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以色列“梅卡瓦”坦克的几个问题
1 左右重量会有区别 但因为坦克很重 因此发动机的重量相对就小了 影响不会很大 这么多车都采用这个布置 虽然也有同样问题 但也没见因此出了很麻烦的事
2 炮塔里有弹药 先用炮塔里的 车体里的备弹不是随时可以取的 因此战斗间隙就要利用起来 把车体里的备弹移到炮塔里去填补空位
3 一样会烧 只是相对于苏式坦克 西方坦克的防爆灭火装置完善很多 反应速度也更快 因此即使油箱起火 也能很快被熄灭
4 驾驶员显然防护要比其他人薄弱些 但驾驶室不是说打就打 驾驶室在正面投影里只有整个正面的1/6面积而已 你要首先能命中正面 其次还要命中驾驶室 像火箭筒之类的武器 是没法精确打到驾驶室的 能打中车体已经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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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主动轮前置的车辆 前进时履带上支段和后支段张紧 受力区段长。主动轮后置的车辆 前进时只有较短的后支段履带张紧 履带效率较高 主动轮后置时 抗弹性能好 一旦前置的诱导轮被炮火击伤 可以采用缩短履带(不经过诱导轮)的临时办法将战车撤离战场 所以现代主战坦克大都采用主动轮后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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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箱即使有分割 也无法起到反应装甲的作用 爆炸过程实际上是剧烈的氧化还原反应 反应过程中产生高热和大量气体 炸药为什么能爆炸 因为炸药之中含有大量氧化剂 不需要由空气提供氧 因此炸药在水中也能起作用 而油料本身不含氧化剂 无法在被穿透的一瞬间找到足够爆炸的氧气 因此油箱被击穿后先会漏油 漏出的油和空气充分接触 这才能被火苗点燃 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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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卡瓦的4种型号 都是主动轮前置 并不存在传动轴穿过中间的情况
❷ 瓦斯抽放管路必须安装自动喷粉抑爆装置吗
没有规定,但是不同的瓦斯抽采管的材质不同,要求也不一样,铁管是肯定不用的;
地面如果用来做瓦斯发电,正压端进入机组段必须有隔爆装置。
❸ 百科知识-5
坦克
❹ 自动灭火抑爆装置有什么作用
从国外引进的战斗室自动灭火抑爆装置,配有高灵敏度的光学探测器和微处理机内系统,具有两次容抑爆和四次灭火功能,能在10毫秒内自动探测出侵入车内的破甲弹高能射流并发出控制信号,启动灭火瓶在60毫秒内实现抑爆,从而防止了坦克中弹后的二次效应对车辆和乘员的伤害。
❺ “梅卡瓦”主战坦克的防护系统的自动灭火抑爆装置是什么
梅卡瓦”主战坦克装有以色列斯佩克卓尼克斯(Spectronix)公司专门研制的自动灭火抑爆装置,可在60ms内抑制并扑灭油气混合气体的燃烧和爆炸。
❻ T-72,M1A1,豹IIA6在装甲,穿甲力,速度上的数字比较是多少
不想去找所有的数据了,这些在网上很容易找到的。只想我的观点和你正好相反,我认为现在的坦克装甲防护能力已经提高到了一个比以往都高的水平。
复合装甲,反应式装甲的更加完美,以及贫轴装甲的出现,使坦克的防护能力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目前,以上所说的几种坦克(T72稍差)基本上都已经无法在正面将其击穿了,都只有击中坦克侧面或炮塔与车身结合部才有可能将现代坦克击穿,而这个就是敌我双方在战术和技术上的较量了。
❼ 喷粉的作业安全
1 、喷粉区范围一般应包括:
a)喷粉室、供粉装置(包括循环供粉装置的粉料输送装置、粉料仓及其卸料装置)、回收装置、风机、净化装置及与其相连的粉末输送管道。
b)喷粉室开口处向外水平3m及垂直1m方向内区域;
c)在铝材喷涂现场存放或堆积有粉末涂料的场所;
d)排风管内部、空气循环过滤器及其维护结构内部以及其他有可能产生具有爆炸性悬浮状粉尘或堆积状粉尘的区域。
2 、喷粉区防火防爆等级
2.1 喷粉区火灾危险区域划为22 区。
2.2 喷粉区按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为11 区。符合GB 50058 规定者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3 、设计
3.1 粉末静电喷涂工艺设计、粉末静电喷涂设备与器械的研制、设计与制造应符合GB 7691 的规定。
3.2 喷粉室安全卫生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a)除喷枪出口等局部区域外,喷粉室内悬浮粉末平均浓度(即喷粉室出口排风管内浓度)应低于该粉末最低爆炸浓度值一半,未知其最低爆炸浓度(MEC)者,其最高浓度不允许超过15 g/m3。系统中若有抑爆设备,则喷粉室出口排风管中悬浮粉末的浓度允许超过最小爆炸浓度的50%;
b)静电喷粉枪及其辅助装置的使用应符合GB 14773的要求;
c)工作场所空气中总尘容许浓度为8 mg/m3;
d)喷粉室开口面风速宜为0.3~0.6 m/s。
4 、场所
4.1 粉末静电喷涂作业与喷漆作业不宜设置在同一作业区内。若设置在同一作业区内,其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应按喷漆区划分。
4.2 喷粉作业区宜布置在单层厂房内;如布置在多层厂房内,宜布置在建筑物顶层,如布置在多跨厂房内,宜布置在边跨,并符合GB 6514的有关规定。
4.3 喷粉作业应在符合第5 章规定的喷粉室内进行。
4.4 喷粉室应布置在不产生干扰气流的方位上,并应避免与产生或散逸水蒸气、酸雾以及其他具有粘附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等介质的装置布置在一起,并应与产生以上介质的区域隔离布置。
4.5 喷粉室不应兼作喷漆室。
5 、防火、防爆
5.1 进入喷粉室的工件,其表面温度应比其所用粉末引燃温度低28℃。
5.2 喷粉区内应遵循以下规定:
a)不允许存在发火源、明火和产生火花的设备及器具;
b)禁止撞击或摩擦产生火花;
c)应选用不会引燃粉末或粉气混合物的取暖设备;
d)防火按GB 50140配置灭火器,但不宜使用易使粉末涂料飞扬或污染的灭火器。
5.3 在自动喷粉室内,应安装可靠的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在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切断供气系统和电源。
6 、地面
喷粉区地面应采用不燃或难燃的的防静电材料铺设。地面应平整光滑无缝隙、凹槽,便于清扫积粉。
7、 照明
喷粉区应采用防尘型冷光源灯具照明,其照度应符合GB 12367-2006第4.3.1条的规定。当采用透明材料作隔板照明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采用固定式灯具作光源;
b)用隔板将灯具与喷粉区隔开,其安装密封应能保证粉尘不会进入灯具;
c)隔板应选用不易破损的,不燃或难燃材料;
d)隔板上的沉积物厚度不允许影响规定的照度;
e)隔板的表面温度不超过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