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灭火器的作用是什么
1、清水灭火器:适用于扑救可燃固体物质火灾,即A类火灾(固体火灾)。
2、泡沫灭火器:包括化学泡沫灭火器和空气泡沫灭火器,泡沫灭火器适合扑救脂类、石油产品等B类(液体)火灾以及木材等A类(固体)物质初起火灾,不能扑救B类(液体)水溶性火灾,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气体)和D(金属类)火灾。
3、酸碱灭火器:是一种内部装有65%的工业硫酸和碳酸氢钠的水溶液作灭火剂的灭火器。该类灭火器适用于扑救A类物质(固体)的初起火灾,如木、竹、织物、纸张等燃烧的火灾。它不能用于扑救B类物质燃烧的(液体)火灾,也不能用于扑救C类可燃气体或D类轻金属火灾,同时也不能用于带电场合火灾的扑灭。
4、二氧化碳灭火器:是利用其内部充装的液态二氧化碳的蒸气压将二氧化碳喷出灭火的一种灭火器具,其利用降低氧气含量,造成燃烧区窒息而灭火。当氧气的含量低于12%或二氧化碳浓度达30%~35%时,燃烧中止。
灭火器的注意事项:
1、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充装再充装应由专业维修部门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方法进行,不得随便更改灭火剂的品种,重量和驱动气体压力。
2、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每具灭火器的筒体上都有生产日期)算起,达到规定的维修年限后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维修中筒体经水压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也必须报废。
3、 管理处必须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建立“灭火器台帐”,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
B. 灭火器的灭火原理
灭火器的灭火原理如下:
1、冷却灭火:对一般可燃物来说,能够持续滚拿毁燃烧的条件之一就是它们在火焰或热的作用下达到了各自的着火温度。因此,大备对一般可燃物火灾,将可燃物冷却到其燃点或闪点以下,燃烧反应就会中止。水的灭火机理主要是冷却作用。
2、窒息灭火:各种可燃物的燃烧都必须在其最低氧气浓度以上进行,否则燃烧不能持续进行。因此,通过降低燃烧物周围的氧气浓度可以起到灭火的作用。通常使用的二氧化碳、氮气、水蒸气等的灭火机理主要是窒息作用。
3、隔离灭火:把可燃物与引火源或氧气隔离开来,燃烧反应就会自动中止。火灾中,关闭有关阀门,切断流向着火区的可燃气体和液体的敏培通道。打开有关阀门,使已经发生燃烧的容器或受到火势威胁的容器中的液体可燃物通过管道导至安全区域,都是隔离灭火的措施。
4、化学抑制灭火:就是使用灭火剂与链式反应的中间体自由基反应,从而使燃烧的链式反应中断使燃烧不能持续进行。常用的干粉灭火剂、卤代烷灭火剂的主要灭火机理就是化学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