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消防-消火栓什么情况下(多少压力)要加减压装置规范哪条
栓口压力大于0.5MPa时,消防-消火栓要加减压装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回第答8.4.3条第9项规定:室内消火栓口处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时,应设置减压设施。
消防栓,正式叫法为消火栓,一种固定式消防设施, 主要作用是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着火源。分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消防系统包括,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系统,有的还会有自动喷淋系统,水炮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探系统,水雾系统等。消火栓主要供消防车从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取水实施灭火,也可以直接连接水带、水枪出水灭火。所以,室内外消火栓系统也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
⑵ 压力管道2020新规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6-2020
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
1总 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以及压力管道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以下统称施工)监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1.2.1制造监检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规定范围内以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过程的监检工作:
(1)埋弧焊钢管,聚乙烯管(注 1-1):
(2)元件组合装置中的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工厂化预制管段(注1-2)流量计(壳体)(注1-3)。
注1-1:不包括带金属骨架的聚乙烯管和纤维增强聚乙烯管。
注1-2:工厂化预时管段是指制造单位在工厂内根据施工设计图将压力管道元件焊接组装后整体出厂的管道元件产品包括未纳人压力容器管理的汇管收发球简、除污器、混合器、缓冲翼。凝汽(水)缸,过能器,分离奖等,不包括安装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的管道预制。
注1-3:锅炉范围内管道中使用的减温减压装置、工厂化预制管段、流量计(壳体)可以按照锅炉相关规定进行制造监检。
1.2.2施工监检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规定范围内压力管道(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以下施工过程的监检工作:
(1)安装过程;
(2)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应急抢修的管道施工过程除外)(注1-4),一次性更换相同介质的管道总长度大于100米的过程。
注1-4:压力管道政造,是指改变管道规格、材质、结构布置或者改变管道介质、压力、温度等工作参数,致使管道性能参数或者管道结构发生变化的活动。
压力管道重大修理,是指对管道采用焊接方法更换管段以及阀门管子轿形、受压部件焊补、带压密封和带压封堵等。TSG D7006-2020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1.3基本要求
压力管道监检是在受检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承担监检工作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构).依据本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或者压力管道施 [以下简称制造(施工)]过程实施的监督和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验证。监检不能代替受检单位的自检。
应当进行监检而未经监检或者监检不合格的压力管道元件和压力管道,不得投人使用。
1.4受检单位
受检单位,是指在制造(施工)过程中,其工作质量对压力管道安全性能产生直接影响的单位包括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的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下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无损检测机构等。
受检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无损检测机构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保持有效实施:
(2)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定监检工作联络责任人员,做好监检配合工作:(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在产品制造前,向监检机构提出监检申请。提交生产计划,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受检资料(注1-5);
(4)设位负责协调落实监检事宜,向监检机构提出监检申请或者要求施工单位提出监检申请,及时协调解决施工和监检工作相关问题:
(5)施工单位协助建设单位或者按照其要求向监检机构提出监检申请,提交施工进度计划;
(6施工单位和无损检测机构及时向监检机构告知施工和检测进度,并且提供真实有效的受检资料(注 1-5)
注1-3;受检资料,足指与受检产品,施工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检查记录,检验和检测记录、试验和检测报告、焊接作业人员和无损检测人员资格明细表等。
1.5监检机构和监检人员
(1)承担制造(施工)监检工作的监检机构应当取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核准的相应资质,承担监检工作的检验人员(以下简称监检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格:
(2)监检机构应当向受检单位提供监检大纲(方案)以及监检人员资格情况,并且在制造,施工现场公示监检单位以及监检人员名称:监检大纲(方案)包括监检项目监检内容和要求;
(3)受检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则,并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监检意见 -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6--2020
书的行为,监检机构可以暂停监检工作,并且按照本规则2.3条的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4人员应当遵守受检单位的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5)监检人员应当按照受检单位提出的生产计划、施工进度或者检测进度,检查确认受检单位现场准备工作,及时到场监检;
(6)监检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受检单位提供的受检资料;
(7)监检机构和监检人员应当按照协议对受检单位提供的受检资料子以保密。
1.6管理要求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总位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无损检测机构,监检机构等,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则,并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及时将所要求的数据录人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
2一般要求
2.1监检程序
监检程序,一般包括受理申请,监检准备,监检实施和出具监检证书等
2.1.1受理申请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制造或者施工前向监检机构提出压力管道监检申请。
监检机构接受监检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并且与申请单位签署监检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权利和责任。
2.1.2监检准备
监检机构按照本规则和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制造(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监检大纲(方案)。组成监检项目组,指定监检项目组负责人,配备必要的监检人员配置检测仪器等。
2.1.3 监检实施
监检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则2.2条以及本规则《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专项要求(见附件A)《长输管道施工监督检验专项要求》(见附件B)、《公用管道施工监督检验专项要求:(见附件C)《工业管道施工监督检验专项要求》(见附件D)的要求,结合压力管道技术特性和实际情况,将监检项目、监检内容和要求等书面告知受检单位。对于长输管道,监检机构应当以会议形式向受检单位进行监检方案交底。
监检时,监检人员应当根据监检大纲(方案)开展监检工作。监检人员可以通过资料审查、实物检杏、现场监督,依据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设计文件等对监检
-3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6--2020
书的行为,监检机构可以暂停监检工作,并且按照本规则2.3条的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4人员应当遵守受检单位的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5)监检人员应当按照受检单位提出的生产计划、施工进度或者检测进度,检查确认受检单位现场准备工作,及时到场监检;
(6)监检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受检单位提供的受检资料;
(7)监检机构和监检人员应当按照协议对受检单位提供的受检资料子以保密。
1.6管理要求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总位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无损检测机构,监检机构等,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则,并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及时将所要求的数据录人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
2一般要求
2.1监检程序
监检程序,一般包括受理申请,监检准备,监检实施和出具监检证书等
2.1.1受理申请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制造或者施工前向监检机构提出压力管道监检申请。
监检机构接受监检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并且与申请单位签署监检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权利和责任。
