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爆炸性氣體環境電氣線路的設計和安裝要求有哪些
你好,一、電氣線路應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環境處敷設。
二、敷設電氣線路的溝道、電纜或鋼管,在穿過不同區域之間牆或樓板處的孔洞,應採用非燃性材料嚴密堵塞。
三、敷設電氣線路時宜避開可能受到機械損傷、振動、腐蝕以及可能受熱的地方,如不能避開時,應採取預防措施。
四、爆炸性粉塵環境10區內高壓配線應採用銅芯電纜;爆炸性粉塵環境11區內高壓配線除用電設備和線路有劇烈振動者外,可採用鋁芯電纜。
爆炸性粉塵環境10區內全部的和爆炸性粉塵環境11區內有劇烈振動的,電壓為1000V以下用電設備的線路,均應採用銅芯絕緣導線或電纜。
五、爆炸性粉塵環境10區內絕緣導線和電纜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1.絕緣導線和電纜的導體允許載流量不應小於熔斷器熔體額定電流的1.25倍,和自動開關長延時過電流脫扣器整定電流的1.25倍(本款第2項情況除外);
2.引向電壓為1000V以下鼠籠型感應電動機的支線的長期允許載流量,不應小於電動機額定電流的1.25倍;
3.電壓為1000V以下的導線和電纜,應按短路電流進行熱穩定校驗。
六、在爆炸性粉塵環境內,低壓電力、照明線路用的絕緣導線和電纜的額定電壓,必須不低於網路的額定電壓,且不應低於500V.工作中性線絕緣的額定電壓應與相線的額定電壓相等,並應在同一護套或管子內敷設。
七、在爆炸性粉塵環境10區內,單相網路中的相線及中性線均應裝設短路保護,並使用雙極開關同時切斷相線和中性線。
八、爆炸性粉塵環境10區、11區內電纜線路不應有中間接頭。
九、選用電纜時應考慮環境腐蝕、鼠類和白蟻危害以及周圍環境溫度及用電設備進線盒方式等因素。在架空橋架敷設時宜採用阻燃電纜。
十、對3~10kV電纜線路應裝設零序電流保護;保護裝置在爆炸性粉塵環境10區內宜動作於跳閘,在爆炸性粉塵環境11區內宜作用於信號。
2. 爆炸性環境的電力裝置設計應符合哪些規定
爆炸性環境的電力裝置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爆炸性環境的電力裝置回設計宜將設備答和線路,特別是正常運行時能發生火花的設備布置在爆炸性環境以外。當需設在爆炸性環境內時,應布置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地點。
(2)在滿足工藝生產及安全的前提下,應減少防爆電氣設備的數量。
(3)爆炸性環境內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周圍環境內化學、機械、熱、黴菌以及風沙等不同環境條件對電氣設備的要求。
(4)在爆炸性粉塵環境內,不宜採用攜帶式電氣設備。
(5)爆炸性粉塵環境內的事故排風用電動機應在生產發生事故的情況下,在便於操作的地方設置事故啟動按鈕等控制設備。
(6)在爆炸性粉塵環境內,應盡量減少插座和局部照明燈具的數量。如需採用時,插座宜布置在爆炸性粉塵不易積聚的地點,局部照明燈宜布置在事故時氣流不易沖擊的位置。
粉塵環境中安裝的插座開口的一面應朝下,且與垂直面的角度不應大於60°。
(7)爆炸性環境內設置的防爆電氣設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第1部分:設備通用要求》(GB 3836.1—2010)的有關規定。
3. 爆炸性氣體環境接地設計要求有哪些
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氣裝置
第2.5.1條 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力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力設計宜將正常運行時發生火花的電氣設備,布置在爆炸危險性較小或沒有爆炸危險的環境內。
二、在滿足工藝生產及安全的前提下,應減少防爆電氣設備的數量。
三、爆炸性氣體環境內設置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是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產品。
四、不宜採用攜帶式電氣設備。
第2.5.2條 爆炸性氣體環境電氣設備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根據爆炸危險區域的分區、電氣設備的種類和防爆結構的要求,應選擇相應的電氣設備。
二、選用的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和組別,不應低於該爆炸性氣體環境內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級別和組別。當存在有兩種以上易燃性物質形成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時,應按危險程度較高的級別和組別選用防爆電氣設備。
三、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應符合周圍環境內化學的、機械的、熱的、黴菌以及風沙等不同環境條件對電氣設備的要求。電氣設備結構應滿足電氣設備在規定的運行條件下不降低防爆性能的要求。
第2.5.3條 各種電氣設備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旋轉電機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表2.5.3-1的規定。
表2.5.3-1
註:1.表中符號:○為適用;△為慎用;X為不適用(下同);
2.繞線型感應電動機及同步電動機採用增安型時,其主體是增安型防爆結構,發生電火花的部分是隔爆或正壓型防爆結構;
3.無火花型電動機在通風不良及戶內具有比空氣重的易燃物質區域內慎用。
