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有那些
起重機械屬於特種設備,鑒於其安全至關重要,因此在起重機械上需裝設安全裝置。不同類型的起重機,應安裝不同類型和性能的安全裝置。較常見的安全裝置有以下幾種: 過卷揚限制器 根據規定,起重機的卷揚機構必須裝有過卷揚限制器,當吊鉤滑車起升距起重機構架300mm時,可以自動切斷電機的電源,電動機停止運轉。這樣,可保證起重機的安全運行,避免由於過卷揚提升,而造成的鋼絲繩被拉斷、重物墜落等事故的發生。 行程限制器它是防止起重機駛近軌道末端而發生撞擊事故,或兩台起重機在同一條軌道上發生碰撞事故,所採取的安全裝置。行程限制器,能保證距離軌道末端200mm處以及起重機互相駛近距500mm處時,立即切斷電源,停止運行。 自動聯鎖裝置 橋式起重機上多有裸線通過,為了預防檢修人員觸電,要求在駕駛室通往車駕(或橋架)的倉門口處裝設自動連鎖裝置,實現檢修時停電,檢修完後通電,保證檢修作業的安全。 緩沖器緩沖器是一種吸收起重機與物體相碰時的能量的安全裝置,在起重機的制動器和終點開關失靈後起作用。當起重機與軌道端頭立柱相接時,保證起重機較平穩地停車。起重機上常用的緩沖器有橡膠緩沖器,彈簧緩沖器和液壓緩沖器。 當車速超過120m/min時,一般緩沖器則不能滿足要求,必須採用光線式防止沖撞裝置、超聲波式防止沖撞裝置以及紅外線反射器等。 制動器起重設備上的制動器,能使起重設備在升降、平移和旋轉過程中隨時停止工作和使重物停留在任何高度上的一種裝置,它即能防止意外事故,又能滿足工作要求。 制動器的種類繁多,有彈簧式制動器、安全搖柄等。由於制動器的作用對於起重機來說十分重要,許多事故的發生往往是由於制動器的失靈或發生鼓掌而造成的。因此,為保障起重作業安全,必須加強對制動器的檢查與保養,一般要求每班檢查一次。 重量限制器重量限制器是起重機的超載防護裝置。按其結構方式和工作原理的不同,可分為機械式和電子式兩種類型。在起重作業過程中,當起重量超過起重機額定起重量的10%時,重量限制器將起作用,使機構斷電,停止工作,從而起到超載限制的作用。 力矩限制器對於動臂變幅的起重機(如塔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等),除考慮載荷的大小,還應考慮隨著動臂變幅引起的載荷重心至起重機的距離的變化,即起重力矩問題。力矩限制器就是一種綜合起重量和起重機運行幅度兩方面因素,以保證起重力矩始終在允許范圍內的安全裝置。可分為機械式和電子式兩種類型。 機械式力矩限制器有杠桿式和水平吊臂上使用的兩種限制器。在起吊操作中,當起重量增大到限定值時,該限制器能夠帶動控制塊以觸動控制開關而斷開電源,停止工作。 電子式力矩限制器在操作過程中能夠通過儀表自動將實際起重力矩與額定起重力矩進行比較,若超載,繼電器就會自動切斷工作機構電源,保證安全。電子式力矩限制器克服了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缺點,廣泛應用於各種起重機上。
② 起重機械制動器有哪些種類
1、安裝操作情況不同,制動器分為常閉式、常開式、綜合式三種類型。
起重回機上多數採用常答閉式制動器,常閉式制動器在機構不工作期間是閉合的。如果想要機構工作,只需要通過松閘將制動器的摩擦副分開,機構就可以運轉。
2、按其造型來分,有塊式制動器、帶式制動器、盤式制動器和圓錐式制動器等。
(2)禁止使用制動裝置的起重機械擴展閱讀
起重機制動裝置的用途
制動裝置是保證起重機安全正常工作的重要部件。
1、在吊運作業中,制動裝置用以防止懸吊是物品或吊臂下落,防止轉台或者起重機在風力或者坡道分力作用下滑動。
2、使運轉著的機構降低速度,最後停止運動。
3、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夾持重物運行。特殊情況下,通過控制動力和重力的平衡,調節運動速度。
③ 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關於起重機械使用的方法有哪些
僅供參考!