2.1.2监检准备
监检机构按照本规则和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制造(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监检大纲(方案)。组成监检项目组,指定监检项目组负责人,配备必要的监检人员配置检测仪器等。
2.1.3 监检实施
监检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则2.2条以及本规则《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专项要求(见附件A)《长输管道施工监督检验专项要求》(见附件B)、《公用管道施工监督检验专项要求:(见附件C)《工业管道施工监督检验专项要求》(见附件D)的要求,结合压力管道技术特性和实际情况,将监检项目、监检内容和要求等书面告知受检单位。对于长输管道,监检机构应当以会议形式向受检单位进行监检方案交底。
监检时,监检人员应当根据监检大纲(方案)开展监检工作。监检人员可以通过资料审查、实物检杏、现场监督,依据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设计文件等对监检
-3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6--2020
书的行为,监检机构可以暂停监检工作,并且按照本规则2.3条的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4人员应当遵守受检单位的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5)监检人员应当按照受检单位提出的生产计划、施工进度或者检测进度,检查确认受检单位现场准备工作,及时到场监检;
(6)监检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受检单位提供的受检资料;
(7)监检机构和监检人员应当按照协议对受检单位提供的受检资料子以保密。
1.6管理要求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总位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无损检测机构,监检机构等,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则,并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及时将所要求的数据录人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
2一般要求
2.1监检程序
监检程序,一般包括受理申请,监检准备,监检实施和出具监检证书等
2.1.1受理申请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制造或者施工前向监检机构提出压力管道监检申请。
监检机构接受监检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并且与申请单位签署监检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权利和责任。
2.1.2监检准备
监检机构按照本规则和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制造(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监检大纲(方案)。组成监检项目组,指定监检项目组负责人,配备必要的监检人员配置检测仪器等。
2.1.3 监检实施
监检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则2.2条以及本规则《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专项要求(见附件A)《长输管道施工监督检验专项要求》(见附件B)、《公用管道施工监督检验专项要求:(见附件C)《工业管道施工监督检验专项要求》(见附件D)的要求,结合压力管道技术特性和实际情况,将监检项目、监检内容和要求等书面告知受检单位。对于长输管道,监检机构应当以会议形式向受检单位进行监检方案交底。
监检时,监检人员应当根据监检大纲(方案)开展监检工作。监检人员可以通过资料审查、实物检杏、现场监督,依据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设计文件等对监检
-3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6--2020
书的行为,监检机构可以暂停监检工作,并且按照本规则2.3条的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4人员应当遵守受检单位的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5)监检人员应当按照受检单位提出的生产计划、施工进度或者检测进度,检查确认受检单位现场准备工作,及时到场监检;
(6)监检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受检单位提供的受检资料;
(7)监检机构和监检人员应当按照协议对受检单位提供的受检资料子以保密。
1.6管理要求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总位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无损检测机构,监检机构等,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则,并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及时将所要求的数据录人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
2一般要求
2.1监检程序
监检程序,一般包括受理申请,监检准备,监检实施和出具监检证书等
2.1.1受理申请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制造或者施工前向监检机构提出压力管道监检申请。
监检机构接受监检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并且与申请单位签署监检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权利和责任。
2.1.2监检准备
监检机构按照本规则和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制造(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监检大纲(方案)。组成监检项目组,指定监检项目组负责人,配备必要的监检人员配置检测仪器等。
2.1.3 监检实施
监检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则2.2条以及本规则《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专项要求(见附件A)《长输管道施工监督检验专项要求》(见附件B)、《公用管道施工监督检验专项要求:(见附件C)《工业管道施工监督检验专项要求》(见附件D)的要求,结合压力管道技术特性和实际情况,将监检项目、监检内容和要求等书面告知受检单位。对于长输管道,监检机构应当以会议形式向受检单位进行监检方案交底。
监检时,监检人员应当根据监检大纲(方案)开展监检工作。监检人员可以通过资料审查、实物检杏、现场监督,依据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设计文件等对监检
-3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6-2020
前 言
2014年10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原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安装监检规则》)的修订任务书。
2015年4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起草工作组,在广州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安装监检规则》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以及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并且对修订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制定修订工作时间表。
2015年11月,起草工作组在北京召开第二次会议,对草案进行讨论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2016年4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6]13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相关单位和专家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2016年8月,起草丁作组在北京召开第三次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究讨论,修改后形成送审稿。
2017年5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原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改革的推进,为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相协调,起草工作组按照特种设备局要求,增加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相关内容。2019年4月,召开第四次会议,针对规则中增加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检相关内容进行讨论,经修改后形成《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D7006-2020)(以下简称监检规则)报批稿。
2020年5月16日,本规则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颁布。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目录》协调一致,将现行《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号)修订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2.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埋弧焊钢管与聚乙烯管)>(TSGD7001 -2005)、《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号)实施情况以及行业发展,调整完善相关内容,明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检和压力管道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监检的性质和定位:
3.监检规则修订工作基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要求,本着服务于企业发展的理念,结合近年来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改革和国际上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6-2020
4范监检工作中各相关单位、机构、人员的义务和职责,以及监检程序、内容和要求:
5.突出监检项目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提出对压力管道元件,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工业管道的专项监检要求。
-1-
⑶ 阀门国标GB,关于阀门国家标准有哪些
