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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射線裝置

發布時間:2021-03-10 23:38:41

A. 使用放射性物質必須在裝有鉛板防護牆的實驗室中進行嗎

豁免的源可以在開放的實驗室使用,不過對放射源的活度和核素都有要求
具體可以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以及GB188871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准

B. 實驗室消防有哪些注意事

一、實驗室防火安全

1.實驗室內必須存放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須放置在便於取用的明顯位置,指定專人管理,全體人員要愛護消防器材,並且按要求定期檢查更換。

2.實驗室內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氫氣、氮氣、氧氣等)必須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煙火。

3.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實驗室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嚴禁用金屬絲代替保險絲;電源開關箱內不得堆放物品。

4.電器設備和線路、插頭插座應經常檢查,保持完好狀態,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破損、老化等情況必須通知電工進行修理。電加熱器、電烤箱等設備應做到人走電斷。

5.使用電烙鐵,要放在非燃隔熱的支架上,周圍不應堆放可燃物,用後立即撥下電源插頭。

6.可燃性氣體鋼瓶與助燃氣體鋼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種鋼瓶不得靠近熱
源、明火,要有防曬措施,禁止碰撞與敲擊,保持油漆標志完好,專瓶專用。使用的可燃性氣瓶,一般應放置室外陰涼和空氣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內,
氫、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處,要與使用的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離。所有鋼瓶都必須有固定裝置固定,以防傾倒

7.實驗室內未經批准、備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以免超出用電負荷。

8.嚴禁在樓內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證消防通暢通。

二、實驗室化學葯品安全

1.各級各類實驗室所用化學葯品的必須由學校統一組織購置,任何實驗室和個人不得私自購置。購置劇毒類和易制毒類葯品需經公安部門許可,持許可證方可購置。

2.化學葯品要分類存放,相互作用的葯品不能混放,必須隔離存放。所有葯品都必須有明確的標簽,貯存室和櫃必須保持整齊清潔。有特殊性質的葯品必須按其特性要求存放。無名物、變質過期的葯品要及時清理銷毀。實驗室內不得存放劇毒類葯品。

3.危險化學葯品容器應有清晰的標識或標簽。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葯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和低窪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受陽光照射易燃燒、易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葯品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危險化學葯品的存放區域應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

4.劇毒物品必須存放在學校專門的劇毒品庫內,庫房必須符合相關安全要求,必須做到「雙人雙鎖」妥善保管。領用劇毒物品必須經學校保衛處批准,應根據使用情況領取最少數量,做到「雙人」領取,「雙人」使用,同時要做到並且做好使用登記和消耗記錄,須嚴格按管理規定,做到「雙人雙鎖」妥善保管。

5.從事危險化學葯品實驗的人員應當接受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做到熟悉所使用葯品的性質,熟練掌握相應葯品的操作方法。特別是使用易燃易爆、劇毒、致病性以及有壓力反應等危險性較大的危險化學葯品做實驗,嚴禁盲目操作,必須有相關的操作規程,並以國家和行業的相應規定為標准,嚴格執行。

6.各實驗室產生的驗廢液廢物不得隨意丟棄,隨意排入地面、地下管道以及任何水源,防止污染環境。實驗廢液廢物要採取適當措施做「無害化」處理,確實無法處理的各實驗室不得私自排放、處理,實驗室應採用專用容器分類盛裝、存放,防止滲漏、丟失造成二次污染。

7.各實驗室將收集的各類廢液、廢物統一運送至實驗室設備管理處下設的廢物回收庫,由實室室設備管理處聯系環保局指定認可的具有處理資質的部門統一處置。

三、實驗室生物安全

1.實驗室生物安全涉及人類生存環境的安全,國家對生物安全的管理高度重視,各有關實驗室也必須高度重視實驗室生物安全,必須有效監控和預防實驗室生物污染,要定期檢查和自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並處理解決。

2.實驗室應當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保證其掌握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生物安全防護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並進行考核。工作人員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未經學習培訓者,不得從事相關工作。

3.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要根據本實驗室具體情況,制定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規程,並對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的學生進行進行生物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

