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設備事故怎麼處理,如何計算損失
設備事故的處理:
設備事故發生後,對事故責任者,在查清原因的基礎上,要認真、嚴肅、實事求是地給予適當的處理,以教育事故本人和其他職工,各級領導也應從中找出企業管理的不足之處,主動承擔領導應承擔的責任。
設備事故按其發生的性質可分為以下三類:
1、責任事故。凡屬人為原因,如違反操作規程、擅離工作崗位、超負荷運轉、加工工藝不合理及維護修理不當等,致使設備損壞或效能降低者,稱為責任事故。
2、質量事故。凡因設備原設計、製造、安裝等原因,致使設備損壞或效能降低者,稱為質量事故。
3、自然事故。凡因遭受自然災害,致使設備損壞或效能降低者,稱為自然事故。任何責任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應按情節輕重、責任大小、認錯態度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觸犯刑律者要依法制裁。
對設備事故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應加重處罰,並追究領導責任。設備事故頻率應按規定統計,按期上報。
設備事故的損失計算:
1、停產和修理時間的計算
停產時間:從設備損壞停產時起到修復投入使用時止。
修理時間:從動工修理起到全部修理完交付使用時止。
2、修理費用的計算
修理費用系指設備事故修理所花的費用,其計算方法為:
修理費(元)=修理材料費(元)+備件費(元)+工具輔材費(元)+工時費(元)
3、停產損失費用的計算
設備因事故停機,造成工廠生產損失,其計算方法為:
停產損失費(元)=停機時間(小時)×每小時生產成本費用×成本利潤率
4、事故損失費用的計算
由於發生事故,迫使設備停產和修理而造成的費用損失,其計算方法如下:
事故損失費(元)=停產損失費(元)+修理費(元)
設備事故是指工業企業設備(包括各類生產設備、管道、廠房、建築物、構築物、儀器、電訊、動力、運輸等設備或設施)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產或效能降低,直接經濟損失超過規定限額的行為或事件。加強設備事故的管理,其目的是對所發生的設備事故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再度發生。並從事故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重演,達到消滅事故,確保安全生產。
㈡ 起重機發生事故後,操作人員應該怎麼辦
應該這樣辦:
當起重機作業時,突發停電,操作人員不準離開現場,要警戒任何人不 准通過危險區,在工作場地周圍豎立警示標志,聯系有關人員現場值班,組織人 員保護好現場。等電力恢復或設備處理完後將吊運的重物放好後才能離開。
當起重機發生繩索斷裂時刻,緊急示警,以防下面人員被砸傷,應組織人員保護好 現場,在工作場地周圍豎立警示標志,要警戒任何人不準通過危 險區,聯系有關人員 檢修,查出問題,並及時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匯報。
起重機在軌道上行駛時,出現軌道變形或裂紋時,空載情況下,操作人員應立即停 止作業,保持起重機的平衡;帶載情況下應立即卸載,組織檢修。
起重機在作業中出現溜鉤現象,起升、下降動作失靈時,要沉著冷靜,選用安全可行 的方式,在安全地點放下重物。
起重機在軌道上行駛時出現剎車失靈情形時,操作人員應緊急示警, 把吊物放置至 無人區域空曠地帶, 努力將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當起重機作業時,發生工件墜落,出現人員傷亡,應組織人員保護好 現場,及時撥打120 急救電話或把受傷人員送醫院搶救,組織有關人員開現場會,對事故現場勘察取證,分析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責任,同時向主管領導如實報告事故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五章 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第六十九條 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依法組織制定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批准後納入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依法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或者納入相應的應急處置與救援體系。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並定期進行應急演練。
第七十條 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採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事故現場和有關證據。
並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接到事故報告,應當盡快核實情況,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並按照規定逐級上報。
必要時,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對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並通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
與事故相關的單位和人員不得遲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情況,不得隱匿、毀滅有關證據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
