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高壓配電室的設計要求及規范
設計規范和建築要求:
1、高壓配電室宜設不能開啟的自然採光窗,窗檯距室外地坪不宜低於1.8m;低壓配電室可設能開啟的自然採光窗。配電室臨街的一面不宜開窗。
2、變壓器室、配電室、電容器室的門應向外開啟。相鄰配電室之間有門時,此門應能雙向開啟。
3、配電所各房間經常開啟的門、窗,不宜直通相鄰的酸、鹼、蒸汽、粉塵和雜訊嚴重的場所。
4、變壓器室、配電室、電容器室等應設置防止雨、雪和蛇、鼠類小動物從採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
5、長度大於7m的配電室應設兩個出口,並宜布置在配電室的兩端。長度大於60m時,宜增加一個出口。當變電所採用雙層布置時,位於樓上的配電室應至少設一個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6、控制牆體的裂縫,配電室外牆本身存在大量的窗洞、門洞、腳手架洞、預留管線洞、窗楞洞等薄弱部位,外牆防滲特別注意這些薄弱點。
7、加強牆面排水,常見的做法是對外牆面採取憎水處理措施。例如採用有機硅乳液對外牆面進行處理,使外牆不能被水濕潤,以防止由於毛細作用引起的滲漏。
安全規程:
1、值班電工必須具備必要的電工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熟悉供電系統和配電室各種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並具備在異常情況下採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電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設備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項制度規定。
3、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及擔任監護人的人員,應經動力部門領導批准。
4、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並符合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5.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鞋,並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
6.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網路--配電室
⑵ 3110kv屋外高壓配電裝置架構設計時,應考慮哪一項荷載的組合
一、計算用氣象條件應按當地的氣象資料確定。
二、架構宜根據實際受力條件(包括遠版景可能發生的不利情況權),分別按終端或中間架構設計。
架構設計不考慮斷線。
三、架構設計應考慮運行、安裝、檢修、地震情況時的四種荷載組合:
運行情況:取30年一遇的最大風(無冰、相應氣溫)、最低氣溫(無冰無風)及最嚴重覆冰(相應氣溫及風速)等三種情況及其相應的導線及避雷線張力、自重等。
安裝情況:指導線及避雷線的架設,此時應考慮樑上作用人和工具重2KN以及相應的風荷載、導線及避雷線張力、自重等。
檢修情況:根據實際檢修方式的需要,可考慮三相同時上人停電檢修(每相導線的絕緣子根部作用人和工具重為1KN)及單相跨中上人帶電檢修(人及工具重1.5KN)兩種情況的導線張力、相應的風荷載及自重等;對擋距內無引下線的情況可不考慮跨中上人。
地震情況:考慮水平地震作用及相應的風荷載(或相應的冰荷載)、導線及避雷線張力、自重等,地震情況下的結構抗力或設計強度均允許提高25%使用。
⑶ 配電室設計規范要求有哪些
1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
GB50053-94
第二節 對建築的要求
第6.2.1條 高壓配電室宜設不能開啟的自然採光窗,窗檯距室外地坪不宜低於1.8m;低壓配電室可設能開啟的自然採光窗。配電室臨街的一面不宜開窗。
第6.2.2條 變壓器室、配電室、電容器室的門應向外開啟。相鄰配電室之間有門時,此門應能雙向開啟。
第6.2.3條 配電所各房間經常開啟的門、窗,不宜直通相鄰的酸、鹼、蒸汽、粉塵和雜訊嚴重的場所。
第6.2.4條 變壓器室、配電室、電容器室等應設置防止雨、雪和蛇、鼠類小動物從採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
第6.2.5條 配電室、電容器室和各輔助房間的內牆表面應抹灰刷白。地(樓)面宜採用高標號水泥抹面壓光。配電室、變壓器室、電容器室的頂棚以及變壓器室的內牆面應刷白。
第6.2.6條 長度大於7m的配電室應設兩個出口,並宜布置在配電室的兩端。長度大於60m時,宜增加一個出口。當變電所採用雙層布置時,位於樓上的配電室應至少設一個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第6.2.7條 配電所,變電所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採取防水、排水措施。
4.10 對有關專業的要求
