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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的礦井提升裝置幾年檢測一次

發布時間:2021-11-11 08:09:16

『壹』 5噸行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幾年檢測一次,5噸行吊一次檢測費用多少

梅2年,大概700元一次

『貳』 特種設備檢驗周期

鍋爐
1、《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第202條;在用鍋爐一般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兩年進行一次內部檢驗,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
當內部檢驗和外部檢驗同在一年進行時,應首先進行內部檢驗,然後再進行外部檢驗。 ; 電力系統的發電用鍋爐內部檢驗和水壓試驗周期可按照電廠大修周期進行適當調整。 ; 對於不能進行內部檢驗的鍋爐,應每三年的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2、《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第150條在用鍋爐每兩年進行一次運行狀態下一次運行狀態外部檢驗,一般每兩年按《在用鍋爐定期檢驗規則》進行一次停爐內外部檢驗,一般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除定期檢驗外,鍋爐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也應進行內外部檢驗: (1)移裝或停止運行一年以上,需要投入或恢復運行時;(2)受壓元件經重大修理或改造後(還應進行水壓試驗)(3)發生重大事故後; (4)根據鍋爐運行情況,對設備狀態有懷疑,必須進行檢驗時。
電梯
3、《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第十二條 在用電梯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規定的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繼續使用。
起重機械
4、《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則》第五條 在用起重機械定期檢驗周期如下:
(一)塔式起重機、升降機、流動式起重機每年1次;
(二)輕小型起重設備、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纜索起重機、桅桿起重機、鐵路起重機、旋臂起重機、機械式停車設備每2年1次,其中吊運熔融金屬和熾熱金屬的起重機每年1次。
性能試驗中的額定載荷試驗、靜載荷試驗、動載荷試驗項目,首檢和首次定期檢驗時必須進行;額定載荷試驗項目,以後每間隔1個檢驗周期進行1次。
檢驗過程中,對確實存在重大隱患的起重機械(如作業環境特殊、事故頻發等),檢驗機構報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同意,可以適當縮短定期檢驗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於6個月。
(第1號修改單)1. 第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修改為:「塔式起重機、升降機、流動式起重機每年1次,其中輪胎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每2年1次;」
第二款修改為:「性能試驗中的額定載荷試驗、靜載荷試驗、動載荷試驗項目,首檢時必須進行。」
第三款修改為:「檢驗過程中,對作業環境特殊的起重機械,檢驗機構報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同意,可以適當縮短定期檢驗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於6個月。」
第三款最後增加:「注1:定期檢驗日期以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檢、首檢、停用後重新檢驗的檢驗合格日期為基準計算,以此類推(下次定檢日期不因本周期內的復檢、不合格整改或者逾期檢驗而變動)。」
壓力容器
5、《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第五條壓力容器一般應當於投用後3年內進行首次定期檢驗。下次的檢驗周期,由檢驗機構根據壓力容器的安全狀況等級,按照以下要求確定:
(一)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的,一般每6年一次;
(二)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一般3~6年一次;
(三)安全狀況等級為4級的,應當監控使用,其檢驗周期由檢驗機構確定,累計監控使用時間不得超過3年,在監控使用期間,使用單位應當制定有效的監控措施;
四)安全狀況等級為5級的,應當對缺陷進行處理,否則不得繼續使用;
(五)壓力容器安全狀況等級的評定按照本規則第四章進行,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適當縮短或者延長檢驗周期;
(六)應用基於風險的檢驗(RBI)技術的壓力容器,按照《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7.8.3的要求確定檢驗周期。
第六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周期可以適當縮短:
(一)介質對壓力容器材料的腐蝕情況不明或者介質對材料的腐蝕情況異常的;
(二)材料表面質量差或者內部有缺陷的;
(三)使用條件惡劣或者使用中發現應力腐蝕現象的;
(四)改變使用介質並且可能造成腐蝕現象惡化的;
(五)介質為液化石油氣並且有應力腐蝕現象的;
(六)使用單位沒有按規定進行年度檢查的;
(七)檢驗中對其他影響安全的因素有懷疑的。
真空絕熱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周期也可以適當縮短。
採用「亞銨法」造紙工藝,且無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據需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定期檢驗。
使用標准抗拉強度下限值大於或者等於540MPa低合金鋼製造的球形儲罐,投用一年後應當開罐檢驗。
第七條 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的壓力容器,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定期檢驗周期可以適當延長:
(一)聚四氟乙烯襯里層完好,其檢驗周期最長可以延長至9年;
(二)介質對材料腐蝕速率每年低於0.1mm(實測數據)、有可靠的耐腐蝕金屬襯里(復合鋼板)或者熱噴塗金屬(鋁粉或者不銹鋼粉)塗層,通過1~2次定期檢驗確認腐蝕輕微或者襯里完好的,其檢驗周期最長可以延長至12年。
裝有觸媒的反應容器以及裝有充填物的大型壓力容器,其檢驗周期根據設計文件和實際使用情況由使用單位、設計單位和檢驗機構協商確定,報辦理《使用登記證》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使用登記機關)備案。
氣瓶
6、《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第69條各類氣瓶的檢驗周期,不得超過下列規定:
1、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潛水氣瓶以及常與海水接觸的氣瓶每二年檢驗一次。
2、盛裝一般性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
3、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
4、液化石油氣鋼瓶,按國家標准GB 8334的規定。
5、低溫絕熱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
6、車用液化石油氣鋼瓶每五年檢驗一次,車用壓縮天然氣鋼瓶,每三年檢驗一次。 汽車報廢時,車用氣瓶同時報廢。
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對車用氣瓶、瓶閥及其他附件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重新使用。

