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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系统紧急自动切断联锁装置

发布时间:2022-05-07 05:47:09

1. 化工行业配电安全要求

(一)工厂设置

(1)是否按工业企业卫生标准、防火标准进行设计

(2)遭受天灾(如暴风雨、落雷、地震)时采取什么措施

(3)附近有无发生火灾、爆炸、噪声、大气污染或水质污染的可能性

(4)公路铁路等交通情况,交叉路口有无专人看守

(5)发生事故时,与急救等有关单位(如汽车站、急救站、医院、消防队)的联系是否方便,效率如何

(6)工厂“三废”对周边社区的影响如何

(二)平面布置

(1)从单元装置到厂界的安全距离是否足够,重要装置是否设置了围栅

(2)装置和生产车间所占位置离开公用工程、仓库办公室、实验室是否有隔离区或处于火源的下风位置

(3)危险车间和装置是否与控制室、变电室隔开

(4)车间的内部空间是否按下述事项进行了考虑:物质的危险性、数量、运转条件、机器安全性等。

(5)装置周围的产品与火源的距离及其影响。

(6)贮罐间距离是否符合防火规定,是否具备防溢堤和地下贮罐

(7)废弃物处理是否会散出污染物,是否在居民区的下风侧

(三)建筑标准

(1)根据建筑有关标准检查。

(2)地耐力及基础强度足够否

(3)钢结构(及耐火衬里)在火灾情况下的耐受能力如何

(4)凡是有助于火焰传播和蔓延部分,如地板和墙壁开口,通风和空调管道,电梯竖井,楼梯道路等的

防火情况,凡是开孔部分,其孔口面积及个数是否限制在最少程度

(5)有爆炸危险的工艺是否采用了防爆墙,其层顶材料、防爆排气孔口是否够用

(6)出、入口和紧急通道设计数量是否够用,是否阻塞 有无明显标志或警告装置

(7)为排除有毒物质和可燃物质的通风换气状况如何(包括换气风扇、通风机、空气调节气体捕集、新

鲜空气人口位置、排热风用风门等)

(8)台阶、地面、梯子、通路等是否按人机工程要求设计,窗扇和窗子对道路出、人口是否会造成影响

(9)建筑物的排水情况如何

(10)各种构筑物、道路、避难通路、门等处的照明情况如何

(四)车间环境

(1)车间中有毒气体浓度是否经常检测 是否超过最大允许浓度 车间中是否备有淋浴、洗眼等卫生设



(2)各种管线(蒸气、水、空气、电线)及其支架等,是否妨碍了工作地点的通路

(3)对有害气体、蒸气、粉尘和热气的通风换气情况是否良好

(4)原材料的临时堆放场所及产品和半成品的堆放是否超过了规定的要求

(5)车间通道是否畅通,避难通路是否通向安全地点

(6)对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作是否采取隔离操作 隔离墙是否是加强墙壁 窗户是否做得最小吱璃是否

采用不碎玻璃或内嵌铁丝网,屋顶或必要地点是否准备了爆炸压力排放口

(7)进行设备维修时,是否准备了必要的地面和工作空间

(8)在容器内部进行清扫和检修时,检修人员遇到危险情况是否能从出入孔逃出

(9)热辐射表面是否进行了防护

(10)传动装置是否装设了安全防护罩或其他防护措施

(11)通道和工作地点,头顶与天花板是否留有适当的空间

(12)用人力操作的阀门、开关或手柄,在操纵机器时是否安全

(13)电动升降机是否有安全钩和行程限制器,电梯是否装有内部联锁

(14)是否采用了机械代替人力搬运

(15)危险性工作场所是否保证至少有两个出口

(16)噪声大的操作是否有防止噪声措施

(17)为切断电源是否装有电源切断开关

(五)厂内运输

(1)厂内道路是否适于步行、车辆和急救时的安全移动,是否明显的标志和专人管理

(2)厂内机动运输车辆是否有安全装置、定期检修和管理制度

(3)可燃、易燃液体罐车(包括火车、汽车)在装卸地点有无接地装置、有无安全操作空间和防上操作人

员从罐车上坠落的措施

(4)厂内照明是否合理

二、生产工艺

(一)原料、材料与燃料

(1)对原料、材料、燃料的理化性质(熔点、沸点、蒸气压、闪点、燃点、危险性等级等)的了降程度受

到冲击或发生异常反应时的后果

(2)工艺中所用原材料分解时产生的热量是否经过详细核算

(3)对可燃物的防范措施

(4)有无粉尘爆炸的潜在危险性

(5)对材料的毒性容许浓度是否了解

(6)容纳化学物质分解的设备是否合用,有何种安全措施

(7)为了防止腐蚀及反应生成危险物质,应采取何种措施

(8)原料、材料、燃料的成分是否经常变更,混入杂质会造成何种不安全影响,流程的变化对安全造成

何种影响

(9)是否根据原料、材料、燃料的特性进行合理的管理

(10)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原料如果补充不上有什么潜在性的危险,原料的补充是否能得到及时保保证?

(11)使用惰性气体进行清扫、封闭时会引起何种危险,气源供应有无保证

(12)原料在贮藏中的稳定性如何,是否会发生自燃、自聚和分解等反应

(13)对包装和原料、材料、燃料的标志有何要求(如受压容器的检验标志、危险物品标志等)

