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關實驗室常用儀器的使用注意事項
化學實驗常用儀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一、容器與反應器
1、可直接加熱
(1)試管
主要用途:①常溫或加熱條件下,用作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
②收集少量氣體和氣體的驗純。
③盛放少量葯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可直接加熱,用試管夾夾住距試管口1/3處。
②試管的規格有大有小。不加熱時,試管內盛放的液體不超過容積的1/2,加熱時不超過1/3。
③加熱前外壁應無水滴;加熱後不能驟冷,以防止試管破裂。
④加熱時,試管口不應對著任何人。給固體加熱時,試管要橫放,管口略向下傾斜。
⑤不能用試管加熱熔融NaOH等強鹼性物質。
(2)蒸發皿
主要用途:①溶液的蒸發、濃縮、結晶。
②乾燥固體物質。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盛液量不超過容積的2/3。
②可直接加熱,受熱後不能驟冷。
③應使用坩堝鉗取放蒸發皿。
(3)坩堝
主要用途:用於固體物質的高溫灼燒。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把坩堝放在三腳架上的泥三角上直接加熱。
②取放坩堝時應用坩堝鉗。
③加熱後可放在乾燥器中或石棉網上冷卻。
④應根據加熱物質的性質不同,選用不同材料的坩堝。
2、墊石棉網可加熱
(1)燒杯
主要用途:①用作固體物質溶解、液體稀釋的容器。
②用作較大量試劑發生反應的容器。
③用於過濾、滲析、噴泉等實驗,用於氣密性檢驗、尾氣吸收裝置、水浴加熱等。
④冷的乾燥的燒杯可用來檢驗氣體燃燒有無水生成;塗有澄清石灰水的燒杯可用來檢驗CO2氣體。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常用規格有50mL、100mL、250mL等,但不用燒杯量取液體。
②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杯外壁應無水滴。
③盛液體加熱時,不要超過燒杯容積的2/3,一般以燒杯容積的1/2為宜。
④溶解或稀釋過程中,用玻璃棒攪拌時,不要觸及杯底或杯壁。
(2)燒瓶
主要用途:①可用作試劑量較大而有液體參加的反應容器,常用於各種氣體的發生裝置中。
②蒸餾燒瓶用於分離互溶的、沸點相差較大的液體。
③圓底燒瓶還可用於噴泉實驗。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瓶外壁應無水滴。
②平底燒瓶不能長時間用來加熱。
③不加熱時,若用平底燒瓶作反應容器,無需用鐵架台固定。
(3)錐形瓶
主要用途:①可用作中和滴定的反應器。
②代替試管、燒瓶等作氣體發生的反應器。
③在蒸餾實驗中,用作液體接受器,接受餾分。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滴定時,只振盪不攪拌。
②加熱時,需墊石棉網。
3、不能加熱
(1)集氣瓶(瓶口邊緣磨砂)
主要用途:①與毛玻璃片配合,可用於收集和暫時存放氣體。
②用作物質與氣體間反應的反應容器。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不能加熱。
②將瓶口與毛玻璃片塗抹一層薄凡士林,以利氣密。
③進行燃燒實驗時,有時需要在瓶底放少量水或細沙。
(2)廣口瓶、細口瓶(瓶頸內側磨砂)
主要用途:①廣口瓶用於存放固體葯品,也可用來裝配氣體發生器(不需要加熱)。
②細口瓶用於存放液體葯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一般不能加熱。
②酸性葯品、具有氧化性的葯品、有機溶劑,要用玻璃塞;鹼性試劑要用橡膠塞。
③對見光易變質的要用棕色瓶。
(3)滴瓶
主要用途:用於存放少量液體,其特點是使用方便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滴管不能平放或倒立,以防液體流入膠頭。
②盛鹼性溶液時改用軟木塞或橡膠塞。
③不能長期存放鹼性試劑。
(4)啟普發生器