1、GB/T 12226-2005 通用阀门 灰铸铁件技术条件 GB/T 12226-1989 2006-01-01;
2、GB/T 12227-2005 通用阀门 球墨铸铁件技术条件 GB/T 12227-1989 2006-01-01;
3、GB/T 12229-2005 通用阀门 碳素钢铸件技术条件 GB/T 12229-1989 2006-01-01;
4、GB/T 12230-2005 通用阀门 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 GB/T 12230-1989 2006-01-01;
5、GB/T 12232-2005 通用阀门 法兰连接铁制闸阀 GB/T 12232-1989 2006-01-01;
6、GB/T 12250-2005 蒸汽疏水阀 术语、标志、结构长度 GB/T12250-1989,GB/T12248~12249-89 2006-01-01;
7、GB/T 12251-2005 蒸汽疏水阀 试验方法 GB/T 12251-1989 2006-01-01;
8、GB/T 10868-2005 电站减温减压阀 GB/T 10868-1989 2006-04-01。
(3)减温减压装置设计规范扩展阅读
阀门安装要求
1、阀门安装之前,应仔细核对所用阀门的型号、规格是否与设计相符;
2、根据阀门的型号和出厂说明书检查对照该阀门可否在要求的条件下应用;
3、阀门吊装时,绳索应绑在阀体与阀盖的法兰连接处,且勿拴在手轮或阀杆上,以免损坏阀杆与手轮;
4、在水平管道上安装阀门时,阀杆应垂直向上,不允许阀杆向下安装;
5、安装阀门时,不得采用生拉硬拽的强行对口连接方式,以免因受力不均,引起损坏;
6、明杆闸阀不宜装在地下潮湿处,以免阀杆锈蚀。
⑷ 安全阀怎样选型
安全阀选用的一般规则
1)根据计算确定安全阀“公称通径”必须使安全阀的排放能力≥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
2)根据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确定安全阀的压力等级。
3)蒸汽锅炉或蒸汽管道一般用不封闭带扳手全启式安全阀。对于开启压力大于3MPa蒸汽用的安全阀或介质温度超过320℃的气体用的安全阀,应选用带散热器(翅片)的形式。
4)热水锅炉一般用不封闭带扳手微启式安全阀。
5)对空气、60℃以上热水或蒸汽等非危害介质,则应采用带板手安全阀。
6)水等液体不可压缩介质一般用封闭微启式安全阀,或用安全泄放阀。
7)高压给水一般用封闭全启式安全阀,如高压给水加热器、换热器等。
8)气体等可压缩性介质一般用封闭全启式安全阀,如储气罐、气体管道等。
9)大口径,大排量及高压系统一般用脉冲式安全阀,如减温减压装置、电站锅炉等。
10)对于易燃、毒性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必须采用封闭式安全阀,如需采用带有提升机构的,则应采用封闭式带板手安全阀。
11)当安全阀有可能承受背压是变动的且变动量超过10%开启压力或者有毒易燃的容器或管路系统,应选用带波纹管的安全阀。
12)负压或操作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负压的系统一般用真空负压安全阀。
13)介质凝固点较低的系统一般选用保温夹套式安全阀。
14)运送液化气的火车槽车、汽车槽车、贮罐等应采用内置式安全阀。
15)油罐顶部一般用液压安全阀,需与呼吸阀配合使用。
16)井下排水或天然气管道一般用先导式安全阀。
17)液化石油气站罐泵出口的液相回流管道上一般用安全回流阀。
18)根据介质特性选合适的安全阀材料。如含氨介质不能选用铜或含铜的安全阀;乙炔不能选用含铜70%或紫铜制的安全阀。
19)对于泄放量大的工况,应选用全启式;对于工作压力稳定, 泄放量小的工况,宜选用微启式;对于高压、泄放量大的工况, 宜选用非直接起动式,如脉冲式安全阀.对于容器长度超过6m的应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安全阀。
20)E级蒸汽锅炉或者工作压力Pw低的固定式容器,可采用静重式(高压锅)或杠杆重锤式安全阀。移动式设备应采用弹簧式安全阀。
21)对于介质较稠且易堵塞的, 宜选用安全阀与爆破片的串联组合式的泄放装置。
22)根据安全阀公称压力大小来选择的弹簧工作压力等级。 安全阀公称压力与弹簧工作压力关系。
⑸ 减压阀的最新国标
钢瓶液化石油气减压阀的最新国标是GB 35844-2018,参编单位有宁波璐美燃气具阀门有限公司等
⑹ 压力管道安装、锅炉安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怎么划分专业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级别表
类别
级别
安装范围
分级管理机构
施工承包资质
长输管道
GA1
国家
二级以上
GA2
国家
三级以上
公用管道
GB1
省级
三级以上
GB2
省级
四级以上
工业管道
GC1
国家
二级以上
GC2
省级
三级以上
GC3
省级
四级以上
低压管道公称压力不超过2.5MPa
中压管道公称压力4-6.4MPa
高压管道公称压力10-100MPa
超高压管道公称压力超过100MPa
压力管道级别的划分
6.1长输管道为GA类,级别划分为:
6.1.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
a)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
b)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注1)≥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的管道;
c)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
6.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2级:
a)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
b)GA1b)范围以外的长输管道;
c)GA1c)范围以外的长输管道。
6.2公用管道为GB类,级别划分为:
GB1、燃气管道;
GB2、热力管道。
6.3工业管道为GC类;级别划分为:
6.3.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
a)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b)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
c)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
d)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10.0MPa的管道。
6.3.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a)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
b)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c)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d)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注1: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
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证级别划分如下:
1 参数不限
2 额定出口压力≤2.5Mpa的锅炉
3 额定出口压力≤1.6Mpa的整(组)装锅炉;现场安装、组装铸铁锅炉
注:对于从事较单一工作范围的锅炉安装改造单位,可申请单项范围的许可,如:限安装(或改造)、限铸铁锅炉等。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根据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的重要性,按压力容器工作的介质、压力大小、介质危害程度、容器的容积、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的严重性进行分类。将其监察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分类三类,即一类容器、二类容器和三类容器。其中三类容器为事故危害性最严重的压力容器。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属于三类容器:
1)高压容器。
2)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中压容器。
3)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容器的设计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等于10MPa.m3的中压储存容器。
4)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设计压力与容器的容积的乘积大于等于0.5MPa.m3的中压反应容器。
5)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容器的设计压力与容器的容积的乘积大于等于0.2MPa.m3的低压容器。
6)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7)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8)使用强度级别特别高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
9)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活佛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输(半挂)车和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的罐式集装箱等。
10)容积大于等于50m3的球形储罐
11)容积大于等于5m3的低温液体储存容器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除三类容器以外)的为二类压力容器:
中压容器。
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容器。
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储存容器和反应容器。
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一类容器增除三类、二类中的低压容器以外的所有低压容器。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
许可项目
代表产品的范围
限制范围
品种(产品)
级别
无缝钢管
A1
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00mm的无缝钢管
材料规格标准
A2
(1)公称直径小于200mm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用无缝钢管;
(2)公称直径小于200mm的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用和油气田(套)管用无缝钢管;
(3)合金钢钢管的热扩(专项)
B
(1)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其他无缝钢管;
(2)所有按照GB|T14976和GB8163标准制造的无缝钢管;
(3)碳钢、奥氏体不锈钢钢管的热扩(专项);
(4)各类管坯。
焊接钢管
螺旋缝埋
弧焊钢管
A1
有特殊要求的石油天然汽输送管道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
材料钢管规格标准
A2
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
B
(1)低压流体输送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
(2)各类螺旋缝桩用管
直缝埋
弧焊钢管
A1
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用直缝埋弧焊钢管
A2
