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哪些場所需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規定,下列建築或場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的製鞋、制衣、玩具、電子等類似用途的廠房;
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000㎡的棉、毛、絲、麻、化纖及其製品的倉庫,佔地面積大於500㎡或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的卷煙倉庫;
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的商店、展覽、財貿金融、客運和貨運等類似用途的建築,總建築面積大於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圖書或文物的珍藏庫,每座藏書超過50萬冊的圖書館,重要的檔案館;
地市級及以上廣播電視建築、郵政建築、電信建築,城市或區域性電力、交通和防災等指揮調度建築;
特等、甲等劇場,座位數超過1500個的其他等級的劇場或電影院,座位數超過2000個的會堂或禮堂,座位數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
大、中型幼兒園的兒童用房等場所,老年人建築,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的療養院的病房樓、旅館建築和其他兒童活動場所,不少於200床位的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和手術部等;
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凈高大於2.6m且可燃物較多的技術夾層,凈高大於0.8m且有可燃物的悶頂或吊頂內;
電子信息系統的主機房及其控制室、記錄介質庫,特殊貴重或火災危險性大的機器、儀表、儀器設備室、貴重物品庫房;
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內建築面積大於50㎡的可燃物品庫房和建築面積大於500㎡的營業廳;
其他一類高層公共建築;
設置機械排煙、防煙系統,雨淋或預作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固定消防水炮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等需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鎖動作的場所或部位。 14.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建築高度大於54m但不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其公共部位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套內宜設置火災探測器。建築高度不大於54m的高層住宅建築,其公共部位宜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當設置需聯動控制的消防設施時,公共部位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高層住宅建築的公共部位應設置具有語音功能的火災聲警報裝置或應急廣播。 建築內可能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場所應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
B. 哪些場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下列建築或場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製鞋、制衣、玩具、電子等類似用途的廠房。
2)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000m2的棉、毛、絲、麻、化纖及其製品的倉庫,佔地面積大於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m2的卷煙倉庫。
3)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商店、展覽、財貿金融、客運和貨運等類似用途的建築,總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圖書或文物的珍藏庫,每座藏書超過50萬冊的圖書館,重要的檔案館。
5)地市級及以上廣播電視建築、郵政建築、電信建築,城市或區域性電力、交通和防災等指揮調度建築。
6)特等、甲等劇場,座位數超過1500個的其他等級的劇場或電影院,座位數超過2000個的會堂或禮堂,座位數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
7)大、中型幼兒園的兒童用房等場所,老年人建築,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療養院的病房樓、旅館建築和其他兒童活動場所,不少於200床位的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和手術部等。
8)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9)凈高大於2.6m且可燃物較多的技術夾層,凈高大於0.8m且有可燃物的悶頂或吊頂內。
10)電子信息系統的主機房及其控制室、記錄介質庫,特殊貴重或火災危險性大的機器、儀表、儀器設備室、貴重物品庫房。
11)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內建築面積大於50m2的可燃物品庫房和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營業廳。
