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現行的繼電器和繼電保護裝置試驗標準是哪個標准
現行的繼電器和繼電保護裝置試驗標準是:GB7261-2008。
GB7261-2008:
《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回裝置基本試驗方法答(GB/T 7261-2008)》與GB/T 7261—2000相比,主要變化如下:標准名稱進行了修改;按IEC 60255—11更新了輔助激勵量中斷試驗;增加了工頻抗擾度試驗、脈沖磁場試驗、阻尼振盪磁場試驗;增加了恆定濕熱試驗;增加了地震試驗;增加了安全試驗;增加了電氣間隙及爬電距離測量;增加了外殼防護試驗;增加了保護聯結的阻抗試驗;增加了接觸電流測量;增加了著火危險試驗;增加了通信規約測試;增加了附錄C、附錄D、附錄E。
②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裝置電源與控制電源為什麼需要分開
《中國南方電網公司繼電保護反事故措施匯編》 「第4.1.5 控制電源與保護電源直流供電迴路必須分開」。 這里有個疑問,這里所說的「分開」如何理解? 是指在保護櫃上分開兩個空開? 還是必須從直流饋線櫃兩個饋線空開分別引兩路直流電源? 這個一時沒找到釋義,參考了《廣東省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反事故措施2007版》 「4.1.7 控制電源與保護電源直流供電迴路必須分開。 【出處】《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反事故措施要點》 【對象】控制電源與保護電源供電迴路 【涵義】 1、《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反事故措施要點》原文規定: 「每一斷路器的操作迴路應分別由專用的直流熔斷器供電」; 「保護裝置的直流迴路由另一組直流熔斷器供電」。 2、控制電源與保護電源直流供電迴路分開後,若保護電源供電迴路發生異常時, 控制電源仍可供電,此時若發生故障開關可由手跳或手合迴路控制; 雙重化配置後,若主Ⅰ保護檢修時,只需斷開主Ⅰ保護的供電電源, 兩路控制電源仍可正常運行,可提高如母差保護等跳兩組跳圈的保護的可靠性。 同樣的,對於雙重化保護,《中國南方電網公司繼電保護反事故措施匯編》有如下規定: 「4.1.4 雙重化配置的兩套保護與斷路器的兩組跳閘線圈一一對應時, 其保護電源和控制電源應取自不同段的直流母線,且兩組直流之間不允許採用自動切換。」
③ 南方電網電力安全生產十大禁令是什麼
一、嚴格執行「兩票」制度。嚴禁無票工作、無票操作和擅自更改「兩票」的工作內容;嚴禁在未按規定設立監護人或監護不到位的情況下開展工作。
二、嚴格執行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及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的技術措施。嚴禁在未經驗電和沒有可靠接地的停電設備上工作;嚴禁約時停送電;嚴禁擅自改變安全防護措施、擴大工作范圍的工作。
三、嚴格執行工作「四措」和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的工作要求。嚴禁在無工作方案、作業指導書或標准程序作業卡的情況下開展工作。
四、嚴格執行防高空墜落安全防護和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有關規定。嚴禁在高處作業過程中失去保護;嚴禁不按規定正確著裝、穿戴安全防護用品進入生產、作業區域。
五、嚴格執行帶電作業工作規定。嚴禁無工作方案或採用未經審定的工作方案進行帶電作業工作;嚴禁使用不合格工器具開展帶電作業;嚴禁約時停用或恢復重合閘。
六、嚴格執行感應電壓防護規定。嚴禁在無可靠接地的帶感應電設備上工作。
七、嚴格執行帶電跨(穿)越施工架線的工作規定。嚴禁無跨越架和無安全、可靠措施的帶電跨(穿)越工作。
八、嚴格執行在SF6電氣設備上工作的規定。嚴禁事先未進行通風就進入SF6配電室和在無防毒措施的情況下開展SF6設備的事故搶修及日常檢修工作。
九、嚴格執行防火防爆的安全工作規定。嚴禁開展違反消防、爆破、高壓氣瓶管理要求的工作。 十、嚴格執行安全規定。嚴禁酒後進入生產、作業區域;嚴禁酒後駕車和無證駕車。
第一道防線:高速、准確地切除故障元件的繼電保護和反應被保護設備運行異常的保護不損失負荷,快速隔離故障;
第二道防線:保障電網安全運行的安全自動裝置允許損失少量負荷,避免元件過載、電網失穩;
第三道防線:失步解列與頻率、電壓控制採取一切必要手段避免電網崩潰。
簡單點說,三道防線分別是:繼電保護、過載切機切負荷穩控裝置、低頻低壓失步解列裝置。
城市配電網的供電安全採用N-1准則,即:
(1)高壓變電所中失去任何一回進線或一組降壓變壓器時,必須保證向下一級配電網供電;
(2)高壓配電網中一條架空線、或一條電纜,或變電所中一組降壓變電器發生故障停運時;
a.在正常情況下,除故障段外不停電,並不得發生電壓過低和設備不允許的過負荷;