4.未經農業部或市農業局批准,不得擅自採集、運輸、接收保存重大動物疫病病料,不得轉讓、贈送已初步認定為重大動物疫病或者已確診為重大動物疫病的病料,不得私自將病料樣本寄往國外或者攜帶出境。

5.生物類實驗室廢棄物(包括動物殘體等)應用專用容器收集,進行高溫高壓滅菌後處理。生物實驗中的一次性手套及沾染EB致癌物質的物品應統一收集和處理,不得丟棄在普通垃圾箱內。

病源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

6.國家根據病原微生物的傳染性、感染後對個體或者群體的危害程度,將病原微生物分為四類:

第一類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非常嚴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國尚未發現或者已經宣布消滅的微生物。

第二類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嚴重疾病,比較容易直接或者間接在人與人、動物與人、動物與動物間傳播的微生物。

第三類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疾病,但一般情況下對人、動物或者環境不構成嚴重危害,傳播風險有限,實驗室感染後很少引起嚴重疾病,並且具備有效治療和預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類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況下不會引起人類或者動物疾病的微生物。

第一類、第二類病原微生物統稱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7.國家根據實驗室對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並依照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將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二級實驗室不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新建、改建、擴建應報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經有關部門評估,確定實驗室級別,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8.實驗室應當建立病源微生物實驗檔案,記錄實驗室使用病源微生物情況和安全監督情況。實驗室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檔案保存期不得少於20年。實驗室建立並保留的實驗檔案應當如實記錄與病源微生物安全相關的實驗活動和設施、設備工作狀態情況,以及實驗活動產生的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理、集中處置以及檢驗的情況。

9.從事病原微生物實驗操作的場所、設備必須與所從事的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級別相適應,以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漏。實驗室從事生物實驗活動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國家標准和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

10.在開始相關工作之前,應對所從事的病原微生物及相關操作進行危險評估,根據國家對於各種微生物操作的危險等級劃分和防護要求以及危險評估的結果,制定全面、細致的標准操作規程和程序文件,對於關鍵的危險步驟設計出可行的防護措施並對這些細節瞭然於胸。

11.實驗室所需病源微生物樣品不得隨意採集和私自購買,樣品的採集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且必須由具有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員,在具有相應的防護措施的情況方可進行,並對樣本的來源、採集過程和方法等作詳細記錄;如需購買必須報學校,由學校聯系具有相關資質的經銷商統一購買。

12.實驗室對各種病源微生物要嚴格保存、保管,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進出和儲存的記錄,建立檔案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內不得隨意保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經上級主管理部門批准充許保存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應當設專庫或者專櫃單獨儲存。

13.實驗室發生病原微生物泄漏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當立即採取控制措施,防止病原微生物進一步擴散,對有關人員進行醫學觀察或者隔離治療,封閉實驗室,並同時向學校及上級部門報告。

實驗動物生物安全管理

14.我校執行國家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制度,實驗動物的質量監控,執行國家標准;國家尚未制定標準的,執行行業標准;國家、行業均為制定標準的,執行地方標准。

15.實驗動物分為四級:一級,普通動物;二級,清潔動物;三級,無特定病原體動物;四級,無菌動物。對不同等級的實驗動物,應當按照相應的微生物控制標准進行管理。

16.使用實驗動物進行實驗時,必須向上級管理部門申請實驗動物充可證,經批准後方可進行實驗。未取得實驗動物許可證的實驗室,不得從事與實驗動物有關的活動。

17.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實驗室和個人不得隨意購買實驗動物,應當從有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的供應單位購買實驗動物,並索要合格證。

18.動物實驗環境設施要符合相應實驗動物的等級標准,使用合格的飼料、籠具、墊料等用品;涉及放射性和感染性等有特殊要求的實驗,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19.進行動物實驗應根據實驗目的,使用相應等級標準的實驗動物及飼料、用品、用具。不同品種、不同等級和互有干擾的動物實驗,不得在同一試驗間進行。

