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安全機制設計原則有哪些
1.安全體系結構定義:安全體系結構描述的是一個系統如何組織成一個整體以滿足既定的安全性要求
2.安全體系結構組成:1) 詳細描述系統中安全相關的所有方面。這包括系統可能提供的所有安全服務及保護系統自身安全的所有安全措施,描述方式可以用自然語言,也可以用形式語言。2) 在一定的抽象層次上描述各個安全相關模塊之間的關系。這可以用邏輯框圖來表達,主要用以在抽象層次上按滿足安全需求的方式來描述系統關鍵元素之間的關系3) 提出指導設計的基本原則。根據系統設計的要求及工程設計的理論和方法,明確系統設計各方面的基本原則。4)提出開發過程的基本框架及對應於該框架體系的層次結構。描述確保系統安全需求的整個開發過程的所有方面
3. 安全體系結構作用:
安全體系結構在整個開發過程中必須扮演指導者的角色。①、要求所有開發者在開發前對安全體系結構必須達成共識; ②、在開發過程中自覺服從於安全體系結構; ③、在工程實現階段也必須在體系結構的指導原則下進行工作。
因此:1)安全體系結構應該只是一個概要設計,而不是系統功能的描述。2)安全體系結構應該有模塊化的特性。
4.七個設計原則:
(1)從系統設計之初就考慮安全性:因此在考慮系統體系結構的同時就應該考慮相應的安全體系結構。
(2)應盡量考慮未來可能面臨的安全需求
(3)實現安全控制的極小化和隔離性:並不是建立的控制越多就越安全,最小開銷達到最大的安全系。安全組件與其他組件隔離開來。
(4)實施極小特權 :不應該讓某些用戶具有過高的許可權。
(5)安全相關功能必須結構化:具有一個好的體系結構,安全相關的部分能夠被確定,總體上能夠很快對系統檢查。對安全功能由清晰的易於規范的介面。
(6)使安全性能「友好」 :增加安全性不要給合法用戶帶來負擔
(7)使安全性不依賴於保密:可以告訴用戶攝像頭在哪,可以告訴用戶消防器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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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安全防護裝置設計的原則有哪些
通用設計要求
4.1 結構設計要求
4.1.1 機床的外形布局應確保具有足夠的穩定性。使用機床時,不應存在意外翻倒、跌落或移動的危險。由於機床的原因不能確保足夠穩定時,應採取固定措施。
4.1.2 應通過將維護、潤滑和調整點設置在危險區外面,最大程度地減少進入危險區的需要。
4.1.3 除某些必須位於危險區的,如急停裝置或示教盒等,手動控制裝置應配置於危險區區域之外。
4.1.4 可接觸的外露部分不應有可能導致人員傷害的銳邊、尖角和開口。不可消除的,低於1.8米的設備尖銳易磕碰部分要加軟防護。
4.1.5 易墜落的部件要有防墜落保護裝置。
4.1.6 作業環境導致容易滑倒的作業地點,地面或腳踏板應採取防滑倒措施。
4.1.7 腳踏操作件應採取防護措施,以防止誤操作。
4.1.8 機床的限位裝置應盡量安裝到無振動、不受影響的合適位置上,動作應可靠。
4.1.9 出現危害將造成不可承受影響的結構,應考慮設計雙重保護。
4.1.10 運動中有可能松脫的零件、部件應設置防松裝置。
4.2 控制設計要求
4.2.1 自動生產線、輸送線等安全隱患不容易監控的設備,應採用安全繼電器、安全PLC等專用安全器件進行安全防護設計。
4.2.2 除主電櫃上主電源以外的區域電源必須使用鑰匙電源開關鎖,且帶有掛牌後防止送電的連鎖機構。
4.2.3 被保護裝置觸發功能引起停機後,機器的工作循環應該只有通過主控制櫃啟動方能再啟動,而不應在危險消失後自動啟動或在危險源附近就地啟動。
4.2.4 所有具有相反動作不允許同時執行的,應具備互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同時發生動作。
4.2.5 不同的結構動作一旦同時發生,將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的,應具備互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同時發生。
