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工廠車間內安裝的橋式起重機是否需要安裝超載限制器,是硬性的嗎,國家相關最新法規是什麼
根據TSG Q0002-2008《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督規程-橋式起重機》中第七章第六十九條要求「起重機必須設置起重量限制器,當載荷超過規定的設定值時應當能自動切斷起升動力源」,這個是安監的硬性規定,不過的話起重機拿不到當年的合格證及驗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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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起重機起重量限制器的基本功能及主要類型是什麼
起重量限制器和起重力矩限制器統稱超載保護裝置。超載作業是造成起重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輕者損壞起重機零部件,使得點擊過載,結構變形;重者造成斷梁、倒塔、折臂、整機傾覆的重大事故。使用靈敏可靠的超載保護裝置是提高起重機本質安全性、防止超載事故的有效措施。 基本功能 1、動載抑制功能。超載保護裝置應能區別起重機實際超載於正常作業中吊物起升、制動、運行等產生的動載影響。吊物掛礙(或與地面固結),應能立即運作。吊物引起的附加動載荷,是起重作業固有的動力現象。防止動載影響,可採取延時技術。然而,這段延時可能成為工作盲區。如果在這段時間內吊物卡住,鋼絲繩張力會在很短時間里達到損壞起重機的程度,採用這一技術的產品應解決這一問題。 2、自動工作功能。超載保護裝置正常工作時,應能自動執行規定的功能,不應增加起重機司機的額外操作。 3、自動保險功能。提倡產品具有自動保險功能,當產品內部發生故障時,可發出提示性報警信號。 主要類型 起重機械的超載保護裝置按其功能的不同,可分為自動停止型和綜合型兩種。按其機構形式分類,有電器型和機械型兩種。 自動停止型。它是指起升質量超過額定起重量時,能停止起重機向不安全方向(起升、伸臂、降臂等)繼續動作,而允許起重機向安全方向動作。 綜合型起重限制器。是指當起升質量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左右時,能發出聲響或燈光報警信號、起升重量超過額定起重量時,能停止起重機向不安全方向繼續動作,並發出聲光報警信號,並且允許起重機向安全方向動作。 電器型起重量限制器。是指通過機械能於電能之間的轉換,實現保護功能。即把檢測到的載荷等機械量轉化成相應的電信號,再進行放大、比較、運算和處理。習慣上成為電子式、電氣式、機電式和微機式的產品都屬於這種。 機械式重量限制器。是指通過機械能之間的轉化與開關配合實現保護功能。
3. 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有那些
起重機械屬於特種設備,鑒於其安全至關重要,因此在起重機械上需裝設安全裝置。不同類型的起重機,應安裝不同類型和性能的安全裝置。較常見的安全裝置有以下幾種: 過卷揚限制器 根據規定,起重機的卷揚機構必須裝有過卷揚限制器,當吊鉤滑車起升距起重機構架300mm時,可以自動切斷電機的電源,電動機停止運轉。這樣,可保證起重機的安全運行,避免由於過卷揚提升,而造成的鋼絲繩被拉斷、重物墜落等事故的發生。 行程限制器它是防止起重機駛近軌道末端而發生撞擊事故,或兩台起重機在同一條軌道上發生碰撞事故,所採取的安全裝置。