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氣站員工安全培訓多久進行一次
朋友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看要希望給我些數我容易寫
2009度消防計劃
、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1.1消防安全管理環節
1.1.1結合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確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級消防安全責任、消防安全重點管理部位、消防設施等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環節
1.1.2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級責任主要包括:
消防安全責任、消防安全管理、崗位消防安全責任等
1.1.3加油站報警、滅火設施設備主要包括:
火災報警、消火栓系統、移式滅火器材、其輔助消防設施
1.1.4消防安全責任職責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職責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員工消防安全教育
根據消防規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並組織本站義務消防員安全教育訓練
召安全工作議討論度消防工作計劃定期組織站內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整改並登記案發現事故隱患或發事故應及處理並向公安消防機構級部門匯報
二、 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1.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
消防安全管理制定單位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員工組織展消防知識、技能宣傳教育、培訓;
根據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組織義務消防隊展消防業務理論習滅火技能訓練;
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全站員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2.1.2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范圍內容
2.1.2.1員工應每半進行培訓新崗進入新崗位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並組織展宣傳教育情況做記錄;
2.2.1每防火巡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負責由消防安全管理組織班(組)班員工實施
2.2.2.2巡查間、頻:每班巡查少於2(午夜必須巡查)
2.3.1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負責組織消防安全管理班(組)、班員工參加每月至少進行
2.4防雷、防靜電檢測制度
3.7.1防雷、防靜電系統自檢自測、維護保養由油氣站負責落實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每半自檢並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3.7.2每雨季前應防雷、防靜電設備接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3.7.3爆炸危險區域火災危險區域內檢查、維修及保養設備應使用防爆工具
3.7.4檢測發現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完效
3.7.5符合報廢標准設備應及報廢更新
3.7.6油站自檢結應及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3.8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3.8.1加油站應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消防安全工作績突班組應給予表彰獎勵
3.8.2未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所消防安全制度行應依照關規定責任員給予行政紀律處或其處理
3.8.3.3安全檢查
按巡查、檢查制度進行查、月查記錄記錄實際 內容或全隱患未按期整改或隱患整改徹底 力整改隱患報告、防範措施 各班未設帶標志安全員
3.8.3.4安全防範
未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牌或安全警示標志牌模糊清重點防火部位防範措施符合規定 報警、防範器材未配置或性能良站內臨火、臨用電符合安全規定未制定治安預防措施消防預案或未進行演練 未建立消防檔案
3.8.3.5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配置數量符合規定 消防器材擺放合理、取用便 消防器材未實施三定(定、定設備、定職責)管理 消防器材失效、嚴重銹蝕、皮管化、通嘴堵塞 消防器材移作用
四.建立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4.0.1加油、加氣站應本單位實際發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予公布並根據實際情況隨修訂
4.1加油操作規程
4.1.1加油員引導車輛加油島停靠、熄火要求關員離車輛加油員必須親自操作油槍折扭強拉油槍軟管油管車輪碾壓油槍牢固插入油箱口內做油品冒、漏
4.1.2工作應著防止產靜電工作服嚴禁穿釘鞋
4.1.3加油設備發故障或產安全素應採取斷措施積極處置
4.1.4油槍復位指揮加油車輛離加油島
4.1.5摩托車加油應用力摩托車推力加油島4.5m啟
五.消防檔案
5.0.1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5.0.2消防檔案應使用鋼筆或毛筆檔案填寫應詳實、准確、清晰、工整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基本情況任意漏填、劃抹、塗改並附必要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更新
另外,站團產品團購,便宜保證
感覺這樣的提問沒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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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俠,我想問下防雷檢測報告有效期是幾年啊,是不是過期了必須自覺的再去找氣象局檢測呢,如果不檢測呢
有效期為一年,要每年按時找氣象局進行檢測,如果不進行檢測就會違反《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的第三十四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按照許可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不具備防雷裝置檢測、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資質,擅自從事相關活動的;
2、超出防雷裝置檢測、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資質等級從事相關活動的;
3、防雷裝置設計未經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擅自施工的;
4、防雷裝置未經當地氣象主管機構驗收或者未取得驗收文件,擅自投入使用的。
(2)加油加氣站防雷裝置檢測報告擴展閱讀:
