1. 安全用具的試驗周期是多少
各種電氣安全用具的試驗周期如下:
(1)絕緣棒(高、低壓接地棒):電壓等級6-10kV,試驗周期是每4年1次,標準是交流耐壓44kV,時間5min,電壓等級35-154kV,試驗周期是每年1次,標準是交流耐壓4倍相電壓,時間5min;電壓等級220kV,試驗周期是每4年1次,標準是交流耐壓2倍相電壓,時間5min。 令克棒為每1年1次。
(2)絕緣擋板:電壓等級6-10kV,試驗周期是每年1次,標準是交流耐壓30kV,時間5min;電壓等級35(20-44)kV,試驗周期是每年1次,交流耐壓80kV,時間5min。
(3)絕緣罩:電壓等級35(20-40)kV,試驗周期是每年1次,標準是交流耐壓80kV,時間5min;電壓等級110kV,試驗周期是每年1次,標準是交流耐壓260kV,時間5min;電壓等級220kV,試驗周期是每年1次,標準是交流耐壓400kV,時間5min。
(4)驗電筆:電壓等級6-10kV,試驗周期是每12個月1次,標準是交流耐壓40kV,時間5min;電壓等級20-35kV,試驗周期是每6個月1次,標準是交流耐壓105kV,時間5min。
(1)自動化安全聯鎖裝置試驗周期一般為擴展閱讀
電工絕緣安全用具按可用途分為基本安全用具和輔助安全用具。基本安全用具是可以直接接觸帶電部分,能夠長時間可靠地承受設備工作電壓的工具。常用的如絕緣桿、絕緣夾鉗等。
輔助安全用具是用來進一步加強基本安全用具的可靠性和防止接觸電壓及跨步電壓危險的工具。有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墊、絕緣站台等。
2. 儀表安全規范操作規程
1 目的
為加強自動化儀表維護檢修的安全、規范、科學,提高儀表設備的檢修、維護水平,保障儀表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制定本規程。
2 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於儀表部從事儀表維護、檢修、安裝、檢定等工作的員工。
3 儀表的概念
本規程所稱儀表設備是指在我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使用的各類檢測儀表、自動控制監視儀表、執行器、分析儀器儀表、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及其輔助單元等。
4 職責
4.1當班人員負責本班的安全、文明生產。
4.2負責控制相應的技術參數。
4.3做好巡迴檢查,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處理,處理不了應及時上報。
4.4做好儀表的維護、保養及計劃檢修工作,確保設備完好運行。
4.5及時消除儀表職責范圍內的跑、冒、滴、漏。
5 一般安全規定
5.1 儀表工應熟知所管轄儀表的有關電氣和有毒害物質的安全知識。
5.2 在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帶電作業。
5.3 在塵毒作業場所,須了解塵毒的性質和對人體的危害採取有效預防措施。作業人員應會使用防毒防塵用具及穿戴必要的防毒塵個人防護用品。
5.4 非專責管理的設備,不準隨意開停。
5.5 儀表工作前,須仔細檢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種儀器以及設備性能是否良好,方可開始工作。
5.6檢修儀表時事前要檢查各類安全設施是否良好,否則不能開始檢修。
5.7 現場作業需要停表或停電時,必須與操作人員聯系,得到允許,方可進行。電氣操作由電氣專業人員按制度執行。
6 儀表維修
6.1 檢修或排除故障時,須與工藝操作人員聯系,並落實安全措施,填寫好《檢修工作票》,密切配合。對重要環節、聯鎖控制系統等危及裝置停車者,須與車間和調度聯系後方可進行工作。
6.2 儀表維修過程中,要使用專用工具和專用校驗台。
6.3 處理自動控制系統故障時,若有聯鎖必須先切除,將調節器由「自動」切至「手動」,但不得將調節器停電或停氣,以保證「手動」正常工作。
6.4 若確定故障是出自調節器或執行機構本身,按前項規定的程序處理完畢,即讓操作工進行現場手動操作,然後進行故障排除。
6.5 維修人員必須對工藝流程、自動系統、檢測系統的組成及結構清楚,端子號與圖紙全部相符,方可進行處理。故障處理前要做好安全准備,重大故障排除必須經調度或車間值班人員批准,並研究好方案,方可施工。
6.6 正常維修或進入控制盤時,必須精心操作,輕拿輕放,輕推輕拉,不得碰掉任何導線、插頭或儀表部件。正常開車時嚴禁敲擊,防止聯鎖、按鈕或繼電器接點動作發生故障。
6.7 使用電烙鐵,要放在隔熱支架上。不用時要拔掉電源插頭,下班前,切斷所有試驗裝置的電源後,方可離去。
6.8 對各種帶壓、帶料管線、閥門處理時,必須關掉儀表閥門,放掉壓力,卸盡物料以後方能拆裝,拆裝時均應該在側面。處理現場問題時,所有管線應該按有壓對待。
6.9 如發現儀表運行異常,尚未查出原因時,儀表又自行恢復工作,必須查出原因方可使用,否則禁用。若該表直接威脅生產,又不能停表,要與生產總調度聯系。
6.10 檢修儀表要做好儀表防凍、隔熱等工作,防止儀表凍壞、嚴重發熱造成事故。
6.11 檢修、拆卸、檢查易燃、易爆、有毒介質設備上的儀表必須兩人作業,其中一人為安全監護人,並應在清洗或泄壓完畢之後進行。要動火時,必須辦理動火手續,並在監護人員監護下進行工作。