主要用途:固—液不加熱制氣體反應的反應器。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可加熱,也不能用於劇烈放熱的反應。
二、計量儀器
1、粗量儀器
(1)量筒
主要用途:①粗略量取液體的體積(其精度可達到0.1mL)。
②通過量取液體的體積測量固體、氣體的體積。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有10mL、25mL、50mL、100mL、200mL、500mL等規格的,量筒規格越大,精確度越低。
②量筒無零刻度。
③量液時,量筒必須放平,視線要跟量筒內液體的凹液面的最低處保持水平。
2、精密量度儀器
(1)滴定管
主要用途:①准確量取一定體積的液體(可精確到0.01mL)。
②中和滴定時計量溶液的體積。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酸式滴定管不能盛放鹼性試劑;鹼式滴定管不能盛放酸性試劑、具有氧化性的試劑、有機溶劑等。
②使用前要檢驗是否漏水。
(2)容量瓶
主要用途:配製一定體積濃度准確的溶液(如物質的量濃度溶液)。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頸部有一環形標線,瓶上標有溫度和容器,常用規格有50mL、100mL、250mL、500mL等。
②使用前要檢驗是否漏水。
③不用來量取液體的體積。
3、計量器
(1)托盤天平
主要用途:用於粗略稱量物質的質量,其精確度可達到0.1g。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稱量前調「0」點:游碼移零,調節天平平衡。
②稱量時,兩盤墊紙,左物右碼。易潮解、有腐蝕性的葯品必須放在玻璃器皿里稱量。
③稱量後:砝碼回盒,游碼回零。
(2)溫度計
主要用途:用於測量液體或蒸氣的溫度。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應根據測量溫度的高低選擇適合測量范圍的溫度計,嚴禁超量程使用。
②測量液體的溫度時,溫度計的液泡要懸在液體中,不能觸及容器的底部或器壁。
③蒸餾實驗中,溫度計的液泡在蒸餾燒瓶支管口略下部位。
④不能將溫度計當攪拌棒使用。
三、乾燥儀器
1、乾燥管
主要用途:內裝固體乾燥劑,用於氣體的乾燥或接入容器,防止物質吸收水汽或CO2等。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球體和細管處一般要墊小棉花球或玻璃絨,以防止細孔被堵塞
②氣體從口徑大的一端進入,從口徑小的一端流出
③用乾燥管之前,務必檢查一下乾燥管是否是通的。
2、乾燥器
主要用途:用於存放乾燥的物質,或使潮濕的物質乾燥。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很熱的物體稍冷後放入。
②開閉器蓋時要水平推動。
③不能使用液體乾燥劑(如濃硫酸),一般用無水氯化鈣或硅膠等。
四、其他常用化學儀器
1、酒精燈
主要用途:化學實驗室中的常用熱源。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盛酒精的量不得超過容積的3/4,也不得少於容積的1/4。
②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中添加酒精,以免失火。
③熄滅時用燈帽蓋滅,不能用嘴吹滅。
④需要獲得更高的溫度,可使用酒精噴燈。
2、洗氣瓶
主要用途:用以洗滌氣體,除去其中的水分或其他氣體雜質。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使用時要注意氣體的流向,一般為「長進短出」。瓶內加入的液體試劑量以容積的1/3為宜,不得超過 。
3、漏斗
主要用途:
(1)普通漏斗
①向小口容器中注入液體。
②用於過濾裝置中。
③用於防倒吸裝置中。
(2)長頸漏斗
①向反應器中注入液體。
②組裝氣體發生裝置。
(3)分液漏斗
①分離互不相溶的液體。
②向反應器中滴加液體。
③組裝氣體發生裝置。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不能用火直接加熱。
②長頸漏斗下端應插入液面以下。
③分液漏斗使用前需檢驗是否漏水。
(4)玻璃棒
主要用途:常用於攪拌、引流,在溶解、稀釋、過濾、蒸發、物質的量濃度溶液配製等實驗中應用廣泛。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攪拌時避免與器壁接觸。
