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壓塑機操作規程
1.注塑機的動作程序:噴嘴前進→注射→保壓→預塑→倒縮→噴嘴後退→冷卻→開模→頂出→退針→開門→關門→合模→噴嘴前進
2.注塑機操作項目:注塑機操作項目包括控制鍵盤操作、電器控制櫃操作和液壓系統操作三個方面。分別進行注射過程動作、加料動作、注射壓力、注射速度、頂出型式的選擇,料筒各段溫度及電流、電壓的監控,注射壓力和背壓壓力的調節等。
3.注射過程動作選擇:一般注塑機既可手動操作,也可以半自動和全自動操作。手動操作是在一個生產周期中,每一個動作都是由操作者撥動操作開關而實現的。一般在試機調模時才選用;半自動操作時機器可以自動完成一個工作周期的動作,但每一個生產周期完畢後操作者必須拉開安全門,取下工件,再關上安全門,機器方可以繼續下一個周期的生產;全自動操作時注塑機在完成一個工作周期的動作後,可自動進入下一個工作周期。在正常的連續工作過程中無須停機
進行控制和調整。但須注意,如需要全自動工作,則(1)中途不要打開安全門,否則全自動操作中斷;(2)要及時加料;(3)若選用電眼感應,應注意不要遮閉了電眼。實際上,在全自動操作中通常也是需要中途臨時停機的,如給機器模具噴射脫模劑等。正常生產時,一般選用半自動或全自動操作。操作開始時,應根據生產需要選擇操作方式(手動、半自動或全自動),並相應撥動手動、半自動或全自動開關。半自動及全自動的工作程序已由線路本身確定好,操作人員只需在電櫃面上更改速度和壓力的大小、時間的長短、頂針的次數等等,不會因操作者調錯鍵鈕而使工作程序出現混亂。當一個周期中各個動作未調整妥當之前,應先選擇手動操作,確認每個動作正常之後,再選擇半自動或全自動操作。
4.預塑動作選擇:根據預塑加料前後注座是否後退,即噴嘴是否離開模具,注塑機一般設有三種選擇。(1)固定加料:預塑前和預塑後噴嘴都始終貼進模具,注座也不移動。(2)前加料:噴嘴頂著模具進行預塑加料,預塑完畢,注座後退,噴嘴離開模具。選擇這種方式的目的是:預塑時利用模具注射孔抵助噴嘴,避免熔料在背壓較高時從噴嘴流出,預塑後可以避免噴嘴和模具長時間接觸而產生熱量傳遞,影響它們各自溫度的相對穩定。(3)後加料:注射完成後,注座後退,噴嘴離開模具然後預塑,預塑完再注座前進。該動作適用於加工成型溫度特別窄的塑料,由於噴嘴與模具接觸時間短,避免了熱量的流失,也避免了熔料在噴嘴孔內的凝固。注射結束、冷卻計時器計時完畢後,預塑動作開始。螺桿旋轉將塑料熔融並擠送到螺桿頭前面。由於螺桿前端的止退環所起的單向閥的作用,熔融塑料積存在機筒的前端,將螺桿向後迫退。當螺桿退到預定的位置時(此位置由行程開關確定,控制螺桿後退的距離,實現定量加料),預塑停止,螺桿停止轉動。緊接著是倒縮動作,倒縮即螺桿作微量的軸向後退,此動作可使聚集在噴嘴處的熔料的壓力得以解除,克服由於機筒內外壓力的不平衡而引起的「留涎」現象。若不需要倒縮,則應把倒縮停止開關調到適當位置,讓預塑停止開關被壓上的同一時刻,倒縮停止開關也被壓上。當螺桿作倒縮動作後退到壓上停止開關時,倒縮停止。接著注座開始後退。當注座後退至壓上停止開關時,注座停止後退。若採用固定加料方式,則應注意調整好行程開關的位置。一般生產多採用固定加料方式以節省注座進退操作時間,加快生產周期。
5.注射壓力選擇:注塑機的注射壓力由調壓閥進行調節,在調定壓力的情況下,通過高壓和低壓油路的通斷,控制前後期注射壓力的高低。普通中型以上的注塑機設置有三種壓力選擇,即高壓、低壓和先高壓後低壓。高壓注射是由注射油缸通入高壓壓力油來實現。由於壓力高,塑料從一開始就在高壓、高速狀態下進入模腔。高壓注射時塑料入模迅速,注射油缸壓力表讀數上升很快。低壓注射是由注射油缸通入低壓壓力油來實現的,注射過程壓力表讀數上升緩慢,塑料在低壓、低速下進入模腔。先高壓後低壓是根據塑料種類和模具的實際要求從時間上來控制通 入油缸的 壓力油的壓力高低來實現的。為了滿足不同塑料要求有不同的注射壓力,也可以採用更換不同直徑的螺桿或柱塞的方法,這樣既滿足了注射壓力,又充分發揮了機器的生產能力。在大型注塑機中往往具有多段注射壓力和多級注射速度控制功能,這樣更能保證製品的質量和精度。
6.注射速度的選擇:一般注塑機控制板上都有快速—慢速旋鈕用來滿足注射速度的要求。在液壓系統中設有一個大流量油泵和一個小流量泵同時運行供油。當油路接通大流量時,注塑機實現快速開合模、快速注射等,當液壓油路只提供小流量時,注塑機各種動作就緩慢進行。
7.頂出形式的選擇:注塑機頂出形式有機械頂出和液壓頂出二種,有的還配有氣動頂出系統,頂出次數設有單次和多次二種。頂出動作可以是手動,也可以是自動。頂出動作是由開模停止限位開關來啟動的。操作者可根據需
要,通過調節控制櫃上的頂出時間按鈕來達到。頂出的速度和壓力亦可通過控制櫃面上的開關來控制,頂針運動的前後距離由行程開關確定。
8.溫度控制:以測溫熱電偶為測溫元件,配以測溫毫伏計成為控溫裝置,指揮料筒和模具電熱圈電流的通斷,有選擇地固定料筒各段溫度和模具溫度。表5列出了一些塑料的成型加工溫度范圍,可供參考。料筒電熱圈一般分為二段、三段或四段控制。電器櫃上的電流表分別顯示各段電熱圈電流的大小。電流表的讀數是比較固定的,如果在運行中發現電流表讀數比較長時間的偏低,則可能電熱圈發生了故障,或導線接觸不良,或電熱絲氧化變細,或某個電熱圈燒毀,這些都將使電路並聯的電阻阻值增大而使電流下降。 在電流表有一定讀數時也可以簡單地用塑料條逐個在電熱圈外壁上抹劃,看料條熔融與否來判斷某個電熱圈是否通電或燒毀
9.合模控制:合模是以巨大的機械推力將模具合緊,以抵擋注塑過程熔融塑料的高壓注射及填充模具而令模具發生的巨大張開力。關妥安全門,各行程開關均給出信號,合模動作立即開始。首先是動模板以慢速啟動,前進一小短距離以後,原來壓住慢速開關的控制桿壓塊脫離,活動板轉以快速向前推進。在前進至靠近合模終點時,控制桿的另一端壓桿又壓上慢速開關,此時活動板又轉以慢速且以低壓前進。在低壓合模過程中,如果模具之間沒有任何障礙,則可以順利合攏至壓上高壓開關,轉高壓是為了伸直機鉸從而完成合模動作。這段距離極短,一般只有0.3~1.0mm,剛轉高壓旋即就觸及合模終止限位開關,這時動作停止,合模過程結束。注塑機的合模結構有全液壓式和機械連桿式。不管是那一種結構形式,最後都是由連桿完全伸直來實施合模力的。連桿的伸直過程是活動板和尾板撐開的過程,也是四根拉桿受力被拉伸的過程。合模力的大小,可以從合緊模的瞬間油壓表升起之最高值得知,合模力大則油壓表的最高值便高,反之則低。較小型的注塑機是不帶合模油壓表的,這時要根據連桿的伸直情況來判斷模具是否真的合緊。如果某台注塑機合模時連桿很輕松地伸直,或「差一點點」未能伸直,或幾副連桿中有一副未完全伸直,注塑時就會出現脹模,製件就會出現飛邊或其它毛病。