12)其他一類高層公共建築。
13)設置機械排煙、防煙系統、雨淋或預作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固定消防水炮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等需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鎖動作的場所或部位。
(2)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建築高度大於54m但不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其公共部位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套內宜設置火災探測器。
建築高度不大於54m的高層住宅建築,其公共部位宜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當設置需聯動控制的消防設施時,公共部位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高層住宅建築的公共冷門尖設置具有語音功能的火災聲警報裝置或應急廣播。
建築內可能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場所應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
C. 什麼是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指探測火災早期特徵,發出報警信號,為人員疏散、內防止火災蔓延和啟動自動滅火設容備提供控制與指示的消防系統。圖2-1是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現行構架。
圖2-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框圖(目標)
D. 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種類有哪些
你的意思應該是抄火災探測器。
主要有以下幾種:
1、感煙火災探測器
2、感溫火災探測器
3、感光火災探測器
4、氣體探測器
5、感聲火災探測器
主要是上面幾大類,大類裡面又分很多小類的。你可以登錄當寧消防網,這些產品類別大多都有的。是學習消防報警產品比較好的平台。
E. 火災報警裝置有哪些
火災報警裝置是指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用以接收、顯示和傳遞火災報警信號,並能發出回控制信答號和具有其它輔助功能的控制指示設備。火災報警控制器擔負著為火災探測器提供穩定的工作電源,監視探測器及系統自身的工作狀態,接受、轉換、處理火災探測器輸出的報警信號,進行聲光報警,指示報警的具體部位及時間,同時執行相應輔助控制等任務,是火災報警系統中的核心組成部分。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和消防警鈴,都屬於火災報警裝置。此外,還有煙感、溫感等報警裝置。
F. 火災報警裝置是什麼
火災報警裝置:是指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用以接收、顯示和傳遞火災報警信號,並能發出控制信號和具有其它輔助功能的控制指示設備稱為火災報警裝置。火災報警控制器就是其中最基本的一種。火災報警控制器擔負著為火災探測器提供穩定的工作電源;監視探測器及系統自身的工作狀態;接受、轉換、處理火災探測器輸出的報警信號;進行聲光報警;指示報警的具體部位及時間;同時執行相應輔助控制等任務。是火災報警系統中的核心組成部分。
1.火災報警控制器按其用途不同,可分為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和
通用災報警控制器三種基本類型。近年來,隨著火災探測報警技術的發展和模擬量、匯流排制、智能化火災探測報警系統的逐漸應用,在許多場合,火災報警控制器已不再分為區域、集中和通用三種類型,而統稱為火災報警控制器。
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的主要特點是控制器直接連接火災探測器,處理各種報警信號,是組成自動報警系統最常用的設備之一。
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的主要特點是一般不與火災探測器相連,而與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相連,處理區域級火災報警控制器送來信號,常使用在較大型系統中。
通用火災報警控制器的主要特點是它兼有區域、集中兩級火災報警控制器的雙重特點。通過設置或修改某些參數(可以是硬體或者是軟體方面)即可作區域級使用,連接探測器;又可作集中級使用,連接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
2.火災報警控制器按其信號處理方式可分為,有閾值火災報警器和無閾值模擬量火災報警控制器。
3.火災報警控制器按其系統連結方式,可分為多線式火災報警控制器和匯流排式火災報警控制器。
多線式火災報警控制器的主要特點是其探測器與控制器
連接採用一一對應方式
。每個探測器對應三根線與控制器連接,因而其連線較多,僅適用於小型火災報警控制器系統。
匯流排式火災報警控制器的主要特點是控制器與探測器要用匯流排(少線)方式連接。所有探測器勻並聯或串聯在匯流排上(一般匯流排數量為2--4根),具有安裝、調試、使用方便的特點,適用於大型火災報警控制器系統。
在火災報警裝置中,還有一些如中繼器、區域顯示器、火災顯示盤等功能不完整的報警裝置,它們可視為火災報警控制器的演變或補充。在特定條件下應用,與火災報控制器同屬火災報警裝置。
