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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小型试验装置设计规范

发布时间:2023-12-01 13:19:19

A.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一)

1、总则

1.0.1化工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遵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方针,以保证生产安全和适度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水平,促进企业生产发展。为此,特制订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一切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术改造的化工建设项目。外资、中外合资和引进项目可采用经我方同意的国外相应的安全卫生标准。

1.0.3安全卫生要求应贯彻在各专业设计中,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尽可能做到本质安全化。工此慎程设计的各项设施应符合国家和专业有关安全卫生标准规范。

1.0.4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安全卫生专篇(章),以保证“安全和卫生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安全卫生篇(章)内容见附录。

1.0.5化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中安全卫生篇(章)所确定内容和要求进行。

2、一般规定

2.1厂址选择

2.1.1化工企业的厂址选择应全面考虑建设地区的自燃环境和社会环境,认真收集拟建地区的地形测量、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区域规划等基础资料,进行多方案论证、比较,选定技术可靠、经济合理、交通方便、符合环境和安全卫生要求的建设方案。

2.1.2选择厂址应充分考虑地震、软地基、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质因素以及飓风、雷暴、沙暴等气象危害,采取可靠技术方案,避开断层、滑波、泥石流、地下溶洞等比较发育的地区。

2.1.3厂址应不受洪水、潮水和内涝的威胁。凡可能受江、河、湖、海或山洪威胁的化工企业场地高程设计,应符合国家《防洪标准》的有关规定,并采取有效的防洪、排涝措施。

2.1.4厂址应避开新旧矿产采掘区、水坝(或大堤)溃决后可能淹设地区、地方病严重流行区、国家及省市级文物保护区,并与航空站、气象站、体育中心、文化中心保持有关标准或规范所规定的安全距离。

2.1.5化工企业之间、化工企业与其它工矿企业、交通线站、港埠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规定。

2.1.6化工企业的厂址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按工厂生产类型及安全卫生要求与城镇、村庄和工厂居住区保持足够的间距。

2.1.7工厂的居住区、水源地等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设施与各种有害或危险场所应按有关标准规范设置防护距离,并应位于附近不洁水体、废渣堆场的上风、上游配指位置。

2.1.8化工企业厂址必须考虑当地风向因素,一般应位于城镇、工厂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方向。

2.1.9厂区具体定位应与当地现有和规划的交通线路、车站、港口进行顺捷合理的联结。厂前区尽量临靠公路干道;铁路、索道和码头应在厂后、侧部位,避免不同方式的交通线路平面交叉。

2.1.10集中建设的工厂居住区不宜分散在铁路或公路干道两侧,邻近居住区的线路应保持有关规范所规定的距离。

2.2厂区总平面布置

2.2.1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应根据厂内各生产系统及安全、卫生要求进行功能明确合理分区的布置,分区内部和相互之间保持一定的通道和间距。

2.2.2厂区内火灾危险较高,散发烟尘、水雾和噪音的生产部分应布置在全年最小风频率的上风方位,厂前、机、电、仪修和总变配电等部分应位于全年最小风频率的下风向,厂前区宜面向城镇和工厂居住区一侧。

2.2.3污水处理场、大型物料堆场、仓库区应分别集中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

2.2.4厂区面积大于5万米2的化工企业应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大型化工厂的人流和货运应明确分开,大宗危险货物运输须有单独路线,不与人流及其它货流混行或平交。

2.2.5厂内铁路线群一般应集中森卖敬布置在后部或侧面,避免伸向厂前、中部位,尽量减少与道路和管线交叉。铁路沿线的建、构筑物必须遵守建筑限界和有关净距的规定。

2.2.6厂区道路应根据交通、消防和分区和要求合理布置,力求顺通。危险场所应为环行,路面宽度按交通密度及安全因素确定,保证消防、急救车辆畅行无阻。

2.2.6.1街区道路均应考虑消防车通行,道路中心线间距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2.6.2道路两侧和上下接近的建、构筑物必须满足有关净距和建筑限界要求。

2.2.7机、电、仪修等操作人员较多的场所宜布置在厂前附近,避免大量人流经常穿行全厂或化工生产装置区。

2.2.8循环水冷却塔不宜布置在室外变配电装置冬季风向频率的上风附近,并应与总变电所、道路、铁路和各种建构筑物保持规定的距离。

2.2.9储存甲、乙类物品的库房、罐区、液化烃储罐宜归类分区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其储存量和总平面及交通线路等各项设计内容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2.2.10新建化工企业应根据生产性质、地面上下设施和环境特点进行绿化美化设计,其绿化用地系统应按有关规范并与当地环保部门协同商定。

2.3化工装置安全卫生设计原则

2.3.1生产工艺安全卫生设计必须符合人一机工程的原则,以便限度地降低操作者的劳动强度以及精神紧张状态。

2.3.2应尽量采用没有危害或危害较小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淘汰毒尘严重又难以治理的落后的工艺设备,使生产过程本身为本质安全型。

2.3.3对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产过程应合理地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计算机技术,实现遥控或隔离操作。

2.3.4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产过程,应设计可靠的监测仪器、仪表,并设计必要的自动报警和自动联锁系统。

2.3.5对事故后果严重的化工生产装置,应按冗余原则设计备用装置和备用系统,并保证在出现故障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装置或备用系统。

2.3.6生产过程排放的有毒、有害废气、废(液)和废渣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2.3.7应防止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设备、设施、生产原材料、产品和中间产品。

2.3.8化工专用设备设计应进行安全性评价,根据工艺要求、物料性质,按照《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进行。设备制造任务书应有安全卫生方面内容。选用的通用机械与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3、劳动安全

3.1防火、防爆

3.1.1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化工生产过程中的防火、防爆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BG50160)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等规范,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3.1.2具有易燃易爆的工艺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在满足生产要求的条件下,宜按生产特点,集中联合布置,采用露天、敞开或半敞开式的建(构)筑物。

3.1.3化工生产装置内的设备、管道、建筑(构)筑物之间防火距离应符合GB50160和GBJ16中规定。

3.1.4明火设备应集中布置在装置的边缘,应远离可燃气体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设备及储槽,并应布置在这类设备的上风向。

3.1.5有可燃气体和粉尘泄露的封闭作业场所必须设计良好的通风系统,保证作业场所中的危险物质的浓度不超过有关规定,并设计必要的检测和自动报警装置。

3.1.6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以及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3.1.7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艺、储槽和管道,根据介质特点,选用氮气、二氧化碳、蒸汽、水等介质置换及保护系统。

3.1.8化工生产装置区内应准确划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范围,并设计和选用相应的仪表、电气设备。

3.1.9化工生产装置的露天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均应有可靠的防雷电保护措施,防雷电保护系统的设计应符合3.3节及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

3.1.10生产设备、管道的设计应根据生产过程的特点和物料的性质选择合适的材料。设备和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试压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要求。

3.1.11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和管道应设计安全阀,爆破板等防爆泄压系统,对于输送可燃性物料并有可能产生火焰蔓延的放空管和管道间应设置阻火器、水封等阻火设施。

3.1.12危险性的作业场所,必须设计防火墙和安全通道,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门窗应向外开启,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3.1.13消防系统

3.1.13.1化工装置消防设计必须根据工艺过程特点及火灾危险程度、物料性质、建筑结构,确定相应的消防设计方案。

3.1.13.2化工企业低压消防给水设施、消防给水宜与生产或生活给水管道系统合并。高压消防给水应设计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系统。消防给水管道一般应采用环状管网。