『叄』 礦山設備接地裝置多少時間檢測一次

礦山設備接地裝置通常一年檢測一次,這是通常設備、裝置的做法。具體參閱標准可版參閱地方標准,例權如:DB37/-7 32h-2018 礦山供電接地試驗規范
其實,作為安全管理人員視乎安全的敏感度不是檢查年限所禁錮的這樣才能做到安全第一。例如。安全帽多長時間檢查一次?汽車的剎車是否年底才檢查一次啊?安全帶呢?延伸出去的漏電保護裝置呢?防雷器呢?
很多時候,電工要養成一個好的習慣,檢修時順帶測量一下相、地電壓和相零電壓就可以有個大致的判斷了。

『肆』 新《消防法》規定每隔多久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根據《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7.1.1 建築消防設施應每年至少檢測一次,檢測對象包括全部設備、組件等,設有自動消防系統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以及其他一類高層公共建築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自系統投入運行後每一年底前,將年度檢測記錄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備案。

在重大的節日,重大的活動前或者期間,應根據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要求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檢測。


6.1.4 建築消防設施巡査頻次應滿足下列要求:

a) 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時,應結合公共娛樂場每2h巡查一次的要求,視情況將建築消防設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納入其中,但全部建築消防設施應保證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b)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日巡查一次;

c) 其他單位,每周至少巡査一次。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部門每周一次,班組(車間)每日上下班檢查;消防安全專職人員每日巡查。一般單位每季至少組織一次。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每2小時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後必須進行一次徹底的檢查,消除遺留的火種。

(4)使用中的礦井提升裝置幾年檢測一次擴展閱讀

1998年版消防法第十九條規定:消防產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禁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未經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確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消防產品。

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配件或者滅火劑維修消防設施和器材。

新消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消防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准;沒有國家標準的,必須符合行業標准。禁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

依法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消防產品,由具有法定資質的認證機構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強制性要求認證合格後,方可生產、銷售和使用。