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主要有:主電、備電自動轉換、備用電源充電功能,電源故障監測功能,電源工作狀態指示功能,為探測器迴路供電功能,探測器或系統故障聲光報警,火災聲、光報警,火災報警記憶功能,時鍾單元功能,火災報警優先功能,聲報警音響消音及再次聲響報警功能。
G. 哪些場所需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規定,下列建築或場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的製鞋、制衣、玩具、電子等類似用途的廠房;
2.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000㎡的棉、毛、絲、麻、化纖及其製品的倉庫,佔地面積大於500㎡或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的卷煙倉庫;
3.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的商店、展覽、財貿金融、客運和貨運等類似用途的建築,總建築面積大於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圖書或文物的珍藏庫,每座藏書超過50萬冊的圖書館,重要的檔案館;
5.地市級及以上廣播電視建築、郵政建築、電信建築,城市或區域性電力、交通和防災等指揮調度建築;
6.特等、甲等劇場,座位數超過1500個的其他等級的劇場或電影院,座位數超過2000個的會堂或禮堂,座位數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
7.大、中型幼兒園的兒童用房等場所,老年人建築,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的療養院的病房樓、旅館建築和其他兒童活動場所,不少於200床位的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和手術部等; 8.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9.凈高大於2.6m且可燃物較多的技術夾層,凈高大於0.8m且有可燃物的悶頂或吊頂內;
10.電子信息系統的主機房及其控制室、記錄介質庫,特殊貴重或火災危險性大的機器、儀表、儀器設備室、貴重物品庫房;
11.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內建築面積大於50㎡的可燃物品庫房和建築面積大於500㎡的營業廳;
12.其他一類高層公共建築;
13.設置機械排煙、防煙系統,雨淋或預作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固定消防水炮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等需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鎖動作的場所或部位。 14.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5.建築高度大於54m但不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其公共部位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套內宜設置火災探測器。建築高度不大於54m的高層住宅建築,其公共部位宜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當設置需聯動控制的消防設施時,公共部位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高層住宅建築的公共部位應設置具有語音功能的火災聲警報裝置或應急廣播。 建築內可能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場所應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
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會同有關單位編寫,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原《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同時廢止。
規范在修訂過程中,遵循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方針政策,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深刻吸取近年來我國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認真總結國內外建築防火設計實踐經驗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調研工程建設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規范執行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認真研究借鑒發達國家經驗,開展了大量課題研究、技術研討和必要的試驗,廣泛徵求了有關設計、生產、建設、消防監督、研究和教學等單位意見,最後經審查定稿。
H.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都包括什麼,
火災自動報警來系統是由觸發裝源置、火災報警裝置、聯動輸出裝置以及具有其它輔助功能裝置組成的,它具有能在火災初期,將燃燒產生的煙霧、熱量、火焰等物理量,通過火災探測器變成電信號,傳輸到火災報警控制器。
並同時以聲或光的形式通知整個樓層疏散,控制器記錄火災發生的部位、時間等,使人們能夠及時發現火災,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撲滅初期火災,最大限度的減少因火災造成的生命和財產的損失,是人們同火災做斗爭的有力工具。
