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種小型機械裝置的設計
可以做個浮動裝置 ,若果是需要卸力 則可設計個卸力裝置
② 裝置藝術設計的具體含義是什麼
是一種現代藝術,是裝飾藝術的一種。
③ 電器控制裝置設計的基本步驟和方法有哪些
設計方法及步驟
在接到設計任務書後,按原理設計和工藝設計兩方面進行。
1.原理圖設計的步驟
(1)根據要求擬定設計任務。
(2)根據拖動要求設計主電路。在繪制主電路時,可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①每台電動機的控制方式,應根據其容量及拖動負載性質考慮其啟動要求,選擇適當的啟動線路。對於容量小(7.5kw以下)、啟動負載不大的電動機,可採用直接啟動}對於大容量電動機應採用降壓啟動。
②根據運動要求決定轉向控制。
③根據每台電動機的工作制,決定是否需要設置過載保護或過電流控制措施。
④根據拖動負載及工藝要求決定停車時是否需要制動控制,並決定採用何種控制方式。
⑤設置短路保護及其他必要的電氣保護。
⑥考慮其他特殊要求:調速要求、主電路參數測量、信號檢測等。
(3)根據主電路的控制要求設計控制迴路,其設計方法是:
①正確選擇控制電路電壓種類及大小。
②根據每台電動機的啟動、運行、調速、制動及保護要求,依次繪制各控制環節(基本單元控制線路)。
③設置必要的聯鎖(包括同一台電動機各動作之間以及各台電動機之間的動作聯鎖)。
④設置短路保護以及設計任務書中要求的位置保護(如極限位、越位、相對位置保護)、電壓保護、電流保護和各種物理量保護(溫度、壓力、流量等)。
⑤根據拖動要求,設計特殊要求控制環節,如自動抬刀、變速與自動循環、工藝參數測量等控制。
⑥按需要設置應急操作。
(4)根據照明、指示、報警等要求設計輔助電路。
(5)總體檢查、修改、補充及完善。主要內容包括:
①校核各種動作控制是否滿足要求,是否有矛盾或遺漏。
②檢查接觸器、繼電器、主令電器的觸點使用是否合理,是否超過電器元件允許的數量。
③檢查聯鎖要求能否實現。
④檢查各種保護能否實現。
⑤檢查發生誤操作所引起的後果與防範措施。
(6)進行必要的參數計算。
(7)正確、合理地選擇各電器元件,按規定格式編制元件目錄表。
(8)根據完善後的設計草圖,按GB/T 6988電氣制圖標准繪制電氣原理線路圖,並按GB/T 5094-1985《電氣技術中的項目代號》要求標注器件的項目代號,按GB 4884-1985《絕緣導線的標記》的要求對線路進行統一編號。
2.工藝設計步驟
(1)根據電氣設備的總體配置及電器元件的分布狀況和操作要求劃分電器組件,繪制電氣控制系統的總裝配圖和接線圖。
(2)根據電器元件的型號、外形尺寸、安裝尺寸繪制每一組件的元件布置圖(如電器安裝板、控制面板、電源、放大器等)。
(3)根據元件布置圖及電氣原理編號繪制組件接線圖,統計組件進出線的數量、編號以及各組件之間的連接方式。
(4)繪制並修改工藝設計草圖後,便可按機械、電氣制圖要求繪制工程圖。最後按設計過程和設計結果編寫設計說明書及使用說明書。
④ 我國現行《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中,關於電力線路及電器裝置有哪些規定
1)架空電力線與甲、乙類廠房(倉庫),可燃材料堆垛,甲、乙、丙類液體儲罐,液化石油氣儲罐,可燃、助燃氣體儲罐的最近水平距離應符合表7-1的規定。
35kV及以上架空電力線與單罐容積大於200m3或總容積大於1000m3液化石油氣儲罐(區)的最近水平距離不應小於40m。
表7-1架空電力線與甲、乙類廠房(倉庫)、可燃材料堆垛等的最近最平距離(m)
2)電力電纜不應和輸送甲、乙、丙類液體管道、可燃氣體管道、熱力管道敷設在同一管溝內。
3)配電線路不得穿越通風管道內腔或直接敷設在通風管道外壁上,穿金屬導管保護的配電線路可緊貼通風管道外壁敷設。
配電線路敷設在有可燃物的悶頂、吊頂內時,應採取穿金屬導管、採用封閉式金屬槽盒等防火保護措施。
4)開關、插座和照明燈具靠近可燃物時,應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
鹵鎢燈和額定功率不小於100W的白熾燈泡的吸頂燈、槽燈、嵌入式燈,其引入線應採用瓷管、礦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熱保護。
額定功率不小於60W的白熾燈、鹵鎢燈、高壓鈉燈、金屬鹵化物燈、熒光高壓汞燈(包括電感鎮流器)等,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或採取其他防火措施。
5)可燃材料倉庫內宜使用低溫照明燈具,並應對燈具的發熱部件採取隔熱等防火措施,不應使用鹵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配電箱及開關應設置在倉庫外。
6)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的設計應符合《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 50058—2014)的規定。
7)下列建築或場所的非消防用電負荷宜設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①建築高度大於50m的乙、丙類廠房和丙類倉庫,室外消防用水量大於30L/s的廠房(倉庫)。
