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進行單樁抗拔試驗
首先確定單樁抗拔來試源驗荷載值,一般由設計提供;根據試驗荷載大小驗算抗拔樁配筋是否滿足試驗要求,如不滿足反饋設計;驗算地基承載力,是否以工程樁做支撐,還是需另外打支撐樁;確定試驗裝置(反力梁、千斤頂的大小數量等);做方案,定日程安排等;
一般情況下,樁受到軸向力、橫軸向力及彎矩作用,因此須分別研究和確定單樁的軸向承載力和橫軸向承載力。
樁的承載力是樁與土共同作用的結果,了解單樁在軸向荷載下樁土間的傳力途徑、單樁承載力的構成特點以及單樁受力破壞形態等基本概念,將對正確確定單樁承載力有指導意義。
⑵ 測試充電樁需要哪些充電樁測試設備
如下:
1、充電介面車輛碾壓試驗裝置。
2、充電介面分斷能力和正常操作試驗裝置。
3、電器附件負載控制櫃。
4、接地端子短時耐大電流試驗裝置(3500A)。
5、導體損傷程度試驗裝置。
6、充電介面電纜拉扭試驗機(含電纜吊重)。
項目
充電的時候,要保證充電插頭和介面之間的連接安全和充電正常,就要進行兼容性測試。兼容性測試分為充電介面兼容性測試、充電控制兼容性測試以及充電通信兼容性測試。
充電通信兼容性測試主要是對can匯流排進行相關測試,具體在物理層、鏈路層和應用層都有測試標准規定,如can匯流排傳輸速率、數據幀格式測試等等。
⑶ 單樁拉拔試驗時儀器的架設方法
單樁拉拔試驗時儀器的架設方法?螺旋樁單樁拉拔測試該如何進行?事前需要准備什麼工作?
螺旋樁基礎是光伏地面電站使用最為廣泛的基礎形式之一,螺旋樁的理論承載能力,在實際工程施工時必須進行測試。承載能力測試,是確保支架結構安全的重要保障,因為土壤是復雜的分層結構,每一層的參數都不相同,而且每一層都不是均勻分布的,螺旋樁承載力的理論計算公式,只能計算出近似數值,用於初期選型的依據。
在項目開始前,需要對不同型號的螺旋樁進行承載力測試,確定最合適的樁型,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單樁拉拔測試注意事項,助您獲得准確的拉拔測試數據,為支架方案設計提供了有力支持,為工程驗收提供依據。
單樁靜載試驗
拉拔試驗流程
設備、儀器拉拔試驗的設備由載入裝置、反力裝置和觀測裝置等部件組合而成。
1、載入裝置
載入裝置包括壓力源(液壓千斤頂5T、油泵、油管)、載荷台架
2、反力裝置
反力裝置有現場砌制和預制兩種。砌制:鋼支撐墩、鋼主梁
3、觀測裝置
觀測裝置包括百分表(50mm)、壓力計、力感測器、位移感測器
(設備儀器圖)
設備和儀器的組裝(現場砌制)
試驗過程:載入和卸載1、確定最大試驗荷載:
——按結構計算中最大樁頂載荷的2倍取值;
2、確定分級荷載:
——每級載入為最大試驗荷載的1/5-1/4;
3、試驗載入方式:
——每級荷載施加後按5、10、20s測讀百分表沉降量,以後每隔20s測讀一次,每級載荷持續2-15min;
4、終止載入條件:
——在某級荷載作用下,樁頂上拔量大於前一級上拔荷載作用下的上拔量5倍。
——已達到最大試驗荷載。5、卸載:
——卸載應分級進行,每級卸載量取分級荷載的2 倍,逐級等量卸載;
極限承載力判定標准數據整理:繪制載荷-上拔量(Q-s)關系曲線和上拔量-時間對數(s-lgt)關系曲線。
抗拔極限承載力按下列方法綜合判定:
1、根據上拔量隨載荷的變化特徵確定:對陡變型Q-s曲線,取陡升開始點對應的載荷值;
2、根據上拔量隨時間變化的特徵確定:取s-lgt曲線斜率明顯變陡或曲線尾部明顯彎曲的前一級荷載值;
3、某級荷載作用下,上拔量大於前一級荷載作用下上拔量的5倍,取其前一級荷載值。
⑷ 電動汽車充電樁驗收檢測需要用到哪些設備
如下:
1、充電介面車輛碾壓試驗裝置。
2、充電介面分斷能力和正常操作試驗裝置。
3、電器附件負載控制櫃。
