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電氣設備接地有何要求
標准接地電阻規范要求:
1、獨立的防雷保護接地電阻應小於等於10歐;
2、獨立的安全保護接地電阻應小於等於4歐;
3、獨立的交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於等於4歐;
4、獨立的直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於等於4歐;
5、防靜電接地電阻一般要求小於等於100歐
6、共用接地體(聯合接地)應不大於接地電阻1歐。
電氣設備接地屬於安全接地,如果是獨立設備,應該不大於4Ω,如果是公共接地應不大於1Ω。
1、應當接地的部分
① 電機、變壓器、開關設備、照明器具、移動式電氣設備、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或構架。
② 電氣傳動裝置。
③ 電動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線圈(繼電保護另有要求時除外)。
④ 室內外配電裝置、控制台等金屬構件以及靠近帶電部位的金屬遮欄和金屬門。
⑤ 電纜終端盒外殼、電纜金屬外皮和金屬支架。
⑥ 安裝在配電線路桿塔上的電氣設備,如避雷器、保護間隙、熔斷器、電容器等金屬外殼和鋼筋混凝土桿塔等。
2、不需接地的部分
① 在不良導電地面 (木質、瀝青等) 的乾燥房間內,當交流電壓為 380V 及以下和直流額定電壓 400V 及以下時,電氣設備金屬外殼不需接地。但當維護人員因某種原因同時可觸及到其他電氣設備中已接地的其他物體時,則應當接地。
② 在乾燥地方,當交流額定電壓為 36V 及以下和直流額定電壓為 110V 及以下時,電氣設備外殼不需接地,但遇有爆炸性危險的除外。
③ 電壓為 220V 及以下的蓄電池室內的金屬框架。
④ 如電氣設備與機床的機座間能可靠地接地,可只將機床的機座接地。
⑤ 在已接地的金屬構架上和配電裝置上可以拆下的電器。
接地的作用主要是防止人身遭受電擊、設備和線路遭受損壞、預防火災和防止雷擊、防止靜電損害和保障電力系統正常運行。
接地是為保證電工設備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而採取的一種用電安全措施,通過金屬導線與接地裝置連接來實現,常用的有保護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屏蔽接地、防靜電接地等。
接地裝置將電工設備和其他生產設備上可能產生的漏電流、靜電荷以及雷電電流等引入地下,從而避免人身觸電和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等事故。
Ⅱ 對接地線的安裝有哪些要求
地線的安復裝的要求:接地制裝置的連接應可靠、無條件焊接的場所、接地線的焊接應採用搭接焊和接地線與電氣設備連接時採用螺栓壓接。
Ⅲ 接地體製作及埋深規定
法律分析:3.1一般規定。3.1.1 電氣裝置的下列金屬部分,均應接地或接零:1 電機、變壓器、電器、攜帶式或移動式用電 …
3.2接地裝置的選擇。3.2.1 各種接地裝置應利用直埋入地中或水中的自然接地體。交流電氣設備的接地可利用直 …
3.3接地裝置的敷設。3.3.1 接地體頂面埋設深度應符合設計規定。當無規定時,不應小於 0.6m。角鋼、鋼管、銅 …
3.4接地體(線)的連接。3.4.1接地體(線)的連接應採用焊接,焊接必須牢固無虛焊。接至電氣設備上的接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三條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非法佔用土地的行為。
第四條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Ⅳ 防雷接地 相關國家標准與規范
一、防雷接地相關國家標准
1、GA371-2001《計算機信息系統實體安全技術要求》;
2、GB2887-2000《電子計算機場地通用規范》;
3、GB50174-93《電子計算機房設計規范》;
4、GBJ57-83《建築防雷設計規范》。
二、防雷接地規范
防雷產品接地分成兩個概念,一是防雷,預防因雷擊而形成危害;二是接地,保障用水設施的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而採取的一種用水措施。接地安裝是接地體和接天線的,其作用是將銀線直流電導入地下,防雷系統的保護在很大水平上與此相關。
(4)保護接地裝置設計規范擴展閱讀:
防雷接地裝置部分概念:
1、 雷電接受裝置:直接或間接接受雷電的金屬桿(接閃器),如避雷針、避雷帶(網)、架空地
線及避雷器等。
2、 引下線:用於將雷電流從接閃器傳導至接地裝置的導體。
3、 接地線:電氣設備、桿塔的接地端子與接地體或零線連接用的正常情況下不載流的金屬導體。
4、 接地體(極):埋入土中並直接與大地接觸的金屬導體,稱為接地體。分為垂直接地體和水平接地體。
5、 接地裝置:接地線和接地體的總稱。
6、 接地網:由垂直和水平接地體組成的具有泄流和均壓作用的網狀接地裝置。