(14)对所用原料使用何种消防装置及灭火器材

(15)发生火灾时有何紧急措施

(二)工艺操作

(1)对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反应操作,采取了何种隔离措施

(2)工艺中的各种参数是否接近了危险界限

(3)操作中会发生何种不希望的工艺流向或工艺条件以及污染

(4)装置内部会发生何种可燃或可爆性混合物

(5)对接近闪点的操作,采取何种防范措施

(6)对反应或中间产品,在流程中采取了何种安全裕度 如果一部分成分不足或者混合比例不同,会产

生什么样的结果

(7)正常状态或异常状态都有什么样的反应速度 如何预防温度、压力、反应的异常,混入杂质、流动

阻塞、跑冒滴漏,发生了这些情况后,如何采取紧急措施

(8)发生异常状况时,有无将反应物质迅速排放的措施

(9)有无防止急剧反应和制止急剧反应的措施

(10)泵、搅拌器等机械装置发生故障时会发生什么样的危险

(11)设备在逐渐或急速堵塞的情况下,生产会出现什么样的危险状态

三、机械设备

(一)生产设备

(1)各种气体管线有哪些潜在危险性

(2)液封中的液面是否保持得适当

(3)如果外部发生火灾会使设备内部处于何种危险状态

(4)如果发生火灾爆炸的情况,有无抑制火灾蔓延和减少损失的必要设施

(5)使用玻璃等易碎材料制造的设备是否采用了强度大的改性材料,未用这种材料时应采取何种防护措

施,否则会出现哪些危险

(6)是否在特别必要的情况下才装设视镜玻璃,在受压或有毒的反应容器中是否装设耐压的特殊玻璃

(7)紧急用阀或紧急开关是否易于接近操作

(8)重要的装置和受压容器最后的检查期限是否超过

(9)是否实现了有组织的通风换气,如何进行评价

(10)是否考虑了防静电的措施

(11)对有爆炸敏感性的生产设备是否进行了隔离,是否安设了屏蔽物和防护墙

(12)为了缓和爆炸对建筑物的影响,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

(13)压力容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进行了登记

(14)压力容器是否进行了外观检查及无损探伤和耐压试验

(15)压力容器是否具备档案,是否已检查过没有

(16)重要设备是否制定了安全检查表

(17)设备的可靠性、可维修性如何

(18)设备本身的安全装置如何

(二)仪表管理

(1)仪表的动力源如果同时发生故障时,将会出现何种危险状态

(2)在所有仪表都发生故障时,系统自动防止故障的能力如何

(3)在系统中部分仪表进行检修时,如何保证系统的安全操作

(4)如果仪表应答安全运动状态时间过慢,是否采取了措施 重要的仪表和控制装置是否采取不同的独立

样式并具备回授装置 对于特别危险的生产而双重保险仍控制不了时,那么安全停车装置能否及时动作

(5)安全控制仪表是否已作为整体设计的一部分

(6)由气候所造成的温、湿度对仪表会造成何种影响

(7)液位计、仪表、记录装置等显示情况如何,是否易于辨识 采取何种改善措施

(8)玻璃视镜、液面计玻璃管以及其他装置在损坏情况下如有内容物逸出,是否有防护措施

(三)电气安全

(1)电气系统是否与生产系统完全平行地进行设计

①如装置的一部分发生故障,其他独立部分会受到什么影响

②由于其他部分的缺陷和电压波动,装置的仪表能否得到保护

(2)内部联锁或紧急切断装置是否能自动防止故障

①所用的内部联锁和紧急切断装置在何种情况下才会发生作用

②对这种装置来说是否已经把重复性和复杂性降至最小限度

③保险用的零部件和设施能够连续使用的情况如何

④对于特别选用的零部件是否具备标准中规定的条件否

(3)使用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按照生产上的要求分类)

(4)对电气系统的设计是否进行了最简便、最合理的布置,从而对传输负荷、减少误操作都会起作用

(5)怎样做到使用电气用具不致妨碍生产 为了进行预防性检修,是否能从设备外部操作

(6)监视装置操作的电气系统是否已经仪表化 是否能以最少的时间了解到由超负荷引起的故障

(7)是否有防止超负荷和短路的装置

①布线上是否配备了将发生缺陷部分分离的措施

②在切断电线的情况下,电容能达到何种程度

③联锁装置安装齐全否

④对所用零部件的寿命如何进行现场试验

(8)如何进行接地

①如何防止发生静电和消除静电

②对落雷采取何种措施

③动力线发生损坏时,如何防止触电

(9)对照明的检查要求:

①能否保证日常的安全操作(危险区与非危险区有否区别)

②能否保证日常的维修作业

③在动力电源受到损坏时,避难通路和地点有无事故照明

(10)贮罐的地线是否采取了阴极保护

(11)动力切断器和启动器发生故障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12)在大风的情况下,通信网能否安全地传递信息(电话、无线电、信号、警报等)

(13)内部联锁如何进行点检,并如何以进度表格说明之

(14)进行程序控制时,对控制装置变化前后的关键步骤,能否同时进行警报和自动点检?

(四)锅炉和机械装置

1.锅炉

这部分内容略。

2.管线与阀门

(1)管线系统在热膨胀发生应力和变位时会有何种影响

(2)管路系统的支撑和保护适当否

(3)管线中特别是冷却用管线,与仪表连接管线备用泵管线,是否考虑冻结的可能

(4)启动时管线中的所有法兰情况如何

(5)能发生应力的管线系统中是否使用了铸铁阀门

(6)是否使用了扬程不足的针形阀了

(7)控制装置或控制阀是否易于进行维修操作

(8)副线阀在操作时是否容易接近 阀门开放时是否易处于不安全状态

(9)是否采用蒸汽喷射冷却方式

(10)动力源或仪表用空气在发生故障时,控制阀如何进行安全动作

(11)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警报和仪表联锁控制装置元件能否进行试验和维修

(12)在蒸汽管上是否安装了排水管和放液管

3.带压及真空排放

(1)带压排放阀和爆破板的更换、试验、检查等是否制定了计划

(2)紧急带压排放装置、通气阀、排放阀、爆破板、液体水封等的必要性如何,其尺寸是根据什么设计的

(3)为防止爆炸损失是否采用了爆破板,是否根据压力容器的容量和设计等采用了适合的尺寸

(4)从爆破板排出的物料导向何处,所用排出口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出口管是否会引起振动

(5)通气阀、排气阀、排放火炬等所排出的物料是否会对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失

(6)受内压作用的装置和流程,在内压发生异常时,有无压力释放装置

(7)连接压力排放阀的排出管是否由独立支架支撑 管子是否尽可能短,弯度是否尽可能小

(8)连接压力排放阀的排出管中,其液体凝结部分有否排水管

(9)往复泵的排气侧,压缩机和断流阀之间,反压力透平的排出侧和断流阀之间有无压力排放阀。

(10)为了防止阀的腐蚀或毒性物质泄漏,爆破板和放出阀之间的压力计的监控部分是否安装在接近压力

放出管部分

(11)在一定温度情况下,安全装置的性能是否会因固体物质积聚而造成压力排放阀的阻塞

4.机械装置

(1)由于热膨胀对管线造成的外力是否在允许范围之内,有无适当的伸缩性和支撑

(2)正常运转速度和危险界限有无明确的概念

(3)泵、压缩机、动力机械在不作反向转动和逆流时,逆止阀是否也应能灵活动作

(4)进行冲击性操作时,变速机齿轮有无适当的安全率

(5)对铝制轴承使用润滑油系统是否全部经过了过滤器

(6)蒸汽透平的吸人侧和排出侧是否都装设了排水管的抽出口

(7)凡蒸汽透平中能够产生冷凝力的地方,能否见到排水管的阀门中有水流出

(8)被驱动机械的耐受能力对透平运行速度是否适应

(9)使用无润滑或不燃性油润滑的出口压力为4.9×105 Pa(5kdf/cm3)以上的空气压缩机有无防止爆炸

的措施

(10)平常运转或紧急停车时,是否考虑了对重要机械的紧急润滑

(11)对重要机械是否准备了备机或备件

(12)动力发生故障时,如何考虑运转或安全紧急停车的情况

(13)冷却塔送风机警报器或联锁装置是否装备了联动开关 通风装置固定在地面的输入侧燃烧时,为了进

行冷却是否安装了喷水装置

四、操作管理

(1)各种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守则等准备情况如何,是否定期地或在工艺流程、操作方式改变后

