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業企業通信接地設計規范最新
工業企業通信接地設計規范GBJ 79-85;被住建部建標[2008]104號文廢止,沒有代替版本。另外有一個現行標准:GB 50689-2011 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設計規范。網上有下載資源,你去看看是否有所幫助。
❷ 「《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GBJ65-83)」 現已廢止,請問現在更新成哪個標准!! 急!!
GB /T 50065-2011 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
❸ 箱式變壓器接地規范
一般來講變壓器接地電阻和所有的電器設備都一樣的小於4歐姆即可。根據《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GBJ65-83) 並列運行的變壓器等電力設備總容量不超過100千伏安時,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
❹ 電氣設備接地電阻標准值不應大於多少
1、單台容量超過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裝置並聯運行且總容量超過100kVA的電力變壓器或發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於400單台容量不超過100kVA;
或使用同一接地裝置並聯運行且總容量不超過100kVA的電力變壓器或發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於10120在土壤電阻率大於1000f~m的地區,當達到上述接地電阻值有困難時,工作接地電阻值可提高到3Ⅸ2。
2、IN系統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在TN系統中,保護零線每一處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於10Q。在工作接地電阻值允許達到10Q的電力系統中,所有重復接地的等效電阻值不應大於10Q。
(4)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6擴展閱讀:
接地電阻的相關介紹:
1、原理:接地保護的基本原理是限制漏電設備對地的泄露電流,使其不超過某一安全范圍,一旦超過某一整定值保護器就能自動切斷電源;接零保護的原理是藉助接零線路,使設備在絕緣損壞後碰殼形成單相金屬性短路時,利用短路電流促使線路上的保護裝置迅速動作。
本質是在正常和事故以及電纜系統內部過電壓、雷電過電壓情況下,利用大地作為電流迴路,將電纜接地處電位固定在允許的接地電位上。接地電位不僅與入地電流的波形和幅值有關,而且與接地體的幾何尺寸、大地電阻率等參數有關。
2、適用范圍:
根據負荷分布、負荷密度和負荷性質等相關因素,《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將上述兩種電力網的運行系統的使用范圍進行了劃分。TT系統通常適用於農村公用低壓電力網,該系統屬於保護接地中的接地保護方式。
TN系統(TN系統又可分為TN-C、TN-C-S、TN-S三種)主要適用於城鎮公用低壓電力網和廠礦企業等電力客戶的專用低壓電力網,該系統屬於保護接地中的接零保護方式。
當前我國現行的低壓公用配電網路,通常採用的是TT或TN-C系統,實行單相、三相混合供電方式。即三相四線制380/220V配電,同時向照明負載和動力負載供電。
❺ gbj65-83《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還使用嗎
GBJ65-83 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已廢止,被GB/T50065-2011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 替代。
❻ 接地網施工有哪些技術規范有人知道嗎
接地線的深度要求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9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條文說明前言根據國家計委計標函(1987)78號、建設部(88)建標字25號文的要求,由原水利電力部負責主編,具體由能源部電力建設研究所會同有關單位共同修訂的《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92,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2年12月16日以建標〔1992〕911號文批准發布。為方便廣大設計、施工、科研、學校等有關單位人員在使用本規范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規定,《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編制組根據國家計委關於編制標准、規范條文說明的統一要求,按《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章、節、條順序,編制了《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條文說明》,供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考。