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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烴球罐強製冷卻原則是什麼

發布時間:2022-06-20 23:57:30

㈠ 甲類液體常壓儲罐的就地液位計需要安裝嗎

摘要 就地儀表定義:安裝在被測對象和被控對象附近的儀表,一般在室外,且沒有變送器,沒有遠傳信號。如壓力表,玻璃板液位計,雙金屬溫度表等。

㈡ 液氨為什麼用球罐儲存

因為具有腐蝕性且容易揮發,所以其化學事故發生率很高。
液氨,又稱為無水氨,是一種無色液體,有強烈刺激性氣味。氨作為一種重要的化工原料,為運輸及儲存便利,通常將氣態的氨氣通過加壓或冷卻得到液態氨。氨易溶於水,溶於水後形成銨根離子NH4+、氫氧根離子OH-,呈鹼性的鹼性溶液。液氨多儲於耐壓鋼瓶或鋼槽中,且不能與乙醛、丙烯醛、硼等物質共存。

㈢ 油庫環保管理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石油庫系指油田、煉化、銷售企業的收發和儲存原油、液化烴、液化石油氣、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劑油、潤滑油和重油等的倉庫或設施。

第二條 石油庫新建、改建、擴建應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其中油田企業石油庫應符合GB 50183《石油和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煉化企業石油庫符合CB 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銷售企業石油庫應符合GB50074《石油庫設計規范》的規定。

第三條 石油庫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崗位人員應經過崗位及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條 石油庫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置安全工程師(安全崗位),班 組設置兼職安全員。

第五條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加強班組建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制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措施,考核標准和獎懲辦法等,定期檢查、考核;

3.對重點防火部位,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應急預案,並每季度組織一次演練;

4.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5.按《安全台賬管理規定》建立安全管理台賬、記錄、檔案,逐步實現計算機管理,做好基礎管理工作;

6.負責與毗鄰單位組成治安、消防聯防組織,制定聯防公約,加強聯系,定期活動。

第六條 安全工程師(安全崗位)主要職責

1.負責安全技術工作,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2.參與制定有關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措施和隱患整改方案;

3.負責安排、檢查班組安全活動;

4.負責現場安全檢查監督,制止「三違」作業;

5.負責用火申請,落實用火安全措施;

6.完善各種安全管理基礎資料。

7.按事故管理規定參與調查,應急救災和善後處理。

第七條 班組兼職安全員主要職責

1.班組兼職安全員由班(組)長或副班(組)長兼任,做好本班組的安全工作;

2.組織開展本班組安全活動,負責安全活動記錄;

3.負責班組的崗位安全教育,制止違章行為;

4.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器具及滅火器材。

第八條 安全教育、安全檢查、隱患治理和事故管理分別執行《安全教育管理規定》、《安全檢查規定》、《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管理規定》和《事故管理規定》。

第九條 石油庫應在大門明顯處設置外來人員入庫安全須知及門衛管理制度,內容為:

1.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香煙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庫;

2.禁止一切人員因私事入庫、住庫;

3.臨時施工人員應接受安全教育,入庫應佩戴臨時出入證;

4.外來人員因公人庫應辦理入庫手續,並由庫內有關人員陪同;

5.凡攜帶物品出入庫人員,應履行檢查、登記;

6.罐區、裝卸作業區、泵房等爆炸危險區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動通信設備

第十條 石油庫職工應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第十一條 入庫車輛管理

1.入庫機動車輛應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滅火器材;

2.鐵路機車入庫,應符合安全規定,應加掛隔離車,不得頂車溜放作業,並有防止產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3.各種外來機動車輛裝卸油後,不準在庫內停放和修理。除本庫消防車外的機動車輛未經批准不準進入罐區;

4.油罐汽車應有可靠的靜電接地部位,罐車的靜電接地拖帶應保持有效長度,符合接地要求。

第十二條 巡迴檢查

1.嚴格執行崗位巡檢制度,逐步實現智能巡檢、打卡巡檢,並納入計算機監控系統;

2.巡檢人員應選擇責任心強,並有一定專業技術知識的人員擔任;

3.應制定責任明確的巡檢規定,具體內容包括:人員、巡檢線路、時間要求和巡檢內容;

4.認真填好巡檢記錄和交接班記錄,達到《職工聽力保護規定》的要求。

第十三條 勞動保護

1.勞動保護應執行《職業衛生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要求;