10.開模控制:當熔融塑料注射入模腔內及至冷卻完成後,隨著便是開模動作,取出製品。開模過程也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慢速開模,防止製件在模腔內撕裂。第二階段快速開模,以縮短開模時間。第三階段慢速開模,以減低開模慣性造成的沖擊及振動。
❷ 制袋機的操作規程
制袋機的操作規程包含開機前准備工作、開機、停機、裝箱四個方面。具體如下:
1、開機前的准備工作
檢查設備周圍是否有灰塵、雜物,並將其清除;按生產通知單的要求上好膜卷;按生產通知單和工藝文件調整好袋的尺寸,安裝好熱封刀,並初步調好分切刀和熱封刀的位置;打開電源,按工藝文件要求設定熱封刀溫度;輸入制袋的相關數據及每扎個數;色差較大的圖案沿左右調節靈敏度。
2、開機
主電機低速運轉,隨即調整邊位控制,膜對分在中間位置;調整左、右夾輥,使左右膜對齊,調整前後夾輥,使圖案對正;調整熱封刀,使其熱封在袋的要求范圍;調整分切刀片至所需位置,並把打孔位置調整到剪刀口。調整機速進行初檢;由機台質檢員進行檢驗,檢驗合格貼上合格證。
3、停機
斷開總電源開關,再斷開各部位電源開關;清掃機器衛生及場地衛生,並將產品送到總檢室;作好當班記錄,要求准確、整潔。
4、裝箱
機台人員將本工序產品進行整理,選出有質量缺陷的不合格品,把合格品捆紮好,交給機台質檢員進行檢驗;由機台質檢員對數量、質量逐扎進行檢驗,待數量質量均合格後,按要求裝入箱內,放入裝箱單;總質檢員對送檢產品按規定比例進行抽檢驗,檢驗合格後進行打包入庫。
(2)熱工自動裝置運行規程擴展閱讀:
制袋機裁切系統
裁切系統由切刀、長度調節器、超越離合器,焊線調節等部分組成。
1、切刀:是該系統最重要的部件,是採用動刀及滑動導向,由彈簧壓緊的浮動機構,上下刀都可調節。其中設置有調節螺釘,可以用來調節切刀的松緊度,能夠很好地排除原料難切現象。
2、制袋長度調節器:制袋長度的調節以變動連桿套在偏心拖板上的位置來控制制袋長度,通過松緊手輪與螺母來進行調節制袋尺寸。
3、超越離合器:中塑超越離合器是本機重要的一環,其質量,性能直接影響產品長度的誤差,但在使用過程中,由於工作頻率高,所以其壽命亦有一定的限度。若發現生產過程中制袋長度出現誤差(一般連續生產半年後),而排除其它故障仍不能解決時,可拆開離合器檢查、維修。
4、焊線和裁切線距離的調整:焊線和裁線的距離一般為5—10mm,轉動調節架上的手輪,使橫梁滾軸上升或下降一定的距離,得到理想的裁切線。為了便於觀察焊線的質量,可以把單底線的焊線位置調至機器切刀外端。
5、焊刀調整方法:在支承座上墊上一張薄紙,用手轉動機體箱內的大手輪使焊刀處於下死點,松開螺帽、調節螺母,用手試拉薄紙兩端的壓緊程度,直至大約均等。調畢後,要鎖緊螺母,以防松動。
6、自動光控送料裝置:本裝置由伺服電機,送料膠輥,光控遮膜器,遮簾、光電跟蹤機以及電控線構成,其功能是生產過程中保持正常送膜。機器運轉時,當送膜速度太快,遮住光控射線時,裝置會發出指令使電機停止轉動送料。
❸ 燃氣熱水爐安全操作規程
熱水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1.點火前的檢查和准備工作
1.1 檢查鍋爐房電器供電運行是否正常,各種聯鎖報警調試正常。 1.2 檢查鍋爐所有人孔蓋和手孔蓋是否裝好,各法蘭密封處螺絲是否擰緊等,同 時應檢查法蘭處裝置的臨時隔板及其它臨時堵頭是否全部拆除。 1.3 爐膛及煙道內的積灰及雜物應清除干凈,風道及煙道的調節門、閘板須完整 嚴密,開關靈活,啟閉度指示准確。 1.4 鍋爐外部爐牆應完好嚴密,爐門、灰門、看火門和檢查門等裝置完整齊全, 關閉嚴密。 1.5 壓力表、溫度表應指示准確;壓力表經過校驗;安全閥經過校驗且整定到規 定的始啟壓力,鉛封完好;旋塞旋轉靈活好用,且處於工作狀態。 1.6 鍋爐各種管道上的閥門應開關靈活,密封良好。檢查合格後,開啟供回水管 道上的閥門和給水管道上的閥門。 1.7 檢查燃燒裝置是否完好, 機械傳動系統、 輸煤系統、 出渣系統運轉是否正常; 調速箱保證潤滑良好;煤閘板升降靈活,煤閘標尺指示正確;爐排運轉正常。 1.8 檢查輔助設備(引風機、鼓風機、水泵等…)聯軸器是否連接牢固,三角皮帶 應松緊適當,潤滑油應良好、充足,冷卻水暢通。檢查合格後,裝好安全防護罩, 分別進行試運轉,並注意空轉時的電流。除塵系統運轉正常,除塵裝置落灰口應 封閉嚴密,不可漏風。 1.9 經檢查鍋爐符合運行要求後,即可向鍋爐內補水。補水要經過軟化、除氧, 檢驗水質合格後開始補水,補水時,應開啟鍋筒上的空氣閥;補水宜緩慢,補水 期間應檢查人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閥門、法蘭是否有漏水現象;否則,應停止上 水進行處理。
鍋爐點火 2 鍋爐點火
2.1 對於爐牆為磚砌體的鍋爐, 在砌築大修完畢後和鍋爐長期停用恢復運行時必 須烘爐、煮爐。烘爐時間應按各鍋爐出廠說明書或有關規定要求執行,一般在三 至五天。 2.2 點火前先打開鍋爐的煙、風道擋板,自然通風10分鍾左右;如用機械通風, 則須打開鼓引風機5分鍾左右,以排除煙道和爐膛內積存的可燃氣體。 2.3 將自然通風門開到適當程度,然後用木柴和其他易燃物引火,嚴禁用揮發性 強烈的油類引火。 2.4 點火速度不能太快,從冷爐點火到開始起溫,一般情況下應不少於0.5小時。
3 鍋爐的運行
3.1 鍋爐投入運行時,應先開動循環泵,等供熱系統循環水循環後才能提高爐 溫。 3.2 鍋爐在運行中應保持工作壓力的穩定,嚴禁超過允許的壓力。 3.3 為防止鍋爐安全閥閥芯和閥座粘住,每月對安全閥進行一次手動或自動的 排放試驗。
3.4 經常檢查鍋爐供、回水溫度,不得超過規定溫度。 3.5 排污應在低負荷工況下進行,每周至少一
次。每個排污點都應進行,不可 只排某一處,而長期不排另一處。 3.6 鍋爐運行時,值班人員應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 擅自離開崗位,不得做與崗位無關的事。 3.7 鍋爐壓火以後,應保證鍋爐水溫不回升。如產生汽化現象時,應迅速開啟 泄放閥,同時向爐內補水。 3.8 應經常清理各風室的漏煤、漏灰,以免影響通風,燒壞爐排。 3.9 鍋爐運行中,嚴禁在有壓力或爐水溫度較高的情況下,修理鍋爐受壓元件, 以防止熱水噴出傷人。
4 正常停爐
4.1 停止向煤鬥上煤,使煤蒼內存煤全部進入爐膛,待煤層完全燃盡後,停止 爐排轉動。 4.2 待爐排停止後,停止鼓風、引風機;爐水溫度下降至50℃以下時,方可停 止循環泵。 4.3 將爐排上的煤碴清除,清除灰斗和各風室內的積灰。 4.4 並聯使用的鍋爐,一台停用時,應與運行中的鍋爐可靠隔斷。
5 緊急停爐