3.1.13.3化工生产装置的水消防设计应根据设备布置、厂房面积以及火灾危险程度设计相应的消防供水竖管、冷却喷淋、消防水幕、带架水枪等消防设施。

3.1.13.4化工生产装置、罐区、化学品库应根据生产过程特点、物料性质和火灾危险性质设计相应的泡沫消防及惰性气体灭火设施。

3.1.13.5化工生产装置区、储罐区、仓库除应设置固定式、半固定式灭火设施外,还应按规定设置小型灭火器材。

3.1.13.6重点化工生产装置、计算机房、控制室、变配电站、易燃物质仓库、油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灭火设施。

3.2防静电

3.2.1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符合《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518)以及《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HGJ28)的规定。

3.2.2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作业环境特点和物料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

3.2.3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根据生产特点和物料性质,合理地选择工艺条件、设备和管道的材料以及设备结构,以控制静电的产生,使其不能达到危险程度。

3.2.4化工生产装置在防爆区域内的所有金属设备、管道、储罐等都必须设计静电接地,不允许设备及设备内部结构,以控制静电的产生,使其不能达到危险程度。

非导体设备、管道、储罐等应设计间接接地,或采用静电屏蔽方法,屏蔽体必须可靠接地。

3.2.5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静电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生产过程;以及静电危害人身安全的作业区,所有的金属用具及门窗零部件、移动式金属车辆、梯子等均应设计接地。

3.2.6根据静电序列表选用原料配方和使用材料,使摩擦或接触两种物质在序列表中的位置接近,减少静电产生。

3.2.7非导体如橡胶、塑料、纤维、薄膜、纸张、粉体等生产过程设计,应根据工艺特点、作业环境和非导体性质,设计静电消除装置。

3.2.8在生产工艺许可的条件下,当采用空气增湿、降低亲水性静电非导体的绝缘性能来消除静电的措施时,应保持作业环境中的空气相对湿度大于50%.

3.2.9采用抗静电添加剂增加非导体材料的吸湿性或离子化来消除静电的措施时,应根据使用对象、目的、物料工艺状态以及成本、毒性、腐蚀性等具体条件进行选择。

3.2.10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置个人防静电防护用品。

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计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3.2.11化工建设项目应根据生产特点配置必要的静电检测仪器、仪表。

3.3防雷

3.3.1化工装置、设备、设施、储罐以及建(构)筑物,应设计可靠的防雷保护装置,防止雷电对人身、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危害和破坏。防雷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3.3.2化工生产装置的防雷设计应根据生产性质、环境特点以及被保护设施的类型,设计相应防雷设施。

3.3.3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化工装置、露天设备、储罐、电气设施和建(构)筑物应设计防直击雷装置。

3.3.4具有易燃、易爆气体生产装置和储罐以及排放易燃易爆气体的排气筒的避雷设计,应高于正常事故状态下气体排放时所形成的爆炸危险范围。

3.3.5平行布置的间距小于100mm金属管道或交叉距离小于100mm的金属管道,应设计防雷电感应装置,防雷电感应装置可与防静电装置联合设置。

3.3.6化工装置的架空管道以及变配电装置和低压供电线路终端,应设计防雷电波侵入的防护措施。

3.4触电保护

3.4.1正常不带电而事故时可能带电的配电装置及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按《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要求设计可靠接地装置。

3.4.2移动式电气设备应采用漏电保护装置。

3.4.3凡应采用安全电压的场所,应采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标准按《安全电压》(GB3805)。

3.5化学危险品储运

3.5.1储存

3.5.1.1化工企业的化工危险品储存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3.5.1.2化工危险品储存设计应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储存量,设置专业仓库、罐区储存场(所)。并根据生产需要和储存物品火灾危险特征,确定储存方式、仓库结构和选址。

3.5.1.3化学危险品仓库、罐区、储存场应根据危险品性质设计相应的防火、防爆、防腐、泄压、通风、调节温度、防潮、防雨等设施,并应配备通讯报警装置和工作人员防护物品。

3.5.1.4化学危险品仓库消防设计应符合3.1.13条规定。

3.5.1.5化学危险品库区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危险物品配置规定。应根据化学性质、火灾危险性分类储存,性质相低触或消防要求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应分开储存。

3.5.1.6放射性物质储存,应设计专用仓库。

3.5.2装卸运输

3.5.2.1装运易燃、剧毒、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化学危险品,应采用专用运输工具。

3.5.2.2化学危险品运输线路、中转站、码头应设在郊区或远离市区。

3.5.2.3化学危险品装卸应配备专用工具、专用装卸器具的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3.5.3化学危险品包装

3.5.3.1根据化学物品特性和运输方式正确选择容器和包装材料以及包装衬垫,使之适应储运过程中的腐蚀、碰撞、挤压以及运输环境的变化。

3.5.3.2化学物品包装应标记物品名称、牌号、生产及储存日期。具有危险或有害化学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明显标志和符合规定的包装。

3.5.3.3易燃和可燃液体、压缩可燃和助燃气体、有毒、有害液体的灌装,应根据物料性质、危害程度,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物。灌装设施设计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防毒要求。

3.5.3.4有毒、有害液体的装卸应采用密闭操作技术,并加强作业场所通风,配置局部通风和净化系统以及残液回收系统。

3.6防机械及坠落等意外伤害

3.6.1化工装置内有发生坠落危险的操作岗位时应按规定设计便于操作、巡检和维修作业的扶梯、平台、围栏等附属设施。

设计扶梯、平台和栏杆应符合《固定式钢直梯》(GB4053.1)、《固定式钢斜梯》(GB4053.2)、《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GB4053.3)、《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4053.4)的规定。

3.6.2高速旋转或往复运动的机械零部件应设计可靠的防护设施、挡板或安全围栏。

3.6.3传动运输设备、皮带运输线应按规定设计带有栏杆的安全走道和跨越走道。

3.6.4埋设于建(构)筑物上的安装检修设备或运送物料用吊钩、吊梁等,设计时应考虑必要的安全系数,并在醒目处标出许吊的极限荷载量。

3.6.5高大的设备、烟囱或其它建(构)筑物的顶部应按有关规定设计红色障碍标志灯。

4、工业卫生

4.1防尘防毒

4.1.1对尘毒危害严重的生产装置内的设备和管道,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条件下,集中布置在半封闭或全封闭建(构)筑物内,并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建(构)筑物的通风换气条件,应保证作业环境空气中的毒尘等有害物质的浓度不超过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并应采取密闭、负压等综合措施。

4.1.2在生产过程中,对可能逸出含尘毒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尽量采用自动化操作,并设计可靠排风和净化回收装置,保证作业环境和排放的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4.1.3对于毒性危害严重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必须设计可靠的事故处理装置及应急防护措施。

4.1.4在有毒性危害的作业环境中,应设计必要的淋洗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其服务半径小于15m.并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配置事故柜、急救箱和个人防护用品。

4.1.5毒尘危害严重的厂房和仓库建(构)筑物的墙壁、顶棚和地面均应光滑,便于清扫,必要时设计防水、防腐等特殊保护层及专门清洗设施。

4.2防暑降温与防寒防湿

4.2.1化工装置的防暑降温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

4.2.2化工生产装置热源在满足生产条件下,应采取集中露天布置。封闭厂房内的热源,集中布置在天窗下面,或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4.2.3化工装置内的各种散发热量的炉窑、设备和管道应采取有效的隔热措施。设备及管道的保温设计应符合《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4272)。

