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TTZ是什麼電纜
PTTZ是鐵路信號電纜。
產品適用於額定電壓交流500v或直流1000v及以下傳輸鐵路信號、音頻信號或自動信號裝置的控制電路,其中綜合護套、鋁護套鐵路信號電纜具有一定的屏蔽性能,適宜於電氣化區段或其它有強電干擾的地區敷設。
2. 信號系統定義
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是保證列車運行安全,實現行車指揮和列車運行現代化,提高運輸效率的關鍵系統設備。 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通常由列車自動控制系統(Automatic Train Control,簡稱ATC)組成,ATC系統包括三個子系統: — 列車自動監控系統(Automatic Train Supervision,簡稱ATS) — 列車自動防護子系統(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簡稱ATP) — 列車自動運行系統(Automatic Train Operation,簡稱ATO) 三個子系統通過信息交換網路構成閉環系統,實現地面控制與車上控制結合、現地控制與中央控制結合,構成一個以安全設備為基礎,集行車指揮、運行調整以及列車駕駛自動化等功能為一體的列車自動控制系統。 一、列車自動控制系統(ATC)分類 1、按閉塞布點方式:可分為固定式和移動式。固定閉塞方式中按控制方式,又可分為速度碼模式(台階式)和目標距離碼模式(曲線式)。 2、按機車信號傳輸方式:可分為連續式和點式。 3、按各系統設備所處地域可分為:控制中心子系統、車站及軌旁子系統、車載設備子系統、車場子系統。 二、固定閉塞ATC系統 固定閉塞ATC系統是指基於傳統軌道電路的自動閉塞方式,閉塞分區按線路條件經牽引計算來確定,一旦劃定將固定不變。列車以閉塞分區為最小行車間隔,ATC系統根據這一特點實現行車指揮和列車運行的自動控制。固定閉塞ATC系統又可分為速度碼模式和目標距離碼模式。 1、 速度碼模式(台階式) 如北京地鐵和上海地鐵1號線分別引進的英國西屋公司和美國GRS公司的ATC系統均屬此類ATC系統,該系統屬70~80年代的產品,技術成熟、造價較低,但因閉塞分區長度的設計受限於最不利線路條件和最低列車性能,不利於提高線路運輸效率。固定閉塞速度碼模式ATC是基於普通音頻軌道電路,軌道電路傳輸信息量少,對應每個閉塞分區只能傳送一個信息代碼,從控制方式可分成入口控制和出口控制兩種,從軌道電路類型劃分可分為有絕緣和無絕緣軌道電路兩種。 以出口防護方式為例,軌道電路傳輸的信息即該區段所規定的出口速度命令碼,當列車運行的出口速度大於本區段的出口命令碼所規定的速度時,車載設備便對列車實施懲罰性制動,以保證列車運行的安全。由於列車監控採用出口檢查方式,為保證列車安全追蹤運行,需要一個完整的閉塞分區作為列車的安全保護距離,限制了線路通過能力的進一步提高和發揮。能提供此類產品的公司有:英國WSL公司、美國GRS公司、法國ALSTOM公司、德國SIEMENZ公司等。 2、 目標距離碼模式(曲線式) 目標距離碼模式一般採用音頻數字軌道電路或音頻軌道電路加電纜環線或音頻軌道電路加應答器,具有較大的信息傳輸量和較強的抗干擾能力。通過音頻數字軌道電路發送設備或應答器向車載設備提供目標速度、目標距離、線路狀態(曲線半徑、坡道等數據)等信息,車載設備結合固定的車輛性能數據計算出適合於列車運行的目標距離速度模式曲線(最終形成一段曲線控制方式),保證列車在目標距離速度模式曲線下有序運行。不僅增強了列車運行的舒適度,而且列車追蹤運行的最小安全間隔縮短為安全保護距離,有利於提高線路的通過能力。如上海地鐵2號線引進美國US&S公司、明珠線引進法國ALSTOM公司和廣州地鐵1、2號線引進德國西門子公司的ATC系統均屬此類。 三、移動閉塞ATC系統 移動閉塞方式的ATC系統通常採用無線通信、地面交叉感應環線、波導等媒體,向列控車載設備傳遞信息。列車安全間隔距離是根據最大允許車速、當前停車點位置、線路等信息計算得出,信息被循環更新,以保證列車不間斷收到即時信息。 移動閉塞ATC系統是利用列車和地面間的雙向數據通信設備,使地面信號設備可以得到每一列車連續的位置信息,並距此計算出每一列車的運行許可權,動態更新發送給列車,列車根據接收到的運行許可權和自身的運行狀態,計算出列車運行的速度曲線,實現精確的定點停車,實現完全防護的列車雙向運行模式,更有利於線路通過能力的充分發揮。 