6.12 在蒸氣系統進行工作時,應防止燙傷和儀表過熱。與氧氣、乙炔接觸或在附近工作時,嚴禁油脂、煙火。
6.13 現場修校工作完畢,應恢復原來的管線,交付使用,並將《檢修工作票》填寫齊全,方可離開現場。
7 儀表安裝
7.1 安裝現場儀表,至少須兩人作業。
7.2 拆卸粉塵、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險介質儀表時,必須在清洗置換合格後方准施工。
7.3 嚴格執行有關易燃、易爆物品的領用、保管和存放管理制度。
7.4 儀表安裝過程中如需使用機械設備、焊接設備及風動、電動工具時,應遵守有關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5 儀表安裝就位後應立即緊固基礎螺栓,防止傾倒。多台儀表盤並列就位時。手指不得放在連接處。
7.6 嚴禁在盤頂和儀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用開孔鋸開孔時,盤後不得有人靠近。
7.7 在高空安裝作業時,必須搭設架子或平台,不準坐在管子上開孔和鋸管。禁止在已通介質及帶壓力的管道上開孔。
7.8 施放電纜,支架要穩固,轉動要靈活,防止脫杠和傾倒,木軸筒上的釘要打彎或拔掉。在轉彎處操作人員應站在外側,防止擠傷。
7.9 試車前應對儀表進行二次調校及系統試驗,並應對信號、聯鎖裝置進行通電試驗。
7.10 儀表安裝竣工後,根據有關規程和設計要求,檢查合格後,方可聯動試車。全部儀表及自動控制裝置試車合格後,未經驗收批准,嚴禁隨意動用。
8 儀表檢定
8.1 儀表檢定是指使用國家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依照有關規定進行量法傳遞的工作,儀表檢定需由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檢定資質的人員操作,以保證量傳的准確、可靠、統一。
8.2 檢定標准器具使用維護
8.2.1 凡未經專業培訓或對計量標准性能不了解的人員嚴禁使用計量標准器具。
8.2.2 計量標准器具應按周期進行檢定,不得超過周期使用,對超周期或不合格的計量標准器檢定人員有權拒絕使用。
8.2.3 對計量標准器具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使其經常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8.2.4 使用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防止量傳事故的發生,並填寫使用記錄。
8.2.5 標准儀器及設備不對外借,特殊情況需經儀表部經理批准並由專業人員跟隨使用,凡私自出借者,視情況嚴重處以考核。
8.3 檢定事故管理
8.3.1 檢定人員在工作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向檢定室負責人報告,待故障排除後方可使用。
8.3.2 使用標准計量器具及設備,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儀器設備及人身傷害事故,應向室內提出補救措施和處理意見,上報儀表部進行處理。
8.3.3 計量檢定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檢定規程,保持數據的准確性,凡屬檢定人員造成的工作失職,給被檢一方造成重大損失者,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8.3.4 由於工作質量造成的事故,由儀表部經理或檢定室負責人及時對有關人員或儀器進行檢查分析或復核。
8.3.5 對於出現的檢修設備事故要有記錄,並將處理結果存檔備查。
8.4 檢定記錄、證書管理
8.4.1 每個專業項目必須有兩名人員取得「計量檢定員」證件從事檢定與復核工作。
8.4.2 計量檢定人員在填寫原始記錄時,必須按檢定規程要求逐項填寫,不得遺漏,更不得偽造數據,字跡要清晰工整,不得塗抹修改,計量單位要符合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8.4.3 原始記錄要按規定編號,出具檢定證書要依據原始記錄,兩者編號要統一。
8.4.4 復核人員要對原始記錄進行認真復核並簽字;填寫一律用鋼筆或圓珠筆,嚴禁用鉛筆填寫。
8.4.5 原始記錄要妥善保存備查,保存期限為三年。
8.4.6 出具證書(包括:合格證、檢定證書等)要按規定辦理。
3. 固定式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分為幾類
固定式壓力容器定期檢驗:是指在壓力容器停機時進行的檢驗和安全狀況等內級評定,應當由檢驗機容構進行。壓力容器一般應當於投用後3年內進行首次定期檢驗。下次檢驗周期,由檢驗機構根據壓力容器的安全狀況等級,按照以下要求確定,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的,一般每6年一次;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一般3~6年一次;安全狀況等級為4級的,應當監控使用,其檢驗周期由檢驗機構確定,累計監控使用時間不得超過3年;安全狀況等級為5級的,應當對缺陷進行處理,否則不得繼續使用。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壓力容器,定期檢驗時應當進行耐壓試驗。
