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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氣罐自動熄火裝置

發布時間:2021-03-06 09:11:44

『壹』 汽車油改氣後,為什麼愛熄火

原因:

1、發電機輸出的電流電壓能供用電設備正常運行,一旦低速或怠速運行時,供氣系統的用電設備就難以正常工作,造成低速或怠速熄火。

2、由於發電機發出的電供應了更多的用電設備,對蓄電池充電造成影響,蓄電池得不到良好的充電,在啟動時,就算是用油啟動,除了對啟動機有影響外,較低的電壓也會對電噴系統造成影響。

3、舊車改氣後較易熄火。由於氣體在做功行程中,需要更好的密閉環境。車輛老舊磨損後,氣缸壁與活塞環的配合間隙加大,於是,造成功率不足,自然易熄火。

4、真空助力管子如果有漏氣的地方在踩剎車時進氣管真空度下降,便可能致使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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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油改氣後的維護保養:

一、裝置保養

開「油改氣」車一定要進行定期的裝置保養,由於所用燃料的特殊性質,因此每間隔半個月就應該針對氣罐進行一次全面的漏氣檢驗。

檢查方法是將混有洗潔精的水充分搖晃後,塗到車的開關和減壓閥等接頭處,一旦發現有氣泡冒出的情況,就說明該車的天然氣存在泄漏的問題,這個時候就應該將車送往專門汽修部門進行檢查修理。

二、定期檢修

對於油改氣後的維護保養中,定期檢修則是其中的重要環節之一。有關部門就有其規定,油改氣的車每兩年針對氣瓶就要進行一次年檢,一旦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氣瓶有所磨損或破損,就需及時的更換新瓶後才能繼續使用。

因此,在油改氣後的車上,一般用兩個柵帶來固定氣瓶,在氣瓶與柵帶中間有一層膠墊,達到保護氣瓶的作用。膠墊破損和氣瓶的磨損息息相關。所以,車主應時時關注膠墊的狀況,一旦出現破損的情況就應及時地更換,從而防止氣瓶被破壞。

『貳』 煤氣灶打著火之後總是自動熄火是怎麼回事

煤氣灶打著火之後自動熄滅原因:

1、是離子熄保的灶具電量不足。電量足夠打著,但不足以維持電磁閥一直開啟,會過一會就熄火,更換新電池可解決。

2、灶具的火焰不穩定導致感應針沒有燒到,檢查是不是氣源供應不足或風力吹動火焰導致偏離。

3、感應針附近的火孔被堵塞,使得無法繼續點火。

4、檢查一下灶具底部的銅線有沒有折斷,時間久了底部可能會斷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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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安裝

一、灶具要求安裝在通風良好的廚房內,與鋼瓶間的最小的距離為1米,但進氣軟管最長不應超過2米,灶具下面及周圍不要堆放易燃物品。

二、灶具背面與牆凈距不少於15厘米,側面與牆凈距不少於20厘米;若牆面屬易燃材料,須加貼隔熱防火層,該防火層多出灶面兩端及灶具以下部分應不少於10厘米,多出灶具以上部分應不少於80厘米。

三、進氣管連接處的縫隙一定要密封,用膠管連接時一定要把膠管上到位,並用卡箍夾緊。

使用

煤氣有毒,又易爆炸,使用不當可能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和火災,要十分注意安全。

一、氣源不同,使用的燃氣灶也應不同,這一點在選購時請注意。如果您使用的氣源發生了變化,一定要請原廠家將您的灶具作相應的改造後才能使用。

二、輸氣橡膠管易老化、破裂,管的介面及彎曲處應經常檢查,若有損壞應立即更換,或1~2年更換一次。最好選用耐油耐壓的橡膠管。

三、使用燃氣灶時,人不要遠離。萬一發生泄漏或因偶然原因(風吹、水溢出等)火焰熄滅時,應立即關閉氣源總開關,打開門窗,迅速通風換氣,切記不要點火或開關電器,以防電火花引爆燃氣。