2.清掃車、船的甲、乙類油品余油時,嚴禁進入車、船內作業。清罐作業按照《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3.石油庫焊工、電工等工種作業時,應佩戴專用的勞動保護用品。高空作業按照《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4.石油庫鍋爐煙囪應有消煙除塵裝置,煙塵排放應達到國家標准;產生噪音的設備或場所應採取隔音或消音措施,雜訊不大於國家標准。

第三章 防火防爆

第十四條 石油庫防火、防爆應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第十五條 罐區、裝卸作業區、油泵房、消防泵房、鍋爐房、配發電間等重點部位設置安全標志和警示牌。安全標志的使用應符合GB 2894《安全標志》和CB 16179《安全標志使用導則》的要求。

第十六條 庫內用火應嚴格執行《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辦理作業許可證,落實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 儲存、收發甲、乙、丙A類易燃、可燃液體和氣體的儲罐區、泵房、裝卸作業等作業場所應設可燃氣體報警器,其設置數量應符合SH 3063《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的要求,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標定。

第十八條 靠山修建的石油庫、覆土隱蔽庫應在庫區周圍修築防火溝、防火牆或防火帶,防止山火侵襲。每年秋季應對防火牆內的枯枝落葉、荒草等進行一次清除。

第十九條 防火堤容積符合要求,並應承受所容納油品的靜壓力且不滲漏,堤內不得種植作物或樹木,不得有超過0.15m高的草坪;防火堤與消防道路之間不得種植樹木,覆土罐頂部附件周圍5m內不得有枯草。液化烴罐區防火堤內嚴禁綠化,應鋪設水泥地坪。

第二十條 甲、乙類油品泵房應加強通風,間歇作業的室內油蒸氣濃度應低於爆炸下限的4%;連續作業8小時以上的,應低於爆炸下限的1%。半地下式油泵房應設機械通風並定期排氣。吸人口應接至半地下泵房地面不大於0.2m處,排出口應高於油泵房屋頂1.5m、管口應裝阻火器。付油亭下部設有閥室或泵房的,應做到敞口通風,不得設置圍牆。



第四章 設備管理

第二十一條 石油庫應根據「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實行「定人員、定設備、定責任、定目標」的管理,確保設備的完好,實現安全運行。

第二十二條 完善設備安全技術檔案,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資料、檢驗報告、技術參數、修理記錄等;建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巡檢記錄和定期檢修計劃等。

第二十三條 檢測設備應滿足檢測環境的防火、防爆要求,經驗收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二級以上石油庫和有條件的石油庫應配置測厚儀、試壓泵、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儀、接地電阻測試儀等檢測設備。

第二十四條 儲罐及附件

1.新建或改建儲罐應符合國家規范、規程,驗收合格後方可投產使用;

2.儲存甲、乙A類油品的地上油罐,應採用浮頂或內浮頂油罐。新建浮頂罐應採用二次密封裝置;

3.油罐應按規范要求,安裝高低液位報警、高高液位報警和自動切斷聯鎖裝置;

4.按規定進行儲罐檢查和鋼板測厚,在用儲罐應視其腐蝕嚴重情況增加檢測次數;

5.罐體無嚴重變形,無滲漏。罐體鉛錘的允許偏差不大於設計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過9cm)。罐內壁平整、無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cm高度應進行防腐處理。罐外表無大面積銹蝕、起皮現象,漆層完好;

6.儲罐附件如呼吸閥、安全閥、阻火器、量油口等齊全有效;儲罐阻火器應為波紋板式阻火器。通風管、加熱盤管不堵不漏;升降管靈活,排污閥暢通,扶梯牢固,靜電消除、接地裝置有效;儲罐進、出口閥門和人孔無滲漏,各部件螺栓齊全、緊固;浮盤、浮梯運行正常、無卡阻,浮盤、浮倉無滲漏;浮盤無積油、排水管暢通。

7.液化烴類儲罐脫水應採用二次脫水裝置,儲罐根部閥不能常開,脫水系統應有拌熱線;

8.儲罐進出物料時,現場閥門開關的狀態在控制室應有明顯的標記或顯示,避免誤操作,並有防止誤操作的檢測、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

