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圖是某同學設計的一個可燃氣體安全點燃裝置,對此裝置的評價和使用錯誤的是()A.用此裝置點燃可
該裝置中,在漏鬥上端點燃氣體,若氣體不純,就在漏斗內引爆,由於不純的氣體較少,即使專爆炸也沒有危險,屬同時由於導氣管在水下,被點燃的氣體和不純的氣體被水隔開了,所以點燃的氣體不會引燃導管內的氣體,
A、即使未經驗純的氣體通過此裝置後,被點燃的氣體和未驗純的氣體被水隔開了,可安全點燃,不會發生爆炸,故A正確;
B、裝置中如果燒杯內的水沒有沒過倒置漏斗的邊緣,未驗純的到氣體也會被點燃,會引起爆炸,故B錯誤;
C、該裝置的設計原理是使不純的氣體不與燃著的氣體直接接觸,不會發生爆炸,故C正確;
D、被點燃的氣體和未驗純純的氣體是被水隔開的,所以此裝置適用於難溶於水的可燃性氣體,不使用於可溶性氣體,故D正確;
故選B.
⑵ 已建成的裝置沒有安全設計專篇怎麼辦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目錄(試行)》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導則(試行)》的通知(安監總危化〔2007〕225號)中,對安全裝置列出了目錄: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目錄
(試行)
說明
一、安全設施的含義
指企業(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預防、減少、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採取的措施。
二、安全設施的分類
安全設施分為預防事故設施、控制事故設施、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3類。
三、適用范圍
本目錄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以及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
⒈預防事故設施
⑴檢測、報警設施
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組份等報警設施,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等檢測和報警設施,用於安全檢查和安全數據分析等檢驗檢測設備、儀器。
⑵設備安全防護設施
防護罩、防護屏、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動、限速、防雷、防潮、防曬、防凍、防腐、防滲漏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鎖閉設施,電器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⑶防爆設施
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氣體和粉塵形成等設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業場所防護設施
作業場所的防輻射、防靜電、防噪音、通風(除塵、排毒)、防護欄(網)、防滑、防灼燙等設施。
⑸安全警示標志
包括各種指示、警示作業安全和逃生避難及風向等警示標志。
⒉控制事故設施
⑹泄壓和止逆設施
用於泄壓的閥門、爆破片、放空管等設施,用於止逆的閥門等設施,真空系統的密封設施。
⑺緊急處理設施
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切斷、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卻等設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氣體、反應抑制劑等設施,緊急停車、儀表聯鎖等設施。
⒊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⑻防止火災蔓延設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牆、防爆門等隔爆設施,防火牆、防火門、蒸汽幕、水幕等設施,防火材料塗層。
⑼滅火設施
水噴淋、惰性氣體、蒸氣、泡沫釋放等滅火設施,消火栓、高壓水槍(炮)、消防車、消防水管網、消防站等。
⑽緊急個體處置設施
洗眼器、噴淋器、逃生器、逃生索、應急照明等設施。
⑾應急救援設施
堵漏、工程搶險裝備和現場受傷人員醫療搶救裝備。
⑿逃生避難設施
逃生和避難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難所(帶空氣呼吸系統)、避難信號等。
⒀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
包括頭部,面部,視覺、呼吸、聽覺器官,四肢,軀干防火、防毒、防灼燙、防腐蝕、防雜訊、防光射、防高處墜落、防砸擊、防刺傷等免受作業場所物理、化學因素傷害的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
⑶ 流動式起重機械安全防護裝置有哪些
安全防護裝置大致可分為防護裝置、顯示指示裝置、安全裝置三類。
防護裝置是通過設置物體障礙,將人與危險隔離。例如,走台欄桿、暴露的活動零部件的防護罩、導電滑線防護板、電氣設備的防雨罩,及起重作業范圍內臨時設置的柵欄等。