7、 接地電阻:接地體或自然接地體的對地電阻的總和,稱為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其數值等於接地裝置對地電壓與通過接地體流入地中電流的比值。同時接地電阻也是衡量接地裝置水平的標志。
參考文獻:網路-防雷接地
Ⅳ 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說明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安全意識越來越高,因此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越來越規范和嚴格,建築物頂部地氣裝置、避雷帶等都要和接的其他金屬合成一個整體的通路,保證電路的暢通,因為在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方面也有了一些標准和規範文件,這些規范都是可以防止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時的不嚴謹出現意外,下文針對行業國家標准制定了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第1.1.1條明敷接地線的表面應塗以用15~100mm寬度相等的綠色和黃色相間的條紋。在每個導體的全部長度上或只在每個區間或每個可接觸到的部位上宜作出標志。當使用膠帶時,應使用雙色膠帶。
第1.1.2條在接地線引向建築物的入口處和在檢修用臨時接地點處,均應刷白色底漆並標以黑色記號,其代號為「」。
第1.1.3條進行檢修時,在斷路器室、配電間、母線分段處、發電機引出線等需臨時接地的地方,應引入接地干線,並應設有專供連接臨時接地線使用的接線板和螺栓。
第1.1.4條當電纜穿過零序電流互感器時,電纜頭的接地線應通過零序電流互感器後接地;由電纜頭至穿過零序電流互感器的一段電纜金屬護層和接地線應對地絕緣。
第1.1.5條直接接地或經消弧線圈接地的變壓器、旋轉電機的中性點與接地體或接地干線的連接,應採用單獨的接地線。
第1.1.6條接地體(線)的焊接應採用搭接焊,其搭接長度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扁鋼為其寬度的2倍(且至少3個棱邊焊接)。
二、圓鋼為其直徑的6倍。
三、圓鋼與扁鋼連接時,其長度為圓鋼直徑的6倍。
四、扁鋼與鋼管、扁鋼與角鋼焊接時,為了連接可靠,除應在其接觸部位兩側進行焊接外,並應焊以由鋼帶彎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鋼帶本身彎成弧形(或直角形)與鋼管(或角鋼)焊接。
第1.1.7條利用本規范第2.2.2條所述的各種金屬構件、金屬管道等作為接地線時,應保證其全長為完好的電氣通路。利用串聯的金屬構件、金屬管道作接地線時,應在其串接部位焊接金屬跨接線。
第五節避雷針(線、帶、網)的接地
第1.1.8條避雷針(線、帶、網)的接地除應符合本章上述有關規定外,尚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避雷針(帶)與引下線之間的連接應採用焊接。
二、避雷針(帶)的引下線及接地裝置使用的緊固件均應使用鍍鋅製品。當採用沒有鍍鋅的地腳螺栓時應採取防腐措施。
三、建築物上的防雷設施採用多根引下線時,宜在各引下線距地面的1.5~1.8m處設置斷接卡,斷接卡應加保護措施。
四、裝有避雷針的金屬筒體,當其厚度不小於4mm時,可作避雷針的引下線。筒體底部應有兩處與接地體對稱連接。
五、獨立避雷針及其接地裝置與道路或建築物的出入口等的距離應大於3m。當小於3m時,應採取均壓措施或鋪設卵石或瀝青地面。
六、獨立避雷針(線)應設置獨立的集中接地裝置。當有困難時,該接地裝置可與接地網連接,但避雷針與主接地網的地下連接點至35kV及以下設備與主接地網的地下連接點,沿接地體的長度不得小於15m。
七、獨立避雷針的接地裝置與接地網的地中距離不應小於3m。
八、配電裝置的架構或屋頂上的避雷針應與接地網連接,並應在其附近裝設集中接地裝置。
第1.1.9條建築物上的避雷針或防雷金屬網應和建築物頂部的其他金屬物體連接成一個整體。
最後一點是關於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時例行要檢查的內容,包括了整個接地線路的連接規格必須完整正確,線路的標志明顯可見,還有連接接地線的位置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標准和所有測試,切記雨後不能立即測量接地電阻,而且在驗收最後還要提交完整的施工圖和所有的電路設計證明文件和電路安裝技術的記錄和整個工程的記錄文件。以上就是有關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Ⅵ 簡述施工現場TN系統保護零線重復接地的位置及接地電阻要求
是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系統中,在零干線的一處或多處用金屬導線連接接地裝置。
零干線上每隔1千米做一次接地。對於接地點超過50米的配電線路,接入用戶處的零線仍應重復接地,重復接地電阻應不大於10歐。
要求:
1、獨立的防雷保護接地電阻應小於等於10歐;
2、獨立的安全保護接地電阻應小於等於4歐;