9.儲罐發生高低液位報警時,應到現場檢查確認,採取措施,嚴禁隨意消除報警。

第二十五條 液化石油氣球罐

1.球罐的選材應有明確的技術要求。採用低合金高強鋼應標明腐蝕介質的適用濃度,工藝上應嚴格執行腐蝕介質的控制濃度,不得超濃度使用;

2.球罐底部接管的第一道閥門、法蘭、墊片的壓力等級應比球罐提高一個壓力等級,墊片應選用帶有金屬保護圈的纏繞墊片,法蘭應選用對焊法蘭;

3.球罐應設兩個安全閥,每個都能滿足事故狀態下最大釋放量的要求:安全閥應設手動切斷閥,切斷閥口徑與安全閥一致,並保持全開狀態,加設鉛封;

4.球罐應設高低液位報警和帶連鎖的高高液位報警;

5.球罐底部出人口管道應設緊急切斷閥,人口緊急切斷閥應與球罐高高液位報警聯鎖;

6.安全閥釋放和氣相放空的液化氣應引至安全地點排放;

7.球罐切水應遵循安全可靠、操作簡便的原則,減少過多的設施和閥門。宜在緊急切斷閥後安裝切水閥。

第二十六條 泵

1.嚴格執行泵操作規程,定期檢查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嚴禁帶故障運行;

2.加強泵的曰常維護與保養,做好泵運行記錄;

3.新安裝的泵和經過大修的泵,應進行試運轉,經驗收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

4.泵及管組應標明輸送液體品名、流向,泵房內應有工藝流程圖;

5.泵聯軸器應安裝便於開啟的防護罩。

第二十七條 管道

1.新安裝和大修後的管道,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驗收合格後才能使用;

2.使用中的管道應結合儲罐清洗進行強度試驗,壓力管道檢測執行國家有關標准;

3.加強管道的曰常維護保養、定期檢查,清除雜草雜物,排除管溝內積水;

4.穿越道路、鐵路、防火堤等的管道應有套管保護;

5.管道應有工藝流程圖、管網圖,埋地管道除應有工藝流程圖外,還應有埋地敷設走向圖,圖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設深度應准確無誤;

6.管道應按規定進行防腐處理,埋地管道時間五年以上,每年應在低窪、潮濕處開挖檢查一次;

7.管道穿過防火堤處應嚴密填實。罐區雨水排水閥應設置在堤外,並處於常閉狀態。閥的開關應有明顯標志;

8.石油庫內輸油管道管溝在進入油泵房、灌油間和油罐組防火堤處,應設隔斷牆。石油庫內輸油管線管溝應全部用砂填實。

第二十八條 鍋爐等壓力容器的安裝、使用和維修,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電氣裝置

第二十九條 設置與管理

1.設置在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元器件及線路應符合該區域的防爆等級要求;設置在火災危險區域的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保護要求;設置在一般用電區域的電氣設備,應符合長期安全運行要求;

2.禁止任何一級電壓的架空線路跨越油罐區、桶裝油品區、收發油作業區、油泵房等危險區域的上空。通往上述區域的線路,應採用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鋼管配線;

3.電纜穿越道路應穿管保護,埋地電纜地面應設電纜樁標志。通往躉船的線路應採用軟質電纜,並留有足夠的水位變化餘量;

4.架空線路的電桿桿基或線路的中心線與危險區域邊沿的最小水平間距應大於1.5倍桿高;

5.在危險區域內使用臨時性電氣裝置(包括移動式電氣裝置)應執行《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辦理臨時用電作業票。

第三十條 運行管理

1.石油庫應有完整的電力電纜分布情況和變配電、發電設施、輸電線路等電器設備記錄;

2,變、配電所宜建立電工值班制度,且每班不得少於兩人;當不設專職值班電工時,應進行定期巡視(每周至少巡視兩次);

3,自備發電機每周至少起動一次,每次運轉時間不應少於15min;

4.變壓器、高壓配電裝置、高壓電纜、高壓器具及繼電保護裝置應按當地供電部門的要求進行預防性試驗。低壓電纜每年應測量一次絕緣電阻並做絕緣分析。油浸式電纜應檢查終端頭的滲漏情況並及時處理;

5,高壓配電裝置的操作應按規定填寫操作票,由一人監護,另一人按操作票規定的程序執行,禁止帶負荷分、合隔離開關;