4.2.6 不同的結構動作必須遵循固定順序,一旦紊亂將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的,應具備連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紊亂發生。
4.2.7 所有涉及安全的連鎖、互鎖控制點,應保留硬體觸點連鎖、互鎖控制,而不應只使用軟體實現。
4.2.8 出現過載、欠電壓、欠電流、過壓力、欠壓力、過流量等情況,將導致設備或人身安全隱患的結構,應利用敏感元件進行檢測,並在接近危害時進行工作保護。
4.2.9 保護系統動作時,應具備可以同步啟動的聲光報警裝置,提示作業人員採取措施。
4.2.10 安全保護電路引發的停止和報警應通過復位操作才能恢復。
4.2.11 220VAC電源的零線必須取自電力系統火線和中性線,或隔離變壓器副邊,不應利用有接零保護的機床外殼做零線。
4.2.12 設備停電、停氣等能源供應中斷時,應不發生任何可以預測的危險動作。如設備下沉、滑行、動作紊亂等,必要時應採取保護性設計,防止危險發生。
4.2.13 恢復供電、供氣等動能供應時時,設備不能產生自行起動等非操作才發生的動作。
4.3 其它
4.3.1 設備必須考慮可預見的誤用、誤操作造成的危險,並設計防護措施。
4.3.2 安全裝置設計採用的零部件、材料必須充分考慮其可靠性和壽命不低於設備主結構的可靠性和壽命,以保證其在設備壽命周期內一直有效。
4.3.3 電氣控制系統元件必須考慮防火、防爆、防潮等特殊環境的要求,並按相關國家法規進行設計和製造。
4.3.4 有焊接、切削飛濺的場所裸露電纜要求使用防飛濺、阻燃銅芯軟電纜。
4.3.5所有用做臨時電源的插座,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
③ 壓力容器安全裝置設置原則和選用要求是什麼
應符合《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第8章的要求:
8.2 安全附件裝設要求
(1)本規程適用范圍內的壓力容器,應當根據設計要求裝設安全泄放裝置(安全閥或者爆破片裝置)。壓力源來自壓力容器外部,且得到可靠控制時,安全泄放裝置可以不直接安裝在壓力容器上。
(2)採用爆破片裝置與安全閥裝置組合結構時,應當符合GB 150的有關規定,凡串聯在組合結構中的爆破片在動作時不允許產生碎片。
(3)對易爆介質或者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或者中度危害介質的壓力容器,應當在安全閥或者爆破片的排出口裝設導管,將排放介質引至安全地點,並且進行妥善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氣。
(4)壓力容器工作壓力低於壓力源壓力時,在通向壓力容器進口的管道上應當裝設減壓閥。如因介質條件減壓閥無法保證可靠工作時,可用調節閥代替減壓閥,在減壓閥或者調節閥的低壓側,應當裝設安全閥和壓力表。
8.3 安全閥、爆破片
8.3.1 安全閥、爆破片的排放能力
1)安全閥、爆破片的排放能力,應當大於或者等於壓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排放能力和安全泄放量按GB 150的有關規定進行計算。對於充裝處於飽和狀態或者過熱狀態的氣液混合介質的壓力容器,設計爆破片裝置應當計算泄放口徑,確保不產生空間爆炸。
1) 爆破片的爆破壓力允許差值應符合GB 567-1999《爆破片和爆破片裝置》規定。
2) 安全閥、爆破片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安全閥的泄漏(密封)試驗壓力應當大於管道系統的最大工作壓力,爆破片裝置的最小標定爆破壓力應當大於1.05倍的管道系統最大工作壓力。所選用安全閥或者爆破片裝置的額定泄放面積應當大於安全泄放量計算得到的最小泄放面積。
4) 爆破片的爆破壓力允差按GB 567-1999《爆破片和爆破片裝置》表1規定,或者按照設計技術的要求。爆破片的檢查、抽樣及其爆破試驗應當符合GB 567第4.1、4.2條的要求。