(1)用焊接方法更換主要受壓元件的;
(2)主要受壓元件焊補深度大於1/2壁厚的;
(3)改變使用條件,超過原設計參數並且經過強度校核合格的;
(4)需要更換襯里的(耐壓試驗在更換襯里前進行);
(5)停止使用2年後重新復用的;
(6)從外單位移裝或者本單位移裝的;
(7)使用單位或者檢驗機構對壓力容器的安全狀況有懷疑的,認為應當進行耐壓試驗的。
4. 10KV高壓配電室國家規定檢測周期是多少屬於強檢項目嗎
根據國家《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配電室各設備檢測周期如下:
1)高壓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10KV室內電氣設備每兩年試驗一次。
2) 10KV避雷器每一年試驗一次,一般變電所的要求在4月1日—11月30日期間投入運行。
3) 0.4KV避雷器每年試驗一次。
4)電力電纜項目:絕緣電阻每一年一次。
5)電力變壓器項目:繞組絕緣電阻和系數比兩年一次。
6)絕緣工具(絕緣鞋、絕緣手套、高壓試電筆、高壓絕緣棒等)每半年試驗一次。
7) 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項目:繞組的絕緣電阻和變比兩年一次。
8) 油開關項目:絕緣電阻一年一次。
9)繼電保護裝置項目:10KV兩年一次。
(4)自動化安全聯鎖裝置試驗周期一般為擴展閱讀
安全規程
1、值班電工必須具備必要的電工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熟悉供電系統和配電室各種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並具備在異常情況下採取措施的能力[8]。
2、值班電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設備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項制度規定。
3、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及擔任監護人的人員,應經動力部門領導批准。
4、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並符合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5.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鞋,並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
6.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7、與供電單位或用戶《調度員》聯系,進行停、送電倒閘操作時,值班負責人必須復核對無誤,並且將聯系內容和聯系人姓名作好記錄。
8、停電拉閘必須按照油開關(或負荷開關等)。負荷側刀閘、母線側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
9、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的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行,並由對設備更為熟悉的一人擔任監護人。遠方控制或隔牆操作的油開關和刀閘(和油開關有連鎖裝置的)可以由單人操作。
10、用絕棒拉合高壓刀閘或經傳動拉合高壓刀和油開關,都應戴絕緣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雷電時禁止進行倒閘操作。
11、帶電裝卸熔斷器時,應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並站在絕緣墊上。
12、電氣設備停電後,在未拉開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應視有電不得觸及設備和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13、施工和檢修需要停電時,值班人員應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檢電、裝設遮欄和懸掛標示牌,會同工作負責人現場檢查確認無電,並交待附近帶電設備位置和注意事項,然後雙方辦理許可開工簽證,方可開始工作。
14、工作結束時,工作人員撒離,工作負責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並共同檢查,然後雙方辦理工作終結簽證後,值班人員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復送電。
在未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前,值班人員不準將施工設備合閘送電。
