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GB/T 8196-2008 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製造一般要求
標
准
編
號:GB/T
8196-2003
簡體中文標題:機械安全
防護裝置
固定式和活動版式防護裝置設計與製造權一般要求
繁體中文標題:機械安全
防護裝置
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製造一般要求
English
Name:Safety
of
machinery—Guards—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fixed
and
movable
guards
標准介紹:
本標准規定了主要用於保護人員免受機械性危險傷害的防護裝置的設計和製造的一般要求。
本標准主要適用於本標准發布後製造的機器,要注意使用防護裝置以使非機械性危險減至最校本標準的要求適用於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不適用於防護裝置中致動聯鎖裝置的那些部件
參考下載:
http://www.anystandards.com/gbt/8/20100702/9471.html
㈡ 如何設計雞蛋保護裝置,從1.5米高落下,要保證雞蛋不破,雞蛋盡量裸露
仿照不倒翁,把雞蛋位於用竹子編制的簍筐里,將蛋內有氣室的一端朝下用膠帶固定在裝置上,關鍵是落地瞬間的緩沖,所以整個裝置的重心一定要盡量低,在裝置的下方可以利用彈簧,海綿等緩沖,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㈢ 平價一個設計設備工藝過程是否安全從幾方面考慮
化工生產具有高溫高壓、深冷負壓、易燃易爆、介質有毒、腐蝕性強、生產過程高度連續性等特點,對工藝操作控制的要求非常苛刻,為了確保裝置建成後運行安全,特擬寫《綜合利用項目系統安全方案》,從工藝的安全設計和安全控制、防火防爆等幾個方面去綜合考慮,從源頭上消除隱患,在過程中控制風險,全面實現安全生產。
第一節、工藝安全設計
安全設計就是把生產過程中潛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系統地辨識。這些不安全因素能在設計中消除的,則在設計中消除,若不能消除的,要在設計中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和事故預防措施。從設計階段對安全問題進行科學和周密的考慮,避免設計上的「先天不足」,是化工生產中的一個至關重要的環節。
一、安全設計應考慮的因素
化工安全應考慮的因素很多,可以概括為「八防」:
1、防火防爆,如配置可燃氣體報警儀、安全閥、壓力表等;
2、防中毒和窒息,如配置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氣體泄露檢測、排風連動裝置;
3、防機械傷害,如旋轉機械加防護罩;
4、防物體打擊,如在立體作業區域加裝物體墜落分隔層;
5、防高處墜落,如加裝防護欄;
6、防觸電,安裝漏電保護器;
7、防灼燙,如將管線盡可能的設計為非正面對人的位置;
8、防職業病,如通風除塵等工業衛生措施。
二、工藝安全設計包括的內容
工藝安全設計是安全設計的主體和核心,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工藝路線的安全設計;
工藝路線的安全設計,應根據不同的生產工藝,綜合考慮各種工藝危險因素進行設計,選擇先進、可靠、安全的工藝路線。
2、工藝裝置的安全設計;
(1)、工藝裝置設計的安全要求
在工藝裝置設計中,必須把生產和安全結合起來,加以妥善全面地處理,並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①、從保障整個生產系統的安全出發,全面分析原料、成品、生產過程、設備裝置等的各種危險因素,以確定安全的工藝路線,選用可靠的設備裝置,並採用有效的安全裝置和措施。
②、在生產運行過程中,能有效地控制和防止火災爆炸的發生。防火方面,根據生產中存在的可燃物、助燃物、點火源的情況,對形成的火災危險採取相應的消防措施。根據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的條件、起爆原因和傳爆條件,採取相應措施,控制和消除形成爆炸的條件,阻止爆炸破壞作用的擴大。
③、有效控制化學反應中的超溫、超壓、和爆聚等不正常情況,並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
④、對可能產生大量泄漏危險的設備系統,採取相應的檢測和安全防護措施,避免物料泄漏造成火災、爆炸和中毒。
(2)、工藝裝置內的平面布置
從防火防爆的安全形度出發,工藝裝置內布置應盡可能滿足以下要求:
①、工藝裝置內的設備、建築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間距應滿足有關標准規定。
②、工藝裝置內的設備宜布置在露天或半露天的建築物、構築物內,盡量縮小爆炸危險場所范圍,並按生產流程、地勢、風向等要求分別集中布置。
③、明火加熱設備應遠離可能泄露的可燃氣體或蒸汽的設備。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明火設備應集中布置在裝置的邊緣,並處於散發可燃氣體或蒸汽的設備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側。
④、甲、乙類生產裝置的設備、建築物、構築物應布置在裝置的邊緣;高壓及有爆炸危險的設備,通常布置在一側或放在防爆構築物內。
㈣ 企業安全設施設計自行檢查
3.0.1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表3.0.1)主要內容應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及「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和施工機具十項。該表所示得分作為對一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的評價依據。
3.0.2 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表3.0.2)是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動、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工傷事故處理和安全標志十項內容。
3.0.3 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表3.0.3)是對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現場圍擋、封閉管理、施工場地、材料堆放、現場宿舍、現場防火、治安綜合治理、施工現場標牌、生活設施、保健急救、社區服務十一項內容。
3.0.4
腳手架檢查評分表分為落地式外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1)、懸挑式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2)、門型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