5)盛裝可燃、有毒介質的壓力容器,應當在安全閥或者爆破片裝置的排出口裝設導管,將排放介質引至集中地點,進行妥善安全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氣。
6)爆破片裝置產品上應當標有永久性標志,永久性標志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製造單位名稱、製造許可證編號和特種設備製造許可標志;
(二)爆破片的批次編號、型號、型式、規格(泄放口公稱直徑)、材質、適用介質、爆破溫度、標定爆破壓力或者設計爆破壓力、泄放側方向;
(三)夾持器型號、規格、材質,以及流動方向;
(四)檢驗合格標志、監檢標志;
(五)製造日期。
7)爆破片產品必須附產品合格證和產品質量證明書,產品合格證一般包括產品名稱、編號、規格型號、執行標准等。質量證明書除包括產品合格證的內容外,一般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材料化學成分;
(二)材料以及焊接接頭力學性能;
(三)熱處理狀態;
(四)無損檢測結果;
(五)耐壓試驗結果(適用於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及其相應標准或者合同有規定的);
(六)型式試驗結果;
(七)產品標准或者合同規定的其他檢驗項目;
(八)外協的半成品或者成品的質量證明。
爆破片裝置產品上應當標志下列內容:
(一)永久性標志的內容;
(二)製造依據的標准;
(三)製造范圍和爆破壓力允差;
(四)檢驗報告(包括爆破試驗報告);
(五)其他特殊要求。
①爆破片裝置單獨使用時,爆破片裝置的入口管需要設置全通徑的切斷閥,以便更換爆破片用,切斷閥在全開啟狀態鎖定或者鉛封;
②爆破片裝置與安全閥串聯使用時,在爆破片與安全閥之間設置壓力表或者壓力開關,以及放空閥、過流閥或者報警指示器;
③安裝爆破片時,採用扭矩扳手,按製造單位安裝說明中的安裝扭矩數據表,按對角線均勻緊固螺栓;
④未經製造單位同意,不得在爆破片兩側加裝墊片、保護膜或者塗層。
8)安全閥安裝時,應當滿足《安全閥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ZF001--2006的規定,
9)安全保護裝置的檢驗檢修,應執行定期檢驗制度。安全保護裝置的定期檢驗按照壓力容器定期檢驗等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
10)進行安全閥在線檢測和壓力調整時,使用單位的管道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到場確認。檢測和調整合格的安全閥應當加鉛封。檢測和調整裝置用壓力表的量程應當為整定壓力的1.5~3.0倍,精度應當不低於1.0級,而且壓力表前不得裝阻尼器。在檢測和調整時,應當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④ 球罐的危險性有哪些設計時如何考慮避免這些危險的發現
一、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
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的基本出發點是採取措施約束、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防止其意外釋放。常用的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有消除危險源、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隔離等。
消除危險源</ol>消除系統中的危險源可以從根本上防止事故發生。但是,系統安全的一個重要觀點是,人們不可能徹底消除所有的危險源,人們只能有選擇地消除幾種特定的危險源。一般來說,當某種危險源的危險性較高時,應該首先考慮能否採取措施消除它。
可以通過選擇恰當的生產工藝、技術、設備,合理的設計、結構形式或合適的原材料來徹底消除某種危險源。例如:
① 用壓氣或液壓系統代替電力系統,防止發生電氣事故;
② 用液壓系統代替壓氣系統,避免壓力容器、管路破裂造成沖擊波;
③ 用不燃性材料代替可燃性材料,防止發生火災。