移動閉塞ATC系統在我國還未有應用實例,國外能提供此類系統的公司有:阿爾卡特公司交叉感應電纜作為傳輸媒介的ATC系統,在加拿大溫哥華「天車線」和香港KCRC西部鐵路等應用,技術比較成熟,但交叉感應軌間電纜給線路日常養護帶來不便;美國哈蒙公司基於擴頻電台通信的移動閉塞應用在舊金山BART線,其系統結構、系統運用尚不成熟;阿爾斯通公司基於波導傳輸信息的移動閉塞正在新加坡西北線試驗段安裝調試。 四、信號系統基本功能 1、 列車自動監控子系統(ATS) ATS系統由控制中心、車站、車場以及車載設備組成。ATS系統在ATP系統的支持下完成對列車運行的自動監控,實現以下基本功能: (1)通過ATS車站設備,能夠採集軌旁及車載ATP提供的軌道佔用狀態、進路狀態、列車運行狀態以及信號設備故障等控制和監督列車運行的基礎信息。 (2)根據聯鎖表、計劃運行圖及列車位置,自動生成輸出進路控制命令,傳送至車站聯鎖設備,設置列車進路、控制列車停站時分。 (3)列車識別跟蹤、傳遞和顯示功能。系統能自動完成正線區段內列車識別號(服務號、目的地號、車體號)跟蹤,列車識別號可由中央ATS自動生成或調度員人工設定、修改,也可由列車經車—地通信向ATS發送識別號等信息。 (4)列車計劃與實跡運行圖的比較和計算機輔助調度功能。能根據列車運行實際的偏離情況,自動生成調整計劃供調度員參考或自動調整列車停站時分,控制發車時間。 (5)ATS中央故障情況下的降級處理,由調度員人工介入設置進路,對列車運行進行調整,由ATS車站完成自動進路或根據列車識別號進行自動信號控制,由車站人工進行進路控制。 (6)在計算機輔助下完成對列車基本運行圖的編制及管理,並具有較強的人工介入能力。通過設在車輛段的終端,向車輛段管理及行車人員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編制車輛運用計劃和行車計劃。 (7)列車運行顯示屏及調度台顯示器,能對軌道區段、道岔、信號機和在線運行列車等進行監視,能在行調工作站上給出設備故障報警及故障源提示。 (8)能在中央專用設備上提供模擬和演示功能,用於培訓及參觀。能自動進行運行報表統計,並根據要求進行顯示列印。 (9)能在車站控制模式下與計算機聯鎖設備結合,將部分或所有信號機置於自動模式狀態。 (10)向通信無線、廣播、旅客向導系統提供必要的信息。 2 、列車自動防護子系統(ATP) ATP系統由地面設備、車載設備組成,監督列車在安全速度下運行,確保列車一旦超過規定速度,立即施行制動,主要實現以下功能: (1)自動連續地對列車位置進行檢測,並向列車發送必要的速度、距離、線路條件等信息,以確定列車運行的最大安全速度。提供列車速度保護,在列車超速時提供常用制動或緊急制動,保證前行與後續列車之間的安全間隔,滿足正向行車時的設計行車間隔和折返間隔。對反向運行列車能進行ATP防護。 (2)確保列車進路正確及列車的運行安全。確保同一徑路上的不同列車之間具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以及等防止列車側面沖撞。 (3)防止列車超速運行,保證列車速度不超過線路、道岔、車輛等規定的允許速度。 (4)為列車車門的開啟提供安全、可靠的信息。 (5)根據聯鎖設備提供的進路上軌道區間運行方向,確定相應軌道電路發碼方向。 (6)任何車—地通信中斷以及列車的非預期移動(含退行)、任何列車完整性電路的中斷、列車超速(含臨時限速)、車載設備故障等均將產生安全性制動。 (7)實現與ATS的介面和有關的交換信息。 (8)系統的自診斷、故障報警、記錄。 (9)列車的實際速度、推薦速度、目標速度、目標距離等信息的記錄和顯示。具有人工或自動輪徑磨耗補償功能。 3、 列車自動駕駛子系統(ATO) ATO子系統是控制列車自動運行的設備,由車載設備和地面設備組成,在ATP系統的保護下,根據ATS的指令實現列車運行的自動駕駛、速度的自動調整、列車車門控制。 (1)自動完成對列車的啟動、牽引、巡航、惰行和制動的控制,以較高的速度進行追蹤運行和折返作業,確保達到設計間隔及旅行速度。 (2)在ATS監控范圍的入口及各站停車區域(含折返線、停車線)進行車—地通信,將列車有關信息傳送至ATS系統,以便於ATS系統對在線列車進行監控。 (3)控制列車按照運行圖進行運行,達到節能及自動調整列車運行的目的。 (4)ATO自動駕駛時實現車站站台定點停車控制、舒適度控制及節省能源控制。 (5)能根據停車站台的位置及停車精度,自動地對車門進行控制。 (6)與ATS和ATP結合,實現列車自動駕駛、有人或無人駕駛。 五、信號系統運營模式 1 、ATS自動監控模式 正常情況下ATS系統自動監控在線列車的運行,自動向聯鎖設備下達列車進路命令,列車在ATP的安全保護下由司機按規定的運行圖時刻表駕駛列車運行。控制中心行車調度員僅需監督列車和設備的運行狀況。每天開班前,控制中心調度員選擇當日的行車運行圖/時刻表,經確認或作必要的修改,作為當日行車指揮的依據。 2 、調度員人工介入模式 調度員可通過工作站發出有關行車命令,對全線列車運行進行人工干預。調整列車運行計劃包括對列車實施「扣車」、「終止站停」、改變列車進路、增減列車等。 3、 列車出入車場調度模式 車輛調度員根據當日列車運行圖/時刻表編制車輛運用計劃和場內行車計劃,並傳至控制中心。車場信號值班員按車輛運用計劃設置相應的進路,以滿足列車出入段作業要求。 4、 車站現地控制模式 除設備集中站其他車站不直接參與運營控制,車站聯鎖和車站ATS系統結合實現車站和中央兩級控制權的轉換。在中央ATS設備故障或經車站值班員申請,中央調度員同意放權後,可改由車站現地控制。 在現地控制模式下,車站值班員可直接操從車站聯鎖設備,可將部分信號機置於自動模式狀態,也可將全部信號機設為自動模式狀態,控制中心行車調度員應通過通信調度系統與列車駕駛員、車站值班員保持聯系。 5、 車場控制模式 列車出入場和場內的作業均由場值班員根據用車計劃,直接排列進路。車場與正線之間設置轉換軌,出入場線與正線間採用聯鎖照查聯系保證行車安全。 6、 列車運行控制模式 列車在正線、折返線上的運行作業時,常用ATO自動駕駛模式和ATP監督下的人工駕駛模式,限制人工駕駛和非限制人工駕駛模式均為非常用模式。 (1)ATO自動駕駛模式 列車啟動後,在ATP設備安全保護下,車載ATO設備自動控制列車加速、巡航、惰行、制動,並控制列車在車站的停車位置,開關車門,司機僅需監督ATP/ATO車載設備運行狀況。 (2)ATP監督下的人工駕駛模式 列車啟動後,車載ATP設備根據地面提供的信息,自動生成連續監督列車運行的一次速度模式曲線,實時監督列車運行。司機根據ATP顯示的速度信息駕駛列車,當列車運行速度接近限制速度時,提出報警;當列車運行速度超過限制速度時,ATP車載設備將對列車實施制動。 (3)限制人工駕駛模式 司機以不超過車載ATP的限制速度行車,列車運行安全由司機負責,當列車超過該限制速度時,ATP車載設備則對列車實施制動。 (4)非限制人工駕駛模式 在車載ATP設備故障狀態下運用,ATP將不對列車運行起監控作用。列車運行安全由司機、調度員、車站值班員共同負責。 7 、列車折返模式 列車在ATP監督人工駕駛模式下折返時,列車由人工駕駛自到達股道牽出至折返線,由司機轉換駕駛端,並折返至發車股道。 在ATO有人駕駛模式下折返時,列車能以較合理的速度從到達股道牽出至折返線,由司機轉換駕駛端和啟動列車,然後從折返線進入發車股道。 六、結束語 信號ATC系統依據控制方式以及信息傳輸方式的不同,系統結構組成和配置方式也完全不同,在工程設計中選擇何種配置,須根據行車組織、車輛性能、車站規模、線路條件等,以安全性、可靠性為基本原則,兼顧成熟性、經濟性、合理性,以發揮最大效能為目標,並需適當考慮先進性等。
3. 關於二次設備
電力二次設備是對電力系統內一次設備進行監察,測量,控制,保護,調節的輔助設備。即不直接和電能產生聯系的設備。
中文名稱二次設備
特點不直接和電能產生聯系的設備
應用測量表計、絕緣監察裝置等
定義對一次設備進行監察的補助設備
性質概念
基本內容
內部設備
1、測量表計,如電壓表、電流表、功率表、電能表用於測量電路中的電氣參數。
2、絕緣監察裝置。
3、控制和信號裝置。
4、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如繼電器、自動裝置等,用於監視一次系統的運行狀況,迅速反應異常和事故,然後作用於斷路器,進行保護控制。
5、直流電源設備,如蓄電池組、直流發電機、硅整流裝置等,供給控制保護用的直流電源及用直流負荷和事故照明用電等。
6、高頻阻波器。
7、備自投裝置等等。
4. 自動化控制系統 是怎麼定義的
自動控制系統(automatic control systems)是實現自動化的主要手段,簡稱自控系統,是在無人直接參與下可使生產過程或其他過程按期望規律或預定程序進行的控制系統。