⑵ 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應該注意哪些
1、實驗室所有大型儀器設備與設施均責任到人,其使用要嚴格遵守驗收、登記制度,在借出、歸還時課題負責人和實驗室儀器管理員雙方共同驗收儀器設備與設施的完好情況,並在登記表上簽字;哪方驗收不好,出現問題哪方負責。
2、實驗室所有儀器實行分室管理,開放使用。適宜室外的測試儀器由實驗室統一管理,對校內外所有科研人員開放服務,進室課題使用(原則上)也不收費,非進室課題使用只收取成本及服務費,其收費用於補償實驗室的儀器維修、儀器消耗性部件補充、配件更新等。
3、各種儀器設備必須有操作使用卡片,便於使用者操作。凡對擬使用的儀器的操作無把握者,務必請教儀器管理員或相關專家;任何使用者在使用任何儀器前必須首先了解儀器設備的性能與操作程序,經實驗室儀器管理員考核後,方可上機操作;上機操作一定要嚴格遵守各儀器的操作規程,強行上機或不按操作規程操作,將視為違章作業,一切後果自負。
4、實驗室要配備專職儀器管理人員。作為儀器管理人員,一要熟悉實驗室所有儀器的性能及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二要懂得各儀器一般故障的排除,三要熟知實驗室所有儀器的校驗及維護常識。
5、必須嚴格執行儀器設備運行記錄制度,記錄儀器運行狀況、開關機時間。凡不及時記錄者,一經發現,停止使用資格。
6、發現儀器有故障者,有義務立即向管理員或實驗室主任報告,嚴禁擅自處理、拆卸、調整儀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經發現將給予嚴重處罰。用後切斷電源、水源,各種按鈕回到原位,並做好清潔工作、鎖好門窗。
7、下次使用者,在開機前,首先檢查儀器清潔衛生,儀器是否有損壞,接通電源後,檢查是否運轉正常。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管理員,並找上一次使用者問明情況,知情不報者追查當次使用者責任。
8、所有儀器設備的操作手冊及技術資料原件一律建檔保存,隨儀器使用的只能是復印件。
9、保持儀器清潔,儀器的放置要遠離強酸、強鹼等腐蝕性物品,遠離水源、火源、氣源等不安全源。
10、各儀器要根據其保養、維護要求,進行及時或定期的乾燥處理、充電、維護、校驗等,確保儀器正常運轉。
⑶ 使用和選擇實驗裝置,一方面要知道儀器的名稱、用途和使用時的注意事項;另一方面要知道各種儀器組裝的方
(1)儀器a的名稱叫 長頸漏斗;;與圖一比較,圖二的優點是 可隨時添加反內應液;. (2)如果需要製得容較多量的二氧化碳氣體,可用 錐形瓶代替試管作反應容器 (3)實驗室收集二氧化碳的方法叫 向上排氣集氣法,因為二氧化碳密度比空氣大,且能溶於水;根據二氧化碳不支持燃燒的性質,檢驗二氧化碳已收滿的方法是 把燃著的木條放在集氣瓶口,如果木條立即熄滅,則證明集滿CO 2 ;. (4)①若要製取二氧化碳氣體,小明的實驗操作是 把試管浸入酸溶液中;若要停止製取,小明的實驗操作是 把試管從酸溶液中移出來. ②若隔離網改用鋁絲做成的網,那生產生的後果是 產生的CO 2 中混有H 2 而不純凈;其原因是 鋁絲與鹽酸反應生成H 2 . 故答案為:(1)長頸漏斗;可隨時添加反應液; (2)錐形瓶; (3)向上排氣;把燃著的木條放在集氣瓶口,如果木條立即熄滅,則證明集滿CO 2 ; (4)①把試管浸入酸溶液中;把試管從酸溶液中移出來; ②產生的CO 2 中混有H 2 而不純凈;鋁絲與鹽酸反應生成H 2 . |
⑷ 製作氧氣的實驗裝置,實驗步驟和注意事項
氧氣的實驗室製法:
(1)葯品:氯酸鉀(白色晶體)或高錳酸鉀(紫黑色晶體)
(3)實驗裝置:
a.注意事項:①用酒精燈外焰決定試管的高度。
②鐵夾夾在試管的中上部,便於加熱。
③試管口應略向下傾斜,以防止濕存水在反應過程中倒流到管底,使試管破裂。
④導管不可伸入試管太長,以利於氧氣排出,防止葯品堵塞導管。
⑤使用高錳酸鉀反應時,需在試管口放一小團棉花,以防加熱時高錳酸鉀粉末進入導
管。
b.適用范圍:此裝置適用於固體加熱製取氣體的反應。
(4)收集方法:
a.排水法----因為氧氣難溶於水。
b.向上排空氣法----因為氧氣密度比空氣略大。(導氣管應伸入瓶底,盡量排凈空氣)
(5)驗滿方法:把帶火星的木條放在瓶口,如復燃,則已收滿。