3、獨立的交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於等於4歐;
4、獨立的直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於等於4歐;
5、防靜電接地電阻一般要求小於等於100歐。
(6)保護接地裝置設計規范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採用保護接零的條件。 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如果電源中性點接地良好,並且零線能夠可靠運行,此時可以採用保護接零的方式進行處理。在工作接地方面,系統必須可靠,並且接地電阻小於 4 歐。
在單相迴路中,可以將熔斷器和開關安裝在工作零線上。 但是,不能將相應的熔斷器和開關安裝在三相四線制線路的零線上。
其原因主要是:a.如果零線迴路被斷開,那麼將會引發相電壓,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引起觸電事故;b.如果零線迴路被斷開,由於三相負載處於平衡狀態,在這種情況下,將會影響相電壓的對稱性,進而損壞電器。
2、工作零線重復接地。在工作中,對於工作零線迴路來說,為了避免出現斷開現象,一方面對中性點接地處理,另一方面對工作零線進行重復接地處理。在電網中,按照 《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 的規定。
如果中性點直接接地,那麼架空線路的干線、 分支線的終端需要進行重復接地處理,同時管理沿線一公里處的零線,在接地電阻方面,每一重復接地裝置要小於10 歐。如果工作接地電阻為 10 歐,如果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小於 30 歐,並且重復接地數量超過 3 處。
否則,如果零線斷線,對於接零設備(處於零線迴路)來說,只要設備外殼帶電,那麼所有設備的外殼均會帶電,並且所帶電壓與對地電壓相等,出現這種現象非常危險。
Ⅶ 保護接地的施工標准
規范客戶受電端建築物內的配電線路設計、施工工藝標准和要求,通過對新建或改造的客戶建築物的室內配電部分,實施以局部三相五線制或單相三線制,取代TT或TN-C系統中的三相四線制或單相二線制配電模式,可以有效實現客戶端的保護接地。所謂「局部三相五線制或單相三線制」就是在低壓線路接入客戶後,客戶要改變原來的傳統配線模式,在原來的三相四線制和單相二線制配線的基礎上,分別各增加一條保護線接入到客戶每一個需要實施接地保護電器插座的接地線端子上。為了便於維護和管理,這條保護線的室內引出和室外引入端的交匯處應裝設在電源引入的配電盤上,然後再根據客戶所在的配電系統,分別設置保護線的接入方法。
TT系統接地保護線(PEE)的設置要求
當客戶所在的配電系統是TT系統時,由於該系統要求客戶必須採取接地保護方式。因此,為了達到接地保護的接地電阻值的要求,客戶要按照《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的要求,在室外埋設人工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應滿足下式要求:
Re≤Ulom/Iop
式中:Re 接地電阻(Ω)
Ulom 通稱電壓極限(V),正常情況下可按交流有效值50V考慮
Iop 相鄰上一級剩餘電流(漏電)保護器的動作電流(A)
對於一般客戶來講,只要採用40×40×4×2500毫米的角鋼,用機械打入的方式垂直打入地下0.6米,就能滿足接地電阻的阻值要求。然後用直徑≥φ8的圓鋼焊接後引出地面0.6米,再用同引入的電源相線同等材質和型號的導線連接到配電盤的保護線(PEE)上。
TN-C系統接零保護線(PE)的設置要求
由於該系統要求客戶必須採取接零保護方式,因此需要在原三相四線制或單相兩線制的基礎上,另增加一條專用保護線(PE),該條保護線是由客戶受電端配電盤的保護中性線(PEN)上引出,與原來的三相四線制或單相二線制一同進行配線連接。為了保證整個系統工作的安全可靠,在使用中應特別注意,保護線(PE)自從保護中性線(PEN)上引出後,在客戶端就形成了中性線N和保護線(PE),使用中不能將兩線再進行合並為(PEN)線。為了確保保護中性線(PEN)的重復接地的可靠性,TN-C系統主幹線的首、末端,所有分支T接線桿、分支末端桿,等處均應裝設重復接地線,同時三相四線制用戶也應在接戶線的入戶支架處,(PEN)線在分為中性線(N)和保護線(PE)處,進行重復接地。無論是保護中性線(PEN)、中性線(N)還是保護線(PE)的導線截面一律按照相線的導線型號和截面標准來選擇。
Ⅷ 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是什麼誰能夠說一下
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DL/T621—19975.2架空線路的接地電阻5.2.1架空線路桿塔保護接地的接地電阻不宜大於30Ω。交迴流電氣裝置答的過電壓保護和絕緣配合DL/T620—1997表8有避雷線的線路桿塔的工頻接地電阻土壤電阻率Ωm≤100>100~500>500~1000>1000~2000>2000接地電阻Ω1015202530註:如土壤電阻率超過2000Ωm,接地電阻很難降低到30Ω時,可採用6~8根總長不超過500m的放射形接地體,或採用連續伸長接地體,接地電阻不受限制。你要計算一下接地電阻值,滿足上面的要求即可。你要知道當地土壤電阻率,計算單根的接地極電阻,然後因為接地極並聯,用30除以單根接地極電阻就可知道用幾根接地體