起重機的使用方法
一、 開機
對起重機送電,把所有安全限位閉合,並合上緊急開關和所有控制手柄歸零,然後合上控制箱的開關,接通主接觸器後,才能開始工作。
二、 起升操作
1、輕載起升 輕載起升的起重量Q≤0.4Gn
起升時逐級推擋,每檔必須停留1秒鍾以上,從靜止、加速到額定速度一般需要經過5秒鍾以上。當吊鉤被提升到預定高度時,應將手柄逐級扳回零位,每檔也要停留1秒鍾以上,使電動機逐漸減速,最後制動停車。
2、中載起升 中載起升的起重量Q≈0.5Gn-0.6Gn
啟動、緩慢加速,當將手柄推到方向第一檔時,停留2秒鍾左右,在逐級加速,每檔必須停留1秒鍾左右。當吊鉤被提升到預定高度時,應將手柄逐級扳回零位,使電動機逐漸減速,最後制動停車。
3、重載起升 重載起升的起重量Q≥0.7Gn
起升時應迅速將手柄推到第二檔,把物件逐漸吊起。物件吊起後再逐漸加速,如果手柄推到第二檔後電機仍不能啟動,就意味著被吊物件已超過額定起重量,這時要馬上停止起吊。當物件被提升到預定高度時,應將手柄逐級扳回零位,在第二檔時停留時間應稍長,以減少沖擊,但在第一檔不能停留,要迅速扳回零位防止重物下滑
三、 下降操作
下降時除輕載外不應以第一檔高速下降以免發生事故。重載下降時應以最慢速下降,不得使用高速下降將以免下降速度過快制動時造成剎不住車的遛鉤事故。重載時不得採用反接制動,以免重物拖帶電機逆轉,燒毀電機。
四、 運行操作
運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吊鉤前後找正
每次起吊前需找准被吊物品重心,以免造成重物起吊過程中鋼絲繩受力不勻或起吊物傾覆。
2、平穩起吊
起吊時禁止快速推擋、突然啟動。
3、被吊物起升後
起吊物起升高度應以高出障礙物半米為宜,吊運時禁止從地面人員或設備上空通過。當吊物需通過地面人員上空時,需發出信號,待人員躲開後方可通過。
4、切斷電源
在工作中不得把各限位開關當作停止按鈕來切斷電源,更不允許在起吊重物電機反轉時切斷電源。
起重機操作規程
工作前
1、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等部件按要求檢查,發現異常現象,應予排除。
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最大重量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後,重新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後,再進行正常作業。
2、操作者在作業中,應按規定對下列各項作業鳴鈴報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開動大、小車行駛時。
②起重機行駛在視線不清楚通過時,要連續鳴鈴報警;
③起重機行駛接近跨內另一起重機時。
④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
3、操作運行中應按統一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
4、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於「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正常。
5、起重機大、小車在正常作業中,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變換大、小車運動方向時,必須將手柄置於「零」位,使機構完全停止運轉後,方能反向開車。
6、有兩個吊鉤的起重機,在主、副鉤換用時和兩鉤高度相近時,主、副鉤必須單獨作業,以免兩鉤相撞。
7、兩個吊鉤的起重機不準兩鉤同時吊兩個物件;不工作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
8、不準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嚴禁在有負載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
9、嚴格執行「十不弔」的制度: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弔;
②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弔;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弔;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弔;
⑤抱閘或其它制動安全裝置失靈不弔;
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弔;
⑦歪拉斜掛不弔;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弔;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⑩帶稜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弔;
10、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機,檢查原因並及時排除。
工作後
1、將吊鉤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車、小車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於「零」位;拉下保護箱開關手柄,切斷電源。
2、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3、做好交接班工作。
起重機安全操作技術規則
1、配備專職人員操作
2、在橋架跨中安裝噸位牌
3、起重機運行時禁止人員在橋架和小車上
4、切斷電源才允許檢查和維修起重機
5、禁止在起重機上拋投物品
6、禁止吊運物品從人頭上方通過
7、吊運液態金屬及重要物件,需先檢查制動器是否絕對可靠
8、露天作業起重機在六級風以上禁止工作
9、起重機主副鉤除設計允許外,不得同時使用
10、每年必須對起重機進行定期全面檢查,結果記入設備檔案
電氣設備檢修安全技術規則
1、電氣控制設備只允許專人進行維護
2、檢修時,只允許用36伏以下照明設備
3、導線有裸露或護罩不全不允許使用起重機
4、必須帶電檢修時,一定要有絕緣保護措施,並有專人進行監護,發生危險及時斷電
5、所有通電設備必須有接地措施
司機職責
1、熟悉起重機設備的操作方法和保養規則
2、嚴格遵守安全操作技術規則
3、在主開關接電前檢查所有控制手柄是否在零位
4、開動前必先發出警報信號
5、必須與地面掛鉤工緊密配合,必須聽從他指揮,其他任何人指揮不準聽從
