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機械傷害事故的防範措施有那些
機械傷害事故的防範措施有:
1、投入使用的機械伏李設備必須完好,安全防護措施齊全,機械設備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
2、機械設備安裝後應按規定辦理安裝驗收手續,報相關部門檢測,經檢測合格後才能使用。
3、作業人員經過培訓上讓廳扮崗,特種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證上崗。
4、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嚴格按說明書及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5、檢修機械必須嚴格執行斷電、掛牌和設專人監護制度。機械檢修完畢,試運轉前,必須對現場進行細致檢查,確認機械部位人員全部徹底撤離方可取牌合閘。
6、加強對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保持機械設備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各種安全坦灶防護設施齊全可靠。
7、對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必須在停機狀態下進行。
⑵ 機械傷害防範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加強對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絕違返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嚴格按說明書及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可以設置專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⑶ 防止機械傷害事故的防範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防止機械傷害事故的防範措施有:
(1)檢修機械必須嚴格執行斷電掛禁止合閘警示牌和設專人監護的制度。機械斷電後,必須確認其慣性運轉已徹底消除後才可進行工作。機械檢修完畢,試運轉前,必須對現場進行細致檢查,確認機械部位人員全部徹底撤離才可取牌合閘。檢修試車時,嚴禁有人留在設備內進行點車。
(2)煉膠機等人手直接頻繁接觸的機械,必須有完好緊急制動裝置,該制動鈕位置必須使操作者在機械作業活動范圍內隨時可觸及到;機械設備各傳動部位必須有可靠防護裝置;各人孔、投料口、螺旋輸送機等部位必須有蓋板、護欄和警示牌;作業環境保持整潔衛生。
(3)各機械開關布局必須合理,必須符合兩條標准:一是便於操作者緊急停車;二是避免誤開動其他設備。
(4)對機械進行清理積料、捅卡料、上皮帶臘等作業,應遵守停機斷電掛警示牌制度。
(5)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因素大的機械作業現場,非本機械作業人員因事必須進入的,要先與當班機械作者取得聯系,有安全措施才可同意進入。
(6)操作各種機械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能掌握該設備性能的基礎知識,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上網作業中,必須精心操作,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嚴禁無證人員開動機械設備。
法律依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第十條 從事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安裝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和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並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攬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第十一條 建築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應當在簽訂的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與安裝單位簽訂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安全協議書。
第十二條 安裝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按照安全技術標准及建築起重機械性能要求,編制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並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二)按照安全技術標准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檢查建築起重機械及現場施工條件;
(三)組織安全施工技術交底並簽字確認;
(四)制定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將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安裝、拆卸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核後,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 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