b。在計劃停運情況下,又發生故障停運時,允許部分停電,但應在規定時間內恢復供電;
(3)低壓電網中當一台變壓器或電網發生故障時,允許部分停電,並盡快將完好的區段在規定時間切換至鄰近電網恢復供電。
④ 繼電保護專業行規標准
GB/T 14285-2006 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程
GB/T 15145-2001 微機線路保護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GB/T 15147-2001 電力系統安全自動裝置設計技術規定
GB/T 14598-1998 電氣繼電器
GB/T 7261-2000 繼電器及繼電保護裝置基本試驗方法
GB 50150-1991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准
DL 408-9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DL/T 748-2001 靜態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通用技術准則
DL/T 587-1996 微機繼電保護裝置運行管理規程
DL/T 624-1997 繼電保護微機型試驗裝置技術條件
DL/T 769-2001 電力系統微機繼電保護技術導則
DL/T 671-1999 微機發電機變壓器組保護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DL/T 670-1999 微機母線保護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DL/T 770-2001 微機變壓器保護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DL/T 5136-2001 火力發電廠、變電所二次接線設計技術規程
DL/T 527-2002 靜態繼電保護逆變電源技術條件
DL/T 955-2006 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檢驗規程
不能確保是最新的規程。大致上都是行業標准。
⑤ 電力系統保護裝置的全檢與部檢
檢驗分為制三種:
a) 新安裝裝置的驗收檢驗;
b) 運行中裝置的定期檢驗(簡稱下期檢驗)
c) 運行中裝置的補充檢驗(簡稱補充檢驗)
具體內容在 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檢驗規程 里有
我的文檔里有自己去下 或者留郵箱我發給你
⑥ 變電站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管理的內容和要求是什麼
有相應的行業標准、企業標准來規范,並且南網和國網的規定也不相同。
⑦ 南方電網搶修人員到達現場時限和恢復供電時限分別是多少
供電企業工作人員到達現場搶修的時限,自接到報修之時起,城區范圍不超過45分鍾,農村地區不超過90分鍾,邊遠、交通不便地區不超過2小時。因天氣、交通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限內到達現場的,向用戶進行解釋。
恢復供電時限:城市地區搶修到達現場後恢復供電平均時間4小時,農村地區5小時。
新增報裝客戶供電方案答復期限:居民客戶不超過3個工作日,低壓電力客戶不超過7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客戶不超過15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客戶不超過30個工作日。
欠費停電的客戶繳清電費後12小時內復電。客戶在營業廳平均等候時間不超過15分鍾。
(7)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檢驗規定中國南方電網擴展閱讀
供電企業應按照規定對本供電營業區內的用戶進行用電檢查,用戶應當接受檢查並為供電企業的用電檢查提供方便,用電檢查的內容是:
1、用戶執行國家有關電力供應與使用的法規、方針、政策、標准、規章制度情況;
2、用戶受(送)電裝置工程施工質量檢驗;
3、用戶受(送)電裝置中電氣設備運行安全狀況;
4、用戶保安電源和非電性質的保安措施;
5、用戶反事故措施;
6、用戶進網作業電工的資格、進網作業安全狀況及作業安全保障措施;
7、用戶執行計劃用電、節約用電情況;
8、用電計量裝置、電力負荷控制裝置、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高度通訊等安全運行狀況;
⑧ 有規范規定繼電保護裝置定值定期檢查核對的周期嗎求大神賜教
目前沒有國家標准規定繼電保護裝置定值定期檢查核對周期,但有電力部門相關規范明確規定了各類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校驗周期,請參考DL/T995-2016.