行程限制器,能保證距離軌道末端200mm處以及起重機互相駛近距500mm處時,立即切斷電源,停止運行。 自動聯鎖裝置 橋式起重機上多有裸線通過,為了預防檢修人員觸電,要求在駕駛室通往車駕(或橋架)的倉門口處裝設自動連鎖裝置,實現檢修時停電,檢修完後通電,保證檢修作業的安全。 緩沖器緩沖器是一種吸收起重機與物體相碰時的能量的安全裝置,在起重機的制動器和終點開關失靈後起作用。當起重機與軌道端頭立柱相接時,保證起重機較平穩地停車。起重機上常用的緩沖器有橡膠緩沖器,彈簧緩沖器和液壓緩沖器。 當車速超過120m/min時,一般緩沖器則不能滿足要求,必須採用光線式防止沖撞裝置、超聲波式防止沖撞裝置以及紅外線反射器等。 制動器起重設備上的制動器,能使起重設備在升降、平移和旋轉過程中隨時停止工作和使重物停留在任何高度上的一種裝置,它即能防止意外事故,又能滿足工作要求。 制動器的種類繁多,有彈簧式制動器、安全搖柄等。由於制動器的作用對於起重機來說十分重要,許多事故的發生往往是由於制動器的失靈或發生鼓掌而造成的。因此,為保障起重作業安全,必須加強對制動器的檢查與保養,一般要求每班檢查一次。 重量限制器重量限制器是起重機的超載防護裝置。按其結構方式和工作原理的不同,可分為機械式和電子式兩種類型。在起重作業過程中,當起重量超過起重機額定起重量的10%時,重量限制器將起作用,使機構斷電,停止工作,從而起到超載限制的作用。 力矩限制器對於動臂變幅的起重機(如塔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等),除考慮載荷的大小,還應考慮隨著動臂變幅引起的載荷重心至起重機的距離的變化,即起重力矩問題。力矩限制器就是一種綜合起重量和起重機運行幅度兩方面因素,以保證起重力矩始終在允許范圍內的安全裝置。可分為機械式和電子式兩種類型。 機械式力矩限制器有杠桿式和水平吊臂上使用的兩種限制器。在起吊操作中,當起重量增大到限定值時,該限制器能夠帶動控制塊以觸動控制開關而斷開電源,停止工作。 電子式力矩限制器在操作過程中能夠通過儀表自動將實際起重力矩與額定起重力矩進行比較,若超載,繼電器就會自動切斷工作機構電源,保證安全。電子式力矩限制器克服了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缺點,廣泛應用於各種起重機上。
4. 如何安裝起重機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機起重量限制器根據起重機的不同有不同的類型,安裝方法也不同。比方說,電動單梁的起重量限制器安裝比較簡單,放在鋼絲繩上。橋式起重機的起重量限制器放在卷軸端處,為支座式。一般來說,以電動葫蘆為起升裝置的,都放在鋼絲繩上,而有小車的,放在捲筒支座處。汽車吊和門座等起重機更麻煩,它和力矩限制器是一整套裝置,需要很專業的人員進行安裝和調試。希望你能滿意我的答案。其實你可以找當地搞起重機安裝的,他們都知道。
5. 塔機應安裝起重量限制器.如果沒有
(1)起重力矩限制器
塔吊在吊裝物體時,吊裝半徑和吊物重量的乘積是一個不變的定數。根據這個原理製作了起重力矩限制器,主要作用是防止超載的安全裝置。力矩限制器僅對塔機臂架的縱向垂直平面內的超載力矩起防護作用,不能防護斜吊、風載、軌道的傾斜或陷落等引起的傾翻事故。
(2)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量限制器的作用是保護起吊物品的重量不超過塔機的允許的最大起重量,是用以防止塔機的吊物重量超過最大額定荷載,避免發生機械損壞事故。
(3)起升高度限位器