顯示指示裝置是用來顯示起重機工作狀態的裝置,是人們用以觀察和監控系統過程的手段,有些裝置兼有報警功能,還有的裝置與控制調整聯鎖。此類裝置有偏斜調整和顯示裝置、幅度指示計、水平儀、風速風級報警器、登機信號按鈕、倒退報警裝置、危險電壓,報警器等。
安全裝置是指通過自身的結構功能,限制或防止某種危險的單一裝置,或與防護裝置聯用的保護裝置。其中,限制力的裝置有超載限制器、力矩限制器、緩沖器、極限力矩限制器等;限制行程的裝置有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運行極限位置限制器、防止吊臂後傾裝置、軌道端部止擋等;定位裝置有支腿回縮鎖定裝置、回轉定位裝置、夾軌鉗和錨定裝置或鐵鞋等;其他的還有聯鎖保護裝置、安全鉤、掃軌板等。
近幾年出現了一些採用集成電路晶元的、多種安全功能組合、性能可靠、體積小、重量輕的安全裝置,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起重機的安全性將越來越好。下面介紹幾種主要的安全裝置。
超載限制器。也稱起重量限制器,是一種超載保護安全裝置。其功能是當吊運載荷超過額定值時,切斷起升機構的動力源,使起升動作不能實現,從而避免超載。有機械式、電子式兩種類型,機械式通過杠桿、彈簧或凸輪的作用,在超載時控制起升機構中止工作。電子式是由感測器、運算放大器、控制執行器和載荷指示計等部分組成,將顯示、控制和報警功能集於一身。當載荷作用時,感測器產生變形,把載荷量值變為電信號,經過運算放大,指示出載荷的數值,當載荷達到額定值的90%時,發出預警信號,當載荷超過額定載荷時切斷起升機構的動力源。超載限制器廣泛用於橋架類型起重機和升降機。有些臂架類型起重機(例如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將超載限制器與力矩限制器配合使用。
力矩限制器。是臂架式起重機的超載保護安全裝置。臂架式起重機是用起重力矩特性來反映載荷狀態的,而力矩值是由起重量、幅度(臂長和臂架傾角餘弦的乘積)和作業工況等多項參數決定的,控制起來比較復雜,電子式力矩限制器較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以流動式起重機的力矩限制器為例說明其工作原理。力矩限制器由載荷檢測器、臂長檢測器、角度檢測器、工況選擇器和微型計算機構成(見力矩限制器工作原理圖)。當起重機進人工作狀態時,將實際各參數的檢測信號輸入計算機,經過運算、放大、處理後,顯示相應的參數值,並與事先存人的額定起重力矩值比較。當實際值達到額定值的90%時,發出預警信號,當超載時則發出報警信號,並使起重機停止向危險的方向(起升、伸臂、降臂、回轉)繼續動作。
緩沖器。安置在軌道運行式起重機上。當在同一軌道上的兩台或兩台以上起重機相撞,或起重機的大車(或小車)沖向行程終點與軌道端部止擋碰撞時,用來吸收動能、減緩沖擊的安全裝置。有橡膠緩沖器、彈簧緩沖器及液壓緩沖器多種類型。
橡膠緩沖器吸收能量少,一般用在運動速度較低的起重機上。
彈簧緩沖器由於結構簡單,對環境條件不敏感,能將大部分撞擊動能迅速轉化為彈簧的壓縮勢能,因而得到廣泛的應用,適於運動速度為50~120m/min的情況。缺點是反彈力較大,對起重機造成沖擊,現在已有兩種改進形式來減緩反彈力,一是帶止彈機構的彈簧緩沖器,二是彈簧摩擦式緩沖器。
液壓緩沖器無反彈作用,可以吸收比彈簧緩沖器大得多的撞擊動能,適於運動速度更大的情況。缺點是構造復雜,環境溫度高會影響其性能。
安全檢查主要是安裝是否牢固可靠、元件是否完好和其吸收動能的能力。
防風裝置。防止起重機或起重小車在大風作用下沿軌道滑行和傾覆的安全裝置,室外工作的軌道式起重機均應安裝。防風裝置有夾軌器、錨定裝置和鐵鞋。
夾軌器利用夾鉗加緊軌道,使起重機或起重小車位置固定。對某些起重機還能提高作業時的穩定性。
錨定裝置。是防止起重機在暴風作用下沿軌道滑行、傾覆,而將起重機與軌道基礎相連接的裝置。
聯鎖保護與運行極限位置限制裝置。聯鎖保護裝置是一種聯鎖開關,包括由建築物登上起重機司機室的門開關、由司機室登上橋架主梁的艙門開關、通道欄桿門的開關等。其功能是用來防止當有人正處於起重機的某些部位,或正跨入、跨出起重機的瞬間,而在司機不知曉的情況下操作。
⑷ 安全防護裝置設計的原則有哪些
通用設計要求
4.1 結構設計要求
4.1.1 機床的外形布局應確保具有足夠的穩定性。使用機床時,不應存在意外翻倒、跌落或移動的危險。由於機床的原因不能確保足夠穩定時,應採取固定措施。
4.1.2 應通過將維護、潤滑和調整點設置在危險區外面,最大程度地減少進入危險區的需要。
4.1.3 除某些必須位於危險區的,如急停裝置或示教盒等,手動控制裝置應配置於危險區區域之外。
4.1.4 可接觸的外露部分不應有可能導致人員傷害的銳邊、尖角和開口。不可消除的,低於1.8米的設備尖銳易磕碰部分要加軟防護。
4.1.5 易墜落的部件要有防墜落保護裝置。
4.1.6 作業環境導致容易滑倒的作業地點,地面或腳踏板應採取防滑倒措施。
4.1.7 腳踏操作件應採取防護措施,以防止誤操作。
4.1.8 機床的限位裝置應盡量安裝到無振動、不受影響的合適位置上,動作應可靠。
4.1.9 出現危害將造成不可承受影響的結構,應考慮設計雙重保護。
4.1.10 運動中有可能松脫的零件、部件應設置防松裝置。
4.2 控制設計要求
4.2.1 自動生產線、輸送線等安全隱患不容易監控的設備,應採用安全繼電器、安全PLC等專用安全器件進行安全防護設計。
4.2.2 除主電櫃上主電源以外的區域電源必須使用鑰匙電源開關鎖,且帶有掛牌後防止送電的連鎖機構。
