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防雷檢測的范圍。
1、凡製造、使用或貯存炸葯、火葯、起爆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質的建築物;
2、具有版0區或10區爆權炸危險環境的建築物;
3、具有1區爆炸危險環境的建築物,因電火花而引起爆炸,會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這,均應劃為第一類防雷建築物。
根據《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
第一章第四條:下列建(構)築物或者設施的防雷裝置應當經過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一)《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一、二、三類防雷建(構)築物; (二)油庫、氣庫、加油加氣站、液化天然氣、油(氣)管道站場、閥室等爆炸危險環境設施; (三)郵電通信、交通運輸、廣播電視、醫療衛生、金融證券,文化教育、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體育、旅遊、游樂場所以及信息系統等社會公共服務設施; (四)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安裝防雷裝置的其他場所和設施。
② 防雷檢測的檢測項目都有哪些
根據抄2016年4月1日實施的《建築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GB/T 21431-2015)的規定,建築物防雷檢測主要分為以下八項:
1.建築物的防雷分類
2.接閃器
3.引下線
4.接地裝置
5.防雷區的劃分
6.雷擊電磁脈沖屏蔽
7.等電位鏈接
8.電涌保護器(SPD)
防雷檢測為了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規范雷電災害管理,提高雷電災害防禦能力和水平,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
③ 防雷類別如何劃分
第一類:製造、儲存火工品等,因火花引起爆炸,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具有0區或20爆炸危險場所的建築物;具有1區或21區爆炸危險場所。
第二類:國家重點文物單位;國家級建築及大型建築;國家特級及甲級大型體育館;製造、儲存火炸葯及其製品的危險建築物,且電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者;
具有1區或21爆炸危險場所,且電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者;具有2區或22區爆炸危險場所;具有爆炸危險的露天鋼制封閉氣罐。
第三類:除開一、二類為第三類。
(3)防雷裝置檢測場所分類擴展閱讀
防雷裝置的組成:
1) 雷電接受裝置:直接或間接接受雷電的金屬桿(接閃器),如避雷針、避雷帶(網)、架空地,線及避雷器等。
2) 引下線:用於將雷電流從接閃器傳導至接地裝置的導體。
3) 接地線:電氣設備、桿塔的接地端子與接地體或零線連接用的正常情況下不載流的金屬導體。
4) 接地體(極):埋入土中並直接與大地接觸的金屬導體,稱為接地體。分為垂直接地體和水平接地體。
5) 接地裝置:接地線和接地體的總稱。
6) 接地網:由垂直和水平接地體組成的具有泄流和均壓作用的網狀接地裝置。
7) 接地電阻:接地體或自然接地體的對地電阻的總和,稱為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其數值等於接地裝置對地電壓與通過接地體流入地中電流的比值。
④ 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分類有哪些
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等級分為甲、乙、丙三級。
1)甲級防雷裝置檢測單位,可從事回《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答》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和第三類防雷建築物外部防雷裝置和內部防雷裝置的檢測。
2)乙級防雷裝置檢測單位,可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二類、第三類防雷建築物外部防雷裝置和內部防雷裝置的檢測。
3)丙級防雷裝置檢測單位,可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二類、第三類防雷建築物外部防雷裝置和小型內部防雷裝置的檢測。
⑤ 防雷檢測資質分類有哪些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31號令,
第四條 防雷裝置檢測版資質等級分權為甲、乙兩級。
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
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三類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
⑥ 防雷檢測什麼是一類,什麼是二類
防雷檢測分為三類:
一、第一類防雷建築物:製造使用或者存儲火葯、炸葯、起爆物、火工品等大量危險物的建築,遇到火花會爆炸,並且有可能造成巨大人身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建築物。
二、第二類防雷建築物:
1、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建築;
2、國家級會堂、辦公樓、檔案館、國際機場、大型展覽館、大型候車站、國際港口客運站、國賓館、大型旅遊建築和大型體育場館;
3、國家級計算機中心、通信樞紐、以及對國家意義重大的裝有大量電子設備的建築;
4、製造、使用、存儲危險爆炸物、包括露天氣罐和油罐等可能引起爆炸並且會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的建築物等;
5、預計年雷擊次數大於0.06次的省、部級辦公樓及其它重要的或者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
