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塔吊防墜方案
塔吊安裝與拆除
一、塔吊平面位置的確定
選用QT80型塔式起重機,在安裝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起重機使用說明及現行各施工、設計規范執行。按照塔吊選擇滿足施工要求及便於安拆的原則,並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將塔吊布置在基坑外邊(詳細位置見附圖所示),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垂直於塔吊卸臂方向,塔吊基礎中心線離建築物裝飾外輪廓線不少於2.8m(已考慮腳手架寬度為1.2m)。
2、沿塔吊卸臂方向,塔吊基礎中心線離建築物邊線不少於臂長。
二、塔吊安裝
塔吊的安裝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
1、塔機組裝順序為:安裝標准節→吊裝套架→安裝回轉支承總成→安裝回轉塔身總成→安裝塔頂→安裝平衡臂拉桿→安裝司機室→安裝起重臂總成→安裝起重臂拉桿→配裝平衡重。
2、塔吊安裝時,可直接採用25T汽車吊在地面上進行組裝。
3、塔吊基礎砼澆築前作好塔吊基礎標准節預埋。
4、在安裝起重臂前必須先在平衡臂安裝一塊2.32t的平衡重放在臂斷,但嚴禁超此數量。
5、塔機在施工現場的安裝位置,必須保證塔機的最大旋轉部分,如吊臂、吊鉤等離輸電線5m以上的安全距離。
6、建築上的用於支撐桿的預埋件,可預埋在柱子上或現澆砼牆板里,預埋鋼板應緊靠樓板,其距離以不大於20cm為宜。
7、安裝和固定附著桿時,必須用經緯儀對塔身結構的垂直進行檢查,垂直偏差不大於3‰,如發現塔身偏斜時,應通過調節附著桿的長度,進行調直,附著桿必須安裝牢靠。
8、在塔式起重機使用過程中,應經常對錨固裝置各個部位及連接進行仔細檢查。
三、塔吊頂升加節
一準備工作:
1、檢查液壓泵的性能,按要求給油箱加油。
2、頂升前的准備:⑴清理好各個標准節,在標准節連接處塗上黃油,將標准節在頂升位置時的起重臂排成一行。⑵放鬆電纜長度略大於總的頂升高度,並緊固好電纜。⑶將起重臂旋轉至頂升套架前方。⑷在引進平台上准備好引進滾輪。
3、塔機的配平
⑴先將塔機運行到配平參考位置,用四倍率吊起一節標准節。⑵除下支座四個支腿和標准節的連接螺栓。⑶將液壓頂升系統操縱桿推至頂升方向,使套架頂升至下支座支腿剛剛脫離塔身的主弦桿位置。⑷略微調整小車的配平位置,使下支座支腿與塔身主弦桿在一條垂直線上,同時套架8個導輪和塔身主弦桿間隙基本相同。⑸操作液壓系統使套架下降,連接好下支座和標准節間的連接螺栓。⑹在載重小車的配平位置做上明顯的標志。
二頂升作業
1、將一節標准節吊至套架引進橫梁的正方,在標准節下端裝上四隻引進滾輪,緩慢落下吊鉤,使裝在標准節上的引進滾輪正好落在引進橫樑上,然後摘下吊鉤。
2、再吊另一節標准節,將載重小車開至頂昇平衡位置。
3、使用回轉制動器,在塔機上部處於制動狀態。
4、卸下塔身頂部與下支座連接的8個高強度螺栓。
5、頂升塔機上部結構,分二次頂升頂升至塔身上方恰好能引入一個標准節,將套架引進橫樑上的標准節引至塔身正上方,稍微收回油缸,將新引進的標准節落在塔身頂部,卸下引進滾輪,用8件M36高強度螺栓將上下標准節連接件連接牢靠,預緊力矩2400KN.m。
6、再次縮回油缸,將下支座落在新的塔身頂部上,用8件M36高強度螺栓將下支座與塔身連接牢靠。
7、重復上述步驟至加完所需標准節。
8、塔機加節達到所需工作高度後,旋轉起重臂至不同的角度,這一根主弦桿位於平衡臂正下方時,把這根桿從下至上的所有螺母擰緊。
四、塔吊試運轉及試驗