二、低壓變壓器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表2.5.3-2的規定。
表2.5.3-2
三、低壓開關和控制器類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表2.5.3-3的規定。
表2.5.3-3
四、燈具類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表2.5.3-4的規定。
表2.5.3-4
五、信號報警裝置等電氣設備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表2.5.3-5的規定。
信號、報警裝置等電氣設備防爆結構的選型 表2.5.3-5
第2.5.4條 當選用正壓型電氣設備及通風系統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通風系統必須用非燃性材料製成,其結構應堅固,連接應嚴密,並不得有產生氣體滯留的死角;
二、電氣設備應與通風系統聯鎖。運行前必須先通風,並應在通風量大於電氣設備及其通風系統容積的5倍時,才能接通電氣設備的主電源;
三、在運行中,進入電氣設備及其通風系統內的氣體,不應含有易燃物質或其它有害物質;
四、在電氣設備及其通風系統運行中,其風壓不應低於50Pa。當風壓低於50Pa時,應自動斷開電氣設備的主電源或發出信號;
五、通風過程排出的氣體,不宜排入爆炸危險環境;當採取有效地防止火花和熾熱顆粒從電氣設備及其通風系統吹出的措施時,可排入2區空間;
六、對於閉路通風的正壓型電氣設備及其通風系統,應供給清潔氣體;
七、電氣設備外殼及通風系統的小門或蓋子應採取聯鎖裝置或加警告標志等安全措施;
八、電氣設備必須有一個或幾個與通風系統相連的進、排氣口,排氣口在換氣後須妥善密封。
第2.5.5條 充油型電氣設備,應在沒有振動、不會傾斜和固定安裝的條件下採用。
第2.5.6條 在採用非防爆型電氣設備作隔牆機械傳動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裝電氣設備的房間,應用非燃燒體的實體牆與爆炸危險區域隔開;
二、傳動軸傳動通過隔牆處應採用填料函密封或有同等效果的密封措施;
三、安裝電氣設備房間的出口,應通向非爆炸危險區域和無火災危險的環境;
當安裝電氣設備的房間必須與爆炸性氣體環境相通時,應對爆炸性氣體環境保持相對的正壓。
第2.5.7條 變、配電所和控制室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變電所、配電所(包括配電室,下同)和控制室應布置在爆炸危險區域范圍以外,當為正壓室時,可布置在1區、2區內。
二、對於易燃物質比空氣重的爆炸性氣體環境,位於1區、2區附近的變電所、配電所和控制室的室內地面,應高出室外地面0.6m。
第2.5.8條 爆炸性氣體環境電氣線路的設計和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電氣線路應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環境或遠離釋放源的地方敷設。
1.當易燃物質比空氣重時,電氣線路應在較高處敷設或直接埋地;架空敷設時宜採用電纜橋架;電纜溝敷設時溝內應充砂,並宜設置排水措施。
2.當易燃物質比空氣輕時,電氣線路宜在較低處敷設或電纜溝敷設。
3.電氣線路宜在有爆炸危險的建、構築物的牆外敷設。
二、敷設電氣線路的溝道、電纜或鋼管,所穿過的不同區域之間牆或樓板處的孔洞,應採用非燃性材料嚴密堵塞。
三、當電氣線路沿輸送易燃氣體或液體的管道棧橋敷設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沿危險程度較低的管道一側;
2.當易燃物質比空氣重時,在管道上方;比空氣輕時,在管道的下方。
四、敷設電氣線路時宜避開可能受到機械損傷、振動、腐蝕以及可能受熱的地方,不能避開時,應採取預防措施。
五、在爆炸性氣體環境內,低壓電力、照明線路用的絕緣導線和電纜的額定電壓,必須不低於工作電壓,且不應低於500V。工作中性線的絕緣的額定電壓應與相線電壓相等,並應在同一護套或管子內敷設。
六、在1區內單相網路中的相線及中性線均應裝設短路保護,並使用雙極開關同時切斷相線及中性線。
七、在1區內應採用銅芯電纜;在2區內宜採用銅芯電纜,當採用鋁芯電纜時,與電氣設備的連接應有可靠的銅一鋁過渡接頭等措施。
八、選用電纜時應考慮環境腐蝕、鼠類和白蟻危害以及周圍環境溫度及用電設備進線盒方式等因素。在架空橋架敷設時宜採用阻燃電纜。
九、對3-10kv電纜線路,宜裝設零序電流保護;在1區內保護裝置宜動作於跳閘;在2區內宜作用於信號。
第2.5.9條 本質安全系統的電路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當本質安全系統電路的導體與其它非本質安全系統電路的導體接觸時,
應採取適當預防措施。不應使接觸點處產生電弧或電流增大、產生靜電或電磁感應。
二、連接導線當採用銅導線時,引燃溫度為T1-T4組時,其導線截面與最大允許電流應符合表2.5.9的規定。
銅導線截面與最大允許電流(適用於T1~T4組) 表2.5.9
三、導線絕緣的耐壓強度應為2倍額定電壓,最低為500v。
第2.5.10條 除本質安全系統的電路外,在爆炸性氣體環境1區、2區內電纜配線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表2.5.l0的規定。
爆炸性氣體環境電纜配線的技術要求 表2.5.l0
參照《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做接地系統就可以了,上面只是電氣安裝方面的知識,你給你介紹到這里。
4. 建築電氣,根據《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92第五節,進行設備采購和施工,
一、電氣線路應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環境或遠離釋放源的地方敷設。
