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防雷裝置有哪些
防雷裝置是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過電壓保護器和其他連接導體的總合。
接閃器版是直接截受雷擊的金屬權體。引下線指連接接閃器與接地裝置的金屬導體。接地裝置是接地體和接地線的總合,接地體指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礎中用作使電流向大地流散的導體,接地線指連接引下線與接地體的導體。通常,用於建築物防直擊雷的防雷裝置由接閃器、引下線和接地裝置組成。
過電壓保護器是一種用來限制存在於某兩物體之間的沖擊過電壓的設備,如放電間隙、避雷器、半導體器具等。
圖7-10所示為一高聳構築物的防雷裝置,由避雷針、引下線和接地裝置組成。避雷針(以及其他接閃器)的作用並不是本身避雷,而是吸引雷(即接閃),並將雷電流通過引下線經接地裝置安全導入大地,使被保護物體免遭雷擊。
圖7-10防雷裝置
㈡ 防雷裝置主要有哪三部分
防雷裝置主要有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三部分組成,各部分作用分別如下:
1、接閃器,專門用來接受雷閃的金屬物體。接閃的金屬桿稱為避雷器,接閃的金屬線稱為避雷線或架空地線,接閃的金屬帶、金屬網稱為避雷帶或避雷網。所有的接閃器都必須經過引下線與接地裝置相連。避雷針、避雷線、避雷網和避雷帶都是接閃器。
2、引下線,是從接閃器將雷電流引泄入接地裝置的金屬導體。防雷裝置的引下線應滿足機械強度、耐腐蝕和熱穩定的要求。
3、接地裝置,是防雷裝置的重要組成部分。接地裝置向大地泄放雷電流,限制防雷裝置對地電壓不致過高。除獨立避雷針外,在接地電阻滿足要求的前提下,防雷接地裝置可以和其他接地裝置共用。
(2)下面哪種裝置沒有防雷作用擴展閱讀:
按接地的目的,接地可分為:工作接地、防雷接地、保護接地、儀控接地。防雷接地就是針對防雷保護的需要而設置的接地,防雷接地分為兩個概念,一是防雷,防止因雷擊而造成損害;二是靜電接地,防止靜電產生危害。
工廠防雷分為整體結構防雷,就是主廠房防雷,主要基礎打接地極、接地帶,形成一個接地網,接地電阻小於10歐。再與主廠房的鋼筋或鋼構的主體連接。水泥混凝土屋頂接避雷帶或避雷針,牆外地面還得留有接地測試點,鋼構應用鍍鋅扁鐵作直接引到屋頂。
㈢ 水電站防雷裝置有哪些及作用
安裝防雷裝置是為了防禦雷擊以減少雷電對建築物、構築物或人的傷害。 一般在易受內雷擊的地方安容裝避雷針(帶),比如屋面上的女兒牆,高出屋面的平台。屋面上的所有金屬構件均應做等電位連接。將帶靜電物體或有可能產生靜電的物體(非絕緣體)通過導靜電體與大地構成電氣迴路的接地叫靜電接地。靜電接地電阻一般要求不大於10Ω 為把雷電流迅速導入大地以防止雷害為目的的接地叫作防雷接地。防雷接地裝置包括以下部分:
① 雷電接受裝置:直接或間接接受雷電的金屬桿(接閃器)如避雷針、避雷帶(網)、架空地線及避雷器等。
② 接地線(引下線):雷電接受裝置與接地裝置連接用的金屬導體。
③ 接地裝置:接地線和接地體的總和。雷電接受裝置、引下線和接地裝置總稱為防雷保護裝置。靜電接地應和防雷接地分開。因為防雷接地在泄放雷電流時,可產生較高反擊電壓,通過靜電接地能將反擊電壓引入靜電防護區造成安全事故或將儀器設備損壞。在工程中靜電接地應與防雷接地相隔20m距離。
㈣ 民用建築的防雷電措施原則上以防何種雷為主其防雷裝置的組成及其作用原理
以防直擊雷為主,防雷裝置主要有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原理就是將雷電流泄放入地
㈤ 四種避雷裝置分別是什麼
四種避雷裝置有:
1.接閃器(即避雷帶、避雷針。);
2.避雷引下線和變配電室接地干線內;
3.建築物等電位連接;
4.接地裝置。
簡介:
防雷裝置由接閃器、引下線和接地裝置組成。
接容閃器位於防雷裝置的頂部,其作用是利用其高出被保護物的突出地位把雷電引向自身,承接直擊雷放電。
除避雷針、避雷線、避雷網、避雷帶可作為接閃器外,建築物的金屬屋面和金屬構件可用作第一類防雷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的接閃器。
雷電發生時產生的雷電流是主要的破壞源,其危害有直接雷擊、感應雷擊和由架空線引導的侵入雷。如各種照明、電訊等設施使用的架空線都可能把雷電引入室內,所以應嚴加防範。
㈥ 防雷措施和防雷裝置有哪些
防雷措施:
1、電離防雷,由頂部的電離裝置,地下的地電流收集裝置及連接線組成。電離防雷裝置是利用雷雲的感應作用,或採用放射性元素在電離裝置附近形成強電場,使空氣電離,產生向雷雲移動的離子流。這樣,雷雲所帶電荷便得以緩慢中和並泄漏,從而使空氣電場強度不超過空氣的擊穿強度,消除落雷條件,抑制雷擊發生。
2、可燃、易燃液體貯罐的防雷措施:
金屬油罐的防雷:因為金屬油罐本身就有著良好的屏蔽性能,只要油罐頂板有足夠的厚度,利用自身的保護是可以滿足要求的。當油罐頂板厚度大於3.5毫米(mm)且裝有呼吸閥時,可不設防雷裝置。但油罐體做良好的接地,接地點不少於兩處,間距不大於30米(m)。當罐頂板厚度小於3.5毫米(mm)時,雖裝有呼吸閥,也就要在罐頂裝設避雷針,且避雷針與呼吸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3米(m)。保護范圍高出呼吸閥不應小於2米(m)。
非金屬油罐的防雷,應採用獨立的避雷針,以防直接雷擊。同時還應有防雷電感應措施。對覆土厚度大於0.5米(m)的地下非金屬油罐,可不考慮防雷措施。但呼吸閥、量油孔、採光孔應做良好接地,接地點不少於兩處。
防雷裝置:
雷裝置是利用其高出被保護物的突出地位,把雷引向自身,然後通過引下線和接地裝置,把雷電流泄入大地。
常見的防雷裝置有:避雷針、避雷網、避雷帶、避雷線、避雷器等。
根據保護的對象不同,接閃器可選用避雷針、避雷線、避雷網或避雷帶。避雷針主要用於建築物和構築物的保護;避雷線主要作為電力線路的保護;避雷網和避雷帶主要用於建築物的保護;避雷器是防止雷電侵入波的一種保護裝置。
㈦ 常見的防雷裝置由哪幾部分組成,各有何作用
一般由避雷針(或避雷網),導線(通常用8mm以上的鋼筋製成),接地鐵(由一字型或十字型長度一米以上的角鐵製成),它們的作用是,由避雷針(網)吸收雷電,經導線和接地鐵導入地。
㈧ 哪種建築物需要裝防雷裝置
《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1994
第二章 建築物的防雷分類
第2.0.1條 建築物應根據其重要性、使用性質、發生雷電事故的可能性和後果,按防雷要求分為三類。
策2.0.2條 遇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劃為第一類防雷建築物:
一、凡製造、使用或貯存炸葯、火葯、起爆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質的建築物,因電火花而引起爆炸,會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者。
二、具有0區或10區爆炸危險環境的建築物。
三、具有1區爆炸危險環境的建築物,因電火花而引起爆炸,會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者。
第2.0.3條 遇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劃為第二類防雷建築物:
一、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的建築物。
二、國家級的會堂、辦公建築物、大型展覽和博覽建築物、大型火車站、國賓館、國家級檔案館、大型城市的重要給水水泵房等特別重要的建築物。
三、國家級計算中心、國際通訊樞紐等對國民經濟有重要意義且裝有大量電子沒備的建築物。
四、製造、使用或貯存爆炸物質的建築物,且電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者。
五、具有1區爆炸危險環境的建築物,且電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者。
六、具有2區或11區爆炸危險環境的建築物。
七、工業企業內有爆炸危險的露天鋼質封閉氣罐。
八、預計雷擊次數大於0.06次/a的部、省級辦公建築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物。
九、預計雷擊次數大於0.3次/a的住宅、辦公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築物。
注:預計雷擊次數應按本規范附錄一計算。
第2.0.4條 遇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劃為第三類防雷建築物:
一、省級重點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及省級檔案館。
二、預計雷擊次數大於或等於0.012次/a,且小於或等於0.06次/a的部、省級辦公建築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物。
三、預計雷擊次數大於或等於0.06次/a,且小於或等於0.3次/a的住宅、辦公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築物。
四、預計雷擊次數大於或等於0.06次/a的一般性工業建築物。
五、根據雷擊後對工業生產的影響及產生的後果,並結合當地氣象、地形、地質及周圍環境等因素,確定需要防雷的21區、22區、23區火災危險環境。
六、在平均雷暴日大於15d/a的地區,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的高聳建築物;在平均雷暴日小於或等於15d/a的地區,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的高聳建築物。
㈨ 防雷裝置有哪些
防雷裝置是指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電涌保護器(SPD)及其他連接導體的總和。專 一般將建築物的屬防雷裝置分為兩大類——外部防雷裝置和內部防雷裝置。外部防雷裝置由接閃器、引下線和接地裝置組成,即傳統的防雷裝置。內部防雷裝置主要用來減小建築物內部的雷電流及其電磁效應,如採用電磁屏蔽、等電位連接和裝設電涌保護器(SPD)等措施,防止雷擊電磁脈沖可能造成的危害。 接地裝置是防雷裝置的重要組成部分。接地裝置向大地泄放雷電流,限制防雷裝置對地電壓不致過高。除獨立避雷針外,在接地電阻滿足要求的前提下,防雷接地裝置可以和其他接地裝置共用。
避雷器並聯在被保護設備或設施上,正常時裝置與地絕緣,當出現雷擊過電壓時,裝置與地由絕緣變成導通,並擊穿放電,將雷電流或過電壓引入大地,起到保護作用。過電壓終止後,避雷器迅速恢復不通狀態,恢復正常工作。避雷器主要用來保護電力設備和電力線路,也用作防止高電壓侵入室內的安全措施。避雷器有保護間隙、管型避雷器和閥型避雷器和氧化鋅避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