防雷檢測《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1、第十九條 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2、第二十條 對從事防雷裝置檢測的機構實行資質認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另行制定。
3、第二十一條 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對防雷裝置檢測後,應當出具檢測報告。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被檢測單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應當報告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由當地氣象主管機構依法作出處理。防雷裝置檢測機構應當執行國家有關標准和規范,出具的防雷裝置檢測報告必須真實可靠。
4、第二十二條 防雷裝置所有人或受託人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做好防雷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發現防雷裝置存在隱患時,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3. 加油站安全檢查的內容有哪些
加油站安全檢查比較嚴格,涉及的安全內容比較多。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有;明確各涉及安全崗位人員(突出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考核標准等;責任制落實情況。
2、安全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是否建立有;是否包含有主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教育和培訓制度、安全投入制度、危險作業管理制度、事故報告處理制度、勞保品配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等);制度落實情況。
3、主要負責人和安管人員履職及安全資格證持證情況: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安全管理人員履職情況;持證情況。
4、安全教育和培訓:培訓計劃;新員工三級教育培訓情況;每年再教育情況;「四新」培訓情況
培訓和教育檔案建立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對勞務派遣者、實習生培訓情況。
5、建設項目「三同時」: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是否按要求履行「三同時」手續。
6、警示標志: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警示標志情況。
7、安全設備投入及維護、保養、檢測投入台賬;維護、保養、檢測記錄;有關記錄人員簽字情況。
8、隱患排查治理:隱患品排查治理制度及排查清單情況;隱患排查(安全檢查)記錄情況;隱患排查及治理台賬建立情況。
9、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佩戴配備情況(配備標准及發放記錄):從業人員佩戴情況。
10、應急救援:是否按照要求成立由救援隊伍;是否進行救援演練。
11、現場問題:證件制度上牆;違章作業;周邊環境距離等。
加油站上崗規定
由於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揮發、易滲漏、易集聚靜電荷的特性,加油站必須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保證安全經營。
加油站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石油商品知識和用油機具知識,掌握業務操作要領,熟悉加油站管理制度,並經過相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准上崗操作。
以上內容參考安全管理網-加油站安全檢查主要內容;網路-加油站
4. 加油站現場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規范加油站從事摩托車加油業務的安全管理。
(一)加油站區域有限、不能保證來站加油各類車輛安全通行的加油站,不得從事摩托車加油業務。不具備摩托車加油條件的加油站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告示牌。
(二)加油站區域寬敞,有條件從事摩托車加油業務的加油站,應按下列要求設置專門的摩托車加油區:
1.摩托車加油區應設置在加油站外側且靠近出入口的位置,並與城市道路、架空通信和電力線路保持《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規定的距離。
2.摩托車加油區與站內加油、儲油和站房的距離,參照《規范》中加油機與站房(附屬用房)、加油機和油罐區的防火間距執行。
3.摩托車加油區域與站內其他區域之間應施劃明顯界線,在明顯位置設置 「摩托車加油區」標識,並配置採用不產生靜電或易產生火花材質的加油桶具。
(三)加強摩托車進站加油期間的行為管理。
1.摩托車進站加油時,加油站工作人員應將摩托車引導至摩托車加油區停放,並督促客戶停車熄火後,使用專用加油桶具進入加油區域加油。
2.加油站工作人員根據客戶需求,完成向專用桶具內加油後,提醒客戶返回摩托車加油區加油。加油站安全員應對摩托車加油的操作過程進行監護,禁止加油期間接打手機和抽煙。
3.對於加油後的剩餘油品,客戶需要隨車帶離加油站時,按公安部門關於購買散裝汽油的規定執行。
5. 質檢站防雷檢測需提交什麼相關資料
建築總平面圖,電氣總說明,電氣總平面圖及分圖、隱蔽工程圖,還有驗收證明,如果以前進行過防雷檢測的話還需要准備好以前的防雷檢測報告和以前的整改報告。
大致就這樣吧,反正和電有關的,和地下的鋼筋什麼的有關的,你就准備就行了。
最後還是找防雷中心,他們要什麼就給什麼就可以了,最主要的要錢也要給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維護國家利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未設氣象主管機構的縣(市),由上一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
第三條 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賴保護的原則。
第四條 下列建(構)築物或者設施的防雷裝置應當經過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一)《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一、二、三類防雷建(構)築物;
(二)油庫、氣庫、加油加氣站、液化天然氣、油(氣)管道站場、閥室等爆炸危險環境設施;
(三)郵電通信、交通運輸、廣播電視、醫療衛生、金融證券,文化教育、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體育、旅遊、游樂場所以及信息系統等社會公共服務設施;
(四)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安裝防雷裝置的其他場所和設施。
第五條 防雷裝置設計未經審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裝置竣工未經驗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防雷裝置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六條 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的程序、文書等應當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 防雷裝置設計審核