6、不準用起重機斜拉或拖動物品
7、起重機或小車運行接近極限位置必須減速慢行
8、起重機不允許經常打反車制動,因反向制動對機械部件損傷最嚴重,使起重機壽命降低
9、要防止兩台起重機互相碰撞
10、電源電壓顯著降低時不準開動起重機
11、起重機吊有重物或所有控制器沒有拉到零位,司機不得離開司機室
12、工作完畢後司機必須拉開總電源和斷開電鎖
13、認真記好工作記錄,並將操作中發現的故障向有關部門及接班司機通報
14、司機離開起重機前,必須將起重機停放在規定的位置
④ 起重機械的使用要求有哪些
1、各種起重機應裝設,標明機械性能的指示牌,並根據需要安設卷揚限制器,載荷控制器,聯鎖開關等裝置,軌道式起重機應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夾軌,使用前應檢查試吊。
2、鋼絲繩在捲筒上必須排列整齊,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不得任意更改起重機的性能。
4、操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5、起吊時,起重物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6、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平穩,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起吊物件,應高出障礙物0。5米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
7、物體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
8、建立建全起重機的維修保養,定期檢查,安全操作制度,並教育有關人員認真執行。
9、橋式起重機應設專職司機駕駛,有專人負責掛鉤和指揮(需有操作證)。嚴禁無證駕駛及指揮。
10、起重機的工作地點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和暢通的吊運通道。禁止吊物從人頭上方越過。
11、起重機的明顯部位標明最大起重量,禁止超負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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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特點
1、起重機械通常結構龐大,機構復雜,能完成起升運動、水平運動。例如,橋式起重機能完成起升、大車運行和小車運行3個運動;門座起重機能完成起升、變幅、回轉和大車運行4個運動。在作業過程中,常常是幾個不同方向的運動同時操作,技術難度較大。
2、起重機械所吊運的重物多種多樣,載荷是變化的。有的重物重達幾百噸乃至上千噸,有的物體長達幾十米,形狀也很不規則,有散粒、熱融狀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吊運過程復雜而危險。
3、大多數起重機械,需要在較大的空間范圍內運行,有的要裝設軌道和車輪(如塔吊、橋吊等);有的要裝上輪胎或履帶在地面上行走(如汽車吊、履帶吊等);有的需要在鋼絲繩上行走(如客運、貨運架空索道),活動空間較大,一旦造成事故影響的范圍也較大。
4、有的起重機械需要直接載運人員在導軌、平台或鋼絲繩上做升降運動(如電梯、升降平台等),其可靠性直接影響人身安全。
5、起重機械暴露的、活動的零部件較多,且常與吊運作業人員直接接觸(如吊鉤、鋼絲繩等),潛在許多偶發的危險因素。
6、作業環境復雜。從大型鋼鐵聯合企業,到現代化港口、建築工地、鐵路樞紐、旅遊勝地,都有起重機械在運行;作業場所常常會遇有高溫、高壓、易燃易爆、輸電線路、強磁等危險因素,對設備和作業人員形成威脅。
7、起重機械作業中常常需要多人配合,共同進行。一個操作,要求指揮、捆紮、駕駛等作業人員配合熟練、動作協調、互相照應。作業人員應有處理現場緊急情況的能力。多個作業人員之間的密切配合,通常存在較大的難度。起重機械的上述工作特點,決定了它與安全生產的關系很大。
如果對起重機械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和維修等環節上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傷亡或設備事故。一方面造成人員的傷亡,另一方面也會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
⑤ 起重機械使用安全要求有哪些
起重機械的使用要求:
盡管起重機械的種類很多,所吊運的物件多樣,但都有一些最基本的、普遍適用的安全技術要求。
1、每台起重機械的司機,都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並持有操作證才准予操作。
2、司機接班時,應檢查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發現性能不正常,應在操作前排除。
3、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給予繼續鈴聲或報警。
4、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聽到緊急停車信號,不論是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
5、確認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如果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後才可閉合電源。
6、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於零位。
7、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8、在軌道上露天作業的起重機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住。風力大於6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並將起重機錨定住。對於門座起重機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機,風力大於7級,應停止工作,並將起重機錨定住。
9、司機對起重機進行維修保養時,應切斷主電源,並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必須帶電修理時,應帶絕緣手套、穿絕緣鞋,使用帶絕緣手柄的工具,並有人監護。
