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煤礦上面的空架乘人裝置(俗稱:候車)。
首先井下用的猴車必須要有有效的「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如果驅動輪1米2,巷道寬度至少2米6,高度3米左右。。 其它些要求,你咨詢廠家,廠家會根據巷道傾角,長度,運量給你進行設計。
2. 求架空乘人裝置中電控裝置組成的介紹
7.11 概述
ZR127煤礦架空乘人電控裝置是根據煤礦井下架空乘人裝置的控制要求而進行設計的,該裝置是以PLC為電控核心,控制猴車啟動、停止及採集故障保護的電氣設備。該電氣控制裝置執行《Q/DNGG11-2012 ZR127煤礦架空乘人電控裝置》的標准, 在技術內容主要遵守MT209-90《煤礦通訊、檢測、控制用電工電子產品通用技術要求》、AQ1038-2007《煤礦用架空乘人裝置 安全檢驗規范》及MT/T873-2000《煤礦用固定抱索器架空乘人裝置技術條件》的規定;在防爆方面遵守GB3836.1-2010《爆炸性環境第1部分:設備 通用要求》、GB3836.2-2010《爆炸性環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GB3836.4-2010《爆炸性環境 第4部分:由本質安全型「i」保護的設備》的有關規定。
該裝置採用CAN匯流排控制方式,利用感測器現場採集,通過CAN匯流排傳輸採集數據,最終由PLC控制中間繼電器隔離輸出控制的專業型電控裝置;擁有安全保護停車閉鎖(2s內)、打點、通話及運行狀態與故障的採集、顯示和語音報警等功能。
7.2 電控裝置各組成設備的介紹
7.2.1 KXJ1.8/127(A)/ KXJ1.8/127礦用隔爆兼本安型PLC控制箱(簡稱PLC控制箱)
PLC控制箱為電控裝置的主控設備,能採集CAN匯流排信號、高速脈沖信號(速度檢測)、開關量信號(機頭越位、上變坡點掉繩、操作台的按鈕控制信號)以及模擬量信號(電流、電壓、溫度、油壓等信號)並經PLC內部程序邏輯運算,由PLC的輸出端控制中間繼電器來控制猴車的電機、制動器的啟動與停止以及電磁閥的吸合與關閉,並將架空乘人裝置(以下簡稱猴車)的運行方式、運行狀態、故障信息、運行數據通過CAN匯流排傳送給操作台進行實時顯示及報警。
7.2.2 TH12(A)/TH12礦用本安型操作台(簡稱操作台)
操作台為電控裝置的操作和監控設備,主要功能有:電控裝置的運行控制、猴車運行信息及參數的顯示、故障報警、打點通訊及歷史信息查詢等。標配為提供遠控埠。
7.2.3 KHX12礦用本安型信號控制箱/KHX12(A)礦用本安型無線信號控制箱(簡稱信號控制箱)
信號控制箱為電控裝置信號採集及輔控的設備,主要功能有:採集乘人裝置安全保護信號傳送給PLC控制箱;接收乘人裝置的語言報警、笛聲報警,與其他的信號控制箱和操作台進行打點、通話。
7.2.4 GEJ30礦用本安型跑偏感測器(簡稱跑偏感測器)
跑偏感測器由滾動觸桿的位置變化帶動開關動作檢測猴車運行的故障保護信號。
7.2.5 GSH900礦用本安型轉速感測器(簡稱信號轉速感測器)
轉速感測器是利用霍爾原理檢測磁鋼信號來輸出開關量信號,其功能是檢測猴車運行的速度、故障信號(如變坡點掉繩)和設備工作狀態信號(如制動器失效)。
7.2.6 KDW127/12礦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穩壓電源(簡稱電源箱)
接AC127V照明用電電源,為KHX12礦用本安型信號控制箱、KXB12礦用本安型聲光報警器、PH12礦用本安型顯示屏等產品的關聯設備。
7.2.7 GWP100礦用本安型溫度感測器(簡稱溫度感測器)
利用鉑電阻進行檢測,溫度范圍0~100℃,用於設備溫度的檢測(如減速機油溫、油箱溫度)。
7.2.8 GAV200/1200礦用隔爆型電流電壓感測器(簡稱電流電壓感測器)
電流檢測范圍為0~400A、電壓檢測范圍為0~1200V,輸出信號為4~20mA,主要用於防爆電動機的單相電流、電壓檢測。
7.2.9 PH12礦用本安型顯示屏(簡稱顯示屏)
顯示屏標配採用φ3.75的雙色點陣屏,可多種方式顯示文字、圖片和時間,用作教育宣傳、新聞宣傳、歡迎致詞、井下巷道方向指示等(顯示屏的顯示面積可以根據客戶要求進行豎向和橫向擴展)。
7.2.10 KXB12礦用本安型聲光報警器(簡稱聲光報警器)