應該注意,有時採取措施消除了某種危險源,卻又可能帶來新的危險源。例如,用壓氣系統代替電力系統可以防止電氣事故,但是壓氣系統卻可能發生物理爆炸事故。
2. 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
受實際技術、經濟條件的限制,有些危險源不能被徹底根除,這時應該設法限制它們擁有的能量或危險物質的量,降低其危險性。
(1) 減少能量或危險物質的量。例如:
① 必須使用電力時,採用低電壓防止觸電;
② 限制可燃性氣體濃度,使其不達到爆炸極限;
③ 控制化學反應速度,防止產生過多的熱或過高的壓力。
(2) 防止能量蓄積。能量蓄積會使危險源擁有的能量增加,從而增加發生事故和造成損失的危險性。採取措施防止能量蓄積,可以避免能量意外的突然釋放。例如:
① 利用金屬噴層或導電塗層防止靜電蓄積;
② 控制工藝參數,如溫度、壓力、流量等。
(3) 安全地釋放能量。在可能發生能量蓄積或能量意外釋放的場合,人為地開辟能量泄放渠道,安全地釋放能量。例如:
① 壓力容器上安裝安全閥、破裂片等,防止容器內部能量蓄積;
② 在有爆炸危險的建築物上設置泄壓窗,防止爆炸摧毀建築物;
③ 電氣系統設置接地保護;
④ 設施、建築物安裝避雷保護裝置。
3. 隔離
隔離是一種常用的控制能量或危險物質的安全技術措施,既可用於防止事故發生,也可用於避免或減少事故損失。
預防事故發生的隔離措施有分離和屏蔽兩種。前者是指時間上或空間上的分離,防止一旦相遇則可能產生或釋放能量或危險物質的物質相遇;後者是指利用物理的屏蔽措施局限、約束能量或危險物質。一般說來,屏蔽較分離更可靠,因而得到廣泛應用。
隔離措施的主要作用如下:
(1) 把不能共存的物質分開,防止產生新的能量或危險物質。例如把燃燒三要素中的任何一種要素與其餘的要素分開,防止發生火災。
(2) 局限、約束能量或危險物質在某一范圍,防止其意外釋放。例如在帶電體外部加上絕緣物,防止漏電。
(3) 防止人員接觸危險源。通常把這些措施稱為安全防護裝置。例如利用防護罩、防護柵等把設備的轉動部件、高溫熱源或危險區域屏蔽起來。
4. 故障——安全設計
在系統、設備的一部分發生故障或破壞的情況下,在一定時間內也能保證安全的安全技術措施稱為故障——安全設計 。一般來說,通過精心地技術設計,使得系統、設備發生故障時處於低能量狀態,防止能量意外釋放。例如,電氣系統中的熔斷器就是典型的故障——安全設計,當系統過負荷時熔斷器熔斷,把電路斷開而保證安全。
盡管故障——安全設計是一種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但考慮到故障——安全設計本身可能因故障而不起作用,所以選擇安全技術措施時不應該優先採用。
5. 減少故障和失誤
物的故障和人失誤在事故致因中佔有重要位置,因此應該努力減少故障和失誤的發生。
一般來說,可以通過增加安全系數、增加可靠性或設置安全監控系統來減少物的故障。可以從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兩方面採取防止人失誤措施,一般地,技術措施比管理措施更有效。
常用的防止人失誤的技術措施有用機器代替人操作、採用冗餘系統、耐失誤設計、警告以及良好的人、機、環境匹配等。
(1) 用機器代替人。用機器代替人操作是防止人失誤發生的最可靠的措施。由於機器在人們規定的約束條件下運轉,自由度較少,不像人那樣有行為自由性,所以很容易實現人們的意圖。與人相比,機器運轉的可靠性較高。機器的故障率一般在10-4~10-6『之間,而人失誤率一般在10-2~10-3之間。因此,用機器代替人操作,不僅可以減輕人的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有效地避免或減少人失誤。應該注意到,盡管用機器代替人可以有效地防止人失誤,然而並非任何場合都可以用機器取代人。這是因為人具有機器無法比擬的優點,許多功能是無法用機器取代的。
(2) 冗餘系統,可以採取2人操作、人機並行的方式構成冗餘系統。2人操作方式是,本來由l個人可以完成的操作由2個人來完成。一般地,1人操作另1人監視,組成核對系統。如果 1個人操作發生失誤,另 l個人可以糾正失誤。人機並行方式是,由人員和機器共同操作組成的人權並聯系統,人的缺點由機器來彌補,機器發生故障時由人員發現並採取適當措施來處理。各種審查也可以看作冗餘措施。在時間比較充裕的場合,通過審查可以發現失誤的結果而採取措施糾正失誤。