起升高度限位器是用來限制吊鉤接觸到起重臂頭部或載重小車之前,或是下降到最低點(地面或地面以下若干米)以前,使起升機構自動斷電並停止工作,防止因起重鉤起升過度而碰壞起重臂的裝置。
(4)幅度限位器
用來限制起重臂在俯仰時不超過極限位置的裝置。當起重的俯仰到一定限度之前發出警報,當達到限定位置時,則自動切斷電源。
(5)行程限位器
①小車行程限位器:設於小車變幅式起重臂的頭部和根部,用來切斷小車牽引機構的電路,防止小車越位。②大車行程限位器:用來防止起重機脫軌。
(6)夾軌鉗 用來夾緊鋼軌,防止起重機在大風情況下被風力吹動而行走造成塔機出軌傾翻事故的裝置。
(7)風速儀 自動記錄風速,當超過六級風速以上時自動報警。
(8)鋼絲繩防脫槽裝置 主要用以防止鋼絲繩在傳動過程中,脫離滑輪槽而造成鋼絲繩 。
(9)吊鉤保險
防止起吊鋼絲繩由於角度過大或掛鉤不妥時,造成起吊鋼絲繩脫鉤,吊物墜落事故的裝置。
6. 起重機超載限制器是必須要裝的嗎
是的,對於起重機主要的危險是失穩傾翻。為保證起重作業安全,要限制起重力矩不超過額定值。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中規定:起重量等於或大於1 6噸的汽車式起重機、輪胎式起重機,應裝力矩限制器;起重能力等於或大於25t的塔式起重機應裝力矩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的工作原理:將起重機的起重特性曲線和必要的參數存入力矩限制器的存貯器內,起重機在作業過程中,通過力的檢測器、臂長檢測器、臂角檢測器的感測器隨時採集過來,並且數量化。檢測出臂長,就可以知道起重機工作在哪一條特性曲線上(曲線已存貯在力矩限制器的存貯器內),檢測出臂角和臂長則可計算出工作幅度;有了工作幅度,根據特性曲線可以檢出該工況下的額定起重量。通過力的感測器檢測出的實際負荷和該工況下的額定負荷相比較,當吊重為額定值的90%時,預告報警燈(黃燈)閃亮,蜂鳴器閃斷鳴響;當吊重達到或超過額定值的100%時,極限報警燈(紅色燈)閃亮蜂鳴器響,同時進行卸荷處理。
對力矩限制器的安全要求:
(1)力矩限制器的綜合誤差不應大於10%;
(2)裝設力矩限制器後,應根據其性能和精度情況進行調整和標定,當載荷力矩達到額定起重力矩時,能自動切斷起升或變幅機構動力源,並發出禁止性報警信號
(3)流動式起重機和塔式起重機上應裝設力矩限制器。
7. 塔式起重機必須具有哪幾種限位裝置
塔式起重機必須具備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幅度限位器等。
(1)起重量限制器:也稱超載限位器、是一種能使起重機不致超負荷運行的保險裝置,當吊重超過額定起重量時,它能自動地切斷提升機構的電源停車或發出警報。起重限制器有機械式和電子式兩種。
(2)力矩限制器:對於變幅起重機,一定的幅度只允許起吊一定的吊重,如果超重,起重機就有傾翻的危險。力矩限制器就是根據這個特點研製出的一種保護裝置。在某一定幅度,如果吊物超出了其相應的重量,電路就被切斷,使提升不能進行,保證了起重機的穩定。力矩限制器有機械式、電子式和復合式三種。
(3)高度限制器:也稱吊鉤高度限位器.一般都裝在起重臂的頭部,當吊鉤滑升到極限位置,便托起杠桿。壓下限位開關,切斷電路停車,再合閘時,吊鉤只能下降。
(4)行程限制器:防止起重機發生撞車或限制在一定范圍內行駛的保險裝置。它一般安裝在主動台車內側,主要是安裝一個可以撥動扳把的行程開關。另在軌道的端頭(在運行限定的位置)安裝一個固定的極限位置擋板,當塔吊運行到這個位置時,極限擋板即碰觸行程開關的扳把,切斷控制行走的電源,再合閘時塔吊只能向相反方向運行。