採用φ3.75的雙色點陣屏顯示,有語音、文字同步報警提示功能。用於下車點、彎道、岔道等地點的告警提示。
7.2.11 GPD5(25)礦用本安型壓力感測器(簡稱壓力感測器)
採用兩線制,量程為5MPa和25MPa,4-20mA電流輸出,用於液壓站的油壓檢測。
7.2.12 YTKB5礦用隔爆型壓力控制器(簡稱壓力控制器)
量程為5Mpa, 4-20mA電流輸出,實時顯示油壓並可設置高低壓力保護值,控制繼電器輸出,用於液壓站油壓的檢測及控制。
3. 架空乘人裝置固定抱索器,活動抱索器和可摘掛抱索器的區別
煤礦固定抱索器架空乘人裝置循環式兩邊,乘人不能靜態上下車,不可摘掛
煤礦活動抱索器架空乘人裝置循環式兩邊,乘人能靜態上下車,可摘掛
煤礦大坡度可摘掛抱索器架空乘人裝置不,能乘人能靜態上下車,可摘掛
4. 煤礦架空乘人裝置中防脫繩保護裝置安裝過程中有哪些要求
通過充分論證,防脫繩保護裝置在設計製造及使用應符合以下幾點:
1、先保護後捕繩
防脫繩保護裝置必須做到先保護後捕繩,保護開關的安裝位置應貼近托繩輪且在捕繩器之前(按乘人前進方向),當掉繩時,鋼絲繩應先碰觸檢測開關,在觸發保護停車後再掉落至捕繩器上。
2、捕繩器與掉繩檢測開關拉開間距
一般從檢測開關動作到保護停車會有0.2s~0.5s的滯後,所以捕繩器與掉繩檢測開關的間距宜在400~500mm。
3、採用活動式捕繩器
防脫繩保護裝置的捕繩器不宜採用固定式,應採用活動式,同時捕繩器擋板的高度以2/3的鋼絲繩直徑為宜。這樣能保證掉繩發生時,抱索器能沒有阻礙的順利經過捕繩器。
4、前後同時導向
防脫繩保護裝置應增加前後導向裝置,以防止吊椅因擺動而與掉繩檢測開關或捕繩器產生干涉,引發安全事故。導向裝置宜低於捕繩器的捕繩面,防止鋼絲繩掉落在導向裝置上運行,引起抱索器與導向裝置產生卡阻,從而導致鋼絲繩脫出捕繩器。
5、調整跑偏角度和行程
防脫繩保護裝置安裝後,需調跑偏開關觸桿的角度和動作行程,保證開關動作靈敏可靠,同時抱索器正常運行時,不能與感測器發生干涉。鋼絲繩脫離托輪掉落到捕繩器前應保證系統先停車。
5. 井下候車安裝標准
井下候車安裝標准:1.安裝工程嚴格按照設計進行並符合設計要求,不得隨意改變設備供應商的原設計。
2.設備安裝,調試必須符合設備供應商的隨禮技術文件中的說明書及圖紙要求。
6. 煤礦架空乘人裝置吊繩保護的間距是多少米
第七十八條 架空乘人裝置安裝使用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運載索的最大運行速度:採用固定抱索器時不得超過1.2米/秒; 採用活動抱索器時不得超過2.5米/秒(坡度大於16°時不應超過1.6m/s)。
2.架空乘人裝置配套的電氣設備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九章相關條款的規定。
3.架空乘人裝置應採用軟啟動裝置,實現主電機低速啟動,減少啟動對牽引鋼絲繩的沖擊。 驅動輪直徑不應小於鋼絲繩直徑的45倍,尾輪裝置的導輪直徑不應小於鋼絲繩直徑的28倍。
架空乘人裝置應有可靠的制動系統,制動閘塊為阻燃材料。
4.架空乘人裝置安裝要求:
(1)架空乘人裝置的傳動裝置、機尾回頭輪,採用落地式安裝時,應採用砼基礎;採用架空式安裝時,應採用鋼梁框架結構,其尺寸和質量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蹬座中心至巷道一側的距離不得小於0.7米,乘坐間距不得小於5米。
(3)運載索與巷道底板之間的距離:無載荷時,大於1.9米(在上、下人地點除外);有載荷時,大於 1.8米(在上、下人地點除外)。
(4)運載索的中心距不小於900mm,乘坐者側面空間、吊椅下部腳撐的凈長度不均小於300mm。
(5)光照充足,電纜、燈具吊掛整齊。
第七十九條 架空乘人裝置的維護:
1.整機運行平穩,傳動裝置和軸承不應有異常的振動和響聲。
2.所有緊固件連接可靠,不得有松動現象,減速器不得有滲、漏油現象。
3.外露旋轉部件和張緊裝置上的移動部件,應安裝防護欄(罩)。
4.電動機、減速機、電液制動閘均應有標志牌,並標明參數。
5.系統各旋轉部件(托繩導向輪、張緊裝置導輪、回頭輪、壓繩輪、改向輪)轉動靈活,無卡滯現象。
6.制動閘(兼作工作閘)應為失效安全型,靈活可靠,制動力應為絞車額定牽引力的1.5--2倍;施閘時的空動時間不大於0.7s;運行速度超過額定速度10%或欠速20%時能自動施閘停車。
制動器的制動帶(塊)接觸面積不得小於80%。
第八十條 架空乘人裝置的鋼絲繩:
鋼絲繩採用插接方式聯結。插接長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09條規定。
2.鋼絲繩安全系數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3.吊桿和牽引鋼絲繩之間的連接不得自動脫扣。
4.鋼絲繩的張緊力不應超過鋼絲繩破斷拉力的8%。
第八十一條 架空乘人裝置的安全保護:
巷道每100米應有一台通訊裝置,具有打點、通話和急停功能。
2.電氣設備應具有過電流、欠電壓、漏電流等保護功能。
3.乘人裝置機頭和機尾應安裝防越位保護裝置(零速度上下的除外),乘人越位時主電機能自動斷電,保險閘制動;機頭、機尾應設置下車語音提示信號和明顯的警示標志。
4.架空乘人巷道沿途裝設急停拉線開關。
5.架空乘人裝置的變坡點、拐彎點,應設置掉繩脫槽保護,當鋼絲繩脫落時,控制系統實現停車保護。
6.機尾滑移架後應設斷繩保護,拉緊重錘下應設限位保護。
7.在一條巷道內,如果既有架空乘人裝置,又有提升運輸絞車,兩套設備之間應設置電氣閉鎖,閉鎖試驗歸入絞車保護試驗項目;架空乘人裝置運行時,斜巷上部平車場禁止調車作業,斜巷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處的安全檔必須處於常閉狀態。
第八十二條 架空乘人裝置的使用管理:
架空乘人裝置應有專人負責操作和維護,操作人員應經過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架空乘人裝置機頭附近,應懸掛操作規程、檢修維護制度、安全保護實驗制度、運行管理制度、設備技術特徵表、斜巷技術特徵表等管理牌板。
3.嚴禁使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物料和爆炸物品。
4.每天必須對整個裝置檢查1次,保護要靈敏可靠,急停拉線保護、越位保護,脫繩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5.托繩輪支架要編號掛牌管理。
7. 煤礦架空乘人裝置上下車可以設置在斜坡嗎
煤礦架空乘人裝置都是設在斜坡。平路是不用設置的。
8. 煤礦架空乘人裝置安裝有哪些要求
保護裝置應設置有:機頭、機尾越位保護、重錘下限位保護裝置、鋼絲繩壽命極限保護、全巷道沿線緊急停車保護、上下坡掉繩保護裝置、上下人到站語音提示、斷繩保護、吊椅防過擺減速機溫度油位等安全裝置。
礦用索道主要由驅動裝置,尾輪及張緊裝置、乘人部分、鋼絲繩、托(壓)輪部分、電控部分及綜合保護裝置組成。
(8)煤礦架空乘人裝置安裝設計擴展閱讀
架空乘人裝置,在傾斜井巷中採用無極繩系統或架空軌道系統運送人員的一種乘人裝置,包括行人輔助器、蹬座(猴車)和單軌吊車等各種型式的乘人裝置。
煤礦企業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新入礦工人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檔案;對接塵工人的職業健康檢查必須拍照胸大片。
煤礦企業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定期對接觸粉塵、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檢查出的職業病患者,煤礦企業必須按國家規定及時給以治療、療養和調離有害作業崗位,並做好健康監護及職業病報告工作。
9. 架空乘人裝置標准及規定
法律分析:乘人裝置的結構型式為摩擦輪式,由電動機、減速箱或液壓系統、驅動裝置(包括驅動輪和機座等)、制動器、繩輪組(包括托繩輪、壓繩輪、收繩輪和導向輪等)、乘人組(包括抱索器、吊椅等)、尾輪裝置(包括尾輪、機座、張緊裝置和導繩輪等)、牽引鋼絲繩、安全保護裝置、聲光信號裝置和電氣控制系統等組成。
法律依據:(AQ?1038-2007)《煤礦用架空乘人裝置安全檢驗規范》 第四條 型式 乘人裝置的結構型式為摩擦輪式,由電動機、減速箱或液壓系統、驅動裝置(包括驅動輪和機座等)、制動器、繩輪組(包括托繩輪、壓繩輪、收繩輪和導向輪等)、乘人組(包括抱索器、吊椅等)、尾輪裝置(包括尾輪、機座、張緊裝置和導繩輪等)、牽引鋼絲繩、安全保護裝置、聲光信號裝置和電氣控制系統等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