1.當易燃物質比空氣重時,電氣線路應在較高處敷設或直接埋地;架空敷設時宜採用電纜橋架:電纜溝敷設時溝內應充砂,並宜設置排水措施。
2.當易燃物質比空氣輕時,電氣線路宜在較低處敷設或電纜溝敷設。
3.電氣線路宜在有爆炸危險的建、構築物的牆外敷設。
二、敷設電氣線路的溝道、電纜或鋼管,所穿過的不同區域之間牆或樓板處的孔洞,應採用非燃性材料嚴密堵塞。
三、當電氣線路沿輸送易燃氣體或液體的管道棧橋敷設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沿危險程度較低的管道一側;
2.當易燃物質比空氣重時,在管道上方;比空氣輕時,在管道的下方。
四、敷設電氣線路時宜避開可能受到機械損傷、振動、腐蝕以及可能受熱的地方,不能避開時,應採取預防措施。
五、在爆炸性氣體環境內,低壓電力、照明線路用的絕緣導線和電纜的額定電壓,必須不低於工作電壓,且不應低於500V。
工作中性線的絕緣的額定電壓應與相線電壓相等,並應在同一護套或管子內敷設。
六、在1區內單相網路中的相線及中性線均應裝設短路保護,並使用雙極開關同時切斷相線及中性線。
七、在1區內應採用銅芯電纜;在2區內宜採用銅芯電纜,當採用鋁芯電纜時,與電氣設備的連接應有可靠的銅-鋁過渡接頭等措施。
八、選用電纜時應考慮環境腐蝕、鼠類和白蟻危害以及周圍環境溫度及用電設備進線盒方式等因素。在架空橋架敷設時宜採用阻燃電纜。
九、對3~10kV電纜線路,宜裝設零序電流保護:在1區內保護裝置宜動作於跳閘:在2區內宜作用於信號。
第2.5.9條本質安全系統的電路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當本質安全系統電路的導體與其它非本質安全系統電路的導體接觸時,應採取適當預防措施。不應使接觸點處產生電弧或電流增大、產生靜電或電磁感應。
二、連接導線當採用銅導線時,引燃溫度為T1~T4組時,其導線截面與最大允許電流應符合表2.5.9的規定。
銅導線截面與最大允許電流(適用於T1~T4組)表2.5.9
爆炸危險環境鋼管配線技術要求表2.5.11
鋼管應採用低壓流體輸送用鍍鋅焊接鋼管。
為了防腐蝕,鋼管連接的螺紋部分應塗以鉛油或磷化膏。
在可能凝結冷凝水的地方,管線上應裝設排除冷凝水的密封接頭。
與電氣設備的連接處宜採用撓性連接管。
第2.5.12條在爆炸性氣體環境1區、2區內鋼管配線的電氣線路必須作好隔離密封,且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爆炸性氣體環境1區、2區內,下列各處必須作隔離密封:
1.當電氣設備本身的接頭部件中無隔離密封時,導體引向電氣設備接頭部件前的管段處;
2.直徑50mm以上鋼管距引入的接線箱450mm以內處,以及直徑50mm以上鋼管每距15mm處;
3.相鄰的爆炸性氣體環境1區、2區之間;爆炸性氣體環境1區、2區與相鄰的其它危險環境或正常環境之間。
進行密封時,密封內部應用纖維作填充層的底層或隔層,以防止密封混合物流出,填充層的有效厚度必須大於鋼管的內徑。
二、供隔離密封用的連接部件,不應作為導線的連接或分線用。
5. 防爆場所電氣設計規范
1.GB 3836.15《爆炸性環境第15部分:裝置的設計、選型和安裝》該標准初次制定於1998年開始,是全國防爆電氣設備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等效採用IEC 60079- l4:1996《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設備第14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2000年發布第一版國家標准GB 3836.15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I5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2013年,全國防爆電氣設備標准化技術委員會啟動了對國家標準的修訂工作,這次修訂為修改採用了IEC 60079-14: 2007 《爆炸性環境第14部分:電氣裝置的設計、選型和安裝))。這次修訂後的安裝、選型標准不僅包括對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的要求,而且還包括對可燃性粉塵環境用設備的要求,取代了GB 3836.15-2000和 GB 12476.2-2010。
2. GB50058《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該標准在爆炸危險環境電氣裝置設計方面對爆炸危險場所電氣設備的選型、安裝做了規定。
3. GB50257《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該標准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安裝和驗收方面做了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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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求GB3836-2010《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
GB3836.1~4-2010標准抄的正式編號、名稱應為:
GB3836.1-2010爆炸性環境第1部分:設備通用要求
GB3836.2-2010爆炸性環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
GB3836.3-2010爆炸性環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護的設備
GB3836.4-2010爆炸性環境第4部分:由本質安全型「i」保護的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