第七條 防雷裝置設計實行審核制度。申請單位應當向本規定第二條規定的氣象主管機構(以下稱許可機構)提出申請,填寫《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申報表》(附表1〔略〕、附表2〔略〕)。
第八條 申請防雷裝置初步設計審核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申請書》(附表3〔略〕);
(二)總規劃平面圖;
(三)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單位和人員的資質證和資格證書;
(四)防雷裝置初步設計說明書、初步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
需要進行雷擊風險評估的項目,需要提交雷擊風險評估報告。
第九條 申請防雷裝置施工圖設計審核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申請書》;
(二)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單位和人員的資質證和資格證書;
(三)防雷裝置施工圖設計說明書、施工圖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
(四)設計中所採用的防雷產品相關資料;
(五)經當地氣象主管機構認可的防雷專業技術機構出具的有關技術評價意見。
防雷裝置未經過初步設計的,應當提交總規劃平面圖;經過初步設計的,應當提交《防雷裝置初步設計核准書》(附表4〔略〕)。
第十條 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申請符合以下條件的,應當受理。
(一)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單位和人員取得國家規定的資質、資格;
(二)申請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三)需要進行雷擊風險評估的項目,提交了雷擊風險評估報告。
第十一條 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許可機構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1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並出具《防雷裝置設計審核資料補正通知》(附表5〔略〕、附表6〔略〕)。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視為受理。
第十二條 許可機構應當在收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根據本規定的受理條件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並對決定受理的申請出具《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受理回執》(附表7〔略〕)。對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內容:
(一)申請材料的合法性和內容的真實性;
(二)防雷裝置設計是否符合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規定的使用要求和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標准。
第十四條 許可機構應當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決定。
防雷裝置設計經審核合格的,許可機構應當辦結有關審核手續,頒發《防雷裝置設計核准書》(附表8〔略〕)。施工單位應當按照經核準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在施工中需要變更和修改防雷設計的,必須按照原程序報審。
防雷裝置設計經審核不合格的,許可機構出具《防雷裝置設計修改意見書》(附表9〔略〕)。申請單位進行設計修改後,按照原程序報審。
第三章 防雷裝置竣工驗收
第十五條 防雷裝置實行竣工驗收制度。申請單位應當向許可機構提出申請,填寫《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申請書》(附表10〔略〕)。
第十六條 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申請書》;
(二)《防雷裝置設計核准書》;
(三)防雷工程專業施工單位和人員的資質證和資格證書;
(四)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認定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防雷裝置檢測報告》;
(五)防雷裝置竣工圖等技術資料;
(六)防雷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記錄和由國家認可防雷產品測試機構出具的測試報告。
第十七條 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申請符合以下條件的,應當受理。
(一)防雷裝置設計取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核發的《防雷裝置設計核准書》;
(二)防雷工程專業施工單位和人員取得國家規定的資質和資格;
(三)申請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第十八條 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許可機構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1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並出具《防雷裝置竣工驗收資料補正通知》(附表11〔略〕)。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視為受理。
第十九條 許可機構應當在收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根據本規定的受理條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並對決定受理的申請出具《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受理回執》(附表12〔略〕)。對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條 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內容:
(一)申請材料的合法性和內容的真實性;
(二)安裝的防雷裝置是否符合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規定的使用要求和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標准,是否按照審核批準的施工圖施工。
第二十一條 許可機構應當在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竣工驗收決定。
防雷裝置經驗收合格的,許可機構應當辦結有關驗收手續,頒發《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附表13〔略〕)。
防雷裝置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機構應當出具《防雷裝置整改意見書》(附表14〔略〕)。整改完成後,按照原程序進行驗收。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申請單位不得以欺騙、賄賂等手段提出申請或者通過許可;不得塗改、偽造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有關材料或者文件。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加強對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的監督與檢查,建立健全監督制度,履行監督責任。公眾有權查閱監督檢查記錄。