3.0.4-3)、掛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4)、吊籃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5)、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檢查評分表(表
3.0.4-6)等六種腳手架的安全檢查評分表。
3.0.5 基坑支護安全檢查評分表(表3.0.5)是對施工現場基坑支護工程的安全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臨邊防護、坑壁支護、排水措施、坑邊荷載、上下通道、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變形監測和作業環境九項內容。
3.0.6 模板工程安全檢查評分表(表3.0.6)是對施工過程中模板工作的安全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支撐系統。立柱穩定、施工荷載、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模板驗收、混凝土強度、運輸道路和作業環境十項內容。
3.0.7 「三寶」 、「四口」防護檢查評分表(表3.0.7)是對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及陽台、樓板、屋面等臨邊使用及防護情況的評價。
3.0.8 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表3.0.8)是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情況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外電防護、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配電箱、開關箱、現場照明、配電線路、電器裝置、變配電裝置和用電檔案九項內容。
3.0.9
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檢查評分表(表3.0.9)是對物料提升機的設計製作、搭設和使用情況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架體製作、限位保險裝置、
架體穩定、鋼絲繩、樓層卸料平台防護、吊籃、安裝驗收、架體、傳動系統、聯絡信號、卷揚機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項內容。
3.0.10 外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 檢查評分表(表3.0.10)是對施工現場外用電梯的安全狀況及使用管理的評價。檢查的內容應包括:安全裝置、安全防護、司機、荷載、安裝與拆卸、安裝驗收、架體穩定、聯絡信號、電氣安全和避雷十項內容。
3.0.11 塔吊檢查評分表(表3.0.11)是塔式起重機使用情況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險裝置、附牆裝置與夾軌鉗、安裝與拆卸、塔吊指揮、路基與軌道、電氣安全、多塔作業和安裝驗收十項內容。
3.0.12 起重吊裝安全檢查評分表(表3.0.12)是對施工現場起重吊裝作業和起重吊裝機械的安全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機械、鋼絲繩與地錨、吊點、司機、指揮、地耐力、起重作業、高處作業、作業平台、構件堆放、警戒和操作工十二項內容。
3.0.13 施工機具檢查評分表(表3.0.13)是對施工中使用的平刨、圓盤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攪拌機、氣瓶、翻斗車、潛水泵和打樁機械十種施工機具安全狀況的評價。
1 總則
1.0.1 本標准編制的目的。
1.0.2 規定了本標準的用途和適用范圍。主管部門在考核工程項目和建築施工企業的安全情況、評選先進、企業升級、項目經理資質時,都必須依本標准為考核依據。
1.0.3 說明本標准編制時採用的方法和依據。
1.0.4 說明本標准與相關標準的關系。
2 檢查分類及評分方法
2.0.1
本標准採用系統工程學的原理,將施工現場作為一個完整的系統,利用數理統計的方法,對五年來發生的職工因工死亡的810起事故的類別、原因、發生的部位等
進行了統計分析,得到主要發生在高處墜落(佔44.8%)、觸電(佔16.6%)、物體打擊(佔12%)、機械傷害(佔7.2%)、坍塌事故(佔6%)這
五類事故占總數的86.6%。為此,根據統計分析的結果,將消除以上事故確定為整體系統的安全目標。這些事故集中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
與模板工程、「三寶」利用及「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和施工機具等十個方面。列為十七張檢查表(安全管理檢查評分
表、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落地式外腳手架檢查評分表、懸挑式腳手架檢查評分表、門型腳手架檢查評分、掛腳手架檢查評分表、吊籃腳手架檢查評分表、附著式腳
手架(整體提升腳手架或爬架)、基坑支護檢查評分表、模板工程檢查評分表、「三寶」、「四口」防護檢查評分表、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物料提升機(龍門架、
井字架)檢查評分表、外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檢查評分表、塔吊檢查評分表、起重吊裝檢查評分表、施工機具檢查評分表)。因此,把這十個部分列為本標準的
檢查評分內容,以檢查表的形式用定量的方法,為安全評價提供了直觀數字和綜合評價標准。
2.0.2
分項檢查評分表的結構形式分為兩類,一類是自成整體的系統,如腳手架、施工用電等,列出的各檢查項目間有內在的聯系。按其結構重要程度的大小,對其系統的
安全檢查情況起到制約的作用,在這類檢查評分表中,影響安全的關鍵項目列為保證項目,其他的項目列為一般檢查項目。另一類是各檢查項目之間無相互聯系的邏
輯關系,因此,沒有列出保證項目,如「三寶」、「四口」防護和施工機具。
2.0.3、2.0.4、2.0.5 是說明分項檢查評分表中的評分
2.0.6 在分項檢查評分表中,列在保證項目中的項目對系統的安全情況,起著關鍵的作用,為了突出這些項目的地位,而制定了保證項目的評分原則。
2.0.7
匯總表也採用百分制。各分項內容在匯總表中所佔分值,依據對因工傷亡事故類型的統計分析結果而確定。且考慮了計算簡便,將除文明施工分表(20分)起重吊
裝分表(5分)施工機具分表(5分)外,其它各分表分值都確定為10分。由於起重吊裝只是施工中的一個工序過程,在組織檢查中遇到機會較少;施工機具近些
年有較大改觀,防護裝置日趨完善,所以各確定為5分;而文明施工是獨立的一個方面,也是施工現場整體面貌的體現和樹立建築業現象綜合反映,所以確定為20
分。
2.0.8
分項檢查表共有十六張,歸納為十項內容,每次在工地檢查使用時,不一定都能遇到,如有的工地無塔吊等,在匯總表中就要進行換算,計算出這個工地的總得分。