进行过讨论、修改

(2)操作人员是否受过安全训练,对本岗位的潜在性危险了解的程度如何

(3)开、停车操作规程是否经过安全审查

(4)特殊危险作业是否有专门的规章制度(如动火制度等)

(5)操作人员对紧急事故的处理方法受过训练没有

(6)工人对使用安全设备、个人防护用具等熟练否

(7)日常进行的维护检修作业,会发生什么样的潜在性危险

(8)定期安全检查和点检制度执行情况如何

五、防灾设施

(1)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建筑材料(如开放式或封闭式,可燃材料或非燃烧材料)是否选用了不同类型的消

防设备

(2)根据所使用原料、材料、燃料不同的危险性和等级是否选用了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

(3)为了有效地扑灭火灾,洒水装置、消防水管、消火栓的容量和数量是否够用(补给水量、最大容量等)

(4)建筑物内部是否配备了消防栓和消防带

(5)可燃性液体罐区是否装置了适用的防火设施和泡沫灭火器等,防溢堤外侧是否有排液设备

(6)对于需要负重的钢结构,在发生可燃性液体或气体火灾时,钢材强度会减弱,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应

在钢材上涂敷防火材料,其厚度及高度应为多少

(7)为了排掉漏出的可燃性液体,建筑物、贮罐或生产设备是否有适当的排水沟

(8)有何防止粉尘爆炸的措施

(9)可燃性液体贮罐之间安全距离有多少

(10)可燃性液体在闪点温度时发生设备破损,可燃液体的剩余量是否保持在最小范围之内

(11)为了防止外部火灾,生产设备应采取何种防护措施

(12)大型贮罐发生火灾时,为使生产设备少受损失,应如何采取安全布置

(13)对于贵重器材、特别危险的操作和不能停顿的重要生产设备,是否采用不燃烧的建筑物、防火墙、

隔壁等加以隔离

(14)火灾警报装置是否安置在适当的地点

(15)发生火灾时,紧急联络措施是否有事先准备

化工生产中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物质的分类

从防火、防爆的角度,可将这些物质分为七类:
1、爆炸性物质;
2、氧化剂;
3、可燃气体;
4、自燃性物质;
5、遇水燃烧物质;
6、易燃与可燃液体;
7、易燃与可燃固体。
化工设备的防雷要求
(1)当罐顶钢板厚度大于4mm,且装有呼吸阀时,可不装设防雷装置。但油罐体应作良好的接地,接地
点不少于2 处,间距不大于30m,其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2)当罐顶钢板厚度小于4mm 时,虽装有呼吸阀,也应在罐顶装设避雷针,且避雷针与呼吸阀的水平
距离不应小于3m,保护范围高出呼吸阀不应小于2m。
(3)浮顶油罐(包括内浮顶油罐)可不设防雷装置,但浮顶与罐体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4)非金属易燃液体的储罐应采用独立的避雷针,以防止直接雷击。同时,还应有感应雷措施。避雷
针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5)覆土厚度大于0.5m 的地下油罐,可不考虑防雷措施,但呼吸阀、量油孔、采气孔应做良好接地。
接地点不少于2 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6)易燃液体的敞开贮罐应设独立避雷针,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5Ω。
(7)户外架空管道的防雷:
①户外输送可燃气体、易燃或可燃体的管道,可在管道的始端、终端、分支处、转角处以及直线部分每
隔100m 处,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②当管道与爆炸危险厂房平行敷设的间距小于10m 时,在接近厂房的一段,其两端及每隔30m—40m
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20Ω。
③当管道连接点(弯头、阀门、法兰盘等),不能保持良好的电气接触时,应用金属线跨接。
④接地引下线可利用金属支架。若是活动金属支架,在管道与支持物之间必须增设跨接线;若是非金属
支架,必须另作引下线。
⑤接地装置可利用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装置。
罐、塔、容器固定设备的接地
(1)室外的罐、塔、容器一般已设有防雷接地,可不必单独安装静电接地。但应按照静电接地的要求进行检
查,对大于50M3 或直径在2.5m 以上的罐、塔、容器接地部分不得少于2 处,接地点应对称布置,其间距
小于30m。
(2)罐、塔等设备原则上要求在每个部件上进行重复接地,接地线的位置应远离物料的进出口处。
(3)罐、塔、容器内外的各金属部件及进入罐内的工具部件,均应保证有可靠的防静电接地。
管网系统的接地
(1)输送易燃可燃的液体、气体、粉体及其混合物的管道系统,应在管道的始端、末端通过机泵、油罐等设
备有可靠的接地连接。
(2)管网内的过滤器、缓冲器等应设置接地连接点。
(3)管道系统接地一般采用焊接式,通过端子压接的方法,将接地线与接地端子牢固地连接。
如果管网系统中有部分管路或部件是非导体,除须将导体管路之间进行跨接并接地外,其非导体的管段
还应在其表面设置导电的屏蔽层。具体作法是用裸铜软线作螺旋状缠绕或在其表面上装设金属网,也可以
采用喷涂导电覆盖层的办法,加强电荷的泄漏。
(4)设备、管道采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必须保证2 个以上的螺栓有可靠的连接,其间的接触电阻不大于
10Ω。在一般情况下,可不另装跨接线。
装卸站台、码头区的接地
(1)装卸站台、鹤管、管线、铁轨及铁路始端、末端,应连接成电气通路并接地。装油开始前,必须将专用
地线夹接在车辆的指定位置上。
(2)装卸站台及油库内的铁轨除接地外,还必须采用保护接零,即栈区内所有接地线均应与电气设备的零
干线接在一起,以防轨道与零线间的电位差造成危害。
(3)金属结构的油船浮在水面上时,不需要再单独接地。但船上的设备、部件、管线等,均须对船体有电
气上的连接。
陆地上管线与船上管线用绝缘软管连接时,两侧不应有跨接线,应分别各自使用各自原有接地系统。
汽车装油台及油、液化气罐车的接地
(1)汽车装油台及鹤管等活动部分应接地,装油开始前,必须将专用接地线装接在槽车的指定位置上。接
地线的安装应在槽车开盖前,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油操作完毕之后,并已封闭罐盖,再经过规定时间静置
之后才可进行。
(2)当装油鹤管为非金属软管时,应使用导电耐油橡胶管。如使用的是普通耐油橡胶管,应在其表面外皮
上缠绕直径不小于2mm 的软铜线与管头和管路相连,通过管路接地。
(3)液化气槽车装气时,亦应按照规定安装、拆卸地线,活动软管应有导电性能。
(4)装载油(液化气)的汽车应尽量使用导电性材料的轮胎,以利于接地。同时,在车体上必须装有电阻值
在140Ω 一200Ω 之间的导电拖带。
(5)各种类型的接地装置与车体连接时,连接的位置应在车站的侧面或后部,应远离物料的装入口、泄放
口。
化工企业检修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及对策
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受设备条件及工艺要求限制,必须经常进行停车检修。在检修及试车过程中极易发
生火灾爆炸事故。