第二十四條 上級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加強對下級氣象主管機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規行為。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氣象主管機構進行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的監督檢查時,不得妨礙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任何財物和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六條 單位和個人發現違法從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活動時,有權向縣級以上地方氣象主管機構舉報,縣級以上地方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氣象主管機構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建築物建設規劃許可、防雷裝置設計圖紙等文件和資料,進行查詢或者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就有關建築物防雷裝置的設計、安裝、檢測、驗收和投入使用的情況作出說明;
(三)進入有關建築物進行檢查。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氣象主管機構進行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監督檢查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支持和配合,並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絕與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第二十九條 從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的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經過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監督檢查工作。
第五章 罰 則
第三十條 申請單位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設計審核或者竣工驗收許可的,有關氣象主管機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並給予警告。
第三十一條 申請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通過設計審核或者竣工驗收的,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按照許可權給予警告,撤銷其許可證書,可以處3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按照許可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3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塗改、偽造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有關材料或者文件的;
(二)向監督檢查機構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的真實材料的;
(三)防雷裝置設計未經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核准,擅自施工的;
(四)防雷裝置竣工未經有關氣象主管機構驗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氣象主管機構在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構不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三十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中由於玩忽職守,導致重大雷電災害事故的,由所在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導致雷擊造成火災、爆炸、人員傷亡以及國家或者他人財產重大損失的,由主管部門給予直接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可以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並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6. 加油站都需要哪些證件
一、新建加油站審批的基本條件及申報程序
(一)新建加油站基本條回件
1、符合本地加油站行答業發展規劃;
2、由中石化、中石油兩大集團全資或控股建設;
3、符合國家標准《汽車加油站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2002)以及有關技術規范的要求;
4、經營設施符合現有國家標准、計量檢定規程的規定,並滿足消防、環保等要求,各項批准手續完備;
5、有消防安全及石油專業技術人員;
6、財務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健全;
7、符合安裝稅控裝置或使用稅控加油機的條件。
(二)新建加油站審批程序
由新建加油站的業主提出申請,並經當地規劃、消防、土地、環保等部門簽署初步意見,由加油站所在地縣、市加油站主管部門初審合格同意後,再由中石化、中石油在當地的銷售分公司分別行文上報省經貿委審批。對符合要求,並經審查合格後,由省經貿委出具同意新建加油站開工立項的批准文件,業主憑批准文件到有關部門辦理開工等手續。加油站建設完工,達到加油站經營條件,並分別經地級市加油站主管部門和省經貿委組織驗收合格後,核發《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再憑批准證書辦理工商登記注冊手續。
僅供參考
7. 加油站自檢自查報告
加油站 安全 自查報告:(1)加油站安全自查消防安全管理規范
1 范圍
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的、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站房設備管理、防爆防火管理、防火檢查及隱患整改、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消防檔案。
本標准適用於營業性汽車加油站。其它加油站也可參照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GBJ16-87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50156-2002 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
3 安全自查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3.1
加油站 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為機動車油箱充裝汽油、柴油的專門性經營場所。
註: 加油站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3.2
埋地油罐 underground storage gasoline tank
採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細土)方式埋設在地下,且罐內最高液面低於罐外4m范圍內地面的最低標高0.2m的卧式油品儲罐。
