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配電房設計規范要求
1、高壓配電室宜設不能開啟的自然採光窗,窗檯距室外地坪不宜低於1.8m,低壓配電室可設能開啟的自然採光窗。配電室臨街的一面不宜開窗。
2、變壓器室、配電室、電容器室的門應向外開啟。相鄰配電室之間有門時,此門應能雙向開啟。
3、配電所各房間經常開啟的門、窗,不宜直通相鄰的酸、鹼、蒸汽、粉塵和雜訊嚴重的場所。
4、變壓器室、配電室、電容器室等應設置防止雨、雪和蛇、鼠類小動物從採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
5、長度大於7m的配電室應設兩個出口,並宜布置在配電室的兩端。長度大於60m時,宜增加一個出口。當變電所採用雙層布置時,位於樓上的配電室應至少設一個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6、控制牆體的裂縫,配電室外牆本身存在大量的窗洞、門洞、腳手架洞、預留管線洞、窗楞洞等薄弱部位,外牆防滲特別注意這些薄弱點。
7、加強牆面排水,常見的做法是對外牆面採取憎水處理措施。例如採用有機硅乳液對外牆面進行處理,使外牆不能被水濕潤,以防止由於毛細作用引起的滲漏。
(1)變電站配電裝置設計規范擴展閱讀:
配電房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國家、公司和廠部制定的各類相關電氣管理制度和標准,嚴格執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
2、啟停1000千瓦以上(包括1000千瓦)的設備,必須和二廠3萬5千伏負責人進行電話聯系並得到允許後方可操作,同時做好啟停記錄。
3、不得隨意修改綜保、軟起、保護器、變頻器等儀器儀表的參數,高壓櫃和變壓器綜保的定值只能由二廠3萬5千伏變電站指派人員(或工段長以上人員在指派人員的授權下)設定、修改、記錄且簽字確認,並經由裝備處批准後檔案室備案,其它參數的設置由工段長以上人員批准,主修以上人員修改並做好記錄。
4、非電氣工作人員禁止隨便進入配電室,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須經安監科安全教育後,在生產部或電氣工作人員負責人指導下,方可進入,對外單位派來支援和配合工作的電氣工作人員,工作前應由現場工作負責人介紹現場電氣設備運行情況以及有關安全措施。
5、帶有計量裝置的配電櫃,其計量裝置要滿足要求,計量裝置的試驗、校驗應由有資質的電業部門負責。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配電室
2. 《低壓配電裝置及線路設計規范》最新版是哪版
最新版是:GB 50054-2011 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3. 變電站設計規范
這個標准有兩個你要找的是哪一個呢,我把地址發上來,你要的話自己兩起去找吧!
標准編號:GB 50229-2006
標准名稱: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規范
標准狀態:現行
實施日期:2007-4-1
頒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內容簡介:本規范適用於下列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電廠和變電站:
1、3~600MW級機組的燃煤火力發電廠;
2、燃氣輪機標准額定出力25~250MW級的簡單循環或燃氣—蒸汽聯合循環電廠;
3、電壓為35~500kV、單台變壓器容量為5000kV·A及以上的變電站。
標准編號:DL/T 5216-2005
標准名稱:35kV~220kV城市地下變電站設計規定
標准狀態:現行
英文標題:Design rule for 35kV~220kV urban under ground substation
實施日期:2005-6-1
頒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內容簡介:本標准提出了建設在城市的地下變電站在站址選擇、站區布置、電氣接線、建築結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一般技術要求,以及需注重的設備運輸、通風、防水、防火等方面的特殊技術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電壓為35kV~220kV的城市地下變電站設計。
4. 做電氣設計需要參考哪些設計規范
做電氣設計需要參考的設計規范有:
《10KV及變電所設計規范》、《內35KV~110KV變電所設計規范》、《低容壓配電設計規范》、《民用建築設計規范》(電氣部)、《火災自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3~110KV高壓配電裝置設計規范》、《通用用電設備配電設計規范》、《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爆炸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建築照明設計規范》、《民用建築照明設計規范》、《住宅設計規范》《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
5. 高低壓配電室設計規范有哪些
1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
GB50053-94
第二節 對建築的要求
第6.2.1條 高壓配電室宜設不能開啟的自然採光窗,窗檯距室外地坪不宜低於1.8m;低壓配電室可設能開啟的自然採光窗。配電室臨街的一面不宜開窗。