一、自控系統的構成:
自動控制系統主要由:控制器,被控對象,執行機構和變送器四個環節組成。
二、自控系統的分類:
1、按控制原理的不同,自動控制系統分為開環控制系統和閉環控制系統。
1)、開環控制系統
在開環控制系統中,系統輸出只受輸入的控制,控制精度和抑制干擾的特性都比較差。開環控制系統中,基於按時序進行邏輯控制的稱為順序控制系統;由順序控制裝置、檢測元件、執行機構和被控工業對象所組成。主要應用於機械、化工、物料裝卸運輸等過程的控制以及機械手和生產自動線。
2)、閉環控制系統
閉環控制系統是建立在反饋原理基礎之上的,利用輸出量同期望值的偏差對系統進行控制,可獲得比較好的控制性能。閉環控制系統又稱反饋控制系統。
2、按給定信號分類,自動控制系統可分為恆值控制系統、隨動控制系統和程序控制系統。
1)、恆值控制系統
給定值不變,要求系統輸出量以一定的精度接近給定希望值的系統。如生產過程中的溫度、壓力、流量、液位高度、電動機轉速等自動控制系統屬於恆值系統。
2)、隨動控制系統
給定值按未知時間函數變化,要求輸出跟隨給定值的變化。如跟隨衛星的雷達天線系統。
3)、程序控制系統
給定值按一定時間函數變化。如程式控制機床。
三、自控系統的應用:
自動控制系統已被廣泛應用於人類社會的各個領域。
在工業方面,對於冶金、化工、機械製造等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各種物理量,包括溫度、流量、壓力、厚度、張力、速度、位置、頻率、相位等,都有相應的控制系統。在此基礎上通過採用數字計算機還建立起了控制性能更好和自動化程度更高的數字控制系統,以及具有控制與管理雙重功能的過程式控制制系統。在農業方面的應用包括水位自動控制系統、農業機械的自動操作系統等。
在軍事技術方面,自動控制的應用實例有各種類型的伺服系統、火力控制系統、制導與控制系統等。在航天、航空和航海方面,除了各種形式的控制系統外,應用的領域還包括導航系統、遙控系統和各種模擬器。
此外,在辦公室自動化、圖書管理 、交通 管 理乃至日常家務方面,自動控制技術也都有著實際的應用。隨著控制理論和控制技術的發展,自動控制系統的應用領域還在不斷擴大,幾乎涉及生物、醫學、生態、經濟、社會等所有領域。
5. 繼電保護的定義是什麼
中文名稱:繼電保護
英文名稱:relay
protection
定義1:對電力系統中發生的故障或異常情況進行檢測,從而發出報警信號,或直接將故障部分隔離、切除的一種重要措施。
所屬學科:電力(一級學科);繼電保護與自動化(二級學科)
定義2:對運行中電力系統的設備和線路,在一定范圍內經常監測有無發生異常或事故情況,並能發出跳閘命令或信號的自動裝置。
所屬學科:水利科技(一級學科);水力發電(二級學科);水電站電氣迴路及變電設備(三級學科)
6. 自動裝置怎麼區分自動操作和自動控制
自動裝置是指按照預先的設定,系統對各方面的要求,自動完成預定功能的裝置。
根據用途可版分為自動信號裝置、權自動檢測裝置、自動操縱裝置、自動保護裝置和自動調節裝置等幾類。
關於你問題中的區分自動操作和自動控制,其實本質上是沒有區別的。
7. 電力機車存在哪些主要的技術問題
1 使用環境條件
1.1 機車在下列使用環境條件下,應能按額定功率正常工作:
1.1.1 海拔不超過1200m;
註:當機車使用於海拔1200m至2500m的地區時,由該地區的周圍空氣溫度和海拔對牽引電動機溫升的影響來決定其功率修正值。
1.1.2 周圍空氣溫度(遮陰處)在-25℃到+40℃之間;
1.1.3 最濕月月平均最大相對濕度不大於90%(該月月平均最低溫度為+25℃);
1.2 機車應能承受風、沙、雨、雪的侵襲。
2 基本要求
2.1 機車在受電弓降下時,其外限尺寸應符合GB 146-59《標准軌距鐵路 機車車輛限界和建築接近限界分類及基本尺寸》的有關規定。
2.2 車輪直徑為1250+3mm。
2.2.1 同軸左右輪徑之差不超過1mm;
2.2.2 同一機車各輪徑之差不超過2mm。
2.3 輪對內側距為1353±3mm。
2.4 車鉤中心線距軌面高度為880±10mm。
2.5 機車在全整備狀態下:
2.5.2 同一機車每個動軸的實際軸重,與該機車實際平均軸重之差,不應超過實際平均軸重的±2%;
2.5.3 最大軸重與線路允許值之差,不應超過線路允許值的1%;