在無保證項目的分項檢查表中,遇有缺項時如表3.0.13中,無平刨等機具時,也要利用這個公式算出分項表的得分。
2.0.9 在組織檢查時,遇到意見不統一的情況,為了突出安全專職人員的作用,採用加權評分的方法。
2.0.10
根據檢查評分匯總表實得分數,確定了整體系統(即一個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的等級,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等三個等級。等級劃分的原則是:優良的標准為在
施工現場內無重大事故的隱患,各項工作達到行業平均先進水平。合格的標准為達到施工現場保證安全的基本要求。對於有一分項檢查表不得分的,匯總表總得分為
75分以上的,也定為合格,是考慮有一項工作存在隱患,其他工作都比較好。本著幫助和督促企業做好安全工作的精神,也定為合格。不合格的標准為施工現場隱
患多,出現重大傷亡事故的幾率比較大。如匯總表得分不足70分,就說明施工現場重大事故隱患較多,隨時可能導致傷亡事故的發生,因此定為不合格。考慮到起
重吊裝與施工機具檢查評分值僅為5分,因此確定為這兩項檢查表未得分,匯總表得分值必須在80分以上時為合格。
3 檢查評分表
3.0.1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是對十個分項檢查結果的匯總,利用匯總表得分,來確定總體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各分項檢查表具體的得分分值在2.0.7中說明。
3.0.2
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是考核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的,在事故類別分析中沒有分析安全管理工作,但管理不善是造成傷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我們分析的事故中有
89%都不是因技術解決不了造成的,都是因違章所致。其中由於沒有安全技術措施、缺乏安全技術知識、不作安全技術交底、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違章指揮、
違章作業造成的。因此,把管理工作中的關鍵部分列為保證項目,保證項目能夠做好,整體的安全工作也就有保證了。一般在較大的工地應該設安全人員,主要任務
是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施工現場應實行目標管理,制定總的安全目標(如傷亡事故控制目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年、月都要制定達標計劃,
進行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考核到人。表中專業性較強的項目要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主要指: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起重吊裝
作業、塔吊、物料提升機及其它垂直運輸設備。專職安全員應按建設部的規定,每年集中培訓40學時,經考試合格才能上崗。施工管理人員按建設部規定每年也要
進行安全培訓。
3.0.3
文明工地檢查評分表。按照167號國際勞工公約《施工安全與衛生公約》的要求,施工現場不但應該做到安全生產不發生事故,同時還應做到文明施工,整齊有
序,把過去建築施工以「臟、亂、差」為主要特徵的工地,改變為城市文明的「窗口」。針對我們建築工地存在的管理問題,諸如工地不圍檔、現場布局不執行總平
面布置、垃圾亂堆亂倒、污水橫流、施工人員住宿在正在施工的建築物內,既混亂又不安全以及高層建築施工中的消防問題等,為此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中將現場圍
擋、封閉管理,施工場地,材料堆放、現場住宿、現場防火、列為保證項目作為檢查重點。對必要的生活衛生設施如食堂、廁所、飲水、保健急救和施工現場標牌,
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圖等五牌一圖治安綜合治理、社區服務等項也是施工現場做到文
明工地的重要工作,列為檢查表的一般項目。表中凡是「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條款均以國家及當地衛生部門頒發的有關規定、標准為依據。高層建築是指30m以上
的建築物,要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立管,設加壓泵,每層留有消防水源介面。
3.0.4
腳手架是建築施工的主要設施,從腳手架上墜落的事故占高處墜落事故的5%,腳手架上的事故如能得到控制,則高處墜落事故可以大量下降。按照安全系統工程學
的原理,將近年來發生的事故用事故樹的方法進行分析,得到的主要方面有兩種,一種是腳手架倒塌,一種是腳手架上缺少防護設施。從這兩方面考慮,找到引起倒
塌和缺少防護的基本原因。因而確定了檢查項目,按每項在總體結構中的重要程序及由它的缺陷而引起的傷亡事故的幾率,確定了它的分值。由於建築類型比較復
雜,不同的施工條件及施工工藝,所採用的腳手架形式也不同,應按其腳手架形式選用檢查評分表。遇有鋼木混用或鋼竹混用者都應視為不得分。腳手架的荷載:結
構架3000N/m2,裝修架2000N/m2,工具式腳手架1000N/m2。斜道的坡度為1:3,每30cm設一防滑條、臨邊要做防護等。
1.
落地式腳手架檢查評分表。主要指從地面塔起的木、鋼腳手架,包括各種高度的腳手架、應該按照搭設技術規范進行檢驗。一般搭設高度在25m以下應有搭設方
案,繪制架體與建築物拉結作法詳圖;搭設高度超過25m時,不允許使用木腳手架。使用鋼管腳手架應採用雙立桿及縮小間距等加強措施,並繪制搭設圖紙及說明
腳手架基礎作法;搭設高度超過50m時,應有設計計算書及卸荷方法詳圖並說明腳手架基礎施工方法。
由於竹材滿足不了四年生長期的材質要求,因此竹腳手架從安全形度考慮應該逐步淘汰,如若使用竹腳手架應進行特殊計算。
2.
懸挑式腳手架檢查評分表包括從地面、樓板或牆體上用立桿斜挑的腳手架,提供一個層高的使用高度的外挑式腳手架和高層建築施工分段塔設的懸挑腳手架。外挑式
腳手架應有搭設方案,標明立桿與建築結構的連接方法,不能將外挑立桿與建築結構以外的不穩定的物體連接。外挑立桿除必須滿足間距要求外,還應按規定設置大
橫桿以增加立桿的剛度。高層建築施工分段搭設的懸挑腳手架必須有設計計算書,設計計算書要經上級審批。懸挑梁或懸挑架應為型鋼或定型桁架,安裝時必須按設
計要求進行。腳手架必須按設計規定與建築結構進行拉結。
3.
門型腳手架檢查評分表主要指定型的門型框架為基本構件的腳手架,由門型櫃架、水平梁(腳手板)及剪刀撐組合成基本單元。腳手架之間除按規定設置連接件外,
還應用大橫桿和剪刀撐加強整片腳手架的穩定性。腳手架應有搭設方案,一般搭設高度為45m以下,搭設時要及時裝設連牆桿與建築結構拉牢防止架體變形。嚴格
控制首層門型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門架立桿在兩個方面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內,頂部水平偏差在5mm以內,上下門架立桿對中偏差不大於3mm。
4.