4.10.1 可燃油油浸電力變壓器室的耐火等級應為一級。非燃(或難燃)介質的電力變壓器室、高壓配電裝置室和高壓電容器室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低壓配電裝置和低壓電容器室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三級。
4.10.2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變壓器室的門應為防火門:
(1)變壓器室位於高層主體建築物內。
(2)變壓器室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車庫。
(3)變壓器位於建築物的二層或更高層。
(4)變壓器位於地下室或下面有地下室。
(5)變壓器室通向配電裝置室的門。
(6)變壓器室之間的門。
4.10.3 變壓器室的通風窗,應採用非燃燒材料。
4.10.4 配電裝置室及變壓器室門的寬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寬度加0.30m,高度宜按不可拆卸部件最大高度加0.30m。
4.10.5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油浸變壓器室應設置容量為100%變壓器油量的擋油設施或設置能將油排到安全處所的設施:
(1)變壓器室附近有易燃物品堆積的場所。
(2)變壓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3)變壓器室位於民用主體建築物內。
4.10.6 配變電所中消防設施的設置:一類建築的配變電所宜設火災自動報警及固定式滅火裝置;二類建築的配變電所可設火災自動報警及手提式滅火裝置。
4.10.7 當配電裝置室設在樓上時,應設吊裝設備的吊裝孔或吊裝平台。吊裝平台、門或吊裝孔的尺寸,應能滿足吊裝最大設備的需要,吊鉤與吊裝孔的垂直距離應滿足吊裝最高設備的需要。
4.10.8 高壓配電室和電容器室,宜設不能開啟的自然採光窗,窗戶下沿距室外地面高度不宜小於1.80m。臨街的一面不宜開窗。
4.10.9 變壓器室、配電裝置室、電容器室的門應向外開,並裝有彈簧鎖。裝有電氣設備的相鄰房間之間有門時,此門應能雙向開啟或向低壓方向開啟。
4.10.10 配變電所各房間經常開啟的門窗,不應直通相鄰的酸、鹼、蒸汽、粉塵和雜訊嚴重的建築。
4.10.11 當變壓器室、電容器室採用機械通風且周圍環境污穢時,宜加空氣過濾器。
4.10.12 變壓器室、配電裝置室、電容器室等應有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採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屋內的措施。
4.10.13 配電裝置室、電容器室和各輔助房間的內牆表面均應抹灰刷白。配電裝置室、變壓器室、電容器室的頂棚及變壓器室的內牆面應刷白。地(樓)面宜採用高標號水泥抹面壓光或用水磨石地面。
4.10.14 長度大於8m的配電裝置室應設兩個出口,並宜布置在配電室的兩端。若兩個出口之間的距離超過60m時,尚應增加出口。
樓上、樓下均為配電裝置室時,位於樓上的配電裝置室至少應設一個出口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
4.10.15 配變電所的電纜溝和電纜室,應採取防水、排水措施。當配變電所設置在地下室時,其進出地下室的電纜口必須採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4.10.16 變壓器室宜採用自然通風,夏季的排風溫度不宜高於45℃,進風和排風的溫差不宜大於15℃。
4.10.17 電容器室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通風量應根據電容器溫度類別按夏季排風溫度不超過電容器所允許的最高環境空氣溫度計算。當自然通風不滿足排熱要求時,可採用自然進風和機械排風方式。
電容器室內應有反映室內溫度的指示裝置。
4.10.18 變壓器室、電容器室當採用機械通風或配變電所位於地下室時,其通風管道應採用非燃燒材料製作。如周圍環境污穢時,宜加空氣過濾器(進風口處)。
4.10.19 有條件時配電裝置室宜採用自然通風。高壓配電裝置室裝有較多油斷路器時,宜裝設事故排煙裝置。
4.10.20 在採暖地區,控制室(值班室)應採暖,採暖計算溫度為18℃。在特別嚴寒地區的配電裝置室裝有電度表時應設採暖。採暖計算溫度為5℃。
控制室和配電裝置室內的採暖裝置,宜採用鋼管焊接,且不應有法蘭、螺紋接頭和閥門等。
4.10.21 位於炎熱地區的配變電所,屋面應有隔熱措施。控制室(值班室)宜考慮通風,有條件時可接人空調系統。
4.10.22 位於地下室的配變電所,其控制室(值班室)應保證運行和衛生條件,當不能滿足要求時,宜裝設通風系統或空調裝置。
4.10.23 變壓器室、電容器室、配電裝置室、控制室內不應有與其無關的管道、明敷線路通過。
4.10.24 裝有六氟化硫的配電裝置、變壓器的房間其排風系統要考慮有底部排風口。
4.10.25 有人值班的配變電所,宜設有上、下水設施。
4.10.26 在配電裝置室內裸導體上空布置燈具時,燈具的水平投影與裸導體的凈距應大於1m。燈具不應採用軟線吊裝或鏈吊裝。
4.10.27 乾式變壓器室、配電裝置室、控制室、電容器室當設置在地下層時,在高潮濕場所,宜設置吸濕機或在裝置內加裝去濕電加熱器,在地下室內並應有排水設施。