5.1 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5.1.1 因循環不良造成爐水汽化或鍋爐出口熱水溫度上升到與出口壓力相應飽 和溫度的差小於20℃。 5.1.2 鍋水溫度、壓力急劇上升失去控制。 5.1.3 循環泵或補水泵全部停止工作。 5.1.4 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5.1.5 補水泵不斷補水,鍋爐壓力仍然下降。 5.1.6 爐體漏水。 5.1.7 其它異常運行情況,且超過運行允許范圍。 5.2 緊急停爐的操作: 5.2.1 立即停止給煤和送風,減弱引風; 5.2.2 迅速清除爐排的燃煤,但禁止向爐膛澆水; 5.2.3 將鍋爐與進出水母管隔斷,開啟泄放閥,緊急補水閥,降低壓力和鍋水 溫度。 5.2.4 開啟煙室擋板、灰門、爐門、使空氣流通,提高冷卻速度。 5.2.5 鍋爐缺水時,嚴禁向爐內補水。
❹ 發電廠熱工過程自動控制主要包含哪些內容
答:發電廠熱工過程自動控制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l)自動檢測:檢測儀表能自動地檢測反版映生產過程或設備運權行情況的各種參數,以監視生產過程的進行情況和發展趨勢,為自動操作、統計、管理提供依據。 (2)自動調節:利用儀表自動地維持生產過程在規定的工況進行。 (3)順序控制:根據預先擬訂的程序和條件,自動地對生產過程進行一系列操作。 (4)自動保護:當設備運行情況發生異常事故時,保護裝置發生報警信號或自動採取保護措施,以防止事故出現或擴大,保護設備不受破壞及保證人身安全。 (5)控制計算機:用來進行數據處理和實現控制調節的設備,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計算機在自動調節里用途越來越廣泛。
❺ 吸塑機的操作規程
吸塑成型技術即塑料片(板)材熱成型加工技術,是塑料二次加工工業技術中的一種。它不同於注塑,擠出等一次加工工藝,不是針對塑料樹脂或顆粒進行加熱模塑成型或同過口模同截面連續成型。
也不是利用機床,刀具等機械進行加工手段,將一部分塑料材料切削下來,獲得需要的形狀,尺寸,而是針對塑料片(板)材,進行加熱,利用模具,真空或壓力使片(板)材變形,達到要求的形狀和尺寸,輔以配套工序,實現應用目的。
(5)熱工自動裝置運行規程擴展閱讀:
一、熱成型的基本方法
塑料熱成型的方法很多,按照成型動力可分為模壓成型和差壓成型兩大類。根據成型模具,可以分為單陽模,單陰模,對模,無模等幾中方法
模壓成型又稱機械拉伸成型,是採用單模或對模的形式,藉助外加機械壓力或自重,將塑料片材塑製成各種製件的成型方法。
陽模指模具的形狀是凸形的,陰模指模具的形狀是凹形的,模具只成型製品的一面,另一面暴露在空氣中,它不同於一次成型加工的壓製成型。此法基本可適於所有熱塑性塑料
二、主要應用
1、塑料包裝行業(吸塑包裝、塑膠、電池、玩具、禮品、五金、家電、電子、文具、裝飾)
2、食品包裝行業(快餐盒、水果托盤、餅干盒)
3、醫葯行業(葯丸包裝、葯片包裝)
4、工業上冷卻塔冷卻水導流板等
5、裝飾用立體浮雕圖案、塑料天花板、壁板、汽車材料、衛生器材等製造行業。
6、適合生產各種顏色片材:聚乙烯PS、聚氯乙烯PVC、有機玻璃、ABS、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植絨片材;環保片材APET、PET、PP等;光降解材料;生物降解材料等塑料製品。
❻ 燃氣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1、鍋爐點火
查閱運行和(或)交接班記錄。巡視、檢查鍋爐內、外部。檢查主要安全附件。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要嚴密、可靠、靈敏。檢查水處理設備。檢查給水設備和汽水系統管道。各閥門按啟動的要求調整。檢查供油設備。上述檢查工作合格之後,即可啟動鍋爐。
2、啟動鍋爐
觀察水位表內的水位,若出現水位有上升或下降的現象,則應檢查給水閥和排污閥的開、關位置是否正確或泄漏。當壓力升到1公斤力表壓時,應沖洗水位表。當壓力升到2公斤力表壓時,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
當壓力升到3公斤力表壓時,檢查受壓部件各連接處有無滲漏現象,對松動過的螺絲再擰緊一次。為了防止螺絲擰斷,用力不宜過猛並不允許加長手柄方法緊固螺絲。當壓力升到4公斤力表壓時,進行一次排污,以均衡各部分爐水溫度。
3、正常停爐
完全停爐前,水位應保持高水位,防止冷卻時水位下降造成缺水。
(6)熱工自動裝置運行規程擴展閱讀
水在鍋(鍋筒)中不斷被爐里燃料燃燒釋放出來的能量加熱,溫度升高並產生帶壓蒸汽,由於水的沸點隨壓力的升高而升高,鍋是密封的,水蒸氣在裡面的膨脹受到限制而產生壓力形成熱動力(嚴格的說鍋爐的水蒸氣是水在鍋筒中定壓加熱至飽和水再汽化形成的)作為一種能源廣泛使用。
國內傳統採暖多用套管和板換兩種鍋爐,歐洲市場基本以冷凝爐為主。這與國家提倡的低碳減排都會不同程度的發生沖突,但從情況來看,短時間內完成這種改變還不現實。國內主要的兩家鍋爐廠,萬和鍋爐和小松鼠鍋爐還是以生產燃氣板換式鍋爐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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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燃氣鍋爐操作規程
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鍋爐司爐工
一、主要危險源
1.雙色水位計或水位表損壞。
2.未按要求進行暖管。
3.安全保護裝置失靈。
4.未定期進行爐膛除垢。
5.自動補水裝置損壞。
二、適用范圍
第1條 本操作規程適用於鍋爐司爐工的操作。
三、上崗條件
第2條 身體健康適合本崗位要求。
第3條 必須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4條 司爐工必須熟悉鍋爐的性能、構造原理,掌握供暖系統情況。
四、安全規定
第5條 作業前必須進行本崗位危險源辨識,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手指口述」。
第6條 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填寫工作日誌,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7條 定時校驗鍋爐壓力表、安全閥、水位報警器。
五、操作準備