一、化工企业检修的火灾危险性
1、容易产生爆炸事故
化工企业生产中原料和产品大多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的特性,在检修时容易出现化危物品泄漏或
在设备管道中残存,在试车阶段则可能在设备中残存或混入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一旦发生火灾往
往火势迅猛,损失严重。1999 年4 月12 日,三明化工总厂合成氨分厂高压机检修后试车时吸入空气发生
爆炸,造成2 人死亡,2 人受伤及重大经济损失。
2、使正常生产链发生变化
化工企业生产往往工艺过程复杂,生产连续性强,操作条件苛刻,若某一环节或设备发生故障,即会
破坏正常的生产链,造成事故。化工企业生产设备多是处于高温、高压或深冷、负压,以及腐蚀、磨损状
态。设备检修使原本处于正常状态的连续生产中断,设备状态(如阀门、开关等)和工艺参数发生变化,检
修完毕后存在设备状态及工艺参数返回正常值的过程,这一过程中容易出现操作失误及设备故障,造成燃
烧爆炸事故。
3、易产生静电及火花等着火源
化工设备管道多采用金属材料,检修过程离不开动火、敲打,有时还需要进入塔内、罐内或上下立体
交错作业,极易产生静电及火花等着火源,大大增加了检修的火灾危险性。
4、检修作业比较频繁,容易产生人员思想麻痹
化工企业的多数生产设备到一定周期就要进行计划检修,设备运行过程中又常因突然性故障或事故,
必须进行不停工或临时停工的检修和抢修。这些经常性的检修工作,容易使管理及维修人员习以为常,产
生麻痹思想,增加了检修发生事故的机率。
5、多数化工企业检修的防火安全制度不健全
有的企业只有动火和罐内作业的安全规定,没有针对检修作业内容、范围提出的专门防火规定,施工
要求也不明确。有的企业甚至在检修中无抽堵盲板、置换、清洗的规定。如三明化工厂合成氨分厂压缩车
间开车前、停车后多年来均未用氮气进行置换,开车时直接用水煤气置换,发生两死两伤事故。
6、设备简陋,技术落后,火灾隐患多
许多化工企业是由小厂、老厂发展起来的,相当数量的企业存在技术落后、设备陈旧、工艺线路不合
理、占地狭小、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缺乏等问题,也未采用先进的报警防灾技术,在检修及试车中对
工艺参数变化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人为忽视。如三明化工厂合成氨厂压缩机入口处未按要求设气体压力
降低信号报警装置及自动停车联锁装置。
二、预防化工企业检修火灾的对策
根据化工企业检修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应采取以下预防化工企业检修火灾的方法。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太多了没复制完
http://www.zz9d.cn/news/view/id-2042

2. 哪个规范要求压力容器要装紧急切断系统的

本规程适用于上述压力容器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 安全联锁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 4、 本规程适用的压力容器除本体外...

3. 什么是化工企业

化工企业:凡运用化学方法改变物质组成或结构、或合成新物质的,都属于化学生产技术,也就是化学工艺,所得的产品被称为化学品或化工产品。

法律依据:《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二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3)氨系统紧急自动切断联锁装置扩展阅读:

农业支柱:

长期以来,人类的食物和衣着主要依靠农业。而农业自远古的刀耕火种开始,一直依靠大量人力劳作,受各种自然条件的制约,发展十分缓慢。19世纪,农业机械的运用,逐步改善劳动状况。然而,在农业生产中,单位面积产量的真正提高,则是施用化肥、农药以后的事。

实践证明,农业的各项增产措施中,化肥的作用达40%~65%。在石油化工蓬勃发展的基础上,合成氨和尿素生产大型化,使化肥的产量在化工产品中占据很大比重。1985年世界化肥总产量约达140Mt,成为大宗化工产品之一。

早期,人类采用天然作物病虫害。直到19世纪末,近代化学工业形成以后,采用巴黎绿(砷制剂)杀马铃薯甲虫、波尔多液防治葡萄霜霉病,农业才开始了化学防治的新时期。

20世纪40年代生产了有机氯、有机磷、苯氧乙酸类等杀虫剂和除草剂,广泛用于农业、林业、畜牧业和公共卫生。但这一代农药中有些因高残留、高毒,造成生态污染,已被许多国家禁用。

4. 氨制冷系统与金属的关系

制冷剂
氨和氟(针对R22)都是中温制冷剂,在常温下的冷凝压力和单位容积制冷量相差不大,但为提高制冷量,制冷剂在节流以前一般均需要过冷,实验表明,当冷凝温度tk=30℃, 蒸发温度to=-15℃时,每过冷1℃制冷系数R22增加0.85%,而R717为0.46%.
氨对人体有毒,氨蒸气无色,具有强烈的刺激性臭味。一旦泄漏将污染空气、食品,并刺激人的眼睛、呼吸器官。氨液接触皮肤会引起“冻伤”。如果空气中氨的容积浓度达到0.5~0.6%时,人在其中停留半个小时即可中毒,浓度达到11~14%时即可点燃,当浓度达到16~25%会引起爆炸(系统中氨所分离的游离氢积累到一定的程度,遇空气引起强烈爆炸),江浙和福建等地曾多次发生氨压缩机或制冷系统爆炸事故,导致设备毁坏和人员伤亡的惨重损失。而且,我国已明确规定在人口稠密的场合,不能使用易燃、易爆的有毒制冷剂。
氨在润滑油中的溶解度很小,因此氨制冷剂管道及换热器的表面会积有油膜,影响传热效果。氨液的比重比润滑油小,在贮液器和蒸发器中,油会沉积在下部,需要定期放出。
因氨压力在0公斤时,蒸发压力为-33.4℃,为避免制冷系统在负压下工作,目前氨主要用于蒸发温度在-34.4℃以上的大型或中型制冷系统中。
因此,从安全、方便、卫生等方面考虑,特别是对空调、贮藏、-34℃以下制冷系统氨机不理想。
氟里昂是一种常用的高、中、低温制冷剂。它无色,无味,不燃烧,不爆炸,化学性能稳定。基本无毒(我国国家标准GB7778-87综合考虑制冷剂的燃烧性、爆炸性、对人体的直接侵害三个方面的因素,对制冷剂进行安全分类,R22被列为第一安全类,而R717被列为第二安全类),又可适用于高温、中温、和低温制冷机,以适应不同制冷温度的要求,能制取的最低蒸发温度为-120℃
氟里昂能不同程度的溶解润滑油,不易在系统中形成油膜,对传热影响很小。同时,氟里昂制冷机组在设计时还考虑到了工质的替代问题,即在使用新工质时,无须对系统进行改动。