當整機按步驟安裝完畢後,在無風狀態下,檢查塔身軸心線對支承面的側向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1000,再按電路圖的要求接通所有電路的電源,試開動各機構進行運轉,檢查各機構運轉是否正確,同時檢查各處鋼絲繩是否處於正常工作狀態,是否與結構件有摩擦,所有不正常情況均應予以排除。
塔機組裝後,應依次進行下列試驗
1、空載試驗
各機構應分別進行數次運行,然後再做三次綜合動作運行,運行過程不得發生任何異常現象,否則應及時排除故障。
2、負荷試驗
在最大幅度處和最大吊重所對應的最大幅度處分別吊對應定額起重量的25%、75%、100%,按1條要求進行試驗。
如果安裝完畢就要使用塔機,則必須按有關要求調整好安全裝置。塔機安全裝置主要包括:行程限位器和載荷限制器。行程限位器有:起生高度限位器、回轉限位器和幅度限位器;載荷限制器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此外還包括風速儀。
五、立塔後檢查項目
檢查項目
檢查內容
底架
檢查地腳螺栓的緊固情況
檢查輸電線距塔機最大旋轉部分的安全距離並檢查電纜通過狀況,以防損壞
塔身
檢查標准節連接螺栓的緊固情況
套架
檢查頂升時與標准節接觸的支承銷軸的連接情況,是否靈活可靠
檢查走道、欄桿的緊固情況
上支座
下支座
司機室
檢查與回轉支承連接的螺栓緊固情況
檢查電纜的通行狀況
檢查平台、欄桿的緊固情況
檢查與司機室的連接情況
司機室內嚴禁存放潤滑油、油棉紗及其他易燃物品
塔頂
檢查起重臂、平衡臂拉桿的安裝情況
檢查扶梯、平台、護欄的安裝情況
保證起升鋼絲繩穿繞正確
起重臂
檢查各處連接銷軸、墊圈、開口安裝的正確性
檢查載重小車安裝運行情況,載入吊欄的緊固情況
檢查起升、變幅鋼絲繩的纏繞及緊固情況
平衡臂
檢查平衡臂的固定情況
檢查平衡臂護欄及走道的安裝情況,保證走道上無雜物
吊具
檢查自動換倍率裝置,吊鉤的防脫繩裝置是否安全可靠
檢查吊鉤組有無影響使用的缺陷
檢查起升、變幅鋼絲繩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要求
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繩端固定情況
機構
檢查各機構的安裝、運行情況
各機構的制動器間隙調整合適
檢查牽引機構,當小車分別運行最小和最大幅度處,捲筒鋼絲繩上至少應有3圈安全圈
檢查鋼絲繩繩頭的壓緊有無松動
安全裝置
檢查各安全保護裝置是否按說明書的要求調整合格
檢查塔機上所有扶梯、欄桿、休息平台的安裝緊固情況
潤滑
根據使用說明書檢查潤滑情況,進行潤滑工作
六、塔吊拆除
1、塔機拆卸與塔機組裝順序相反。
2、當在地面上拆除塔吊時,可直接用20噸吊車按拆除順序逐漸拆除各部件。
4、拆除時,一定要使降落塔身與拆除附著桿同步進行。
七、安全措施
1、塔機安裝及拆卸時風速應低於8m/s,才能進行。
2、施工現場工員要戴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安全帶,地面及基坑中均設雙重指揮。
3、試吊時觀察塔吊基礎沉降情況,是否傾斜,塔架垂直情況,有問題及時處理。
4、必須嚴格執行《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的有關規定,司機與起重工必須持證上崗。
5、嚴禁司機酒後上機操作。
6、夜間作業,施工現場必須備有充分的照明設施。
7、發現塔機有異常現象時,應停機切斷電源,待查清並排除故障後再使用。
Ⅱ 塔吊防墜裝置怎麼檢測啊
1.0軟線材 304 什麼價格? 要500KG
