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第8.3.11條,應在排油煙罩及烹飪部位設置自動滅火裝置,求自動滅火裝置
廚房滅火系統,可以 選擇安素
❷ 哪些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
1 一類離層公共建築(除游泳池、溜冰場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 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動用房、走道、辦公室和旅館的客房、可燃物品庫房、自動扶梯底部; 3 高層民用建築內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4 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 還有很多地方否需要
❸ 高層住宅可否不設置自動滅火裝置
高層住宅樓消防應配備消防水箱\水龍頭,滅火器,有火災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版標志(可帶照明權的),設置安全出口和逃生樓梯。其中有單獨的應急用電備用,保障消防水箱供水和逃生照明。消防水箱可以單獨設立也可和生活水箱共用。樓外還要設置消防水池。消防栓應該有室內和室外兩種設置並存,並且室外也是兩種,地上和地下。樓道電梯必須有消防控制系統,火災告警後平層(或者控制降到底層)並停止使用。電梯內必須有消防告警直通電話。有消防電梯的可以繼續使用。高層建築還需要設置防煙、排煙設施,遇火災也可機械強制排煙。
滅火器配置標准:每個獨立單元需要配備2-5具。有消火栓按低配,沒有就按高配。必須使用有3C消防產品認證的器材。
❹ 哪些場所宜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特等、甲等劇場,超過 1500 個座位的其他等級的劇場,超過 2000 個座位的會堂或禮堂,超過 3000 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 5000 人的體育場的室內人員休息室與器材間等;
2、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 1500㎡ 或總建築面積大於 3000㎡ 的展覽、商店、餐飲和旅館建築以及醫院中同樣建築規模的病房樓、門診樓和手術部;
3、設置送回風道(管)的集中空氣調節系統且總建築面積大於 3000㎡ 的辦公建築等;
4、藏書量超過 50 萬冊的圖書館;
5、大、中型幼兒園,老年人照料設施;
6、總建築面積大於 500㎡ 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層及以上樓層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除游泳場所外),設置在首層、二層和三層且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 300㎡ 的地上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4)宜設置自動滅火裝置擴展閱讀
火災時溫度上升,閉式噴頭爆破,加速器動作排氣,水流指示器動作反饋信號至報警控制器,同時,由於閥後壓力下降,乾式報警閥組打開,水力警鈴報警,壓力開關輸出起泵信號,啟動消防泵組,持續噴水滅火。
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開啟雨淋報警閥,配水管道開始排氣充水,使系統在閉式噴頭動作前轉換成濕式系統,並在閉式噴頭開啟後立即噴水。
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傳動管自動控制開啟雨淋報警閥和供水泵,向系統管網供水,開式噴頭噴水。
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開啟雨淋報警閥組和供水泵,向系統管網和噴頭供水。
❺ 下列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在課本哪
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GB 50016-2014規定,下列建築或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 8.3.1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和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場所外,下列廠房或生產部位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並宜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不小於50000紗錠的棉紡廠的開包、清花車間,不小於5000錠的麻紡廠的分級、梳麻車間,火柴廠的烤梗、篩選部位;
2.佔地面積大於1500㎡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的單、多層製鞋、制衣、玩具及電子等類似生產的廠房;
3.佔地面積大於1500㎡的木器廠房;
4.泡沫塑料廠的預發、成型、切片、壓花部位;
5.高層乙、丙類廠房; 6.建築面積大於500㎡的地下或半地下丙類廠房。
8.3.2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和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倉庫外,下列倉庫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並宜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000㎡的棉、毛、絲、麻、化纖、毛皮及其製品的倉庫; 註:單層佔地面積不大於2000㎡的棉花庫房,可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2.每座佔地面積大於600㎡的火柴倉庫; 3.郵政建築內建築面積大於500㎡的空郵袋庫;
4.可燃、難燃物品的高架倉庫和高層倉庫;
5.設計溫度高於0℃的高架冷庫,設計溫度高於0℃且每個防火分區建築面積大於1500㎡的非高架冷庫;
6.總建築面積大於500㎡的可燃物品地下倉庫;
7.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500㎡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的其他單層或多層丙類物品倉庫。
❻ 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且宜採用氣體滅火系統的場所有哪些
氣體滅火系統主要包括高低壓二氧化碳、七氟丙烷、三氟甲烷、氮氣、IG541、IG55等滅火系統。氣體滅火劑不導電、一般不造成二次污染,是撲救電子設備、精密儀器設備、貴重儀器和檔案圖書等紙質、絹質或磁介質材料信息載體的良好滅火劑。氣體滅火系統在密閉的空間里有良好的滅火效果,但系統投資較高,故只要求在一些重要的機房、貴重設備室、珍藏室、檔案庫內設置。
下列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並宜採用氣體滅火系統:
(1)國家、省級或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廣播電視發射塔內的微波機房、分米波機房、米波機房、變配電室和不間斷電源(UPS)室。
(2)國際電信局、大區中心、省中心和一萬路以上的地區中心內的長途程式控制交換機房、控制室和信令轉接點室。
(3)兩萬線以上的市話匯接局和六萬門以上的市話端局內的程式控制交換機房、控制室和信令轉接點室。
(4)中央及省級治安、防災和網局級及以上的電力等調度指揮中心內的通信機房和控制室。
(5)A、B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的主機房和基本工作間的已記錄磁(紙)介質庫。
(6)中央和省級廣播電視中心內建築面積不小於120m2的音像製品庫房。
(7)國家、省級或藏書量超過100萬冊的圖書館內的特藏庫;中央和省級檔案館內的珍藏庫和非紙質檔案庫;大、中型博物館內的珍品庫房;一級紙絹質文物的陳列室。
(8)其他特殊重要設備室。
註:1.本條第1、4、5、8款規定的部位,可採用細水霧滅火系統。
2.當有備用主機和備用已記錄磁(紙)介質,且設置在不同建築內或同一建築內的不同防火分區內時,本條第5款規定的部位可採用預作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❼ 什麼是廚房自動滅火裝置
低級的自動滅火裝置就是普通的熱膨脹管配噴淋頭,有一定作用(起火後內灑水降溫),但作用不容是很大 (如果不能及時切斷煤氣供應和切斷電路,反而可能造成風險)。
高級的自動滅火裝置包括 可燃氣探頭、溫度/煙感探頭等,搭配有自動的煤氣管道切斷裝置,甚至搭配有二氧化碳或泡沫滅火裝置,不過目前市場規模不大並未大量上市銷售。
目前比較多的是配備報警裝置,然後人工採取撲救措施,正確良好的廚房用火習慣更重要,安防設備只是輔助措施。
❽ 國家消防局對"廚房滅火設備裝置"的安裝與否有強制性規定嗎
山東大豪廚房滅火裝置友情提示:目前國家法規3個,地方法規N個地區,簡單的說,火災高危單位都要上!
