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主要有哪幾種類型各適用於什麼場所
閉式系統包括濕式系統、乾式系統、預作用系統等,開式系統包括雨淋系統、水幕系統等。
《自噴規》4.2 系統選型
4.2.1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選型應根據設置場所的建築特徵、環境條件和火災特點等選擇相應的開式或閉式系統。露天場所不宜採用閉式系統。
4.2.2 環境溫度不低於4℃且不高於70℃的場所,應採用濕式系統。
4.2.3 環境溫度低於4℃或高於70℃的場所,應採用乾式系統。
4.2.4 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場所,應採用預作用系統:
1 系統處於准工作狀態時嚴禁誤噴的場所;
2 系統處於准工作狀態時嚴禁管道充水的場所;
3 用於替代乾式系統的場所。
4.2.5 滅火後必須及時停止噴水的場所,應採用重復啟閉預作用系統。
4.2.6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場所,應採用雨淋系統:
1 火災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閉式灑水噴頭的開放不能及時使噴水有效覆蓋著火區域的場所;
2 設置場所的凈空高度超過本規范第6.1.1條的規定,且必須迅速撲救初期火災的場所;
3 火災危險等級為嚴重危險級Ⅱ級的場所。
4.2.7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場所,宜採用設置早期抑制快速響應噴頭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當採用早期抑制快速響應噴頭時,系統應為濕式系統,且系統設計基本參數應符合本規范第5.0.5條的規定。
1 最大凈空高度不超過13.5m且最大儲物高度不超過12.0m,儲物類別為倉庫危險級Ⅰ、Ⅱ級或瀝青製品、箱裝不發泡塑料的倉庫及類似場所;
2 最大凈空高度不超過12.0m且最大儲物高度不超過10.5m,儲物類別為袋裝不發泡塑料、箱裝發泡塑料和袋裝發泡塑料的倉庫及類似場所。
4.2.8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場所,宜採用設置倉庫型特殊應用噴頭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系統設計基本參數應符合本規范第5.0.6條的規定。
1 最大凈空高度不超過12.0m且最大儲物高度不超過10.5m,儲物類別為倉庫危險級Ⅰ、Ⅱ級或箱裝不發泡塑料的倉庫及類似場所;
2 最大凈空高度不超過7.5m且最大儲物高度不超過6.0m,儲物類別為袋裝不發泡塑料和箱裝發泡塑料的倉庫及類似場所。
Ⅱ 在什麼樣的場所需要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8.3.4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和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場所外,下列單、多層民用建築或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並宜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特等、甲等劇場,超過1500個座位的其他等級的劇場,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或禮堂,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5000人的體育場的室內人員休息室與器材間等;
2.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的展覽、商店、餐飲和旅館建築以及醫院中同樣建築規模的病房樓、門診樓和手術部;
3.設置送回風道(管)的集中空氣調節系統且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的辦公建築等;
4.藏書量超過50萬冊的圖書館;
5.大、中型幼兒園,總建築面積大於500㎡的老年人建築;
6.總建築面積大於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層及以上樓層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除游泳場所外),設置在首層、二層和三層且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300㎡的地上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除游泳場所外)。
Ⅲ 在什麼樣的場所需要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一般適用於倉庫,廠房,學校,車庫,酒店,超市,百貨大樓,汽車,辦公區域以及居民住宅都有可能用到。
以下是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8.5.1條,規定需要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場所:
大於等於50000 紗錠的棉紡廠的開包、清花車間;大於等於5000 錠的麻紡廠的分級、梳麻車間;火柴廠的烤梗、篩選部位;泡沫塑料廠的預發、成型、切片、壓花部位;佔地面積大於1500m2的木器廠房;佔地面積大於1500m2 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 的單層、多層製鞋、制衣、玩具及電子等廠房;高層丙類廠房;飛機發動機試驗台的准備部位;建築面積大於500m2 的丙類地下廠房;
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000m2 的棉、毛、絲、麻、化纖、毛皮及其製品的倉庫;每座佔地面積大於600m2 的火柴倉庫;郵政樓中建築面積大於500m2 的空郵袋庫;建築面積大於500m2 的可燃物品地下倉庫;可燃、難燃物品的高架倉庫和高層倉庫(冷庫除外);
特等、甲等或超過1500 個座位的其它等級的劇院;超過2000 個座位的會堂或禮堂;超過3000 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5000 人的體育場的室內人員休息室與器材間等;
任一樓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m2 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 的展覽建築、商店、旅館建築、以及醫院中同樣建築規模的病房樓、門診樓、手術部;建築面積大於500m2 的地下商店;
設置有送回風道(管)的集中空氣調節系統且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 的辦公樓等;
設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層及四層以上或設置在建築的首層、二層和三層且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300m2 的地上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游泳場所除外);
藏書量超過50 萬冊的圖書館。
Ⅳ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在哪些地方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地方如下:
一、廠房或生產部位(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場所外):
1、不小於50000紗錠的棉紡廠的開包、清花車間,不小於5000錠的麻紡廠的分級、梳麻車間,火柴廠的烤梗、篩選部位;