四、使用人工煤氣的用戶,須經常清理火蓋上的火孔以免堵塞。

五、使用紅外線燃氣灶時,不可放在多孔陶瓷輻射板上,以免影響燃燒及損壞陶瓷板;陶瓷板若出現裂紋、缺損、漏氣等現象,應及時更

(1)要經常檢查灶具氣的管路(氣罐)連結處有無漏氣的地方,可用肥皂水沫抹重要部位,

有氣泡,說明漏氣,應及時修理。

(2)要先點火後放氣,然後再坐鍋:室內要通風,不要長時間關閉廚房門窗。

(3)如用氣罐要直立放在易於搬動的地方,嚴禁平放或倒放,放罐處應陰涼、乾燥,通風,明火、暖氣片要有一定距離。

(4)使用煤氣時、人不可長時間離開,以免風吹滅火苗或湯汁溢出澆滅火苗,發生事故。如出現漏氣,切不可點火,以免爆炸,只能開窗通風並修理好後方可使用。

『叄』 為什麼有的液化氣灶上有禁止使用中壓閥的標示

中壓閥壓力高了容易出事故。

中壓閥有旋鈕可以調節,一般是左擰減壓,右擰加專壓,管道加壓閥要准備好屬配件才可以拆調,不然又漏氣的危險。

旋塞閥,閘閥,截止閥,球閥—用於開啟或關閉管道的氣體流動。 止回閥(包括底閥)—用於自動防止管道內的氣體倒流。減壓閥用於自動降低管道及設備內氣體壓力。系使氣體經過閥瓣的間隙時,產生阻力造成壓力損失,達到減壓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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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使用灶具的房間一定要通風良好,否則會出現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

2、經常檢查進氣膠管是否漏氣,嗅到有異味時,應立即關閉燃氣總閥,打開門窗,讓燃氣排走,此時同樣切勿使用任何電器,等到燃氣排盡時,方可使用。

3、輸送燃氣的膠管可能會因使用時間過長產生裂紋而造成漏氣現象。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膠管有裂紋時要立即更換,正常情況下,也要每年更換一次膠管。

『肆』 二氧化碳感溫自啟動滅火裝置充裝什麼氣體

感溫自自啟動滅火裝置是近兩年新研發出來的一種集自動探測火苗和自動滅火於一體的新型滅火裝置,風力發電,主要用於在伺服器機房,電控機房

『伍』 煤氣罐不關漏氣嗎

你好
煤氣罐上的總閥不關閉,正常情況下,是不漏氣的, 除非你配套的:減壓閥,導氣膠管,氣灶已經是壞了漏氣的,或氣灶沒關,(現新款家用的氣灶有自動熄火保持裝置,火一滅氣灶會自動關閉)
希望可以幫到你

『陸』 煤氣灶突然熄火怎麼回事 剛開始燃燒正常 幾秒鍾之後就熄滅了 電池也更換了

點火針旁有個帶尖的東西,那叫熱電偶,是防止由於外界原因造成滅火自動斷氣的專一種保護裝置。他工作時屬需要有火苗不停的烤著他,當他失去溫度時就會停氣。爐盤上都有專為他設計的火苗孔。你仔細檢查一下爐盤那幾個孔大約3個是不是串位了。

『柒』 為什麼美的液化氣灶點著火後一鬆手火就熄滅

原因:

1、電池不足

燃氣灶如果電池用的時間長了,您開啟燃氣灶打火可能打著火也可能偶爾出現打不著的情況,打著火的時候有的時候燃燒一會又熄滅了,這個可以試著更換新的電池,如果更換電池不行,再想其它方法。

2、火焰沒燒到反饋針

反饋針是一種安全保護裝置,用於檢測燃氣灶是否著火來控制氣的開關,從而提供持續的燃料的作用,如果燃氣灶點火後火焰的燃燒的位置到不了反饋針,這樣燃氣灶認為沒有著火,會自動斷氣,這樣燃氣灶也沒法正常持續燃燒。才會出現大家常見的燃氣灶剛點著火又熄滅的情況。

3、熱電偶老化

熱電偶反饋針是一種檢測燃氣的工具,上面也介紹了,如果熱電偶老化了,導致沒法正常檢測到燃氣是否出氣的情況,沒法正常發出指令給脈沖器,脈沖器感應不到,也會出現點火針打著火後,脈沖器又熄滅的情況,這種是熱電偶老化的導致。

4、反饋針接鐵

當反饋針(熱電偶)出現接觸鐵的情況,反饋針沒法正確給脈沖器發送正確的信號,這樣脈沖器沒法正常點火,或出現點火異常的情況,比如說反饋針歪了,那就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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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灶使用注意事項:

1、如果在購買的時候,要注意議選擇帶有自動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灶這樣以後使用才會更加的放心,另外在安裝的時候一定是要專業人士盡享的又是在挑事的時候要注意檢查有沒有漏氣的情況,安裝完成之後還要看看火焰是否屬於正常的情況。