安裝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
第十四條 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標准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築起重機械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轉。自檢合格的,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並向使用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
⑷ 機械加工常見事故和預防措施有哪些
(1)預防機械傷害事故的一般措施。
① 機械工具所有外露的旋轉部分(如傳動帶、.轉軸、傳動鏈、聯軸節、帶輪、齒輪、飛輪、鏈輪、電鋸等)都必須設置防護裝置 (防護網或防護罩)。防護裝置必須安裝牢固,並且性能可靠。
② 為防止運行中的機械設備或零部件超過極限位置,應配置
③ 機械設備應設置可靠的制動裝置,以保證接近危險時有效制動。
④ 機械設備的氣、液傳動機構,應設有控制超壓、防止泄露等裝置。
⑤ 機械設備在高速運轉中容易甩出的部件應設置防松脫裝置,並配置防護罩或防護網等安全裝置。
⑥ 機械設備應採取防雜訊措施,使機械設備的雜訊低於國家規定的雜訊標准。
⑦ 機械設備容易發生危險的部位必須設安全標志。安全色和標志應顏色鮮明、清晰、持久。
⑧ 機械設備中發生高溫、極低溫、強輻射線等部位應有屏護措施。
⑨ 有電器的機械設備都應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以防止觸電,同時注意防靜電。
⑩ 在安裝機械設備的場地應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如防護欄柵、安全操作台等。
⑪制定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堅持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⑫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防護用品,如防護眼鏡、女工防 護帽等。
(2) 起重機械傷害事故的預防。
① 起重機械、牽引機械和重要輔助工具要標明最大負荷量,以避免超載。
② 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如限位器、控制器、連鎖開關等)要保持齊全、靈敏、可靠。
③ 起重機械的緊急開關、信號裝置等應工作正常。
④ 起重機械外露旋轉部分應加防護罩,以防絞傷。
⑤ 起重機的前輪擋板、軌道末端車擋立柱、緩沖器等應齊全、可靠。
⑥ 起重機橋架、平台上應設欄桿,防止人或物墜落。
⑦ 鋼絲繩(鏈條、麻繩、吊鉤、吊環)等應符合安全技術規定。
⑧ 起重機械的制動裝置應安全可靠,主要零部件無嚴重磨損。
⑨ 起重機械的起重和牽引能力應符合出廠要求,不得任意改變。
⑩ 所有起重機械應經常進行檢查、按期及時進行保養,保持起重機械的良好工作狀態。
⑪對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要進行崗位培訓,堅持持證上崗制度。
⑫嚴禁違章指揮,嚴禁違章操作,嚴禁無上崗證(操作合格 證)的人員上機操作。
(3) 機械加工傷害事故的預防。
① 設備和工作場地應清潔,現場毛料、零件、工具等應堆放整齊,道路暢通無阻。
② 對有毒害的作業場所應保持良好的通風,通風設備應有專人維護,易燃品用後及時送倉庫妥善保管。
③ 堅持持證上崗制度,嚴禁違章操作。
④ 操作人員上班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套袖、扎緊袖口,女工要戴好工作帽且頭發放在帽內。
⑤ 機械加工操作人員嚴禁戴手套操作。
⑥ 操作人員堅持班前開車空轉。下班或中途停電時,將各種走刀手柄放在空擋位置,關閉開關。上機工作時,必須站在木質的 腳踏板上。
⑦ 調換齒輪,變換轉速,裝卸工件、夾具時必須停車、切斷電源。
⑧ 測量、檢查工件時須停車,禁止把量具、零件放在床面上。
⑨ 銼刀要裝木柄,扳手、扳口必須和螺帽尺寸吻合,不允許在柄上加長管子,防止滑脫傷人,墊圈材料不許淬火。
⑩ 對設備、構件、操作機構、導線等經常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使設備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使操作機構靈活好用、各元件 聲音正常、無閃爍放電和異常振動。
⑪設備的防護罩、配電裝置、繼電保護、接地等安全措施齊全、可靠。
⑸ 機械傷害事故的預防措施
一、 人員管理
1、 安裝、維修或拆除施工機械,必須由專業機修人員完成。各類機械操作人員應做到:
1) 掌握機械安全操作規程和所用設備的基本性能。
2) 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檢查機械各個部位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 施工機械必須設專人、專機、專保養制度。
2、 施工方必須建立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各施工機具負責人。值班人員、維修人員必須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並取得合格證,經常參加安全學習。
3、 無證不許上崗操作,發現非專業操作人員從事機械操作應及時制止。
4、 加強安全教育,樹立安全生產的觀點,教育所有機械操作人員懂得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建立建全有關安全法規、規程和制度,不得違章作業。