4、接地端子短時耐大電流試驗裝置(3500A)。
5、導體損傷程度試驗裝置。
6、充電介面電纜拉扭試驗機(含電纜吊重)。
介紹
電動汽車充電樁驗收檢測涵蓋一般外觀檢查、電氣性能、安全性能、功能試驗、互操作性及協議一致性、計量功能等試驗等項目。
星龍攜帶型充電樁檢測設備可以滿足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投入運行前的驗收檢測和投入運行後的周期檢測以及年度安全檢查。
⑸ 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試驗
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荷試驗是採用接近於豎向抗拔樁來確定單樁的豎向抗拔極限承載力的試驗方法。國內、外樁的抗拔試驗慣用方法是慢速維持荷載法。
在上拔荷載作用下,樁身首先將荷載以摩阻力的形式傳遞到樁周土中,其規律與承受豎向抗壓荷載時一樣,側摩阻力也是從上到下逐步發揮,只不過力的方向剛好相反。初始階段,上拔阻力主要由淺部土層提供,樁身的拉應力主要分布在樁的上部,隨著樁身上拔位移量的增加,樁身應力逐漸向下擴展,樁的中、下部的上拔土阻力逐漸發揮。當樁端位移量超過某一數值(通常為6~10mm)時,就可以認為整個樁身的土層抗拔阻力達到極限,其後抗拔阻力就會下降。此時,如果繼續增加上拔荷載,就會產生破壞。破壞時往往會使樁周土也一起產生剪切破壞,並表現為在樁的周圍產生環狀拉張裂隙、向上隆起的樁周土破壞錐,而且樁的埋深越大,這種現象越明顯,見圖2-22所示。
圖2-22 單樁豎向抗拔荷載作用下,樁和樁周土的基本破壞模式
一、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試驗裝置
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試驗的設備主要由:主梁、次梁、反力樁或反力支墩等的反力裝置;千斤頂等的載入裝置;壓力表、壓力感測器或荷重感測器等的荷載測量裝置;千分表或位移感測器等位移測量裝置等所組成(圖2-23)。
圖2-23 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試驗裝置示意圖
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試驗宜採用反力樁(或工程樁)提供支座反力。反力樁頂面應平整並具有足夠強度,以保證反力梁的穩定性;反力樁頂面直徑(或邊長)不宜小於反力梁的寬度,否則應加墊鋼板,以確保試驗設備安裝穩定性;也可據現場情況採用天然地基提供支座反力;兩邊支座處的地基強度應相近,且兩邊支座與地面的接觸面積宜相同。施加於地基的壓應力,不宜超過地基承載力特徵值的1.5倍。反力架系統應具有至少1.2倍的安全系數。
選用千斤頂、測量儀表、壓力感測器或荷重感測器時,應注意具有足夠的行程和量程。安裝測試系統必須保證其受力的獨立性,考慮到有可能出現樁周土破壞錐而影響量測的准確性,基準梁和千分表的安裝,必須獨立於測量擾動環境之外。
二、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試驗的技術規范
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試驗宜採用慢速維持荷載法。需要時,也可採用多循環載入卸載方法。慢速維持荷載法可按下面要求進行:
1.加、卸載等級
採用逐級等量載入;分級荷載宜為最大載入量或預估極限承載力的1/10,第一級可取分級荷載的2倍,以後逐級載入至破壞或達到試驗要求。終止載入後,開始卸載。卸載也應逐級進行,每級卸載量取載入時分級荷載的2倍。加、卸載時,應使荷載傳遞均勻、連續、無沖擊。每級荷載在維持過程中的變化幅度,不得超過分級荷載的± 10%。