2、一般來水在燃氣在使用的時候如果突然出現莫名其妙的熄火的話,應該馬上停止做飯,將其原關閉,打開門窗散氣,並且檢查有沒有燃氣的味道,可以自己檢查熄火的原因,如果是在沒有頭緒的話只能請師傅上面檢查。

3、在家中燃氣使用的時間長了之後要定期的檢查家中的燃氣膠管是否出現了老化和磨損的情況,想要檢查做好的方法就是將肥皂液塗在軟管上看一下是否會氣泡,如果出現氣泡的情況就說明軟管漏氣了,這個時候就應該及時更換了。

並且也要注意燃氣在的清潔問題,否則如果以後油污堵住了火孔也會引起回火的情況,甚至要有可能影響到燃氣灶的使用壽命。

『捌』 求助液化石油氣的安全使用管理規定

【時效性】有效
【頒布單位】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
【頒布日期】950118
【實施日期】950701
【失效日期】
【內容分類】綜合
【名稱】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規定
【標准號】SY5985-94
【章名】全文

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規定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建設,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鋼瓶的灌裝、運輸、貯
存、使用及定期檢驗的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所有石油企(事)業單位及用戶。

2 引用標准
GBJ 16-87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GB 11174-89 液化石油氣
GB 8334-87 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
GB 50183-93 原油和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GBJ 140-90 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SY 5984-94 油(氣)田容器、管道和裝卸設施接地裝置安全檢查規定
SY 5858-93 石油企業工業動火安全規程

3 貯灌廠(站)的建設及使用
3.1新建、改建、擴建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前,應辦理建站申請,申請資料包括:
a.建站設計規劃報告;
b.建站地址平面圖;
c.液化石油氣來源。
以上資料備齊經石油企業局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報當地城建、勞動、公安部門審批。
3.2貯灌廠(站)的設計應由省、部級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專業設計單位承擔,並嚴格按
GBJ 16和GB 50183進行設計。
3.3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工程竣工後,施工單位必須交付完整的竣工和設備資料,由局級建
設部門組織設計、安全、公安、消防、環保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運
行。
3.4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投產前應建立的各項管理制度:
a.設備的操作規程;
b.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c.交接班制;
d.安全防火制;
e.巡迴檢查制;
f.設備運行記錄;
g.設備的技術檢驗和維修制度;
h.安全管理制度。
3.5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應配齊熟悉液化石油氣灌裝技術的管理人員和經過專業培訓的操作
人員,做到持證上崗,並保持相對穩定。
3.6貯罐區、灌裝間應按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頒發的《油氣田生產設施選用與安裝可燃氣體報
警器暫行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
3.7貯罐廠(站)壓力容器投用前必須辦理壓力容器注冊登記手續。
3.8貯灌上的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等安全附件應符合國家勞動部以勞鍋字[1990]8號文發布的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要求。
3.9加強對各類閥門的日常檢查和維修工作,保證閥門嚴密。
3.10殘液必須密閉回收,嚴禁任意排放,罐區排水口處應設置水封井。
3.11液化石油氣貯罐應按設計要求設置噴淋降溫或其他降溫隔熱設施,並加強定期檢查和維修
,隨時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
3.12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的事故緊急放空管線直接與火炬相連通,火炬應設置可靠的點火
設施。
3.13除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以下簡稱槽車)和專用運瓶車外,其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進入貯
存灌裝區。進入貯存灌裝區的機動車,排氣管出口必須裝有消火裝置,車速不得超過5km/h。
3.14設在地面上的貯罐、設備和管道應按SY 5984的規定,採取可靠的防雷、防靜電接地措施,
其防雷接地電阻不大於10歐。防感應雷接地電阻不大於30歐,防靜電接地電阻小於100歐。
3.15操作和維修應採用防爆工具,動火作業按SY 5858規定。
3.16貯灌廠(站)內消防水源應可靠,能確保事故狀態斷電時具有一定壓力的消防水量的充分
供應,消防系統應能隨時投入正常使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總控制水閥應設置在罐區以外的
安全地區。
3.17貯灌廠(站)及瓶庫消防器材配置應符合GBJ 140規定,各種消防用品和器材專人負責,每
季檢查一次。
3.18貯灌廠(站)內人員,應懂得液化石油氣的特性和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特性和
緊急事故狀態的處置方法。
3.19貯灌廠(站)應設專職門衛,設立醒目的「嚴禁煙火」警示標志,站內工作人員應穿防靜
電工作服,嚴禁攜帶火種和穿釘子鞋出入貯灌廠(站)。