低压流体输送用直缝埋弧焊钢管
直缝高频焊管
A1
(1)有特殊要求的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用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
(2)油气井油(套)管用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
A2
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用直缝高频电阻焊管
B
低压流体输送用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
其他焊接钢管
B
有色金属管(铝、铜、钛、铅、镍、锆等有色金属管及其合金管)
A
材料规格
铸铁管
B
材料规格
许可项目
代表产品的范围
限制范围
品种(产品)
级别
钢制无缝管件(包括工厂预制弯管、有缝管坯制管件)
A
(1)公称直径大于250mm的耐热钢钢制无缝管件;
(2)公称直径大于250mm的双目不锈钢制无缝管件;
(3)公称直径大于250mm,且标准抗拉强度大于540MPa的合金钢制无缝管件
产品
名称
材料
规格
B
其他无缝管件
钢制有缝管件(钢板制对焊管件)
B1
(1)不锈钢制有缝管件;
(2)标准抗拉强度大于540MPa的合金钢制有缝管件
材料
规格
B2
其他有缝管件
有色金属及有色金属合金制管件
A
材料规格
锻制管件(限机械加工)
B
规格
铸造管件
B
材料
规格
阀门
A1
(1)设计温度大于425℃,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00mm的阀门;
(2)公称压力大于1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00mm的阀门
用途
产品
名称
规格
A2
(1)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00mm的阀门;
(2)设计温度低于-46℃的阀门
B1
除A1、A2级之外的阀门
B2
公称压力小于或者等于4.0MPa阀门
锻制法兰及管接头(限机械加工)
B
产品
名称
规格
金属波纹膨胀节
A
(1)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0mm金属波纹膨胀节;
(2)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000mm的金属波纹膨胀节
产品名称规格
B
其他金属波纹膨胀节
其他形式补偿器(不含聚四氟乙烯波纹管膨胀节)
B
产品
名称
规格
金属软管
B
规格
弹簧支吊架
B
许可项目
代表产品的范围
限制范围
品种(产品)
级别
密封件(金属垫片非金属垫片、金属、非金属复合垫片、密封填料)
AX
产品名称
紧固件(合金钢制M14以上螺柱、螺母)
B
材料管件
元件组合装置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
A
额定压力大于或者35MPa的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
产品名称
B
其他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
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
A
额定压力大于1.6MPa的燃气调压装置
产品名称
B
各类减温减压装置
其他组合装置
B
产品名称
防腐蚀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涂敖防腐层、内衬防腐蚀材料、内搪玻璃等)
AX
产品名称规格
低温绝热管、直埋夹套管
AX
产品名称
聚乙烯及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
聚乙烯管材
A1
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450mm的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
产品名称
A2
其他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
A3
流体输送用埋地聚乙烯管材
聚乙烯管件
A1
(1)燃气用和流体输送用埋地聚乙烯电熔管件;
(2)燃气用和流体输送用埋地聚乙烯热熔管件
A2
燃气用和流体输送用埋地聚乙烯多角焊制管件
带金属骨架的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
A
产品名称规格
许可项目
代表产品的范围
限制范围
品种(产品)
级别
其他非金属及非金属复合压力管道元件(管材、管件、阀门、波纹管膨胀节)
A
材料
阀门铸件
铸铜件
B
各种铸铜阀体
材料
铸铁件
B
各种铸铁阀体
铸钢件
B1
精密铸造的铸钢件
材料
B2
砂型铸造的铸钢件
锻制法兰、锻制管件、阀体锻件的锻敝、坯
A
(1)公称直径大于250mm的耐热钢制各种锻制法兰、管件、阀体锻坯;
(2)公称直径大于250mm的双相不锈钢制各种锻制法兰、管件、阀体锻坯;
(3)公称直径大于250mm且标准抗拉强度大于540MPa的合金钢制各种锻制法兰、管件、阀体锻坯
材料
B
其他锻制法兰、管件、阀体锻坯
压力管道制管专用钢板(钢级L360及以上压力管道制管专用钢板)
AX
材料规格
聚乙烯管材及复合管材、管件原料(聚乙烯混配料)
AX
牌号级别
⑺ 室外给排水两管道之间的最小距离规范是什么
给排水规范规定:
室外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
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在不同标高平行敷设,其垂直间距在500mm 以内时,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 的,管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1.5m;管径大于200mm的,不得小于3m。
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的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 倍。
见室外给水或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水平净距一般不小于1.0m,垂直净距不小于0.15m
⑻ 低压断路器的三段保护、四段保护是指什么
一、概述
本工程主要利用焚烧垃圾发电,本期热电厂装机容量2×,电厂将以35kV的电压等级接入地区电力网。
二、电气主接线
(一)本厂为焚烧垃圾发电的环保工程,日处理垃圾量达200t。初始垃圾以及燃烧后的垃圾渣物有着多种目前工业水平以及今后工业水平下的再利用工程项目,这些项目的用电可能会是一个不小的数量值,因此发电机的额定电压选择以具有直配线为出发点,采用10.5kV。
(二)本期锅炉为1台250t/d焚烧炉,有高压电动机,经初步调查国内不少工业企业,如大中型石油化工厂已有多年使用10kV高压电动机的历史,国内电机厂也有多家有生产10kV电动机的能力和多年的供货业绩,故本期给水泵和引风机等设备的拖动电动机选额定电压10kV。
(三)发电机电压母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主变选两台20MVA升压变,一期时若一台主变故障,非故障主变可以带两台12MVA发电机。本方案的缺点是须上足主变容量,10kV系统调度灵活。再一种方案是发电机接线方式为单元接线,一台发电机一个主变,主变配量为2×16MVA。本方案主变,10kV系统按机炉分段,必须再向地区电网索要一个10kV备用电源,所以单元接线方案缺少优势。
发电机电压母线不采用双母线是基于国内双母线开关柜只有GG-1A型和XGN型两种,前者防护等级低,体积庞大,后者没有太多的业绩,而且检修不便,同时由于流行使用的手车柜具有克服了断路器的故障代用问题,加上母线加套绝缘管,大大减少了母线的短路故障,所以本设计的发电机电压母线接线拟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三、主要电气设备的选型
主要电气设备
表7-12-1 单位: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1 油浸有载调压变压器 SFZ8-20000/35 台 2
2 干式电力变压器 SG10-1600/10 台 4
3 高压开关柜 KYN28-10 面 12
4 高压开关柜 GBC-35 面 9
5 低压开关柜 GCS 面 40
6 低压动力箱 PRISMA 面 20
7 综合微机监控保护装置 PSU-2000 套 1
8 直流电源屏 PZ61 面 3
四、厂用电接线及布置
(一)发电厂高压厂用电压为10kV,中性点不接地。
(二)发电厂低压厂用电电压0.4kV,中性点直接接地,按炉分为三段,远期为四段。
(三)主厂房设置固定的交流0.4kV检修箱,环网接线。
(四)高低厂用装置布置在主厂房除氧层下方。
五、直流系统
(一)直流系统接线
在主控制室中设两组220V无端电池的免维护型蓄电池组,供全厂的动力、事故照明、控制、信号等负荷。220V直流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重要的负荷分别由两组馈线供电,形成一个断开运行的环行供电网。
(二)蓄电池、充电设备选择及布置
根据对直流油泵以及控制、保护装置的直流负荷、事故照明负荷的估算,并参照同等规模热电厂直流系统配置,暂选日本阳光电池两组,每组200Ah。蓄电池在正常情况下为浮充电运行方式,蓄电池充电采用智能高频开关直流电源。正常情况直流负载由高频开关直流电源供电。事故状态下,自动切至蓄电池供电。
六、二次线、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
控制室室内主环成环形布置。控制方式采用综合微机监控保护,35kV系统集中组屏,10.5kV系统分散到开关柜。微机五防。厂用电动机按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联锁。
七、厂内通信
全厂设置一台100门的调度总机。调度总机设置在主控室内。通信正常工作电源由厂用电供电。厂用电中断时由电源切换装置利用220V蓄电池组经逆变后供电。行政采用虚拟总机,本厂仅设一通讯室,布置配线架,通讯室放在行政办公楼内。
第七章 消防、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
为保证垃圾焚烧发电厂长期安全经济运行,设计中各专业均遵循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考虑了各系统、设备及布置方面的安全性,经济性及文明生产的要求,本章将各专业所采取的主要措施综合归纳如下:
第一节 主要设计依据
一、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49-94)
二、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5053-1996)
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1997年版,2001年条文局部修改)
四、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五、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技术规定(SDGJ4-87)
六、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条文局部修改)
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八、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九、电力配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十、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定(DL/T5032-94)
十一、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发[1996]276号)
十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96)
十三、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DJ/T5035-95)
十四、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2)