2.樁頂上拔量的測量
載入時,每級荷載施加後按第5min、15min、30min、45min、60min測讀樁頂上拔量,以後每隔30min測讀一次。卸載時,每級荷載維持1h,按第15min、30min、60min測讀樁頂下沉回彈量;卸載至零後,測讀樁頂殘余上拔量,維持時間為3h,其測讀時間為第15min、30min,以後每隔30min測讀一次。試驗時應注意觀察樁身混凝土的開裂情況。
3.變形相對穩定標准
在每級荷載作用下,樁頂的上拔量在每小時內不超過0.1mm,並連續出現兩次,可視為穩定。當樁頂上拔量達到相對穩定時,方可施加下一級荷載。
4.終止載入標准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終止載入:
(1)在某級荷載作用下,樁頂上拔量大於前一級上拔荷載作用下的上拔量的5倍;
(2)按樁頂上拔量控制,當累計樁頂上拔量超過100mm時;
(3)按鋼筋抗拉強度控制,鋼筋應力達到鋼筋強度標准值的0.9倍;
(4)對於驗收抽樣檢測的工程樁,達到設計要求的最大上拔荷載值。
如果在較小荷載下出現某級荷載的樁頂上拔量大於前一級荷載下的5倍時,應分析原因。對試驗樁,必要時可繼續載入,當樁身混凝土出現多條環向拉張裂縫後,樁頂位移會出現小的突變,但此時並非真正達到樁的極限抗拔力。
三、樁的抗拔極限承載力的確定
首先將試驗數據轉換為相關判斷曲線。這類曲線的形式有:上拔荷載U與樁頂上拔量δ之間的關系曲線(U—δ曲線)和樁頂上拔量δ與時間對數之間的曲線(δ—lgt曲線)。但當上述兩種曲線難以判別時,可輔以δ—lgU曲線或lgU—lgδ曲線,以確定拐點位置。拐點的具體確定方法如下:
(1)根據曲線特徵確定樁的抗拔極限承載力對於陡變型的U—δ曲線,可根據U—δ曲線的特徵點,即:與陡升起始點相對應的荷載值為樁的抗拔極限承載力。
典型的單樁豎向抗拔U—δ曲線可分三段:第一段為直線段,U—δ按比例增加;第二段為曲線段,隨著樁土相對位移的增大,上拔位移量比側阻力增加的速率快;第三段呈近似直線段,此時即使上拔荷載增加很小,樁的位移量仍急劇上升,同時樁周地面往往出現環向裂縫;第三段起始點所對應的荷載值,即為樁的豎向抗拔極限承載力值(圖2-24)。
(2)根據上拔量隨時間變化特徵,確定樁的抗拔極限承載力取δ—lgt曲線斜率明顯變陡或曲線尾部明顯彎曲的前一級荷載值,如圖2-25。
圖2-24 根據U—δ曲線特徵確定樁的抗拔極限承載力
圖2-25 根據δ—lgt曲線特徵確定樁的抗拔極限承載力
(3)當在某級荷載下抗拔鋼筋斷裂時,取其前一級荷載為該樁的抗拔極限承載力值。
(4)根據lgU—lgδ曲線確定單樁豎向抗拔極限承載力時,可取lgU—lgδ雙對數曲線第二拐點所對應的荷載,為樁的豎向極限抗拔承載力值。
四、單樁豎向抗拔承載力特徵值
單樁豎向抗拔極限承載力統計值,按以下方法確定:成樁工藝、樁徑和單樁豎向抗拔承載力設計值相同的受檢樁數不少於3根時,可進行單位工程單樁豎向抗拔極限承載力統計值計算;參加統計的受檢樁試驗結果,當滿足其極差不超過平均值的30%時,取其平均值為單樁豎向抗拔極限承載力;當極差超過平均值的30%時,應分析極差過大的原因並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綜合確定。必要時可增加受檢樁數量;對樁數為3根或3根以下的柱下承台,應取最小值。
單位工程同一條件下的單樁豎向抗拔承載力特徵值,應按單樁豎向抗拔極限承載力統計值的一半取值。當工程樁不允許帶裂縫工作時,取樁身開裂的前一級荷載作為單樁豎向抗拔承載力特徵值,並與按極限荷載一半取值確定的單樁豎向抗拔承載力特徵值,宜相比後取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