『伍』 礦井對應急救援設施要多長時間自檢一次,井下自檢內容包括

煤礦井下作業以及職業病的防護和應急救援措施相關的內容,但是再好的救援也抵不上好的防護,希望您在學習應急措施的同時更多的注重防護才是。
第一節 自救器與避難硐室
一、 自救器及其使用:
《規程》規定: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
自救器是一種個人呼吸保障裝置。當井下發生火災、爆炸、煤和瓦斯突出等事故時,井下人員佩戴自救器可有效的防止中毒或窒息。
自救器分為過濾式和隔離式兩類。隔離式的自救器根據氧氣來源不同又分為化學氧自救器和壓縮氧自救器。
(一) 過濾式自救器
1、 用途和適用條件:
用於煤礦井下發生火災或瓦斯煤塵爆炸時,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呼吸保護裝置。(僅能防護一氧化碳一種氣體,對其他毒氣不起防護作用)。其適用條件是:災區空氣中的氧濃度不低於18%和一氧化碳濃度不高於1.5%,過濾式自救器只能使用一次,且不能重復使用。
2、 過濾式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①、 掀開保護罩
②、 用拇指掀起紅色開啟扳手,拉斷封印條,扔掉封口袋。
③、 去掉上外殼,抓住頭帶取出濾毒罐,丟掉下外殼。
④、 拉起鼻夾,將口具放入嘴內,使口具片完全含在嘴唇與牙齒之間,牙齒咬住牙墊,緊閉嘴唇。
⑤、 兩手拉開鼻夾,夾在鼻子的兩側,開始用嘴呼吸。
⑥、 取下礦燈帽,帶好頭帶,戴上礦燈帽,開始撤出災區。
3、 使用過濾式自救器時的注意事項:
①. 在井下工作,當發現有火災或瓦斯爆炸現象時,必須立即佩戴自救器,撤離現場。
②. 必須佩戴到安全地帶,方能取下自救器,切不可因乾熱感覺難受而取下自救器鼻夾和口具。
③. 佩戴自救器撤離時,要勻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勻。禁止狂奔和取下鼻夾和口具或通過口具講話。
(二) 隔離式自救器—化學氧自救器
1、 化學氧自救器的用途
化學氧自救器是利用化學生氧物質產生氧氣,供礦工從災區撤退脫險用的呼吸保護器。它可以在缺氧或含有有毒氣體的環境中使用。
化學氧自救器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復使用。
2、 化學氧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①、 扯下保護帶。
②、用拇指掀起紅色扳手,拉斷封印條。
③、去掉上外殼,抓住頭帶取出呼吸保護器,丟掉下外殼。
④、拔掉口具塞,拉起鼻夾,將口具放在唇齒之間,咬住牙墊,緊閉嘴唇。
⑤、向自救器內呼氣,使氣囊鼓起。(有啟動環的化學氧自救器,可直接拉啟動環,將啟動針拉出,氣囊會自動鼓起)。
⑥ 、兩手拉開鼻夾,夾在鼻子的兩側,開始用嘴呼吸。
⑦、取下礦燈帽,帶好頭帶,戴上礦燈帽,開始撤出災區。
3、 使用化學氧自救器時的注意事項:
①. 佩戴時,拔掉口具塞,整理氣囊,戴好自救器,第一口氣向自救器內吹氣,然後夾上鼻夾,做快速,短促的呼吸。
②. 佩戴自救器撤離災區時,要冷靜沉著,步行速度根據情況可稍快或稍慢,但不要過分急跑。
③. 在逃生過程中,要注意把口具,鼻夾戴好,保持不漏氣,禁止取下鼻塞、口具或通過口具講話。
④. 吸氣時,感覺比吸外界空氣乾熱一點,屬自救器正常工作。
⑤. 當發現自救器氣囊體積癟而不鼓,漸漸縮小時,表明自救器有效使用時間已接近終點。
(三) 隔離式自救器——壓縮氧自救器
1、壓縮氧自救器的特點及用途
①. 壓縮氧自救器是指利用壓縮氧氣供氧的自救器。可反復多次使用。每次使用後只需更換新的吸收二氧化碳的氫氧化鈣和重新充裝氧氣即可重復使用。