(6)檢驗方法:把帶火星的木條伸入瓶中,如復燃,證明是氧氣。
(7)集滿放置:充滿氧氣的集氣瓶應蓋上玻片口向上正放。
(8)操作步驟(主要有七步):
①檢----檢查裝置氣密性。
②裝----裝入葯品,用帶導管的橡皮塞塞緊
③夾----用鐵夾把試管固定在鐵架台上,並使管口略向下傾斜,葯品平鋪在試管底部。
④點----點酒精燈,給試管加熱,排出管內空氣。
⑤收----用排水法收集氧氣。
⑥取----將導管從水槽內取出。
⑦滅----熄滅酒精燈。
注意:最後兩步不可顛倒,否則水槽中的水會沿著導管流入試管,使試管破裂。
⑸ 常見化學儀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
一、容器與反應器
1、可直接加熱
(1)試管
主要用途:①常溫或加熱條件下,用作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
②收集少量氣體和氣體的驗純。
③盛放少量葯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可直接加熱,用試管夾夾住距試管口 處。
②試管的規格有大有小。不加熱時,試管內盛放的液體不超過容積的 ,加熱時不超過 。
③加熱前外壁應無水滴;加熱後不能驟冷,以防止試管破裂。
④加熱時,試管口不應對著任何人。給固體加熱時,試管要橫放,管口略向下傾斜。
⑤不能用試管加熱熔融NaOH等強鹼性物質。
(2)蒸發皿
主要用途:①溶液的蒸發、濃縮、結晶。
②乾燥固體物質。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盛液量不超過容積的 。
②可直接加熱,受熱後不能驟冷。
③應使用坩堝鉗取放蒸發皿。
(3)坩堝
主要用途:用於固體物質的高溫灼燒。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把坩堝放在三腳架上的泥三角上直接加熱。
②取放坩堝時應用坩堝鉗。
③加熱後可放在乾燥器中或石棉網上冷卻。
④應根據加熱物質的性質不同,選用不同材料的坩堝。
2、墊石棉網可加熱
(1)燒杯
主要用途:①用作固體物質溶解、液體稀釋的容器。
②用作較大量試劑發生反應的容器。
③用於過濾、滲析、噴泉等實驗,用於氣密性檢驗、尾氣吸收裝置、水浴加熱等。
④冷的乾燥的燒杯可用來檢驗氣體燃燒有無水生成;塗有澄清石灰水的燒杯可用來檢驗 氣體。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常用規格有50mL、100mL、250mL等,但不用燒杯量取液體。
②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杯外壁應無水滴。
③盛液體加熱時,不要超過燒杯容積的 ,一般以燒杯容積的 為宜。
④溶解或稀釋過程中,用玻璃棒攪拌時,不要觸及杯底或杯壁。
(2)燒瓶
主要用途:①可用作試劑量較大而有液體參加的反應容器,常用於各種氣體的發生裝置中。
②蒸餾燒瓶用於分離互溶的、沸點相差較大的液體。
③圓底燒瓶還可用於噴泉實驗。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瓶外壁應無水滴。
②平底燒瓶不能長時間用來加熱。
③不加熱時,若用平底燒瓶作反應容器,無需用鐵架台固定。
(3)錐形瓶
主要用途:①可用作中和滴定的反應器。
②代替試管、燒瓶等作氣體發生的反應器。
③在蒸餾實驗中,用作液體接受器,接受餾分。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滴定時,只振盪不攪拌。
②加熱時,需墊石棉網。
3、不能加熱
(1)集氣瓶(瓶口邊緣磨砂)
主要用途:①與毛玻璃片配合,可用於收集和暫時存放氣體。
②用作物質與氣體間反應的反應容器。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不能加熱。
②將瓶口與毛玻璃片塗抹一層薄凡士林,以利氣密。
③進行燃燒實驗時,有時需要在瓶底放少量水或細沙。
(2)廣口瓶、細口瓶(瓶頸內側磨砂)
主要用途:①廣口瓶用於存放固體葯品,也可用來裝配氣體發生器(不需要加熱)。
②細口瓶用於存放液體葯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一般不能加熱。
②酸性葯品、具有氧化性的葯品、有機溶劑,要用玻璃塞;鹼性試劑要用橡膠塞。
③對見光易變質的要用棕色瓶。