20.利用實驗動物從實驗工作的實驗室,要按照使用許可證許准許的范圍,使用合格的實驗動物,進行相應的實驗。

21.實驗動物患病死亡的,應及時查明原因,妥善處理,並記錄在案。做好實驗動物的防疫免疫工作,防止病情疫情的發生和蔓延。

22.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實驗室必須具有標准操作規程;使用的實驗動物飼料、墊料及飲水以及實驗動物的相關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准。

23.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人員應當通過專業培訓,並經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崗位證書,持證上崗。未經培訓和未取得崗位證書的,不得從事實驗動物工作。

24.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單位對工作人員應當採取預防保護和保健措施,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身體健康檢查,及時調整健康狀況不宜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人員。

25.使用實驗動物中,發生傳染病流行時應對飼養室和實驗室內外環境採取嚴格的消毒、殺蟲、滅鼠措施。同時要封鎖、隔離整個區域;解除隔離時應當經消毒、殺蟲、滅鼠處理。發生實驗動物烈性傳染病時,要立即向校實學校及上級部門報告,並視具體情況立即採取相應的措施。

26.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實驗室和個人對不使用的實驗動物屍體以及實驗過程中產生的有害廢棄物、廢水、廢氣等,應當按照相應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並符合環境保護規定。

四、實驗室防輻射安全

1.各涉源單位開展相關工作前必須向上級主管部門申領許可證和環評,通過環評和取得許可證後方可開展相關工作。

2.從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放射防護法規和規章制度,接受職業健康監護和個人劑量監測管理,並掌握放射防護知識和有關法規,經有資質單位舉辦的輻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同時放射工作人員必須持培訓合格證、個人計量檢測數據、健康體檢結果參加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定期審查。

3.輻射工作場所必須安裝防盜、防火、防泄漏設施,保證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使用安全。同位素的包裝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設備、射線裝置、輻射工作場所的入口處必須放置輻射警示標志和工作信號。

4.各涉源單位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對各實驗室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和輻射工作場所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記錄。相關實驗室應經常性檢查輻射表面污染狀況,並做好記錄。檢測記錄要妥善保存,接受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部門和上級部門的檢查監督。

5.購買放射源、同位素試劑和射線裝置時,應首先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審核並報保衛處備案同意後,向政府環境主管部門辦理「准購證」,方能委託采購部門進行采購。

6.各涉源單位要建立健全放射性同位素保管、領用和消耗的登記制度,做到帳物相符。實驗過程必須小心謹慎,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做好安全保護工作。

7.對同位素實驗等產生的放射性廢物(包括同位素包裝容器),不得作為普通垃圾擅自處理。必須向學校申報,經學校同意後,由學校請有資質的公司或單位進行統一處置。

五、大型儀器設備安全

1.每台大型儀器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每台大型儀器設備配有一本《大型精密儀器設備使用記錄》,要如實記錄使用情況。

2.要根據大型儀器設備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裝使用儀器設備的場所,做好水、電供應,並應根據儀器設備的不同情況落實防火、防潮、防熱、防凍、防塵、防震、防磁、防腐蝕、防輻射等技術措施。

3.必須制定大型儀器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大型儀器設備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操作。

4.注意儀器設備的接地、電磁輻射、網路等安全事項,避免事故發生。

六、實驗技術安全

1.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學生在進行實驗操作前,要提前接受實驗室安全教育,在進行安全教育時,要對不按操作規程操作所造成的後果進行警示。實驗室工作人員以及學生要嚴格按照儀器設備和實驗操作規程進行實驗操作。

2.對進行受壓容器、強電、駕駛、易燃、易爆、劇毒等實驗的實驗室,應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制定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細則。對從事上述實驗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操作。

3.實驗室要做好勞動保護工作,針對高溫、低溫、
輻射、病菌、雜訊、毒性、激光、粉塵、超凈等對人體有害的環境,要切實加強實驗室環境的監管和勞動保護工作。

七、實驗室網路安全

1.實驗室要重視網路、信息安全工作,實驗室網路安全具體細則參照《東北林業大學校園網路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2.對所承擔的保密科研項目或實驗技術項目的分析測試數據和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圖紙等信息、資料,必須按保密等級存放,設專人管理,嚴禁外泄。