(5)幅度限制器:也稱變幅限位或幅度指示器,一般的動臂起重機的起重臂上都掛有一個幅度指示器。它是由一個固定的圓形指示盤,在盤的中心裝一個鉛垂的活動指針。當變幅時,指針指示出各種幅度下的額定起重量。當臂桿運行到上下兩個極限位置時,分別壓下限位開關,切斷主控電路,變幅電機停車,達到限位的作用。
8. 塔吊限位裝置有哪些,各種塔吊限位裝置都有什麼作用
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幅度限位器等。
1、起重量限制器:也稱超載限位器、是一種能使起重機不致超負荷運行的保險裝置,當吊重超過額定起重量時,它能自動地切斷提升機構的電源停車或發出警報。起重限制器有機械式和電子式兩種。
2、力矩限制器:對於變幅起重機,一定的幅度只允許起吊一定的吊重,如果超重,起重機就有傾翻的危險。力矩限制器就是根據這個特點研製出的一種保護裝置。在某一定幅度,如果吊物超出了其相應的重量,電路就被切斷,使提升不能進行,保證了起重機的穩定。力矩限制器有機械式、電子式和復合式三種。
3、高度限制器:也稱吊鉤高度限位器.一般都裝在起重臂的頭部,當吊鉤滑升到極限位置,便托起杠桿。壓下限位開關,切斷電路停車,再合閘時,吊鉤只能下降。
4、行程限制器:防止起重機發生撞車或限制在一定范圍內行駛的保險裝置。它一般安裝在主動台車內側,主要是安裝一個可以撥動扳把的行程開關。另在軌道的端頭(在運行限定的位置)安裝一個固定的極限位置擋板,當塔吊運行到這個位置時,極限擋板即碰觸行程開關的扳把,切斷控制行走的電源,再合閘時塔吊只能向相反方向運行。
5、幅度限制器:也稱變幅限位或幅度指示器,一般的動臂起重機的起重臂上都掛有一個幅度指示器。它是由一個固定的圓形指示盤,在盤的中心裝一個鉛垂的活動指針。當變幅時,指針指示出各種幅度下的額定起重量。當臂桿運行到上下兩個極限位置時,分別壓下限位開關,切斷主控電路,變幅電機停車,達到限位的作用。
(8)起重機械荷載限制裝置擴展閱讀
1、高度限位器工作原理
當施工升降機吊籠向上運行時,行程開關上的小滾輪處於凸凹式拉條的凹點——通電位置。當升降機出現機械故障或操作者誤操作時,吊籠一直上升至極限高度,即起升高度限位器設定高度處,由於吊籠橫梁牽動細鋼絲繩及凸凹式拉條。
同時,行程開關上的小滾輪因受外力作用上移至凸凹式拉條的凸處,小滾輪從口點通電位置移動到凸點,使行程開關斷電,切斷上行電源,卷揚機電動機停止運轉,使吊籠停止運行。手動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凸凹式拉條,使行程開關上的小滾輪從凸點復位至凹點通電位置,即可使吊籠啟動。
2、起重量限制器工作原理
起重量限制器由兩大部分組成,感測器和控制器。當起重機械起吊重物,重量傳輸到感測器使感測器產生微量電壓變化,經儀表放大器放大後經高解析度的A/D轉換器變成數字信號。數字信號直接由單片計算機讀取,經處理後換算成重量值。
該值與額定比較如達到110%的額定值輸出一對無源繼電器觸點信號(常閉),用來切斷起升電機電源,另外重量值可根據控制器的命令送到控制器處理後顯示出額定重量,起重重量預報警和報警聲響。
3、行程限制器工作原理
行程限制器由高精度的大傳動比減速器和與其輸出軸同步的機械記憶控制機構、感測器組成。
行程限制器與被控制機構同步的位移信號經外接掛輪變速後與限位器的輸入軸聯接,經減速器變速轉換成輸出軸的角位移信號而實現。
行程限制器調整軸對應的記憶凸輪及微動開關分別為:1Z1T1WK;2Z2T2WK;3Z3T3WK;4Z4T4WK。
9. 小車變幅式塔式起重機的兩個限制器和三個限位器分別是什麼
小車變幅是他式起重機,兩個限制器和三個限制器,分別是兩個不同的東西。