(二)制冷系统
氨制冷压缩机本身的特点,蒸发温度低于-28℃时要采用双级压缩,且氨机需提供泵供液系统及复杂的回油机构,致使系统庞大、辅机多、管路复杂,阀门多,施工安装程序复杂,施工周期长。同时会带来故障隐患的增加(江浙和两广等地,氨系统曾发生多起蒸发管道和加氨管道、阀门破裂、脱开等引起跑氨事故,氨阀阀芯脱落,陷入阀体内卡死的事故更是频繁发生)。由于氨具有较大的毒性,机房向外开启的门不允许同向生产性厂房, 氨制冷系统的设备间不宜布置在其它厂房的共同建筑之内。而且氨机运行时噪音大,振动较大,产生的动载荷大,对库体的影响不可忽略。因此必须单独设置机房。且氨系统中阀门均为开启式阀门,制冷剂的微量泄漏是无法避免的。
氟里昂的特性决定了氟系统管路较氨系统简单的多。氟里昂机组的配置已经非常完备,只需简单的接管即能投入运行。且氟机组体积小,占地少,不需单独设机房,大大节省了空间,机组噪音低,所有阀件为全封闭阀件,无工质泄漏等问题。
(三)控制系统
氨系统无法完全实现自动控制。其开、停机及供液调节等工作必须由人工操作完成,需设专业人员对氨机进行24小时管理,且保护装置不完备。
氟系统可实现完全自动控制,无需专人看管。保护装置完备,机组配有电压保护、温度保护、电流保护、压力保护等完备的保护措施,并可实现计算机控制,能量调节范围广。
(四)经济性
☆设备投资比较:对于相同的制冷量、相同的温度范围,不同的制冷机初期投资是不同的。大型工程从设备投资来看,氨制冷系统的整体设备投资比氟里昂低。
氨系统包括的设备较多,主要有压缩机、冷风机、冷凝器、油分离器、高低压贮液桶、中间冷却器、再冷却器、氨液分离器、低压循环桶、紧急泄氨器、放空气器、集油器、氨泵及相应的阀件和旁通阀等。氨对钢铁不起腐蚀作用,但当含有水分时,腐蚀锌、铜、青铜及其铜合金,只有磷青铜不被腐蚀。一般氨系统管路不用铜和铜合金材料而采用无缝钢管,只有连杆衬套、密封环等零件才允许使用高锡磷青铜,无缝钢管比铜管造价要低,但其传热性能要比铜管差。

5. 液化烃、液氨等储罐安装时,有哪些消防安全要求

(1)液化烃储罐的承重钢支柱应当覆盖耐火层,其耐火极限不应当低于1.5h。

(2)液化烃储回罐的储存系答数不应当大于0.9,理由与液氨储罐同。

(3)液化烃储罐应当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装置或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装置。对于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还应当设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设施,并应当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连。

(4)液化烃储罐的安全阀出口管应当接至火炬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就地放空,但其排气管口应当高出8m范围内储罐罐顶平台3m以上。

(5)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宜采用有防冻措施的二次脱水系统,储罐根部宜设紧急切断阀。

(6)液化烃储罐开口接管的阀门及管件的管道等级不应当低于2.0MPa,其垫片应当采用缠绕式垫片。阀门压盖的密封填料应当采用难燃材料。

(7)液化烃蒸发器的气相部分,应当设压力表和安全阀。

(8)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应当安装为储罐注水用的管道及阀门。以备当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发生泄漏时向储罐内注水,以抬升储罐内液化烃液面,置破损点于水面之下,减少液化烃的泄漏。

6.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以下简称《判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判定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强化执法检查,建立健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年11月30日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17版)

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冶金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4.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未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5.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6.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7.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附属设备设施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设备;柜顶未设置防雷装置。

8.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9.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

10.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在车间入口未设置总管切断阀。

11.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有色行业。

1.吊运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

2.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吊运影响范围内。

3.盛装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定期进行检测。

4.铜水等高温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熔体容易喷溅到的区域,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5.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6.高温工作的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等冷却应急处置措施。

7.冶炼炉窑的水冷元件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未设置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

8.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9.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烧嘴等燃烧装置,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以切断煤气(天然气)。

10.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三)建材行业。

1.水泥工厂煤磨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或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2.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外包给不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方且作业前未进行风险分析。

3.燃气窑炉未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4.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水冷构件泄漏。

5.进入筒型储库、磨机、破碎机、篦冷机、各种焙烧窑等有限空间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启动、热气涌入等隔离防护措施。

6.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水冷、风冷保护系统存在漏水、漏气,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四)机械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

2.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或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吊运浇注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查。

3.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没有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

5.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6.使用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

7.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五)轻工行业。

1.食品制造企业涉及烘制、油炸等设施设备,未采取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装置和隔热防护措施。

2.白酒储存、勾兑场所未规范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3.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水蒸气或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

4.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未设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5.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炉、窑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出现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

6.喷涂车间、调漆间未规范设置通风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六)纺织行业。

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等未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或单独设置。

2.保险粉、双氧水、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等危险品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的;保险粉露天堆放,或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

(七)烟草行业。

1.熏蒸杀虫作业前,未确认无关人员全部撤离仓库,且作业人员未配置防毒面具。

2.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制造膨胀烟丝的生产线和场所,未设置二氧化碳浓度报警仪、燃气浓度报警仪、紧急联动排风装置。

(八)商贸行业。

在房式仓、筒仓及简易仓囤进行粮食进出仓作业时,未按照作业标准步骤或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作业。