②. 壓縮氧自救器主要用於煤礦井下發生缺氧或在有毒有害氣體環境下礦工的自身逃生,也可供救護隊員在缺氧和有毒有害環境下工作時使用。
2、壓縮氧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①.攜帶時應斜跨在肩上。
②.使用時先打開外殼封口帶扳把。
③. 打開上蓋,然後左手抓住氧氣瓶,右手用力向上提上蓋,此時氧氣瓶開關即自動打開,隨後將主機從下殼中拖出。
④. 摘下帽子,挎上挎帶。
⑤. 拔開口具塞,將口具放入嘴內,牙齒咬住牙墊。
⑥. 將鼻夾夾在鼻子上,開始呼吸。
⑦. 在呼吸的同時,按動補給按鈕,大約1—2S,氣囊充滿後,立即停止。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氣囊空癟,供氣不足時,可按上述方法操作。
⑧. 掛上腰口,即可使用。
4、 使用壓縮氧自救器時的注意事項:
①. 高壓氧氣瓶儲裝20Mpa的氧氣,攜帶過程中要防止撞擊,磕碰和摔落也不許當坐墊使用。
②. 攜帶過程中嚴禁開啟扳把。
③. 佩戴壓縮氧自救器撤離時,嚴禁摘掉口具、鼻夾或通過口具講話。
二、 避難硐室:
避難硐室:是指供礦工在遇到事故無法撤退而躲避待救的設施。分永久和臨時避難硐室兩種。
第二節 礦工自救與互救
一、井下發生災害時礦工自救與互救的原則:
1 礦工自救的原則:
礦工自救的原則是:滅、護、撤、躲、報。
(1) 滅: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將事故消滅在初始階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傷害和損失。
(2) 護:當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點的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增高,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時,及時進行個人安全防護。如:佩戴自救器等。
(3) 撤:當災區現場不具備處理事故的條件或可能危及人員的安全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選擇安全的避災路線,撤離災區。
(4) 躲:當在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離災區時,應迅速進入預先構築的避難硐室或其他安全地點躲避,等待救援。也可利用現場的設施和材料構築臨時避難硐室。
(5) 報:立即向現場領導報告或通過電話或其他方法向礦調度室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遇險人數及災害情況等情況。
1.礦工互救的原則:
(1) 對心跳、呼吸驟停的傷員,必須先復甦後搬運。
(2) 對出血的傷員,必須先止血後搬運。
(3) 對骨折的傷員,必須先固定後搬運。
一.井下發生災害事故時的基本行動原則和組織救災要求:
(一)、基本行動原則:
1、及時報告災情:2、積極搶救:3、安全撤離:4、妥善避災:
(二)、組織救災的要求:
事故發生後,現場負責人(區隊長、班組長、幹部、有經驗的老工人、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等)要充分發揮高度政治責任心的作用,勇敢的擔負起現場救災的職責,同時還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① 認真組織② 沉著冷靜③ 遵循原則(即基本行動原則)④ 隨機應變⑤ 及時聯絡⑥ 團結互助