掛腳手架檢查評分表主要指懸掛在建築結構預埋件上的鋼架,並在兩片鋼架之間鋪設腳手板的腳手架。此種腳手架的跨度不能大於2m,使用中除去對埋件的設計制
作與埋設應確保牢固外,還應對鋼架進行認真檢查和荷載試驗。由於腳手板的跨度較大,所以特別注意腳手板的選材、固定和嚴格控制施工荷載。
5.
吊籃腳手架檢查表。吊籃腳手架是將預制組裝的腳手架懸掛在挑樑上,挑梁與建築結構固定,腳手架的升降用手(電)動葫蘆和鋼絲繩來帶動。施工方案中必須有吊
籃和挑梁的設計及挑梁的固定方法。吊籃在使用前應做荷載試驗,使用中必須有2根直徑為12.5mm的鋼絲繩做保險繩,葫蘆必須有保險卡,在吊籃提升(或下
降前)必須先把保險繩固定好,待提升(或下降)到一定距離(小於1m),再重新固定好保險繩,然後再繼續提升(或下降),反復進行,一直到需要的高度。嚴
禁在保險繩不起作用的情況下就提升(或下降)。
6.
附著式腳手架,是將腳手架架體附著於建築結構上,並能自行升降,可單跨升降,多跨升降,也可整體升降,因此,也稱整體提升腳手架或爬架,因其使用方便、經
濟,自1993年以來,在全國各地普遍使用。但由於在架體構造、附著支撐、升降方式和使用管理中均存在著一些問題和隱患,因此,使用中墜落傷人事故不斷發
生。為推進腳手架技術進步,完善這類腳手架的使用和管理。自1993年以來,建設部利用兩年多的時間,在全國進行了調研,召開各方面的專家研討會,多次在
全國范圍內徵求意見,確定了這類腳手架的構造、設計和管理等規定。為了強化對這項工作的管理,表裡提出了由建設部組織鑒定等要求,這主要是指由廠家生產並
在各地使用的產品,要由建設部建築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鑒定,並發放使用證,其他的可由建設部認可的單位鑒定或派人參加鑒定。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是由落地式的雙
排立桿外腳手架發展而來的,它應具備三個條件:一是架體應是鋼性較強的整體,因此,要求有定期的主框架和相鄰兩主框架中間的架體的定型的支撐框架,支撐框
架還必須以主框架做為支座;二是架體上的荷載應通過主框架均勻、合理地傳遞到建築結構上去,也就是說架體要在結構上生根;三是升降時不墜落、不傾斜。因
此,本著這個要求,列出了保證項目。主框架可固定在導軌上,導軌再與每一樓層固定。
3.0.5
基坑支護及模板工程。近年來建築施工傷亡事故中坍塌事故比例增大,主要原因是:開挖基坑、基槽時未按土質情況設置安全邊坡和做好固壁支撐;樓板拆模後,混
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在樓板上堆物過多,使樓板超過允許荷載;現澆混凝土模板支撐,沒有經過設計計算,支撐系統強度不足,在澆注混凝土過程中,造成整體失
穩坍塌等。坍塌事故已列入建設部多發性事故專項治理的主要內容,要求各施工現場必須認真做好。基坑支護及模板工程在總表中作為一個項目考核,在檢查評分時
如二者同時出現,則該項目得分為各自實得分數的算術平均值。
基坑支護安全檢查評分表主要檢查施工現場的基坑、基槽施工,在施工前必須進行勘
察,摸清地下情況,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質情況和深度設置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撐,對於較深的溝坑,必須進行專項設計和支護。對於邊坡和支護應隨時檢查,發現
問題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按照規定坑槽周邊、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機械,確保邊坡的穩定,如施工機械確需在坑、槽邊作業時,應對機械作業范圍內的地面採取
加固措施。
3.0.6
模板工程安全檢查評分表。針對模板施工管理的主要問題列入檢查項目。要求模板施工前,要進行模板支撐設計、編制施工方案,並經上一級技術部門批准。設計不
僅有計算書而且還要有細部構造的大樣圖,對材料規格尺寸、接頭方法、間距及剪刀撐設置等均應詳細註明。方案應包括模板的製作、安裝及拆除等施工程序、方法
及安全措施。模板工程安裝完畢,必須由技術負責人按照設計要求檢查驗收後,才能澆築混凝土。模板支撐的拆除,必須確認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要求時經申報批准
後才能進行。模板堆放高度一般不超過2m。大模板存放必須有穩固措施。
3.0.7
「三寶」及「四口」防護檢查評分表,三寶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使用;四口主要指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各種洞口的防
護,兩者之間無有機的聯系,但這兩部分引起的傷亡事故卻是相互交叉,既有高處墜落又有物體打擊,因此,將這兩部分放在一張表內,但不設保證項目。其中,由
於「三寶」利用不好發生事故較為普遍。為突出重點。將其分值定為55分。在發生的物體打擊的事故分析中,由於不戴安全帽的受傷者占事故總數的90%,而不
戴安全帽都是由於怕麻煩圖省事造成的。無論工地有多少人,只要一人不戴安全帽,就存在被打擊造成傷亡的隱患,同樣,有一人不戴安全帶的,就存在高處墜落傷
亡一人的危險,因此,在評分中突出了這個重點。這次在修訂中取消了平網在建築的外圍的使用,改為立網全封閉,立網應該使用密目式安全網,其標准:1.每
10cm×10cm=100cm2的面積上,有2000個以上網目;2.做耐貫穿試驗(將網與地面成30°夾角,在其中心上方3m處,用5kg重的鋼管
(管徑48~51mm)垂直自由落下)不穿透。這次標準的修訂提高了對「四口」防護的要求,經過多年的實踐各地已有許多好的辦法,考慮了各地施工條件沒有