15、高壓設備停電工作時,距離工作人員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小於0.35米必須停電。距離大於0.35米但小於0、7米設備必須在與帶電部門不小於0.35的距離處設牢固的臨時遮欄,否則必須停電。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的後面或兩側無可靠措施者也必須停電。
16、停電時必須切斷各回線可能來電的電源。不能只拉開油開關進行工作,而必須拉開刀閘,使各回線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變壓器與電壓互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電壓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斷器都要取下。油開關的操作電源要斷開。刀閘的操作把手要鎖住。
17、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並且合格的險驗電器,在檢修設備時出線兩側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試驗證明驗電器良好。高壓設備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18、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後,應立即將檢修設備導體接地並互相短路。對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或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部分都要裝設接地線。接地線應用多股裸軟銅線,截面不得小於25平方毫米。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拆除時的順序與此相反。
裝拆接地線都應使用絕緣手套。裝拆工作必須由兩人進行。不許檢修人員自行裝拆和變動接地線。接地線應編號並放在固定地點。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並在交接班時交待清楚。
19、在電容器迴路上工作時必須將電容器逐個放電。放電後接地。
20、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開關和刀閘操作把手都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面的帶電設備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21、線路或用戶檢修要求停電時,值班人員應採取安全措施,然後通知對方負責人開始工作並進行登記。工作結束後必須接到原負責人通知方可恢復送電。嚴禁約時停、送電。
22、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設專人監護。帶電設備只能在工作人員的前面或一側否則應停電進行。
23、低壓迴路停電檢修時應斷開電源,取下熔電器。在刀閘操作把手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24、低壓設備帶電工作時,應設專人監護。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長袖衣服,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並站在乾燥的絕緣物上進行工作。相鄰的帶電部分,應用絕緣板料隔開。嚴禁使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工具。
25、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迴路上工作時,要嚴防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產生高電壓。斷開電流迴路時,必須使用短路線在電流互感器二次的專用端子上短路。嚴禁用導線纏繞。工作中不得將迴路的永久接地點斷開。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使用絕緣工具,並站在絕緣墊上。
26、發生人身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值班人員應不經聯系立即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以進行搶救。
27、電器設備發生火災時,應該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撲救。變壓器著火時,只有在周圍全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配電室
5. 公司規定自動控制全系統安全聯鎖裝置進行有效性測試間隔時間不超過多少天
摘要 公司規定自動控制全系統安全聯鎖裝置進行有效性測試間隔時間不超過多少天
6. 按照國家規定,安全閥的檢驗周期為幾年
按照國家規定,安全閥的檢驗周期為一年。
