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高壓設備上工作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1、運行人員應熟悉電氣設備。單獨值班人員或運行值班負責人還應有實際工作經驗。
2、高壓設備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由單人值班或單人操作:高壓設備的隔離室設有遮欄,遮欄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裝牢固並加鎖者。室內高壓斷路器的操動機構用牆或金屬板與該斷路器隔離或裝有遠方操動機構者,結合本單位情況,嚴禁帶電作業。
3、無論高壓設備是否帶電,工作人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應有監護人在場,並符合表內的安全距離。
(1)遵守有關設備什麼的規定擴展閱讀:
高壓設備的巡視
1、經本單位批准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的人員巡視高壓設備時,不準進行其他工作,不準移開或越過遮欄。
2、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並不準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針。倒閘操作倒閘操作的分類1、監護操作:由兩人進行同一項的操作。監護操作時,其中一人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護。特別重要和復雜的倒閘操作,由熟練的運行人員操作,運行值班負責人監護。
Ⅱ 關於設備驗收的法律規定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檢驗、檢測機構中執業;變更執業機構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第五十二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並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預防特種設備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本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國家對特種設備實行目錄管理。特種設備目錄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第三條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節能環保、綜合治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實施分類的、全過程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五條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全國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第七條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應當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和節能責任制度,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和節能管理,確保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安全,符合節能要求。
第八條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應當遵守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准。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制定。
第九條特種設備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提高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條國家支持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科學技術研究,鼓勵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方法的推廣應用,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普及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特種設備安全意識。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涉及特種設備安全的違法行為,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處理。
Ⅲ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哪些規定
法律分析:作為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應當自覺遵守以下規定:(一)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並自覺接受用人單位的安全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積極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
(四)拒絕違章指揮;
(五)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六)其他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並自覺接受用人單位的安全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積極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
(四)拒絕違章指揮;
(五)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六)其他有關規定。
Ⅳ 巡視設備時應遵守哪些規定
巡視設備應遵守的規定有安全規定、設備操作規定、巡視范圍和目的、數據保護和秘密性、維護保養和記錄、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1、 安全規定:確保巡視設備的安全操作,遵守相關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范。包括但不限於佩戴必要的安全裝備,了解設備的安全操作程序,遵循安全警示標志和指示等。
2、設備操作規定:熟悉並遵守設備的操作說明和規定。根據設備的特性和要求,按照正確的操作步驟進行巡視,避免誤操作和破壞設備。
常見的巡視設備規則
1、巡視計劃與排班:制定巡視計劃,明確巡視的時間、周期和范圍。根據需要進行排班,確保每個巡視任務都有責任人負責執行。
2、安全操作與裝備:在巡視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要求。佩戴必要的安全裝備,如安全帽、安全鞋等,確保自身的安全。
3、巡視記錄與報告:進行巡視時,及時記錄巡視的情況和發現的問題。記錄巡視時間、地點、問題描述等信息,並生成巡視報告,以供後續處理和跟進。
Ⅳ 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應當遵守有關什麼及相關標准
1. 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和使用必須遵循相關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包括《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條例》等,它們規定了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要求和使用責任。
2. 遵守相關標準是特種設備安全的關鍵,這些標准涵蓋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地方標准。國家標准如《鍋爐及壓力容器製造與安裝規范》、《壓力管道設計與安裝規范》、《電梯製造與安裝規范》等,行業標准如《氯氣壓縮機安全技術條件》、《化學反應釜安全技術條件》等,地方標准則根據地方實際情況制定。
3. 特種設備應定期進行檢驗檢測,以確保其安全運行。檢驗檢測包括定期檢查、安全評估、非破壞性檢測和破壞性檢測等,相關的檢驗檢測標准有《特種設備定期檢驗規程》、《特種設備安全評估規則》等。
4. 綜上所述,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准,同時確保定期的檢驗檢測工作得到執行,以保障特種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Ⅵ 建築節能施工用的材料和設備進場應遵守哪些規定
建築工程材料,設備進場檢測規定如下:
1、材料、設備的進場檢測內容應包括材料性能復試和設備性能測試。
2、進場材料性能復試與設備性能測試的項目和主要檢測參數,應依據國家現行相關標准、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確定。常用建築材料進場復試項目、主要檢測參數和取樣依據可按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確定。
3、對不能在施工現場製取試樣或不適於送檢的大型構配件及設備等,可由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等協商在供貨方提供的檢測場所進行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