第6.2.2條 變壓器室、配電室、電容器室的門應向外開啟。相鄰配電室之間有門時,此門應能雙向開啟。
第6.2.3條 配電所各房間經常開啟的門、窗,不宜直通相鄰的酸、鹼、蒸汽、粉塵和雜訊嚴重的場所。
第6.2.4條 變壓器室、配電室、電容器室等應設置防止雨、雪和蛇、鼠類小動物從採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
第6.2.5條 配電室、電容器室和各輔助房間的內牆表面應抹灰刷白。地(樓)面宜採用高標號水泥抹面壓光。配電室、變壓器室、電容器室的頂棚以及變壓器室的內牆面應刷白。
第6.2.6條 長度大於7m的配電室應設兩個出口,並宜布置在配電室的兩端。長度大於60m時,宜增加一個出口。當變電所採用雙層布置時,位於樓上的配電室應至少設一個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第6.2.7條 配電所,變電所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採取防水、排水措施。
4.10 對有關專業的要求
4.10.1 可燃油油浸電力變壓器室的耐火等級應為一級。非燃(或難燃)介質的電力變壓器室、高壓配電裝置室和高壓電容器室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低壓配電裝置和低壓電容器室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三級。
4.10.2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變壓器室的門應為防火門:
(1)變壓器室位於高層主體建築物內。
(2)變壓器室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車庫。
(3)變壓器位於建築物的二層或更高層。
(4)變壓器位於地下室或下面有地下室。
(5)變壓器室通向配電裝置室的門。
(6)變壓器室之間的門。
4.10.3 變壓器室的通風窗,應採用非燃燒材料。
4.10.4 配電裝置室及變壓器室門的寬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寬度加0.30m,高度宜按不可拆卸部件最大高度加0.30m。
4.10.5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油浸變壓器室應設置容量為100%變壓器油量的擋油設施或設置能將油排到安全處所的設施:
(1)變壓器室附近有易燃物品堆積的場所。
(2)變壓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3)變壓器室位於民用主體建築物內。
4.10.6 配變電所中消防設施的設置:一類建築的配變電所宜設火災自動報警及固定式滅火裝置;二類建築的配變電所可設火災自動報警及手提式滅火裝置。
4.10.7 當配電裝置室設在樓上時,應設吊裝設備的吊裝孔或吊裝平台。吊裝平台、門或吊裝孔的尺寸,應能滿足吊裝最大設備的需要,吊鉤與吊裝孔的垂直距離應滿足吊裝最高設備的需要。
4.10.8 高壓配電室和電容器室,宜設不能開啟的自然採光窗,窗戶下沿距室外地面高度不宜小於1.80m。臨街的一面不宜開窗。
4.10.9 變壓器室、配電裝置室、電容器室的門應向外開,並裝有彈簧鎖。裝有電氣設備的相鄰房間之間有門時,此門應能雙向開啟或向低壓方向開啟。
4.10.10 配變電所各房間經常開啟的門窗,不應直通相鄰的酸、鹼、蒸汽、粉塵和雜訊嚴重的建築。
4.10.11 當變壓器室、電容器室採用機械通風且周圍環境污穢時,宜加空氣過濾器。
4.10.12 變壓器室、配電裝置室、電容器室等應有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採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屋內的措施。
4.10.13 配電裝置室、電容器室和各輔助房間的內牆表面均應抹灰刷白。配電裝置室、變壓器室、電容器室的頂棚及變壓器室的內牆面應刷白。地(樓)面宜採用高標號水泥抹面壓光或用水磨石地面。
4.10.14 長度大於8m的配電裝置室應設兩個出口,並宜布置在配電室的兩端。若兩個出口之間的距離超過60m時,尚應增加出口。
樓上、樓下均為配電裝置室時,位於樓上的配電裝置室至少應設一個出口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
4.10.15 配變電所的電纜溝和電纜室,應採取防水、排水措施。當配變電所設置在地下室時,其進出地下室的電纜口必須採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4.10.16 變壓器室宜採用自然通風,夏季的排風溫度不宜高於45℃,進風和排風的溫差不宜大於15℃。
4.10.17 電容器室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通風量應根據電容器溫度類別按夏季排風溫度不超過電容器所允許的最高環境空氣溫度計算。當自然通風不滿足排熱要求時,可採用自然進風和機械排風方式。
電容器室內應有反映室內溫度的指示裝置。
4.10.18 變壓器室、電容器室當採用機械通風或配變電所位於地下室時,其通風管道應採用非燃燒材料製作。如周圍環境污穢時,宜加空氣過濾器(進風口處)。
4.10.19 有條件時配電裝置室宜採用自然通風。高壓配電裝置室裝有較多油斷路器時,宜裝設事故排煙裝置。
4.10.20 在採暖地區,控制室(值班室)應採暖,採暖計算溫度為18℃。在特別嚴寒地區的配電裝置室裝有電度表時應設採暖。採暖計算溫度為5℃。
控制室和配電裝置室內的採暖裝置,宜採用鋼管焊接,且不應有法蘭、螺紋接頭和閥門等。
4.10.21 位於炎熱地區的配變電所,屋面應有隔熱措施。控制室(值班室)宜考慮通風,有條件時可接人空調系統。