(3)滴瓶
主要用途:用於存放少量液體,其特點是使用方便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滴管不能平放或倒立,以防液體流入膠頭。
②盛鹼性溶液時改用軟木塞或橡膠塞。
③不能長期存放鹼性試劑。
(4)啟普發生器
主要用途:固—液不加熱制氣體反應的反應器。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可加熱,也不能用於劇烈放熱的反應。
二、計量儀器
1、粗量儀器
(1)量筒
主要用途:①粗略量取液體的體積(其精度可達到0.1mL)。
②通過量取液體的體積測量固體、氣體的體積。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有10mL、25mL、50mL、100mL、200mL、500mL等規格的,量筒規格越大,精確度越低。
②量筒無零刻度。
③量液時,量筒必須放平,視線要跟量筒內液體的凹液面的最低處保持水平。
2、精密量度儀器
(1)滴定管
主要用途:①准確量取一定體積的液體(可精確到0.01mL)。
②中和滴定時計量溶液的體積。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酸式滴定管不能盛放鹼性試劑;鹼式滴定管不能盛放酸性試劑、具有氧化性的試劑、有機溶劑等。
②使用前要檢驗是否漏水。
(2)容量瓶
主要用途:配製一定體積濃度准確的溶液(如物質的量濃度溶液)。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頸部有一環形標線,瓶上標有溫度和容器,常用規格有50mL、100mL、250mL、500mL等。
②使用前要檢驗是否漏水。
③不用來量取液體的體積。
3、計量器
(1)托盤天平
主要用途:用於粗略稱量物質的質量,其精確度可達到0.1g。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稱量前調「0」點:游碼移零,調節天平平衡。
②稱量時,兩盤墊紙,左物右碼。易潮解、有腐蝕性的葯品必須放在玻璃器皿里稱量。
③稱量後:砝碼回盒,游碼回零。
(2)溫度計
主要用途:用於測量液體或蒸氣的溫度。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應根據測量溫度的高低選擇適合測量范圍的溫度計,嚴禁超量程使用。
②測量液體的溫度時,溫度計的液泡要懸在液體中,不能觸及容器的底部或器壁。
③蒸餾實驗中,溫度計的液泡在蒸餾燒瓶支管口略下部位。
④不能將溫度計當攪拌棒使用。
三、乾燥儀器
1、乾燥管
主要用途:內裝固體乾燥劑,用於氣體的乾燥或接入容器,防止物質吸收水汽或 等。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球體和細管處一般要墊小棉花球或玻璃絨,以防止細孔被堵塞
②氣體從口徑大的一端進入,從口徑小的一端流出
③用乾燥管之前,務必檢查一下乾燥管是否是通的。
2、乾燥器
主要用途:用於存放乾燥的物質,或使潮濕的物質乾燥。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很熱的物體稍冷後放入。
②開閉器蓋時要水平推動。
③不能使用液體乾燥劑(如濃硫酸),一般用無水氯化鈣或硅膠等。
四、其他常用化學儀器
1、酒精燈
主要用途:化學實驗室中的常用熱源。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盛酒精的量不得超過容積的 ,也不得少於容積的 。
②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中添加酒精,以免失火。
③熄滅時用燈帽蓋滅,不能用嘴吹滅。
④需要獲得更高的溫度,可使用酒精噴燈。
2、洗氣瓶
主要用途:用以洗滌氣體,除去其中的水分或其他氣體雜質。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使用時要注意氣體的流向,一般為「長進短出」。瓶內加入的液體試劑量以容積的 為宜,不得超過 。
3、漏斗
主要用途:
(1)普通漏斗
①向小口容器中注入液體。
②用於過濾裝置中。
③用於防倒吸裝置中。
(2)長頸漏斗
①向反應器中注入液體。
②組裝氣體發生裝置。
(3)分液漏斗
①分離互不相溶的液體。
②向反應器中滴加液體。