②一類高層民用建築。
③座位數超過1500個的電影院、劇場,座位數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商店和展覽建築,省(市)級及以上的廣播電視、電信和財貿金融建築,室外消防用水量大於25L/s的其他公共建築。
④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重點磚木或木結構的古建築。
⑤ 你知道怎麼做嗎一根據題目的設計多種方案二操作評價與改進三確定製作裝置的目
氣體實驗裝置,通常由氣體發生、氣體凈化、氣體收集、尾氣處理等裝置組成,對一些常見裝置進行改進和重新組合,往往能夠實現一些特殊的實驗目的。典型的氣體實驗裝置改進設計有:依據啟普發生器原理設計的反應器,尾氣吸收、防倒吸裝置的設計,液封裝置的設計,恆壓裝置的設計等。
解題策略
1.實驗設計的創新往往要體現七個「一」,即:一個實驗的多種現象,一種實驗現象的多種原因,一種裝置的多種用途,一種用途的多種裝置,一個儀器的多種用法,一種物質的多種製法,一組物質的多種鑒別方法。
2.選擇反應原理的原則是:反應條件溫和、轉化率高、實驗操作簡便安全、產物便於分離與收集。中學化學實驗中,常見的氣體制備實驗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學生應掌握的氣體制備實驗有:三種單質(H2、O2、Cl2)的制備;三種氫化物(HCl、H2S、NH3)的制備;五種氧化物(CO2、SO2、NO2、NO、CO)的制備;兩種有機物(C2H4、C2H2)的制備。復習時,除了掌握好教材中經典的制備方法外,還應對葯品選擇、反應原理進行拓展和創新。
典例導悟1 (2010·上海,26)CaCO3廣泛存在於自然界,是一種重要的化工原料。大理石主要成分為CaCO3,另外有少量的含硫化合物。實驗室用大理石和稀鹽酸反應制備CO2氣體。下列裝置可用於CO2氣體的提純和乾燥。
⑥ 風動裝置的設計基於什麼原理
以壓縮空氣作為動力的機械及裝置種類很多
,特別是近年來隨著科學技術的現代化,用於生產自動化、
機械化的氣動元件大量涌現。
產品的特點以壓縮空氣為動力的機械化工具的基本原理。
任何生產過程機械化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高勞動生產率,
改善加工質量,降低成本並減輕勞動強度。
為此,風動工具的設計及製造應滿足下列各項要求:
①重量要盡可能地輕;
②使用方便;
③工作可靠;
④保證工作安全,
⑤便於檢修;
⑥要經濟,也就是單位功率的耗氣量要降到最低限度。
下面介紹風動馬達
1、風動馬達分類和工作原理:
常用的風動馬達有葉片(也稱為滑動)、活塞和薄膜方式三種。(目前市場上常用的是葉片風動馬達、活塞風動馬達)
風動馬達是將壓縮空氣的壓力轉換為旋轉機械能的裝置。其作用類似於電動機或液壓電動機。也就是說,輸出扭矩用旋轉運動驅動機構。
葉片風動馬達與活塞風動馬達特性比較:
葉片風動馬達的高扭矩較小,活塞風動馬達旋轉的扭矩稍低,但風動馬達比液壓馬達速度高,扭矩小。
2、風動馬達的優缺點:
風動馬達的特點是,與起到同樣作用的電動馬達相比,外殼輕便,運輸方便;因為工作介質是空氣,所以不必擔心火災。氣動馬達過載時,可以自動停止,保持供給壓力和平衡。由於這種特性,風動馬達在礦山機器或氣動工具等中被廣泛使用。
⑦ 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2011)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雷電防護裝置(以下簡稱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維護國家利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縣級以上地方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未設氣象主管機構的縣(市),由上一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第三條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賴保護的原則。第四條下列建(構)築物、場所和設施的防雷裝置應當經過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一)《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一、二、三類防雷建築物;
(二)油庫、氣庫、加油加氣站、液化天然氣、油(氣)管道站場、閥室等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及設施;
(三)郵電通信、交通運輸、廣播電視、醫療衛生、金融證券、文化教育、不可移動文物、體育、旅遊、游樂場所等社會公共服務場所和設施以及各類電子信息系統;