八、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注意事項

各實驗室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鎮定,確定發生事故類型,及時撥打相應的報警電話,並立即向學校保衛處和實驗室設備管理處報告。

1.應急措施注意事項:

致電求助時應說明:①事故地點;②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聯系電話。

2.發生緊急事故時,應以下列優先次序處置:①保護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②保護公共財產;③保存學術資料。

3.重要電話號碼:

①火警電話:119;②匪警電話:110;③醫療急救:120。

C. 實驗室物理檢驗的廢棄物指的是什麼

1.物理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物理實驗指導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物理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指導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傷害。(2)每次實驗課,指導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3)學生在進行電學方面實驗時,能用安全電壓(36V)代替的盡量用安全電壓,不能替代時必須向學生說明正確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防止發生意外事故。(4)學生在進行帶電實驗時,尤其是使用220V電壓進行實驗時,一旦出現觸電、斷路、短路的情況,教師應採取正確的搶救方法和檢查程序,防止意外事故或連鎖事故的發生。(5)在進行力學等實驗時,應注意使用的導軌、配重等物品的墜落,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6)在進行光學、熱學實驗時,若使用明火(蠟燭、酒精燈)時,實驗完成後必須熄滅火源。2.物理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1)未進實驗室時,就應對本次實驗進行預習,掌握操作過程及原理,弄清所有儀器的性能。估計可能發生危險的實驗,在操作時注意防範。(2)做實驗時,實驗設備和電路按要求連接好後,經檢查無誤,方可進行實驗。使用電器時要謹防觸電,不要用濕的手、物接觸電源。(3)若發生觸電現象,首先切斷電源,採取必要的救護措施。(4)燈火加熱時要注意安全。(5)實驗完畢要細心洗手。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門窗和水電,一切無誤後方可離開實驗室。3.涉及輻射防護的實驗對於實驗室存在輻射安全的,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型放射源和非密封型放射性源)和射線裝置等。涉輻場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明顯的放射性標志,其入口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和防護標準的要求,設置安全和防護設施以及必要的防護安全聯鎖、報警裝置或者工作信號。射線裝置的生產調試和使用場所,應當具有防止誤操作、防止實驗人員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學校應當落實輻射裝置和放射源的采購、保管、使用、備案等管理措施,規范涉輻廢棄物的處置。做好安全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涉輻人員參加輻射安全與防護知識培訓及職業病體檢。涉輻實驗室管理和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當進行專項培訓。

D. 實驗室風險評估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應注意的問題包括以下內容:

1、風險評估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是責任機制建設和落實情況。

(2)是基本設施運行情況。

(3)是安全知識、操作規范培訓情況。

(4)是管理制度建立和運行情況。

(5)是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情況;對於搬遷實驗室,是否徹底清查原有的危險物品,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及時處理,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6)是應急預案建立情況。

2、評估范圍包括在京各高校所屬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和學校一般實驗室等各級、各類科研平台基地和教學實驗室,共涉及35所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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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注意事項

(1)觀察被審計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

觀察被審計單位人員正在從事的生產活動和內部控制活動,可以增加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人員如何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及實施內部控制的了解。

(2)檢查文件、記錄和內部控制手冊。

檢查被審計單位的章程,與其他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各業務流程操作指引和內部控制手冊等,了解被審計單位組織結構和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

(3)閱讀由管理層和治理層編制的報告。

閱讀被審計單位年度和中期財務報告,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高級管理層會議的會議記錄或紀要,管理層的討論和分析資料,經營計劃和戰略,對重要經營環節和外部因素的評價,被審計單位內部管理報告以及其他特殊目的報告等,了解自上一審計結束至本期審計期間被審計單位發生的重大事項。

E. 經過豁免的輻射設備有哪些法規要求及標准

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免依本法規定管制:

一放射性物質單位質量之活度濃度不超過第2欄所列者。

二放射性物質之活度不超過第3欄所列者。

三下列商品,其所含放射性物質不超過所訂之限量者:

1、鍾表:所含氚不超過十億 (1E+9) 貝克,或 (七) –一四七不超過一千萬 (1E+7) 貝克者。

2、氣體或微粒之煙霧警報器:所含鋂–二四一不超過一百萬 (1E+6)貝克者。

3、微波接收器保護管:所含氚不超過六十億 (6E+9) 貝克,或 (七)–一四七不超過一千萬 (1E+7) 貝克者。

4、航海用羅盤:所含氚不超過三百億 (3E+10)貝克者。

5、其他航海用儀器:所含氚不超過一百億 (1E+10)貝克者。

6、 逃生用指示燈:所含氚不超過三千億 (3E+11)貝克者。

7、指北針:所含氚不超過一百億 (1E+10)貝克者。

8、軍事用途之瞄準具、提把、瞄準標桿:所含氚不超過四千億 (4E+11 ) 貝克者。

四下列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在正常操作情況下,距其任何可接近之表面○.一公尺處之劑量率每小時不超過一微西弗者。

1、公稱電壓不超過三萬伏特之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

2、電子顯微鏡。

3、陰極射線管。

4、電視接收機。

五其他含放射性物質之商品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在正常操作情況下,距其任何可接近之表面○.一公尺處之劑量率每小時不超過一微西弗,且其型式經主管機關核定公告者。

第 3 條

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放射性物質為混合核種,而其個別放射性核種之含量與附表該核種豁免管制量比值之總和不超過一者,豁免其管制。

含未知核種之放射性物質,計算前項比值時,除設施經營者可提出更適合之數值外,應採用附表最後一列「其他未列之放射性核種」之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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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輻射鑒別區別與危害:

電磁輻射和電磁輻射污染區別

電磁輻射和電磁輻射污染是兩個概念,任何帶電體都有電磁輻射,當電磁輻射強度超過國家標准,就會產生負面效應,引起人體的不同病變和危害。

這部分超過標準的電磁場強度的輻射叫電磁輻射污染。

手機基站輻射對人身體影響

手機輻射與手機基站輻射的不同。

一般一部手機的電磁輻射值在0.03-0.7之間,而一個手機基站的輻射值在10微瓦。一個手機基站所產生的輻射值比一部手機的值高不出多少。

另外,電磁輻射是距離越近、受輻射時間越長,所受到的傷害越深。

而一般的居民家樓屋頂上安裝的手機基站離我們的距離為安全距離,所以這種影響是比較小的。

F. 物理實驗基本常識,及注意事項

1.物理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物理實驗指導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物理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指導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傷害。
(2)每次實驗課,指導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
(3)學生在進行電學方面實驗時,能用安全電壓(36V)代替的盡量用安全電壓,不能替代時必須向學生說明正確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4)學生在進行帶電實驗時,尤其是使用220V電壓進行實驗時,一旦出現觸電、斷路、短路的情況,教師應採取正確的搶救方法和檢查程序,防止意外事故或連鎖事故的發生。
(5)在進行力學等實驗時,應注意使用的導軌、配重等物品的墜落,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6)在進行光學、熱學實驗時,若使用明火(蠟燭、酒精燈)時,實驗完成後必須熄滅火源。
2.物理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
(1)未進實驗室時,就應對本次實驗進行預習,掌握操作過程及原理,弄清所有儀器的性能。估計可能發生危險的實驗,在操作時注意防範。
(2)做實驗時,實驗設備和電路按要求連接好後,經檢查無誤,方可進行實驗。使用電器時要謹防觸電,不要用濕的手、物接觸電源。
(3)若發生觸電現象,首先切斷電源,採取必要的救護措施。
(4)燈火加熱時要注意安全。
(5)實驗完畢要細心洗手。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門窗和水電,一切無誤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3.涉及輻射防護的實驗
對於實驗室存在輻射安全的,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型放射源和非密封型放射性源)和射線裝置等。涉輻場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明顯的放射性標志,其入口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和防護標準的要求,設置安全和防護設施以及必要的防護安全聯鎖、報警裝置或者工作信號。射線裝置的生產調試和使用場所,應當具有防止誤操作、防止實驗人員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學校應當落實輻射裝置和放射源的采購、保管、使用、備案等管理措施,規范涉輻廢棄物的處置。做好安全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涉輻人員參加輻射安全與防護知識培訓及職業病體檢。涉輻實驗室管理和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當進行專項培訓。