10、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司機不應進行操作:
(1)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時不弔;
(2)信號不明確時不弔;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時不弔;
(4)被吊物肯人或浮置物時不弔;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或安全裝置失靈、吊鉤螺母結構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准時不弔;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時不弔;
(7)斜拉重物時不弔;
(8)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時不弔;
(9)重物稜角處於捆綁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時不弔;
(10)鋼水(鐵水)包裝得過滿時不弔。
11、起重機運行時,不得利用限位開關停車;對無反接制動性能的起重機,除特殊緊急情況外,不得打反車制動。
12、不得在有載荷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13、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維修。
14、吊運重物不得從人頭頂通過,吊臂下嚴禁站人。
15、在廠房內吊運貨物應走指定通道。
16、在沒有障礙物的線路上運行時,吊物(吊具)底面應離地面2米以上;有障礙物需要穿越時,吊物(吊具)底面應高出障礙物頂面0.5米以上。
17、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量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並用小高度(200~300毫米)、短行程試吊車,再平穩地吊運。
18、吊運液態金屬、有害液體、易燃、易爆物品時,必須先進行小高度、短行程試吊。
19、無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機,吊鈞在最低工作位置時,捲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證有設計規定的安全圈數。
20、起重機工作時,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及重物等,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不應小於的規定。
21、重物起落速度要均勻,非特殊情況不得緊急制動和急速下降。
22、重物不得在空中懸停時間過長。
23、流動式起動機,工作前應按說明書的要求平整停機場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24、吊運重物時不準落臂;必須落臂時,應先把重物放在地上。
25、吊臂仰角很大時,不準將被吊的重物驟然落下,防止起重機向另一側翻倒。
26、吊重物回轉時,動作要平穩,不得突然制動。
27、回轉時,重物重量若接近額定起重量,重物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太高,一般在0.5米左右。
28、用兩台或多台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機的升降、運行應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機所承受的載荷均不得超過各自的額定起重能力。如達不到上述要求,每台起重機的起重量應降低至額定起重量的80%,並進行合理的載荷分配。
29、有主副兩套起升機構的起重機,主副鉤不應同時開動(設計允許同時使用的專用起重機除外)。
30、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
31、禁止在起重機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司機室應備滅火器。
32、每兩年至少對起重機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
33、起重指揮人員發出的指揮信號必須明確、符合標准。動作信號必須在所有人員退到安全位置後發出。
⑥ 對起重機械有什麼要求/他的制動裝置失靈或不失敏的起重機械禁止使用
按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要求很多,具體你可以查閱起重機安全規程,凡是動力驅動的裝置都必須裝設制動器或停止器,所以制動器失靈的起重機是禁止使用的。
⑦ 起重機械中制動裝置所起的作用主要是
所謂的制動,當然指的是控制或限制機構有害的運行速度,在起重機械中的制動裝置,用來控制起升和行走裝置的起、停動作,或者由於機構失靈(如失電、超速),對機構進行緊急制動。
⑧ 為什麼要在起重機械上安裝兩個制動器
有時候不止兩個,比如雙梁行車,大車行走2個;小車行走1個;主鉤一個;付鉤一個。
制動裝置是保證起重機正確、可靠和安全運行的重要部件。起升機構的制動裝置保證了吊物休止位置,並且在起升機構休止運行後能使吊物保持在該位置,起到阻止重物著落的補用。運行機構及其他機構的制動裝置除用來實現泊車及保持在停留位置外,在某種特殊清況下,還可根據工作需要實現降低或調節機構運行速度。起升機構的制動裝置在工作時,應能支持住額定起重量的吊物。
制動裝置的作用主要是:
① 支持---保持不動;
② 休止---用摩擦消耗運動部門的動能,以一定的減速度使機構休止下來; ③ 落重---制動力與重力平衡重物以恆定的速度下降。
凡動力驅動的起重機,其起升、變幅、運行、旋轉機構都必需裝設制動裝置。起升機構、變幅機構必需安裝常閉式制動裝置。吊運熾熱金屬或其他危險品的起升機構及發生事故會造成重大危險損失的起升機構,每套獨立的驅動裝置都應裝設兩套支持制動器。常閉式抱塊制動器的工作狀態是:它通電時松閘,斷電時制動。它常常處於閉合狀態,比較安全,一般用於起重運輸機械。常開式抱塊制動器工作狀態是通電時制動,斷電時松閘。常用於機動車輛的制動,如汽車防抱死制動系統(簡稱 ABS)等
在吊運危險物料時起重機的起升機構上為什麼要安裝兩個制動器
答:一般起重機的起升機構安裝一個制動器,而吊運危險物料(例如鋼水包)的起重機則往往安裝兩個制動器,每個制動器都要保證單獨施展其可靠性。防止萬一某個制動器失效時,另一個可以接替施展安全功能作用,以保證起重機安全可靠地進行功課。
制動裝置安裝及使用留意事項有哪些?