6.線路、設備突然停電後,應立即分斷其電源開關並查明原因,禁止強行試送電。

第三十一條 檢修管理

1、對架空線路應定期進行巡檢,並注意沿線環境情況,遇異常氣候時應作特殊巡檢;

2.線路停電檢修前,應填寫停電通知單,停電線路的開關上應懸掛警示標志牌。對高壓電氣設備和線路進行檢修,須按電業部門的有關要求進行;

3.當在被檢修的停電設備附近有其他帶電設備或裸露的帶電體時,應保持足夠的電氣間距或採取可靠的絕緣隔離、屏障保護措施;

4.在爆炸危險區內,禁止對設備、線路進行帶電維護、檢修作業;在非爆炸危險區內,因工作需要,應進行帶電檢修時,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

第三十二條 防雷、防靜電

1.石油庫防雷、防靜電的設施、裝置等應符合設計規范要求;

2.石油庫應繪制防雷、防靜電裝置平面布置圖,建立台賬;

3.石油庫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每年進行兩次測試,並做好測試記錄。接地線應做可拆裝連接;

4.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保持完好有效。當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電氣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及信息系統的接地等設共用接地裝置時,按最小值考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於4Ω;

5.鐵路裝卸油設施鋼軌、輸油管道、鶴管、鋼棧橋等應按規范作等電位跨接並接地,其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Ω;

6.壓力儲罐不設避雷針(線),罐區不宜裝設消雷器;

7.嚴禁使用塑料桶或絕緣材料製做的容器灌裝或輸送甲、乙類油品;

8.不準使用兩種不同導電性能的材質製成的檢尺、測溫和采樣工具進行作業。使用金屬材質時應與罐體跨接,操作時不得猛拉快提;

9.在爆炸危險場所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險場所穿脫衣服、帽子或類似物;

10.不準在爆炸危險場所用化纖織物拖擦工具、設備和地面;

11.嚴禁用壓縮空氣吹掃甲、乙類油品管道和儲罐,嚴禁使用汽油、苯類等易燃溶劑對設備、器具吹掃和清洗;

12.油罐、罐車等容器內和可燃性液體的表面,不允許存在不接地的導電性漂浮物;油輪裝油時,不準將導體放人油艙內。

13.儲存甲、乙、丙A類油品儲罐的上罐扶梯人口處、泵房的門外和裝卸作業操作平台扶梯人口處等應設消除人體靜電接地裝置。

第六章 消防管理

第三十三條 石油庫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集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消防達標規定》,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職消防與義務消防相結合的原則,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十四條 消防組織

1.石油庫應沒置專人負責消防管理工作,並指定防火責任人;

2.石油庫按有關規定成立專職消防隊或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消防業務培訓、消防演練。

第三十五條 消防設施配置

1.消防設施、裝備、器材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法規、標准規范的要求,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各作業場所和輔助生產作業區域應按規定設置消防安全標志、配置滅火器材。露天設置的手提式滅火器應安放在掛鉤、托架或專用箱內,並應防雨、防塵、防潮。各類滅火器應標識明顯、取用方便,並按期檢驗、充氣、換葯,不合格的滅火器應及時報廢、更新;

3.石油庫應安裝專用火災報警裝置(電話、電鈴、警報器等),爆炸危險區域的報警裝置應採用防爆型,保證及時、准確報警;

4.按有關規范配置消防車。消防車輛應隨時處於完好狀態。接到火災報警後,5分鍾內到達火場;

5.通信、滅火、防護、訓練器材和檢測儀器等,應滿足防火滅火的需要。

第三十六條 制定滅火作戰方案、應急預案,繪制消防流程及水源分布圖、消防器材配置圖等。

第三十七條 供水系統

1,消防水池內不得有水草、雜物,寒冷地區應有防凍措施;

2.系統啟動後,冷卻水到達指定噴淋罐冷卻時間應不大於5min;

3.地下供水管道應常年充水,主幹線閥門保持常開,管道每半年沖洗一次;

4.定期巡檢消火栓,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試驗。距消火栓1.5m范圍內無障礙,地下式消火栓標志明顯,井內無積水、雜物;

5.消防泵應每天盤車,每周應試運轉一次,系統設備運轉時間不少於15min;

6.泵房內閥門標識明顯,啟閉靈活;

7.消防水帶應盤卷整齊,存放在乾燥的專用箱內,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8.固定冷卻系統每季應對噴嘴進行一次檢查,清除銹渣,防止噴嘴堵塞。儲罐冷卻水主管應在下部設置排渣口。