第8條 檢查鍋爐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水位報警器和超溫、超壓報警器靈敏、可靠。
第9條 鍋爐鼓、引風系統、給水系統正常,汽、水管道各種閥門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第10條 鍋爐點火前,應按有關規程進行水壓試驗,檢查有無漏水或異常現象。
第11條 在上述檢查合格後,即可給鍋爐上水,鍋爐上水速度應緩慢,水溫應適宜,鍋爐水位升到最低水位線時,停止上水,檢查排污閥及排污系統,鍋爐冷爐的水位不應超過正常水位線。
六、正常操作
第12條 點火
1.鍋爐點火前,將爐膛和煙道徹底通風,自然通風的鍋爐,通風時間不得少於10分鍾,機械通風的鍋爐,通風時間不得少於5分鍾。
2.點火時將灰門打開,煙道擋板開啟一半,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嚴禁用揮發性強的油類或易爆物引火。
3.鍋爐點火根據爐型、選用不同的操作方法,點火速度不能急促,防止損壞鍋爐。
4.點火後必須密切注意鍋爐水位,確保水位正常。
5.對停用超過半年以上的鍋爐使用前必須按規定進行溫爐。
第13條 升壓
1.當壓力上升到0.05—0.1MPa時,沖洗鍋爐水位表,沖洗時要戴手套,臉部不要對水位表,動作要緩慢,防止損壞設備和傷人。
沖洗水位表順序:
(1)開啟水旋塞,沖洗汽水通路和玻璃管。
(2)關閉旋塞,單獨沖洗汽通路。
(3)先開水旋塞,再關汽旋塞,單獨沖洗水通路。
(4)先開汽旋塞,再關放水旋塞,使水位恢復正常,當氣壓上升到0.1—0.15 MPa時,應沖洗壓力表的存水彎管,防止污垢堵塞,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時的方法是:將連接壓力表閥門旋迴原來位置,壓力表指針能夠重新回到沖洗前位置,表明存水彎管暢通,否則應重新沖洗和檢查,同一設備上的壓力表指示應相同。
2.當鍋爐內的壓力升到0.2 MPa時,檢查鍋爐各連接處有無滲漏現象,拆卸過的入氣蓋、手孔蓋和法蘭的連接螺栓,只需再擰一次,操作時應側身,用力不宜過猛,防止將螺栓擰斷。
3.鍋爐壓力上升到0.1—0.4Mpa時,應使用給水設備和排污裝置,在排污前給鍋爐給水,觀察水位表中的水位不得低於安全水位,排污後將閥門關嚴,不得有漏水現象。
第14條 暖管
當鍋爐壓力上升到工作壓力的2/3時,應進行暖管工作,以防止管道有負荷時發生水擊事故,暖管的時間,應根據介質、溫度、季節的氣溫、管道的長度、直徑和保溫情況而定。順序是:
1.開啟管道上的疏水閥、排出全部凝結水,直到正式供汽時再關閉。
2.緩慢開主汽閥或主汽閥上的旁通閥半圈,待管道充分預熱後再全開暖管,防止振動和水擊,注意管道膨脹情況,及時消除暖管發生的故障。
3.慢慢開啟分汽缸進汽閥,使管道、分汽缸氣壓相等,注意排除凝結水。
4.分汽缸上的各氣閥開啟至全開應回轉半圈,防止閥門受熱膨脹卡住。
第15條 安全閥壓力整定
1.鍋爐正式投入運行前,必須按有關規程規定對鍋爐和過熱器泄壓功能的安全閥進行調整和校驗,省煤器上的安全閥也應按規定進行調整和校驗。
2.安全閥壓力整定後,應在工作壓力下再做一次自動排汽水試驗直至符合有關規定。
3.安全閥壓力整定時,應安排專人監視壓力表和水位計,防止超壓和缺水事故發生,操作時戴手套,清理場地,放妥工具,防止滑倒。
4.最後必須將其它安全裝置,固定牢固,並封印或加鎖,將每個安全閥的開啟壓力,回座壓力閥芯提升高度,調整日期和人員,詳細記入鍋爐技術檔案。
第16條 並爐(並汽)
1.暖管工作結束後,即可進行並爐工作,並爐時,鍋爐壓力低於運行系統汽壓的0.05—0.1MPa。
2.並爐時保持汽壓和水位正常,將省煤器投入運行。
第17條 鍋爐正常運行時要求做到:鍋爐內水位正常,蒸汽壓力穩定、保持鍋爐房的整潔、做好交接班工作;加強對各機械設備和儀表的檢查,確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發生。
1.給水要求:鍋爐給水須進行處理,水質標准必須符合GB1576《工業鍋爐水質標准》。
2.水位表中的水位應在水位表中間,運行中隨負荷的變化進行調整,但上下變動的范圍不宜超過40mm,水位表必須每班沖洗一次。
3.鍋爐壓力必須保持穩定,不得超過設計壓力運行,壓力表彎管每班應沖洗一次,監視壓力表是否正常,如發現壓力表損壞,應立即停爐修理或更換。
4.為防止安全閥的閥芯和閥座發生損壞,每星期至少手動試驗一次,安全閥至少兩周作一次自動排汽(水)的試驗。
5.鍋爐排污應在低水位、低負荷進行,時間應盡可能短,以免影響水循環。操作時應戴好手套,操作方法如下;先開啟慢開閥,再間斷關開快開閥,進行快速排污,排污結束後,先關快開閥,再關慢開閥。
6.如二台或二台以上鍋爐使用一套排污總管,而排污管上又無逆止閥門,排污時應注意:
1)禁止二台鍋爐同時排污。
2)如另一台鍋爐正常檢修,則排污前必須將檢修中的鍋爐與排污管路隔斷分開。
7.排污完畢,關閉排污閥後,應檢查排污閥是否嚴密,檢查方法是:關閉排污,過一些時間後,在離開第二隻排污閥的管道上,用手試摸,是否冷卻,如並不冷卻,則排污閥必有滲漏。
8.爐膛壓力符合有關技術要求。
9.鍋爐受熱面吹灰按有關程序和要求進行,應站在側面操作,防止爐膛火焰中吹灰孔噴出傷人,通常每班吹灰一次,鍋爐停用前一定要吹灰,燃燒不穩定時,不能吹灰。
10.爐膛內正常的燃燒工況應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勻呈亮黃色,沒有穿冷風的火口,燃盡段整齊一致,從煙囪冒出的煙呈淡灰色。爐膛負壓保持20—30Pa,蒸發量或供熱量在額定出力左右時,排煙溫度在160—180º之間。
11.必須不間斷地根據供汽或供熱的情況來調整鍋爐負荷和調整燃燒室的運行,保證鍋爐壓力穩定。當鍋爐負荷增加時,先增加引風再增加鼓風,然後加快爐排速度,必要時可以增加煤層厚度。當鍋爐負荷減少時,先減慢爐排速度,然後減少鼓風,再減少引風,必要時可以減薄煤層厚度。
12.當煤進入爐膛後,應在距離煤閘門0.3米的范圍內著火,任何情況下不允許在煤閘門下面燃燒,否則容易燒壞煤閘門,如果燃料距煤閘門0.3米處開始著火就算「脫火」。如發現煤在煤閘門下面燃燒,可對燃煤適當增加澆水量,並加快爐排速度。發生「脫火」時,可在左側看火孔處用撥火鉤將後面已燃燒的煤撥到新進入爐膛的燃料層上。
13.當火床上呈現火口或高或低水平時,應耙平,消除火口,保證火床平整。
14.應避免長時間壓火,因為長時間壓火爐排和爐排兩側板不能得到足夠冷卻,可能會帶來下列弊病:
(1)爐排容易過熱而可能損壞。
(2)爐排兩側板過熱而發生彎曲,爐排長銷與其卡住。
(3)爐排長銷發生彎曲。
短時間壓火應將煤層距離煤閘門100毫米,防止燒壞煤閘門(短時間指1—2小時)。