4.2.3 被保護裝置觸發功能引起停機後,機器的工作循環應該只有通過主控制櫃啟動方能再啟動,而不應在危險消失後自動啟動或在危險源附近就地啟動。
4.2.4 所有具有相反動作不允許同時執行的,應具備互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同時發生動作。
4.2.5 不同的結構動作一旦同時發生,將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的,應具備互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同時發生。
4.2.6 不同的結構動作必須遵循固定順序,一旦紊亂將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的,應具備連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紊亂發生。
4.2.7 所有涉及安全的連鎖、互鎖控制點,應保留硬體觸點連鎖、互鎖控制,而不應只使用軟體實現。
4.2.8 出現過載、欠電壓、欠電流、過壓力、欠壓力、過流量等情況,將導致設備或人身安全隱患的結構,應利用敏感元件進行檢測,並在接近危害時進行工作保護。
4.2.9 保護系統動作時,應具備可以同步啟動的聲光報警裝置,提示作業人員採取措施。
4.2.10 安全保護電路引發的停止和報警應通過復位操作才能恢復。
4.2.11 220VAC電源的零線必須取自電力系統火線和中性線,或隔離變壓器副邊,不應利用有接零保護的機床外殼做零線。
4.2.12 設備停電、停氣等能源供應中斷時,應不發生任何可以預測的危險動作。如設備下沉、滑行、動作紊亂等,必要時應採取保護性設計,防止危險發生。
4.2.13 恢復供電、供氣等動能供應時時,設備不能產生自行起動等非操作才發生的動作。
4.3 其它
4.3.1 設備必須考慮可預見的誤用、誤操作造成的危險,並設計防護措施。
4.3.2 安全裝置設計採用的零部件、材料必須充分考慮其可靠性和壽命不低於設備主結構的可靠性和壽命,以保證其在設備壽命周期內一直有效。
4.3.3 電氣控制系統元件必須考慮防火、防爆、防潮等特殊環境的要求,並按相關國家法規進行設計和製造。
4.3.4 有焊接、切削飛濺的場所裸露電纜要求使用防飛濺、阻燃銅芯軟電纜。
4.3.5所有用做臨時電源的插座,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
⑸ 如何使用流動文字特效
1,製作文字,復制一個副本,然後用白色填充文字選區
2,這是填充白色後的效果
3,取消選區後,在副本上如圖建立一個選區
4,建立圖層蒙板,效果如圖
5,轉到IR 後解除蒙板與圖層的鏈接,便於獨立操作蒙板
6,復制當前楨
7,確認蒙板處於被編輯狀態,然後按鍵盤方向鍵將蒙板移動到如圖位置
8,點擊過渡,設置過渡楨
9,再復制一幀,把副本眼睛關閉,並設置時間為1秒以上,最後保存優化結果
10,保存與否自己定
11,存儲為GIF格式,文件名自己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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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http://xfsh620627.16789.net/index.asp?ActionX=ReadArt&NewsID=1721613
⑹ 30萬噸硫酸裝置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請高手幫幫忙解決下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導則
(試行)
1 適用范圍
本導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以及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編制。
2 術語和定義
2.1 化學品
指各種化學元素、由元素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險化學品
指具有爆炸、燃燒、助燃、毒害、腐蝕等性質且對接觸的人員、設施、環境可能造成傷害或者損害的化學品。
2.3 新建項目
指擬依法設立的企業建設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和現有企業(單位)擬建與現有生產、儲存活動不同的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的建設項目。
2.4 改建項目
指企業對在役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術、工藝和改變原設計的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種類及主要裝置(設施、設備)、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的建設項目。
2.5 擴建項目
指企業(單位)擬建與現有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品種相同且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相對獨立的建設項目。
2.6 安全設施