第三十八條 泡沫滅火系統

1.系統啟動後,泡沫混合液到控制區內所有油罐泡沫產生器噴出時間應不大於5min;

2.泡沫液應儲存在0—40℃的室內,每年抽檢一次泡沫質量;

3.空氣泡沫比例混合器每年進行一次校驗;

4.泡沫產生器應保持附件齊全,濾網清潔,無堵塞、腐蝕現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5.各種泡沫噴射裝備應經常擦拭,加潤滑油,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6.泡沫管道應加強防腐,每次使用後均應用清水沖洗干凈,清除銹渣;泡沫支管控制閥應定期潤滑,每周啟閉一次。

第三十九條 消防系統主要組件塗色

1.消防水泵、給水管道塗紅色;

2.泡沫泵、泡沫管道、泡沫液儲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產生器塗黃色;

3.當管道較多,與工藝管道塗色有矛盾時,也可塗相應的色帶或色環。

第七章 裝卸作業

第四十條 裝卸作業是指石油庫碼頭、鐵路、公路的油品收發作業。

第四十一條 裝卸作業設施建設、設備應符合有關標准規范。

第四十二條 裝卸准備

1.應編寫裝卸作業指導書,檢查設施設備是否處於良好狀態;

2.鐵路槽車入庫後,應及時安放鐵鞋,防止溜車;

3.認真核對車船號、油品品名、牌號和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檢查車船技術狀況和鉛封情況。及時采樣、化驗、計量,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三條 裝卸作業

1.遇有強雷雨天氣時,應暫停收、發、輸轉作業;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嚴守崗位,防止跑油、溢油、混油等事故;

3.容器內應避免出現細長的導電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剝離,鐵路槽車卸油結束時,禁止打開鶴管透氣閥向鶴管內進氣;

4.鐵路槽車卸油,輕質油品應靜置15min以上,粘質油品應靜置20min以上;汽車罐車卸油,應靜置15minl22:;油輪和舶船裝、卸油,應靜置lOmin以上,若油艙容積大於5000m3應靜置30min以上;

5.鐵路槽車裝、卸油完成,均應靜置2min以上,才能提起鶴管;汽車罐車裝油作業前後,插入和提起鶴管均應靜置2min以上,鶴管應輕提輕放;

6.油罐汽車接地線的連接,應在油罐開蓋以前進行,接地線的拆除應在裝卸完畢,封閉罐蓋以後進行;

7.油輪在裝卸作業前,應先將船體與陸地上接地端進行接地。使用軟管或輸油臂輸送油品前,應做電氣連續性檢查。遵循先搭接線後接管,作業後先拆管後拆搭接線的原則;

8.鐵路罐車、汽車罐車、油輪、油罐等儲存容器,裝卸前和裝卸後均應經過規定的靜置時間,方可進行檢尺、測溫、取樣、拆除接地線等作業;

9.汽車罐車裝卸應有防靜電防溢油的聯鎖措施。靜電接地線應接在罐車的專用接地端子板上,嚴禁接在裝卸油口處;

10.嚴禁噴濺式裝卸油作業。裝車鶴位應插到距罐底部不大於0.2m處。 裝車初速度不宜大於1m/s,裝車速度不應大於4.5m/s;

11.儲罐儲液不得超過安全高度,應有防止超裝的措施;接觸或連接,並可靠接地;

13.裝卸作業現場應設置監護人員,加強監督檢查,制止「三違」作業。

㈣ 液化烴泄放時的飽和溫度高於設備的設計溫度,怎麼辦

設計溫度只是在罐體正常工作狀況下的溫度。溫度對材料的影響應該是屬於長期的過程,對於短時(例如超壓排放)高溫對罐體的影響應該不是很大。

㈤ 球罐焊接工藝

1、球罐的坡口形式、尺寸

該球罐所有的焊縫均採用雙v形坡口,球罐焊縫大坡口在外側,小坡口在內側。 如圖所示。

4.焊後質量檢查

(1)焊縫外觀質量

球罐焊縫的內外焊縫須全面打磨消除焊波,與母材表面圓滑過渡,為防止產生應力集中,球殼外表面焊縫余高打磨至0

~2.0mm,球殼內表面焊縫余高打磨至0~1.5mm,焊縫表面不允許有急劇的形狀變化,角焊縫應打磨與母材圓滑過渡。焊縫表面應無裂紋、咬邊、氣孔、弧坑和夾渣等缺陷,兩邊的焊渣和飛濺物處應消除干凈。