15.鍋爐運行時,應注意鍋爐各部分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爐排如有卡住,則調速箱安全離合器自動脫落達到自動保護作用,此時應進行檢查,解除故障後方可繼續運行。
16.每班必須打開爐排下部落灰門排灰四次,灰放完後應立即關閉,落灰門啟閉程序應先從第一到第五室依次進行,不得反向進行。當風室中(即灰箱)積灰較多時,瞬間開啟落灰門時,因鏈條爐排速度太慢來不及把灰帶出,此時落灰門轉動受到落灰層阻力,有開不足的感覺,當發生這種情況時,嚴禁用錘打落灰門手把(容易打壞手把),只要多開閉幾次,待落在爐排上的灰被爐排帶走後,灰門就可開足。一旦灰門能被開足,並能靈活關閉,說明灰斗內的灰已排除干凈,此時灰門應立即關閉,以防漏風。
17.後拱上部出灰每班兩次,以消除對流管束下部設有放灰斗之存積飛灰,排灰結束後必須迅速關閉,並使把手放在關閉位置上,以免煙氣短路,燒壞落灰門。萬一出現這種情況,可將這灰門封死,待大修後修復。
18.前部灰箱,每班必須出灰兩次。鏈條爐排下部的灰全部被爐排帶到前灰箱,一旦前灰箱被塞滿,爐排即被灰壓實後抬起,此時灰引起下爐排打壞落灰門及風室;鏈輪及主動爐排合不好並抬高上部爐排,由此發生爐排被密封面卡住,長銷彎曲,爐排片被拉斷等事故。
第18條 停爐
蒸汽鍋爐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1.鍋爐水位低於水位表下部可見邊緣。
2.不斷加大給水及採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繼續下降。
3.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5.水位表或安全閥失效。
6.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7.鍋爐設備燒壞,爐牆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8.鍋爐溫度急劇上升失去控制。
9.循環泵或給水泵全部失效。
10.補水泵不斷給鍋爐補水,鍋爐壓力仍然繼續下降。
11.其它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第19條 緊急停爐操作
1.立即停止給煤和送風,減少引風。
2.迅速將爐火熄滅,降低鍋爐壓力,加速爐膛冷卻。
3.因缺水而緊急停爐時,嚴禁向鍋爐內給水和進行排污操作。
第20條 臨時停爐操作
1.停止給煤,將火壓好,使鍋爐水位稍高於正常水位。
2.關小爐門和煙道門,使爐膛內有少量的空氣通過,防止可燃氣體的爆炸、燃燒。
3.有省煤器、過熱器的鍋爐,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21條 正常停爐
1.停止給煤減小鼓風、引風,將燃料燃盡,將灰渣除凈。燃燒裝置冷卻後,停止鼓風、引風。
2.鍋爐發生事故時,應根據事故的類別,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和領導。
3.鍋爐停爐後,按有關規定進行保養,防止鍋爐發生腐蝕,保養期間應定期檢查和更換葯品。
七、收尾工作
第22條 清理設備及現場的文明衛生。
第23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日誌和交接班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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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蒸汽鍋爐的操作規程
鍋爐操作規程:
1、鍋爐投入運行前,應對鍋爐本體、安全附件、給水設備、鼓風機等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後,才能啟動開機。
2、鍋爐升火、升壓時應先開引風機通風5分鍾,排出爐膛和煙道內殘存可燃氣體。
3、鍋爐升火速度應緩慢,從冷爐升火至運行狀態時間不得少於1--2小時,從熱爐壓火至運行狀態不得小於0.5小 時。
4、每班應定期排污1--2次,確保水位清晰、准確、可靠。 水位變動范圍不得超過正常水位±40毫米。
5、每班必須做好鍋爐水質,處理工作。
①、採用鈉離子交換器時,應按操作規程作業保證給水符合國家有關標准。
②、採用爐內加純鹼處理時,應定期投放增加葯量。
6、每班應清除鍋爐內積灰,沖洗地板,擦凈鍋爐、水泵、風機等設備上的積灰、油脂,保持鍋爐房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7、鍋爐運行期間,必須密切監視水位、壓力和燃燒情況, 正確調整各種參數,每小時進行一次運行記錄。
(9)熱工自動裝置運行規程擴展閱讀:
蒸汽鍋爐操作中須知:
1、蒸汽鍋爐的操作中,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做與本單位無關的事情,在操作過程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並嚴格酒後和帶病上班。
2、密切注視水位和壓力變化,做到「燃燒穩定,水位穩定,汽壓穩定」。嚴禁發生缺水、滿水事故和超壓運行。一旦發現鍋爐嚴重缺水時,嚴禁向鍋爐進水。
3、定期沖洗水位表和壓力表,保持其光潔明亮,便於觀察。高低水位自動控制,超壓連鎖保護裝置及其報警裝置,必須隨時處於靈敏可靠狀態,發現問題,應及時修復。
4、安全閥要定期做手動試驗(每月一次,於每月最後一個白班進行,操作時應輕拉輕放手柄)和汽動試驗(每季度)最後一個白班進行),以保持其靈敏可靠。
5、認真執行排污制度和操作要求,每次排污量以降低水位25~30mm為宜,應在高氣壓,低負荷運行。
6、值班人員應在鍋爐內進行巡迴檢查,以便及時掌握鍋爐本體安全附件和個附屬設備(如省煤器、水泵、電機、閥門等)的運行情況一旦發現不能向鍋爐給水或其它危及鍋爐安全運行的情況時,應立即停止運行。
7、經常於水質化驗人員取得聯系,掌握水質情況,嚴格執行國家工業水質標准,加強水質管理,避免鍋筒內結生水垢和腐蝕。
❿ 燒結操作規程
燒結球團安全規程
1.1為貫徹安全生產方針,防止燒結球團生產事故,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促進燒結球團生產的發展,特製定本規程。
1.2本規程適用於燒結球團廠(車間、下同)的設計、施工安裝、生產、維修和管理。