4 液化石油氣的灌裝
4.1貯罐
貯罐在首次投入使用前,要求罐內含氧量小於3%。首次灌裝液化石油氣時,應先開啟氣相閥
門待兩罐壓力平衡後,緩慢進行灌裝。
4.2鋼瓶
4.2.1灌裝前的檢查
液化石油氣鋼瓶(以下簡稱鋼瓶),灌裝單位在灌裝前必須設專人對鋼瓶逐只進行檢查,並
填好檢查記錄,當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進行灌裝:
a.首次灌裝的鋼瓶,事先未經抽真空的;
b.未經省級勞動部門批準的生產廠家生產的鋼瓶;
c.鋼印標記、顏色標記不符合規定及無法判定瓶內氣體的;
d.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的;
e.鋼瓶內無剩餘壓力的;
f.超過檢驗期限的;
g.外觀檢查中發現有明顯損傷或有懷疑而需進一步進行檢查的;
h.沒有帶橡膠圈的;
I.發現有火燒痕跡的。
4.2.2 灌裝
4.2.2.1 YSP-10型和YSP-15型鋼瓶灌裝誤差為0~ 0.5kg;YSP型鋼瓶灌裝誤差為0~1.0kg。應實
行嚴格的鋼瓶復檢制度,嚴禁過量灌裝。
4.2.2.2稱重衡器應保持准確,稱重衡器的最大稱量值,應為常用稱量的1.5~3.0倍,稱重衡器的
校驗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每天灌裝前要對稱重衡器進行一次校準,稱得衡器宜設有超裝警報
和自動切斷氣源裝置。
4.2.2.3嚴禁用槽車直接向鋼瓶灌裝。
4.2.2.4對灌裝後的鋼瓶應逐只檢查,發現有泄漏或其他異常現象應妥善處理。
4.2.2.5灌裝接頭應保證可靠的嚴密性。
4.3槽車
4.3.1灌裝檢查
槽車的灌裝單位必須有專人在灌裝前對槽車進行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屬下列情況之一的
,嚴禁灌裝:
a.槽車超過有效檢驗期的;
b.槽車的漆色、銘牌和標志不符合規定,或與所裝介質不符,或脫落不易識別的;
c.滅火裝置及安全附件不全、損壞、失靈或不符合規定的;
d.未判明裝過何種介質或罐內沒有餘壓的;
e.罐體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或附件有泄漏的;
f.槽車無使用證,駕駛員或押運員無有效證件的;
g.槽車罐體號碼與車輛號碼不符的;
h.罐體與車輛之間的固定裝置不牢靠或已損壞的。
4.3.2裝卸作業
4.3.2.1槽車應停靠在指定位置,手閘制動,並熄滅發動機。
4.3.2.2作業現場嚴禁煙火,且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4.3.2.3作業前應接好接地線,管道和管接頭連接必須牢靠。
4.3.2.4裝卸作業時,操作人員和槽車押運員均不得離開現場,不得隨意起動車輛。
4.3.2.5新槽車或檢修後首次灌裝的槽車,灌裝前應做抽真空或進行氮氣置換處理,嚴禁直接灌
裝。處理後罐內真空度應不小於0.0866MPa,或氣體含氧量不大於3%。
4.3.2.6槽車的灌裝量不應超過設計所允許的最大灌裝量,嚴禁超裝。灌裝完畢,應復檢重量或
液位,如有超裝,應立即處理。
4.3.2.7槽車灌裝應認真填寫灌裝記錄,其內容包括:槽車使用單位、車型、車號、灌裝日期、
實際灌裝量及灌裝者、復檢者和押運員的簽名等。
4.3.2.8槽車到廠(站)後,應及時往貯罐卸液,固定式槽車不得兼作貯罐用。
4.3.2.9禁止採用蒸氣直接注入槽車罐體升壓,或直接加熱槽車罐體卸液。
4.3.2.10槽車卸液後,罐內應留有0.05 MPa以上的剩餘壓力。
4.3.2.11凡有以下情況之一時,槽車應立即停止裝卸作業,並作妥善處理:
a.雷擊天氣;
b.附近發生火災;
c.檢測出液化氣體泄漏;
d.液壓異常;
e.其他不安全因素。