一、國家法規:《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版
第8.3.11條:餐廳建築面積大於1000m2的餐館或食堂,其烹飪操作間的排油煙罩及烹飪部位應設置自動滅火裝置,並應在燃氣或燃油管道上設置與自動滅火裝置聯動的自動切斷裝置。食品工業加工場所內有明火作業或高溫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設置自動滅火裝置。
二、國家法規:《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版局部修訂徵求意見稿(201911)
第8.3.3A條: 建築高度大於250m的民用建築,廚房應設置廚房設備自動滅火裝置。
條文說明:廚房火災主要發生於烹飪部位的灶台、排油煙罩及附近排油煙管,在這些部位設置自動滅火裝置能有效減小此類火災的危害。
三、國家法規:《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管理規定(試行)》應急消【2019】314號令
第二條 本規則中的商業綜合體是指集購物、住宿、餐飲、娛樂、展覽、交通樞紐等兩種或兩種以上功能於一體的單體建築和通過地下連片車庫、地下連片商業空間、下沉式廣場、連廊等方式連接的多棟商業建築組合體。
第三條 本規則適用於已建成並投入使用且建築面積不小於5萬平方米的商業綜合體。
第六章.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
第三十四條 大型商業綜合體內餐飲場所的管理要求:
第6條: 廚房內應當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報警裝置,排油煙罩及烹飪部位應當設置能夠聯動切斷燃氣輸送管道的自動滅火裝置,並能夠裝報警信號反饋及消防控制室。
❾ 消防規定超多少平方餐廳需加裝自動滅火裝置
建規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8.3.3條,單多層餐飲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專屬1500㎡,或者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應該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如果設置在高層建築內,一般不管面積大小都是需要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
❿ 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並宜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場所有哪些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適用於撲救絕大多數建築內的初起火,應用廣泛。
(1)除《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另有規定和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場所外,下列廠房或生產部位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並宜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不小於50000紗錠的棉紡廠的開包、清花車間,不小於5000錠的麻紡廠的分級、梳麻車間;火柴廠的烤梗、篩選部位。
2)佔地面積大於1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單、多層製鞋、制衣、玩具及電子等類似生產的廠房。
3)佔地面積大於1500m2的木器廠房。
4)泡沫塑料廠的預發、成型、切片、壓花部位。
5)高層乙、丙類廠房。
6)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丙類廠房。
(2)除《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另有規定和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倉庫外,下列倉庫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並宜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000m2的棉、毛、絲、麻、化纖、毛皮及其製品的倉庫。
註:單層佔地面積不大於2000m2的棉花庫房,可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2)每座佔地面積大於600m2的火柴倉庫。
3)郵政建築內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空郵袋庫。
4)可燃、難燃物品的高架倉庫和高層倉庫。
5)設計溫度高於0℃的高架冷庫,設計溫度高於0℃且每個防火分區建築面積大於1500m2的非高架冷庫。
6)總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倉庫。
7)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其他單層或多層丙類物品倉庫。
(3)除《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另有規定和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場所外,下列高層民用建築或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並宜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一類高層公共建築(除游泳池、溜冰場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動用房、走道、辦公室和旅館的客房、可燃物品庫房、自動扶梯底部。
3)高層民用建築內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4)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
(4)除《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另有規定和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場所外,下列單、多層民用建築或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並宜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特等、甲等劇場,超過1500個座位的其他等級的劇場,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或禮堂,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5000人的體育場的室內人員休息室與器材間等。
2)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展覽、商店、餐飲和旅館建築以及醫院中同樣建築規模的病房樓、門診樓和手術部。
3)設置送回風道(管)的集中空氣調節系統且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辦公建築等。
4)藏書量超過50萬冊的圖書館。
5)大、中型幼兒園,總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老年人建築。
6)總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層及以上樓層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除游泳場所外),設置在首層、二層和三層且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300m2的地上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除游泳場所外)。
綜上所述,這些建築或場所具有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可能導致經濟損失大、社會影響大或人員傷亡大的特點。自動滅火系統的設置原則是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重點防護;不同分區,措施可以不同;總體上要能保證整座建築物的消防安全,特別要考慮所設置的部位或場所在設置滅火系統後應能防止一個防火分區內的火災蔓延到另一個防火分區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