(2)球罐焊後幾何尺寸檢查

1)球罐焊縫焊接過程中應嚴禁產生過大的焊接變形,焊後用弦長為1m的樣板對球罐對接焊縫的稜角值進行檢查,沿焊縫每500mm長測量一點,應符合GB 12337標准及《(技術條件》,即不得大於7mm。

2)球罐焊縫焊接後球罐的圓度發生變化, 因此焊後應對球罐的圓度進行檢查,應符合GB 12337標准及《(技術條件》,即赤道面最大直徑與最小直徑及設計直徑三者之間的差值不得大於45mm。

(3)球罐焊後無損檢測

球罐對接焊縫焊接結束24h後(整體熱處理前)進行100%TOTD檢測,按NB/T47013-2012標准,I級合格。分別對球殼上的所有焊接部位(包括球殼板對接焊縫的內、外表面、同球殼板焊接形成的角焊縫、工夾具清除後的焊跡部位)表面進行100%的磁粉檢測,按NB/T
47013-2012 I級合格。

㈥ 液化烴球罐必須設置脫水罐嗎

沒必要。用彈簧關閉閥即可
多加設備還要多加一套安全閥

㈦ 危險化學品存罐區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技術標准

1.平面布置

1)易燃易爆罐區要保證防火堤、事故池嚴密不漏,堅固可靠,其容積符合規范要求;

2)罐區內的罐間距、罐與工藝裝置等必須符合國家標准及集團公司現行的有關安全規范、標准、規定。

2.防火堤

1)磚砌的防火堤要用混凝土覆蓋內表面和堤頂,應能承受液體靜壓且不滲漏;

2)管線穿堤處應採用非燃燒材料嚴密封堵;

3)防火堤內積水排出口應設在防火堤外,並用易於操作的非普通截止閥,其開關狀態必須使遠處易於辨認;

4)罐區的水封井不能代替排水開關閥門。

3.消防設施

1)罐區的半固定式泡沫管線介面要引到防火堤外,且保證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

2)易燃液體物料儲罐的噴淋設施,在高溫季節要能投用;

3)罐區內要配置一定數量的手提式、推車式小型滅火器材;

4)罐區防火堤內嚴禁綠化,應鋪設卵石或水泥地坪;

5)罐區消防道路靠近罐區一側嚴禁種植妨礙消防作業的樹木;

6)罐區的環形消防道路要暢通,且能保證非常狀態下消防車的通行。

4.罐區儀表

1)可燃液體儲罐應設液位計和高低液位報警系統;

2)、液氨罐設液位計、壓力表、安全閥及高液位報警;

3)可燃液體物料罐區、及卸車泵房要設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

5.罐區防雷防靜電

1)罐區及卸車站台必須設防雷防靜電接地,貯罐接地點不少於2點,接地線應作可拆裝連接,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Ω;

2)罐區及站台的獨立避雷針要符合規范要求;

3)貯存、輸送可燃液體的貯罐及管道要有可靠的防靜電接地,接地電阻應不大於100Ω。

二、安全技術要求

1.易燃品倉庫與罐區之間應隔離開,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罐區及站台,嚴格禁火管理;

2.經允許進入站台區卸液氨、硫酸等原料的車輛,要嚴格遵守《危險物料槽車卸車安全規定》,灌區工作人員在卸車時加強現場的檢查、監督,嚴禁外來人員動用罐區內的管線、閥門、儀表等;

3.罐區擴、改建施工要嚴格遵守《邊生產邊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制訂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隔離措施,嚴格動火、進設備內作業等十大直接作業環節安全監督和安全作業票證管理,落實施工主管部門、公用工程部及施工單位的安全職責;

4.完善罐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一崗一責制",及時修訂《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事故預案》並嚴格執行,特別是要認真做好高溫季節"防火防爆防超溫防超壓防超貯"等安全生產工作,以及冬季防凍防凝防滑工作,避免重大、特大事故的發生;

5.罐要有位號及所貯存物料名稱標志,管線應標有管道位號、物料名稱及走向;