第七十一條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告,應當依法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應急處置措施,組織應急救援。
第七十二條 特種設備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發生重大事故,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發生較大事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發生一般事故,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事故調查組應當依法、獨立、公正開展調查,提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七十三條 組織事故調查的部門應當將事故調查報告報本級人民政府,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備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事故責任單位應當依法落實整改措施,預防同類事故發生。事故造成損害的,事故責任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㈢ 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我幫大家整理的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為有效防止突發性機械設備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傷害,結合本項目特點,制定本預案。
一、各單位要加強對機械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經常性地組織操作人員學習操作規程,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排查設備故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消除隱患。
二、各單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並熟悉設備的構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術要求,嚴禁操作人員違規操作,機械設備帶「病」作業。
三、應急救援措施
1、漏電觸電。若機械設備出現漏電觸電現象,當事人應及時向工區負責人或應急小組報告,採取有效的搶救措施。若操作人員觸電後,應盡快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實施搶救。
2、剎車失靈。上坡時出現剎車失靈,不能脫檔,鬆掉油門,靠邊行駛,將發動機熄火,利用手制動將車停住,然後找人打眼。下坡時出現剎車失靈,掛低速檔行駛,不能將發動機熄火,靠邊行駛,行駛至平坦的地方將發動機熄火,利用手制動將車停住,然後找人打眼。
3、提升設備事故。當提升設備出現事故時,立即將現場人員迅速撤離,通知應急救援小組,組織人員對井架、電動葫蘆(卷揚機)、聯接件的安全隱患進行處理。
四、應急程序
1、發生事故後,當事人應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事故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故發生後1小時。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傷亡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同時,迅速聯系119、120處理事故現場。
2、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成立現場救援組,實施現場救援工作和調查處理。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和損失加重,確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等。
3、特大事故現場救援組到達後,根據省指揮部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的命令,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救援工作,聽取事故發生單位的匯報,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制定搶險方案,並按分工組織實施。
一、事故類型分析
1.倒塔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起重作業中超載、斜吊、拆卸安裝過程中鋼絲繩等連接件拉斷、地錨拉脫,靜置重大風貨軌基地形陷變形等。
2.折塔事故大多發生在傾倒過程中,塔身於建築物相撞,另外,當塔機遇鋼軌用卡軌鉗卡牢而嚴重超載時,由於塔機整體不能傾覆,載荷重力產生的彎矩大於塔身金屬結構的剛度,使塔身屈服變形,於是造成折塔。
3.塔機背桿主要是由於過卷楊或過傾角等運行失誤,導致起重暫被主卷揚機或變幅卷揚機拉起到垂直狀態,然後越過塔頂砸落在塔身後面。
4.折臂主要是由於起重臂、平衡臂在外力作用下嚴重彎扭變形甚至折斷,原因為背桿倒塔等意外事故,由於製造質量,安裝不合標准如臂桿前端滑輪中心與塔身中心線偏移過大,吊載受力後偏移過大,吊載受力後偏扭折斷。
5.塔機重物墜落事故是塔機吊載自空中墜落,其原因較多,如鋼絲繩拉斷,過卷楊造成吊鉤撞翻,起重鋼絲繩接頭固定卡扣拉脫,卷樣機制動器突然失靈以及三相動力突然缺一相等電氣故障均可造成重物墜落。
二、事故發生所存在主要因素
1.超載、斜吊、過卷陽、國慶郊、過行程是人為原因,是違章操作或操作失誤的直接結果,並且都以安全裝置的失效為前提條件。
2.機件過度磨損和隱傷,是操作者檢查保養不周所致。
3.自然環境影響大風刮跑屬意外因素。
三、認真處理好人為因素所存在三個障礙。
1.施工管理人員包括行政領導人員的安全技術障礙。施工管理人員和企業領導要把塔機安全工作當做大事來抓,要迅速提高塔機安全技術知識,充分發揮設備管理人員的作用。