三 、井下發生各類災害事故時,自救與互救措施
(一)、瓦斯與煤塵爆炸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1、防止瓦斯與煤塵爆炸時遭受傷害的措施:
①.背靠空氣顫動的方向,俯卧倒地。
②.要憋氣暫停呼吸,用毛巾(最好用水浸濕)捂住口鼻,防火焰吸入肺部,盡量用衣物蓋住身體,盡量減少皮膚的暴露面積,以減少燒傷。
③.迅速按規定佩戴好自救器。
④ .迅速撤離災區。
⑤.若實在無法安全撤離災區時,應盡快在附近找一個(或建一個)避難硐室躲避待救。
3、掘進工作面瓦斯與煤塵爆炸後礦工的自救互救措施:
(1) 如果發生小型爆炸,巷道和支架基本未遭破壞,遇險礦工未受直接傷害或受傷不重時,應立即打開隨身攜帶的自救器,迅速撤出受災巷道到達新鮮風流中。對於附近的傷員,要協助戴好自救器,幫助其撤出危險區。對不能行走的傷員,離新鮮風流30—50m范圍內,要設法抬運到新鮮風流中,若距離遠,只能為其佩戴好自救器,不可抬運。撤出災區後,要立即報告調度室。
(2) 如果發生大型爆炸,巷道遭到破壞,退路被阻,受傷不重時,應佩戴好自救器,想法疏通巷道,盡快撤到新鮮風流中。如果巷道難以疏通,應坐在支護良好下,利用一切可能的條件建立臨時避難硐室。等待救助,並有規律的發出呼救信號。對受傷嚴重的礦工要為其佩戴好自救器,使其靜卧待救,並利用壓風管道,風筒改善避難地點的生存條件。
3、採煤工作面瓦斯爆炸後礦工的自救與互救措施:
(1) 如果進回風巷道沒有垮落堵死,通風系統破壞不大,採煤工作面進風側的人員應迎風撤出災區,回風側的人員要迅速佩戴好自救器,盡快進入進風側。
(2) 如果爆炸造成嚴重的塌落冒頂,通風系統被破壞,爆源的進回風側一氧化碳和有害氣體大量積聚時,人員都有發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為此在爆炸後,沒有受到嚴重傷害的人員,要立即佩戴自救器。在進風側的人員要逆風撤出,在回風側的人員要設法經最短路線,撤退到新鮮風流中。如果冒頂嚴重撤不出來時,首先要戴好自救器,並幫助重傷人員在較安全地點待救。並盡可能用木料,風筒等設臨時避難場所,並在外懸掛衣物、礦燈等明顯標志,在避難場所靜卧待救。
(二)、煤與瓦斯突出時的自救與互救
1、發現突出預兆後現場人員的避災措施:
①.采面發現有突出預兆時,要以最快速的速度通知人員迅速向進風側撤離。撤離中,要快速打開隔離式自救器並佩戴好,迎著新鮮風流向外撤。
②.掘面發現有突出預兆時,必須迅速撤到防突風門之外,並關好防突風門。
2、發生突出事故後現場人員的避災措施:
一旦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應立即打開並佩戴好自救器,迅速外撤。
(三)、礦井火災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規程》規定: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採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並迅速報告礦調度室。礦值班調度和在現場的區、隊、班組長應依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中的人員撤離,並組織人員滅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其電源;在切斷電源前,只准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① 要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質、地點、范圍、巷道等情況,並根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撤退路線和避災自救的方法。