③組裝氣體發生裝置。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不能用火直接加熱。
②長頸漏斗下端應插入液面以下。
③分液漏斗使用前需檢驗是否漏水。
(4)玻璃棒
主要用途:常用於攪拌、引流,在溶解、稀釋、過濾、蒸發、物質的量濃度溶液配製等實驗中應用廣泛。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攪拌時避免與器壁接觸。
⑹ 化學儀器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A:不能加熱:量筒、集氣瓶、漏斗、溫度計、滴瓶、表面皿、廣口瓶、細口瓶等
B:能直接加熱:試管、蒸發皿、坩堝、燃燒匙
C:間接加熱:燒杯、燒瓶、錐形瓶
(1)試管 常用做①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②也可用做收集少量氣體的容器③或用於裝置成小型氣體的發生器
(2)燒杯 主要用於①溶解固體物質、配製溶液,以及溶液的稀釋、濃縮②也可用做較大量的物質間的反應
(3)燒瓶----有圓底燒瓶,平底燒瓶
①常用做較大量的液體間的反應②也可用做裝置氣體發生器
(4)錐形瓶 常用於①加熱液體,②也可用於裝置氣體發生器和洗瓶器③也可用於滴定中的受滴容器。
(5)蒸發皿 通常用於溶液的濃縮或蒸干。
(6)膠頭滴管 用於移取和滴加少量液體。
注意: ①使用時膠頭在上,管口在下(防止液體試劑進入膠頭而使膠頭受腐蝕或將膠頭里的雜質帶進試液 ②滴管管口不能伸入受滴容器(防止滴管沾上其他試劑) ③用過後應立即洗滌干凈並插在潔凈的試管內,未經洗滌的滴管嚴禁吸取別的試劑 ④滴瓶上的滴管必須與滴瓶配套使用
(7)量筒 用於量取一定量體積液體的儀器。
不能①在量筒內稀釋或配製溶液,決不能對量筒加熱 。
也不能②在量筒里進行化學反應
注意: 在量液體時,要根據所量的體積來選擇大小恰當的量筒(否則會造成較大的誤差),讀數時應將量筒垂直平穩放在桌面上,並使量筒的刻度與量筒內的液體凹液面的最低點保持在同一水平面。
(8)托盤天平 是一種稱量儀器,一般精確到0.1克。注意:稱量物放在左盤,砝碼按由大到小的順序放在右盤,取用砝碼要用鑷子,不能直接用手,天平不能稱量熱的物體, 被稱物體不能直接放在托盤上,要在兩邊先放上等質量的紙, 易潮解的葯品或有腐蝕性的葯品(如氫氧化鈉固體)必須放在玻璃器皿中稱量。
(9)集 氣 瓶 ①用於收集或貯存少量的氣體 ②也可用於進行某些物質和氣體的反應。
(瓶口是磨毛的)
(10)廣 口 瓶 (內壁是磨毛的) 常用於盛放固體試劑,也可用做洗氣瓶
(11)細 口 瓶 用於盛放液體試劑 ,棕色的細口瓶用於盛裝需要避光保存的物質,存放鹼溶液時試劑瓶應用橡皮塞,不能用玻璃塞。
(12)漏 斗 用於向細口容器內注入液體或用於過濾裝置。
(13)長頸漏斗 用於向反應容器內注入液體,若用來製取氣體,則長頸漏斗的下端管口要插入液面以下,形成「液封」,(防止氣體從長頸斗中逸出)
(14)分液漏斗 主要用於分離兩種互不相溶且密度不同的液體,也可用於向反應容器中滴加液體,可控制液體的用量
(15)試管夾 用於夾持試管,給試管加熱,使用時從試管的底部往上套,夾在試管的中上部。
(16)鐵架台 用於固定和支持多種儀器, 常用於加熱、過濾等操作。
(17)酒精燈 ①使用前先檢查燈心,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里添加酒精
②也不可用燃著的酒精燈去點燃另一酒精燈(以免失火)
③酒精燈的外焰最高, 應在外焰部分加熱 先預熱後集中加熱。
④要防止燈芯與熱的玻璃器皿接觸(以防玻璃器皿受損)
⑤實驗結束時,應用燈帽蓋滅(以免燈內酒精揮發而使燈心留有過多的水分,不僅浪費酒精而且不易點燃),決不能用嘴吹滅(否則可能引起燈內酒精燃燒,發生危險)
⑥萬一酒精在桌上燃燒,應立即用濕抹布撲蓋。
(18)玻璃棒 用做攪拌(加速溶解)轉移如PH的測定等。
(19)燃燒匙
(20)溫度計 剛用過的高溫溫度計不可立即用冷水沖洗。
(21)葯匙 用於取用粉末或小粒狀的固體葯品,每次用前要將葯匙用干凈的濾紙揩凈。
2:基本操作
(1) 葯品的取用:「三不準」①不準用手接觸葯品 ②不準用口嘗葯品的味道 ③不準把鼻孔湊到容器口去聞氣味
注意:已經取出或用剩後的葯品不能再倒回原試劑瓶,應交回實驗室。
A:固體葯品的取用
取用塊狀固體用鑷子(具體操作:先把容器橫放,把葯品放入容器口,再把容器慢慢的豎立起來);取用粉末狀或小顆粒狀的葯品時要用葯匙或紙槽(具體操作:先將試管橫放,把盛葯品的葯匙或紙槽小心地送入試管底部,再使試管直立)