4.2.4产生大量热的封闭厂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降温,必要时可以设计排风送风降温设施,排、送风降温系统可与尘毒排风系统联合设计。

高温作业点可以采用局部通风降温措施。

4.2.5重要的高温作业操作室、中央控制室应设计空调装置。

4.2.6大、中型化工建设项目应设计清凉饮料站。

4.2.7严寒地区为防止车间大门长时间或频繁开启而受到冷空气侵袭,应设置门斗、外室或热空气幕等。

4.2.8车间的围护结构应防止雨水渗入,内表面应防止凝结水产生。对用水量较多、产湿量较大的车间,应采取排水防湿设施,防止顶棚滴水和地面积水。

4.3噪声及振动控制

4.3.1化工建设项目设计与厂区噪声控制标准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

4.3.2化工建设项目噪声(或振动)控制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设备性质,采取综合防治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以及生产过程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化,实现远距离或隔离操作。

4.3.3在满足生产的条件下,总图布置应结合声学因素合理规划,宜将高噪声区和低噪声区分开布置,噪声污染区远离生活区,并充分利用地形、地物、建(构)筑物等自然屏障阻滞噪声(或振动)的传播。

4.3.4化工设计中选定的各类机械设备应有噪声(必要时加振动)指标,设计中应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单机超标的噪声源,在设计中应根据噪声源特性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使噪声(和振动)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4.3.5化工设计中,由于较强振动或冲击引起固体声传播及振动辐射噪声的机械设备,或振动对人员、机械设备运行以及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与干扰时,应采取防振和隔振设计。

4.3.6在高噪声作业区工作的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噪声防护用具,必要时应设置隔音操作室。

4.4防辐射

4.4.1具有电离辐射影响的化工生产过程必须设计可靠的防护措施,电离辐射防护设计应符合《放射性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的规定。

4.4.2具有高频、微波、激光、紫外线、红外线等非电离辐射影响的防护设计,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4.4.3化工装置设计应根据辐射源性质和危害程度合理布置辐射源。辐射作业区与生活区之间应设置必要的防护距离。

4.4.4化工装置设计应根据辐射源性质采取相应的屏蔽辐射源措施,必要时设计屏蔽室、屏蔽墙或隔离区。

4.4.5对封闭性的放射源,应根据剂量强度、照射时间以及照射源距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4.6对生产过程的内辐射,采取生产过程密闭化,设计可靠的监测仪表、自动报警和自动联锁系统,实现自动化和远距离操作。

4.4.7放射性物料及废料应设计专用的容器和运输工具,在指定路线上运送。放射源库、放射性物料和废物料处理场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4.4.8具有辐射作业场所的生产过程应根据危害性质配置必要的监测仪表。操作和使用放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器和设备的人员应配备个人专用防护器具。

4.5采光照明

4.5.1化工生产装置的照明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4.5.2化工装置的建(构)筑物及生产装置的布置设计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

4.5.3具有火灾爆炸、毒尘危害和人身危害的作业区以及企业的供配电站、供水泵房、消防站、气防站、救护站、电话站等公用设施,应设计事故状态时能延续工作的事故照明。

4.5.4化工生产装置内潮湿和高湿等危害环境以及特殊作业区配置的易触及和无防触电措施的固定式或移动式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

4.6防化学灼伤

4.6.1设计具有化学灼伤危害物质的生产过程时,应合理选择流程、设备和管道结构及材料,防止物料外泄或喷溅。

4.6.2具有化学灼伤危害作业应尽量采用机械化、管道化和自动化,并安装必要的信号报警、安全联锁和保险装置,禁止使用玻璃管道、管件、阀门、流量计、压力计等仪表。

4.6.3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生产装置,其设备布置应保证作业场所有足够空间,并保证作业场所畅通,危险作业点装设防护措施。

4.6.4具有酸碱性腐蚀的作业区中的建(构)筑物地面、墙壁、设备基础,应进行防腐处理。

4.6.5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区,应设计必要的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在装置区设置救护箱。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4.7生产生活用室

4.7.1化工企业应按生产特点及实际需要,设置更衣室、厕所、浴室等生活卫生用室。

4.7.2更衣室

4.7.2.1更衣室宜设在职工上下班通道附近。

4.7.2.2车间卫生特征1级的更衣室,应是工作服、便服分室存放,其它级别的可同室分开存放。

4.7.2.3更衣室的建筑面积应按职工人数及车间卫生特征级别确定。1、2、3、4、级宜分别按每职工1.5m2、1.2m2、1.0m2、0.9m2设计。

4.7.3厕所

4.7.3.1厕所与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宜过远。

4.7.3.2小型、人数不多的生产装置可不单独设置厕所,可与相邻车间合并使用。

4.7.3.3厕所宜采用水冲式蹲式大便器。

4.7.3.4大便器数量按使用人数确定,一般按班职工人数93%计。男厕所每100人以下可按25人设一蹲位,女厕所每20人设一蹲位。男厕所内每一蹲位应同时设小便器一具。男女厕所内应增设盥洗水龙头至少一个。

4.7.4浴室4.7.4.1卫生特征1、2级的生产装置应设车间浴室,其它可集中设置。

4.7.4.2淋浴器数量应根据使用人数及卫生特征级别而定。使用人数可按班职工人数93%计,每个淋浴器的使用人数按卫生特征级别1、2、3、4级分别为3~4人、5~8人、9~12人、13~14人。洗面器按4~6套淋浴器设置一具。

4.7.4.3浴室建筑面积宜按每套淋浴点5.0m2计算确定。

B. 试验设计

(一)试验配水

试验配水主要模拟排污河水质。考虑到排污河水主要由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组成,除常规污染组分外,一般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比较常见,所以试验配水选择了两种有代表性的重金属:不易迁移的铅和容易迁移的铬,有机物选择了苯系物和四氯乙烯。具体的配水方案如下:取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生活污水预沉淀1d后,加入硝酸铅、重铬酸钾、汽油和四氯乙烯,搅拌均匀,静置1d后使用。为了使试验效果更加显著,试验配水中铅和铬的浓度均采用10mg/L,汽油和四氯乙烯均各自用量筒量取150mL加入75L污水中。其中,四氯乙烯7d后停止加入,主要是考虑大剂量的四氯乙烯污染会对地下水有影响。

作者曾在试验正式开始之前就用试验配水做过初步的研究试验,目的是了解加入的重金属和有机物之间,以及它们跟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组分之间会发生哪些反应。

1.重金属+生活污水+有机物

试验配制了七种不同的水样,它们分别是样1:Pb标准液(10mg/L);样2:生活污水;样3:Pb标准液(10mg/L)+污水;样4:Pb标准液(10mg/L)+污水+Cr(10mg/L);样5:Pb(10mg/L)+污水+有机物(5mg/L);样6:Pb(10mg/L)+污水+有机物(5mg/L)+Cr(10mg/L);样7:Pb(10mg/L)+污水+有机物(5mg/L)+Cr(10mg/L)。

从表2-1可以看出,样2中Pb基本稳定,不与污水发生反应;通过样3和样4的对比可以看出,Pb与Cr发生反应生成铬酸铅沉淀,故Pb和Cr的浓度均降低很多;样5和样3比较,Pb的浓度基本没有变化,说明Pb与有机物不发生反应,有机物的加入使COD浓度大大提高;样6和样7是两个平行样,它们与样5比较的结果同样显示了Pb与Cr之间的反应。