⑷ 配電房設計要點有哪些
1 配變電所位置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宜接近用電負荷中心; 2)應方便進出線; 3)應方便設備吊裝運輸; 4)不應設在廁所、浴室或其他經常積水場所的正下方,且不宜與上述場所相貼鄰;裝有可燃油電氣設備的變配電室,不應設在人員密集場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貼鄰和疏散出口的兩旁; 5)當配變電所的正上方、正下方為住宅、客房、辦公室等場所時,配變電所應作屏蔽處理。 2 安裝可燃油油浸電力變壓器總容量不超過1260kVA、單台容量不超過630kVA的變配電室可布置在建築主體內首層或地下一層靠外牆部位,並應設直接對外的安全出口,
變壓
器室的門應為甲級防火門;外牆開口部位上方,應設置寬度不小於1m
不燃燒體的防火
挑檐; 3 可燃油油浸電力變壓器室的耐火等級應為一級,高壓配電室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低壓配電室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三級,屋頂承重構件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4 不帶可燃油的高、低壓配電裝置和非油浸的電力變壓器,可設置在同一房間內; 5 高壓配電室宜設不能開啟的距室外地坪不低於1.80m
的自然採光窗,低壓配電室可
設能開啟的不臨街的自然採光窗; 6 長度大於7m的配電室應在配電室的兩端各設一個出口,長度大於60m時,應增加一個出口; 7 變壓器室、配電室的進出口門應向外開啟; 8 變壓器室、配電室等應設置防雨雪和小動物從採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 9 變配電室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採取防水、排水措施; 10 變配電室不應有與其無關的管道和線路通過; 11 變配電室、控制室、樓層配電室宜做等電位聯結; 12 變配電室重地應設與外界聯絡的通信介面、宜設出入口控制。
⑸ 配電房怎麼設計 標準是什麼
變配電所的一般要求
變配電所的位置應根據以下要求綜合選擇
所址要求接近用電負荷中心,通常是用電量較大的車間;要考慮線路進、出方便,以便架設線路和敷設電纜;變配電所要設在離電源較近的地方(如在架空線附件);要避免有腐蝕性氣體和強烈震動以及粉塵較多的場所。地勢應選擇較高和乾燥的地方,不要設在低窪地、廁所和浴室旁邊以及經常積水的地方。除滿足以上要求外,還要考慮運輸方便和盡量接近大容量的用電設備。
變配電所的型式:
變配電所的結構和適用范圍
結 構 型 式 適 用 范 圍
車間外附式 車間的主要負荷在廠房的邊沿,或者即使在廠房中間,但廠房內不宜設置變、配電裝置
車間內附式 車間內允許設置變、配電設備
車間內式 負荷大的多跨廠房,車間內允許設置變、配電設備
獨立式 對幾個車間供電的變電所,負荷中心不在某一個車間,車間內又不允許設置變、配電設備
屋外式或桿上式 零星小負荷供電、或用電量很小的工廠
變配電所的建築要求;
建造變壓器室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變壓器的外廊與變壓器室牆壁和門的凈距離分別不小於0.6和0.8米;變壓器室的大門盡可能避免朝西,以防日曬,使室內溫度增高。變壓器室內地面應高室外地面0.6米,下面要做集中溝和擋油牆,以防熱油擴散。變配電所的屋面要根據當地氣候條件設置保溫層或隔熱層。屋面應有不小於5%的坡度和可靠的防水排水措施。
配電室門窗的要求:
當配電裝置的長度大於7米時,這種配電室就要設兩個出口。出口應布置在配電裝置的兩端,當配電室在二樓時,其中的一個出口可通向室外樓梯的平台。窗戶宜設置不能開啟的採光窗,窗戶下沿距室外地面的高度應不小於1.8米
⑹ 什麼是配電裝置
配電裝置是發電廠與變電所的重要組成部分,足發電廠與變電所電氣主接線的具體實現。配電裝置是根據電氣主接線的連接方式,由開關設備、保護設備、測量設備、母線以及必要的輔助設備組成。
配電裝置的功能是正常運行時用來接受和分配電能,發生故障時通過自動或手動操作,迅速切除故障部分,恢復正常運行。可以說,配電裝置是具體實現電氣主接線功能的重要裝置。
電壓為0.38~10kV的配電裝置建在屋內,稱為屋內配電裝置。電壓為35~220kV的配電裝置一般建於屋外,稱為屋外配電裝置。
(6)室外配電裝置設計擴展閱讀:
配電裝置的分類:
1、屋外配電裝置
屋外配電裝置通常適用於35kV及以上的電壓等級,其結構形式與電氣主接線的形式、電壓等級、主變容量、重要程度、母線和構架的型式、斷路器和隔離開關型式等有著密切關系。
2、屋內配電裝置
屋內配電裝置通常運用於35kV及以下的電壓等級,但若在繁華城市或污穢嚴重地區,也有用於110kV和220kV電壓等級以上的,如上海世博變壓器是500kV的地下式全屋內配電裝置。
3、成套配電裝置
成套配電裝置是由製造廠按照電氣主接線設計要求將同一電路的開關電器、測量儀表、保護電器和輔助設備裝在封閉或半封閉櫃中,在工廠組裝好成套供應。成套配電裝置按用途可分為低壓配電屏、高壓開關櫃和SF6全封閉組合電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配電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