(3) 耐失誤設計 。通過精心地設計,使得人員不能發生失誤或者發生失誤也不會帶來事故等嚴重後果的設計。耐失誤設計一般採用如下幾種方式:
① 利用不同的形狀或尺寸防止安裝、連接操作失誤。
② 採用聯鎖裝置防止人員誤操作。
(4) 警告。警告是提醒人們注意的主要方法,它讓人把注意力集中於可能會被漏掉的信息,也可以提示人調用自己的知識和經驗。可以通過人的各種感官實現警告,相應地有視覺警告、聽覺警告、觸覺警告和味覺警告。其中,視覺警告、聽覺警告應用得最多。
防止人失誤的管理措施很多,主要有根據工作任務的要求選擇合適的人員;推行標准化作業,通過教育、訓練提高人員的知識、技能水平;合理地安排工作任務,防止發生疲勞,使人員的心理緊張度最優;樹立良好的風氣,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調動職工的安全生產積極性等。
二、避免或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
避免或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的基本出發點是防止意外釋放的能量達及人或物,或者減輕其對人和物的作用。事故後如果不能迅速控制局面,則事故規模有可能進一步擴大,甚至引起二次事故而釋放出更多的能量或危險物質。在事故發生前就應該考慮到採取避免或減少事故損失的技術措施。
常用的避免或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有隔離、個體防護、薄弱環節、避難與援救等。
隔離</ol>作為避免或減少事故損失的隔離,其作用在於把被保護的人或物與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隔開。隔離措施有遠離、封閉和緩沖三種。
(1) 遠離。把可能發生事故而釋放出大量能量或危險物質的工藝、設備或工廠等布置在遠離人群或被保護物的地方。例如,把爆破材料的加工製造、儲存設施安排在遠離居民區和建築物的地方;一些危險性高的化工遠離市區等。
(2) 封閉。利用封閉措施可以控制事故造成的危險局面,限制事故的影響。
② 限制事故影響,避免傷害和破壞。例如,防火密閉可以防止有毒、有害氣體蔓延;高速公路兩側的圍欄防止失控的汽車沖到公路兩側的溝里去。
③ 為人員提供保護。把某一區域封閉起來作為安全區,保護人員。例如,礦井裡設置的避難室。
④ 為物質、設備提供保護。
(3) 緩沖。緩沖可以吸收能量,減輕能量的破壞作用。例如,安全帽可以吸收沖擊能量,防止人員頭部受傷。
2. 個體防護
實際上,個體防護也是一種隔離措施,它把人體與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隔離開。
3. 薄弱環節
利用事先設計好的薄弱環節使事故能量按人們的意圖釋放,防止能量作用於被保護的人或物。一般地,設計的薄弱部分即使破壞了,卻以較小的損失避免了大的損失。因此,這種安全技術又稱接受微小損失。常見的薄弱環節的例子如下:
① 鍋爐上的易熔塞。當鍋爐里的水降低到一定水平時,易熔塞溫度升高並熔化,鍋爐內的蒸汽泄放而防止鍋爐爆炸。
② 電路中的熔斷器、驅動設備上的安全連接律等。
4. 避難與救援
事故發生後應該努力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但是,當判明事態已經發展到不可控制的地步時,則應迅速避難,撤離危險區。
為了滿足事故發生時的應急需要,在廠區布置、建築物設計和交通設施設計中,要充分考慮一旦發生事故時的人員避難和救援問題。具體地,要考慮如下問題:
① 採取隔離措施保護人員,如設置避難空間等;
② 使人員能迅速撤離危險區域,如規定撤退路線、設置安全出D和應急輸送等;
③ 如果危險區域里的人員無法逃脫的話,能夠被援救人員搭救。
為了在一旦發生事故時人員能夠迅速地脫離危險區域,事前應該做好應急計劃,並且平時應該進行避難、援救演習。
三、安全監控系統
在生產過程中經常利用安全監控系統監測與安全有關的狀態參數,發現故障、異常,及時採取措施控制這些參數不達到危險水平,消除故障、異常,以仿止事故發生。