十五、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87)
十六、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国发[1994]97号)
十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3-2000)
十八、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十九、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
二十、固体废弃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56-1997)
二十一、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二十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二十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二十四、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第四节 消防、劳动安全措施
防火措施:
全厂建筑物均按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94)所规定的各种耐火等级设防,其中主厂房的火灾危险性按丁类设防,全部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为二级,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一、厂内各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和间距等均严格遵循《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布置上作统筹安排以满足防火最小间距、安全出口,安全通道、电缆防火等要求。
二、全厂设置了独立的消防水系统。垃圾库、(干煤棚)主厂房各层均设有灭火栓,覆盖半径符合有关规定。垃圾库设有消防喷淋系统。
三、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以及油管路集中处均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四、主变、厂变均设有事故油坑,以防漏油时可能引起的火灾;汽轮机油系统也设有室外地下事故油箱,以备必要时排油之用。油箱、油管路、冷油器应保证无泄漏,并与高温管道保持一定距离,间距较小处设置隔热板。
五、电缆敷设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设计、安装,并与高温管道保持一定间距,间距较小处设置隔热板,电缆沟内防止积油。
防爆措施:
一、锅炉汽包、过热器出口联箱和减温减压器等压力容器,均选用符合《钢制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合格产品,同时其上均设有安全阀,超压时对空排放。
二、在高温、高压设备及管道上均设有必要的温度、压力检测点,进行限值报警,必要时甚至停机。
三、汽轮发电机组设有超速保护系统,以防转子超速。
四、锅炉汽包上装有水位计,进行限值报警和保护,并设有水位自动调节系统,以防汽包满水、缺水引起的事故。
五、锅炉燃烧、给水系统中的送、引风机、给水泵等都设有电气联锁和事故报警,以防炉膛喷火、爆燃和断水等事故。
六、垃圾库中垃圾发酵后的挥发性气体,利用送风机抽风,保持垃圾库微负压,从而控制其气体浓度低于爆燃浓度,同时,桥抓滚轮采用特殊材料,避免与钢轨的静电,摩擦产生明火,导电采用绝缘电缆,确保无明火出现。
七、垃圾渗沥液积液池上方均设有负压抽风管,同时设有喷淋消防系统,以防爆燃。
防尘、防毒、防化学伤害措施:
一、采用炉内控制、MHGT半干法和布袋除尘器的净化烟气系统以降低烟尘及SO2、NOX及二恶英的排放量,确保达标排放。
二、垃圾渗滤液及臭气均送入炉内燃烧,使其充分裂解,除臭以减少污染。
三、垃圾库内保持负压,以防臭气外逸对人体产生危害。凡进入垃圾库内进行设备检修及其它操作的工作人员均需配备防毒面具及专用工作服,以保证人身安全及健康,在垃圾库和垃圾输送途中对人员出入口和有关设备建立定期消毒,灭菌制度,配备固定式消毒、灭菌设备。
四、垃圾运输尽量要求选用密封性能好的自动装卸垃圾专用车辆。垃圾运输道路两旁和垃圾库周围种植吸抗性强的树木吸收空气中弥散的有害气体。
五、化学水处理车间的酸碱槽置于室外,并设有酸雾吸收器;循环水加氯间设有机械通风设施,及时排除对人体有害气体。
六、垃圾库及渗沥水池内的电气设备,灯具须选用防爆设备;在垃圾库内设置甲烷浓度报警传感器,定期对车间内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若发现超标,应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七、石灰进出时采用密闭式运输,操作人员配有严密的个人防护用品。
八、在检修人员进入焚烧炉检修前,必须先对炉内强制输送新鲜空气,并测定炉内的含氧量,待含氧量大于19%后方可进入。
九、燃料输送系统中,对可能扬尘的地方采取以下措施:
(一)在碎煤机楼设有除尘设备,防尘飞扬
(二)设有地面水力,清洗设施,保持环境清洁
十、电气设备的配电装置设有机械排风装置,确保空气中的SF6含量不超过6000mg/m3。
防尘、防毒、防化学伤害措施:
一、选用符合现行技术规范的机械设备,电气元器件。
二、按有关规定进行过电压保护、接地、防静电和防雷设计。
三、带电设备裸露部分与人行通道拦杆、管道等最小间距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四、易触电部位设有安全栏杆及警告牌。
五、旋转机械外露的转动部位均设有防护罩,对转动机械设有就地按钮。
六、平台、扶梯、栏杆等严格按国家标准设计,防止高空坠落。各孔、洞、沟道设有安全盖板,并应有充足的照明。
防暑与防寒措施:
一、在控制室人员集中处,设有冷暖空气调节器以改善劳动条件。
二、对热力设备、管道等做好保温隔热以减少热损失并防止烫伤。
三、在有毒气体产生的场所如酸碱计量间、化验室和电气高、低压控制室等处均设有机械通风设备(换气次数≮8次/h)。
四、对建筑物的室内地坪标高,高出室外地坪0.3m,室内与室外相通的电缆沟做好合适的坡度,在最低点设集水井,用于排放积水。
防噪声、防振动措施:
一、按《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进行噪声防治,对长期连续地在高噪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制定工作时间标准和轮换岗制度,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二、各控制室人员集中处,连续工作时间长,建筑上采用隔音,吸声材料,设置双层玻璃窗隔音。
三、在送、引风机的吸风管及锅炉对空排汽管等处装设消音器。
四、汽水管道的布置和支吊架的设计中将充分考虑如软接头,膨胀节等减振措施。
其它安全措施措施:
一、减轻体力劳动之措施
(一)为减轻运行、检修人员的劳动强度,在锅炉炉顶、锅炉引风机上、汽机间运转层、电除尘器顶、(运煤层、)除氧器上方均设有检修起吊设施。
(二)本次工程采用DCS控制,在中央控制室内能完成机、炉各辅机的启停、正常运行及事故处理,高水平的集中控制和自动化程度,不仅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也大大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逐步由体力化转 向脑力化生产。
(三)对操作频繁的阀门均采用气动阀或电动阀,需手动操作的大口径阀门选用带齿轮传动型式,对远距离的手动阀门设有传动装置。
二、安全标志的设立
按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在各危险部位设立安全警示牌。在烟囱的顶部装设有飞机航行指示灯。
三、抗震
厂址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本工程结合徐州地区地震烈度标准及有关设计规范,按6度设防。
第三节 工业卫生机构与设施
一、制定各工段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进行必要的防爆、防火安全操作教育,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二、在各功能区的控制室、更衣室、厕所等设施。
三、设有必要的卫生医疗人员及维护设施。
四、厂部设技安科,负责全厂安全教育和技安监督评比;机炉、电气运行各设一名安全监督员,以监督全厂安全工作。
第八章 生产组织与定员
第一节 生产组织
垃圾焚烧厂采用两级管理体制。
厂长——(副厂长、总工程师)——车间主任。
第二节 定员
垃圾焚烧厂全厂定员编制参照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编制定员标准》,同时结合当前管理体制的改革经验,控制系统的自动化程度以及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发展趋势,人员编制原则上是对生产运行人员配足,管理机构从简,检修人员基本上按指标的一小半配备,修配人员不考虑,较大的检修任务均考虑借助社会上同行的技术力量进行。
全厂定员108人,其中管理人员15人,后勤人员15人,其余为生产人员。
综合劳动定员表
表11-2-1
序号 单 位 在册职
工人数 其 中
生产人员 管理人员 后勤人员
1 垃圾焚烧发电车间 54 53 1
2 生产辅助车间 26 25 1
3 厂部管理及后勤 28 13 15
合 计 108 78 15 15
垃圾焚烧发电厂岗位定员表
表11-2-2
序
号 工作单位及工种 实际工作人数 轮替休人员 在册人员数 备 注
Ⅰ Ⅱ Ⅲ 合计
1 焚烧及发电车间
车间主任 1 1 1
值长 1 1 1 3 1 4
(煤场吊车工) 2 2 4 1 5
垃圾吊车工 2 2 2 6 2 8
焚烧司炉工 3 3 3 9 3 12
灰渣吊车工 1 1 1 2
尾气净化 2 2 2 6 2 8
运灰渣司机 2 2 2
汽机主控操作工 2 2 2 6 2 8 含给水除氧
供配电工 3 2 2 7 2 9
小 计 17 12 12 41 13 54
2 生产辅助车间
车间主任 1 1 1
(1) 环境检测室 2 2 2
(2) 泵站等 2 2 2 6 2 8
净化、空压机 1 1 1 3 1 4
化学水及污水处理 1 1 1 3 1 4
(3) 综合维修站 4 4 4 12 2 14
(4) 材料管理员 1 1 1
小 计 9 5 5 19 4 26
3 厂部
(1) 厂长 1 1 1
(2) 副厂长 1 1 1
(2) 总工程师(正/副) 2 2 2
(3) 工程技术人员 6 6 6
(4) 财务人员 2 2 2
(5) 厂办公室 10 10 16
办公室主任 1 1 1
汽车司机 3 3 3
机动 1 1 1
食堂管理员 1 1 1 加临时工
医务人员 1 1 1
清洁工 1 1 1 3 3
门卫 2 2 1 5 1 6 兼计量员
小 计 15 17 28
合 计 40 18 18 76 19 108
第九章 工程实施条件和轮廓进度
第一节 实施条件
本工程所选厂址位于庞庄垃圾填埋场附近。厂址西临庞庄丘、东依路、东南方为垃圾填埋场,无任何拆迁工作,是市政公用局征用地块,交通便利。
大件设备可以由陆路运抵本厂,水路运输时,可利用胥江边码头卸运设备。
徐州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同时亦是热电事业相当成功的地区,有一批成熟的热电企业,积累了相当多的热电建设与运行经验。同时,其他城市同类型垃圾焚烧厂已有成功投运的经验,借助这些优势,一定会使工程较快地投运。
第二节 工程进度
根据“火力发电施工组织设计导则”的规定,结合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的具体情况,拟定如下轮廓进度。
第十章 投资估算及融资方案
第一节 投资估算
一、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
(一)国家对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规定
(二)江徐省徐州市现行的有关取费标准
(三)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
(四)类似工程技术经济指标
二、投资估算范围
本项目为配备1炉2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初步估算的范围包括:
(一)主要生产设施:热力系统、垃圾输送系统、除灰渣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等。