5 液化石油氣貯罐、槽車和鋼瓶的定期檢驗
5.1貯罐的定期檢驗
液化石油氣貯罐的定期檢驗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國家勞動部以勞鍋字[1990]3
號文發布的《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的要求執行。
5.2槽車的定期檢驗
5.2.1槽車的定期檢驗分為年度檢驗和全面檢驗兩種,年度檢驗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驗每5年進
行一次,但新槽車在投入使用後的第二年必須進行首次全面檢驗;年度檢驗時如發現嚴重缺陷
,應提前進行全面檢驗。
5.2.2槽車的年度檢驗由企業檢驗所進行,槽車的全面檢驗由具有相應資格的檢驗單位承擔。
5.3鋼瓶的定期檢驗
5.3.1承擔鋼瓶定期檢驗的單位,應取得檢驗資格證書。從事鋼瓶檢驗工作的人員,應取得氣瓶
檢驗員資格證書。
5.3.2鋼瓶使用未超過20年,每5年檢驗一次;超過20年的,每2年檢驗一次。
5.3.3新購鋼瓶應進行抽檢,經編號、建卡後方准投入使用。
5.3.4鋼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及時進行檢驗。
5.3.5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鋼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5.3.6鋼瓶定期檢驗,應符合GB 8334的要求,經檢驗合格的鋼瓶,檢驗單位應出具《鋼瓶檢驗
合格證》。
5.3.7經檢驗報廢的鋼瓶,檢驗單位要及時進行破壞性處理,並填寫《鋼瓶判廢通知書》,通知
鋼瓶使用單位,同時上報局級安全部門。

6 鋼瓶的貯存與管理
6.1鋼瓶庫建築應符合GBJ 16和GB 50183的規定。
6.2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並有明顯標志,庫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6.3液化石油氣鋼瓶庫總貯量不宜超過10m3。
6.4鋼瓶庫內地面應為不發生火花的地面,且能導除靜電。
6.5鋼瓶庫必須裝設可燃氣體濃度泄漏報警器,所有電氣設備一律採用防爆型,電器開關的熔斷
器應裝在室外。
6.6鋼瓶擺放時,實瓶單層,空瓶不得超過兩層,實瓶擺放不宜超過6排,並留有不小於800mm
的通道。
6.7局廠兩級安全部門要加強對鋼瓶的運輸、貯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明確專人負責鋼瓶的安全
監督檢查和有關人員培訓工作。
6.8所購鋼瓶應是國家定點廠產品,購新鋼瓶時應徵得局級安全部門同意。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
鋼瓶的各項資料台帳,並負責安排定期檢驗。
6.9鋼瓶貯存站和用戶應遵守下列規定:
a.不得用火源試漏,如發現漏氣,應及時通知供氣單位(或直接送到供氣單位)檢查處理;
b. 嚴禁私自修理角閥和調壓閥;
c.嚴禁私自倒出瓶內液化石油氣和處理殘液;
d.鋼瓶應放在陰涼處,夏季防止爆曬;
e.嚴禁敲擊、碰撞及在地面上拖拉;
f.嚴禁用火、蒸汽、熱水和其他熱源對鋼瓶加熱;
g.鋼瓶與灶具、燃氣取暖爐等用氣設備的距離不小於1m;
h.禁止將鋼瓶倒置使用,嚴禁鋼瓶互相導氣;
I.鋼瓶應保持清潔完好,所有附件保持完整。
6.10運輸鋼瓶的車輛應固定,駕駛員和押運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安全部門對司機和押運員要定
期進行安全教育。
6.11運輸車輛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
6.12車裝YSP型和YSP型鋼瓶應正置豎放,且不應超過兩層,層間應有非金屬隔板。YSP型鋼瓶
只准單層碼放,鋼瓶露出車箱高度部分不應大於瓶高的1/3。
6.13運輸鋼瓶車輛嚴禁與其他物品混裝,車內嚴禁吸煙。
6.14鋼瓶要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6.15所有客運車輛,一律不準捎帶鋼瓶。

7 槽車運輸
7.1槽車運輸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按指定路線行駛。運輸途中,不準其他人員搭乘,不
准隨車拖運其他貨物。
7.2槽車停放應有專用車庫,駕駛員不得以任何借口駕駛槽車辦其他事情。
7.3槽車及運瓶車的每側至少應有一隻5kg以上的乾粉滅火器或4kg以上的1211滅火器。
7.4槽車駕駛員和押運員應固定,並熟悉本規定和下述安全技術知識:
a.液化石油氣體的物理、化學特性;
b.城市和公路運輸安全知識;
c.槽車的技術性能、裝卸作業安全操作規程、防火滅火知識、發生事故的處理辦法,能熟練
使用車上的滅火器材和緊急切斷裝置。
7.5槽車應按規定的位置單獨停放,充液的槽車不得進入車庫。
7.6槽車途中停放時,駕駛員和押運員不得同時遠離車輛,不得停靠在機關、學校、廠礦、橋梁
、倉庫及人員稠密的地方,停車位置應通風良好,10m以內不應有建築物,途中停車檢修時,
要使用防爆工具,嚴禁明火作業。
7.7槽車不得攜帶其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上嚴禁吸煙。行駛途中應注意觀察貯罐的壓力和
溫度,當液溫達到40度時,應採取遮陽降溫措施,夏季白天氣溫較高時,可改在夜間運輸。
7.8槽車在惡劣路面上行駛時,應減速前進,減輕震動和沖擊,槽車運輸途中,如發現各種異常
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妥善處理。