B:液體葯品的取用
取用很少量時可用膠頭滴管,取用較多量時可直接從試劑瓶中傾倒(注意:把瓶塞倒放在桌上,標簽向著手心,防止試劑污染或腐蝕標簽,斜持試管,使瓶口緊挨著試管口)
(2)物質的加熱 給液體加熱可使用試管、燒瓶、燒杯、蒸發皿;
給固體加熱可使用乾燥的試管、蒸發皿、坩堝
A:給試管中的液體加熱 試管一般與桌面成45°角,先預熱後集中試管底部加熱,加熱時切不可對著任何人
B:給試管里的固體加熱: 試管口應略向下(防止產生的水倒流到試管底,使試管破裂)先預熱後集中葯品加熱
注意點: 被加熱的儀器外壁不能有水,加熱前擦乾,以免容器炸裂;加熱時玻璃儀器的底部不能觸及酒精燈的燈心,以免容器破裂。燒的很熱的容器不能立即用冷水沖洗,也不能立即放在桌面上,應放在石棉網上。
(3) 過濾 是分離不溶性固體與液體的一種方法(即一種溶,一種不溶,一定用過濾方法)如粗鹽提純、氯化鉀和二氧化錳的分離。
操作要點:「一貼」、「二低」、「三靠」
「一貼」 指用水潤濕後的濾紙應緊貼漏斗壁;
「二紙」指①濾紙邊緣稍低於漏斗邊緣②濾液液面稍低於濾紙邊緣;
「三靠」指①燒杯緊靠玻璃棒 ②玻璃棒緊靠三層濾紙邊 ③漏斗末端緊靠燒杯內壁
(4)儀器的裝配 裝配時, 一般按從低到高,從左到右的順序進行。
(5)檢查裝置的氣密性 先將導管浸入水中,後用手掌緊物捂器壁(現象:管口有氣泡冒出,當手離開後導管內形成一段水柱。
(6)玻璃儀器的洗滌 如儀器內附有不溶性的鹼、碳酸鹽、鹼性氧化物等,可加稀鹽酸洗滌,再用水沖洗。如儀器內附有油脂等可用熱的純鹼溶液洗滌,也可用洗衣粉或去污粉刷洗。清洗干凈的標準是:儀器內壁上的水即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而均勻地附著一層水膜時,就表明已洗滌干凈了。
(7)常用的意外事故的處理方法
A:使用酒精燈時,不慎而引起酒精燃燒,應立即用濕抹布。
B:酸液不慎灑在桌上或皮膚上應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
C:鹼溶液不慎灑在桌上應用醋酸沖洗,不慎灑在皮膚上應用硼酸溶液沖洗。
D:若濃硫酸不慎灑在皮膚上千萬不能先用大量水沖洗。
3、氣體的製取、收集
(1)常用氣體的發生裝置
A:固體之間反應且需要加熱,用制O2裝置(NH3、CH4);一定要用酒精燈。
(2)常用氣體的收集方法
A:排水法 適用於難或不溶於水且與水不反應的氣體,導管稍稍伸進瓶內,(CO、N2、NO只能用排水法)
B:向上排空氣法 適用於密度比空氣大的氣體(CO2、HCl只能用向上排空氣法)
C:向下排空氣法 適用於密度比空氣小的氣體
排氣法:導管應伸入瓶底
4、氣體的驗滿:
O2的驗滿:用帶余燼的木條放在瓶口。
CO2的驗滿:用燃著的木條放在瓶口。證明CO2的方法是用澄清石灰水。
9、(1)試管夾應夾在的中上部,鐵夾應夾在離試管口的1/4處。
(2)加熱時試管內的液體不得超過試管容積的1/3,反應時試管內的液體不超過試管容積的1/2。
(3)使用燒瓶或錐形瓶時容積不得超過其容積的1/2,蒸發溶液時溶液的量不應超過蒸發皿容積的2/3;酒精燈內的酒精不得超過其容積的2/3,也不得少於其容積的1/4。
(4)在洗滌試管時試管內的水為試管的1/2(半試管水);在洗氣瓶內的液體為瓶的1/2;如果沒有說明用量時應取少量,液體取用1——2毫升,固體只要蓋滿試管的底部;加熱試管內液體時,試管一般與桌面成45°角,加熱試管內的固體時,試管口略向下傾斜。
⑺ 所有中學的化學實驗儀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越詳細越好)
常用儀器及其使用方法: 1 、酒精燈:酒精燈內的酒精量不得超過容積的,不少於容積的,被加熱的儀器(尤其是玻璃儀器)不能與燈芯接觸,加熱用外焰,嚴禁向燃著的酒精燈內添加酒精,熄滅燃著的酒精燈必須用燈帽蓋滅,能不用嘴吹滅。 2 、可以加熱的儀器: (1 )可以直接加熱的儀器:試管、蒸發器、坩堝、燃燒匙等 (2 )需要墊石棉網才能加熱的儀器:燒杯、燒瓶、圓底燒瓶、蒸餾燒瓶、錐形瓶等(底面積均比火焰大的多,不能均勻受熱,因此必須墊石棉網)凡加熱玻璃儀器等,儀器外壁要擦乾,以免加熱時炸裂。加熱液體時,不許超過容積所允許的量。 3 、不能加熱的儀器:集氣瓶、啟普發生器、計量儀器(量筒、容量瓶等)等 4 、計量儀器: (1 )量取或容量液體的儀器:如量筒、滴定管、容量瓶等 應注意選用與所量取液體體積相適應的規格。