G. 實驗室需要有哪些安全措施

1、實驗室內必須存放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將其放置在便於取用的明顯位置,指定專人管理,並且按要求定期檢查、更換。

2、實驗室內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氫氣等)需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煙火。

3、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實驗室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嚴禁用金屬絲代替保險絲,電源開關箱內不得堆放物品。

4、電器設備和線路、插頭插座應經常檢查,保持完好狀態,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破損、老化等情況必須及時通知電工進行修理。電加熱器、電烤箱等設備應做到人走電斷。

5、可燃性氣體鋼瓶與助燃氣體鋼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種鋼瓶不得靠近熱源、明火,要有防曬措施,禁止碰撞與敲擊,保持油漆標志完好,必須有固定裝置固定,以防傾倒,專瓶專用。

6、使用的可燃性氣瓶,一般應放置室外陰涼和空氣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內,氫、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處,要與使用的火源保持一定距離。

7、實驗室內未經批准、備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以免超出用電負荷。

8、嚴禁在樓內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9、各實驗室將收集的各類廢液、廢物統一運送至實驗室設備管理處下設的廢物回收庫,由相關部門按規定處置。

(7)實驗室射線裝置擴展閱讀:

實驗室是進行實驗和試驗的場所,是科學研究的基地,對人類科技發展起著重要作用。實驗室按歸屬主要可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從屬於大學或者由大學代管的實驗室;

第二類實驗室屬於國家機構,有的甚至是屬於國際機構;

第三類實驗室直接歸屬於工業、企業部門,為工業技術的開發與研究服務。

如果按學科功能分類,實驗室一般可分為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包括實驗脊椎動物和昆蟲)、化學實驗實驗室、機械電子類實驗室三類。

H. 放射源和射線裝置1-5類的具體分類標準是什麼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根據放射源、射線裝置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潛在危害程度,從高到低將放射源分為Ⅰ類、Ⅱ類、Ⅲ類、Ⅳ類、Ⅴ類。

Ⅰ類放射源屬極危險源。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分種到1小時就可致人死亡。

Ⅱ類放射源屬高危險源。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小時至幾天可以致人死亡。

Ⅲ類放射源屬中危險源。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小時就可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接觸幾天至幾周也可致人死亡。上述三類放射源為危險放射源。

Ⅳ類放射源屬低危險源。基本不會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但對長時間、近距離接觸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復的臨時性損傷。

Ⅴ類放射源屬極低危險源。不會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

(8)實驗室射線裝置擴展閱讀:

放射源是擬用作致電離輻射源的任何量的放射性物質。

射線裝置是指能產生預定水平χ、γ電子束、中子射線等的電器設備或內含放射源的裝置(高能加速器除外)。

放射源按所釋放射線的類型可分為α 放射源、β放射源、γ放射源和中子源等;按照放射源的封裝方式可分為密封放射源(放射性物質密封在符合一定要求的包殼中)和非密封放射源(沒有包殼的放射性物質)絕大多數工、農和醫用放射源是密封放射源,例如:工農業生產中應用的料位計、探傷機等使用的都是密封源,如鈷-60、銫-137、銥-192等。某些供實驗室用的、強度較低的放射源是非密封的,例如:醫院里使用的放射性示蹤劑屬於非密封源,如碘-131、碘-125、鍀-99m等。

