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溶解熱測定 實驗裝置是否可以測定放熱反應熱效應
溶解熱測定 實驗裝置可以測定放熱反應熱效應,通過比較溶劑溶解前後的溫度差回異,然後根答據Q=CmΔt來求出熱量的轉化值,不過這樣導致散失的熱量無法統計,可以定性分析,但不是用於定量分析。
物質的溶解:
物質的溶解往往同時進行著兩個過程:一是晶格破壞,為吸熱過程;二是離子的溶劑化,為放熱過程。溶解熱是這兩種熱效應的總和。最終是吸熱還是放熱,則由這兩種熱效應的相對大小來決定。
本實驗在定壓、不做非體積功的絕熱體系中進行時,體系的總焓保持不變,根據熱平衡,即可計算過程所涉及的熱效應。
物質的溶解往往同時進行著兩個過程:
一是晶格破壞,為吸熱過程;
二是離子的溶劑化,為放熱過程。
溶解熱是這兩種熱效應的總和。最終是吸熱還是放熱,則由這兩種熱效應的相對大小來決定。
B. 如何從實驗溫度下的溶解熱計算其他溫度的溶解熱
首先測量不同溫度(室溫下),如10 ℃ 15 ℃ 20 ℃ 25 ℃ 30 ℃ ……然後以「溶解熱-T」做圖,這樣就可以在圖像上外推出任何溫度下的溶解熱了
二、基本原理
1、物質溶解於溶劑過程的熱效應稱為溶解熱。它有積分(或變濃)溶解熱和微分(或定濃)溶解熱兩種。前者是1 mol溶質溶解在n0 mol溶劑中時所產生的熱效應,以Qs表示。後者是1 mol溶質溶解在無限量某一定濃度溶液中時所產生的熱效應,即。
溶劑加到溶液中使之稀釋時所產生的熱效應稱為稀釋熱。它也有積分(或變濃)稀釋熱和微分(或定濃)稀釋熱兩種。前者是把原含1 mol溶質和n01 mol溶劑的溶液稀釋到含溶劑n02 mol時所產生的熱效應,以Qd表示,顯然,Qd = Qs,n02 – Qs,n01。後者是1 mol溶劑加到無限量某一定濃度溶液中時所產生的熱效應,即。
2、積分溶解熱由實驗直接測定,其它三種熱效應則需通過作圖來求:
設純溶劑、純溶質的摩爾焓分別為H*m,A和H*m,B,一定濃度溶液中溶劑和溶質的偏摩爾焓分別為Hm,A和Hm,B,若由nA mol溶劑和nB mol溶質混合形成溶液,則
混合前的總焓為H = nAH*m,A + nBH*m,B
混合後的總焓為H? = nAHm,A + nBHm,B
此混合(即溶解)過程的焓變為ΔH = H? – H = nA(Hm,A – H*m,A)+ nB(Hm,B – H*m,B)
= nAΔHm,A + nBΔHm,B
根據定義,ΔHm,A即為該濃度溶液的微分稀釋熱,ΔHm,B即為該濃度溶液的微分溶解熱,積分溶解熱則為:
故在Qs ~ n0圖上,某點切線的斜率即為該濃度溶液的微分稀釋熱,截距即為該濃度溶液的微分溶解熱
C. 溶解熱實驗的裝置是否可測定放熱反應的熱效應能否用來測定液體的比熱,水化熱,生成熱及有機物的混合
測定反應熱的裝置要求很高的隔熱效果。
D. 溶解時的吸熱放熱現象實驗裝置為什麼不加保溫裝置
溶解時的吸熱放熱現象實驗裝置為什麼不加保溫裝置
溶解熱測定
實驗裝置可以測定放熱反應熱效應,通過比較溶劑溶解前後的溫度差異,然後根據Q=CmΔt來求出熱量的轉化值,不過這樣導致散失的熱量無法統計,可以定性分析,但不是用於定量分析。
物質的溶解:
物質的溶解往往同時進行著兩個過程:一是晶格破壞,為吸熱過程;二是離子的溶劑化,為放熱過程。溶解熱是這兩種熱效應的總和。最終是吸熱還是放熱,則由這兩種熱效應的相對大小來決定。
本實驗在定壓、不做非體積功的絕熱體系中進行時,體系的總焓保持不變,根據熱平衡,即可計算過程所涉及的熱效應。
E. 溶解熱測定實驗中,為什麼在體系溫度高於室溫0.5度時加入第一份KNO3
由於KNO_3溶解於水中是吸熱反應,當加入KNO_3時系統溫度會降低,大約下降1℃。實驗設計在體系溫度高於0.5℃時加入第一份KNO_3,這樣實驗過程中高於室溫和低於室溫的時間大約各佔一半,可以認為裝置從環境中吸收的熱量和向外界放出的熱量大致相等,從而提高實驗的准確性。
F. 反應熱測量數據採集系統測定溶解熱與傳統釣溶解熱實驗相比有何優缺點
一、實驗目的
1.熟悉熔解熱的物理意義;
2.學習一種修正散熱的粗略方法——「面積補償法」.