在使用中如發現本條文說明有欠妥之處,請將意見直接函寄本規范的治理單位:能源部電力建設研究所(北京良鄉,郵政編碼:102401)。本條文說明僅供國內有關部門和單位執行本規范時使用。第一章總則第1.0.1條本條簡要地闡明了本規范編制的宗旨,是為了保證接地裝置的施工和驗收質量而制訂。第1.0.2條本條明確了規范的適用范圍是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的接地裝置。其他如電子計算機和微波通訊等接地工程應按相應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執行。第1.0.3條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設計施工,不得隨意修改設計,必要時需經過設計單位的同意,並按修改後的設計執行。第1.0.4條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凡不符合現行技術標準的器材,均不得使用和安裝。第1.0.5條本規范內容是以質量標准和工藝要求為主,有關施工安全問題,尚應遵守現行的安全技術規程。第1.0.6條電氣裝置接地工程應及時配合建築施工,從而減少重復勞動,加快工程進度和提高工程質量。第二章電氣裝置的接地第一節一般規定第2.1.1條本條規定了哪些電氣裝置應接地或接零。第十款至第十四款根據近幾年出現的新產品和徵求修訂意見中要求增加而制訂。控制電纜的金屬護層根據國標《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GBJ65-83)和1985年版《蘇聯電氣裝置安裝法規》規定而修訂。第2.1.2條本條規定了哪些電氣裝置不需要接地或不需要接零,基本與原規定相同。《蘇聯電氣裝置安裝法規》關於哪些電氣裝置需要和不需要接地或接零在電壓等級上有新的規定,考慮國標《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也正在修訂,為同設計規范協調一致,現規定要作相適應的修訂。第2.1.3條當直流流經在土壤中的接地體時,由於土壤中發生電解作用,可使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增加,同時又可使接地體及四周地下建築物和金屬管道等發生電腐蝕而造成嚴重的損壞。第三款根據日本技術標准和原東德接地規范的接地體以及接地線的規定,直流電力迴路專用的中性線和直流雙線制正極如無絕緣裝置,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m。採用外引接地時,外引接地體的中心與配電裝置接地網的距離,根據我國水電廠的經驗,不宜過大。否則由於引線本身的電阻壓降會使外引接地體利用程度大大降低。註:考慮高壓直流輸電已自成系統,直流電力網將有專用規范,本條只適用於一般直流系統。第2.1.4條本條規定接地線一般不應作其他用途,如電纜架構或電纜鋼管不應作電焊機零線,以免損傷電纜金屬護層。第二節接地裝置的選擇第2.2.1條這幾種自然接地體均直接埋人地中或水中,能夠很好地起到降低接地電阻、均衡電位的作用,且能節約鋼材,能提高電氣設備運行可靠性。第2.2.2條從60年代起國內外已廣泛應用建築物金屬結構及滿足熱穩
❼ 電氣設備接地電阻標准值不應大於多少
接地比較復雜,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計算,如果為省事,以下面數值為准:
1、100kVA及以下配電變壓器系統(10kV及以下)的接地電阻不超過10歐姆;
2、100kVA以上配電變壓器系統(10kV及以下)的接地電阻不超過4歐姆;
3、避雷針的接地電阻不大於10歐姆;
4、線路桿塔的接地電阻不大於15歐姆;
5、大電流接地系統(就是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系統)接地電阻不大於0.5歐姆。
❽ 要求低壓電氣設備接地電阻不超過多少歐
依據《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GBJ 65-83》
第4.2.1條 低壓電力設備接地裝置的接地電版阻,不宜超過權4歐。 使用同一接地裝置的並列運行的發電機、變壓器等電力設備,當其總容量不超過100千伏安時,接地電阻不宜大於10歐。
第4.2.2條
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力網中,採用接零保護時,零線宜在電源處接地,但移動式電源設備除外。架空線路的干線和分支線的終端以及沿線每1公里處,零線應重復接地。電纜和架空線在引入車間或大型建築物處,零線應重復接地(但距接地點不超過50米者除外),若屋內配電屏、控制屏有接地裝置時,也可將零線直接連到接地裝置上。低壓線路零線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歐。在電力設備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允許達到10歐的電力網中,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超過30歐,但重復接地不應少於三處。零線的重復接地,應充分利用自然接地體。
第4.2.3條
直流電力網中零線重復接地應採用人工接地體,並不得與地下金屬管道等有金屬連接,如無絕緣隔離裝置,相互間的距離不宜小於1米。
第4.2.4條 為防止觸電危險,在低壓電力網中,嚴禁利用大地作相線或零線。
❾ 對接地線的安裝有哪些要求
地線的安復裝的要求:接地制裝置的連接應可靠、無條件焊接的場所、接地線的焊接應採用搭接焊和接地線與電氣設備連接時採用螺栓壓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