表2-1 配水试验反应结果表 单位:mg/L

2.500mL重铬酸钾溶液(5mg/L)+1mL汽油

从表2-2可以看出,Cr6+的浓度在放置5d后减小了0.16mg/L,说明重铬酸钾与汽油会发生一定的氧化还原反应,只是由于反应时间短,效果不是十分明显。

表2-2 重铬酸钾与汽油的反应结果表 单位:μg/L

3.500mL重铬酸钾溶液(5mg/L)+40μL四氯乙烯

由于四氯乙烯难溶于水,所以先将其溶于10mL甲醇中,再和重铬酸钾溶液混合反应。从表2-3可以看出,重铬酸钾与甲醇发生了氧化还原反应,在放置48d之后Cr6+的浓度降低了2.33mg/L,而在重铬酸钾+甲醇+四氯乙烯的反应中,Cr6+的浓度变化基本同重铬酸钾与甲醇的反应,说明重铬酸钾不和四氯乙烯发生反应。

表2-3 重铬酸钾与四氯乙烯反应时Cr6+浓度变化表 单位:mg/L

(二)试验装置

整个试验装置由土柱、配水系统和监测系统三部分组成(图2-1)。

图2-1 试验装置图(单位:cm)

土柱 为土柱试验的主体部分。由内径为0.15m的3根有机玻璃柱组成,柱高1.5m。柱体下部为0.15m的承托层,由粗的石英砂组成;中部为1.2m的土柱试验段;试验段以上为0.10m的试验用水,由溢流口控制为定水头。考虑接近野外土体实际情况,土柱侧壁用泊纸遮盖,以起到避光作用。

配水系统 由配水箱、水泵和高位供水箱组成。配水箱容积为75L,可保证土柱试验3~7d的用水量。将试验配水由水泵送到高位供水箱,同时向三个土柱供水,采用定水头连续供水。

监测系统 定水头供水由溢流口控制,多余的进水送到配水箱中循环使用。在进水口取样,监测各特征组分的进水浓度。在土柱实体部分0.2m、0.4m、0.6m、0.8m、1.0m及1.2m深度处分别设有饱水取样口,在试验运行初期,可以定期监测不同深度处各特征污染组分的浓度变化情况。另外,在土体0.1m、0.5m和0.9m深度处分别设有测压管,用来监测污水下渗的水动力学特征。当土柱逐渐被污染物堵塞,变成非饱水状态时,关闭饱水取样口,在土体0.2m、0.4m、0.6m、0.8m、1.0m处和饱水取样口垂直的位置设有非饱水取样口(陶土头),外接真空泵抽气取样。

(三)有关参数的测定

试验所选用的三种砂土均为天然砂土,取自北京丰台的不同地段。三种砂土分别为:柱1为粗砂,柱2和柱3均为中砂。

1.砂土筛分及颗粒级配的确定

砂土筛分及颗粒级配情况见表2-4和图2-2。

表2-4 砂土粒度分析结果表

图2-2 三种砂土筛分曲线

2.试验砂土参数测定

测定的砂土参数见表2-5。

表2-5 土的物理性质指标

C. 储罐喷淋装置的制作标准

1、GB 89163-96 2、HG 20593-97 3、HG 20601-97
4、GB/T 5782-86 5、GB/T 5782-86 6、GB/T 5783-86
7、GB/T 699-1995 8、GB/T 1804-2000 9、GB/T 5135.13-2006
10、GB/T 13912-2002 11、GB/T 985-1988

D. 仪表供气设计规定 有国家标准没

只有仪表专业的设计资料目录:
《石油化工自动控制设计手册(第三版)》
《化工过程仪表自控设计实用技术数据资料及手册》
《自动化与仪表工程师手册》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标准及规范