⑨ 變電站內的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具體分別是指那些裝置,兩者又有什麼區別
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我們一般都連著說的,畢竟這兩樣東西都是配合使用。
繼電保護裝置故名思義,就是保證變壓器、線路、發電機等設備正常運行的保護,作用就設備正常時運行,故障時正確動作。而安全自動裝置保護的是整個電網的安全運行,提高供電可靠性的設備。
繼電保護裝置包括保護裝置、測控裝置等等。保護裝置向線路、設備(如變壓器)提供主保護和後備保護,如光纖差動保護、距離保護、母差保護等;測控裝置是控制斷路器、隔離開關動作的裝置。
安全自動裝置包括穩控裝置、低壓低周減載裝置、振盪解列裝置、重合閘、備自投裝置等等。隨著電網容量越來越大,如果高壓線路或超高壓、特高壓(一般是220kV及以上)線路發生事故跳閘,由於這些線路承擔著大量負荷,一旦發生事故會引起電源嚴重不足而負荷很大,這樣就會造成電網電壓、頻率降低,最終會引發大面積停電甚至電網崩潰,所以加裝穩控裝置,當這些線路跳閘後,穩控裝置會向下級或者下下下級(取決於穩控裝置主站安裝位置)發出某些線路的跳閘指令,甩掉部分負荷,保護電網穩定運行。穩控裝置動作肯定是場非常大的事故。
低壓、低周減載裝置原理與穩控差不多,最大的區別是低壓、低周減載只能控制所在變電站的線路。
振盪解裂裝置就是系統發生振盪時動作甩掉部分負荷。
⑩ 大電網對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的要求
電網對繼電保護的基本要求是可靠性、選擇性、快速性、靈敏性,即通常所說的「四性」,這些要求之間,有的相輔相成、有的相互制約,需要對不同的使用條件分別進行協調。
(l) 可靠性:是對繼電保護最基本的性能要求,它又可分為可信賴性和安全性2個方面。可信賴性要求繼電保護在異常或故障情況下,能准確地完成設計所要求的動作;安全性要求繼電保護在非設計所要求動作的所有情況下,能夠可靠地不動作。
(2) 選擇性:是指在對電網影響可能最小的地方,實現斷路器的控制操作,以終止故障或電網事故的發展。如對電力設備的繼電保護,當電力設備故障時,要求最靠近故障點的斷路器動作斷開電網的供電電源,即電力設備繼電保護的選擇性。選擇性除了決定於繼電保護裝置本身的性能外,還要求滿足從電源算起,愈靠近故障點,其繼電保護裝置的故障啟動值愈小,動作時間愈短;而對振盪解列裝置,則要求當電網失去同步穩定性時,其所動作的斷路器斷開點,在解列後兩側電網可以各自安全地同步運行,從而終止振盪等。
(3) 快速性:是指繼電保護應以允許的可能最快的速度動作於斷路器跳閘,以斷開故障或終止異常狀態的發展。繼電保護快速動作可以減輕故障元件的損壞程度,提高線路故障後自動重合閘的成功率,並特別有利於故障後的電力系統同步運行的穩定性。快速切除線路和母線的短路故障,是提高電力系統暫態穩定的最重要手段。
(4) 靈敏性:是指繼電保護對設計規定要求動作的故障和異常狀態能夠可靠動作的能力。故障時進入裝置的故障量與給定的裝置啟動值之比,為繼電保護的靈敏系數,它是考核繼電保護靈敏性的具體指標,在一般的繼電保護設計與運行規程中都有具體的規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