7. 危险化工工艺15种不全啊 求详细版

网上现在有的工艺是一、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二、电解工艺(氯碱);三、氯化工艺;四、硝化工艺;五、合成氨工艺;六、裂解(裂化)工艺;七、氟化工艺
八、加氢工艺;九、重氮化工艺;十、氧化工艺;十一、过氧化工艺;十二、胺基化工艺。当然,十二、胺基化工艺没写全,我也补充了一下。具体如下
12、胺基化工艺
反应类型 放热反应 重点监控单元 胺基化反应釜
工艺简介
胺化是在分子中引入胺基(R2N-)的反应,包括R-CH3烃类化合物(R:氢、烷基、芳基)在催化剂存在下,与氨和空气的混合物进行高温氧化反应,生成腈类等化合物的反应。涉及上述反应的工艺过程为胺基化工艺。
工艺危险特点
(1)反应介质具有燃爆危险性;
(2)在常压下20℃时,氨气的爆炸极限为15%—27%,随着温度、压力的升高,爆炸极限的范围增大。因此,在一定的温度、压力和催化剂的作用下,氨的氧化反应放出大量热,一旦氨气与空气比失调,就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3)由于氨呈碱性,具有强腐蚀性,在混有少量水分或湿气的情况下无论是气态或液态氨都会与铜、银、锡、锌及其合金发生化学作用;
(4)氨易与氧化银或氧化汞反应生成爆炸性化合物(雷酸盐)。
典型工艺
邻硝基氯苯与氨水反应制备邻硝基苯胺;
对硝基氯苯与氨水反应制备对硝基苯胺;
间甲酚与氯化铵的混合物在催化剂和氨水作用下生成间甲苯胺;
甲醇在催化剂和氨气作用下制备甲胺;
1-硝基蒽醌与过量的氨水在氯苯中制备1-氨基蒽醌;
2,6-蒽醌二磺酸氨解制备2,6-二氨基蒽醌;
苯乙烯与胺反应制备N-取代苯乙胺;
环氧乙烷或亚乙基亚胺与胺或氨发生开环加成反应,制备氨基乙醇或二胺;
甲苯经氨氧化制备苯甲腈;
丙烯氨氧化制备丙烯腈等。
重点监控工艺参数
胺基化反应釜内温度、压力;胺基化反应釜内搅拌速率;物料流量;反应物质的配料比;气相氧含量等。
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反应釜温度和压力的报警和联锁;反应物料的比例控制和联锁系统;紧急冷却系统;气相氧含量监控联锁系统;紧急送入惰性气体的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泄放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
宜采用的控制方式
将胺基化反应釜内温度、压力与釜内搅拌、胺基化物料流量、胺基化反应釜夹套冷却水进水阀形成联锁关系,设置紧急停车系统。
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单向阀及紧急切断装置等。

13、磺化工艺
反应类型 放热反应 重点监控单元 磺化反应釜
工艺简介
磺化是向有机化合物分子中引入磺酰基(-SO3H)的反应。磺化方法分为三氧化硫磺化法、共沸去水磺化法、氯磺酸磺化法、烘焙磺化法和亚硫酸盐磺化法等。涉及磺化反应的工艺过程为磺化工艺。磺化反应除了增加产物的水溶性和酸性外,还可以使产品具有表面活性。芳烃经磺化后,其中的磺酸基可进一步被其他基团[如羟基(-OH)、氨基(-NH2)、氰基(-CN)等]取代,生产多种衍生物。
工艺危险特点
(1)应原料具有燃爆危险性;磺化剂具有氧化性、强腐蚀性;如果投料顺序颠倒、投料速度过快、搅拌不良、冷却效果不佳等,都有可能造成反应温度异常升高,使磺化反应变为燃烧反应,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
(2)氧化硫易冷凝堵管,泄漏后易形成酸雾,危害较大。
典型工艺
(1)三氧化硫磺化法
气体三氧化硫和十二烷基苯等制备十二烷基苯磺酸钠;
硝基苯与液态三氧化硫制备间硝基苯磺酸;
甲苯磺化生产对甲基苯磺酸和对位甲酚;
对硝基甲苯磺化生产对硝基甲苯邻磺酸等。
(2)共沸去水磺化法
苯磺化制备苯磺酸;
甲苯磺化制备甲基苯磺酸等。
(3)氯磺酸磺化法
芳香族化合物与氯磺酸反应制备芳磺酸和芳磺酰氯;
乙酰苯胺与氯磺酸生产对乙酰氨基苯磺酰氯等。
(4)烘焙磺化法
苯胺磺化制备对氨基苯磺酸等。
(5)亚硫酸盐磺化法
2,4-二硝基氯苯与亚硫酸氢钠制备2,4-二硝基苯磺酸钠;
l-硝基蒽醌与亚硫酸钠作用得到α-蒽醌硝酸等。
重点监控工艺参数
磺化反应釜内温度;磺化反应釜内搅拌速率;磺化剂流量;冷却水流量。
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反应釜温度的报警和联锁;搅拌的稳定控制和联锁系统;紧急冷却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泄放系统;三氧化硫泄漏监控报警系统等。
宜采用的控制方式
将磺化反应釜内温度与磺化剂流量、磺化反应釜夹套冷却水进水阀、釜内搅拌电流形成联锁关系,紧急断料系统,当磺化反应釜内各参数偏离工艺指标时,能自动报警、停止加料,甚至紧急停车。
磺化反应系统应设有泄爆管和紧急排放系统。

14、聚合工艺
反应类型 放热反应 重点监控单元 聚合反应釜、
粉体聚合物料仓
工艺简介
聚合是一种或几种小分子化合物变成大分子化合物(也称高分子化合物或聚合物,通常分子量为1×104—1×107)的反应,涉及聚合反应的工艺过程为聚合工艺。聚合工艺的种类很多,按聚合方法可分为本体聚合、悬浮聚合、乳液聚合、溶液聚合等。
工艺危险特点
(1)聚合原料具有自聚和燃爆危险性;
(2)如果反应过程中热量不能及时移出,随物料温度上升,发生裂解和暴聚,所产生的热量使裂解和暴聚过程进一步加剧,进而引发反应器爆炸;
(3)部分聚合助剂危险性较大。
典型工艺
(1)聚烯烃生产
聚乙烯生产;
聚丙烯生产;
聚苯乙烯生产等。
(2)聚氯乙烯生产
(3)合成纤维生产
涤纶生产;
锦纶生产;
维纶生产;
腈纶生产;
尼龙生产等。
(4)橡胶生产
丁苯橡胶生产;
顺丁橡胶生产;
丁腈橡胶生产等。
(5)乳液生产
醋酸乙烯乳液生产;
丙烯酸乳液生产等。
(6)涂料粘合剂生产
醇酸油漆生产;
聚酯涂料生产;
环氧涂料粘合剂生产;
丙烯酸涂料粘合剂生产等。
(7)氟化物聚合
四氟乙烯悬浮法、分散法生产聚四氟乙烯;
四氟乙烯(TFE)和偏氟乙烯(VDF) 聚合生产氟橡胶和偏氟乙烯-全氟丙烯共聚弹性体(俗称26型氟橡胶或氟橡胶-26)等。
重点监控工艺参数
聚合反应釜内温度、压力,聚合反应釜内搅拌速率;引发剂流量;冷却水流量;料仓静电、可燃气体监控等。
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反应釜温度和压力的报警和联锁;紧急冷却系统;紧急切断系统;紧急加入反应终止剂系统;搅拌的稳定控制和联锁系统;料仓静电消除、可燃气体置换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高压聚合反应釜设有防爆墙和泄爆面等。
宜采用的控制方式
将聚合反应釜内温度、压力与釜内搅拌电流、聚合单体流量、引发剂加入量、聚合反应釜夹套冷却水进水阀形成联锁关系,在聚合反应釜处设立紧急停车系统。当反应超温、搅拌失效或冷却失效时,能及时加入聚合反应终止剂。安全泄放系统。