『玖』 煤氣液化氣兩邊同時點火會熄滅是怎麼回事

針對液化氣與燃氣(也就是煤氣)使用兩邊同時點火,會導致熄滅可能原因有很專多,但是如果經常遇到這屬種情況,最可能的原因是液化氣罐里的氣壓和燃氣灶需要的氣壓不符合。
具體來說:液化氣罐內的氣壓是可以調節大小的,氣壓過大,可能會導致火焰離焰,氣壓太小,可能導致點不著火。所以,在使用左右兩個灶眼同時工作時,後點火的灶眼通氣的時候,可能導致原本在燃燒工作的燃氣灶供氣不足,從而導致熄火。
處理建議:建議經常出現這種問題的用戶,給燃氣灶公司客服打電話,讓專業師傅上面進行一次檢查。

『拾』 燃氣灶一開大火就自動熄滅了

煤氣灶打著火之後自動熄滅原因:

1、是離子熄保的灶具電量不足。電量足夠打著,但不足以維持電磁閥一直開啟,會過一會就熄火,更換新電池可解決。

2、灶具的火焰不穩定導致感應針沒有燒到,檢查是不是氣源供應不足或風力吹動火焰導致偏離。

3、感應針附近的火孔被堵塞,使得無法繼續點火。

4、檢查一下灶具底部的銅線有沒有折斷,時間久了底部可能會斷掉。

(10)液化氣罐自動熄火裝置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安裝

一、灶具要求安裝在通風良好的廚房內,與鋼瓶間的最小的距離為1米,但進氣軟管最長不應超過2米,灶具下面及周圍不要堆放易燃物品。

二、灶具背面與牆凈距不少於15厘米,側面與牆凈距不少於20厘米;若牆面屬易燃材料,須加貼隔熱防火層,該防火層多出灶面兩端及灶具以下部分應不少於10厘米,多出灶具以上部分應不少於80厘米。

三、進氣管連接處的縫隙一定要密封,用膠管連接時一定要把膠管上到位,並用卡箍夾緊。

使用

煤氣有毒,又易爆炸,使用不當可能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和火災,要十分注意安全。

一、氣源不同,使用的燃氣灶也應不同,這一點在選購時請注意。如果您使用的氣源發生了變化,一定要請原廠家將您的灶具作相應的改造後才能使用。

二、輸氣橡膠管易老化、破裂,管的介面及彎曲處應經常檢查,若有損壞應立即更換,或1~2年更換一次。最好選用耐油耐壓的橡膠管。

三、使用燃氣灶時,人不要遠離。萬一發生泄漏或因偶然原因(風吹、水溢出等)火焰熄滅時,應立即關閉氣源總開關,打開門窗,迅速通風換氣,切記不要點火或開關電器,以防電火花引爆燃氣。

四、使用人工煤氣的用戶,須經常清理火蓋上的火孔以免堵塞。

五、使用紅外線燃氣灶時,不可放在多孔陶瓷輻射板上,以免影響燃燒及損壞陶瓷板;陶瓷板若出現裂紋、缺損、漏氣等現象,應及時更

(1)要經常檢查灶具氣的管路(氣罐)連結處有無漏氣的地方,可用肥皂水沫抹重要部位,

有氣泡,說明漏氣,應及時修理。

(2)要先點火後放氣,然後再坐鍋:室內要通風,不要長時間關閉廚房門窗。

(3)如用氣罐要直立放在易於搬動的地方,嚴禁平放或倒放,放罐處應陰涼、乾燥,通風,明火、暖氣片要有一定距離。

(4)使用煤氣時、人不可長時間離開,以免風吹滅火苗或湯汁溢出澆滅火苗,發生事故。如出現漏氣,切不可點火,以免爆炸,只能開窗通風並修理好後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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