不能做為反應器,不可加熱 (2 )托盤天平:稱量前需放平穩調整零點,稱量時天平兩盤上各放質量大小相同的紙片,然後在左盤上放被稱物品或試劑,右盤放砝碼。不能在天平上稱熱的物質,稱量潮濕或有腐蝕性葯品應放在玻璃器皿內稱量,取用砝碼要用鑷子夾取,稱完要把砝碼放回原盒中,游碼移回零處。 (3 )溫度計:應選用與測量溫度高低范圍相適合的溫度計;測量液體時溫度應使水銀球浸入液體中但不應觸及器壁;測量蒸氣時水銀球置於蒸氣中;蒸餾時水銀球應位於蒸餾燒瓶支管口下約0.5 厘米處。 5 、乾燥儀器 (1 )球形乾燥管:固體顆粒狀乾燥劑填滿球形部分,乾燥劑選擇應合理(不與被乾燥的氣體反應)氣體的流向應大口進,小口出。 (2 )洗氣瓶:可用於乾燥氣體,也可用於除掉氣體中的氣態雜質,乾燥劑可選用濃硫酸(應注意被乾燥的氣體不能跟濃硫酸反應),若除雜質,應選用適宜的液體試劑。氣體流向應為長管進氣、短管出氣。 6 、其它: (1 )漏斗: ①普通漏斗:用於向小口徑的容器內注入液體;內襯濾紙可用來過濾 (二低三靠);分離液體和不溶性固體。 ②長頸漏斗:用於氣體發生裝置中注入液體,使用時長頸漏斗下端要插入液面下,形成「液封」,防止氣體逸出。 ③分液漏斗:用於分離不互相混溶的液體;也可用於向反應器中滴加液體。不能裝鹼液,以防活塞口粘住無法轉動。使用時應注意使塞上的凹槽對准漏鬥口上的小孔,以使內外空氣相通。進行液體分離時下層液體從下端發生,上層液體從上口倒出 (2 )冷凝管:用於將熱蒸氣冷凝成液體。冷凝管應傾斜固定(上高下低),冷卻水流動方向是從下至上(跟被冷凝的蒸氣逆行) (3 )膠頭滴管:用於滴加試液。吸液時不可吸入膠頭內;滴液時滴管應垂直,不可伸入容器內太多,不可接觸容器壁;使用全過程,不可平放或尖嘴朝上。 7 、玻璃儀器洗滌: (1 )洗滌干凈標准:內壁附著的水均勻了,即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 (2 )葯劑洗滌法:對於用水洗不掉的物質,可根據污物不同的性質,選用適當的葯劑處理。 如:附有不溶於水的鹼、碳酸鹽、和鹼性氧化物,可選用稀鹽酸清洗必要時可稍加熱 附有油脂,可選用熱鹼液Na2CO3 清洗 附有硫磺,可選用二硫化碳溶解後清洗 附有碘,可選用酒精溶解後清洗 附有銀(銀鏡實驗後的試管),可用稀硝酸清洗 附有二氧化錳(用高錳酸鉀制氧氣後的試管),可選用濃鹽酸稍加熱再清洗
⑻ 初中化學實驗裝置有哪些注意
1、溫度計
應選擇適合測量范圍的溫度計。嚴禁超量程使用溫度計。在讀數時,視線應與液柱彎月面最高點(水銀溫度計)或最低點(酒精溫度計)水平。禁止用溫度計代替玻璃棒用於攪拌。用完後應擦拭乾凈,裝入紙套內,遠離熱源存放。
2、托盤天平
稱量前應將天平放置平穩,並將游碼左移至刻度尺的零處,檢查天平的擺動是否達到平衡。如果已達平衡,指針擺動時先後指示的標尺上左、右兩邊的格數接近相等。指針靜止時則應指在標尺的中央。如果天平的擺動未達到平衡,可以調節左、右平衡螺母使擺動達到平衡。
3、試管
夾持試管應在距管口處。加熱時試管外部應擦乾水分,不能手持試管加熱。加熱後,要注意避免驟冷以防止炸裂,加熱固體試劑時,管底應略高於管口,防止冷凝水倒流使試管炸裂,完畢時,應繼續固定或放在石棉網上,讓其自然冷卻。
4、燒杯
燒杯所盛溶液不宜過多,約為容積的1/2,但在加熱時,所盛溶液不能超過容積的1/3 。燒杯不能幹燒,在盛有液體時方能較長時間加熱,但必須墊上石棉網。拿燒杯時,要拿外壁,手指勿接觸內壁。拿加熱時的燒杯,要用燒杯夾。
5、蒸發皿
加熱後不能驟冷,防止炸裂。加熱後不能直接放到實驗桌上,應放在石棉網上,以免燙壞實驗桌。液體量多時可直接加熱 ,量少或黏稠液體要墊石棉網或放在泥三角上加熱。加熱蒸發皿時要不斷的用玻璃棒攪拌,防止液體局部受熱四處飛濺。加熱完後,需要用坩堝鉗移動蒸發皿。
(8)實驗裝置的正確使用注意事項擴展閱讀
不能用手接觸葯品,不要把鼻孔湊到容器口去聞葯品(特別是氣體)的氣味,如果需要知道葯品的味道可以用手輕輕地扇一下來聞取葯品的氣味。不得嘗任何葯品的味道。
注意節約葯品。應該嚴格按照實驗規定的用量取用葯品。如果沒有說明用量,一般應該按最少量取用:液體1~2毫升,固體只需蓋滿試管底部。實驗剩餘的葯品既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要隨意丟棄,更不要拿出實驗室,要放入指定的容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