15、烷基化工艺
反应类型 放热反应 重点监控单元 烷基化反应釜
工艺简介
把烷基引入有机化合物分子中的碳、氮、氧等原子上的反应称为烷基化反应。涉及烷基化反应的工艺过程为烷基化工艺,可分为C-烷基化反应、 N-烷基化反应、 O-烷基化反应等。
工艺危险特点
(1)反应介质具有燃爆危险性;
(2)烷基化催化剂具有自燃危险性,遇水剧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容易引起火灾甚至爆炸;
(3)烷基化反应都是在加热条件下进行,原料、催化剂、烷基化剂等加料次序颠倒、加料速度过快或者搅拌中断停止等异常现象容易引起局部剧烈反应,造成跑料,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典型工艺
(1) C-烷基化反应
乙烯、丙烯以及长链α-烯烃,制备乙苯、异丙苯和高级烷基苯;
苯系物与氯代高级烷烃在催化剂作用下制备高级烷基苯;
用脂肪醛和芳烃衍生物制备对称的二芳基甲烷衍生物;
苯酚与丙酮在酸催化下制备2,2-对(对羟基苯基)丙烷(俗称双酚A);
乙烯与苯发生烷基化反应生产乙苯等。
(2) N-烷基化反应
苯胺和甲醚烷基化生产苯甲胺;
苯胺与氯乙酸生产苯基氨基乙酸;
苯胺和甲醇制备N,N-二甲基苯胺;
苯胺和氯乙烷制备N,N-二烷基芳胺;
对甲苯胺与硫酸二甲酯制备N,N-二甲基对甲苯胺;
环氧乙烷与苯胺制备N-(β-羟乙基)苯胺;
氨或脂肪胺和环氧乙烷制备乙醇胺类化合物;
苯胺与丙烯腈反应制备N-(β-氰乙基)苯胺等。
(3) O-烷基化反应
对苯二酚、氢氧化钠水溶液和氯甲烷制备对苯二甲醚;
硫酸二甲酯与苯酚制备苯甲醚;
高级脂肪醇或烷基酚与环氧乙烷加成生成聚醚类产物等。
重点监控工艺参数
烷基化反应釜内温度和压力;烷基化反应釜内搅拌速率;反应物料的流量及配比等。
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反应物料的紧急切断系统;紧急冷却系统;安全泄放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
宜采用的控制方式
将烷基化反应釜内温度和压力与釜内搅拌、烷基化物料流量、烷基化反应釜夹套冷却水进水阀形成联锁关系,当烷基化反应釜内温度超标或搅拌系统发生故障时自动停止加料并紧急停车。
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阀、爆破片、紧急放空阀、单向阀及紧急切断装置等。

8. 危险化学品存罐区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技术标准

1.平面布置

1)易燃易爆罐区要保证防火堤、事故池严密不漏,坚固可靠,其容积符合规范要求;

2)罐区内的罐间距、罐与工艺装置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集团公司现行的有关安全规范、标准、规定。

2.防火堤

1)砖砌的防火堤要用混凝土覆盖内表面和堤顶,应能承受液体静压且不渗漏;

2)管线穿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堵;

3)防火堤内积水排出口应设在防火堤外,并用易于操作的非普通截止阀,其开关状态必须使远处易于辨认;

4)罐区的水封井不能代替排水开关阀门。

3.消防设施

1)罐区的半固定式泡沫管线接口要引到防火堤外,且保证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易燃液体物料储罐的喷淋设施,在高温季节要能投用;

3)罐区内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手提式、推车式小型灭火器材;

4)罐区防火堤内严禁绿化,应铺设卵石或水泥地坪;

5)罐区消防道路靠近罐区一侧严禁种植妨碍消防作业的树木;

6)罐区的环形消防道路要畅通,且能保证非常状态下消防车的通行。

4.罐区仪表

1)可燃液体储罐应设液位计和高低液位报警系统;

2)、液氨罐设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及高液位报警;

3)可燃液体物料罐区、及卸车泵房要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5.罐区防雷防静电

1)罐区及卸车站台必须设防雷防静电接地,贮罐接地点不少于2点,接地线应作可拆装连接,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2)罐区及站台的独立避雷针要符合规范要求;

3)贮存、输送可燃液体的贮罐及管道要有可靠的防静电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0Ω。

二、安全技术要求

1.易燃品仓库与罐区之间应隔离开,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罐区及站台,严格禁火管理;

2.经允许进入站台区卸液氨、硫酸等原料的车辆,要严格遵守《危险物料槽车卸车安全规定》,灌区工作人员在卸车时加强现场的检查、监督,严禁外来人员动用罐区内的管线、阀门、仪表等;

3.罐区扩、改建施工要严格遵守《边生产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制订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严格动火、进设备内作业等十大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和安全作业票证管理,落实施工主管部门、公用工程部及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

4.完善罐区各岗位的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事故预案》并严格执行,特别是要认真做好高温季节"防火防爆防超温防超压防超贮"等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冬季防冻防凝防滑工作,避免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

5.罐要有位号及所贮存物料名称标志,管线应标有管道位号、物料名称及走向;

6.制订具体的巡检要求,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规范检查项目;

7.对进出罐区物料的关键操作要实行看板管理,现场阀门开关的状况在控制室要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和防止超贮外溢的安全措施;

8.贮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或可燃气体报警器报警时,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

9.雨季防火堤内积水,要及时排出,排出后立即关闭出水口;

