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石化类工业防雷设计主要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防静电接地;二是防雷接地。当然还有其它类接地。
⑵ 防雷引下线之间所要求的“间距”,是电气间距,还是物理间距 这里的电气间距和物理间距指什么意思
你可以去查阅国家规范《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专装置防雷设计规范》等。
这个属间距都是物理间距,防雷基本不提电气间距。
不知什么专家的解释,我没听说过。我也接受过专家培训,防雷引下线忌讳曲折多弯(雷电瞬间极高的电压、极大的电流),短时间内你那看似就几个弯的扁钢就十分可能形成较大的阻抗,导致引雷不成功,甚至烧断扁钢。所以尽可能拉直防雷引下线。
至于防雷引下线间距就是物理间距(这个间距规范的要求都是指入地部位之间间距,至于地上部分没有要求。因为防雷引下线基本都是直上直下,没有弯弯绕的),这个可以查规范,不管这个物理间距不一定是直线距离。举例:油储罐30m直径的,要求12m一根防雷引下线,这个12m就是沿着罐子的外壁的圆周的长度,而不是直线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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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需要什么资质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DB42/T512—2008)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检测方法及周期、检测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检测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949.1-2000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
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
1
部分:
常规测量
GB 50016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77
氢气站设计规范
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5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5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SH 3097
-
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及
GB 50057
、
GB 50343
中相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易燃易爆场所
flammable and explosive place
凡用于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物质的场
所。
3.2
接闪器
air-termination system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3.3
引下线
down-conctor system
连接接闪器和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
3.4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
3.5
接地体
earthing electrode
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散流用的导体。
3.6
希望可以帮到您
⑷ 普通化工企业防雷设计有哪些规范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12月1日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21号
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92由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17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八月十日
第8.2.1条 工艺装置内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8.2.2条 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保护,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第8.2.3条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必须设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二、装有阻火器的甲B、乙类可燃液体地上固定顶罐,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当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应装设避雷针、线;
三、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感应雷接地;
四、浮顶罐(含内浮顶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五、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但应作接地。
第8.2.4条 可燃液体储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应采用铠装电缆或钢管配线,电缆外皮或配线钢管与罐体应作电气连接。
第8.2.5条 防雷接地装置的电阻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静电接地
第8.3.1条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第8.3.2条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静电接地设施:
一、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二、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三、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
第8.3.3条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和码头的管道、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金属构件和铁路钢轨等(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均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
第8.3.4条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第8.3.5条 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宜小于100Ω。
第8.3.6条 除第一类防雷系统的独立避雷针装置的接地体外,其他用途的接地体,均可用于静电接地。
第8.3.7条 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⑸ 电气间距和物理间距的含义
个人理解是,所谓的物理间距实质上等同于电气间距,即为保证电气性能而采取的实体间距。物理间距是由电气间距决定的。物理间距这个词本身并不规范。
⑹ 房子造好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没
“国家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和贮存场所;电力、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金融证券、医疗卫生、计算机网络等公共服务行业的设施和场所;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建(构)筑物、设施或者场所。这些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场所、设施,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应当按照国家防雷规范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办理时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只需在窗口提交相关所资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施工图设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设计人员(电气)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建筑施工图(立面图);电气施工图(防雷设计说明、配电系统图、基础接地平面图、屋面防雷平面图)等防雷装置施工图及其电子文档;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原件校对);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防震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从2015年5月26日开始,中国气象局下发《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窗口按照市气象局通知后取消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产品测试”这两项中介服务事项。气象窗口工作人员说:“仅其中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这一项,每年可为全市企业减免30余万元。”