Ⅸ 建築防雷接地規范是什麼能不能具體說一下。
您好!計算機機房防雷接地需做的四個方面,供參考:1、考慮到雷電或其他電信設備的干擾,計算機房不宜設置在大樓的頂層或靠外牆側,特殊情況限制的,應設置屏蔽層防止雷電干擾。對於特別重要的計算機系統,應考慮設置獨立的屏蔽機房。建築物(包括計算機機房)內設備及管線接地安裝應按照相關規范執行,做好等電位聯結;2、防止雷電危害還應防雷擊引起的電磁脈沖,計算機房的配電箱應設置SPD(防電磁浪涌)保護裝置,防止機房供電電源由於雷擊電磁脈沖而造成斷電。另外,對於重要的系統主機,其通訊電纜也應設置SPD保護裝置,由於通訊電纜數量一般比較多,因此通訊線的保護設置應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合理設置;3、電氣接地系統宜採用TN-S接地系統,PE線與相線分開,機房電源接入處應做重復接地;4、機房接地一般分為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工作接地、防雷保護接地。根據《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2000年版)的要求,防雷設計採用共用接地系統時,各接地系統宜共用一組接地裝置。信息系統的所有外露導電物(各種箱體、殼體、機架等金屬組件)應建立一等電位聯結網路。因此,電氣防雷設計應在計算機房設置專用的等電位聯結排,通過引下線與大樓總等電位聯結排連接。根據共用接地系統的層層等電位原則,採用結構主鋼筋作為引下線,更適用於共用接地系統。另外強調,大樓接地系統的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Ω。《計算機機房防雷設計規范》(GB50174-93)的第四節要求:第四節接地第6.4.1條電子計算機機房接地裝置的設置應滿足人身的安全及電子計算機正常運行和系統設備的安全要求。第6.4.2條電子計算機機房應採用下列四種接地方式:一、交流工作接地,接地電阻不應大於4Ω;二、安全工作接地,接地電阻不應大於4Ω;三、直流工作接地,接地電阻應按計算機系統具體要求確定;四、防雷接地,應按現行國家標准《建築防雷設計規范》執行。第6.4.3條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護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防雷接地等四種接地宜共用一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按其中最小值確定;若防雷接地單獨設置接地裝置時,其餘三種接地宜共用一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於其中最小值,並應按現行國標准《建築防雷設計規范》要求採取防止反擊措施。第6.4.4條對直流工作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單獨設置接地裝置的電子計算機系統,其接地電阻值及與其它接地裝置的接地體之間的距離,應按計算機系統及有關規定的要求確定。第6.4.5條電子計算機系統的接地應採取單點接地並宜採取等電位措施。第6.4.6條當多個電子計算機系統共用一組接地裝置時,宜將各電子計算機系統分別採用接地線與接地體連接。
Ⅹ 防雷接地規范是什麼樣的有沒有人了解
機房建設防雷接地,應按現行國家標准《建築防雷設計規范》執行。實際標准有這些:1、第6.4.3條,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護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防雷接地等四種接地宜共用一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按其中最小值確定;若防雷接地單獨設置接地裝置時,其餘三種接地宜共用一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於其中最小值,並應按現行國標准《建築防雷設計規范》要求採取防止反擊措施。2、第6.4.4條,對直流工作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單獨設置接地裝置的電子計算機系統,其接地電阻值及與其它接地裝置的接地體之間的距離,應按計算機系統及有關規定的要求確定。第6.4.5條電子計算機系統的接地應採取單點接地並宜採取等電位措施。第6.4.6條當多個電子計算機系統共用一組接地裝置時,宜將各電子計算機系統分別採用接地線與接地體連接。工廠防雷分為整體結構防雷,就是主廠房防雷,主要基礎打接地極、接地帶,形成一個接地網,接地電阻小於10歐。再與主廠房的鋼筋或鋼構的主體連接。水泥混凝土屋頂接避雷帶或避雷針,牆外地面還得留有接地測試點,鋼構應用鍍鋅扁鐵作直接引到屋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