4 安全自查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4.1 安全自查一般規定
加油站應按GB50156-2002進行設計、施工,並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驗收合格後投入使用。
加油站應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加油站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建立與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聯系制度,及時反映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4.2 安全自查消防安全責任人
加油站的站長或公司經理是加油站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履行下列職責:
a) 組織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b) 組織防火檢查,每月至少參加一次檢查;
c) 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負責籌措整改資金;
d) 組織建立消防組織,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e) 貫徹執行法律法規,保障加油站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消防安全責任人可指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開展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至少每月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4.3 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加油站各班組應設專、兼職安全員。安全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a) 檢查各崗位人員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
b) 進行防火巡查,記錄檢查情況;
c) 及時處置火災隱患,並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
4.4 其它人員
其它人員應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掌握初起火災撲救辦法,發現火情及時報警。加油員還應對加油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不應讓車輛駕駛員等無關人員進行加油作業。計量員還應嚴防發生油品跑、冒、滴、漏現象,監督卸油情況。
5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5.1 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點
5.1.1 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應包括會議召集、人員組成、會議頻次、議題范圍、決定事項、會議記錄等要點。
5.1.2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頻次、培訓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要求、培訓內容、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5.1.3 安全自查消防值班制度
應包括責任范圍和職責、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數和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1.4 防火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的部位和內容、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責任和看護措施、情況記錄等要點。
5.1.5 防雷、防靜電、電氣設備5.1.6 、線路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施登記、檢查人員的資格、檢查部位、內容、檢查工具、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5.1.7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重點部位和設施、電工資格、動火審批程序、檢測和管理要求、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5.1.8 滅火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1.
8. 加氣站能加油嗎
你好。首先告訴你,加油站和加氣站可以同時開!
不過還是需要在相關部門進行一些手續的補辦等!
我站就是油氣混合的,不過是分開經營。對他們氣站的具體情況不是特別清楚,但是他們的設備貌似是紐西蘭還是哪裡進口的,貌似最關鍵的是壓縮機,需要把天然氣打壓才可以給車里加吧,兩個加氣機,4個槍。壓縮機400萬,其他不詳。
加油加氣站建設項目,必須經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驗收。
加油加氣站的避雷裝置應每半年檢測一次。
加油加氣站必須與外界有明顯的隔離設施和明確的出口、入口,站區內不得設立與加油加氣站業務無關的其它單位。
加油加氣站應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要求,並認真落實。
加油加氣站應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相關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加油加氣站應制定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制度,安全檢查管理制度,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作業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隱患整改管理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防靜電、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加油加氣站應制定加油加氣操作規程、計量操作規程、卸油(氣)操作規程。
加油加氣站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權委託人)對本站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並落實本站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加油加氣站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站所從事的加油加氣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經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加油加氣站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檢查督促本站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加油加氣站的從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專業技能培訓及企業安全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方准進行操作。