1 行业法规及管理规定
1.1 化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88)化基设字第251号]
1.2 化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中有关内容更改的补充[(92)化基发字第695号]
1.3 自控专业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HG 20506)
1.4 化工装置自控工程设计规定(HG/T 20636~20639)
1.4.1 自控专业设计管理规定(HG/T 20636)
1 自控专业的职责范围(HG/T 20636.1)
2 自控专业与工艺、系统专业的设计条件关系(HG/T 20636.2)
3 自控专业与管道专业的设计分工(HG/T 20636.3)
4 自控专业与电气专业的设计分工(HG/T 20636.4)
5 自控专业与电信、机泵及安全(消防)专业的设计分工(HG/T 20636.5)
6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的任务(HG/T 20636.6)
7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的程序(HG/T 20636.7)
8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质量保证程序(HG/T 20636.8)
9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校审提要(HG/T 20636.9)
10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控制程序(HG/T 20636.10)
1.4.2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定(HG/T 20637)
1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组成和编制(HG/T 20637.1)
2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HG/T 20637.2)
3 仪表设计规定的编制(HG/T 20637.3)
4 仪表施工安装要求的编制(HG/T 20637.4)
5 仪表请购单的编制(HG/T 20637.5)
6 仪表技术说明书的编制(HG/T 20637.6)
7 仪表安装材料的统计(HG/T 20637.7)
8 仪表辅助设备及电缆、管缆的编号(HG/T 20637.8)
1.4.3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规定(HG/T 20638)
1.4.4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典型图表及标准目录(HG/T 20639)
1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典型表格(HG/T 20639.1)
2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典型条件表(HG/T 20639.2)
3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标准目录(HG/T 20639.3)
1.5 化工装置工艺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 20557-20559)
1.5.1 工艺系统设计管理规定(HG 20557)
1.5.2 工艺系统设计文件内容的规定(HG 20558)
1.5.3 管道仪表流程图设计规定(HG 20559)
1.6 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
1.7 石油化工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图深度导则(SHB-Z01)
2 图形符号
2.1 过程检测和控制流程图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GB 2625)
2.2 过程检测和控制系统用文字代号和图形符号(HG 20505)
2.3 Instrumentation Symbols and Identification 仪表符号和标志[SHB-Z02 (等同于ISA S5.1)]
2.4 Binary Logic Diagrams for Process Operations用于过程操作的二进制逻辑图[SHB-Z03 (等同于ISA S5.2)]
2.5 Graphic Symbols for Distributed Control/Shared Display Instrumentation, Logic and Computer Systems 分散控制/共用显示仪表、逻辑和计算机系统用图形符号[SHB-Z04 (等同于ISA S5.3)]
2.6 Instrument Loop Diagrams仪表回路图图形[SHB-Z05 (等同于ISA S5.4)]
2.7 Graphic Symbols for Process Displays (ISA S5.5) 过程显示图形符号
2.8 分散型控制系统硬件设备的图形符号(JB/T5539)
2.9 Process Measurement Control Function and Instrumentation-Symbolic Representation (ISO 3511)过程测量控制功能及仪表符号说明
2.10 Recommended Graphical Symbols Part 15: Binary Logic Elements (IEC 117-15)推荐的图形符号:二进制逻辑元件
2.11 Graphic Symbols for Logic Diagrams (two state devices) (ANSI Y32.14)逻辑图用图形符号(二状态元件)
2.12 Symbolic Representation for Process Measurement Control Functions and Instrumentation (BS 1646)过程测量控制功能及仪表用符号说明
2.13 Bildzeichen fü r messen, steuern, regeln: Allgemeine bildzeichen. 自控图例:一般图形 (DIN 19228)
2.14 仪表符号 (JIS Z8204)
3 工程设计规范
3.1 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GB 2887)
3.2 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GB 6650 )
3.3 城乡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3.4 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
3.5 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
3.6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3.7 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
3.8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
3.9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定(GB 50174)
3.10 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
3.11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J 29)
3.12 冷库设计规范(GBJ 72)
3.1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J 73)
3.1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J 74)
3.15 工业用软水除盐设计规范(GBJ 109)
3.16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 115)
3.17 化工厂控制室建筑设计规范(HG 20556)
3.18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3007)
3.19 炼油厂燃料油燃气锅炉房设计技术规定(SHJ 1026)
3.20 加油站建设规定(SHQ1)
4 自动化仪表
4.1 工业自动化仪表电源、电压(GB 3368)
4.2 不间断电源设备(GB 7260)
4.3 工业自动化仪表用模拟气动信号(GB 777)
4.4 工业自动化仪表用模拟直流电流信号(GB 3369)
4.5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电动和气动模拟记录仪和指示仪性能测定方法(GB 3386)
4.6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用检测仪表和显示仪表精度等级(GB/T 13283)
4.7 工业自动化仪表用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GB 4830)
4.8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和大气压(ZBY 120)
4.9 工业自动化仪表电磁干扰电流畸变影响试验方法(ZBY 092)
4.1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振动(GB 4439)
4.11 工业自动化仪表盘基本尺寸及型式(GB 7353)
4.12 工业自动化仪表盘盘面布置图绘制方法(JB/T 1396)
4.13 工业自动化仪表盘接线接管图的绘制方法(JB/T 1397)
4.14 工业自动化仪表公称通径值系列(ZBN 10004)
4.15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压力值系列(ZBN 10005)
4.16 流量测量仪表基本参数(GB 1314)
4.17 工业自动化仪表通用试验方法-接地影响(ZBN 10003.26)
4.18 Quality Standard for Instrument Air (ISA S7.3)仪表空气的质量标准
5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规范
5.1 流量测量节流装置用孔板、喷嘴和文丘里测量充满圆管的流体流量(GB/T 2624 等同于ISA 5167)
5.2 自动化仪表选型规定(HG 20507)
5.3 控制室设计规定(HG 20508)
5.4 仪表供电设计规定(HG 20509)
5.5 仪表供气设计规定(HG 20510)
5.6 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 20511)
5.7 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HG 20512)
5.8 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HG 20513)
5.9 仪表及管线伴热和绝热保温设计规定(HG 20514)
5.10 仪表隔离和吹洗设计规定(HG 20515)
5.11 自动分析器室设计规定(HG 20516)
5.12 分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 20573)
5.13 自控设计常用名词术语
5.14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
5.15 石油化工控制室和自动分析器室设计规范(SH 3006)
5.16 石油化工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范(SH 3019)
5.17 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 3081)
5.18 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SH 3082)
5.19 石油化工分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SH/T 3092)
5.20 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J 18)
5.21 石油化工企业仪表供气设计规范(SHJ 20)
5.22 石油化工仪表保温及隔离吹洗设计规范(SH 3021)
5.23 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设计导则(SHB-Z06)
5.24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for Process Measurement and Control Systems: Temperature and Humidity 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的环境条件:温度和湿度(ISA S71.01)
5.25 Control Centers Facilities (ISA RP60.1) 控制中心设施
5.26 Human Engineering for Control Centers (ISA RP60.3) 控制中心的人类工程
5.27 Documentation for Control Centers (ISA RP60.4) 控制中心的文件
5.28 Electrical Guide for Control Centers (ISA RP60.8)控制中心的电气导则
5.29 Piping Guide for Control Centers (ISA RP60.9) 控制中心的配管导则
5.30 Recommended Practice for the Design and Installation of Pressure-Relieving Systems in Refineries (API RP520)炼油厂压力泄压系统的设计和安装
5.31 Vibration, Axial Position, and Bearing Temperature Monitoring Systems.(API 670)非接触式振动和轴位移监测系统
5.32 Control Valve Sizing Equations for Incompressible Fluids (ISA S39.1) 不可压缩流体用调节阀的口径计算公式
5.33 Flow Equations for Sizing Control Valves (ISA S75.01)控制阀口径计算公式
5.34 Control Valve Terminology (ISA S75.05 )控制阀术语
5.35 Control Valve Manifold Designs (ISA RP75.06)控制阀的阀组设计
5.36 调节阀口径计算(ANSI FCI62-1)
5.37 Control Valve Seat Leakage (ANSI B16.104/FCI70-2)控制阀泄漏量规定
5.38 Terminology for Automatic Control (ANSI C85.1) 自动控制术语
6 通用图册和设计手册
6.1 自控安装图册(HG/T 21581)
6.2 仪表单元接线接管图册(TC 50B1)
6.3 仪表回路接线图册(TC 50B2)
6.4 自控设计防腐蚀手册(CADC 051)
6.5 仪表修理车间设计手册(CADC 052)
6.6 石油化工企业仪表修理车间设计导则(SHB-Z002)
6.7 仪表维护设备选用手册(SHB-Z003)
6.8 Manual on Installation of Refinery Instruments and Control systems (API RP550) 炼油厂仪表及调节系统安装手册
6.9 Part Ⅱ Installation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Combustible Gas Detection Instruments (ISA S12.13) 可燃气体检测仪表的安装、操作和维护
7 管法兰与管螺纹
7.1 钢制管法兰国家标准汇编(GB 9112~9128)
7.2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HG 20592~20635~97)
7.3 高压管、管件及紧固件通用设计(H1~37)
7.4 石油化工企业钢制管法兰(SH 3406)
7.5 管路法兰及垫片(JB/T 74~90)
7.6 用螺纹密封的管螺纹(GB 7306,相应于55° 圆锥管螺纹)
7.7 非螺纹密封的管螺纹(GB 7307,相应于55° 圆柱管螺纹)
7.8 60° 圆锥管螺纹(GB/T 12716)
7.9 钢管螺纹[ISO 7/1 (R.RC)]
7.10 直管螺纹[ISO 228/1 (G.Ga)]
7.11 Pipe Flanges and Falanged Fittings Flange surface shall be smooth. (ANSI B16.5)管法兰和法兰连接件
7.12 Steel Orifice Flanges (ANSI B16.36、B16.36a)钢制孔板法兰
7.13 Flange Mounted Sharp Edged Orifice Plates for Flow Measurement (ISA RP3.2)流量测量用法兰安装式锐孔板
7.14 管螺纹(ASME B1.20.1)
8 安全
8.1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 3836)
8.2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 4208)
8.3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 4064)
8.4 电子测量仪器安全要求(GB 4793)
8.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设计规范(GB 50058)
8.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及1999年筑物抗震设计
8.7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
8.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 11)
8.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
8.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 116)
8.11 化工企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设计规范(HGJ 21)
8.12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J 28)
8.13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63)
8.14 Electrical Instrument in Hazardous Atmospheres (ISA RP12.1) 危险大气里的电气仪表
8.15 Instrument Purging for Rection of Hazardous Area Classification (ISA S12.4) 用于降低危险区域等级的仪表吹气法
8.16 Installation of Intrinsically safe Systems for Hazardous (Classified) Locations (ISA RP12.6) 本安系统在危险区的安装
8.17 Area Classification in Hazardous (Classified) Dust Locations (ISA S12.10) 危险粉尘场所的区域分类
8.18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Use in Class1, Division 2 Hazardous (Classified) Locations (ISA S12.12) 1区2类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8.19 Classification of Degrees of Protection Provided by Enclosures. (IEC 529) 外壳防护标准
8.20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explosive gas atmospheres part10: Classification of hazardous areas.(IEC 79-10)爆炸气体场所的电力设备第10部分:危险场所的划分
8.21 Part14: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explosive gas atmospheres.(IEC 79-14)爆炸气体环境的电力设备(除矿用外)
8.22 Intrinsically Safe Apparatus in Division I Hazardous Locations (NFPA 493) I区危险场所中的本安设备
8.23 Classification of Areas for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Petroleum Refineries (API RP500A)炼油厂电气安装用防爆场所的划分
9 环境卫生
10 施工验收
10.1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
10.2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131)
10.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
10.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
10.5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HGJ 71)
10.6 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SH3521)
10.7 长输管道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J 4005)
10.8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验收大纲(JB/T 5234)
附录A 标准代号对照表
A.1 GB(GB/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A.2 JB(JB/T) 机械工业部行业标准
A.3 HG(HG/T) 化学工业部行业标准
A.4 HGJ 化学工业部工程建设标准
A.5 H 原化学工业部标准
A.6 CD 原化学工业部基本建设局标准
A.7 TC(CADC) 化学工业部自动控制设计技术中心站标准
A.8 SH 中国石化总公司行业标准
A.9 SHJ(SYJ) 中国石化总公司工程建设标准
A.10 SHB- Z 中国石化总公司自动控制设计技术中心站标准
A.11 SYJ 中国石油天然气工业总公司工程建设标准
A.12 NDGJ 电力工业部工程建设标准
A.13 JGJ 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
A.14 FJJ 纺织总会工程建设标准
A.15 EJ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行业标准
A.16 JJG 国家计量总局标准
A.17 ZBY 仪器仪表专业标准
A.18 ZBN 仪器仪表行业标准
A.19 JB/YQ 仪器仪表行业内部标准
A.20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 INTERNATIONAL ORGANIZI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A.21 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ION
A.22 ISA 美国仪表协会 INSTRUMENT SOCIETY OF AMERICA
A.23 API 美国石油学会 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
A.24 ANSI 美国国家标准协会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
A.25 ASME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 AMERICAN SOCIETY OF MECHANICAL ENGINEERS
A.26 NEPA 美国国家防火协会、美国流体动力协会 NATIONAL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A.27 NEC 美国国家电气规程 NATIONAL ELECTRICAL CODE
A.28 NEMA 美国电气制造商协会 NATIONAL ELECTRICAL MANUFACTURES ASSOCIATION
A.29 DIN 德国国家标准 DEUTSCHE INDUSTRIE NORM
A.30 BS 英国国家标准 BRITISH STANDARDS
A.31 JIS 日本国家标准 JAPANESE INDUSTRIAL STANDARDS
这种提问感觉没有意义
这个可以自己找下资料