對防護方法和設施做統一要求,但必須做到定型化、工具化,並按照施工方案進行驗收。臨邊及洞口防護的具體做法應該符合《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的
有關規定。
3.0.8
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是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檢查標准,臨時用電也是一個獨立的子系統,各部位有相互聯系和制約的關系,但從事故樹的分析來看,發生傷亡事故的
原因不完全是相互制約的,而是哪裡有隱患,哪裡就存在著觸電的危險,根據發生傷亡事故的原因分析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確定了檢查項
目。其中由於施工碰觸電力線路造成的傷亡事故佔30%;由於工地隨意拖拉電線造成觸電事故的佔16%;現場照明不使用安全電壓造成事故的佔15%,以上三
類事故占觸電事故的61%。為消除觸電事故隱患,《規范》規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必須採用TN—S系統,設置專用的保護零線,要求使用五芯電纜配電系
統採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同時規定開關箱(末級)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30mA或15mA,0.1S)實行「一機一閘」每台設備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的
規定,從而提高了臨時用電的本質安全。由於現場住宿工棚高度較低,所以照明一般應使用安全電壓供電。為此,安全檢查評分表把以上內容列為保證項目。另外
《規范》還規定凡用電設備在5台以上或總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工地,都要單獨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用來指導臨時用電工程的設施布局每路敷設以及所采
用的安全措施,並作為工地臨時用電檔案的主要資料之一。
3.0.9
施工現場一般使用的提升機有兩種:一種是專為解決物料的垂直運輸的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另一種是外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型式較
多,絕大多數不是定型產品,尤其是低架提升機,多為企業自己製作,存在設計不合理,管理責任不明確問題,所以發生事故較多。物料提升機和外用電梯在總表中
作為一個項目考核,在檢查評分時如二者同時出現,則該項目得分為各處牽頭得分數的算術平均值。
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檢查評分表是依據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編寫的,主要是指經過專門設計後,用型鋼製作成標准節或標准件,運到施工現場進行組裝的升降機,施工現場要杜絕采
用腳手架鋼管和扣件,臨時組裝成井字架替代的提升機。物料提升機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自己生產自己使用,設計不合理,產品沒有主管部門認定;二是安全
裝置不能滿足規范規定,流於形式;三是纜風繩或與建築物連接不符合要求,使用中架體晃動大、失穩;四是提升機安裝後,不經驗收,給使用帶來隱患。存在以上
問題的根本原因是產品沒有定型,企業自己製作不經設計或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工藝落後,沒有檢測手段。運到施工現場沒有作為專用設備納入設備部門管理,
形成只使用,無管理,檢查驗收流於形式。因此物料提升機檢查評分表中將架體製作,限位保險裝置,架體穩定,提升鋼絲繩,樓層卸料平台防護、吊籃及安裝驗收
都列為保證項目作為檢查重點。這次檢查標准針對斷繩保護存在不安全不可靠問題,改為吊盤不能只用斷繩保護裝置,必須使用安全停靠裝置。
3.0.10
外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檢查評分表。外用電梯一般附著在建築物外側,所以也稱外用電梯。多以齒條傳動,架體與建築結構附著保證架體的穩定,載重量一般為
1000kg,可以乘載施工人員或物料上下,是由專用廠家生產的定型產品。人貨兩用電梯也是施工現場的大型設備並有一定的危險性,尤其梯籠上下運行中常常
載人,如果發生事故將會造成事故損失,所以必須在每班使用前按規定檢查制動、各限位裝置、梯籠門和圍護門等處的電器聯鎖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司機經過專門培
訓,不準超載使用。不裝配重時不準載人。為保證安裝拆卸過程中的安全,必須先制定方案,作業隊伍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安裝後經主管部門驗收。架體與
建築物的附著,必須在施工過程中按說明書要求預先設計連接方式和垂直間距,並在施工方案中確定各層卸料口的防護門製作與管理問題。
3.0.11
塔吊檢查評分表包括了各種類型的塔吊,在使用中常常因安全限位裝置(四限位、兩保險)不齊全或不可靠造成事故。「四限位」主要指力矩、超高、變幅、行走限