Ⅲ 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有哪些
1.液壓體系中各溢流閥:可抑制迴路中的異常高壓,以避免液壓油泵及馬達的損壞,並避免處於過載狀況。
2.吊臂變幅安全設備:當意外事端發作,吊臂變幅油缸迴路中的高壓軟管或油管爆裂或堵截時,液壓迴路中的平衡閥就起效果,鎖閉來自油缸下腔的工作油,使吊臂不致下跌,然後保證工作的安全性。
3.吊臂彈性安全設備:當意外事端發作,吊臂彈性油缸迴路中的高壓軟管或油管爆裂或堵截時,液壓迴路中的平衡閥就起效果,鎖閉來自油缸下腔的工作油,使吊會自個縮回,然後保證工作的安全性。
4.高度限位設備:吊鉤起升到規則的高度後,碰觸限位重錘,打開行程開關,"過繞"指標燈即亮,一起堵截吊鉤起升、吊臂伸出、吊臂伏到等動作的操作而保證安全。
5.支腿確定設備:當意外事端發作,通往支腿筆直油缸的高壓軟管或油管決裂或切開時,液壓體系中的雙向液壓鎖能封閉支腿封閉油缸兩腔的壓力油,使支腿不縮或甩出,然後保證起重工作的安全性。
6.起重量指示器:起重量指示器設置在根本臂的合旁邊面,操作者坐在操作室內便能清楚地觀察到,能准確地指示出吊臂的仰角及對應工況下起重機答應的額定起重量。
7.起伏限位設備;對臂架變幅的起重機,應裝設最小起伏限位器和避免臂架反彈後傾的設備。對小車變幅的越重機,有必要裝設小車行程開關和終端緩沖設備。
(3)塔吊防墜裝置作用擴展閱讀:
塔機分為上回轉塔機和下回轉塔機兩大類。其中前者的承載力要高於後者,在許多的施工現場我們所見到的就是上回轉式上頂升加節接高的塔機。
按能否移動又分為:行走式和固定式。固定式塔機塔身固定不轉,安裝在整塊混凝土基礎上,或裝設在條形或X形混凝土基礎上,行走式可分為履帶式、汽車式、輪胎式和軌道式四種。
在房屋的施工中一般採用的是固定式的。按其變幅方式可分為水平臂架小車變幅和動臂變幅兩種;按其安裝形式可分為自升式、整體快速拆裝和拼裝式三種。應用最廣的是下回轉、快速拆裝、軌道式塔式起重機和能夠一機四用(軌道式、固定式、附著式和內爬式)的自升塔式起重機。
塔吊是建築工地上最常用的一種起重設備 又名「塔式起重機」,以一節一節的接長(高)(簡稱「標准節」),用來吊施工用的鋼筋、木楞、混凝土、鋼管等施工的原材料。塔吊是工地上一種必不可少的設備。
塔吊尖的功能是承受臂架拉繩及平衡臂拉繩傳來的上部荷載,並通過回轉塔架、轉台、承座等的結構部件式直接通過轉台傳遞給塔身結構。自升塔頂有截錐柱式、前傾或後傾截錐柱式、人字架式及斜撐架式。
塔式起重機的動臂形式分水平式和壓桿式兩種。動臂為水平式時,載重小車沿水平動臂運行變幅,變幅運動平衡,其動臂較長,但動臂自重較大。動臂為壓桿式時,變幅機構曳引動臂仰俯變幅,變幅運動不如水平式平穩,但其自重較小。
塔式起重機的起重量隨幅度而變化。起重量與幅度的乘積稱為載荷力矩,是這種起重機的主要技術參數。通過回轉機構和回轉支承,塔式起重機的起升高度大,回轉和行走的慣性質量大。
故需要有良好的調速性能,特別起升機構要求能輕載快速、重載慢速、安裝就位微動。一般除採用電阻調速外,還常採用渦流制動器、調頻、變極、可控硅和機電聯合等方式調速。
Ⅳ 塔吊防高空墜物措施有哪些法律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Ⅳ 塔式起重機有哪些安全裝置各有什麼作用
最佳展開全部(1)起升高度極限位置限制器 對於通過改變臂架傾角變幅的起重機,當吊鉤裝版置頂部升至距權離臂架下端8OOmm處時,必須能立即停止起升運動。對於小車變幅的起重機,當吊鉤裝置頂部升至距離小車架下端500mm處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升運動。(2)起重力矩限制器和最大起重量限制器 當起重力矩達到其額定值的...