E. 化工装置双重电源国家标准

针对化工装置双重电洞耐唯源的设计,安装和使用,我国制定了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电气装置设计规范,该标准规定了电气装置的设计和安装要求,包括纳培化工装置双重电源的要求。其中第5点2点2点1点2条规定,化工工艺生产系统和其他关键设备的电源应采用双重供电,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分别接入不同的配电系统,以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2、化工装置双重电源设计规范,该标准是专门针对化工装置双重电源设计的国家标准,规定了化工装置双重电源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其亩谈中包括了双重电源的设计原则,备用电源的选型要求,双重电源的投入和切换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F. 试验设计的三个基本要素是什么三个基本原则是什么

实验设计的三个要素
作为一种特定的研究方式,实验法有着三对基本要素。分别是:
·实验组与控制组;
·前测与后测;
·自变量与因变量。
任何一项实验研究,一般都会涉及到这些基本要素。可以说,实验研究的这三种基本要素,构成了实验研究所具有的独特的语言。
(1)自变量与因变量
自变量是引起其他变量变化的变量,故也称作原因变量。而因变量则称作结果变量。在实验研究中,自变量又称作实验刺激(experimental stimulus),而因变量则往往是研究所测量的变量。实验研究的中心目标是探讨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其基本内容是考察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即考察实验剌激对因变量的影响。与一般意义上的自变量有所不同的是,实验中的自变量通常都是二分变量,即它通常只有两个取值:有和无,即给予实验刺激或不给予实验剌激。
(2)前测与后测
在一项实验设计中,通常需要对因变量(或结果变量)进行前后两次相同的测量。第一次在给予实验剌激之前,称为前测(pretest)。第二次则在给予实验剌激之后,称为后测(posttest)。研究者通过比较前测和后测的结果,来衡量因变量在给予实验刺激前后所发生的变化,反映实验刺激(自变量)对因变量所产生的影响。这种测量既可以是一次问卷调查,也可以是一项测验。
(3)实验组与控制组
实验组(experimental group)是实验过程中接受实验剌激的那一组对象。即使是在最简单的实验设计中,也至少会有一个实验组。控制组(control group)也称为对照组,它是各方面与实验组都相同,但在实验过程中并不给予实验刺激的一组对象。控制组的作用是向人们显示,如果不接受实验刺激那样的处理,那么将会怎样,与实验组形成比较。在实验研究过程中,研究者不仅观察接受刺激的实验组,同时他们也观察没有接受实验剌激的控制组。并通过比较对这两组对象的观察结果,来分析和说明实验刺激的作用和影响。

试验设计的三个基本原则

(1)设置重复:同一处理在试验中出现的次数称为重复。重复的作用有二,一是降低试验误差,扩大试验的代表性;二是估计试验误差的大小,判断试验可靠程度。
(2)随机化:试验单元的分配和各个试验进行的次序都是随机确定的,这个原理称为随机化。随机化是试验分析使用数理统计方法的基石。随机排列是指处理安排到哪一个试验单元是随机的,不应受人的主观意识所影响。
(3)局部控制:是将整个试验空间分成若干个各自相对均匀的局部,每个局部叫做一个区组。将要比较的全部或部分处理安排在同一区组中,从而增加区组内处理间的可比性,这种用区组来控制和减少试验误差的方法,叫做局部控制。

G. 化学实验室通风设备技术要求有哪些

在化学实验过程中抄,经常会产生各种难闻的,有腐蚀性的、有毒的或易爆的气体。这些有害气体如不及时排除室外,就要造成室内空气污染,影响实验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影响仪器设备的精度和使用寿命,因此,实验室通风是实验室设计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了使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吸入或咽入一些有毒的、可致病的或毒性不明的化学物质和有机体,实验室中应有良好的通风。为阻止一些蒸气、气体和微粒(烟雾、煤烟、灰尘和气悬体)吸入,污染物质须用通风柜、通风罩、局部排风的方法除去。

化学实验室的通风方式有两种,即局部排风和全室通风。局部排风是在有害物质产生后立即就近排出,这种方式能以较少的风量排走大量的有害物质,能量省而效果好,是改善现有实验室条件可行和经济的方法,也可能是适应新实验室通风建设的最好方式。对于有些实验不能采用局部排风,或局部排风满足不了排风要求时,采用全室通风。