國家質量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監察局頒布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第146條「在用鍋爐的安全閥每年至少應校驗一次。安全閥的校驗一般應在鍋爐運行狀態下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電力行業標准《電站鍋爐安全閥應用導則》(DL/T959-2005)8.3在役電站鍋爐安全閥每年至少應校驗一次。每一個小修周期應進行檢查,必要時應進行校驗或排放試驗。各類壓力容器的安全閥每年應至少進行一次排放試驗或在線校驗。
操作事項
一、要經常保持安全閥的清潔,防止閥體彈簧等被油垢臟物秸滿或被腐蝕,防止燃氣安全閥排放管被油污或其他異物堵塞;經常檢查鉛封是否完好,防止杠桿式安全閥的重錘松動或被移動,防止彈簧式安全閥的調節螺絲被隨意擰動。
二、安全閥清洗完後,必須重新調試。
三、 應選用輕油類清洗安全閥。
四、調試完後初運行階段,應仔細觀察安全閥的運行情況。
五、發現安全閥有泄漏跡象時,應及時更換或檢修。禁 止用加大載荷(如過分擰緊彈簧式安全閥的調節螺絲或在杠桿式安全閥的杠桿上加掛重物等)的方法來消除泄漏。
六、定期檢查運行中的安全閥是否泄漏、卡阻及彈簧銹蝕等不正常現象,並注意觀察調節螺套及調節圈緊定螺釘的鎖緊螺母是否有松動,若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適當措施。
七、安裝在室外的安全閥要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以防止雨霧、塵埃、銹污等臟物侵入安全閥及排放管道,當環境低於攝氏零度時,還應採取必要的防凍措施以保證安全閥動作的可靠性。
八、對燃氣安全閥進行操作時除遵守本規程外,還應遵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安全閥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ZF001-2004)的相關規定。
7. 特種設備壓力容器、壓力閥幾年檢驗一次
1、新安裝,准備投入使用,這樣的是安裝監督檢驗; 2、已經投入使用相當年限,是對設備進行定期檢驗;望採納 國內之前做的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車輛,
8. 儀表安全規范操作規程是什麼
1 目的
為加強自動化儀表維護檢修的安全、規范、科學,提高儀表設備的檢修、維護水平,保障儀表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制定本規程。
2 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於儀表部從事儀表維護、檢修、安裝、檢定等工作的員工。
3 儀表的概念
本規程所稱儀表設備是指在我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使用的各類檢測儀表、自動控制監視儀表、執行器、分析儀器儀表、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及其輔助單元等。
4 職責
4.1當班人員負責本班的安全、文明生產。
4.2負責控制相應的技術參數。
4.3做好巡迴檢查,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處理,處理不了應及時上報。
4.4做好儀表的維護、保養及計劃檢修工作,確保設備完好運行。
4.5及時消除儀表職責范圍內的跑、冒、滴、漏。
5 一般安全規定
5.1 儀表工應熟知所管轄儀表的有關電氣和有毒害物質的安全知識。
5.2 在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帶電作業。
5.3 在塵毒作業場所,須了解塵毒的性質和對人體的危害採取有效預防措施。作業人員應會使用防毒防塵用具及穿戴必要的防毒塵個人防護用品。
5.4 非專責管理的設備,不準隨意開停。
5.5 儀表工作前,須仔細檢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種儀器以及設備性能是否良好,方可開始工作。
5.6檢修儀表時事前要檢查各類安全設施是否良好,否則不能開始檢修。
5.7 現場作業需要停表或停電時,必須與操作人員聯系,得到允許,方可進行。電氣操作由電氣專業人員按制度執行。
6 儀表維修
6.1 檢修或排除故障時,須與工藝操作人員聯系,並落實安全措施,填寫好《檢修工作票》,密切配合。對重要環節、聯鎖控制系統等危及裝置停車者,須與車間和調度聯系後方可進行工作。
6.2 儀表維修過程中,要使用專用工具和專用校驗台。
6.3 處理自動控制系統故障時,若有聯鎖必須先切除,將調節器由「自動」切至「手動」,但不得將調節器停電或停氣,以保證「手動」正常工作。
6.4 若確定故障是出自調節器或執行機構本身,按前項規定的程序處理完畢,即讓操作工進行現場手動操作,然後進行故障排除。
6.5 維修人員必須對工藝流程、自動系統、檢測系統的組成及結構清楚,端子號與圖紙全部相符,方可進行處理。故障處理前要做好安全准備,重大故障排除必須經調度或車間值班人員批准,並研究好方案,方可施工。
6.6 正常維修或進入控制盤時,必須精心操作,輕拿輕放,輕推輕拉,不得碰掉任何導線、插頭或儀表部件。正常開車時嚴禁敲擊,防止聯鎖、按鈕或繼電器接點動作發生故障。