指企業(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預防、減少、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裝備)和採取的措施。
2.7 作業場所
指可能使從業人員接觸危險化學品的任何作業活動場所,包括從事危險化學品的生產、操作、處置、儲存、搬運、運輸、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或者處理等場所。
3 主要內容
3.1 建設項目概況
3.1.1 建設項目內部基本情況
3.1.1.1 建設項目的主要技術、工藝(方式)和國內、外同類建設項目水平對比情況。
3.1.1.2 建設項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積和生產(儲存)規模。
3.1.1.3 建設項目涉及的主要原輔材料和品種(包括產品、中間產品,下同)名稱、數量。
3.1.1.4 建設項目的工藝流程和主要裝置(設備)和設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產裝置的關系。
3.1.1.5 建設項目配套和輔助工程名稱、能力(或者負荷)、介質(或者物料)來源。
3.1.1.6 建設項目的主要裝置(設備)和設施名稱、型號(或者規格)、材質、數量和主要特種設備。
3.1.2 建設項目外部基本情況
3.1.2.1 建設項目所在地的氣象、水文、地質、地震等自然情況。
3.1.2.2 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後可能出現的最嚴重事故波及的范圍,以及在此范圍內的24小時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生活的情況。
3.1.2.3 建設項目中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與下列場所、區域的距離:
⒈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
⒉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⒊供水水源、水廠及水源保護區;
⒋車站、碼頭(按照國家規定,經批准,專門從事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的除外)、機場以及公路、鐵路、水路交通干線、地鐵風亭及出入口;
⒌基本農田保護區、畜牧區、漁業水域和種子、種畜、水產苗種生產基地;
⒍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
⒎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保護的其他區域。
3.2 建設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危險、有害程度
3.2.1 危險、有害因素
3.2.1.1 建設項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蝕性的化學品危險類別及數據來源。
3.2.1.2 建設項目可能出現爆炸、火災、中毒、灼燙事故的危險、有害因素。
3.2.1.3 建設項目可能出現作業人員傷亡的其它危險、有害因素。
3.2.2 危險、有害程度
3.2.2.1 固有危險程度
⒈定量分析建設項目工藝流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蝕性的化學品數量、濃度(含量)、狀態和所在的作業場所(部位)及其狀況(溫度、壓力)。
⒉定性分析建設項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蝕性的化學品的固有危險程度。
⒊宜通過下列計算,定量分析建設項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蝕性的化學品的各個作業場所的固有危險程度:
⑴具有爆炸性的化學品的質量及相當於梯恩梯(TNT)的摩爾量;
⑵具有可燃性的化學品的質量及燃燒後放出的熱量;
⑶具有毒性的化學品的濃度及質量;
⑷具有腐蝕性的化學品的濃度及質量。
3.2.2.2 風險程度
⒈通過國內外同類生產或者儲存裝置、設施發生的事故情況,定性、定量分析和預測建設項目的以下幾方面內容:
⑴作業場所出現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蝕性的化學品泄漏的可能性;
⑵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學品的作業場所出現泄漏後,具備造成爆炸、火災事故的條件和需要的時間;
⑶涉及具有毒性的化學品的作業場所出現具有毒性的化學品泄漏後擴散速率及達到人的接觸最高限值的時間;
⑷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蝕性的化學品的作業場所出現爆炸、火災、中毒、灼燙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范圍。
⒉預測建設項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學品的作業場所出現最大爆炸、火災事故產生的污水數量和最嚴重爆炸、火災事故產生的污水數量。