1.3新建、改擴建或技術改造工程,其安全防護裝置勞動保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1.4現有企業的所有設施,不符合本規程要求者,應在技術改造或大、中修時予以解決。在問題解決以前,應採取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
1.5廠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體制。
廠長、車間主任、工(段)長和班組長,分別對本廠、本車間、本工段和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對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
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人和業務部門對共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和勞動衛生負責。
1.6廠必須認真執行安全大檢查制度,對查出的問題應責成有關部門(或人員)及時解決。1.7對新入廠的職工的代培實習人員,應進行安全技術教育,並經考試合格方准工作;調換工種的人員,應進行行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特殊工種的人員應進行專業技術基礎知識的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准上崗操作。
1.8對違反本規程而造成事故的有關人員,應視其情節的嚴重程度,分別予批評教育、經濟制裁、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廠區布置與廠房建築
2.1廠址選擇,必須防止洪水、海潮、颶風等危害;避開斷層、流砂層、淤泥滑、天然溶洞等不良地質地段,主要廠房及煙囪,應有良好的工程地質條件。否則,應採取措施,達到要求後方可建廠。
2.2新建的燒結球團廠,應位於居民區及工業場區常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廠區邊緣至居民區的距離應大於100m。
2.3燒結室和球團焙燒室的主廠房的配置,應與季節盛行風向相垂直。廠區辦公、生活設施應設在燒結機或球團焙燒機(窯)季節盛行風向上風側100m以外。
2.4燒結機、單輥破碎機、熱篩和球團焙燒的尾部位設有起重設施和檢修用的運輸通道。
2.5採用熱振篩的機尾返礦站和環冷機、帶冷機的尾部均應設在+/-0.0平面以上。
2.6皮帶運輸機通廊凈空高度,一般不應小於2.2m,熱返礦通廊凈空高度一般不應小於2.6m;通廊傾斜度為8~12度時,檢修道及人行道均應設防滑條,超過12度時,應設踏步。
3基本規定
3.1一般安全要求
GB4053.1—83《固定式鋼直梯》車間主要危險源或危險場所,應設有「禁止接近」、「禁止通行」或其他安全標志。安全色和安全標志應分別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3《安全標志》的規定。
3.1.2直梯、斜梯、防護欄桿和平台,應分別符合GB4053.1—83《固定式鋼直梯》、GB4053.2—83《固定式鋼斜梯》、GB4053.3—83《固定式工業防護欄桿》和GB4053.4—3.1.3通道、走梯的出入口,不得位於吊車運行頻繁的地段或靠近鐵道。否則,應設置安全防護裝置。
3.1.4皮帶機、鏈板機需要跨越的部位應設置過橋,燒結面積50平方米以上的燒結機應設置中間過橋。
3.1.5水封槽上和水溝上應設安全篦條或蓋板。
3.1.6設備裸露的運轉部分,應設有防護罩、防護欄桿或防護擋板。
3.1.7吊裝孔必須設置防護蓋板或欄桿,並應設警告標志。
3.1.8行車及布料小車等在軌道上行走的設備,兩端應設有緩沖器和清軌器,軌道兩端應設置電氣限位器和機械安全擋。
3.1.9廠房內、轉運站、皮帶運輸機通廊,均應設有灑水清掃或沖洗地坪和汗水處理等設施。排水溝、池應設有蓋板,砂泵坑四周應設置安全欄桿。
3.1.10應建立操作牌、工作票制度,以及停送電和安全操作確認制度。
3.1.11應建立嚴格的設備使用、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
3.1.12設備檢修或技術改造,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多單位、多工種在同一現施工時,應建立現場指揮機構,協調作業。
3.2通訊、信號、儀表
3.2.1廠、車間、主要操作室和崗位之間,應設有上下相互聯系的電話或對講機。高處作業和雜訊超過85dB(A)的作業環境,應採用對講機。
3.2.2生產中應採用下列信號及安全防護設施:
a.煤氣、空氣壓降報警和指示信號(音響及色燈),煤氣管道壓力自動調節和煤氣緊急自動切斷裝置;
b.空氣冷卻器和水冷裝置的水壓降信號,油冷卻器油壓降信號,稀油潤滑系統的油壓降信號;
c.抽風機軸承、電機的溫升信號,球磨機、捧磨機軸承溫升信號;
d.事故信號(音響及色燈);
e.單機遠動的設備和聯鎖鎖系統的設備,應設置預告和啟 動信號。
3.2.3主抽風機室應設有監測煙氣泄漏、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及其濃度的信號報警裝置。煤氣加壓站和煤氣區域的崗位,應設置監測煤氣泄漏的顯示和報警裝置。
3.2.4在有粉塵、潮濕或有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下工作的儀表,應選用密閉式或防護型的,並安裝在儀表櫃(箱)內。
3.2.5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必須選用防爆或隔離火花的保安型儀表。
3.2.6測量潮濕氣體的導壓管、蝶閥以及低溫易凝介質的管路,應採取保溫或伴熱措施。
3.2.7對粘稠性介質、含固體物介質、腐蝕性介質或在環境溫度下可能汽化、冷凝、結晶、沉澱的介質,應採用隔離式的測量儀表。
3.2.8儀表系統的接地(包括保護接地、工作接地、屏蔽接地以及保安儀表接地等)應符合合國家有關規定。
3.3防火、防爆
3.3.1應設有完整的消防水管路系統,確保消防供水。
3.3.2主要的火災危險場所,應設有與消防站直通的報警信號或電話。
3.3.3廠房建築的防火要求,必須符合GBJ16—87《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
見表
3.3.4各類建構築物所配置小型滅火裝置的數量,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各類建構築物配置小型滅火裝置的數量