② 撤退時,任何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驚慌,亂跑,應在現場負責人及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下有組織地撤退。
③ 位於火源進風側或在撤退途中遇到煙氣有中毒危險人員,應迎著新鮮風流撤退。
1、位於火源回風側的人員,應迅速戴好自救器,盡快通過捷徑繞到新鮮風流中,撤到安全地點。
2、撤退時行動要果斷,要快而不亂,同時要隨時注意巷道和風流的變化情況。
3、無論是逆風或順風撤退,都無法躲避著火巷道或火災煙氣可能造成的危害時,應迅速進入避難硐室或選擇合適的地點就地利用現場條件構築臨時避難硐室,進行避災自救。
(四)、礦井透水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現場人員發現透水事故時,在報告調度室的同時,應以最快的方式通知附近所有人員,按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所規定的路線撤出災區。
1、透水後現場人員撤退時的注意事項:
①.透水後,應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觀察和判斷透水的地點、水源、涌水量、發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況,迅速撤退到透水地點以上的水平,而不能進入透水地點附近及下方的獨頭巷道。
②.行進中,應靠近巷道一側,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件,盡量避開壓力水頭和泄水流,並注意防止被水中滾動的矸石和木料撞傷。
③.如果透水破壞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標,迷失行進方向時,應朝著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④.在撤退沿途和所經過的巷道交叉口時,應留設指示方向的明顯標志,以提示救護人員的注意。
⑤.如果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無法撤退時,應有組織的在獨頭上山工作面躲避,等待救護人員營救,嚴禁盲目潛水逃生等冒險行為。
(五)、冒頂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1、採煤工作面冒頂時的避災自救措施:
① 迅速撤退到安全地點
② 遇險時要靠煤幫貼身站立或到木垛處避災
③ 遇險後立即發出呼救信號
④ 遇險人員要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
⑤ 遇險人員要積極配合外部的營救工作
2、獨頭巷道迎頭冒頂被堵人員的避災自救措施:
① 遇險人員要正視已發生的災害,切忌驚慌失措,應在班、組長組織指揮下,團結協作,盡量減少體力和隔堵區的氧氣消耗,做好較長時間的避災准備。
② 有電話時,應立即打電話報告災情,遇險人數和採取的避災自救措施;否則應敲擊鋼軌、管道、岩石,發出有規律的呼救信號(間斷發出),以便外部人員搶救。
③ 加固冒落地點和人員躲避處的支護,防止冒頂進一步擴大。
④ 有壓風管應打開,給被困人員輸送新鮮空氣,並稀釋被堵空間的瓦斯濃度。
第三節 創傷急救
一、現場創傷急救技術:
包括人工呼吸、心臟復甦、止血、創傷包紮、骨折臨時固定和傷員搬運等。
(一)、人工呼吸
人工呼吸適用於觸電休克、溺水、有害氣體中毒、窒息或外傷窒息等引起的呼吸停止,假死狀態的患者。
在實施人工呼吸前,要先將傷員運送到安全,通風良好的地點並將傷員領口解開,放鬆腰帶,注意保持體溫,腰背部墊上軟的衣物等。應先清除口中贓物,把舌頭拉出或壓住,防止堵住喉嚨,妨礙呼吸。各種有效的人工呼吸必須在呼吸道暢通的前提下進行。人工呼吸常用方法有口對口吹氣法,仰卧壓胸法和俯卧壓背法三種。
① 口對口吹氣法:每分鍾吹氣14—16次,吹氣時切勿過猛,過短,也不宜過長,以佔一次呼吸周期的1/3為宜。
② 仰卧壓胸法:每分鍾壓16—20次。