Ⅵ 塔吊防墜方案
施工升降機是建築工程垂直運輸不可缺少的施工設備。近年來施工升降機的惡性事故時有發生,究其根本原因,管理措施不不到位,缺乏科學性,是造成施工升降機事故隱患的根本原因。這里以SC型施工升降機為例,提出幾個需要重視的問題。1、防墜安全器防墜安全器是施工升降機上重要的一個部件,要依靠它來消除吊籠墜落事故的發生,保證乘員的生命安全。因此防墜安全器出廠試驗非常嚴格的,出廠前由法定的檢驗單位對它進行轉矩的測量,臨界轉速時測量,彈簧壓縮量的測量,每台都附有測試報告,組裝到施工升降機上後進行額定載荷下的墜落試驗,而工地上使用中的升降機都必須每三個月就要進行一次墜落試驗。對出廠兩年的防墜安全器(防墜安全器上出廠日期),還必須送到法定的檢驗單位進行檢測試驗,以後每年檢測一次。到目前為止很少有人送檢,有些工地甚至連每三個月檢測一次墜落試驗都不做,都認為自己的防墜安全器沒有問題,可是一旦出了事故就後悔莫及。為什麼不按制度定期試驗和送檢呢?使用單位盲目認為不壞就算好。實際上防墜安全器好壞只能通過試驗和送檢才能判斷好壞,日常運行中是無法確定其是否好壞的,對那些超期服役的防墜安全器,建議還是早些送檢和定期試驗為好,只有做到心中有數,才能將惡性事故防患於未然。(防墜安全器的檢測,可送:長沙國家建機質檢中心、上海建科院、上海交通大學等)2、安全開關升降機的安全開關都是根據安全需要設計的,有圍欄門限位、吊籠門限位、頂門限位、極限位開關、上下限位開關、對重防斷繩保護開關等。一些工地上為了省事將一些限位開關人為取消和短接或損壞後不及時修復,就等於取消了這幾道安全防線,種下了事故隱患。例:吊籠要裝載長東西,吊籠內放不下需伸出吊籠外,而人為取消門限位或頂門限位,在上述安全設施不完善或不完好的情況下,照樣載人載物,這種違章作業是拿人生命開玩笑的,為了避免事故隱患的發生,希望使用單位領導加強管理,嚴格要求升降機維護和操作人員定期檢查各種安全開關的安全可靠性,杜絕事故的發生。3、齒輪、齒條的磨損更換工地上的施工,作業環境條件惡劣,水泥、砂漿、塵土不可能消除干凈,齒輪與齒條的相互研磨,齒都磨尖了仍然還在使用,應當引起重視。眾所周知,齒形應如同一個懸臂梁,當磨損到一定尺寸時,必須更換齒輪(或齒條)。磨損到什麼程度就要停止使用更換新的呢?可以採用25-50mm公法線千分尺進行測量,當齒輪的公法線長度由37.1mm磨損到小於35.1mm尺寸時(2個齒)就必須要更換新齒輪。當齒條磨損後,由齒厚卡尺測量,弦高為8mm時齒厚從12.56mm磨損到小於10.6mm時,齒條一定要更換了,然而工地上很多「老掉牙」的齒輪、齒條的升降機仍然在超期服役使用,為了安全起見,必須更換新配件。4、暫載率的定義工地上的升降機頻繁作業,利用率高,但不得不考慮電機的間斷工作制問題,也就是常說的暫載率的問題(有時叫負載持續率)它的定義是FC=工作周期時間/負載時間×100%,其中工作周期時間為負載時間和停機時間。有的工地上升降機是租賃公司租來的,總想充分利用,而電機的的暫載率(FC=40%或25%)就完全不顧,電機怎麼不發熱呢?有的甚至於冒出焦糊味還在使用,這是很不正常的操作使用。如果傳動系統潤滑不良或運行阻力過大,超載使用,或作頻繁的啟動,那就更是小馬拉大車了。因此工地上的每個司機都必須明白暫載率的概念,按科學規律辦事,這種電機本身就是按間斷作業設計的。5、緩沖器施工升降機上的緩沖器的施工升降機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第一,它必須設置,第二,它必須有一定的強度,能承受升降機額定載荷的沖擊,且起到緩沖的作用。