(二)公用工程:辅助燃料系统、供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等。
(三)辅助生产和办公生活设施:综合楼、办公楼、食堂及浴室、传达室、地磅房、车库、机修车间及仓库等。
(四)厂区总图布置:道路、围墙、大门、厂区管线等。
(五)接入电力系统工程。
(六)垃圾运输车。
三、固定资产投资估算的说明
(一)引进设备的关税和增值税,按免税处理。
(二)国产设备按类似项目同类设备价格估算。
(三)征地拆迁费按每亩4万元估算。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的1.2%估算。
(五)前期工作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的0.5%估算。
(六)勘察设计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的2.2%估算。
(七)工程监理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的1.0%估算。
(八)联合试运转费按生产设备购置费的1%估算。
(九)海关监管费按进口设备购置费的0.3%估算。
(十)进口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费按进口设备购置费的0.5%估算。
(十)基本预备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和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之和的8%估算。按国家有关规定,涨价预备费未计。
(十二)外汇汇率按1美元折合8.3元人民币计。
(十三)人民币长期借款年利率按5.53%计算。
四、投资使用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第一年建设投资为12898万元,占建设投资额的45%;第二年建设投资为15764万元,占建设投资额的55%,使用情况见附表2。
五、固定资产投资估算额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额为2866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构成详见表10-1-1。
固定资产投资构成表
表10-1-1
序号 费 用 名 称 金额(万元) 所占比例(%)
固定资产投资构成 37547.9 100.0
1 建筑工程费 3542.0 11.8
2 设备购置费 23056.0 45.9
3 安装工程费 2303.6 6.8
4 工程建设其它费 4695.2 16.0
2
5 基本预备费 2603.1 8.1
6 垃圾运输车 1200.0 3.3
7 建设期借款利息 2015.0 7.1
本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详见附表1。
第二节 流动资金估算
本项目须配套流动资金估算按国际通用的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各项配套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最低周转天数为:应收帐款、应付帐款为30天;原材料、存货180天、燃料30天;现金为30天。按上述最低周转天数估算,项目投产后正常年配套流动资金约需544.7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163.4万元。
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估算详见附表2。
第十一章 环境评价
徐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是一项综合型环保节能工程,装有1台250t/d(垃圾处理量),日处理垃圾能力200t/d,配置1条“半干法+布袋除尘器”烟气净化系统及2台N3MW 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第一节 气象、水文条件
徐州地处北亚热带中部季风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
根据徐州市气象局1950年至2000年观测资料统计,主要气象特征值为:
累年平均气温 15.1℃
极端最高气温 38.8℃
极端最低气温 -9.8℃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80%
累年平均蒸发量 1286.8mm
累年平均风速 3.7m/s
最大风速 20m/s(风向东南)
最多风向频率 12%(东南风)
1929年至2000年平均降雨量 1056.4mm
第二节 环境现状
一、徐州市城镇垃圾处理现状
徐州市的生活垃圾,自从庞庄垃圾卫生填埋场投运后,市区生活垃圾基本实现了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但从徐州市域来看,各乡镇生活垃圾的处理,尚有少量的城镇垃圾采用就近填坑或倾倒在河道旁、空地上,自然堆放,有待进一步完善处理。
对于卫生填埋方式在没有沼气综合利用措施时,其主要污染物――甲烷,所提供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0倍,且有爆燃的可能,在防渗漏不可靠时有地下水遭受污染的隐患。而对随地倾倒的垃圾,则必然造成地下水、地表水严重污染,臭气冲天,同时也是苍蝇、蚊虫的滋生地,是流行疾病的温床。
第三节 主要污染物及执行标准
垃圾焚烧厂主要的污染因子有:垃圾焚烧中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氢等气体;二恶英、类二恶英等微量有机化合物,以及镉、铅等微量重金属;燃烧后的残渣和烟气净化处理得到的灰、生成的硫化物等固体废弃物;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等。
针对上述污染因子,参照相关标准进行工程设计。主要执行标准如下:
一、《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3-2000
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
四、《固体废弃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56-1997
五、《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六、《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八、《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第四节 污染物的防治
一、烟气污染治理
城市生活垃圾的干基部分,基本上是有机物,由大量的碳、氢、氧等元素组成,同时还含有氮、硫、磷和卤素等成分。在焚烧过程与空气中的氧气反应,会产生CO、CO2、SO2、NO2及HCl等污染物,一些复杂的化合物或有机物在焚烧不完时,还会分解产生一些微量有害有机化合物(POHC),如甲苯,氯乙烯,二恶英(dioxin)及类二恶英,氯联苯(PCBs)等。但这些污染物是否会产生,产生量是多少主要决定于焚烧过程的控制。
本工程中,选择了两种焚烧炉型为例,方案一:道斯Basic脉冲式炉排垃圾焚烧炉;方案二:日本荏原流化床焚烧炉。利用各自的优良焚烧特性,有效地控制垃圾的焚烧过程,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利用美国ABB公司的MHGT工艺,支持尾部净化装置净化烟气,使其达标或优于标准排放。同时,为达到更高的环保指标,预留了较大的空间,以便进一步完善系统,追求更好地达标排放。(以方案一为例论述)
(一)CO的排放与控制
一氧化碳(CO)是由燃料的不完全燃烧产生的。本工程利用Basic焚烧技术,强化炉内燃烧,使炉内氧浓度保持在合适的水平,同时,提高燃烧风压头,保证其有大的穿透深度,使垃圾基本保持浮动燃烧,并严格控制烟气在二、三级再燃烧烟道中的燃烧过程,使燃烧更加完全,从而降低和抑制CO的排放。
(二)NOX的排放与控制
Basic焚烧炉特别利用风机抽出省煤器后部分烟气再循环进入过热器前烟道,既起吹灰器作用,又起到调节烟气温度作用,同时让一部分温度较低的烟气与燃烧用空气混合,增大烟气通道流量和降低氧气分压,使燃烧温度降低,从而减少NOX的排放浓度。同时尾气处理系统中设置了洗涤装置,其脱硝率达20~30%以上,进一步降低NOX的排放浓度。
(三)SO2、HCl、HF等酸性气体的排放与控制
在焚烧中产生SO2、HCl、HF等酸性气体,本工程主要采用半干法净化装置,利用碱性Ca(OH)2洗涤,以85%~90%的效率除去烟气中的SO2、HCl、HF气体,达标排放。
(四)有机污染物(POHC)的排放分析与控制
这里的有机污染物主要为有害有机物(POHC),目前,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有甲苯、氯乙烯以及二恶英(dioxin)、类二恶英氯联苯(PCBs)等,为防止垃圾焚烧后产生二次污染,本工程采用Basic焚烧技术,符合国际上通行的二恶英“3T”抑制法,有效地抑制二恶英等有机污染物的产生:
* 炉内温度保持在850~950℃
* 停留时间大于3秒
* 燃烧室内充分混合
POHC破坏温度一览表
表9-4-1
POHC 较低极限温度
℃ 自然温度
℃ 破坏率为99.99%时温度停留在
1秒(℃) 2秒(℃)
丙烯醛 430 234 549 524
烯丙腈 677 481 729 703
丙烯醇 566 378 635 580
烯丙基氯 621 485 691 649
苯 690 562 733 717
氯苯 621 389 667 646
1,2二氯乙烷 732 638 764 744
乙烷 582 413 658 634
乙醇 692 515 742 720
丙烯酸乙脂 677 423 708 680
乙烯 538 383 611 589
甲酸乙酯 649 450 720 694
乙硫醇 593 455 644 618
2,3,6,7一四氯二苯,(二恶英) 371 299 712 789
氯甲烷 649 537 840 808
甲乙酮 815 63
⑼ 安装压力容器需要哪些资质呢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广泛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中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同时,新制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现一并予以公告。
以上目录和项目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同时废止。
附件: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
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
许可类别
项目
由总局实施
的子项目
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或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子项目
备 注
设计
单位
许可
压力容器设计
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
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2.移动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1.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无需单独取得设计许可(含分析设计),在制造许可证上注明实际设计范围。无设计能力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将设计分包至持有相应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
2.申请分析设计许可的单位必须先取得规则设计许可。
压力管道设计
1.长输管道 (GA1、GA2)
2.公用管道(GB1、GB2)
3.工业管道(GC1、GC2、GCD)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一。
制造
单位
许可
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
锅炉(A,不限具体产品范围)