2.塔吊司機的安全心理障礙,其實質是技術障礙在塔吊司機心理的反映,存在僥幸心理,過於自信,不按操作規程操作。
3.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職責方面的障礙,設備管理人員即要懂技術,又要有實踐經驗並保持穩定。
四、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大型機械設備管理(包括安裝<拆>使用維修與保養)
1.對於起重機拆裝的工人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作業證。
2.在作業前要了解起重機的性能,嚴格按照說明書所規定的安裝及拆卸的程序進行作業,嚴禁對產品說明書中規定的拆裝程序做好任何改動。
3.熟知起重機拼裝活結體格拆裝部件相連接處所採用的連接形式和所使用的聯接件尺寸、規定及要求。
4.了解每個拆裝部件的重量和吊點位置。
5.在安裝或拆卸帶輕重閉合平衡臂的起重機時,嚴禁只拆裝一個臂就中斷作業。
6.在緊固要求有預緊力的螺栓時,必須使用專門的可讀數工具,將螺栓准確地緊固到規定的預緊力值。
7.拆裝起重機的電氣國家規定的部門部分,必須按照國家勞動人事部門的規定,由持有國家規定的部門發給的電工操作證的正式電工或由他帶領的電氣徒工進行,嚴禁其他人拆裝。
8.起重機作業中,司機除了對臨時出現的故障進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須停機對機械認真地做一次例行保養,並按使用說明規定的`部位、周期和潤滑劑做好潤滑。
9.起重機發生故障後,必須及時排除與維修。
10.在安裝好的起重機的各部金屬結構上安裝或懸掛標語牌、廣告牌等擋風物件。
11.做好其它設備的地錨或牽繩等的固定裝置。
12.將起重機的和部分或電焊機地線相連。
13.將起重機的工作機構、金屬結構、電氣系統作為其他設備的附屬裝置等。
14.起重機上所使用的安全裝置及各種儀表按有關規定,定期標定、維修、報廢更新,不受起重機大修間隔時間的限制。
15.在安裝(拆除)使用過程中需要由經過培訓的人員,進行監控,並做好監控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饋與上級部門。
一、目的:
為使特種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發生後,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時搶救傷員,搶修受損設備,盡是減少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減少事故的損失。
二、范圍: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發生爆炸墜落等事故及事故過程中發生人員傷亡和特種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分工: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總指揮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屬下分現場指揮、排險組、疏散組、救護組、聯絡組、火警組、電力搶修組,職責分工為:
1、總指揮:全面指揮、協調事故處理工作。
2、現場指揮:指揮事故現場調度、協調工作。
3、排險組:組織排除事故危難源。
4、疏散組:隔絕防護,疏散人員,轉移物品,減少損失。
5、救護組:立即組織人員和調度車輛,盡快送受傷人員到醫院救治。
6、聯絡組:做好各部門之間的通訊聯絡工作。
7、火警組: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援滅火。
8、電力搶修組:負責電器設備的斷電、搶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
1、公司發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時,當班人員應立即盡一切力量切斷或隔離事故源,同時由車間負責人決定是否緊急停止設備運行,並以最快速度向企業領導報告,和相關部門取得聯系。事故嚴重可直接報告相關職能部門職能部門或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呼叫火警「119」,醫療急救電話「120」。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單位部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性質(爆炸、火災、墜落)、以及人員傷亡情況和報告人姓名及聯系電話等。
2、企業領導到場後應迅速組織力量查明事故發生的源點、部位和原因,開展搶險自救工作。根據事故損失及人員傷亡情況,企業領導應立即決定是否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如決定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則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人員接到報警後應以最快速度趕往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搶險工作。處理事故時,迅速採取措施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當保護好事故現場。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成員人員必須參加。
2、演習內容、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公司領導批准後實施。
3、演習結束後應將演習的情況作書面記錄,並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逐一進行調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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