2.5.4 每個車輪輪重與該軸兩輪平均輪重之差,不超過該軸兩輪平均輪重的±4%。
2.6 機車應能以5km/h速度安全通過半徑125m的曲線。並應能在半徑250m的曲線上進行正常摘掛作業。
2.7 機車受電弓電壓額定值為25kV,並在20kV到29kV變化范圍內能正常工作,在事故供電電壓降到19kV時也能正常工作。
2.8 受電弓工作高度應在距軌面高度5200mm到6500mm之間。
2.9 受電弓滑板工作長度為1250mm。
2.10 機車起動牽引力應不小於產品設計值。
2.11 機車的振動性能應符合有關規定,並與各種設備所能承受的振動能力相適應。
2.12 機車在持續制工況下的牽引力、功率、功率因數、速度、機車總效率、原邊電流諧波成份和最大電制動功率應符合設計任務書的規定。
2.13 機車牽引電動機負荷分配的偏差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規定。
2.14 機車的牽引力——速度特性(包括各種磁場削弱狀態,調壓開關機車的不同電壓級、相控機車的各種控制方式)和制動力——速度特性(包括各種勵磁電流狀態)應滿足產品設計要求。
2.15 機車上的各種設備應能承受振動頻率f為1~50Hz的垂向、橫向和縱向振動,其振動加速度:當f為10~50Hz時等於1g,當f為1~10Hz時等於0.1g(g為重力加速度)。
2.16 機車上的各種設備應能承受相應於機車縱向加速度3g的沖擊。對於機車變壓器和整流裝置還應承受橫向加速度2g的沖擊。
2.17 機車以最大速度於平直道上施行緊急制動時,應在規定的距離內停車。
3 一般規定
3.1 機車上各種電氣、機械設備應按經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製造。零部件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3.2 機車上各種設備的配置應有良好的可接近性,便於檢修和成組吊裝。
3.3 機車應設有架車支座、車體吊裝裝置和車體與轉向架連接裝置,便於救援起吊。
3.4 各機器間和走廊應設照明。車內車下均應設置照明用電源插座。
3.5 機車各通風設備的進出風口應裝有濾清及防護裝置。
3.6 機車應設有輪緣自動潤滑裝置。
3.7 機車應設有無動力回送設施。
3.8 相同零部件應能互換。
3.9 機車兩側應有牽引電動機、輔助電路、控制電路外接電源插座。
3.10 機車上應設衣櫃、工具櫃、電爐等。
4 司機室
4.1 司機室應視野寬廣、保證能清楚方便地瞭望到前方信號、線路和接觸網,不得因窗立框或反射光(從窗玻璃或從其它反射面反射來的日光或人造光)而迫使司機採取不正常的位置和引起精神過度緊張或眼睛過分疲勞。
4.2 司機室的窗玻璃應用安全玻璃,前窗應有電熱器、刮雨器和遮陽板。
4.3 機車入口門應向車內開,門框凈空寬度不小於540mm,高度不小於1700mm。門窗關閉時要嚴密,運行中不得有振動雜訊發生。
4.4 司機室人工照明在地板中央照度為4lx,司機操縱台上方為7lx,一般照明關閉後應保證司機活動不發生困難。指示燈和人工照明不應引起司機對信號產生錯覺。
4.5 司機室各種操縱裝置應便於司機操縱,不致引起司機疲勞。
4.6 司機座椅為固定軟座,可以轉動,可以上下、前後調節。
4.7 所有門窗關閉時的司機室雜訊,在機車速度小於120km/h和所有輔助機組全部運轉情況下,不得超過80dB(A)雜訊級。
4.8 司機室應設風扇。若有空氣調節器,在夏季車外周圍空氣溫度為35℃時,司機室應維持27℃;外面周圍空氣溫度為40℃時,司機室應維持30℃,以每人平均供風30m3/h計,一般風速小於0.5m/s,冬季風速小於0.3m/s。
4.9 司機室應有取暖設備,在冬季氣溫下,機車運行時應維持司機室中央溫度不低於10℃。加熱力求均勻,不引起局部過熱。取暖設備可以調整溫度,適應快速加溫的需要。
4.10 儀表和指示燈在日光下和晚上關閉照明時,都能在500mm遠處清楚看見顯示,讀出指示值。
5 機械部分
5.1 機車在運行整備狀態下,在平直道上,緩解制動時,以鋼軌面為基準,其車體底架和轉向架構架的高度差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規定。
5.2 車體以及安裝在車體外部的各種設備外殼的所有開孔、門、孔蓋、蓋板應能防止雨、雪侵人。
5.3 在車體底架上承受相當於運行整備狀態時車體及其設備的垂直靜載荷的同時,沿車鉤中心水平位置施加不少於200tf縱向靜壓力時,車體總應力應不超過設計值。