見表
註:建築的面積,乘以表中的系數,結果如為小數,則四捨五入取整數。
3.3.5配電室、電纜室(電纜垂直通道),油庫和磨煤室,應設有煙火災自動報警器、監視裝置及滅火裝置,火災報警系統宜與強制通風系統聯鎖;應採取防火牆、防火門間隔和遇火能自動封閉的電纜穿線孔等建築措施。新建、改擴建的大型燒結球團廠的主控室,應設有集中監視和顯示火警的裝置。
3.3.6機頭電除塵器應設有防火防爆裝置。
3.3.7煤氣加壓站、油泵室、油罐區、磨煤室及煤粉罐區周圍10m以內,嚴禁明火。在上述地點動火,必須徵得安全保衛部門同意,並採取有效折防護措施。
3.4動力設施
3.4.1廠內各種氣體管道應架空敷設。易揮發介質的管道及絕緣電纜,不得架設在熱力管道之上。
3.4.2各燃氣管道在廠入口處,應設總管切斷閥。燃氣管道禁止與電纜同溝敷設,並應進行強度試驗及氣密性試驗。
3.4.3應有蒸汽或氮氣吹掃燃氣的設施,各吹掃管道上,必須設防止氣體串通的裝置。
3.4.4廠內使用表壓超過100000Pa10的油、水、煤氣、蒸汽、空氣和其它氣體的設備和管道系統,應安裝壓力、安全閥等安全裝置。並應採用不同顏色的標志,以區別各種閥門處於開或閉的狀態。
3.4.5管道的塗色,應符合GB7231—87《工業管路的基本識別色和識別符號》的規定。
3.4.6使用煤氣,應根據生產工藝和安全要求,制定高、低壓煤氣報警限量標准。
3.4.7煤氣管道應設有大於煤氣最大壓力的水封和閘閥;蒸汽、氮氣閘閥前應設放散閥,防止煤氣反竄。
3.4.8煤氣設備的修和動火、煤氣點火和停火、煤氣事故處理和新工程投產驗收,必須執行GB62222—86《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
3.4.9廠內供水應有事故的供水設施。
3.4.10水冷系統應按規定要求試壓合格,方可使用。水冷系統應設流量和水壓監控裝置,使用水壓不得低於100000Pa,出口水溫應低於50℃。
3.4.11最低氣溫在0℃以下場所,對間斷供水的部件必須採取保溫措施。
4原料
4.1原料場應有下列設施:
a.工作照明和事故照明;
b.防揚塵設施;
c.停機或遇大風緊急情況時使用的夾軌裝置;
d.車輛運行的警告標志;
e.升降、回轉、行走的限位裝置和清軌器;
f.行走機械的主電源,採用電纜供電時應設電纜捲筒;採用滑線供電時,應設接地良好的裸線防護網,並懸掛明顯的警告牌或信號燈。
4.2原料場卸車設施的中和混勻設施的檢修,應遵守下列規定:
a.檢修作業區域應設明顯的標志和燈光信號;
b.檢修作業區上空有高壓線路時,必須架設防護網;
c.檢修期間,相關的鐵道應設明顯的標志和燈光信號,有關道岔應鎖閉並設置路擋。
4.3堆取料機和抓鬥吊車的走行軌道,兩端必須設有極限開關和安全裝置時,其下沿距料面的高度不應小於5m。
4.4原料倉庫應符合下列要求:
a.堆料高度應保證抓鬥吊車有足夠的安全運行空間,抓鬥處於上限位置時,其下沿距料面的高度不應小於0.5m;
b.應設置擋礦牆和隔牆;
c.容易觸及和移動式卸料漏礦車的裸露電源線或滑線,應設防護網,上下漏礦車處必須懸掛警告牌或信號燈。
4.5運轉中的破碎、篩分設備,禁止打開檢查門和孔;檢查和處理故障,必須停機關並切斷電源和事故開關。
4.5運轉中的破碎、篩分設備,禁止打開檢查門和孔;檢查和處理故障,必須停機並切斷電源和事故開關。
4.6氣力輸送系統中的貯氣包、吹灰機或罐車,均應設有安全閥、減壓閥和壓力表,其設計、製造和使用應符合合國家現行壓力容器的有關規定。
4.7氣力輸送或罐車送達的終點礦槽應予密閉,其上部應設置余壓消降裝置和除塵設施。
4.8檢修吹灰機和罐車的罐體,以及打開罐體裝料孔,必須預先打卸壓閥。
5 配料、混合
5.1配料礦槽上部移動式漏礦車的走行區域,嚴禁人員行走,其篦板應保持完整。
5.2粉料、濕料礦槽傾角不應小於65度,塊礦礦槽不應小於50度。採用抓鬥上料的礦槽,上部應設篦板。
5.3礦槽出現棚料時,在採取護措施之前,嚴禁進入礦槽處理。
5.4配料圓盤應與配料皮帶輸送機聯鎖。
5.5嚴禁潮料和生料進入熱返礦槽。
5.6進入圓筒混合機檢修和清理,應事先切斷電源,採取防止筒體轉動的措施,並設專人監護。
6燒結
6.1新建、改擴建燒結機和圓輥人料機和反射板,應設有機械清理裝置。
6.2點火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設置備用的冷卻水源;
b.應設置空氣、煤氣比例調節裝置和煤氣低壓自動切斷裝置;
c.燒咀的空氣支管應採取防爆措施。
6.3點火器檢修應遵守下列規定:
a.事先切斷煤氣,打開放散閥,用蒸汽或氮氣吹掃殘余煤氣。
b.取空氣試樣作一氧化碳和揮發物分析,一氧化碳最高容許濃度與容許作業時間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
見表
註:反復作業時,兩次作業之間須間隔兩小時以上。
c.檢修人員不應少於兩人,並設專人監護。
d.與外部應有聯系信號。
6.4燒結機點火之前,應進行煤氣引爆試驗;在燒結機燃燒器的燒咀前面,應安裝煤氣緊急事故切斷閥。
6.5燒結平台上嚴禁亂堆亂放雜物和備品備件,每個燒結廠房燒結平台上存放的備用台車,不得超過5台,載入電梯不得用作檢修起重工具。
6.6在台車運轉過程中,嚴禁進入彎道和機架內檢查。檢查時應索取操作牌,停機、切斷電源,掛上「嚴禁啟動」標志牌,並設專人監護。
6.7更換台車必須採用專用吊具,並有專人指揮,更換欄板,添補爐篦條作業,必須停機進行。
6.8應設有自動清理台車篦條粘礦的機械裝置。
6.9主抽風機室高壓帶電體的周圍應設圍欄,地面敷設絕緣墊板。
6.10主抽風機操作室應與風機房隔離,並採取隔音和調溫措施;風機及管道接頭處應保持嚴密,防止漏氣。
6.11進入大煙道之前,應切斷點火器的煤氣,關閉各風箱調節閥,斷開抽風機的電源。進入大煙道檢查或檢修時,應在人孔處設專人監護,確認無人後,方可封閉各部入孔。
6.12進入單輥破碎機、熱篩,帶冷機和環冷機作業時,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並設專人監護。
7球團
7.1進入磨機檢修時,必須與上下崗位聯系好,停電並掛上「禁止啟動」的標志牌,設專人監護。
7.2重油的貯存與輸送就符合下列要求:
a.油罐周圍應設防火圍牆或鐵絲網,並應定期檢查和維修;
b.油泵室內應採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c.油管建成後應進行壓力試驗;
d.管內油速不得超過4m/s,油管應採取伴熱和保護措施;
e.吹洗油管路時,必須關閉各計示儀表通路及油泵兩端的閥門;
f.油罐內最低油位不得低於加熱器頂面的高度;
g.加熱用的蒸汽應使用飽和蒸汽,不得使用過熱蒸汽。