3.3 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和建議採納情況說明
3.3.1 列出落實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每項安全對策與建議,所採取的全部安全設施及所在作業場所(部位)。
3.3.2 說明未落實或者部分落實的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每項安全對策與建議的論證情況或者理由。
3.4 採用的安全設施和措施
詳細列出建設項目設計中所採用(取)的全部安全設施,並對每個安全設施說明符合或者高於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的具體條款,或者借鑒國內外同類建設項目所採取(用)的安全設施。
3.5 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措施
3.5.1 應急救援組織或應急救援人員的設置或配備情況。
3.5.2 消防隊伍的依託或者建設情況。
3.5.3 應急救援器材的配備情況。
3.5.4 消防器材的配備情況。
3.5.5 應急救援措施。
3.6 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及人員配備
3.6.1 對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後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及其職責的建議。
3.6.2 對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的條件和數量的建議。
3.7 安全設施投資概算
3.7.1 建設項目總投資概算。
3.7.2 建設項目中安全設施投資概算和分類投資概算。
3.7.3 建設項目中安全設施投資概算占總投資概算的比例,建設項目中安全設施分類投資概算占安全設施投資概算的比例。
3.8 結論和建議
3.8.1 結論
根據國、內外同類裝置(設施)設計發展情況和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的規定和要求,從下列幾方面作出結論:
⒈建設項目所在地的安全條件和與周邊的安全防護距離;
⒉建設項目選用的技術、工藝安全性;
⒊建設項目選用的主要裝置、設施安全性;
⒋建設項目採用(取)的安全設施水平;
⒌建設項目所達到的安全水平。
3.8.2 建議
根據國、內外建設項目特別是同類裝置(設施)建設項目的管理情況和趨勢,從下列幾方面提出建議:
⒈主要裝置、設施和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的訂購;
⒉施工單位的選擇;
⒊主要原輔材料的選擇;
⒋投入試生產(使用)後的安全管理;
⒌其它方面。
4 附件
4.1 建設項目區域位置圖、工藝流程簡圖、爆炸危險區域劃分圖。
4.2 建設項目平面布置圖,生產和儲存裝置(設施)、防雷防靜電接地、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氣體檢測平面布置圖。
4.3 建設項目涉及的特種設備及主要安全附件一覽表。
4.4 建設項目所在地安全條件的分析情況。
4.5 建設項目風險程度的定性、定量分析情況。
4.6 建設項目選用的技術、工藝安全性的分析過程。
4.7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依據的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的目錄。
5 格式
5.1 格式
5.1.1 封面(參見附件1)
5.1.2 封二(參見附件2)
5.1.3 安全設施設計工作人員組成
5.1.4 目錄
5.1.5 非常用的術語、符號和代號說明
5.1.6 主要內容
5.1.7 附件
5.2 字型大小和字體
主要內容的章、節標題分別採用3號黑體、楷體字,項目標題採用4號黑體字;內容的文字表述部分採用4號宋體字,表格表述部分可選擇採用5號或者6號宋體字;附件的圖表可選用復印件,附件的標題和項目標題分別採用3號和4號黑體字,內容的文字和表格表述採用的字體同「主要內容」。
5.3 紙張、排版
採用A4白色膠版紙(70g以上);縱向排版,左邊距28mm、右邊距20mm、上邊距25mm、下邊距20mm;章、節標題居中,項目標題空兩格。
5.4 製作
除附圖、復印件等外,雙面列印文本。
5.5 封裝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正式文本裝訂後,用設計單位的公章對進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封頁。
附件1
(建設項目名稱)
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
建設項目單位:
建設項目單位主要負責人:
建設項目單位聯系人:
建設項目單位聯系電話:
(建設項目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建設項目名稱)
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設計單位:
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
設計單位聯系人:
設計單位聯系電話:
(設計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危化品的安全預評價需要有相關安評資質的評價機構去做。
這里只是給你一個大綱。
另外還可以參看《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
⑺ 流動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標准與技術
行車前檢查
(1)按規定項目,標准檢查吊車各部技術狀況處於完 好狀態。重點檢查操縱裝置,液壓裝置,安全裝置和鋼絲繩等,符合安全達到標准,方准使用。嚴禁起重機帶病作業。
(2)行車前應檢查行駛證、駕駛證等行車所必須的各種證件等,不準無證駕車。
行駛
(3)廠內吊車司機在行車途中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廠內交通安全管理標准》和「安全生產守則」。
(4)起步前應觀察車輛四周情況,確認安全後(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待氣壓表讀數達到規定的數值)鳴笛起步。
(5)運行吊車載物起步須用低速檔;吊物底端面須距地300~400毫米,吊物行駛中不得換檔,避免急劇轉向和緊急制動,必須緩慢行駛。
(6)有轉向助力器裝置的起重機,嚴禁熄火滑行,氣壓制動的起重機和運行吊車,在下長坡時不準熄火滑行。
(7)在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刮碰臂架。車上人員的頭、手、腳等肢體不得伸出車外。
(8)司機在操縱作業中必須與起重工密切配合,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停車。
(9)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下、吊鉤和被吊重物下面嚴禁站人或通行。回轉台上嚴禁站人。臂架回轉和運行吊車的順車、倒車、調頭應不刮碰周圍的任何設施。
(10)作業現場的大小、地質的松軟程度應不影響吊車作業安全。不準在5%以上的坡道上橫向起吊作業,如必須作業時,須將車身墊平。
(11)起重機吊較重物件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10厘米左右,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和制動器等是否靈活有效,在確認正常安全情況下,方可繼續工作。
(12)吊車運行路面應不發生車輪下陷或使車身傾斜。汽車吊各支腿處的地面堅硬度應保持一致,作業時不產生嚴重下陷。
(13)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和接近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進行兩個或兩個以上操作動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轉角度不準超過45°。
(14)起重機吊裝工業屋架,柱子就位,吊行車梁就位、吊屋面板(梁)時,摘掛必須徹底,不準刮碰。
(15)兩台起重機同時作業吊一個工作物時,必須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由一人統一指揮。吊裝時,兩車的升降速度要相等,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的最大重量的80%。
(16)應盡量避免在高壓輸電線下作業;在高壓輸電線下作業時,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及重物等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應不小於表1的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kV
<1
10-20
35-110
220
330
最小允許距離
1.5
2
4
6
7
(17)起重機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起重性能技術規定。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吊裝易滑脫物件時,吊鉤、吊索應採取防滑措施。
(18)嚴禁用起重機載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
(19)起重機司機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有權拒絕吊 運:
1)起重機所用鋼絲繩不合安全技術規定,
2)所吊工作物件捆綁不牢固,
3)工作物上有人時或手扶吊鉤時,
4)吊物超過額定重量或物體重量不明時,
5)吊物埋在地里時,
6)指揮信號不明確或多人指揮時,
7)易爆物品不弔,如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
8)吊物需歪拉斜拽時,
9)起重機發生故障沒排除時,
10)在作業環境不良的場地作業時無人監護,維護現場安全時,如空間窄小,過往行人多、照明不良等。
(20)起重機作業時發生故障,應支撐吊物,修理時必須把重物放下,停止運轉後修理。
收車後保養
(21)檢修車輛時採取防護措施。清潔全車,檢查補充燃油,潤滑油、液壓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