安全監控系統的構成</ol>安全監控系統種類繁多,圖2—3是典型的生產過程安全監控系統示意圖。圖中虛線圍起的部分是安全監控系統,它由檢知部分、判斷部分和驅動部分三個部分組成。
典型的安全監控系統
檢知部分主要由感測元件構成,用以感知特定物理量的變化。一般地,感測元件的靈敏度較人的感官的靈敏度高得多,所以能夠發現人員難以直接察覺的潛在的變化。
判斷部分把檢知部分感知的參數值與規定的參數值相比較,判斷被監控對象的狀態是否正常。
驅動部分的功能在於判斷部分已經判明存在故障、異常,有可能出現危險時,實施恰當的安全措施。所謂恰當的安全措施,根據具體情況可能是停止設備、裝置的運轉,即緊急停,或者啟動安全裝置,或者向人員發出警告,讓人員採取措施處理或迴避危險。
根據被監控對象的具體情況,安全監控系統的實際構成有如下幾種:
(1) 檢測儀表。安全監控系統只有檢知部分由儀器、設備承擔。檢測儀表檢測的參數值由人員與規定的參數值比較,判斷監控對象是否處於正常狀態。如果發現異常需要處理時,由人員採取措施。
(2) 監測報警系統。安全監控系統的檢知部分和判斷部分由儀器、設備承擔,驅動部分的功能由人員實現。系統監測到故障、異常時發出聲、光報警信號,提醒人員採取措施。在這種場合,往往把作為判定正常或異常標準的規定參數值定得低些,以保證人員有充裕的時間做出恰當的決策和採取恰當的行動。
(3) 監控聯鎖系統。安全監控系統的三個部分全部由儀器、設備構成。在檢知、判斷部分發現故障或異常時,驅動完成緊急停車或啟動安全裝置,不必人員介入。這是一種高度自動化的系統,適用於若不立即採取措施就可能發生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情況。
2. 安全監控系統可靠性
安全監控系統的任務是及時發現故障或異常,及早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然而,安全監控系統本身也可能發生故障而不可靠。安全監控系統可能發生兩種類型的故障,即漏報和誤報。
(1) 漏報。在監控對象出現故障或異常時,安全監控系統沒有做出恰當的反應(例如報警或緊急停車等) 。漏報型故障使安全監控系統喪失其安全功能,不能阻止事故的發生,其結果可能帶來巨大損失。
為了防止漏報型故障,應該選用高靈敏度的感測元件,規定較低的規定參數值,以及保證驅動動作可靠等。
(2) 誤報。在監控對象沒有出現故障或異常的情況下,安全監控系統誤動作(例如誤報警或誤停車等)。誤報不會導致事故發生,故屬於「安全故障」型故障。但是,誤報可能帶來不必要的生產停頓或經濟損失,最嚴重的是會因此而失去人們的信任。為了防止誤報型故障,安全監控系統應該有較強的抗干擾能力。
安全監控系統的漏報和誤報是性質完全相反的兩種類型故障,提高安全監控系統可靠性是一件困難的工作。一般來說,表決系統既可以提高防止漏報型故障性能,又可以提高防止誤報型故障的性能,可以有效地提高安全監控系統的可靠性。
⑤ 汽車的安全裝置通常包括哪些東西
1、安全氣囊:安全氣囊是每輛汽車所必備的安全裝置,當汽車受到沖撞力的時候,它自動彈出,為駕駛人員以及乘客提供防護,可讓頭部受傷概率降低25%,面部受傷概率降低80%。
2、ESP車身電子穩定控制系統:ESP車身電子穩定控制系統可以控制汽車在緊急變線時的車身穩定性,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汽車失控事故的發生。對於汽車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主動安全裝置。但不是每輛車都有的,所以在購買車輛的時候可要注意了。
3、CBC彎道自動控制:在汽車轉彎制動的時候,它和ABS制動防抱死系統相互配合可以達到降低過度轉向或者轉向不足的危險。
4、HAC上坡輔助系統:它主要的功能是讓車輛在不適合用手剎的時候,坡上起步腳離開制動踏板可以讓車輛繼續保持制動幾秒,從而讓駕駛員有充足的時間來操作剎車踏板轉油門踏板的操作。
⑥ 什麼是安全裝置和防護裝置
安全防護是通過採用安全裝置或防護裝置對一些危險進行預防的安全技術版措施。安全裝置權與防護裝置的區別是:安全裝置是通過其自身的結構功能限制或防止機器的某些危險運動,或限制其運動速度、壓力等危險因素,以防止危險的產生或減小風險;而防護裝置是通過物體障礙方式防止人或人體部分進入危險區。究競採用安全裝置還是採用防護裝置,或者二者並用,設計者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安全裝置是消除或減小風險的裝置。它可以是單一的安全裝置,也可以是和聯鎖裝置聯用的裝置。常用的安全裝置有聯鎖裝置、使動裝置、止—動操縱裝置、雙手操縱裝置、自動停機裝置、機器抑制裝置、限制裝置、有限運動裝置等。