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目的,就是及時發現火災,及時採取滅火、疏散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火災帶來的損失。
探測器對使用環境有嚴格的要求,而從使用的情況看,有的探測器其工作環境達不到要求。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設計上的失誤,有使用環境的改變,有安裝地點的不當等,因此經常出現誤報,使值班人員容易產生麻痹大意的思想或者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所以,對探測器的安裝要嚴格按照國家標准,根據安裝環境的不同,安裝符合要求的探測器。如果環境改變,同時要改裝適應新環境的探測器,以保障其正常運行。
I. 什麼地方需要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GB 50116-2008 火災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規范上有詳細的規定
D.1 特級保護對象
D.1.1 特級保護對象火災探測器的設置部位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的有關規定。
D.2 一級保護對象
D.2.1 財貿金融樓的辦公室、營業廳、票證庫;
D.2.2 電信樓、郵政樓的重要機房和重要房間;
D.2.3 商業樓、商住樓的營業廳、展覽樓的展覽廳;
D.2.4 高級旅館的客房和公共活動用房;
D.2.5 電力調度樓、防災指揮調度樓等的微波機房、計算機房、控制機房、動力機房;
D.2.6 廣播電視樓的演播室、播音室、錄音室、節目播出技術用房、道具布景房;
D.2.7 圖書館的書庫、閱覽室、辦公室;
D.2.8 檔案樓的檔案庫、閱覽室、辦公室;
D.2.9 辦公樓的辦公室、會議室、檔案室;
D.2.10 醫院病房樓的病房、貴重醫療設備室、病歷檔案室、葯品庫;
D.2.11 科研樓的資料室、貴重設備室、可燃物較多的和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實驗室;
D.2.12 教學樓的電化教室、理化演示和實驗室、貴重設備和儀器室;
D.2.13 高級住宅(公寓)的卧房、書房、起居室(前廳)、廚房;
D.2.14 甲、乙類生產廠房及其控制室;
D.2.15 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D.2.16 設在地下室的丙、丁類生產車間;
D.2.17 設在地下室的丙、丁類物品庫房;
D.2.18 地下鐵道的地鐵站廳、行人通道;
D.2.19 體育館、影劇院、會堂、禮堂的舞台、化妝室、道具室、放映室、觀眾廳、休息廳及其附設的一切娛樂場所;
D.2.20 高級辦公室、會議室、陳列室、展覽室、商場營業廳;
D.2.21 消防電梯、防煙樓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除普通住宅外的走道、門廳;
D.2.22 可燃物品庫房、空調機房、配電室(間)、變壓器室、自備發電機房,電梯機房;
D.2.23 凈高超過2.6m且可燃物較多的技術夾層;
D.2.24 敷設具有可延燃絕緣層和外護層電纜的電纜豎井,電纜夾層、電纜隧道、電纜配線橋架;
D.2.25 貴重設備間和火災危險性較大的房間;
D.2.26 電子計算機的主機房、控制室、紙庫、光或磁記錄材料庫;
D.2.27 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室;
D.2.28 餐廳、娛樂場所、卡拉OK廳(房)、歌舞廳、多功能表演廳、電子游戲機房等;
D.2.29 高層汽車庫、I類汽車庫、I、II類地下汽車庫、機械立體汽車庫、復式汽車庫、採用升降梯作汽車疏散出口的汽車庫(敞開車庫可不設);
D.2.30 污衣道前室、垃圾道前室、凈高超過0.8m的具有可燃物的悶頂、商業用或公共廚房;
D.2.31 以可燃氣為燃料的商業和企、事業單位的公共廚房及燃氣表房;
D.2.32 需要設置火災探測器的其它場所。
D.3 二級保護對象
D.3.1 財貿金融樓的辦公室、營業廳、票證庫;
D.3.2 廣播、電視、電信樓的演播室,播音室、錄音室、節目播出技術用房,微波機房、通訊機房;
D.3.3 指揮、調度樓的微波機房、通訊機房;
D.3.4 圖書館、檔案樓的書庫,檔案室;
D.3.5 影劇院的舞台、布景道具房;
D.3.6 高級住宅(公寓)的卧房、書房、起居室(前廳)、廚房;
D.3.7 丙類生產廠房、丙類物品庫房;
D.3.8 設在地下室的丙、丁類生產車間,丙、丁類物品庫房;
D.3.9 高層汽車庫、I類汽車庫、I、II類地下汽車庫、機械立體汽車庫、復式汽車庫、採用升降梯作汽車疏散出口的汽車庫(敞開車庫可不設);
D.3.10 長度超過500m的城市地下車道、隧道;
D.3.11 商業餐廳,面積大於500m2的營業廳、觀眾廳、展覽廳等公共活動用房,高級辦公室,旅館的客房;
D.3.12 消防電梯、防煙樓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除普通住宅外的走道、門廳,商業用廚房;
D.3.13 凈高超過0.8m的具有可燃物的悶頂,可燃物較多的技術夾層;
D.3.14 敷設具有可延燃絕緣層和外護層電纜的電纜豎井、電纜夾層、電纜隧道、電纜配線橋架;
D.3.15 以可燃氣為燃料的商業和企、事業單位的公共廚房及燃氣表房;
D.3.16 歌舞廳、卡拉OK廳(房)、夜總會;
D.3.17 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室;
D.3.18 電子計算機房的主機房、控制室、紙庫、光或磁記錄材料庫、重要機房、貴重儀器房和設備房、空調機房、配電房、變壓器房、自備發電機房、電梯機房、面積大於50m2的可燃物品庫房;
D.3.19 性質重要或有貴重物品的房間和需要設置火災探測器的其它場所。
D.4 三級保護對象
D.4.1住宅(公寓)的卧房、書房、起居室、廚房;
D.4.2 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