10.罐区仪表及安全设施必须及时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三、安全作业要求

1.卸汽车物料要求

1)汽车槽车到达现场后,必须服从灌区工作人员的指挥,汽车押运员只负责车上软管的连接,不准操作灌区的设备、阀门和其它部件,罐区卸车人员负责管道的连接和阀门的开关操作;

2)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联接要牢固,阀门应逐渐开启,若有泄漏,消除后才能恢复卸料;

3)易燃易爆物料的卸料速度不能太快,当贮罐液位达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往贮罐强行卸料;

4)在整个卸车过程中,司机、押运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也不准在驾驶室内吸烟、喝酒、睡觉、闲谈等,押运员必须自始至终在现场参加安全监护;

5)在雷击、暴风雨或附近发生火灾时,要停止易燃易爆物料卸车作业;

6)车内的物料必须卸净,然后关闭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7)严禁在生产装置区、卸车站台清洗和处理剩余危险物料作业,也不准许乱动装置区内的消防水、生产用水冲洗车辆;

8)卸料完毕后、运输车应立即离开灌区。

9)卸、送料作业要求

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不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活动照明要采用防爆手电筒;

卸送易产生静电物料的卸车初始速度应小于lm/s,过后应小于4m/s;

卸车快要完毕时要严格监视,及时关闭阀门,即要避免残留物料过多,又要防止吸入气体;

气温过高,接近或超过物料的闪点时,采取降温措施,操作孔用浇水的石棉毯遮盖;

雷雨天禁止卸可燃物料作业;

卸送料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卸料管道、阀门等系统是否有泄漏,若有物料泄漏,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气防器材进行处理,必要时停止卸料,进行处理;

卸、送料前要反复检查确认卸车流程,防止混料;

作业完毕,将各种卸料作业的设备归位。

四、安全管理要求

1、地坪

1)罐区防火堤内的水泥地坪不能有裂纹、凹坑,沉降缝要用石棉、水泥填实抹平,以防止渗水、渗料或物料积聚;

2)罐区防火堤外的场地,要定期拔除杂草,及时清除枯草干叶;

3)罐区内不准堆放可燃物料。

2.水封井及排水闸

1)水封井建在防火堤外,用来回收贮罐跑冒滴漏的物料,防止着火物料火势蔓延;

2)水封井应不渗不漏,水封层厚度宜不小于0.25m,沉淀层也不宜小于0.25m。经常检查水封井液面,发现浮料要查明原因,并及时回收运走;

3)排水闸要完好可靠,指定专人管理,下雨时开启,时关闭,并列入交接班内容。

3.防火堤

1)每月检查一次,发现裂缝、坍塌、枯草等应及时修理、清除;

2)堤上穿管的预留孔,要用不燃材料密封,经常检查密封完好情况;

3)要求排水孔无塞,关闭无渗漏,发现掉砖、开裂,要及时修好。

4.贮罐基础

1)每年对贮罐基础的均匀沉降、不均匀沉降、总沉降量、锥面坡度集中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护坡石松脱、出现裂纹时,应及时固定灌浆;

3)经常检查砂垫层下的渗液管有无物料渗出,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清罐修理。

5.罐体

1)贮罐定期清洗时,罐底要测厚,并对罐底的裂纹、砂眼等缺陷进行检测,发现问题,清罐返修;

2)贮罐定期清洗时,罐壁要对腐蚀余厚进行检测,有问题要采取防护措施,或返修处理,必要时报废;

3)罐顶焊缝完好,无漏气现象。构架和"弱顶"连接处无开裂脱落,顶板不应凹凸变形积水;

4)内浮盘在任何位置都平衡,不倾不转,不卡不憋。浮盘无渗漏,环状密封无破损,无翻折、无脱落现象。

6.贮罐附件

1)呼吸阀低温季节每周检查一次,其它季节每月检查一次,大风、暴雨、骤冷时立即检查,发生堵塞或不畅时,及时疏通或更换;

2)安全阀每季检查1次,有泄漏时立即校验;

3)阻火器每季检查不少于1次,低温季节每月检查不小于1次,散热片间夹层的通道要清洁畅通,无尘土、无腐烂,并定期清洗。垫片密贴、安装牢固,螺栓无腐蚀;

4)消防泡沫产生器每月检查1次,玻璃无破坏,固定严密不漏气,密封垫完好未老化损坏;

5)排污管每季检查不少于1次,阀门要不渗不漏,启闭灵活;

6)进出连接管处无裂纹、无变形,阀门严密,启闭灵活,支架牢固;

7)梯子、平台及栏杆安装牢固,不晃动,安全高度足够,冬季时要有防滑措施;

8)罐体采用阻燃材料防腐保温,雨水、喷淋水、地面水不能浸湿保温材料。

7.防雷防静电接地

1)每年雷雨季节来临之前,对接地系统进行一次检测,发现有不合格现象进行整改,且接地线无松动、无锈蚀现象;

2)从罐壁接地卡直接引入地的引下线,要检查螺栓与连接件的表面有无松脱锈蚀现象,如有应及时擦拭紧固;

3)每年检查1次外浮顶及内浮顶的浮盘和罐体之间的电位连接装置是否完好,软铜导线有无断裂和缠绕;

4)地面或地下施工时,要加强对接地极的监护,如可能影响接地时,要进行检查测定。

8.安全监测设施

高低液位报警器、温度计、压力表、液位计、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定期进行检测、校验,确保其完好备用。

制定严谨的技术要求、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技术要求、罐区管理要求、装卸作业要求,在各方面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岗位操作人员的反事故演练,提高职工反事故操作能力。只要我们熟练掌握各种预防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力预防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使事故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9. SCR系统紧急停机的步骤是什么

通过手动或自动关闭氨切断阀,停止供氨,从而达到SCR系统的紧急停机。下面是在设备电源中断或其他原因时脱硝系统紧急 停机步骤的顺序。如果不能供应仪用空气,SCR系统应按照“正 常停机步骤”进行停机。断电前将所有处于运行状态的设备切换到“停止”模式。

发生如下情况时,应立即确认氨切断阀是否被自动关闭。锅炉紧急停机。反应器进口烟气温度低。氨/空气混合比高。断电。当电源还可用时,保持稀释风机继续运行,对氨喷射管道进行吹扫。如果锅炉仍在运行,一旦系统跳闸原因查明并恢复,按 正常启动步骤启动SCR系统;如果锅炉难以恢复正常运行,应使稀释风机一直运行,将残留在混合器和管道中的氨气吹扫干净,然后继续正常停机步骤。用热电偶及烟气分析仪来确认SCR反应器的内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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