(四)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安裝防雷裝置的其他場所和設施。第五條防雷裝置設計未經審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裝置竣工未經驗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防雷裝置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第六條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的程序、文書等應當依法予以公示。第二章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第七條防雷裝置設計實行審核制度。建設單位應當向氣象主管機構提出申請,填寫《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申報表》(附表1、附表2)。
建設單位申請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築物設計文件審查時,應當同時申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第八條申請防雷裝置初步設計審核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申請書》(附表3);
(二)總規劃平面圖;
(三)設計單位和人員的資質證和資格證書的復印件;
(四)防雷裝置初步設計說明書、初步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
需要進行雷電災害風險評估的項目,應當提交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報告。第九條申請防雷裝置施工圖設計審核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申請書》(附表3);
(二)設計單位和人員的資質證和資格證書的復印件;
(三)防雷裝置施工圖設計說明書、施工圖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
(四)設計中所採用的防雷產品相關資料;
(五)經當地氣象主管機構認可的防雷專業技術機構出具的防雷裝置設計技術評價報告。
防雷裝置未經過初步設計的,應當提交總規劃平面圖;經過初步設計的,應當提交《防雷裝置初步設計核准意見書》(附表4)。第十條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申請符合以下條件的,應當受理。
(一)設計單位和人員取得國家規定的資質、資格;
(二)申請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三)需要進行雷電災害風險評估的項目,提交了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報告。第十一條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並出具《防雷裝置設計審核資料補正通知》(附表5、附表6)。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視為受理。第十二條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在收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根據本規定的受理條件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並對決定受理的申請出具《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受理回執》(附表7)。對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第十三條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內容:
(一)申請材料的合法性;
(二)防雷裝置設計文件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規定的使用要求。第十四條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在受理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防雷裝置設計文件經審核符合要求的,氣象主管機構應當辦結有關審核手續,頒發《防雷裝置設計核准意見書》(附表8)。施工單位應當按照經核準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在施工中需要變更和修改防雷設計的,應當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請設計審核。
防雷裝置設計經審核不符合要求的,氣象主管機構出具《防雷裝置設計修改意見書》(附表9)。申請單位進行設計修改後,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請設計審核。
⑧ 設計實驗裝置
1.H2O2+MnO2(催化劑)
制備氫氣實驗裝置相同
2.KCLO3+MnO2(催化劑)
制備氧氣實驗裝置相同
收集一般用排水集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