二、儀器用具及實驗裝置
量熱器,天平,溫度計,停表,冰塊,熱水,擦布等.
三、實驗內容
1、稱衡量熱器內筒及攪拌器的質量;
2、裝水至內筒2/3處,並稱出水的質量,量出水的溫度T1(一般使水溫比室溫高10℃左右);
3、每隔半分鍾觀測一次水溫,要求先觀察6-7分鍾;
4、將冰塊置於0℃的環境中(為冰水混合物),過一段時間後再取用,用干布擦乾其表面水分後投入量熱器水中,同時輕輕攪拌.每隔半分鍾記一次水的溫度和相應的時間t,當冰全部融化後,溫度即將平衡(可有幾個平衡點),爾後又會回升再繼續測量4~5分鍾;
5、稱衡內筒及水的總質量,確定出冰的質量M;
6、作出T-t圖,以確定T1,T2,所放的冰塊應能使T1、T2分別高於和低於室溫,否則,應重新調整冰塊大小重做;
7、根據公式 計算冰的熔解熱.
四、注意事項
1、冰不能直接放在天平上稱衡.
2、水銀溫度計容易折斷,水銀逸出會造成污染,所以取放溫度計要小心,切不可把溫度計當攪拌器用 3、水的溫度不應下降太快而使內筒外壁有露珠出現.若有,應考慮到所放冰塊的質量偏大,應重新調整冰的質量,否則會產生較大誤差.
G. 溶解熱測定 實驗裝置是否可以測定放熱反應熱效應還有比熱容,水化熱,生成熱,和有機物的化和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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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溶解熱測定 實驗裝置是否可以測定放熱反應熱效應
溶解熱測定
實驗裝置可以測定放熱反應熱效應,通過比較溶劑溶解前後的溫度差異,然後根據Q=CmΔt來求出熱量的轉化值,不過這樣導致散失的熱量無法統計,可以定性分析,但不是用於定量分析。
物質的溶解:
物質的溶解往往同時進行著兩個過程:一是晶格破壞,為吸熱過程;二是離子的溶劑化,為放熱過程。溶解熱是這兩種熱效應的總和。最終是吸熱還是放熱,則由這兩種熱效應的相對大小來決定。
本實驗在定壓、不做非體積功的絕熱體系中進行時,體系的總焓保持不變,根據熱平衡,即可計算過程所涉及的熱效應。
……(3.1)
物質的溶解往往同時進行著兩個過程:
一是晶格破壞,為吸熱過程;
二是離子的溶劑化,為放熱過程。
溶解熱是這兩種熱效應的總和。最終是吸熱還是放熱,則由這兩種熱效應的相對大小來決定。
I. 溶解熱的測定裝置是否適用於放熱反應的熱效應求測
適用!只是會有熱量損失,故測量結果不精確
J. 物理實驗報告 冰的溶解熱的測量
一、實驗目的
1.熟悉熔解熱的物理意義;
2.學習一種修正散熱的粗略方法——「面積補償法」。
二、儀器用具及實驗裝置
量熱器,天平,溫度計,停表,冰塊,熱水,擦布等。
三、實驗內容
1、稱衡量熱器內筒及攪拌器的質量;
2、裝水至內筒2/3處,並稱出水的質量,量出水的溫度T1(一般使水溫比室溫高10℃左右);
3、每隔半分鍾觀測一次水溫,要求先觀察6-7分鍾;
4、將冰塊置於0℃的環境中(為冰水混合物),過一段時間後再取用,用干布擦乾其表面水分後投入量熱器水中,同時輕輕攪拌。每隔半分鍾記一次水的溫度和相應的時間t,當冰全部融化後,溫度即將平衡(可有幾個平衡點),爾後又會回升再繼續測量4~5分鍾;
5、稱衡內筒及水的總質量,確定出冰的質量M;
6、作出T-t圖,以確定T1,T2,所放的冰塊應能使T1、T2分別高於和低於室溫,否則,應重新調整冰塊大小重做;
7、根據公式 計算冰的熔解熱。
四、注意事項
1、冰不能直接放在天平上稱衡。
2、水銀溫度計容易折斷,水銀逸出會造成污染,所以取放溫度計要小心,切不可把溫度計當攪拌器用 3、水的溫度不應下降太快而使內筒外壁有露珠出現。若有,應考慮到所放冰塊的質量偏大, 應重新調整冰的質量,否則會產生較大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