7.3煤粉制備與輸送應遵守下列規定:
a.所有設備均應採用防爆型的;
b.磨煤室周圍應留有消防車通道;
c.煤粉罐及輸送煤粉的管道,應有供應壓縮空氣的旁路設施,並應有泄爆孔,泄爆孔的朝向,應考慮泄爆時不致危及人員和設備;
d.貯煤罐停止吹煤時,煤在罐內貯存的時間:煙煤不得超過5h,其它煤種不得超8h,罐體結構就能保證煤粉從罐內完全自動流出;
e.當控制噴吹煤僂的閥門或儀表失靈時,應能自動停止向球團焙燒爐內噴吹煤粉並報警;
f.煤粉燃燒器和煤粉輸送管道之間,應用壓縮空氣吹掃管道;停止噴吹煙煤時,應用氮氣吹掃;
g.煤粉管道停止噴吹煤粉時,應用壓縮空氣吹掃管道;停止噴吹煙煤時,應用氮氣吹掃;
h.磨煤機出口的煤粉溫度低於80℃貯煤罐、布袋降塵器中的煤塵,溫度應低於70℃,並應應有溫度記錄和超溫、超壓警報裝置;
i.檢查煤粉噴吹設備時,應使用銅質工具。
7.4豎爐點火時,爐料應在噴火口下緣,嚴禁突然送入高壓煤氣。
7.5在豎爐爐口捅料或更換爐篦,必須停爐操作。
7.6豎爐應設有雙安全通道,通道傾斜度不得超過45度。新建、改擴建的豎爐應設升降機。7.7進入乾燥爐作業,必須預先切斷煤氣,並趕凈爐膛內殘存的煤氣。
7.8回轉一窯一旦出現裂縫、紅窯,應立即停火。在回轉窯全部冷卻之前,應繼續保持慢轉,停爐時,應將結圈和窯皮燒掉。
7.9拆除回轉窯內的耐火磚和清除窯皮時,應採取防窯倒轉的安全措施,並設專人監護。
8電氣安全與照明
8.1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電氣安全的規定,並參照水電部《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所在地區安全用電的規定執行。
8.2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性氣體、粉塵等的場所,應採用封閉式電氣設備;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作業場所,應採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8.3電氣設備(特別是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和是線的金屬保護管,應有良好的保護接零(或接地)裝置。
8.4燒結機廠房、煙囪、豎爐等,應設有避雷裝置,雙煙道囪底部應設隔牆,防止竄煙。
8.5重油、煤粉等的金屬罐區,應採取防靜電措施。
8.6禁止帶電作業。特殊情況下不能停電作業時,應按有關帶電作業的安全規定執行。
8.7廠房自然採光和照明,應能確保作業人員工作和行走的安全。
8.8設置一般事故照明的工作場所,應符合表4的規定。
8.9車間工作場所照明器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定:
a.在有腐蝕性氣體、蒸汽或特別潮濕的場所,應採用封閉式燈具或防水燈具;
b.在易受機械損傷和振動較大的場所,燈具應加保護網和採取振措施;
c.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採用防爆型燈具。
8.10需要使用行燈照的場所,行燈電壓一般不得超過36V,在潮濕的地點和金屬容器內,不得超過12V。
9起重與運輸
9.1起重機械的使用、維修和管理,應遵守GB6067—85《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032──85《起重吊運指揮信號》的規定。
9.2起重機械應標明起重噸位,必須裝設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和啟動、事故、超載的信號裝置。
9.3嚴禁吊物從人員或重要設備上空通過,運行中的吊物距障礙物應在0.5m以上。
9.4起重用鋼絲繩 的安全系數,應符合表5的規定。
9.5拆裝吊運備件時,嚴禁在屋面開洞或利用桁架、橫梁懸掛起重設施。嚴禁用煤氣、蒸汽、水管等管道作起設備的支架。
9.6廠內運輸應遵守GB4387──84《工業企業廠內運輸安全規程》。
9.7鐵道運輸車輛進入卸料作業區域和廠房時,應有燈光信號及警告標志,車速不得超過5Km/h。
9.8皮帶運輸機應設有皮帶轉運漏斗防堵裝置和安全繩等皮帶事故停車裝置。
9.9嚴禁人員乘、鑽和跨越皮帶。
10工業衛生
10.1所有產塵設備和塵源點,必須嚴格密閉,並設除塵系統。作業場所粉塵和有害物質的濃度,應符合TJ86—79《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的規定。
10.2除塵設施的開停,宜與工藝設備聯鎖;收集的粉塵應採用密閉運輸方式,避免二次揚塵。
10.3對散發有害物質的設備,應嚴加密閉。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不得超過表6的規定。
10.4生產氯化球團產生的煙氣,應良好密閉,集中處理。
10.5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雜訊,必須符合《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試行草案)的規定。
10.6對風機等噪音較大的設備,應從聲源加以根治,並設備消音裝置。
10.7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應遵守國家標准《輻射防護規定》。
10.8使用放射性裝置的部位或處所,周圍必須劃定禁區,並設置放射性危險標志。
10.9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單位,必須建和健全放射性同位素保管,領用和消耗登記制度。放射性同位素應存放在專用的安全貯藏處所。
10.10從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員,最大容許接受劑量為00.5SV每年。受照射范圍接近年最大容許劑量當量水平者,每年體檢一次,低於3/10者,每二三年體檢一次,因特殊情況,一次外照射超過年最大容許劑量當量或一次進入體內的放射性核素超過一年容許攝入量的一半者,應及時進行體檢並作必要的處理。
11.1各燒結球團廠應根據本規程制定本廠的實施細則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1.2本規程如有與國家有關法令、條例相抵觸之處應按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