5、 加強運行維護和檢修工作,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定期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及時准確地填寫好工作記錄。如遇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對各種加工機械的電動機做好防雨、雪措施。
二、現場機械管理
施工現場鋼筋加工機械和木工加工機械(無齒鋸)都放置在安全防護棚內。各機組負責人必須正確操作所用機械。
各種安全操作規程如下:
1) 使用前必須檢查刀片有無裂紋,刀片固定螺絲是否緊固。皮帶輪側面的防護欄和傳動部分的防護罩是否齊全。
2) 機械未達到正常轉速時,不得切料。切斷時應注視刀片來往間隙,雙手握緊鋼筋迅速送入,並向刀片一側稍用力壓緊,不準兩手分在刀片兩邊俯身送料。
3) 禁止切斷直徑超過機械名牌規定的鋼筋和燒紅的鋼筋。多根鋼筋一次切斷時必須換算鋼筋截面。
4) 切斷短料時,手握一端的'長度不得小於40厘米,貼近刀片的手與刀片之間至少保持15厘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切下的鋼筋長度小於30厘米時,切斷前必須用套管或夾具壓住短頭防止回彈傷人。
5) 切斷較長的鋼筋,應設專人幫扶鋼筋,扶鋼筋人員應與掌握機器人員動作一致,並聽從其指揮,不得任意拉、拽。
6) 機械運轉中嚴禁 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斷頭和雜物。鋼筋擺動范圍內及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員不準停留。
7) 工作完畢應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並將工作地點清掃干凈,機器擦凈和加註潤滑油脂。
彎曲機操作規程
1) 機械安裝必須注意機身應安全接地,電源不允許直接接在按鈕上,應另裝鐵殼開關控制電源。
1) 使用前檢查機件是否齊全,所選的動齒輪是否和所彎鋼筋直徑機轉速符合。並經過試運轉,認為合格方可操作。
2) 操作時應將鋼筋需彎的一頭安穩在轉盤固定钁頭的間隙內,另一端緊靠機身固定钁頭,用一手壓緊,必須注意機身钁頭確實安在檔住鋼筋的一側,方可開動機器。
3) 更換轉盤上的固定钁頭,應在運轉停止後再更換。
4) 嚴禁彎曲超過機械名牌規定直徑的鋼筋和吊裝起重索具用的吊鉤。
5) 彎曲鋼筋的旋轉半徑內,和機身不設固定钁頭的一側不準站人。彎曲的半成品應碼放整齊,彎鉤一般不得上翹。
6) 彎曲較長鋼筋,應有專人幫扶鋼筋,幫扶人員應按操作人員指揮手勢進退,不得任意推送。
7) 工作完畢應將工作場所及機身清掃干凈,縫坑中的積銹應用手動鼓風器(皮老虎)吹掉,禁止用手指摳挖。
對焊機操作規程
1. 操作人員必須熟知所用機械和技術性能和主要部件的位置及應用。
2. 對焊機應安裝在室內並應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多台對焊機安裝在一起時,機間距離至少要在3米以上。並分別接在不同的電源上。每台均應有各自的控制開關。開關箱至機身的導線應加保護套管。導線的截面應不小於規定的截面面積。
3. 操作前應對焊機各部件進行檢查。
4. 操作場所附近的易燃物應清除干凈,並備有消防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戴防護鏡和手套,站立的地面應墊木板或其它絕緣材料。
5. 操作人員必須正確地調整和使用焊接電流,使與所焊接的鋼筋截面相適應。嚴禁焊接超過規定直徑的鋼筋。
6. 較長鋼筋對焊時應放在支架上。隨機配合搬運鋼筋的人員應注意防止火花燙傷。搬運時,應注意焊接處燙手。
7. 冬季焊接工作完畢後,應將焊機內的冷卻水放凈,以免凍壞冷卻系統。 木工圓鋸機操作規程
1. 操作前必須對主要部件進行檢查,正常後方可使用。
2. 鋸片上方必須安裝保險擋板和滴水裝置,在鋸片後面,離齒10-15mm處,必須安裝弧形楔刀。鋸片的安裝應保持與軸同心。
3. 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站在鋸片一側,禁止站在和面對鋸片旋轉的離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鋸片。
4. 鋸料長度應不小於500mm,上鋸人員的手離鋸齒不得少於300mm,接近端頭時,應用推棍送料。下手應待木料推出工作台後,才允許接料。接料後不允許猛拉。長度不足500mm和超過鋸片半徑的木料,嚴禁上鋸。
5. 鋸短料時,一律使用推棍,不得直接使用手推。推料的速度不得太快,用力不得過猛。接料必須使用刨鉤。八、如鋸線走偏,應逐漸糾正,不得猛扳,以免損壞鋸片。如被鋸的木料卡住鋸片時,應立即停車處理。
6. 鋸台要保持清潔。鋸檯面上的碎料必須隨時清除,但嚴禁用手直接揀拾。清除鋸末或調整部件,必須在機械停止運轉後再進行。嚴禁機械運轉時作清掃、調整工作。
三、其他准備工作
為了預防機械事故的發生把損失降至最低,我項目部專門成立了應急小組任命王修良為組長,楊軍為副組長,急救員為曹靜,組員包括呂義坡、雷宇、黃海永、李素靜、曹三民。
曹靜為衛生員(兼職),配備衛生箱,箱內備各種常見和急救葯品、衛生器械。發生險情後,最先發現險情的人,報告搶救衛生員曹靜、安全員呂義坡,並簡要說明險情發生部位和情況。電氣工長曹三民立即切斷機械電源,關閉機械。安全員呂義坡立即拔打120或999急救電話,說明事故地點
和傷者情況。救援工作由應急小組組長王修良負責指揮,應急小組全部集合,聽從王修良指揮。由專人等候急救車,直接帶到事故現場。在急救車到來前,衛生員曹靜進行傷員的初步救治工作。
外傷總的處理原則: 對大量出血的患者,宜首先採取止血方法;對切割傷、刺傷等小傷口,若能擠出少量血液反而能排出細菌和塵垢;對傷口宜用清潔的水洗凈,對無法徹底清潔的傷口,須用清潔的布覆蓋其表面,不可直接用棉花、衛生紙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