6.7 使用電烙鐵,要放在隔熱支架上。不用時要拔掉電源插頭,下班前,切斷所有試驗裝置的電源後,方可離去。
6.8 對各種帶壓、帶料管線、閥門處理時,必須關掉儀表閥門,放掉壓力,卸盡物料以後方能拆裝,拆裝時均應該在側面。處理現場問題時,所有管線應該按有壓對待。
6.9 如發現儀表運行異常,尚未查出原因時,儀表又自行恢復工作,必須查出原因方可使用,否則禁用。若該表直接威脅生產,又不能停表,要與生產總調度聯系。
6.10 檢修儀表要做好儀表防凍、隔熱等工作,防止儀表凍壞、嚴重發熱造成事故。
6.11 檢修、拆卸、檢查易燃、易爆、有毒介質設備上的儀表必須兩人作業,其中一人為安全監護人,並應在清洗或泄壓完畢之後進行。要動火時,必須辦理動火手續,並在監護人員監護下進行工作。
6.12 在蒸氣系統進行工作時,應防止燙傷和儀表過熱。與氧氣、乙炔接觸或在附近工作時,嚴禁油脂、煙火。
6.13 現場修校工作完畢,應恢復原來的管線,交付使用,並將《檢修工作票》填寫齊全,方可離開現場。
7 儀表安裝
7.1 安裝現場儀表,至少須兩人作業。
7.2 拆卸粉塵、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險介質儀表時,必須在清洗置換合格後方准施工。
7.3 嚴格執行有關易燃、易爆物品的領用、保管和存放管理制度。
7.4 儀表安裝過程中如需使用機械設備、焊接設備及風動、電動工具時,應遵守有關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5 儀表安裝就位後應立即緊固基礎螺栓,防止傾倒。多台儀表盤並列就位時。手指不得放在連接處。
7.6 嚴禁在盤頂和儀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用開孔鋸開孔時,盤後不得有人靠近。
7.7 在高空安裝作業時,必須搭設架子或平台,不準坐在管子上開孔和鋸管。禁止在已通介質及帶壓力的管道上開孔。
7.8 施放電纜,支架要穩固,轉動要靈活,防止脫杠和傾倒,木軸筒上的釘要打彎或拔掉。在轉彎處操作人員應站在外側,防止擠傷。
7.9 試車前應對儀表進行二次調校及系統試驗,並應對信號、聯鎖裝置進行通電試驗。
7.10 儀表安裝竣工後,根據有關規程和設計要求,檢查合格後,方可聯動試車。全部儀表及自動控制裝置試車合格後,未經驗收批准,嚴禁隨意動用。
8 儀表檢定
8.1 儀表檢定是指使用國家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依照有關規定進行量法傳遞的工作,儀表檢定需由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檢定資質的人員操作,以保證量傳的准確、可靠、統一。
8.2 檢定標准器具使用維護
8.2.1 凡未經專業培訓或對計量標准性能不了解的人員嚴禁使用計量標准器具。
8.2.2 計量標准器具應按周期進行檢定,不得超過周期使用,對超周期或不合格的計量標准器檢定人員有權拒絕使用。
8.2.3 對計量標准器具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使其經常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8.2.4 使用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防止量傳事故的發生,並填寫使用記錄。
8.2.5 標准儀器及設備不對外借,特殊情況需經儀表部經理批准並由專業人員跟隨使用,凡私自出借者,視情況嚴重處以考核。
8.3 檢定事故管理
8.3.1 檢定人員在工作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向檢定室負責人報告,待故障排除後方可使用。
8.3.2 使用標准計量器具及設備,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儀器設備及人身傷害事故,應向室內提出補救措施和處理意見,上報儀表部進行處理。
8.3.3 計量檢定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檢定規程,保持數據的准確性,凡屬檢定人員造成的工作失職,給被檢一方造成重大損失者,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8.3.4 由於工作質量造成的事故,由儀表部經理或檢定室負責人及時對有關人員或儀器進行檢查分析或復核。
8.3.5 對於出現的檢修設備事故要有記錄,並將處理結果存檔備查。
8.4 檢定記錄、證書管理
8.4.1 每個專業項目必須有兩名人員取得「計量檢定員」證件從事檢定與復核工作。
8.4.2 計量檢定人員在填寫原始記錄時,必須按檢定規程要求逐項填寫,不得遺漏,更不得偽造數據,字跡要清晰工整,不得塗抹修改,計量單位要符合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8.4.3 原始記錄要按規定編號,出具檢定證書要依據原始記錄,兩者編號要統一。
8.4.4 復核人員要對原始記錄進行認真復核並簽字;填寫一律用鋼筆或圓珠筆,嚴禁用鉛筆填寫。
8.4.5 原始記錄要妥善保存備查,保存期限為三年。
8.4.6 出具證書(包括:合格證、檢定證書等)要按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