⑺ 石化企业电气设计时需要参考哪些标准规范
石化企业电气设计时需要参考哪些标准规范:
做石化的电气设计,有一本规版范一定要,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权防火规范》,里面有很多强制性规范。
其他就是一些基本的规范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涉及的规范太多了。
⑻ 中国石油化工防雷防静电检修有哪些规范
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了解被测单位的生产流程和产品性能,根据有关防雷规范,确定防雷类别。根据被测对象的特点制定防雷检测的方案。
防雷及防静电接地检测中需注意的要点
2.1防直击雷装置检测
2.1.1化工企业建筑物上防雷装置及建筑物内部设施防雷装置的检测应按照《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检测;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其电力设备防雷装置应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检测。在这些检测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检测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防雷保护情况。此时需区别放散管等有无管帽情况,当有管帽时保护范围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表3.2.1确定;若无管帽,接闪器与排放管的间距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第3.2.1条规定,若条件允许,最好设置在距排放管5米以外,其保护范围如图1所示。在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检测中,还要注意检测防雷装置地网的独立性及与周围金属物的间距等的设置情况。
2.1.2除一些常规的建筑物防直击雷装置外,化工企业中更多的是一些户外化工装置的防 雷设施的检测。规范明确规定,露天布置生产工艺装置,当金属罐(管)壁厚度_>4mm时,可 不设单独的接闪器,但应有可靠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两接地点间距不宜大于30米。 事实上,需要防雷的大部分金属罐(管)壁厚都超过4mm,按规范要求只做防雷接地就可以 了。但在实际检测工作中需注意,有些工艺装置顶部有许多自控装置,如电子自控阀、电子 流量计、电子温度传感器等等,这些装置所处的位置存在雷击风险,应注意检查其是否处于 直击雷保护区内,有无防雷措施。
2.1.3化工企业内的储罐环境中往往存在大量的腐蚀物质,新建时防雷防静电装置都能按 规范要求做好,但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极易造成储罐接地线(带)等防雷装置受腐蚀而失效 甚至断开,对这类场所的检测,1要注重连接截面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要注意维保、重置后 的复位连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1.4化工企业中各类生产厂房(除第一类防雷建筑以外)、户外装置,所有金属设备、框架、管道、电缆金属保护层(铠装、钢管、槽板等)和放空管等,均应连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专用引下线、混凝土柱子内的钢筋,亦应在最高层顶和地面附近分别引出接到接地线(网)。
2.1.5新建的户外工艺装置都能按规范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但化工企业由其特殊性,往往会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不断的技改会增设许多生产设备,如放散管、排风管、安全阀、呼吸阀、放料口、取样口、排污口等等。对于炉区,塔区,非金属外壳的静设备区,高大、耸立(坐地)的生产设备,机器设备区的大型压缩机、成群布置的机、泵等转动设备,罐区,可燃气(液)体装卸站、粉、粒料桶仓,框架、管架和管线以及不能作为接闪器的金属设备:冷却塔、烟囱和火炬,户外高处易遭受直击雷的灯具和电器等等,均应检测是否按相关防雷规范实施,接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2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装置检测
2.2.1可燃气(液)体储罐、工艺管线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的信号线,应检查其是否用铠装
电缆或钢管屏蔽,电缆外皮和钢管是否与罐体可靠连接并接地。
2.2.2电力和自动控制、通信线缆,应检查其是否用铠装电缆或钢管屏蔽,电缆外皮和钢管是否接地,有无安装电涌保护器;电力和自动控制、通信线缆应分开敷设并设隔离屏蔽。
2.2.3电缆桥架是否采用金属材料,在进出建筑物处、转弯处有无设置接地装置。
2.2.4化工企业各类架空管道较多,要分清管道的使用性质(是否属于易燃易爆环境),分别对
待。对易燃和可燃气(液)体管道的法兰、阀门的连接处检测,首先应检查是否要用金属线跨接,其次检查金属跨接线是否完好,最后是测试过渡电阻。规范规定:过渡电阻值应卯.03Q。但由于金属管道能构成多个电气回路,在实际检测中测得的过渡电阻往往是多个回路的并联电阻,而不仅仅是跨接处的过渡电阻。笔者认为,多个回路代表有多个雷电流泄放通道,只要并联电阻值如.03fl,也能起到快速泄放雷电流的作用,其他回路也充当了跨接线的作用,同样能起到跨接两端电阻so.03Q的作用,使跨接两端基本处于等电位状态,消除跨接处的雷电火花。
2.3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
2.3.1对金属罐、设备、管道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同样应当重视连接过渡电阻以及接地连接的可靠和完整性;
2.3.2对易燃和可燃气(液)体管道的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应重点检查下列部位是否有防静电接地:a进出装置或设施处:b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c管道分岔处及长距离无分岔管道每隔一定距离;d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
2.3.3对生产区域检查时,要查看静态和动态设备(包括管道)是否共用接地,检查静电导除装
置的金属接地连接网络;金属配管中间的非金属导体管段, 除需做特殊防静电处理外, 两端的金属管应分别与接地干线相连,或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跨接后接地;非金属导体管段上的所有金属件接地是否设置并可靠,如图2所示;但金属管段已作阴极保护处理的可不设防静电接地。
2.3.4应检查易燃物品装卸场地有无设置供车、船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检测其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2.3.5应检查易燃工作场所的入口处有无设置消除人体静电装置,并检查或检测其是否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2.4接地电阻的测试
2.4.1在定期检测时,应注意检查接地及连接材料的腐蚀程度,比较接地电阻阻值是否存在异常,查验连接部位的坚固状况。
2.4.2除第一类防雷建(构)筑物应用独立接地装置外,其余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
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gQ,如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与上述系统共用接地,该接地电阻应s1Q。
2.4.3若是独立布设的防雷接地装置,一、二类建(构)筑物要求其冲击接地电阻<lOf2,电气保
护接地电阻gQ。值得注意的是户外化工装置防雷接地电阻因装置内化学产品爆炸危险性不同或行业要求不同而有所不同,如:《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规定,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fl;而《氢气站设计规范》规定,氢气罐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石油库设计规范》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旌工规范》规定,钢油罐、液化石油气罐及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等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等等。
2.4.4在防静电接地电阻的检测中,需注意其接地电阻因环境爆炸危险程度不同或行业要求不同而有所差异,应仔细查阅有关行业规范。如:氢气站要求其接地电阻510Q;《石油库设计规范》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地上或管沟敷设的输油(气)管道防静电接地装置宜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合用,其接地电阻s30Q,其它(专设)防静电接地电阻s100Q;《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每组专设的防静电接地电阻宜<100Q。
2.4.5化工企业内地下金属管道比较多,测试接地电阻时要寻找合适的布设辅助接地极的地方,尽量远离地下金属管网。各测试点测试时应按要求进行三次测量,取平均值为测试数据。
——源自《化工企业防雷及防静电接地检测工作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