6.制訂具體的巡檢要求,嚴格執行崗位巡檢制度,規范檢查項目;

7.對進出罐區物料的關鍵操作要實行看板管理,現場閥門開關的狀況在控制室要有明顯的標記或顯示,避免誤操作,並有防止誤操作和防止超貯外溢的安全措施;

8.貯罐發生高低液位報警或可燃氣體報警器報警時,必須到現場檢查確認,採取措施,嚴禁隨意消除報警。

9.雨季防火堤內積水,要及時排出,排出後立即關閉出水口;

10.罐區儀表及安全設施必須及時維護保養,確保完好。

三、安全作業要求

1.卸汽車物料要求

1)汽車槽車到達現場後,必須服從灌區工作人員的指揮,汽車押運員只負責車上軟管的連接,不準操作灌區的設備、閥門和其它部件,罐區卸車人員負責管道的連接和閥門的開關操作;

2)卸料導管應支撐固定,卸料導管與閥門的聯接要牢固,閥門應逐漸開啟,若有泄漏,消除後才能恢復卸料;

3)易燃易爆物料的卸料速度不能太快,當貯罐液位達到安全高度以後,禁止往貯罐強行卸料;

4)在整個卸車過程中,司機、押運員不得擅自離開操作崗位,也不準在駕駛室內吸煙、喝酒、睡覺、閑談等,押運員必須自始至終在現場參加安全監護;

5)在雷擊、暴風雨或附近發生火災時,要停止易燃易爆物料卸車作業;

6)車內的物料必須卸凈,然後關閉閥門,收好卸料導管和支撐架;

7)嚴禁在生產裝置區、卸車站台清洗和處理剩餘危險物料作業,也不準許亂動裝置區內的消防水、生產用水沖洗車輛;

8)卸料完畢後、運輸車應立即離開灌區。

9)卸、送料作業要求

作業人員應穿戴防靜電工作服,不使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活動照明要採用防爆手電筒;

卸送易產生靜電物料的卸車初始速度應小於lm/s,過後應小於4m/s;

卸車快要完畢時要嚴格監視,及時關閉閥門,即要避免殘留物料過多,又要防止吸入氣體;

氣溫過高,接近或超過物料的閃點時,採取降溫措施,操作孔用澆水的石棉毯遮蓋;

雷雨天禁止卸可燃物料作業;

卸送料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卸料管道、閥門等系統是否有泄漏,若有物料泄漏,應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氣防器材進行處理,必要時停止卸料,進行處理;

卸、送料前要反復檢查確認卸車流程,防止混料;

作業完畢,將各種卸料作業的設備歸位。

四、安全管理要求

1、地坪

1)罐區防火堤內的水泥地坪不能有裂紋、凹坑,沉降縫要用石棉、水泥填實抹平,以防止滲水、滲料或物料積聚;

2)罐區防火堤外的場地,要定期拔除雜草,及時清除枯草干葉;

3)罐區內不準堆放可燃物料。

2.水封井及排水閘

1)水封井建在防火堤外,用來回收貯罐跑冒滴漏的物料,防止著火物料火勢蔓延;

2)水封井應不滲不漏,水封層厚度宜不小於0.25m,沉澱層也不宜小於0.25m。經常檢查水封井液面,發現浮料要查明原因,並及時回收運走;

3)排水閘要完好可靠,指定專人管理,下雨時開啟,時關閉,並列入交接班內容。

3.防火堤

1)每月檢查一次,發現裂縫、坍塌、枯草等應及時修理、清除;

2)堤上穿管的預留孔,要用不燃材料密封,經常檢查密封完好情況;

3)要求排水孔無塞,關閉無滲漏,發現掉磚、開裂,要及時修好。

4.貯罐基礎

1)每年對貯罐基礎的均勻沉降、不均勻沉降、總沉降量、錐面坡度集中檢查1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護坡石松脫、出現裂紋時,應及時固定灌漿;

3)經常檢查砂墊層下的滲液管有無物料滲出,一經發現,應立即採取措施,清罐修理。

5.罐體

1)貯罐定期清洗時,罐底要測厚,並對罐底的裂紋、砂眼等缺陷進行檢測,發現問題,清罐返修;

2)貯罐定期清洗時,罐壁要對腐蝕余厚進行檢測,有問題要採取防護措施,或返修處理,必要時報廢;