此法不適用於胸部外傷或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中毒者。
③ 俯卧壓背法:
與仰卧壓胸法的操作大致相同,只是傷員俯卧。
(二)、心臟復甦:
1、心前區叩擊術
2、胸外心臟按壓術:按壓次數以每分鍾60—80次為宜。
(三)、止血:
常用的暫時性的止血方法有五種:
1.指壓止血法
2.加墊屈肢止血法
3.加壓包紮止血法
4.止血帶止血法
5.絞緊止血法
(四) 創傷包紮:
創傷包紮的目的:保持傷口和創面,減少感染,減輕痛苦。
1、 布條包紮法
2、 毛巾包紮法
3、包紮時應注意的事項:
① 包紮時,應做到動作迅速敏捷,不可觸碰傷口,以免引起出血,疼痛和感染。
② 不能用井下的污水沖洗傷口,傷口表面異物應去除,但深部異物需送醫院取出,防止重復感染。
③ 包紮動作要輕柔,松緊度要適宜,綳扎部位應維持在功能位置。
④ 脫出的內臟不可拿回傷口,以免造成體腔內感染。
⑤ 包紮范圍應超出傷口邊緣5—250px。
(五)、骨折臨時固定:
骨折固定可減輕傷員的疼痛,可防止骨折端移位而刺傷臨近的組織、血管和神經,也是防止創傷和休克的有效急救措施。
(六)、傷員搬運:
轉運傷員要盡量做到輕、穩、快,沒有經過初步固定、止血、包紮和搶救的傷員,一般不應轉運。搬運注意事項:
① 呼吸,心跳驟停及休克昏迷的傷員應先及時復甦後再搬運。、
② 對昏迷或有窒息症狀的傷員,要把肩部稍墊高,頭後仰。
面部偏向一側或側卧……注意隨時都要確保呼吸道的暢通。
③ 一般傷員可用擔架,木板等運輸,但脊柱損傷和骨盆骨折的傷員應用硬板擔架運輸。
④ 對一般傷員均應先行止血,固定包紮等初步救護後再搬運。
⑤ 對脊柱損傷的傷員,要嚴禁讓其坐起、站立和行走。也不能用一人抬頭,一人抱腿或人背的方法搬運。
二、創傷急救方法:
1、對中毒或窒息人員的急救
① 立即將傷員從危險區搶運到新鮮風流中安置在頂板良好,無淋水的地點。
② 立即將傷員口、鼻內的粘液、血塊、泥土、碎煤等除去,並解開上衣和腰帶,脫掉膠鞋。
③ 用衣服覆蓋在傷員身上保暖。
④ 根據心跳、呼吸、瞳孔等特徵和傷員的神志情況,初步判斷傷情的輕重。對呼吸困難或停止呼吸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當出現心跳停止的現象時,除進行人工呼吸外,還應同時進行胸外心臟按壓急救。
⑤ 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中毒者只能進行口對口的人工呼吸,不能進行壓胸或壓背法的人工呼吸。否則會加重傷情。
⑥ 人工呼吸持續時間以恢復自主性呼吸或到傷員真正死亡為止。
2、對外傷人員的急救
① 對燒傷人員的急救:滅、查、防、包、送。
② 對出血人員的急救:
先止血,後進行其他急救處理。
③ 對骨折人員的急救:
先用毛巾或衣物做襯墊,然後就地去用木棍、木板等材料做成臨時夾板,將受傷的肢體固定後,抬送醫院。對受擠壓的肢體,不得按摩、熱敷或綁扎,以免加重傷情。
3、對溺水人員的急救:
① 轉送:把溺水者從水中救出以後,要立即送到比較溫暖和空氣流通的地方,松開腰帶,脫掉濕衣服,蓋上乾衣服,以保持體溫。
② 檢查:檢查溺水者的口、鼻,如果有泥水和污物堵塞,應迅速清除,擦洗干凈,以保持呼吸道通暢。
③ 控水:使溺水者取俯卧位,用木料衣物等墊在肚子下面或救護者將左腿跪下,把溺水者的腹部放在救護者右側大腿上,使頭朝下,並壓其背部,迫使其體內的水由氣管口腔里流出。
④ 人工呼吸。上述方法控水效果不理想時,應立即做俯卧壓背式人工呼吸或口對口吹氣人工呼吸或進行胸外心臟按壓。
4、對觸電人員的急救:
① 立即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② 觀察傷員有無呼吸和心跳,如發現已停止呼吸或心跳微弱,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按壓。
③ 若呼吸和心跳都已停止時,應同時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
④ 對遭受電擊者,如有其他損傷(如跌傷,出血等)應做相應的急救處理。