位裝置,「兩保險」主要指吊鉤保險和捲筒保險裝置,這是一般的塔吊應該具有的安全裝置,還有一些塔吊在說明書中有其他的安全裝置要求時,應該按照其說明書
規定進行檢查。夾軌鉗是軌道運行式塔吊的安全裝置,在下班、吃飯及較長時間的臨時停車時,必須將四個軌鉗同時卡緊,防止大風突然來臨造成事故。高塔的附牆
裝置必須按說明書要求,不能隨意變動或中途拆除。塔吊在安裝拆除中也發生過多起傾翻事故,主要是沒有預先制定作業方案和施工隊伍沒有經過專業培訓,沒有安
裝拆除的資質,沒按說明書要求作業造成的。
3.0.12
起重吊裝安全檢查評分表。主要指建築施工中的結構安裝和設備安裝工程,起重吊裝是專業性較強且危險性較大的工作,一些事故的發生其主要原因是:一、沒有直
對作業條件和工程情況編製作業方案,或方案過於簡單不能具體指導施工;二、對選用的起重機械或起重扒桿沒有進行檢查和試吊,使用中不能滿足要求;三、鋼絲
繩選用不當或地錨埋設不合設計要求;四、司機、指揮、起重工未經培訓,不懂專業知識;五、高處作業無防護措施造成的。為此,起重吊裝檢查評分表中,將制定
施工方案,起重機起重扒桿、鋼絲繩、地錨、構件吊點以及司機,指揮列為保證項目作為檢查重點。
3.0.13
施工機具檢查評分表。表3.0.13中列出了施工常用的和發生傷亡事故較多的十種機具,這些機具設備雖然與大型設備相比較其危險性較小,但由於它數量多,
使用廣泛,所以發生事故的幾率大,又因其設備較小,所以往往在管理上被忽視。在進行安全檢查時,要求也與大型設備一樣,進入施工現場的,必須是經過建築安
全監督管理部門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時,發給准用證或有驗收手續方能使用,不能把不合格的機具運進現場使用。施工機具都必須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
規范》的要求,除做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平刨、電鋸、電鑽等多用聯合機械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
㈤ 入侵檢測與防禦系統的設計方案有哪些
網路系統安全 網路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體系通常是在安全策略指導下合理內配置和部署:容網路隔離與訪問控制、入侵檢測與響應、漏洞掃描、防病毒、數據加密、身份認證、安全監控與審計等技術設備,並且在各個設備或系統之間
㈥ 施工升降進行墜落試驗是檢驗什麼
第一、防墜安全器是施工升降機上重要的一個部件,要依靠它來消除吊籠墜落事故的發生,保證乘員的生命安全。因此防墜安全器出廠試驗非常嚴格的,出廠前由法定的檢驗單位對它進行轉矩的測量,臨界轉速時測量,彈簧壓縮量的測量,每台都附有測試報告,組裝到施工升降機上後進行額定載荷下的墜落試驗,而工地上使用中的升降機都必須每三個月就要進行一次墜落試驗。對出廠兩年的防墜安全器(防墜安全器上出廠日期),還必須送到法定的檢驗單位進行檢測試驗,以後每年檢測一次。到目前為止很少有人送檢,有些工地甚至連每三個月檢測一次墜落試驗都不做,都認為自己的防墜安全器沒有問題,可是一旦出了事故就後悔莫及。為什麼不按制度定期試驗和送檢呢?使用單位盲目認為不壞就算好。實際上防墜安全器好壞只能通過試驗和送檢才能判斷好壞,日常運行中是無法確定其是否好壞的,對那些超期服役的防墜安全器,建議還是早些送檢和定期試驗為好,只有做到心中有數,才能將惡性事故防患於未然。第二、升降機的安全開關都是根據安全需要設計的,有圍欄門限位、吊籠門限位、頂門限位、極限位開關、上下限位開關、對重防斷繩保護開關等。一些工地上為了省事將一些限位開關人為取消和短接或損壞後不及時修復,就等於取消了這幾道安全防線,種下了事故隱患。例:吊籠要裝載長東西,吊籠內放不下需伸出吊籠外,而人為取消門限位或頂門限位,在上述安全設施不完善或不完好的情況下,照樣載人載物,這種違章作業是拿人生命開玩笑的,為了避免事故隱患的發生,希望使用單位領導加強管理,嚴格要求升降機維護和操作人員定期檢查各種安全開關的安全可靠性,杜絕事故的發生。第三、工地上的施工,作業環境條件惡劣,水泥、砂漿、塵土不可能消除干凈,齒輪與齒條的相互研磨,齒都磨尖了仍然還在使用,應當引起重視。眾所周知,齒形應如同一個懸臂梁,當磨損到一定尺寸時,必須更換齒輪(或齒條)。磨損到什麼程度就要停止使用更換新的呢?可以採用25-50mm公法線千分尺進行測量,當齒輪的公法線長度由37.1mm磨損到小於35.1mm尺寸時(2個齒)就必須要更換新齒輪。當齒條磨損後,由齒厚卡尺測量,弦高為8mm時齒厚從12.56mm磨損到小於10.6mm時,齒條一定要更換了,然而工地上很多「老掉牙」的齒輪、齒條的升降機仍然在超期服役使用,為了安全起見,必須更換新配件。第四、工地上的升降機頻繁作業,利用率高,但不得不考慮電機的間斷工作制問題,也就是常說的暫載率的問題(有時叫負載持續率)它的定義是FC=工作周期時間/負載時間×100%,其中工作周期時間為負載時間和停機時間。有的工地上升降機是租賃公司租來的,總想充分利用,而電機的的暫載率(FC=40%或25%)就完全不顧,電機怎麼不發熱呢?有的甚至於冒出焦糊味還在使用,這是很不正常的操作使用。如果傳動系統潤滑不良或運行阻力過大,超載使用,或作頻繁的啟動,那就更是小馬拉大車了。因此工地上的每個司機都必須明白暫載率的概念,按科學規律事,這種電機本身就是按間斷作業設計的。第五、施工升降機上的緩沖器的施工升降機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第一,它必須設置,第二,它必須有一定的強度,能承受升降機額定載荷的沖擊,且起到緩沖的作用。而現在很多工地,有的雖有設置,但不足以起到緩沖的作用,有地工地上就完全沒有緩沖器,這是極端錯誤的,希望使用單位注意進行檢查,不要輕視這最後一道防線。