9. 如何辦理CNG加氣站手續
一、加氣站選址
1、業主熟悉建站政策和標准規范,在城區或交通主幹道上,按靠近水、電、氣源,靠近車源,加氣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規劃和標准規范中消防、環保、安全要求,初選建站地址;
2、CNG主管部門(CNG專家)、建委、規劃、消防、環保、設計到現場定點。
3、在國土部門辦理土地徵用手續和國土證;
二、有關部門立項
1、業主向當地CNG產業主管部門或計委提出建站申請;
2、提供相應資料:立項報告、可研報告、選址定點報告;
3、CNG產業主管部門或計委批准立項。
三、項目設計
1、初步設計前,業主向設計單位提供資料:站址地形圖、天然氣氣質資料、氣象資料、地震資料、水、電、氣源資料、建站規模、設備初步選型、地勘資料、環保影響評價報告、文物調查資料等。
2、甲級設計單位作初步設計:總平面布置;單體(加氣棚、站房等)建築樣式、風格;CNG加氣站效果圖;主要設備配置;工程總造價;水、電、氣工藝初設;說明是否符合國家標准、城市規劃;加氣站的消防、環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標准要求。
3、初設審查:CNG主管部門(CNG專家)計委、建委、規劃、消防、環保、安辦、設計、業主參加,對初設進行評審;
4、CNG主管部門或建委出具初設評審意見;
四、報建
1、初設報消防、環保審查,出具審批意見,安辦辦理安全三同時證書;
2、初設總平圖(含消防、環保、安辦審批意見)報規劃審查,進行勘測,劃紅線;
3、規劃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建設
1、辦理設備、土建、安裝、水、電、氣工程、監理招標,簽訂合同;
2、在質檢站辦理質檢委託書;
3、在建委辦理合同鑒證;
4、組織施工。
六、驗收
1、進行工程質檢,出具質檢報告;
2、進行消防、安全、環保、壓力容器等單項驗收,並出具單項驗收報告、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報告、防雷防靜電檢測報告、環保評價檢測報告書;
3、在安監部門辦理化學危險品經營許可證、在質監局辦理壓力容器使用許可證、充裝注冊登記證;
4、質監部門對加氣機進行校驗標定,出據計量使用許可證;
5、員工到有關部門進行技術培訓,取得上崗證;
6、試運行、驗收整改、完善;
7、綜合驗收前:業主准備申請竣工驗收報告、相關批准文件、設計資料、施工資料、竣工資料、質檢資料、監理資料、材料試驗資料、財務決算資料、管理制度、事故處理應急預案等相關資料;
(9)加油加氣站防雷裝置檢測報告擴展閱讀
加氣站供車輛需要補充石油氣時使用。石油氣存在氣庫里,通過管道連接到加氣機器,通過加氣槍加到車輛的氣箱里。一種強烈的氣味劑乙硫醇被加入液化石油氣,這樣石油氣的泄漏會很容易被發覺。液化石油氣是在提煉原油時生產出來,或是從石油或天然氣開采過程中揮發出來的氣體。
儲氣系統:充氣裝置、儲氣瓶(氣瓶生產線、抽真空置換成套裝備及相關設備)、高壓管線及高壓接頭、氣壓顯示裝置、手動截止閥等;天然氣汽車電子、燃氣供給系統;天然氣過濾器、減壓調節器、混合器、低壓氣軟管及循環水軟管等;
燃料轉換系統:車用轉換器、單一天然氣轉換器、燃料轉換開關、天然氣截止閥等;
氫能與加氫站設備:制氫設備、加氫設備、加氫站設備、氫燃料電池、氫燃料汽車、車載供氫系統;
10. 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消防安全管理環節
結合加油站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確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重點管理部位、消防設施等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環節。
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級責任人主要包括
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等
加油站的報警、滅火設施設備主要包括:
火災報警、消火栓系統、移動式滅火器材、其它輔助消防設施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職責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對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根據消防法規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並組織本站義務消防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訓練。
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討論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定期組織站內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並登記在案。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時應及時處理,並向公安消防機構和上級部門匯報。
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組織
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
根據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理論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全站人員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范圍和內容
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並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當日班(組)長和當班員工實施。
巡查時間、頻次:每班巡查不少於2次(午夜必須巡查一次)。
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班(組)長、當班員工參加,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防雷、防靜電檢測制度
防雷、防靜電系統的自檢自測、維護保養由油氣站負責落實,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每半年自檢一次,並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對爆炸危險區域和火災危險區域內檢查、維修及保養設備時應使用防爆工具。
檢測中發現的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的完好有效。
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油站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評和獎懲制度
加油站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班組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所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其他處理。
安全檢查
按巡查、檢查制度進行日查、月查無記錄的,記錄無實際 內容或不全的,隱患未按期整改的或隱患整改不徹底的, 對無力整改的隱患,無報告、無防範措施的 ,各班未設帶有標志的安全員的
安全防範
未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牌的或安全警示標志牌模糊不清的,重點防火部位的防範措施不符合規定的 ,報警、防範器材未配置或性能不良的,站內臨時動火、臨時用電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未制定治安預防措施和消防預案或未進行演練的 ,未建立消防檔案的