H. 加氢裂化装置的防范措施

⒈开工时的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
⑴加氢反应系统干燥、烘炉
加氢装置反应系统干燥、烘炉的目的是除去反应系统内的水分,脱除加热炉耐火材料中的自然水和结晶水,烧结耐火材料,增加耐火材料的强度和使用寿命。加热炉煤炉时,装置需引进燃料气,在引燃料气前应认真做好瓦斯的气密及隔离工作,一般要求燃料气中氧含量要小于1.0%。防止瓦斯泄漏及窜至其他系统。加热炉点火要彻底用蒸汽吹扫炉膛,其中不能残余易燃气体。加热炉烘炉时应严格按烘炉曲线升温、降温,避免升温过快,耐火材料中的水分迅速蒸发而导致炉墙倒塌。
⑵加氢反应器催化剂装填
催化剂装填应严格按催化剂装填方案进行,催化剂装填的好坏对加氢装置的运行情况及运行周期有重要影响。催化剂装填前应认真检查反应器及其内构件,检查催化剂的粉尘情况,决定催化剂是否需要过筛。催化剂装填最好选择在干燥晴朗的天气进行,保证催化剂装填均匀,否则在开工时反应器内会出现偏流或“热点”,影响装置正常运行。催化剂装填时工作人员须要进入反应器工作,因此,要特别注意工作人员劳动保护及安全问题,需要穿劳动保护服装,带能供氧气或空气的呼吸面罩,进反应器工作人员不能带其他杂物,以防止异物落入反应器内(一般催化剂装填由专业公司专业人员进行)。
⑶加氢反应系统置换
加氢反应系统置换分为两个阶段,即空气环境置换为氮气环境、氮气环境置换为氢气环境。在空气环境置换为氮气环境时需要注意,置换完成后系统氧含量应<1%,否则系统引入氢气时易发生危险;在氮气环境置换为氢气环境时应注意,使系统内气体有一个适宜的平均分子量,以保证循环氢压缩机在较适宜的工况下运行,一般氢气纯度为85%较为适宜。
⑷加氢反应系统气密
加氢反应系统气密是加氢装置开工阶段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气密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查找漏点,消除装置隐患,保证装置安全运行。加氢反应系统的气密工作分为不同压力等级进行,低压气密阶段所用的介质为氮气,氮气气密合格后用氢气作低压气密。由于加氢反应器材质具有冷脆性,一般要求系统压力大于2.0MPa时,反应器器壁温度不小于100℃,所以,氢气2.0MPa气密通过以后,首先开启循环氢压缩机,反应加热炉点火,系统升温,当反应器器壁温度大于100℃后,系统升压,作高压阶段气密。
⑸分馏系统冷油运
分馏系统冷油运的目的是检查分馏系统机泵、仪表等设备情况,分馏系统冷油运应注意工艺流程改动正确,做到不跑油、不窜油。
⑹分馏系统热油运
分馏系统热油运的目的是检查分馏系统设备热态运行状况,为接收反应生成油作好准备。分馏系统升温到100~C左右时应注意系统切水,防止泵抽空。升温到250℃左右时应进行热紧。
⑺加氢反应系统升温、升压
加氢反应系统升温、升压时应按要求的升温、升压速度进行,一般要求系统升温速度为20℃几左右,系统升压速度不大于1.5MPa/h。如升温、升压速度过快易造成系统泄漏。
⑻加氢催化剂的硫化、钝化
加氢反应催化剂在开工前为氧化态,氧化态催化剂没有加氢活性,因此,催化剂需要进行硫化。催化剂硫化的方法有湿法硫化、干法硫化两种方法,常用的硫化剂有二硫化碳、DMDS,催化剂进行硫化时系统的H2S浓度很高,有时高达1%以上,因此,要特别注意硫化氢中毒问题。
新硫化的加氢裂化催化剂具有很高的加氢裂化活性,为抑制这种活性,需要对加氢裂化催化剂进行钝化。钝化剂为无水液氨。加氢裂化催化剂进行钝化时应注意维持系统中硫化氢浓度不小于0.05%。
⑼加氢反应系统逐步切换成原料油
加氢催化剂的硫化、钝化过程完成后,加氢反应系统的低氮油需要逐步切换成原料油,切换步骤应按开工方案要求的步骤进行。切换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加氢反应器床层温升的变化情况。
⑽装置操作调整
加氢反应系统原料切换步骤完成之后,应进一步调整装置的工艺操作,使产品质量合格,从而完成开工过程。
2.停工时的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
⑴反应系统降温、降量
加氢装置停工首先反应系统降温、降量。在此过程中应遵循先降温后降量的原则。反应系统进料量降低,空速减小,加氢反应器温升增加,易出现反应“飞温”现象。所谓“飞温”就是反应器温度迅速上升,以致不可控制的现象。
⑵用低疑点原料置换整个系统
加氢装置的原料油一般较重,凝点较高,在停工时易凝结在催化剂、管线及设备当中。为避免上述情况出现,在停工前应用低疑点油置换系统,所用的低凝点油一般为常二线油。
⑶停反应原料泵
切断反应进料时,应注意反应器温度应适宜,使裂化反应器无明显温升。
⑷反应系统循环带油及热氢气提
切断反应进料后,反应加热炉升温,用热循环氢带出催化剂中的存油,热氢气提的温度应根据催化剂的要求确定,一般为枷℃左右,热氢气提的温度不能过高,以避免催化剂被热氢还原。
⑸反应系统降温、降压
加氢反应系统按要求的速度降温、降压。
⑹反应系统N:置换
反应系统用N,置换成N:环境,使系统的氢烃浓度<1%。
⑺卸催化剂
使用过的含碳催化剂在空气中易发生自燃,反应器是在N2气环境下进行卸催化剂作业,必须由专业的卸剂公司人员进反应器进行卸剂,因此,在卸催化剂装桶应使用N:或干冰保护催化剂,避免催化剂自燃。
⑻加氢设备的清洗及防腐
加氢装置高压部分的设备及部件,在停工后应用碱液进行清洗,以避免在接触空气后发生腐蚀,损坏设备。另外,高硫系统的设备主要是后处理部分在打开前应用水进行冲洗,以避免硫化铁在空气中自燃。
⑼装置退油及吹扫
加氢装置停工,应将装置内的存油退出并吹扫干净,保证不留死角。
⑽辅助系统的处理
加氢装置停工后将装置的火炬系统、地下污水系统等辅助系统处理干净,并加盲板使装置与系统防腐以使装置达到检修条件。
⒊正常生产时的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
⑴遵守“先降温后降量”的原则
加氢装置正常操作调整时必须遵守“先降温后降量”、“先提量后提温”的原则,防止“飞温”事故的发生。
⑵反应温度的控制
加氢装置的反应温度是最重要的控制参数,必须严格按工艺技术指标控制加氢反应温度及各床层温升。
⑶高压分离器液位控制
高压分离器液位是加氢装置非常重要的工艺控制参数,如液位过高易循环氢带液,损坏循环氢压缩机;如液位过低易出现高压窜低压事故,造成低压部分设备毁坏,油品和可燃气体泄漏,以至更为严重的后果。因此应严格控制高压分离器液位,经常校验液位仪表的准确性。
⑷反应系统压力控制
加氢装置反应系统压力是重要的工艺控制参数,反应压力影响氢分压,对加氢反应有直接的影响,影响加氢装置反应系统压力的因素很多,应选择经济、合理、方便的控制方案对反应系统的压力进行控制。
⑸循环氢纯度的控制
循环氢纯度影响氢分压,对加氢反应有直接的影响,是加氢装置重要的工艺控制参数,影响循环氢纯度的因素很多,催化剂的性质、原料油的性质、反应温度、压力、新氢纯度、尾氢排放量等因素都影响循环氢纯度,其中可操作条件为尾氢排放量。加大尾氢排放,循环氢纯度增加;减小尾氢排放循环氢纯度降低。