⑦ 安全防護裝置是什麼
人防:人力防範,是利用人們自身的感測器(眼、耳等)進行探測,發現妨害或破壞安全的目標,作出反應;用聲音警告、恐嚇、設障、武器還擊等手段來延遲或阻止危險的發生,在自身力量不足時還要發出求援信號,以期待做出進一步的反應,制止危險的發生或處理已發生的危險。如保安、門衛、巡邏、檢查、看護等;
2、物防:物理防範,主要指建築物、牆體、柵欄、門、鎖、櫃等物理屏障。主要作用在於推遲危險的發生,為「反應「提供足夠的時間。現代的實體防範,已不是單純物質屏障的被動防範,而是越來越多地採用高科技地手段,一方面使實體屏障被破壞地可能性變小,增大延遲時間;另一方面也使實體屏障本身增加探測和反應的功能。
3、技防:技術防範,利用電子、通信、計算機與信息處理技術及其相關技術,如電子報警技術、視頻監控技術、出入口控制技術、生物識別技術、計算機網路技術以及與其相關的各種軟體、系統工程等安全防範的技術手段進行的安全防範。
⑧ 平價一個設計設備工藝過程是否安全從幾方面考慮
化工生產具有高溫高壓、深冷負壓、易燃易爆、介質有毒、腐蝕性強、生產過程高度連續性等特點,對工藝操作控制的要求非常苛刻,為了確保裝置建成後運行安全,特擬寫《綜合利用項目系統安全方案》,從工藝的安全設計和安全控制、防火防爆等幾個方面去綜合考慮,從源頭上消除隱患,在過程中控制風險,全面實現安全生產。
第一節、工藝安全設計
安全設計就是把生產過程中潛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系統地辨識。這些不安全因素能在設計中消除的,則在設計中消除,若不能消除的,要在設計中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和事故預防措施。從設計階段對安全問題進行科學和周密的考慮,避免設計上的「先天不足」,是化工生產中的一個至關重要的環節。
一、安全設計應考慮的因素
化工安全應考慮的因素很多,可以概括為「八防」:
1、防火防爆,如配置可燃氣體報警儀、安全閥、壓力表等;
2、防中毒和窒息,如配置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氣體泄露檢測、排風連動裝置;
3、防機械傷害,如旋轉機械加防護罩;
4、防物體打擊,如在立體作業區域加裝物體墜落分隔層;
5、防高處墜落,如加裝防護欄;
6、防觸電,安裝漏電保護器;
7、防灼燙,如將管線盡可能的設計為非正面對人的位置;
8、防職業病,如通風除塵等工業衛生措施。
二、工藝安全設計包括的內容
工藝安全設計是安全設計的主體和核心,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工藝路線的安全設計;
工藝路線的安全設計,應根據不同的生產工藝,綜合考慮各種工藝危險因素進行設計,選擇先進、可靠、安全的工藝路線。
2、工藝裝置的安全設計;
(1)、工藝裝置設計的安全要求
在工藝裝置設計中,必須把生產和安全結合起來,加以妥善全面地處理,並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①、從保障整個生產系統的安全出發,全面分析原料、成品、生產過程、設備裝置等的各種危險因素,以確定安全的工藝路線,選用可靠的設備裝置,並採用有效的安全裝置和措施。
②、在生產運行過程中,能有效地控制和防止火災爆炸的發生。防火方面,根據生產中存在的可燃物、助燃物、點火源的情況,對形成的火災危險採取相應的消防措施。根據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的條件、起爆原因和傳爆條件,採取相應措施,控制和消除形成爆炸的條件,阻止爆炸破壞作用的擴大。
③、有效控制化學反應中的超溫、超壓、和爆聚等不正常情況,並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
④、對可能產生大量泄漏危險的設備系統,採取相應的檢測和安全防護措施,避免物料泄漏造成火災、爆炸和中毒。