1.锅炉(A,限定A级锅炉部件、热水锅炉、余热锅炉、油田注汽炉、盘管锅炉、电加热锅炉等)
2.锅炉(B)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二。
压力容器
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1.固定式压力容器
(1)大型高压容器(A1)
(2)超高压容器(A6)
2.移动式压力容器
铁路罐车(C1)
3.氧舱(A5)
4.气瓶
特种气瓶(纤维缠绕气瓶(B3))
1.固定式压力容器
(1)其他高压容器(A2)
(2)球罐(A3)
(3)非金属压力容器(A4)
(4)中、低压容器(D)
2.移动式压力容器
(1)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C2)
(2)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C3)
3.气瓶
(1)无缝气瓶(B1)
(2)焊接气瓶(B2)
(3)特种气瓶(低温绝热气瓶(B4)、内装填料气瓶(B5))
1.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分级方法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2.大型高压容器指内径大于或者等于2米的高压容器。
3.超大型压力容器是指因直径过大无法整体通过公路、铁路运输的压力容器。从事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的单位,应取得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许可证书注明含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持有A3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可以从事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
4.特种气瓶包括纤维缠绕气瓶(B3)、低温绝热气瓶(B4)、内装填料气瓶(B5)。
5.覆盖关系:A1级覆盖A2、D级,A2、C1、C2级覆盖D级。
6.取得A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与其产品配套的中低压压力容器。
制造
单位
许可
安全附件
制造
爆破片装置
1.安全阀(A、B)
2.紧急切断阀(A、B)
3.燃气气瓶阀门(不含车用燃气阀门)
1.安全阀、紧急切断阀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三。
2.其他气瓶阀门只需通过型式试验。
压力管道
元件制造
1.压力管道管子(A、B)
2.压力管道阀门(A1、A2、B)
3.压力管道管件(无缝管件(B1、B2)、有缝管件(B1、B2)、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
4.压力管道法兰(钢制锻造法兰)
5.补偿器(金属波纹膨胀节(B1、B2))
6.元件组合装置
1.同品种A级覆盖B级。
2.压力管道元件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三。
3.只需通过型式试验的压力管道元件见注四。
境外特种设备制造
境外承压类特种设备实施制造许可制度:
1.锅炉
2.压力容器
3.气瓶
4.安全附件(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阀、燃气气瓶阀门)
5.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管子、压力管道阀门)
1.境外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参数级别、型式试验要求与境内相同。
2.进口境外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部件,在投入使用前应通过型式试验。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
1.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B)
2.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4.液压驱动电梯
5.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五。
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桥式、门式起重机(A)
1.桥式、门式起重机(B)
2.流动式起重机(A、B)
3.门座式起重机(A、B)
4.机械式停车设备
5.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6.缆索式起重机
7.桅杆式起重机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六。
制造
单位
许可
客运索道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1.客运架空索道(脱挂抱索器索道、双线往复式索道、单线固定抱索器索道)
2.客运缆车
3.客运拖牵索道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
1.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2.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观光车、观光列车)
观光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6—23人、且最大运行速度≤30Km/h;
观光列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和安全员)≤72人、且最大运行速度≤20Km/h。
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1.滑行和旋转类(含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A、B)
2.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
3.水上游乐设施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七。
安装
改造修理
单位许可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长输管道安装(含修理、改造)(GA1)
1.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B)
2.长输管道安装(含修理、改造)(GA2)
3.公用管道安装(GB1、GB2)
4.工业管道安装(GC1、GC2、GCD)
1.锅炉安装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二。
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一。
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不单独进行许可,各类车用气瓶安装无需许可。
4.可以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的生产单位资质规定见注八。
5.压力容器改造和重大修理由取得相应级别制造许可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A2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可以修理和改造A1级大型高压容器。
6.公用管道、工业管道改造和重大修理由取得相应级别安装许可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
电梯
安装(含修理)
1.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 、A2、B)
2.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4.液压驱动电梯
5.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五。
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
1.桥式、门式起重机(A、B))
2.流动式起重机(A、B)
3.门座式起重机(A、B)
4.机械式停车设备
5.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6.缆索式起重机
7.桅杆式起重机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六。
客运索道安装(含修理)
1.客运架空索道(脱挂抱索器索道、双线往复式索道、单线固定抱索器索道)
2.客运缆车
3.客运拖牵索道
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含修理)
1.滑行和旋转类(含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A、B)
2. 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
3.水上游乐设施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七。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
1.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2.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观光车、观光列车)
观光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6—23人、且最大运行速度≤30Km/h;
观光列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和安全员)≤72人、且最大运行速度≤20Km/h。
充装
单位
许可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
全部
注一:压力管道设计、安装许可参数级别
许可级别
许可范围
备注
GA1
设计压力大于4.0MPa(表压,下同)的长输输油输气管道
GA1级覆盖GA2级
GA2
GA1级以外的其他长输管道
GB1
燃气管道
GB2
热力管道
GC1
1.输送《危险化学品目录》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急性毒性类别1介质、急性毒性类别2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其标准沸点的急性毒性类别2液体介质的工艺管道;
2.输送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者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工艺管道;
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的工艺管道。
GC1级、GCD级覆盖GC2级
GC2
1.GC1级以外的工艺管道
2.制冷管道
GCD
动力管道
注二:锅炉制造、安装许可参数级别
许可参数级别
许可范围(注)
备注
A
额定出口压力大于2.5MPa的蒸汽和热水锅炉
A级覆盖B级。
B
额定出口压力小于等于2.5MPa的蒸汽和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注:
1.A级锅炉制造许可范围还包括锅筒、集箱、蛇形管、膜式壁、锅炉范围内管道及管道元件、鳍片式省煤器,其他A级承压部件制造由上述制造许可覆盖,不单独进行许可。
2.B级许可范围的锅炉承压部件由持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不单独进行许可。
3.锅炉制造单位可以安装本单位制造的锅炉(散装锅炉除外)。
4.锅炉改造和修理,应由取得相应级别的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或相应级别的锅炉制造资格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