而現在很多工地,有的雖有設置,但不足以起到緩沖的作用,有地工地上就完全沒有緩沖器,這是極端錯誤的,希望使用單位注意進行檢查,不要輕視這最後一道防線。6、樓層停靠安全防護門施工升降機各停靠層應設置停靠安全防護門。很明顯如果不按要求設置,在高處等候的施工人員很容易發生意外墜落事故。在設置停靠安全防護門時,應保證安全防護門的高度不小於1.8m,且層門應有聯鎖裝置,在吊籠未到停層位置,防護門無法打開,保證作業人員安全。而目前工地上普遍存在著等候施工電梯的人員隨時可以打開安全防護門,這是十分危險的,應引起重視。7、基礎圍欄根據GB10055之規定「基礎圍欄應裝有機械聯鎖或電氣聯鎖,機構聯鎖應使吊籠只能位於底部所規定的位置時,基礎圍欄門才能開啟,電氣聯鎖應使防護圍欄開啟後吊籠停車且不能起動」。有相當多施工升降機,在吊籠接近圍欄門時,吊籠底部壓住一根橫梁向下運行,通過換向滑輪鋼絲繩帶動圍欄門向上開啟,這是不允許的,很容易給圍欄外附近的人造成傷害。8、鋼絲繩各部位的鋼絲繩繩頭應採用可靠連接方式,如澆注編織、鍛造並採用楔形堅固件,如採用U型繩卡不得少於3個,繩卡數量和繩卡間距與鋼絲繩直徑有關,見表1表1 與繩徑匹配的繩卡數鋼絲繩直徑 <10 10-20 21-26 28-36最少繩卡數目 3 4 5 6繩卡的間距不小於鋼絲繩直徑的6倍,繩頭距最後一個繩卡的長度不小於140mm,並須用細鋼絲捆紮,繩卡的滑輪放在鋼絲繩工作時受力一側,U型螺栓扣在鋼絲繩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錯設置繩卡,鋼絲繩受力前固定繩卡,受力後要再緊固。但很多工地由於安全意識淡薄,採用繩卡固定時,繩卡數量、卡距、繩間設置、尾端長度等隨心所欲,不按標准,致使本來只有80%-85%固接強度的接頭打折扣,留下安全隱患。9、吊籠頂部控制盒GB10055之規定「吊籠頂部應設有檢修或拆裝時使用的控制盒,並具有在多種速度的情況下只允許以不高於0.65m/s的速度運行。在使用吊籠頂部控制盒時,其它操作裝置均起不到作用。此時吊籠的安全裝置仍起保護作用。吊籠頂部控制應採用恆定壓力按鈕或雙穩態開關進行操作,吊籠頂部應安裝非自行復位急停開關,任何時候均可切斷電路,停止吊籠的動作」。這一條主要針對SC型施工升降機,很少企業的產品能同時滿足該條的五項規定:包括一些有名的設計單位設計的產品。不滿足這五項規定,有什麼壞處呢?有可能由於安裝、維護人員的誤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希望有關使用單位對施工升降機進行對照檢查,尤其是老產品,如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應積極採取措施進行改造。10、過壓、欠壓、錯斷相保護過壓、欠壓、錯斷相保護裝置是在當出現電壓降、過電壓、電氣線路出現錯相和斷相故障時,保護裝置動作,施工升降機停止運行。有些工地上施工升降機維修人員,不及時排除引起過欠壓錯斷相保護裝置動作的故障,而是把保護裝置取消或短接,使其不起作用,給設備留下事故隱患,有一些早期產品根本沒有該保護裝置,建議應予以配備。施工升降機應在過欠壓、錯斷相保護裝置可靠有效的情況下方可載人運物。
Ⅶ 塔式起重機必備安全裝置都有什麼
塔式起重機上的安全防護裝置包括: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裸露的活動零部件的防護罩、電氣設備的防雨罩、幅度指示器以及防止吊臂後傾裝置、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聯鎖保護裝置、極限力矩限制裝置、夾軌鉗/錨定裝置/鐵鞋、風速風級報警器、登機信號按鈕、掃軌板和支承架、軌道端部止檔、導電滑線防護板等。其它類型起重機的必備安全裝置在《各類起重機需配備的安全防護裝置詳細》一文中都有詳盡的介紹喔。