3)罐頂焊縫完好,無漏氣現象。構架和"弱頂"連接處無開裂脫落,頂板不應凹凸變形積水;

4)內浮盤在任何位置都平衡,不傾不轉,不卡不憋。浮盤無滲漏,環狀密封無破損,無翻折、無脫落現象。

6.貯罐附件

1)呼吸閥低溫季節每周檢查一次,其它季節每月檢查一次,大風、暴雨、驟冷時立即檢查,發生堵塞或不暢時,及時疏通或更換;

2)安全閥每季檢查1次,有泄漏時立即校驗;

3)阻火器每季檢查不少於1次,低溫季節每月檢查不小於1次,散熱片間夾層的通道要清潔暢通,無塵土、無腐爛,並定期清洗。墊片密貼、安裝牢固,螺栓無腐蝕;

4)消防泡沫產生器每月檢查1次,玻璃無破壞,固定嚴密不漏氣,密封墊完好未老化損壞;

5)排污管每季檢查不少於1次,閥門要不滲不漏,啟閉靈活;

6)進出連接管處無裂紋、無變形,閥門嚴密,啟閉靈活,支架牢固;

7)梯子、平台及欄桿安裝牢固,不晃動,安全高度足夠,冬季時要有防滑措施;

8)罐體採用阻燃材料防腐保溫,雨水、噴淋水、地面水不能浸濕保溫材料。

7.防雷防靜電接地

1)每年雷雨季節來臨之前,對接地系統進行一次檢測,發現有不合格現象進行整改,且接地線無松動、無銹蝕現象;

2)從罐壁接地卡直接引入地的引下線,要檢查螺栓與連接件的表面有無松脫銹蝕現象,如有應及時擦拭緊固;

3)每年檢查1次外浮頂及內浮頂的浮盤和罐體之間的電位連接裝置是否完好,軟銅導線有無斷裂和纏繞;

4)地面或地下施工時,要加強對接地極的監護,如可能影響接地時,要進行檢查測定。

8.安全監測設施

高低液位報警器、溫度計、壓力表、液位計、可燃氣體報警器等定期進行檢測、校驗,確保其完好備用。

制定嚴謹的技術要求、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技術要求、罐區管理要求、裝卸作業要求,在各方面應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加強對崗位操作人員的反事故演練,提高職工反事故操作能力。只要我們熟練掌握各種預防措施,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力預防或避免事故的發生,使事故災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㈧ 可燃液體儲罐的溫度液位等測量裝置應採用什麼或鋼管配線

可燃液體儲罐的溫度也沒等測量裝置,這個應該是比較才有傷害的,這樣再見直接測量量版的話,這個應該是不影響它的一些是有泡泡的。

㈨ 半冷凍式液化烴儲罐、全冷凍式液化烴儲罐有何區別

全壓力式液化烴儲罐
:在儲存時的溫度與環境相同或相近,儲罐:(球罐、卧罐)半冷凍式液化烴儲罐:利用製冷系統將液化烴適當冷凍儲存,相應降低了儲存設備的設計壓力以減薄其壁,從而降低儲罐的投資。儲罐:球罐+冰機全冷凍式液化烴儲罐:將液化烴冷凍至不高於它的沸點,使得液化烴對應的氣相壓力與大氣壓力相同或相近,從而可以採用常壓容器(雙層低溫罐)裝盛儲存,以最大限度降低儲罐投資。

㈩ 油氣的儲存及天然氣的液化應用是什麼

一、儲油庫

用於接收、儲存、中轉和發放原油或石油產品的企業和生產管理單位就是儲油庫。它是維系原油及其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的紐帶,是調節油品供求平衡的杠桿,又是國家石油及其產品供應和儲備的基地,對於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保障人民生活、促進國民經濟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儲油庫的分類及作用

1.儲油庫的分類

(1)按管理體制和業務性質不同,可將儲油庫分為如圖7-23所示的獨立油庫和企業附屬油庫兩類。獨立油庫是專門從事接收、儲存和發放油品作業的獨立自主經營核算的企業和生產管理單位。企業附屬油庫是各企業為了滿足本部門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置的油庫,如油田的原油庫(首站)等。

圖7-34膨脹法製冷工藝流程

1,2—換熱器;3—節流閥;4—儲罐;5—壓縮機;6—渦輪膨脹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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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液化烴球罐強製冷卻原則是什麼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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