第六、施工升降機各停靠層應設置停靠安全防護門。很明顯如果不按要求設置,在高處等候的施工人員很容易發生意外墜落事故。在設置停靠安全防護門時,應保證安全防護門的高度不小於1.8m,且層門應有聯鎖裝置,在吊籠未到停層位置,防護門無法打開,保證作業人員安全。而目前工地上普遍存在著等候施工電梯的人員隨時可以打開安全防護門,這是十分危險的,應引起重視。第七、根據GB10055之規定「基礎圍欄應裝有機械聯鎖或電氣聯鎖,機構聯鎖應使吊籠只能位於底部所規定的位置時,基礎圍欄門才能開啟,電氣聯鎖應使防護圍欄開啟後吊籠停車且不能起動」。有相當多施工升降機,在吊籠接近圍欄門時,吊籠底部壓住一根橫梁向下運行,通過換向滑輪鋼絲繩帶動圍欄門向上開啟,這是不允許的,很容易給圍欄外附近的人造成傷害。第八、各部位的鋼絲繩繩頭應採用可靠連接方式,如澆注編織、鍛造並採用楔形堅固件,如採用U型繩卡不得少於3個,繩卡數量和繩卡間距與鋼絲繩直徑有關,繩卡的間距不小於鋼絲繩直徑的6倍,繩頭距最後一個繩卡的長度不小於140mm,並須用細鋼絲捆紮,繩卡的滑輪放在鋼絲繩工作時受力一側,U型螺栓扣在鋼絲繩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錯設置繩卡,鋼絲繩受力前固定繩卡,受力後要再緊固。但很多工地由於安全意識淡薄,採用繩卡固定時,繩卡數量、卡距、繩間設置、尾端長度等隨心所欲,不按標准,致使本來只有80%-85%固接強度的接頭打折扣,留下安全隱患。第九、吊籠頂部控制盒。GB10055之規定「吊籠頂部應設有檢修或拆裝時使用的控制盒,並具有在多種速度的情況下只允許以不高於0.65m/s的速度運行。在使用吊籠頂部控制盒時,其它操作裝置均起不到作用。此時吊籠的安全裝置仍起保護作用。吊籠頂部控制應採用恆定壓力按鈕或雙穩態開關進行操作,吊籠頂部應安裝非自行復位急停開關,任何時候均可切斷電路,停止吊籠的動作」。這一條主要針對SC型施工升降機,很少企業的產品能同時滿足該條的五項規定:包括一些有名的設計單位設計的產品。不滿足這五項規定,有什麼壞處呢?有可能由於安裝、維護人員的誤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希望有關使用單位對施工升降機進行對照檢查,尤其是老產品,如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應積極採取措施進行改造。第十、過壓、欠壓、錯斷相保護裝置是在當出現電壓降、過電壓、電氣線路出現錯相和斷相故障時,保護裝置動作,施工升降機停止運行。有些工地上施工升降機維修人員,不及時排除引起過欠壓錯斷相保護裝置動作的故障,而是把保護裝置取消或短接,使其不起作用,給設備留下事故隱患,有一些早期產品根本沒有該保護裝置,建議應予以配備。施工升降機應在過欠壓、錯斷相保護裝置可靠有效的情況下方可載人運物。起初,升降機停在地面上。這時物理學家觀察到升降機中的一切物體都受到一個向下的加速度g(即都具有重量),這是地球的引力場的特點。然後,將此升降機移到遠離地球的無引力場的太空中去。先假定升降機是靜止的。或在作勻速運動,因而升降機中是一個無引力場的慣性系。升降機中的物理學家將感到自己處於失重狀態中。向在宇宙飛船中一樣。
㈦ 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製造一般要求GB8196-2008 誰知道在那裡下載 ,請指教!謝謝
http://wenku..com/view/11aa450f581b6bd97f19ea42.html,這個網址有,或者去標准分享回網都可答以。
㈧ 建築施工物體打擊事故分析與安全控制措施設計,畢業論文,有沒有前輩幫忙列個大綱啊,第幾章該怎麼寫
施工事故的特點是由施工特點決定的。<(1)「1」建設的特點。產品固定,人員流程建設是產品的最大特色是固定的,人員流動。任何建築物、構築物等地址一旦選定,就會在地面被破壞時固定,但生產人員將圍繞其開展生產活動。施工量大,生產周期長,有的幾個月或一年,有的需要35年或更長。這就造成了有限的空間,大量的運營商,建築設備,建築材料等業務,這是不同於其他行業,人員,產品流的生產特點是非常不同的。施工人員的流動性,不僅體現在一個項目中,當一個工廠、一個建築完工後,施工隊將被轉移到一個新的地點新建一座廠房或住宅。這些新項目可能是在同一塊,或在不同的街區,甚至在另一個城市,施工隊將在附近,城市或區域流動。改革開放以來,就業制度的改革,從農民工的施工人員絕大多數施工隊伍,他們不僅要與工程的流程,也可根據季節(收獲、鬆弛)流,帶來很大難度的安全管理。2、開高、手動操作、重體力勞動為絕大多數露天施工施工,從基礎建築、主體結構、屋面工程到室外裝修,室外作業占整個工程的70%。從低到高的建築,每層住宅2.9m計算,兩層為5.8m,它一般是七層以上的住宅,與施工人員十層幾十層必須在十米、幾十米甚至一百多米高的露天作業,工作條件差。
對中國的建築業有了很大的發展,但由於大多數工作都沒有改變,如抹灰工、瓦工、混凝土工、架子工仍然主要是手工。繁重的勞動、體力勞動、惡劣的工作環境,如光、雨、風、雷等,經營者不引起注意或因感情煩躁,非法經營的現象十分普遍。 3 >。建築的變化,規則的差異;安全系數與進步的改變每個建築因不同目的和不同結構的
圖像的變化,不同的施工方法,安全系數是不一樣的;即使同一類型的建築,由於技術和施工方法,安全系數也不同;即使在一樓,從基礎、主體到裝修,每個過程都是不同的,不安全的因素是不同的;即使是同一過程中,由於工藝和不同的施工方法,安全系數是不一樣的。因此,建設大的變化,窮人的規則。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隨著工程項目形象的變化而變化,每個月、每一天,甚至每一個小時都在變化,給安全帶來很大的困難。從以上特點可以看出,在施工現場必須伴隨著工程進度的形象發展,及時調整和補充保護設施,以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2)和易發事故的類別