2、佔地面積大於1500m²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²的單、多層製鞋、制衣、玩具及電子等類似生產的廠房;
3、佔地面積大於1500m²的木器廠房;
4、泡沫塑料廠的預發、成型、切片、壓花部位;
5、高層乙、丙類廠房;
6、建築面積大於5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丙類廠房。
二、倉庫(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倉庫外)
1、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000m²的棉、毛、絲、麻、化纖、毛皮及其製品的倉庫;
註:單層佔地面積不大於2000m²的棉花庫房,可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2、每座佔地面積大於600m²的火柴倉庫;
3、郵政建築內建築面積大於500m²的空郵袋庫;
4、可燃、難燃物品的高架倉庫和高層倉庫;
5、設計溫度高於0℃的高架冷庫,設計溫度高於0℃且每個防火分區建築面積大於1500m²的非高架冷庫;
6、總建築面積大於500m²的可燃物品地下倉庫;
7、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500m²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²的其他單層或多層丙類物品倉庫。
三、高層民用建築或場所(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場所外)
1、一類高層公共建築(除游泳池、溜冰場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動用房、走道、辦公室和旅館的客房、可燃物品庫房、自動扶梯底部;
3、高層民用建築內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4、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
四、單、多層民用建築或場所(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場所外)
1、特等、甲等劇場,超過1500個座位的其他等級的劇場,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或禮堂,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5000人的體育場的室內人員休息室與器材間等;
2、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m²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² 的展覽、商店、餐飲和旅館建築以及醫院中同樣建築規模的病房樓、門診樓和手術部;
3、設置送回風道(管)的集中空氣調節系統且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²的辦公建築等;
4、藏書量超過50萬冊的圖書館;
5、大、中型幼兒園,總建築面積大於500m²的老年人建築;
6、總建築面積大於5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層及以上樓層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除游泳場所外),設置在首層、二層和三層且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300m²的地上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除游泳場所外)。
(4)應加自動噴淋裝置的場所擴展閱讀:
自動噴水、水噴霧、七氟丙烷、二氧化碳、泡沫、乾粉、細水霧、固定水炮滅火系統等及其它自動滅火裝置,對於撲救和控制建築物內的初起火,減少損失、保障人身安全,具有十分明顯的作用,在各類建築內應用廣泛。
由於建築功能及其內部空間用途千差萬別,《建築設計防火規范》難以對各類建築及其內部的各類場所一一作出規定。設計應按照有關專項標準的要求,或根據不同滅火系統的特點及其適用范圍、系統選型和設置場所的相關要求,經技術、經濟等多方面比較後確定。
Ⅳ 什麼場所必須安裝消防噴淋
下列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除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者以及本規范另有規定者外,宜採用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大於等於50000 紗錠的棉紡廠的開包、清花車間;大於等於5000錠的麻紡廠的分級、梳麻 車間;火柴廠的烤梗、篩選部位;泡沫塑料廠的預發、成型、切片、壓花部位;佔地面積大於1500m² 的木器廠房;佔地面積大於1500m²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² 的單層、多層製鞋、制衣、玩具及電 子等廠房;高層丙類廠房;飛機發動機試驗台的准備部位;建築面積大於500m²的丙類地下廠房;
2、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000m²的棉、毛、絲、麻、化纖、毛皮及其製品的倉庫;每座佔地面積 大於600m²的火柴倉庫;郵政樓中建築面積大於500m²的空郵袋庫;建築面積大於500m²的可燃物 品地下倉庫;可燃、難燃物品的高架倉庫和高層倉庫(冷庫除外) ;
3、特等、甲等或超過1500個座位的其它等級的劇院;超過2000 個座位的會堂或禮堂;超過 3000 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5000人的體育場的室內人員休息室與器材間等;
4、任一樓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m²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²的展覽建築、商店、旅館建築、 以及醫院中同樣建築規模的病房樓、門診樓、手術部;建築面積大於500m²的地下商店;
5、設置有送回風道(管)的集中空氣調節系統且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²的辦公樓等;
6、設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層及四層以上或設置在建築的首層、二層和三層且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300m²的地上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游泳場所除外) ;
7、藏書量超過50萬冊的圖書館。
11.4.1 下列場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 、大中型電子計算機房及其控制室、記錄介質庫,特殊貴重或火災危險性大的機器、儀表、儀 器設備室、貴重物品庫房,設有氣體滅火系統的房間;
2 、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000m²的棉、毛、絲、麻、化纖及其織物的庫房,佔地面積超過500m²或 總建築面積超過1000m²的卷煙庫房;
3 、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m²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²的製鞋、制衣、玩具等廠房;
4 、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3000m²或總建築面積大於6000m²的商店、展覽建築、財貿金融建築、 客運和貨運建築等;