循环氢纯度高,氢分压就会较高,有利于加氢反应进行,但是,高循环氢纯度是以大量排放尾氢、增加物耗为代价的;循环氢纯度低,氢分压就会较低,不利于加氢反应进行,而且,循环氢纯度低时,循环氢平均分子量大,在循环氢压缩机转速不变的情况下,系统压差就会增加,循环氢压缩机的动力消耗也会增加。因此,循环氢纯度要控制适当。
⑹加热炉的控制
加热炉是加氢装置的重要设备,加热炉的使用应引起重视。加热炉各路流量应保持均匀,并且不低于规定的值,防止炉管结焦;保持加热炉各火嘴燃烧均匀,尽量使炉堂内各点温度均匀;控制加热炉各点温度不超温;保持加热炉燃烧状态良好。
⑺闭灯检查
加氢装置系统压力高,而且介质为氢气,容易发生泄漏,高压氢气发生泄漏时容易着火,氢气火焰一般为淡蓝色,白天不易发现,在夜间闭上灯后,很容易发现这种氢气漏点。因此,定期进行这种夜间闭灯检查,对发现漏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装置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⑻装置防冻凝问题
加氢装置的原料一般较重,凝点较高,通常在20—30℃,容易发生冻凝。如发生冻凝事故,不但影响装置稳定生产,还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因此,加氢装置的防冻凝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
⑼循环氢压缩防喘振问题
加氢装置的循环氢压缩机多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存在喘振问题,因此,在操作中应保持压缩机在正常工况下运行,避免压缩机出现喘振。
⑽原料质量的控制
加氢装置的原料性质,对加氢装置的操作有重要影响,必须严格控制。一般控制原料的干点在规定的范围内,Pe不大于1X10(-6,如铁含量高,反应器压差增加过快,装置不能长周期运行。C1不大于1X10(-6,N低于规定的值,原料没有明水。
⑾防硫化氢中毒
加氢装置的原料中含有硫,这些硫在加氢后变为硫化氢,并在脱丁烷塔塔顶及脱硫部分富集,形成高浓度的硫化氢。硫化氢的毒性很强,允许最高浓度为10mg/m3。因此,加氢车间必须注重防硫化氢中毒问题,在高硫区域内进行切液、采样等操作时尤其注意,要求带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
⑿时刻保持冷氢线畅通
加氢装置的急冷氢是控制加氢反应器床层温度的重要手段,它对抑制反应温升具有重要作用。高凝点油有时倒窜人冷氢线内凝结,堵塞冷氢线,如有这种情况发生将十分危险,因此,操作过程中要时刻保持冷氢线畅通。
⒀密切注意热油泵及轻烃泵的运行状况
加氢装置的一些热油泵运行温度较高,高于油品的自燃点,若有泄漏,易发生火灾事故。因此,在操作时要注意热油泵的运行状态,注意泵体、密封等处有无泄漏,如有泄漏应立即处理。
加氢装置内存有大量的轻烃,如发生泄漏,会引发重大事故。因此,对轻烃泵的运行状况也要引起足够重视。
设备腐蚀
加氢装置高温、高压、临氢、系统内存在U2S、NH3,因此,加氢装置的腐蚀问题也应引起重视,解决加氢装置腐蚀问题的主要方法是合理选材,在使用时加强监视与检测。
1.高温氢腐蚀
氢气在常温下对普通碳钢没有腐蚀,但是在高温、高压下则会产生腐蚀,使材料的机械强度和塑性降低。
高温氢腐蚀的机理为氢气与材料中的碳反应生成甲烷,使材料的机械强度和塑性降低,形成的甲烷在钢材的晶间积聚,使材料产生很大的内应力或产生鼓泡、裂纹。至于在什么条件下产生腐蚀,则根据Nels。n曲线确定。
为避免高温氢腐蚀,加氢装置高温、高压、临氢部分的设备、管线多采用合金钢或不锈钢
2.氢脆
氢原子渗入钢材后,使钢材晶粒中原子结合力降低,造成材料的延展性、韧性下降,这种现象称为氢脆。这种氢脆是可逆的,当氢气从材料中溢出后,材料的力学性能就能恢复。
氢脆的危害主要出现在加氢装置的停工阶段,装置停工阶段,系统温度、压力下降,氢气在材料中的溶解度下降,由于氢气溢出的速度很慢,这时材料中的氢气处于过饱和状态,当温度冷却到150℃时,大量的过饱和氢气会聚积到材料的缺陷处,如裂纹的前端,引起裂纹扩展。
所以加氢装置停工时降温、降压的速度应进行适当的控制,进行脱氢处理。
3.高温n2S腐蚀
高温U2S腐蚀主要发生在反应系统高温部分,高温H2S腐蚀表现为与H2共同作用,氢气的存在加强了H2S的腐蚀作用,同时,U2S的存在也加强了氢气的腐蚀作用。该种腐蚀的防治方法是选择抗H2S腐蚀材质。
4.湿H2S的腐蚀
湿H2S的腐蚀是指温度较低并且含水部位的U2S腐蚀,包括高压空冷、高压分离器、脱丁烷塔塔顶系统、脱硫系统等部分。
湿H2S的腐蚀形态主要有:电化学腐蚀引起的表面腐蚀;H2S腐蚀过程中,产生氢原子引起的氢脆、氢裂;硫化氢引起的应力腐蚀破裂。
该种腐蚀的防止方法为:H2S浓度不高时,使用普通碳素钢,适当加大腐蚀裕度,在设备制造及施工中进行消除应力处理;当H2S浓度较高时,选用抗H2S腐蚀材料,或对设备内壁进行内喷涂处理。
加氢装置的安全设施
1.设备平面布置
加氢装置火灾危险性属于甲类,设备平面布置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92)中的要求进行布置。同类设备集中布置。
2.消防设施
加氢装置内设有环行消防道路,以利于发生事故时消防车进出。装置内设有环行消防水管网,装置内设有多处消防蒸汽服务站,装置内设置有一定数量的干粉式灭火器。
3.防火、防爆
加氢装置内的介质多为易燃、易爆介质,加氢装置内的电器、仪表设备均选用防爆型设备,管道、设备上安装防静电接地设施,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412。
4.加热炉安全设施
加热炉周围设有蒸汽消防汽幕,加热炉炉堂内设有灭火蒸汽人口。
5.可燃气体报警器
在可能发生可燃性气体泄漏的位置,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
6.气防用品
由于加氢装置内有H2S等有毒气体,所以车间配备有防毒面具、正压式呼吸器等气防用品。
7.安全阀
按设计要求,凡需要安装安全阀的部位均安装有安全阀,而且按有关安全要求为双安全阀。
紧急放空联锁系统
加氢装置的危险性较大,加氢反应为强放热反应,如控制不好,反应温度会迅速上升,反应温度升高后,会进一步加剧加氢裂化反应,使反应器温度在很短时间内上升很高,也就是发生“飞温”,以至烧毁催化剂和反应器。为避免“飞温”事故发生,加氢装置设有紧急放空联锁系统,系统降压速度为0.7MPa/min或2.1MPa/min。
1.紧急放空系统的联锁条件
①循环氢压缩机停运联锁。②循环氢压机人口分液罐高液位联锁。③由于系统较大泄漏、反应温度失控等原因,手动联锁。
2.紧急放空系统的联锁动作
①紧急放空阀打开,反应系统泄压。②反应进料泵停机。③新氢压缩机停机。④反应加热炉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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