『陸』 特種設備使用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多久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做出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
A.升降機 B.電梯 C.自動扶梯
2、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應當堅持()、預防為主、節能環保、綜合治理的原則。
A.安全第一 B.效益第一 C.效率第一
3、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由()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制定。
A.全國人大 B.國務院 C.國家安全生產委員會
4、國家()投保特種設備安全責任保險。
A.強制 B.非強制 C.鼓勵
5、國家建立()特種設備召回制度。
A.淘汰 B.報廢 C.缺陷
6、特種設備()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檢查驗收等記錄制度。
A.銷售 B.生產 C.設計
7、特種設備在出租期間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義務由特種設備()單位承擔,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A.出租 B.使用 C.生產
8、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
A.十日 B.二十日 C.三十日
9、特種設備()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A.經營 B.生產 C.使用
10、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A.半個月 B.一個月 C.兩個月
11、電梯的維護保養應當由電梯()單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進行。
A.設計 B.使用 C.製造
12、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未經許可從事特種設備生產活動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製造的特種設備,處十萬元以上()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已經實施安裝、改造、修理的,責令恢復原狀或者責令限期由取得許可的單位重新安裝、改造、修理。
A.三十萬 B五.十萬 C.六十萬
1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被依法吊銷許可證的,自吊銷許可證之日起()年內,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不予受理其新的許可申請。
A.一 B.二 C.三
14、《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13年6月29日通過,自()起施行。
A.2014年1月10日 B.2014年1月1日 C.2014年3月1日
15、人員密集場所的電梯使用單位,()至少進行一次救援演練。
A.每季 B.每半年 C.每年
16、電梯維保單位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後應及時抵達現場救援,直轄市或設區的市抵達時間不超過(),其他地區一般不超過1h。
A .10 min B .30 min C. 40 min
17、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未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以及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的,處()罰款。
A.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
B.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C.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18、(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全國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A.國務院 C.國家質檢總局 C.全國特種設備檢驗中心
19、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應在有效期滿前()向發證部門申請復審。
A .1個月 B.2個月 C.3個月
20、電梯應當至少()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A.每10日 B.每15日 C.每20日
21、壓力容器一般應於()年內首次定期檢驗。
A.1 B.2 C.3
22、下列()設備不屬於特種設備。
A.防爆電氣 B.旅遊景點觀光車 C.醫用氧艙
23、特種設備存在重大隱患,管理者強令作業,操作人員可以()。
A.拒絕作業 B.監護作業 C.繼續作業
24、經台州市特檢中心監督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後()日內,應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仙居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使用登記。
A.90 B.30 C.60
25、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維修。
A.檢驗 B.銷售 C.改造
26、發生特種設備事故,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接到事故現場有關報告後,應當於()內向事故發生地的縣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A.3小時 B.2小時 C.1小時
27、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特種設備管理工作中應承擔()責任。
A.技術保障 B.監督 C.主體
28、特種設備電梯安全管理作業人員證()年復審一次。
A.二 B.三 C.四
29、() 設備應報廢,並向原登記機關注銷。
A.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的 B.超過檢驗周期的
C.發生過一般事故的 D.管理混亂的
30、發現鍋爐嚴重缺水時是否應急速向鍋爐上水。()
A.應該 B.不應該 C.按實際情況操作
二、判斷題
31、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檢驗的收費,依照法律、行政 法規的規定執行。(√)
32、軍事裝備、核設施、航空航天器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同樣適用本法。(×)
3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監督檢驗,並作出記錄。(×)
3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運營使用單位應當進行試運行和例行安全檢查,並對安全附件和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確認。(√)
35、鍋爐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並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定期檢驗。(√)
36、特種設備發生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37、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人員可以從事有關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活動,可以推薦或者監制、監銷特種設備。(×)
38、電梯的安裝、改造、修理,必須由電梯製造單位或者其委託的依照本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
39、電梯製造單位委託其他單位進行電梯安裝、改造、修理的,應當對其安裝、改造、修理進行安全指導和監控,並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校驗和調試。(√)
40、電梯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實施監督,對維保單位的維保記錄簽字確認。(√)
41、電梯使用管理者(指具有電梯管理權利和義務的單位或個人)按照「誰所有誰負責、誰共有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定。未落實電梯使用管理者的電梯,不得投入使用。(√)
42、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的安全監察人員應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取得特種設備安全行政執法證件。(√)
43、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必須取得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法的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44、鄉(鎮)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依法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或者納入相應的應急處置與救援體系。(×)
45、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方可從事相關工作。(√)
46、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實施安全監督檢查時,應當有三名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參加,並出示有效的特種設備安全行政執法證件。(×)
47、特種設備施工單位應當將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48、特種設備屬於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託物業服務單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種設備,受託人履行本法規定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共有人未委託的,由共有人或者實際管理人履行管理義務,承擔相應責任。(√)
49、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接到定期檢驗要求後,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進行安全性能檢驗。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將定期檢驗標志置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50、特種設備進行改造、修理,按照規定需要變更使用登記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方可繼續使用。(√)
三、多選題
51、《特種設備安全法》中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責令停止使用設備,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A.使用未取得許可生產,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設備,或國家明令淘汰、已經報廢的設備
B.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未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繼續使用的
C.在使用的特種設備未按照規定辦理使用登記的
D.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報廢條件,未依法履行報廢義務,並未辦理使用登記證書注銷手續的
52、特種設備銷售單位銷售的特種設備,應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的要求,其()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應當齊全。
A.設計文件 B.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C.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 D.監督檢驗證明
5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A.崗位責任 B.風險控制 C.隱患治理 D.應急救援
5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的()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A.安全連鎖裝置 B.安全附件 C.安全警示裝置 D.安 全保護裝置
55、違反《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特種設備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經營的特種設備,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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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檢測幾年一次

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由企業內部系統維護人員每月檢測一次;企業委託國家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最少每年進行一次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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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使用中的礦井主要提升裝置,每四年進行一次測試,對嗎

不對,礦井安全規程435條規定,使用中的礦井主要提升裝置,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每3年進行一次測試。

『拾』 礦井提升機鋼絲繩多長時間檢查一次一次

天輪安裝有問題。或者天輪的卡槽鋼絲磨損的不規律。
軸承磨損。
鋼絲與井面安裝角度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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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使用中的礦井提升裝置幾年檢測一次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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