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乙方公司要倒閉了,公司沒人!甲方的設備未能拿回怎麼辦
要區分兩種情況
一、乙方公司負責人的個人行為,則相關責任依然由乙公司承專擔,能夠履行屬的合同約定繼續履行,不能履行賠償違約損失,和其公司負責人的個人行為無關。
二、所謂乙公司其實就是該負責人個人完全掌控,所謂乙公司根本沒有履約能力,那麼以該負責人涉嫌合同詐騙罪向公安機關提出控告,追究其刑事責任,爭取挽回損失。
Ⅱ 設備租賃不給錢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限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