5.4 機車總風缸壓力達到9kgf/cm2時,壓縮機停止工作,風壓穩定後,空氣系統的氣密性按GB 3318-82《電力機車組裝後的檢查與試驗規則》檢查。
5.5 機車的空氣壓縮機和輔助空氣壓縮機的性能、生產量及風缸容積應滿足設計要求。空氣壓力調節器的開斷電路壓力值為9±0.2kgf/cm2;閉合電路壓力值為7.5±0.2kgf/cm2。安全閥的動作壓力為9.5±0.2kgf/cm2。空氣壓力調節器和安全閥的動作應准確、可靠。
5.6 機車基礎制動裝置應裝有閘瓦間隙調整器,其閘瓦壓力對於獨立式杠桿傳動裝置不得超過產品設計值的±5%;對於組合式杠桿傳動裝置不得超過產品設計值的±10%。
5.7 管路安裝前要作處理,保證清潔。
5.8 每個司機室內應設有緊急制動裝置及手制動操縱裝置。
5.9 機車手制動率應大於20%(按鑄鐵閘瓦計算)。
5.10 機車撒砂裝置應能在總風缸的空氣壓力范圍內作用良好,保證砂子能正確落在軌面。撒砂量應能在0.7~1.5L/min(即1~2.5kg/min)范圍內進行調節。每個砂箱的容量不小於0.1m3。
5.11 機車的軸箱溫升不得超過30℃,抱軸承溫升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規定。
5.12 轉向架構架,應消除內應力。
5.13 機車應設高度可調整的排障器,排障器中央底部應能承受相當於14th靜壓力的沖擊力。排障器形狀應利於排除軌道障礙物。
5.14 牽引電動機可從轉向架上方起吊,牽引電動機可連同輪對一起由落輪坑落下。
6 電氣部分
6.1 各電路須進行耐電壓試驗,試驗電壓值為該電路電氣設備最低試驗電壓值的85%。
6.2 機車的主電路、輔助電路、控制電路應有可靠的保護。並且故障信號顯示和故障切除裝置,以維持機車故障運行的可能。
6.3 當電網電壓在29kV到19kV范圍內變化時,以及網壓突變時,輔助電動機應能正常工作。
6.4 機車上電子控制設備應有足夠的抗干擾能力,網壓波動和鄰近機車開斷電路時均不影響其正常工作。
6.5 蓄電池充電設備對蓄電池組的充電應該是足夠的,但不是過度的充電。
蓄電池的容量應不小於100Ah。
6.6 機車上各種電測量指示儀表的准確度應不低於2.5級,至少有一個機車速度表帶有記錄裝置,記錄時間、速度、里程、列車管壓力,並應有速度接點。
6.7 各種通風系統的通風量均應符合設計要求,並設有風速保護。
7 安全設施
7.1 機車上的帶高壓電設備,上車頂梯子以及外部高壓供電插座應設有防止接觸造成事故的聯鎖裝置,其作用應可靠,操作簡便。
7.2 機車上應有接地棒,必要時可使接觸網可靠接地。
7.3 各電氣設備保護性接地要可靠,接地連接線有足夠的截面積,各車軸上接地電刷須可靠地保護軸承,不受接地電流影響。
7.4 機車上應有自動信號裝置,自動停車裝置和通訊聯絡裝置。司機操作台設有緊急停車按鈕。
7.5 機車應設有高低音喇叭。
7.6 機車必須配置一定數量適於電氣裝置和油類滅火的消防設備。
7.7 電線的絕緣層護套,牽引電動機風道軟管,以及機車上其它材料應盡可能採用非延燃性材料或防火材料。
7.8 機車應設可調焦距的頭燈,燈管燈泡應能方便更換。
7.9 機車應有各種警告標志。如:標在司機室內的最大速度值,緊急制動裝置,帶高壓電設備,消防設備。
7.10 走廊地板面應平整,防滑。
8 布線
8.1 機車應使用多股銅芯電纜,其絕緣等級應與工作電壓相符。機車高壓電路,輔助電路和控制電路的電線電纜應納入電線管槽,不得已交叉時,高壓線的接觸部分要包紮絕緣層。
8.2 電線管槽安裝應牢固、電線要用線卡、扎線帶等以適當間隔固定,防止振動造成損傷故障。
8.3 每根電線兩端應有清晰牢固的電線號碼標記,銅母線要打鋼印號碼。
8.4 接線端子採用壓接。兩接線端子間電線不允許剪接。
8.5 電線管、槽的設置應防止油、水或其它污物侵入。
9 試驗與驗收
9.1 機車組裝後,應按GB 3318-82的規定進行試驗,並按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9.2 機車型式試驗以前,工廠應對機車進行調整。新產品在調整過程中,工廠可對機車進行必要的修改和線路牽引試運行。試運行的里程,由工廠按機車類型、最大速度和採用新設備情況來確定。原則上,系列產品應比試制產品短些,低速的比高速的短些。對將進行型式試驗的機車,其最大允許試運行里程不大於5000km。