5 、圖書、文物珍藏庫,每座藏書超過100萬冊的圖書館,重要的檔案館;
6、 地市級及以上廣播電視建築、郵政樓、電信樓,城市或區域性電力、交通和防災救災指揮調度等建築;
7 、特等、甲等劇院或座位數超過1500個的其它等級的劇院、電影院,座位數超過2000個的會 堂或禮堂,座位數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
8 、老年人建築、任一樓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m²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²的旅館建築、療養院的病房樓、兒童活動場所和大於等於200床位的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手術部等;
9 、建築面積大於500m²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10 、設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建築的地上四層及四層以上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11 、凈高大於2.6m 且可燃物較多的技術夾層,凈高大於0.8m且有可燃物的悶頂或吊頂內。
11.4.2 建築內可能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場所應設可燃氣體報警裝置。
20回答者: 逍遙過客 - 九級
Ⅵ 問219:應當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場所都有哪些
根據現行國家技術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的有關規定,環境溫度在4~70℃范圍的以下建築物和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除不宜用水保護或者滅火者,以及另有專門規定者外,最好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工業建築
①廠房大於等於50000紗錠的棉紡廠的開包、清花車間;火柴廠的烤梗、篩選部位;大於等於5000錠的麻紡廠的分級、梳麻車間;佔地面積大於1500m2的木器廠房;泡沫塑料廠的預發、成型、切片、壓花部位;高層丙類廠房;佔地面積大於1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單層、多層製鞋、制衣、玩具及電子等廠房;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丙類地下廠房;飛機發動機試驗台的准備部位。
②庫房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000m2的棉、毛、絲、麻、化纖、毛皮及其製品的倉庫;每座佔地面積大於600m2的火柴倉庫;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倉庫;郵政樓中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空郵袋庫;可燃、難燃物品的高架倉庫和高層倉庫(冷庫除外)。
(2)民用建築
①特等、甲等或超過1500個座位的其他等級的劇院;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或禮堂;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5000人的體育場的室內人員休息室與器材間等。
②任一樓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展覽建築、商店、旅館建築以及醫院中同樣建築規模的病房樓、門診樓、手術部;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地下商店。
③設置有送回風道(管)的集中空氣調節系統且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辦公建築等。
④設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層及四層以上或設置在建築的首層、二層和三層且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300m2的地上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游泳場所除外)。
⑤藏書量超過50萬冊的圖書館。
⑥一類高層公共建築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場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⑦二類高層公共建築的公共活動用房、走道、辦公室和旅館的客房、可燃物品庫房、自動扶梯底部和垃圾道頂部。
⑧高層民用建築中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半地下室房間,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燃油、燃氣鍋爐房、柴油發電機房等。
⑨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
註:除住宅外的高層居住建築,應按對公共建築的要求,公寓應按對旅館的要求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Ⅶ 哪些場所宜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特等、甲等劇場,超過 1500 個座位的其他等級的劇場,超過 2000 個座位的會堂或禮堂,超過 3000 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 5000 人的體育場的室內人員休息室與器材間等;
2、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 1500㎡ 或總建築面積大於 3000㎡ 的展覽、商店、餐飲和旅館建築以及醫院中同樣建築規模的病房樓、門診樓和手術部;
3、設置送回風道(管)的集中空氣調節系統且總建築面積大於 3000㎡ 的辦公建築等;
4、藏書量超過 50 萬冊的圖書館;
5、大、中型幼兒園,老年人照料設施;
6、總建築面積大於 500㎡ 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層及以上樓層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除游泳場所外),設置在首層、二層和三層且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 300㎡ 的地上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7)應加自動噴淋裝置的場所擴展閱讀
火災時溫度上升,閉式噴頭爆破,加速器動作排氣,水流指示器動作反饋信號至報警控制器,同時,由於閥後壓力下降,乾式報警閥組打開,水力警鈴報警,壓力開關輸出起泵信號,啟動消防泵組,持續噴水滅火。
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開啟雨淋報警閥,配水管道開始排氣充水,使系統在閉式噴頭動作前轉換成濕式系統,並在閉式噴頭開啟後立即噴水。
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傳動管自動控制開啟雨淋報警閥和供水泵,向系統管網供水,開式噴頭噴水。
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開啟雨淋報警閥組和供水泵,向系統管網和噴頭供水。
Ⅷ 哪些場所應設置自動噴淋系統,哪些場所應設置簡易噴淋系統