⑨ 起重機 時,禁止調整起升機構的制動器
一、 起重機的使用與維護1. 安全操作應注意事項A. 使用起重機應遵守《起重機安全規程》(GB6067-85)的規定。操作起重機的人員應符合《起重機司機考核標准》(GB6720-86)的規定。B. 禁止起重機超載使用。C. 禁止用吊具斜拉起升重物或拔出埋在地下的器物。D. 不得利用各機構的限位裝置作為正常極限位置的停車。限位開關只是在控制系統出現意外或司機操作疏忽時的斷電停車裝置。E. 不得利用電動機的突然反轉(打倒車)作為機構的制動,只有在發生極意外事故時,才允許使用這種方法。F. 禁止在起重機門架或小車上存放任何物件。G. 司機停車離開起重機,應放下別軌器,也可以採用其他可靠地防風固定措施。裝有地錨裝置的起重機,還應將地錨插入錨坑,否則司機不得離開起重機。2. 各機構的潤滑 起重機的使用性能和壽命,很大程度取決於經常而正確的潤滑。按不同的工作部位一般2—3個月應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並進行加油或跟換油液,對使用頻繁和環境惡劣的工作場所的起重機應酌情縮短加油周期,以確保各機構在良好的潤滑條件下工作。2.1 潤滑方式分油池潤滑(封閉減速機),加熱浸塗潤滑(鋼絲繩)和油杯式油槍潤滑(其他潤滑部位)三種。2.2潤滑部位各機構的減速器、開式齒輪、車輪軸承箱、別軌器、電動機軸承、制動器個接點及軸栓液壓推動器的液壓缸。各機構油杯式潤滑點均有紅色標記。2.3 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油A. 減速器:夏季用N100中負荷齒輪油或30好齒輪油,冬季用N78中負荷齒輪油或20號齒輪油。B. 液壓制動器的推動器:夏季用25號變壓器油,冬季用10號航空油或儀表油。C. 鋼絲繩用合成石墨鈣基潤滑脂或其他鋼絲繩潤滑脂。D. 各部位軸承、齒輪聯軸器及開式齒輪用鋰基潤滑脂,夏季用2號,冬季用1號。E. 有微量相對運動的節點和螺栓,用鈣基或鋰基潤滑脂或45號機油。2.4 注意事項A. 減速機潤滑油加入量以探油針或油標的上下限刻度為准,加油過量會出現漏油現象。B. 潤滑油脂應經常保持清潔,跟換潤滑油應嚴格進行過濾。C. 經常清洗輸油管道,以保持油路暢通無阻。D. 不同型號的潤滑及油潤滑脂不得混合使用。E. 第2、3條所列的潤滑油及潤滑脂為推薦型號規格,客戶可根據使用經驗及有關潤滑油資料選用更適合不同場合的潤滑油及潤滑脂。1. 重要零部件的使用與維護3.1 鋼絲繩A. 安裝鋼絲繩時鋼絲繩壓板或繩夾必須緊固可靠,定期檢查。B. 鋼絲繩應在良好的潤滑狀態下工作。C. 鋼絲繩的檢驗與報廢標准應嚴格按《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GB5872-86)的規定執行。使用(GB-1102-74)標準的鋼絲繩,檢驗和報廢標准應按《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85)的規定執行。D. 鋼絲繩每周最少檢查一次,並做檢查記錄。1.2 吊鉤及吊具吊鉤是重要零件,嚴禁補焊補任何缺陷,應定期檢查,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及時報廢,更換新吊鉤。A. 吊鉤表面發現裂紋(用20倍放大鏡檢查)。B. 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大15%。C. 吊鉤腔部磨損達原斷面高度尺寸的10%。D. 各類吊具的吊環磨損達原斷面尺寸的5%。E. 吊鉤柄部及其重要受力斷面的塑性變形達原斷面尺寸的2%。