9.3 機車在下列情況下應進行型式試驗:
新設計製造的機車;
批量生產的機車經重大技術改造,其性能、構造、材料有較大改變者;
機車停產一年以上又重新生產時;
轉廠後新生產的機車;
批量生產的機車生產一定數量後,有必要重新確認其性能時,應該抽樣進行型式試驗。
9.4 批量生產的機車,驗收前均應進行例行試驗。例行試驗的結果應與型式試驗基本相符。
9.5 正式提交驗收的機車應有機車合格證書,使用維護說明書和機車履歷簿等。
9.6 機車交車時,製造廠應向使用部門提供按有關技術文件規定的隨車工具、專用工具和隨車備品。
10 標志與保修
10.1 機車應按有關標准塗、裝各項標記、銘牌及標志燈等。
10.2 製造廠應明確給出機車及其主要另部件的保修期。在使用部門遵守機車使用維護說明書規定的情況下,在保修期內如因製造質量不良而損壞或不能正常工作時,製造廠應免費及時修理或更換零部件。
附錄
主要術語解釋
(參考件)
1 機車自重—機車組裝完成後的重量。
2 機車總重—機車自重、乘務員定員人數及隨車工具重量及加足規定砂、潤滑油等重量之和(又稱機車計算重量及機車運轉整備重量)。
3 輪重—整備狀態下的機車,停放在平直軌道上,車輪作用於鋼軌上的垂直載荷。
4 軸重—同一車軸上左右輪重之和。
5 機車額定功率—各牽引電動機軸上輸出功率的總和,對應於牽引電動機在額定電壓和滿磁場下的持續制工況。因此它也是機車的持續制功率。
6 機車的小時制功率—對應於牽引電動機在額定電壓和滿磁場下的小時制工況的功率。
7 輪周功率—計算傳動的綜合效率後,各牽引電動機在各動輪軸上發出的功率。它由輪周牽引力與機車速度相乘而得。
8 車鉤功率—機車車鉤處測得的功率。
9 機車最大速度—車輪在半磨耗狀態下,所允許使用的機車最大速度。
10 持續制速度(又稱持續制功率下的速度)—機車發揮額定功率時的速度(本速度適用於具有半磨耗狀態下的車輪的機車)。
11 小時制速度(又稱小時制功率下的速度)—機車發揮小時制功率時的速度(本速度適用於具有半磨耗狀態的車輪的機車)。
12 輪周牽引力—牽引電動機在牽引運行時、作用於動輪輪周的力。
13 車鉤牽引力—機車車鉤測得的牽引力。除非另有說明,即指在平直軌道上的車鉤牽引力。
14 持續制牽引力(又稱持續制功率下的牽引力)—機車發揮額定功率時的輪周牽引力(本牽引力適用於具有半磨耗狀態的車輪的機車)。
15 小時制牽引力(又稱小時制功率下的牽引力)—機車發揮小時制功率時的輪周牽引力(本牽引力適用於具有半磨耗狀態的車輪的機車)。
8. 軌道交通信號系統中,ATC系統各部分的組成原理及功能。誰知道 幫幫我
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是保證列車運行安全,實現行車指揮列車運行現代化,提高運輸效率的關鍵系統設備。信號系統是「信號、聯鎖、閉塞」的總稱,是由各類信號顯示、軌道電路、道岔轉轍裝置等設備及其他附屬設施構成的完整的體系。
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通常由列車自動控制系統(簡稱ATC)組成,ATC系統包括三個子系統:
— 列車自動監控系統(,簡稱ATS):ATS系統由控制中心、車站、車場以及車載設備組成。ATS系統在ATP系統的支持下完成對列車運行的自動監控。
(1)通過ATS車站設備,能夠採集軌旁及車載ATP提供的軌道佔用狀態、進路狀態、列車運行狀態以及信號設備故障等控制和監督列車運行的基礎信息。
(2)根據聯鎖表、計劃運行圖及列車位置,自動生成輸出進路控制命令,傳送至車站聯鎖設備,設置列車進路、控制列車停站時分。
(3)列車識別跟蹤、傳遞和顯示功能。系統能自動完成正線區段內列車識別號(服務號、目的地號、車體號)跟蹤,列車識別號可由中央ATS自動生成或調度員人工設定、修改,也可由列車經車—地通信向ATS發送識別號等信息。
(4)列車計劃與實跡運行圖的比較和計算機輔助調度功能。能根據列車運行實際的偏離情況,自動生成調整計劃供調度員參考或自動調整列車停站時分,控制發車時間。
(5)ATS中央故障情況下的降級處理,由調度員人工介入設置進路,對列車運行進行調整,由ATS車站完成自動進路或根據列車識別號進行自動信號控制,由車站人工進行進路控制。
(6)在計算機輔助下完成對列車基本運行圖的編制及管理,並具有較強的人工介入能力。通過設在車輛段的終端,向車輛段管理及行車人員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編制車輛運用計劃和行車計劃。