(2)、工藝裝置內的平面布置
從防火防爆的安全形度出發,工藝裝置內布置應盡可能滿足以下要求:
①、工藝裝置內的設備、建築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間距應滿足有關標准規定。
②、工藝裝置內的設備宜布置在露天或半露天的建築物、構築物內,盡量縮小爆炸危險場所范圍,並按生產流程、地勢、風向等要求分別集中布置。
③、明火加熱設備應遠離可能泄露的可燃氣體或蒸汽的設備。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明火設備應集中布置在裝置的邊緣,並處於散發可燃氣體或蒸汽的設備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側。
④、甲、乙類生產裝置的設備、建築物、構築物應布置在裝置的邊緣;高壓及有爆炸危險的設備,通常布置在一側或放在防爆構築物內。
⑨ 密煉機為什麼要設置安全裝置安全裝置的措施有哪些
密煉機操作及注意事項
①密煉機停車較長時間後的第一次啟動,應按上述空運轉試驗和負載試運轉的要求進行。對於擺動式卸料門,停放時在卸料門兩側有兩個防止卸料打開的螺栓,務必事先用液壓系統將卸料門置於關門位置,並用鎖緊裝置將卸料門鎖緊。此時將兩螺栓旋至不影響卸料門開啟的位置。
②密煉機日常啟動
a.密煉機開啟主機、減速器和主電機等冷卻系統的進水和排水閥門。
b.密煉機按電氣控制系統使用說明要求啟動設備。
c.密煉機運行時注意檢查潤滑油箱的油量、減速器和液壓站油箱的油位確保潤滑點潤滑和液壓工作正常。
d.密煉機注意機器運行情況,工作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連接緊固件有無松動。
③密煉機日常操作注意事項 .
a.密煉機按負載試運轉時煉最後一車料時的要求停機。主電機停機後,關閉潤滑電機和液壓電機,切斷電源,再關閉氣源和冷卻水源。
b.密煉機在低溫情況下,為防止管路凍壞,需將冷卻水從機器各冷卻管路內排除,並用壓縮空氣將冷卻水管路噴吹乾凈。
c.密煉機在投產的第一個星期內,需隨時擰緊密煉機各部位的緊固螺栓,以後則每月要擰緊一次。
d.當機器的壓砣處在上部位置,卸料門處在關閉位置和轉子在轉動情況下,方可打開加料門向密煉室投料。
e.當密煉機在混煉過程中因故臨時停車時,在故障排除後,必須將密煉室內膠料排出後方可啟動主電機。
f.密煉室的加料量不得超過設計能力,滿負荷運轉的電流一般不超過額定電流,瞬間過載電流一般為額定電流的1.2—1.5倍,過載時間不大於10s。需要了解更多相關知識,可聯系利拿客服咨詢。
g.大型密煉機,加料時投放膠塊質量不得超過20ks,塑煉時生膠塊的溫度需在30℃以上。
④生產結束後的維護保養工作。
a.生產結束後,密煉機需經15-20min空運轉後才能停機。空運轉時仍需向轉子端面密封裝置注油潤滑。
b.停機時,卸料門處在打開位置,打開加料門插入安全銷,將壓砣提到上位插入壓砣安全銷。開機時按相反程序進行工作。
⑩ 安全系統的設計原則
工業上的安全系統主要包括信號報警及安全儀表系統,它們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大內多數容化工過程要求信號報警、安全儀表系統採用失效安全的原則,使設備在特定的故障發生時轉入預定義的安全狀態。另外,工業生產裝置中的儀表與設備經常會有防腐、防塵、防震、防電磁干擾、防爆等要求。安全系統的設計原則如下:
(1)信號報警、聯鎖點的設置,動作設定值以及調整范圍必須符合生產工藝的要求;
(2)在滿足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當盡量選擇線路簡單、元器件數量少的方案;
(3)安全相關系統應當安裝在振動小、灰塵少、無腐蝕氣體、無電磁干擾的場所;
(4)應用DCS和PLC時,可採用經權威機構認證的DCS/PLC來構造安全相關系統;
(5)安全相關系統中安裝在危險場所的檢出裝置、執行器、按鈕、信號燈、開關等應當符合所在場所的防爆、防火要求;
(6)安全相關系統的供電要求與一般儀表供電等級相同,為保證重要安全儀表系統穩定、可靠的工作,應當為其配備不間斷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