從建築施工過程和施工的特點可以看出,與子項目建設主要的基礎頂板操作人員的施工現場,從地面到地下,再回到地面,然後對天空。經常在開放,高,跨操作環境。建築傷亡主要有4種類型,如墜落、物體撞擊、觸電和機械損傷。這4類傷亡已高達多年,被稱為「四大傷害」。隨著建築物的高度從高層到高層,從一樓到地下兩層地下室,地下三層,土方坍塌事故的增加,特別是在城市拆遷項目的增多,因此,在四的基礎上對受傷的倒塌事故,根據2004全國建築施工事故落在分析建築業占總亡人數的53.10%,坍塌物體打擊佔14.43%,佔10.57%,佔9.82%,機械傷害、觸電事故佔7.18%,五以上佔95%。建設也成為五
㈨ 防脫繩保護裝置設計製造及使用要求
爭議1、先保護後捕繩
防脫繩保護裝置必須做到先保護後捕繩,保護開關的安裝位置應貼近回托繩輪且在答捕繩器之前(按乘人前進方向),當掉繩時,鋼絲繩應先碰觸檢測開關,在觸發保護停車後再掉落至捕繩器上。
2、捕繩器與掉繩檢測開關拉開間距
一般從檢測開關動作到保護停車會有0.2s~0.5s的滯後,所以捕繩器與掉繩檢測開關的間距宜在400~500mm。
3、採用活動式捕繩器
防脫繩保護裝置的捕繩器不宜採用固定式,應採用活動式,同時捕繩器擋板的高度以2/3的鋼絲繩直徑為宜。這樣能保證掉繩發生時,抱索器能沒有阻礙的順利經過捕繩器。
4、前後同時導向
防脫繩保護裝置應增加前後導向裝置,以防止吊椅因擺動而與掉繩檢測開關或捕繩器產生干涉,引發安全事故。導向裝置宜低於捕繩器的捕繩面,防止鋼絲繩掉落在導向裝置上運行,引起抱索器與導向裝置產生卡阻,從而導致鋼絲繩脫出捕繩器。
5、調整跑偏角度和行程
防脫繩保護裝置安裝後,需調跑偏開關觸桿的角度和動作行程,保證開關動作靈敏可靠,同時抱索器正常運行時,不能與感測器發生干涉。鋼絲繩脫離托輪掉落到捕繩器前應保證系統先停車。
㈩ 安全防護裝置設計的原則有哪些
通用設計要求
4.1 結構設計要求
4.1.1 機床的外形布局應確保具有足夠的穩定性。使用機床時,不應存在意外翻倒、跌落或移動的危險。由於機床的原因不能確保足夠穩定時,應採取固定措施。
4.1.2 應通過將維護、潤滑和調整點設置在危險區外面,最大程度地減少進入危險區的需要。
4.1.3 除某些必須位於危險區的,如急停裝置或示教盒等,手動控制裝置應配置於危險區區域之外。
4.1.4 可接觸的外露部分不應有可能導致人員傷害的銳邊、尖角和開口。不可消除的,低於1.8米的設備尖銳易磕碰部分要加軟防護。
4.1.5 易墜落的部件要有防墜落保護裝置。
4.1.6 作業環境導致容易滑倒的作業地點,地面或腳踏板應採取防滑倒措施。
4.1.7 腳踏操作件應採取防護措施,以防止誤操作。
4.1.8 機床的限位裝置應盡量安裝到無振動、不受影響的合適位置上,動作應可靠。
4.1.9 出現危害將造成不可承受影響的結構,應考慮設計雙重保護。
4.1.10 運動中有可能松脫的零件、部件應設置防松裝置。
4.2 控制設計要求
4.2.1 自動生產線、輸送線等安全隱患不容易監控的設備,應採用安全繼電器、安全PLC等專用安全器件進行安全防護設計。
4.2.2 除主電櫃上主電源以外的區域電源必須使用鑰匙電源開關鎖,且帶有掛牌後防止送電的連鎖機構。
4.2.3 被保護裝置觸發功能引起停機後,機器的工作循環應該只有通過主控制櫃啟動方能再啟動,而不應在危險消失後自動啟動或在危險源附近就地啟動。
4.2.4 所有具有相反動作不允許同時執行的,應具備互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同時發生動作。
4.2.5 不同的結構動作一旦同時發生,將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的,應具備互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同時發生。
4.2.6 不同的結構動作必須遵循固定順序,一旦紊亂將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的,應具備連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紊亂發生。
4.2.7 所有涉及安全的連鎖、互鎖控制點,應保留硬體觸點連鎖、互鎖控制,而不應只使用軟體實現。
4.2.8 出現過載、欠電壓、欠電流、過壓力、欠壓力、過流量等情況,將導致設備或人身安全隱患的結構,應利用敏感元件進行檢測,並在接近危害時進行工作保護。
4.2.9 保護系統動作時,應具備可以同步啟動的聲光報警裝置,提示作業人員採取措施。
4.2.10 安全保護電路引發的停止和報警應通過復位操作才能恢復。
4.2.11 220VAC電源的零線必須取自電力系統火線和中性線,或隔離變壓器副邊,不應利用有接零保護的機床外殼做零線。
4.2.12 設備停電、停氣等能源供應中斷時,應不發生任何可以預測的危險動作。如設備下沉、滑行、動作紊亂等,必要時應採取保護性設計,防止危險發生。
4.2.13 恢復供電、供氣等動能供應時時,設備不能產生自行起動等非操作才發生的動作。
4.3 其它
4.3.1 設備必須考慮可預見的誤用、誤操作造成的危險,並設計防護措施。
4.3.2 安全裝置設計採用的零部件、材料必須充分考慮其可靠性和壽命不低於設備主結構的可靠性和壽命,以保證其在設備壽命周期內一直有效。
4.3.3 電氣控制系統元件必須考慮防火、防爆、防潮等特殊環境的要求,並按相關國家法規進行設計和製造。
4.3.4 有焊接、切削飛濺的場所裸露電纜要求使用防飛濺、阻燃銅芯軟電纜。
4.3.5所有用做臨時電源的插座,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