I. 廣州疾控中心實驗室建設標準是怎麼樣的

疾控中心實驗室建設標准,整理如下:
1、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築設計應以科學合理、安全衛生、經濟適用、環保節能為原則,同時滿足周邊環境與城鎮規劃要求。
2、除有特殊要求外,實驗用房的布局、朝向、間距應保證室內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和自然採光。
3、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築的抗震設防類別,SICOLAB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承擔研究、中試和存放劇毒的高危險傳染病病毒任務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建築或其區段,抗震設防類別應劃為特殊設防類。
二、不屬於本條第一款的縣、縣級市及以上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主要建築,抗震設防類別應劃為重點設防類。
4、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用房的結構形式宜採用框架(剪)結構或鋼結構。
5、設置實驗用房等的主要建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6、建築內部實驗區與實驗人員辦公、公共垂直通道等非實驗區域相互隔離,並滿足人流、物流要求。
7、建築物垂直布局應遵循便於廢氣的處理排放與稀釋,有利於工程管網設置,以及各類功能區相對獨立集中布置的原則進行。 實驗、業務、保障及行政等各類功能用房集中在一個樓宇的,實驗用房宜置於樓宇最上部。各類實驗用房集中在一個樓宇的,由上至下宜按照毒理(包括動物實驗)、理化、微生物依次安排。
8、實驗用房宜安裝電梯,四層及以上的設置實驗用房的建築應安裝電梯。設置電梯的至少有一部貨梯或有一部客梯兼作貨梯。有條件的宜設置獨立的污物電梯。
9、實驗用房外窗不宜採用有色玻璃。對有避光要求的實驗用房應另行採取物理屏障措施。
10、無特別要求的實驗用房,內隔牆宜採用輕質材料,並具有良好的可視性。內隔牆材料應具備牢固、保溫、防火、防潮及表面光滑平整的特性。頂棚、牆面的材料、構造應滿足不起塵、不積灰、吸附性小、耐腐蝕、防水與易清洗的要求。
地面材料應滿足耐腐蝕、耐磨損、易沖洗及防滑的要求。潔凈實驗用房,負壓生物安全實驗用房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實驗用房地面材料還應滿足整體無縫隙的要求。
涉及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等有特殊要求的實驗用房,其建築布局、維護結構應滿足相應的專業要求。
11、實驗廢水排水系統應與其他排水系統分開設置。對於含有病原微生物、放射性物質,以及毒理(動物)實驗用房的廢水,宜分別設置排水管道。 涉及酸、鹼及有機溶劑的實驗用房,水槽、排水管道應耐酸、鹼及有機溶劑腐蝕。
12、實驗廢水應進行無害化處理,水質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 8978要求。
13、易受化學物質灼傷的實驗區域內,宜設置洗眼設施和緊急沖淋裝置。當受條件限制時應在緊急疏散方向的公共區域,或交通便利、服務半徑較小的區域,設置共用洗眼設施和緊急沖淋裝置。 對於二級以上生物安全實驗用房,應按現行國家標准《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設置洗眼設施和緊急沖淋裝置。 有條件的實驗用房應設置與檢測工作范圍相應的有毒有害因素報警器等安全防護設施。
14、實驗用房環境溫、濕度應符合實驗環境需要。空調系統不得造成不同實驗用房之間空氣交換,並應滿足使用靈活、節能的要求。 具有潔凈度、溫濕度、壓力梯度要求的不同功能類別的實驗用房,應採用獨立的空氣調節系統。
15、對於集中大量釋放有害物的實驗操作點,應採取局部機械排風措施。對於分散、微量釋放有害物的實驗用房,宜採取全面機械通風措施。 同時採用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措施的,應避免全面通風對局部排風氣流產生橫向干擾。
16、SICOLAB認為: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供電應留有足夠的負荷餘量,設施應安全可靠,採用雙路供電。不具備雙路供電條件的,應設置自備電源。有特殊要求的,應配備不間斷電源。 有特殊要求的儀器設備宜設置獨立的接地系統。
17、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築應設置防雷系統。計算機網路機房、大型儀器分析室等有特殊要求的場所宜設置獨立的防雷系統。
18、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應設置完善的綜合布線、計算機網路系統,並設置樓宇自控系統。安全防範應按有關規定設置。
19、實驗用台櫃的基材應符合環保要求,面材應具備理化性能好、耐腐蝕、易清洗、防水、防火的特點,結構與配件應滿足人類功效學及操作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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