6、預計年雷擊次數大於0.3次的住宅及辦公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築。
以上所列出的建築物都屬於第二類防雷建築,這些地方的防雷級別非常高,需要重點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三、第三類防雷建築物
1、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檔案館;
2、預計雷擊次數大於0.012次小於0.06次的部、省級辦公樓及其他重要的或者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物;
3、預計雷擊次數大於等於0.06次小於0.03次的住宅、公共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築;
4、預計雷擊次數大於0.06次的一般性工業建築物;
5、考慮到雷擊後果和周圍條件等因素,確定需要防雷的21區.22區.23區火災危險環境的建築物。
6、年平均雷暴日15天以上的地區,高度15米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建築物。年平均雷暴日15天及以下的地區,高度為20米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建築物。
劃分:
0區:指正常運行時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1區:在正常情況下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情況下不可能出現而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10區:指正常運行連續成長時間、短時間連續出現爆炸性粉塵、纖維的環境。
11區:指正常運行時不出現,僅在不正常運行時偶爾出現爆炸性粉塵、纖維的環境。
21區:閃點高於環境溫度的可燃液體,並在數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危險的環境。
22區:具有懸浮、堆積狀的可燃粉塵或可燃纖維,雖不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的環境。
23區:存在固體可燃物質,並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的環境。
⑦ 防雷檢測資質的分類有哪些
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等級分為甲、乙、丙三級。
1)甲級防雷裝置檢測單位,可從內事《建築物防雷設計容規范》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和第三類防雷建築物外部防雷裝置和內部防雷裝置的檢測。
2)乙級防雷裝置檢測單位,可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二類、第三類防雷建築物外部防雷裝置和內部防雷裝置的檢測。
3)丙級防雷裝置檢測單位,可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二類、第三類防雷建築物外部防雷裝置和小型內部防雷裝置的檢測。
⑧ 建築物防雷裝置檢測分類及項目有哪一些
根據2016年4月1日實來施的《建自築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GB/T 21431-2015)的規定,建築物防雷檢測主要分為以下八項:
1.建築物的防雷分類
2.接閃器
3.引下線
4.接地裝置
5.防雷區的劃分
6.雷擊電磁脈沖屏蔽
7.等電位鏈接
8.電涌保護器(SPD)
防雷檢測為了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規范雷電災害管理,提高雷電災害防禦能力和水平,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
防雷檢測為了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規范雷電災害管理,提高雷電災害防禦能力和水平,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
⑨ 建築物分類對防雷裝置檢測的意義
建築物的防雷裝置分為防直擊雷、側擊雷和感應雷裝置三大部分。雷電直接擊中建內築物稱為直擊容雷擊;擊中天面以下,地面以上為側擊雷擊;因雷電電磁感應作用形成的過電壓經各類金屬管道、電纜線或信號線等損壞建築物內的電器設備稱之為感應雷擊。直擊雷、側擊雷的防護主要是使擊在建築物上的強大雷電流,沿建築物柱筋或外設引下線泄入大地,從而保護建築物本身不受雷擊損害;感應雷的防護是通過受電信連接屏蔽等手段阻止雷電脈沖通過金屬管道、線纜進入建築物,從而保護建築物內各類電器設備免遭雷擊。
據省防雷減災中心多年調查發現:由於有的單位和個人防雷安全意識淡薄,對防雷裝置的概念缺少全面的認識,對防雷裝置安全性能是否合格更是缺乏深入了解,使得許多建築物因避雷帶、引下線銹斷、接地裝置腐蝕、接地電阻不達標、防感應雷措施不完善等隱患不能被及時發現和整改而遭受雷擊的事件經常發生。為確保建築物免遭雷擊損失,定期對其防雷裝置進行安全性能測試,及時發現並消除雷擊隱患十分重要。當前,對防雷裝置進行定期檢測工作已納入法制管理多年,各單位更應積極配合防雷減災管理部門做好本單位的防雷裝置檢測工作。
⑩ 防雷檢測的項目有哪些
根據2016年4月1日實施的《建築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GB/T 21431-2015)的規定,建築物防雷檢測主要分為回以下八項:答
1.建築物的防雷分類
2.接閃器
3.引下線
4.接地裝置
5.防雷區的劃分
6.雷擊電磁脈沖屏蔽
7.等電位鏈接
8.電涌保護器(SPD)
防雷檢測為了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規范雷電災害管理,提高雷電災害防禦能力和水平,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
防雷檢測為了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規范雷電災害管理,提高雷電災害防禦能力和水平,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