4.10.22 位於地下室的配變電所,其控制室(值班室)應保證運行和衛生條件,當不能滿足要求時,宜裝設通風系統或空調裝置。
4.10.23 變壓器室、電容器室、配電裝置室、控制室內不應有與其無關的管道、明敷線路通過。
4.10.24 裝有六氟化硫的配電裝置、變壓器的房間其排風系統要考慮有底部排風口。
4.10.25 有人值班的配變電所,宜設有上、下水設施。
4.10.26 在配電裝置室內裸導體上空布置燈具時,燈具的水平投影與裸導體的凈距應大於1m。燈具不應採用軟線吊裝或鏈吊裝。
4.10.27 乾式變壓器室、配電裝置室、控制室、電容器室當設置在地下層時,在高潮濕場所,宜設置吸濕機或在裝置內加裝去濕電加熱器,在地下室內並應有排水設施。
6. 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最新版
《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2009)
《10千伏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GB50053-1994)
《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2011)
《通用用電設備配電設計規范》(GB50055-2011)
《建築照明設計標准》(GB50034-2004)
《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
《3-110kV高壓配電裝置設計規范》(GB50060-2008)
《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范》(GB50061-2010)
《電力裝置的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設計規范 》(GB/T50062-2008)
《系統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術要求》(GB14050-2008)
《電氣裝置安裝盤、櫃及二次迴路結線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171
(1)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高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47-2010
(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力變壓器、油浸電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48-2010
(3)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母線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49-2010;
(4)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准GB50150-2006;
(5)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8-2006;
(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2006;
(7)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旋轉電機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70-2006;
(8)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櫃及二次迴路結線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71-2012;
(9)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蓄電池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72-2012;
(10)電氣裝置安裝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73-92;
(11)電氣裝置安裝工程低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54-2006;
(1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力變流設備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55-96;
(13)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起重機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56-96;
(14)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57-96); (15)微型數字電子計算機通用技術條件GB9813; GB50171《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櫃及二次迴路接線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168《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