(7)列車運行顯示屏及調度台顯示器,能對軌道區段、道岔、信號機和在線運行列車等進行監視,能在行調工作站上給出設備故障報警及故障源提示。
(8)能在中央專用設備上提供模擬和演示功能,用於培訓及參觀。能自動進行運行報表統計,並根據要求進行顯示列印。
(9)能在車站控制模式下與計算機聯鎖設備結合,將部分或所有信號機置於自動模式狀態。
(10)向通信無線、廣播、旅客向導系統提供必要的信息。
— 列車自動防護子系統(簡稱ATP):ATP系統由地面設備、車載設備組成,監督列車在安全速度下運行,確保列車一旦超過規定速度,立即施行制動。
(1)自動連續地對列車位置進行檢測,並向列車發送必要的速度、距離、線路條件等信息,以確定列車運行的最大安全速度。提供列車速度保護,在列車超速時提供常用制動或緊急制動,保證前行與後續列車之間的安全間隔,滿足正向行車時的設計行車間隔和折返間隔。對反向運行列車能進行ATP防護。
(2)確保列車進路正確及列車的運行安全。確保同一徑路上的不同列車之間具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以及等防止列車側面沖撞。
(3)防止列車超速運行,保證列車速度不超過線路、道岔、車輛等規定的允許速度。
(4)為列車車門的開啟提供安全、可靠的信息。
(5)根據聯鎖設備提供的進路上軌道區間運行方向,確定相應軌道電路發碼方向。
(6)任何車—地通信中斷以及列車的非預期移動(含退行)、任何列車完整性電路的中斷、列車超速(含臨時限速)、車載設備故障等均將產生安全性制動。
(7)實現與ATS的介面和有關的交換信息。
(8)系統的自診斷、故障報警、記錄。
(9)列車的實際速度、推薦速度、目標速度、目標距離等信息的記錄和顯示。具有人工或自動輪徑磨耗補償功能。
— 列車自動運行系統(簡稱ATO):ATO子系統是控制列車自動運行的設備,由車載設備和地面設備組成,在ATP系統的保護下,根據ATS的指令實現列車運行的自動駕駛、速度的自動調整、列車車門控制。
(1)自動完成對列車的啟動、牽引、巡航、惰行和制動的控制,以較高的速度進行追蹤運行和折返作業,確保達到設計間隔及旅行速度。
(2)在ATS監控范圍的入口及各站停車區域(含折返線、停車線)進行車—地通信,將列車有關信息傳送至ATS系統,以便於ATS系統對在線列車進行監控。
(3)控制列車按照運行圖進行運行,達到節能及自動調整列車運行的目的。
(4)ATO自動駕駛時實現車站站台定點停車控制、舒適度控制及節省能源控制。
(5)能根據停車站台的位置及停車精度,自動地對車門進行控制。
(6)與ATS和ATP結合,實現列車自動駕駛、有人或無人駕駛。
三個子系統通過信息交換網路構成閉環系統,實現地面控制與車上控制結合、現地控制與中央控制結合,構成一個以安全設備為基礎,集行車指揮、運行調整以及列車駕駛自動化等功能為一體的列車自動控制系統。
9. 自動閉塞的定義
自動閉塞是將站間區間劃分為若干閉塞分區,以閉塞分區作為列車追蹤運行空間間隔,根據列車運行及有關閉塞分區狀態,自動變換信號顯示和發送列車移動授權信息,列車憑地面信號或車載信號行車的閉塞方法。
固定閉塞是根據列車運行和有關閉塞分區狀態自動變換信號顯示,而司機憑信號行車的閉塞方法。
固定閉塞把一個站間劃分為若干個閉塞分區,運行列車間空間間隔分為幾個閉塞分區,其數量依劃分速度級別而定。一般情況下,閉塞分區是用軌道電路或著計軸裝置來劃分的,其具有列車定位和軌道佔用檢查的功能。
固定閉塞條件中,每一個閉塞分區自動檢測軌道情況,根據列車運行前方閉塞分區狀態,自動發送和接受具有速差意義的信號碼,信號機自動的變換信號顯示,給出行車憑證,信號機顯示具有速差意義,司機憑地面信號行車。
准移動閉塞是在裝備車載防護設備前提下才用的一種閉塞方法。准移動閉塞仍採用閉塞分區,閉塞分區可以採用軌道電路或著計軸裝置來劃分,它具有列車定位和軌道佔用檢查的功能。准移動閉塞條件中,後續列車的追蹤目標是前行列車所佔用閉塞分區的始端,須留有一定安全距離,目標點也是相對固定。
准移動閉塞採用的是一次制動方式,根據目標距離、目標速度和列車本身的性能確定列車制動曲線。因為目標點固定,在同一閉塞分區里不因前行列車走形而變化,因此當前行列車出閉塞分區時,此時曲線會發生跳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