F. 吊鉤橫梁及吊鉤螺母發現裂紋或銹蝕、磨損達原尺寸3%時,應更換。3.3 滑輪A. 裂紋。B. 輪槽不均勻磨損達3mm。C. 輪槽壁厚磨損達原壁厚的20%。D. 因磨損使輪槽直徑底部減少量達到鋼絲繩直徑的50%。E. 其它損壞鋼絲繩的缺陷。3.4 制動器A. 制動器是起重機的重要部件。起升機構的制動器應每班檢查,運行機構的制動器最少應2-3天檢查一次。主要檢查彈簧的工作長度,制動瓦與制動輪的打開間隙和接觸面積,各部位動作的靈敏性、液壓推動器的動作。3.4.1 制動器的零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予報廢:A. 各部位零件出現裂痕。B. 彈簧出現塑性變形及彈力布足。C. 制動帶磨損達原厚度的50%。D. 軸徑或軸孔直徑磨損達原直徑的5%。3.4.2 起重機用各種類型液壓制動器的工作原理是,液壓推動器通電後,其動力杠桿通過制動器的杠桿系統壓縮主彈簧,制動器的制動瓦打開,機構的電動機開始工作。斷電後液壓推動器失去功能,制動器的之彈簧開始工作,通過制動瓦抱緊制動輪,機構准確的停止工作。3.4.3 制動器的調整制動器的調整參見制動器的有關說明書。3.4.4 液壓推動器的維護液壓推動器有單推桿和雙推桿之分。A. 液壓推動器推薦工作油環境溫度>-10℃時,用DB-25變壓器油。環境溫度≤-10℃時,用10號航空液壓油。B. 注油步驟:擰開注油螺塞,緩慢注入工作油至規定油麵,擰緊注油螺塞,將推桿上下反復拉動數次,以排除油缸中的空氣,再次注入工作油至規定油麵,擰緊注油螺塞即可。C. 工作油的更換定期檢查工作油麵,及時補充工作油,環境溫度變化後及時更換合適牌號的工作油,露天工作地液壓制動器應特別注意按季節變化及時更換新油,更換油液時應首先從制動架上拆下液壓推動器,擰開注油螺塞,倒置推動器,將原工作油排除,按注油步驟重新加入工作油。3.5 減速器3.5.1減速機應經常通過探油針或視油蓋檢查潤滑油量,及時補充人潤哈油,沒半年最少更換一次潤滑油液。3.5.2減速器應每半年打開箱體一次,檢查殼體內的零件,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予報廢:A. 各部位裂紋。B. 斷齒。C. 齒厚的磨損量達原齒厚的(起升機構高速級10%;低速級20%;運行機構高速級15%;低速級25%;開式齒30%)。D. 齒面點蝕損壞達嚙合面的30%,且深度達齒厚的10%。3.5.3 減速器的漏油維護減速器工作時內部壓力增大,所以漏油及滲油是經常出現的設備故障,其一般處理方法是:A. 加入潤滑油布應超過探油針或油標的上限刻度值。B. 減速器的通風孔應保持暢通無阻。C. 開箱檢查時,減速器靜合面上的殘余密封膠應清理干凈,在均勻地塗上新密封膠(推薦用601高分子液態密封膠),待膠液少許聚合後,在合箱並擰緊螺栓。D. 動面密封圈老化變形或磨損應及時更換。3.6 制動輪制動輪出現下列情況時,應予報廢:A. 制動輪任何部位出現裂紋。B. 制動輪直徑磨損大於6mm。C. 制動輪表面不平度大於1.5mm。(若能修復,但應滿足本條B的規定,仍繼續使用)。3.7 車輪在鋼軌上工作地車輪,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予報廢:A. 車輪任何部位出現裂紋。B. 輪緣厚度磨損達原厚度的50%。C. 各主動車輪工作直徑的不均勻磨損的相對偏差應小於公差與配合(GB1801-79)中規定的IT9級公差帶的絕對值(超差事允許修復後使用,但應滿足本條C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