Ⅷ 防墜器的工作原理
防墜器利用物體下墜速度差進行自控,高掛低用。TXS2系列使用時只需要將錦綸吊繩跨過上方堅固鈍邊的結構物上,將錦綸繩上的鐵鉤掛入「n」形環上,將鋼絲繩上的鐵鉤掛入安全帶上的半圓環內即可使用。在使用半徑內,不需更換懸掛點。正常使用時,安全繩將隨人體自由伸縮。在器內機構作用下,處半緊張狀態,使操作人員無牽掛感。萬一失足墜落,安全繩拉出速度明顯加快,器內鎖止系統即自動鎖止。使安全繩拉出距離不超過0.2米,沖擊力小於2949N,對失足人員毫無傷害。負荷解除即自動恢復工作。工作完畢安全繩將自動回收到器內,便於攜帶。
防墜器採用獨創的「雙鎖止裝置」結構,鎖止穩定,安全系數高,可靠性好,並有效地解決因傾斜作業下墜搖擺幅度過大而撞擊其他物體而導致的事故。
防墜器控制系統採用特種鋼,並經特種處理,質輕、耐磨、耐腐蝕、抗沖擊,外殼採用鋁合金,質輕,不老化。安全繩選用航空用鋼絲繩。吊繩、安全帶,均做阻燃處理,耐200℃高溫。
Ⅸ 塔機有哪些安全保護裝置作用及原理
力矩限制器 限制起重臂相應幅度起重量
重量限制器 限制最大起重內量
高度限制器 限制最大起升高度
變幅限容制器 限制起重臂最大和最小幅度
回轉限制器 防止塔機相同一個方向轉動扭斷電纜線
防脫繩裝置 防止鋼絲繩脫離工作位置
小車防斷繩裝置 防止變幅繩斷裂小車自由滑動
小車防斷軸裝置 防止小車走輪斷軸後墜落
各部位制動器 即是工作裝置 亦是 安全裝置
Ⅹ 塔式起重機應該有什麼安全裝置
如下:
(1)起升高度極限位置限制器
對於通過改變臂架傾角變幅的起重機,當吊鉤裝置頂部升至距離臂架下端8OOmm處時,必須能立即停止起升運動。
對於小車變幅的起重機,當吊鉤裝置頂部升至距離小車架下端500mm處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升運動。
(2)起重力矩限制器和最大起重量限制器
當起重力矩達到其額定值的90%時,起重力矩限制器應能發出音響或紅色燈光,以示報警。當起重力矩超過其額定值並達到額定值的108%時,應停止提升方向及向外方向的變幅動作。
如設有起重量和幅度指示器時,數值顯示應正確、清晰醒目。其數位誤差均不得大於指示值的5%。
當起吊重量超過最大起重量時,最大起重量限制器應發出燈光或音響報警,當吊重超過最大起重量的6%時,應停止提升方向的運動,但允許機構朝向下降方向運動。
(3)幅度限位裝置
對臂架變幅的起重機,應裝設最小幅度限位器和防止臂架反彈後傾的裝置。對小車變幅的越重機,必須裝設小車行程開關和終端緩沖裝置。
(4)夾軌器和行走限位裝置
軌道式塔式起重機必須裝設夾軌器。同時應裝設行走限位裝置。
(5)風速儀
對臂架根部鉸點高度超過50m的起重機,必須在頂部裝設風速儀。
(6)避雷和防電磁波感應裝置。
對臂架根部鉸點高度超過50m的起重機,應根據實際情況裝設避雷裝置和採取防電磁披感應措施。
(7)塔式起重機為防止回轉超載應裝極限力矩聯軸器。
(8)防脫繩裝置 防止鋼絲繩脫離工作位置 。
(9)小車防斷繩裝置 防止變幅繩斷裂小車自由滑動 。
(10)小車防斷軸裝置 防止小車走輪斷軸後墜落 。
(11)各部位制動器,即是工作裝置,亦是安全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