主要是《建築設計防火規范》、《高層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這三本指導性規范。
其他有一些如《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鐵路旅客車站建築設計規范》等則詳細的規定了具體使用性質建築物的噴淋設置原則。
Ⅸ 設置雨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場所有哪些
雨淋噴水滅火設備是一種開式噴水頭組成的滅火設備,用以撲救蔓延速度快的大面積平面火災。在火災燃燒猛烈、蔓延快的部位使用。雨淋噴水滅火設備應有足夠的供水強度,保證其滅火效果。
下列建築或部位應設置雨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火柴廠的氯酸鉀壓碾廠房,建築面積大於100m2且生產或使用硝化棉、噴漆棉、火膠棉、賽璐珞膠片、硝化纖維的廠房。
(2)乒乓球廠的軋坯、切片、磨球、分球檢驗部位。
(3)建築面積大於60m2或儲存量大於2t的硝化棉、噴漆棉、火膠棉、賽璐珞膠片、硝化纖維的倉庫。
(4)日裝瓶數量大於3000瓶的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的灌瓶間、實瓶庫。
(5)特等、甲等劇場、超過1500個座位的其他等級劇場和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或禮堂的舞台葡萄架下部。
(6)建築面積不小於400m2的演播室,建築面積不小於500m2的電影攝影棚。
Ⅹ 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並宜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場所有哪些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適用於撲救絕大多數建築內的初起火,應用廣泛。
(1)除《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另有規定和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場所外,下列廠房或生產部位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並宜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不小於50000紗錠的棉紡廠的開包、清花車間,不小於5000錠的麻紡廠的分級、梳麻車間;火柴廠的烤梗、篩選部位。
2)佔地面積大於1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單、多層製鞋、制衣、玩具及電子等類似生產的廠房。
3)佔地面積大於1500m2的木器廠房。
4)泡沫塑料廠的預發、成型、切片、壓花部位。
5)高層乙、丙類廠房。
6)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丙類廠房。
(2)除《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另有規定和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倉庫外,下列倉庫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並宜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000m2的棉、毛、絲、麻、化纖、毛皮及其製品的倉庫。
註:單層佔地面積不大於2000m2的棉花庫房,可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2)每座佔地面積大於600m2的火柴倉庫。
3)郵政建築內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空郵袋庫。
4)可燃、難燃物品的高架倉庫和高層倉庫。
5)設計溫度高於0℃的高架冷庫,設計溫度高於0℃且每個防火分區建築面積大於1500m2的非高架冷庫。
6)總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倉庫。
7)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其他單層或多層丙類物品倉庫。
(3)除《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另有規定和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場所外,下列高層民用建築或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並宜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一類高層公共建築(除游泳池、溜冰場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動用房、走道、辦公室和旅館的客房、可燃物品庫房、自動扶梯底部。
3)高層民用建築內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4)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
(4)除《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另有規定和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場所外,下列單、多層民用建築或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並宜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特等、甲等劇場,超過1500個座位的其他等級的劇場,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或禮堂,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5000人的體育場的室內人員休息室與器材間等。
2)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展覽、商店、餐飲和旅館建築以及醫院中同樣建築規模的病房樓、門診樓和手術部。
3)設置送回風道(管)的集中空氣調節系統且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辦公建築等。
4)藏書量超過50萬冊的圖書館。
5)大、中型幼兒園,總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老年人建築。
6)總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層及以上樓層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除游泳場所外),設置在首層、二層和三層且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300m2的地上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除游泳場所外)。
綜上所述,這些建築或場所具有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可能導致經濟損失大、社會影響大或人員傷亡大的特點。自動滅火系統的設置原則是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重點防護;不同分區,措施可以不同;總體上要能保證整座建築物的消防安全,特別要考慮所設置的部位或場所在設置滅火系統後應能防止一個防火分區內的火災蔓延到另一個防火分區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