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防雷、防靜電檢測每年需要檢幾次
《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B. 第三類防雷建築物防雷檢測是否強制每年需要檢測哪個法規裡面有規定希望專業人員回答一下,謝謝!
中國氣象局第20號令
第四章 防雷檢測
第十九條
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C. 防雷裝置多久檢測一次
防雷設施施工完畢後,需要當地主管機構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頒發防雷合版格證書方可正式投入使權用。 對於有合格證書的防雷設施,每年一般是檢測1次,時間在3-9月之間。 每季度定期檢測一次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
D. 防雷檢測周期
當然需要。
根據中國氣象局第20號令《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投入使用後的防版雷裝置實行定權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4)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應當多長時間檢測一次擴展閱讀:
中國氣象局第24號令
現公布《中國氣象局關於修改<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的決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長 鄭國光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中國氣象局關於修改《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的決定
中國氣象局決定對《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十二條第三款修改為:「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資質分為甲、乙、丙三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認定。」
二、將第二十條修改為:「防雷裝置檢測機構的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認定。」
三、本決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防雷減災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訂,重新公布。
參考資料:網路: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E. 防雷設施檢測幾年一檢
根據中國氣象局第24號令 第十九條 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F. 防雷裝置檢測的要求和時間間隔是多少
根據中國氣象局第20號令《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檢查的內容如下:
1、儀器儀表鑒定或校準:檢查儀器、儀表鑒定證書、校準證書是否在有效期的范圍內,一般要求每台檢測儀器、儀表要納入計量的檢測,檢測單位可委託有計量認證資質的檢定單位進行常規的計量檢測,檢測合格的,由檢定單位核發給每台儀器、儀表一張計量認證合格證。
2、檢査儀器儀表電池:檢査儀器、儀表所使用的電池是否在正常值范圍,如果電池的電壓不足,則應立即更換新的電池如遇到在檢測中儀器、儀表的電池電力不足時,建議隨身攜帶一組與儀器、儀表相配套的備用電池。
3、檢查檢測設備外觀及其附屬設備:檢査檢測用測試線絕緣層是否有破損,如果有破損則應更換或採用絕緣膠帶對破損的部位進行處理,避免讓裸露的金屬線在檢測過程中碰到帶電物體或接地體產生危及人身安全或影響檢測數據情況出現如果發現檢測線某處斷開,可用萬用電表的電阻擋尋找檢測線斷開位置並做處理,以免影響檢測工作。
(6)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應當多長時間檢測一次擴展閱讀
防雷裝置檢測順序可按先檢測外部防雷裝置,再檢測內部防雷裝置進行。
外部防雷裝置包括接閃器(接閃桿、接閃帶、接閃線、接閃網)、引下線、接地裝置、金屬門窗及屋面大型金屬物體的等電位連接。
內部防雷裝置包括各級電涌保護器(SPD)、屋內電子設備的等電位連接、電梯機房的等電位連接、均壓環、電子設備安全距離等。
外部防雷裝置和內部防雷裝置檢測完畢後應將每項檢測結果填人防雷裝置安全檢測原始記錄表中作為檢測的原始記錄。
防雷裝置檢測中的SPD是電涌保護器。
當電源採用TN系統時,從總配電盤(箱)開始引出的配電線路和分支線路必須採用TN-S或TN-C-S系統。
原則上電涌保護器(SPD)和等電位連接位置應在各防雷區的交界處,但當線路能承受頂期的電涌電壓時,SPD可安裝在被保護設備處。線路的金屬保護層或屏蔽層宜首先與防雷區交界處進行等電位連接。
G. 防雷防靜電檢測多長時間一次
分兩種情況:來
一、如果是設備生產源安全的要求則每個不同,這要根據各行業標准來定。但不應大於半年。
二、如果是防雷所的檢測間隔要求,需要作靜電接地的一般是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檢測周期為半年。
國家規定防雷檢測一般都是要由當地氣象部門檢測的,由當地氣象部門發防雷合格證,以後出問題了都可以找他們。
不過一般的三類的防雷防靜電系統只要是專業防雷公司做的,甲方和工程方自檢沒問題,簽訂個質保就可以了。
具體情況要根據項目而定,最好咨詢下當地比較專業的防雷公司,聽聽他們的意見。
H. 防雷裝置檢測的要求和時間間隔周期是多少
您好,根據中國氣象局第20號令《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易燃、易爆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檢查的內容如下:
1、儀器儀表鑒定或校準:檢查儀器、儀表鑒定證書、校準證書是否在有效期的范圍內,一般要求每台檢測儀器、儀表要納入計量的檢測,檢測單位可委託有計量認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常規的計量檢測,檢測合格的,由檢定單位核發給每台儀器、儀表一張計量認證合格證;
2、檢查儀器儀表電池:檢查儀器、儀表所使用的電池是否在正常值范圍,如果電池的電壓不足,則立即更換新的電池。如遇到在檢測中儀器、儀表的電池電力不足時,建議隨身攜帶一組與儀器、儀表相配套的備用電池;
3、檢查檢測設備外觀及其附屬設備:檢查檢測用測試線絕緣層是否有破損,如果有破損則應更換或採用絕緣膠帶對破損的部位進行處理,避免讓裸露的金屬線在檢測過程中碰到帶電物體或接地體產生危及人身安全或影響檢測數據情況出現如果發現檢測線某處斷開,可用萬用電表的電阻擋尋找檢測線斷開位置並做處理,以免影響檢測工作。
I.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該設有避雷設施,並且要多久檢查一次的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有避雷設施,並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使之安全有效。
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
1、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根據經營規模的大小設置、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應有消防水池、消防管網和消防栓等消防水源設施。大型危險物品倉庫應設有專職消防隊,並配有消防車。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放物品和雜物。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有專人管理,負責檢查、保養、更新和添置,確保完好有效。對於各種消防設施、器材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2、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有避雷設施,並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使之安全有效。
(9)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應當多長時間檢測一次擴展閱讀:
儲運條件:
倉儲地點設置
1、危險化學品倉庫按其使用性質和經營規模分為三種類型:大型倉庫(庫房或貨場總面大於9000m2);中型倉庫(庫房或貨場總面積在550m2~9000m2之間);小型倉庫(庫房或貨場總面積小於550m2)。
2、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應選址在遠離市區和居民區的當在主導風向的下風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
3、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干線(公路、鐵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至少保持1000m。
4、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內應設庫區和生活區,兩區之間應有2m以上的實體圍牆,圍牆與庫區內建築的距離不宜小於5m,並應滿足圍牆建築物之間的防火距離要求。
5、大型倉庫應符合本標准5.4.7、5.4.8、5.4.9的規定。
6、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向縣級以上(含縣級)公安、消防部門申領消防安全儲存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