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配置數量不符合規定的 ,消防器材擺放不合理、取用不便的 ,消防器材未實施「三定」(定人、定設備、定職責)管理的 ,消防器材失效、嚴重銹蝕、皮管老化、通嘴堵塞的 ,消防器材移作他用的
建立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加油、加氣站應從本單位實際出發,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予以公布,並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加油操作規程
加油員引導車輛在加油島停靠、熄火,要求無關人員離開車輛,加油員必須親自操作油槍,不得折扭強拉油槍軟管,油管不得被車輪碾壓,油槍牢固插入油箱口內,做到油品不冒、不漏。
工作時應著防止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嚴禁穿釘子鞋。
加油設備發生故障或產生不安全因素時,應採取果斷措施積極處置。
油槍復位,指揮加油車輛離開加油島。
摩托車加油後,應用人力將摩托車推力加油島4.5m後,方可啟動。
消防檔案
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消防檔案應當使用鋼筆或毛筆,檔案填寫應詳實、准確、清晰、工整,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不得任意漏填、劃抹、塗改,並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消防安全管理環節
結合加油站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確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重點管理部位、消防設施等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環節。
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級責任人主要包括:
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等
加油站的報警、滅火設施設備主要包括:
火災報警、消火栓系統、移動式滅火器材、其它輔助消防設施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職責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對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根據消防法規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並組織本站義務消防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訓練。
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討論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定期組織站內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並登記在案。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時應及時處理,並向公安消防機構和上級部門匯報。
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組織
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
根據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理論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全站人員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范圍和內容
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並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當日班(組)長和當班員工實施。
巡查時間、頻次:每班巡查不少於2次(午夜必須巡查一次)。
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班(組)長、當班員工參加,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防雷、防靜電檢測制度
防雷、防靜電系統的自檢自測、維護保養由油氣站負責落實,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每半年自檢一次,並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對爆炸危險區域和火災危險區域內檢查、維修及保養設備時應使用防爆工具。
檢測中發現的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的完好有效。
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油站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評和獎懲制度
加油站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班組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所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其他處理。
安全檢查
按巡查、檢查制度進行日查、月查無記錄的,記錄無實際 內容或不全的,隱患未按期整改的或隱患整改不徹底的, 對無力整改的隱患,無報告、無防範措施的 ,各班未設帶有標志的安全員的
安全防範
未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牌的或安全警示標志牌模糊不清的,重點防火部位的防範措施不符合規定的 ,報警、防範器材未配置或性能不良的,站內臨時動火、臨時用電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未制定治安預防措施和消防預案或未進行演練的 ,未建立消防檔案的
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配置數量不符合規定的 ,消防器材擺放不合理、取用不便的 ,消防器材未實施「三定」(定人、定設備、定職責)管理的 ,消防器材失效、嚴重銹蝕、皮管老化、通嘴堵塞的 ,消防器材移作他用的
建立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加油、加氣站應從本單位實際出發,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予以公布,並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加油操作規程
加油員引導車輛在加油島停靠、熄火,要求無關人員離開車輛,加油員必須親自操作油槍,不得折扭強拉油槍軟管,油管不得被車輪碾壓,油槍牢固插入油箱口內,做到油品不冒、不漏。
工作時應著防止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嚴禁穿釘子鞋。
加油設備發生故障或產生不安全因素時,應採取果斷措施積極處置。
油槍復位,指揮加油車輛離開加油島。
摩托車加油後,應用人力將摩托車推力加油島4.5m後,方可啟動。
消防檔案
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消防檔案應當使用鋼筆或毛筆,檔案填寫應詳實、准確、清晰、工整,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不得任意漏填、劃抹、塗改,並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