5.锅炉范围内管道可以由锅炉制造单位设计,也可以由取得GCD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的单位设计;锅炉范围内管道中使用的管件和元件组合装置(减温减压装置、流量计(壳体)、工厂化预制管段),由相应级别的锅炉制造单位制造或者由取得相应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锅炉范围内管道中使用的管子、阀门、补偿器等压力管道元件,由取得相应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
注三:安全阀、紧急切断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参数级别
设备类别(品种)
许可参数级别(除紧急切断阀外同品种A级覆盖B级)
A级
B级
安全阀
1.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 MPa且公称通径大于或者等于100mm的安全阀;
2.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低于或者等于零下101℃的安全阀
其他安全阀
紧急切断阀
用于移动式压力容器上的紧急切断阀
其他紧急切断阀
压力管道管子(无缝钢管、焊接钢管、非金属材料管)
1.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50mm且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用于压力管道的无缝钢管
2.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800mm用于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焊接钢管3.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450mm用于输送燃气的聚乙烯管
除A级以外的其他无缝钢管、焊接钢管、聚乙烯管;非金属材料管中的其他非金属材料管。
压力管道阀门(金属阀门)
A1: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300mm的金属阀门
A2:公称压力大于4.0MPa且设计温度低于或者等于零下101℃的金属阀门
公称压力大于4.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其他金属阀门。
压力管道管件(无缝管件、有缝管件、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
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不分级
B1: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300mm且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无缝管件、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有缝管件;
B2:其他无缝管件、有缝管件。
补偿器(金属波纹膨胀节)
B1: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 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0mm的金属波纹膨胀节;
B2:其他金属波纹膨胀节。
法兰(钢制锻造法兰)
钢制锻造法兰,不分级
需要制造许可的元件组合装置
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流量计(壳体)、锅炉范围内管道和长输油气管道使用的工厂化预制管段。
注:
1.元件组合装置是指由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密封元件等压力管道元件组合(焊接、法兰连接等)在一起具备某种功能的装置,包括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阻火器、流量计(壳体)、工厂化预制管段。不需要制造许可的元件组合装置仍需要进行制造监督检验或者通过型式试验。
2.工厂化预制管段是指制造单位在工厂内根据施工设计图将压力管道元件焊接组装整体出厂的管道元件产品,包括:汇管、过滤器、分离器、凝水(气)缸、除污器、混合器、缓冲器、收发球筒、鹤管等,不包括在施工现场进行的管道预制。
注四:只需通过型式试验的压力管道元件
设备类别
需通过型式试验的设备品种(产品)
压力管道管子
无缝钢管(热扩)
有色金属管
球墨铸铁管
复合管
压力管道管件
复合管件
非金属管件(不包括聚乙烯管件)
压力管道阀门
金属阀门(公称压力小于或者等于4.0MPa)
非金属阀门
补偿器
旋转补偿器
非金属膨胀节
压力管道密封元件
金属密封元件
非金属密封元件
压力管道特种元件
防腐管道元件
压力管道特种元件
(元件组合装置)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阻火器
注五:电梯许可参数级别
设备类别
许可参数级别
备注
A1
A2
B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额定速度>6.0m/s
2.5m/s<额定速度≤6.0m/s
额定速度≤2.5m/s
A1级覆盖A2和B级,A2级覆盖B级。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不分级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不分级
液压驱动电梯
不分级
杂物电梯
(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不分级
注六:起重机械许可参数级别
设备类别
许可参数级别
备注
A
B
桥式、门式起重机
200t以上
200t及以下(注)
A级覆盖B级,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装卸桥纳入A级许可。
流动式起重机
100t以上
100t及以下(注)
A级覆盖B级
门座式起重机
40t以上
40t及以下(注)
A级覆盖B级
机械式停车设备
不分级
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缆索式起重机
桅杆式起重机
注:t是指额定起重量(吨)。
注七:大型游乐设施许可参数级别
设备类别
许可参数级别
备注
A
B
滑行和旋转类
(含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
1.滑行车类:运行速度≥50km/h,或轨道高度≥10m
2.架空游览车类:轨道高度≥10m,或单车(列)承载人数≥40人
3.滑道类长度≥800m
4.观览车类:高度≥50m,或单舱承载人数≥38人
5.陀螺类:倾角≥70°,或回转直径≥12m
6.飞行塔类:运行高度≥30m,或承载人数≥40人
7.转马类:回转直径≥14m,或承载人数≥90人
8.自控飞机类:回转直径≥14m,或承载人数≥40人
A级以外的其他滑行和旋转类大型游乐设施。
A级覆盖B 级,滑行和旋转类许可可以覆盖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大型游乐设施许可。
游乐车辆和
无动力类
赛车、小火车、碰碰车和无动力大型游乐设施,不分级。
水上游乐设施
不分级
注八:可以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的生产单位资质规定
所持有的
许可资质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
从事压力管道安装
锅炉安装
许可证
可以安装压力容器(氧舱除外),
不受级别限制
可以安装与所安装锅炉
直接相连接的压力管道
压力容器
制造许可证
可以安装相应制造许可
级别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可以安装与所安装压力容器
直接相连接的压力管道
压力管道
安装许可证
可以安装压力容器(氧舱除外),
不受级别限制
可以安装许可证书
范围内的压力管道
附件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序 号
种 类
作业项目
项目代号
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A
2
锅炉作业
工业锅炉司炉
G1
电站锅炉司炉(注1)
G2
锅炉水处理
G3
3
压力容器作业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
R1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R2
氧舱维护保养
R3
4
气瓶作业
气瓶充装
P
5
电梯作业
电梯修理(注2)
T
6
起重机作业
起重机指挥
Q1
起重机司机(注3)
Q2
7
客运索道作业
客运索道修理
S1
客运索道司机
S2
8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大型游乐设施修理
Y1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Y2
9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叉车司机
N1
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
N2
10
安全附件维修作业
安全阀校验
F
11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金属焊接操作
(注4)
非金属焊接操作
注:
1.资格认定范围为300MW以下(不含300MW)的电站锅炉司炉人员,300MW及以上电站锅炉司炉人员由使用单位按照电力行业规范自行进行技能培训。
2.电梯修理作业项目包括修理和维护保养作业。
3.可根据报考人员的申请需求进行范围限制,具体明确限制为桥式起重机司机、门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门座式起重机司机、缆索式起重机司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如“起重机司机(限桥式起重机)”等。
4.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代号按照《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规则》的规定执行。
附件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
许可类别
项 目
由总局实施的子项目
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子项目
备注
特种
设备
检验
检测
人员资格认定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
高级检验师
检验师
检验员(限锅炉能效测试、锅炉水(介)质、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检验员)
检验员(锅炉能效测试、锅炉水(介)质、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检验员除外)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III级
II级(RT、UT、MT、PT除外)
II级(限RT、UT、MT、PT)
I级
附件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
许可
类别
项目
由总局实施
的子项目
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子项目
备注
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甲类检验机构A1级
甲类检验机构A2级
甲类检验机构B1级(限省级政府、副省级城市政府设立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甲类检验机构B1级(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核准的机构除外)
甲类检验机构B2级
乙类检验机构
丙类检验机构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无损检测、电梯检测、安全阀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