起重量限制器是塔式起重機重要安全裝置之一,塔式起重機結構及起升結構是最大載荷設計計算的工作載荷,不能超過允許的最大載荷。起重量限制器就是防止塔式起重機作業時起升載荷超載的一種安全裝置。
水平臂小車變幅的塔式起重機,幅度限位器又稱小車行程限位開關。是限制載重小車在起重臂上的移動范圍。一般是安裝在小車牽引機構的捲筒一側,利用捲筒軸外伸端帶動轉動限位開關進行動作。
(9)起重機械荷載限制裝置擴展閱讀:
塔式起重機是一種塔身直立、起重臂回轉的起重機械。塔機主要由金屬結構、工作機構和控制系統部分組成。
機金屬結構基礎部件包括底架、塔身、轉台、塔帽、起重臂、平衡臂等部分。(1)底架塔機底架結構的構造形式由塔機的結構形式(上回轉和下回轉)、行走方式(軌道式或輪胎式)及相對於建築物的安裝方式(附著及自升)而定。下回轉輕型快速安裝塔機多採用平面框架式底架,而中型或重型下回轉塔機則多用水母式底架。
10. 起重機極限力矩限制裝置的定義和作用 功能和特點 相關資料 有哪些
概念是錯誤的,沒有起重機極限力矩限制裝置的說法,應該是起重機極限位置(限位器)和力矩限制裝置兩個東西,前者是屬於限位器,後者屬於限制器,同屬於起重機安全裝置。它們的的定義和作用如下:
限位器——限制運動行程與工作位置的安全裝置,有以下幾種:
1起升高度限位器
起升機構均應裝設起升高度限位器。用內燃機驅動,中間無電氣、液壓、氣壓等傳動環節而直接進行機械連接的起升機構,可以配備燈光或聲響報警裝置,以替代限位開關。
當取物裝置上升到設計規定的上極限位置時,應能立即切斷起升動力源。在此極限位置的上方,還應留有足夠的空餘高度,以適應上升制動行程的要求。在特殊情況下,如吊運熔融金屬,還應裝設防止越程沖頂的第二級起升高度限位器,第二級起升高度限位器應分斷更高一級的動力源。
需要時,還應設下降深度限位器;當取物裝置下降到設計規定的下極限位置時,應能立即切斷下降動力源。上述運動方向的電源切斷後,仍可進行相反方向運動(第二級起升高度限位器除外)。
2運行行程限位器
起重機和起重小車(懸掛型電動葫蘆運行小車除外),應在每個運行方向裝設運行行程限位器,在達到設計規定的極限位置時自動切斷前進方向的動力源。在運行速度大於100m/min,或停車定位要求較嚴的情況下,宜根據需要裝設兩級運行行程限位器,第一級發出減速信號並按規定要求減速,第二級應能自動斷電並停車。
如果在正常作業時起重機和起重小車經常到達運行的極限位置,司機室的最大減速度不應超過2.5m/s2。
限制器——防超載的安全裝置
1起重量限制器
對於動力驅動的1t及以上無傾覆危險的起重機械應裝設起重量限制器。對於有傾覆危險的且在一定的幅度變化范圍內額定起重量不變化的起重機械也應裝設起重量限制器。
需要時,當實際起重量超過95%額定起重量時,起重量限制器宜發出報警信號(機械式除外)。
當實際起重量在100%~ 110%的額定起重量之間時,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時應自動切斷起升動力源,但應允許機構作下降運動。
內燃機驅動的起升和/或非平衡變幅機構,如果中間沒有電氣、液壓或氣壓等傳動環節而直接與機械連接,該起重機械可以配備燈光或聲響報警裝置來替代起重量限制器。
2起重力矩限制器
額定起重量隨工作幅度變化的起重機,應裝設起重力矩限制器。
當實際起重量超過實際幅度所對應的起重量的額定值的95%時,起重力矩限制器宜發出報警信號。
當實際起重量大於實際幅度所對應的額定值但小於110%的額定值時,起重力矩限制器起作用,此時應自動切斷不安全方向(上升、幅度增大、臂架外伸或這些動作的組合)的動力源,但應允許機構作安全方向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