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特種設備的使用都有哪些要求
特種設備的使用:
1、特種設備的購置
要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首先必須把好特種設備的准入關,特種設備在選購時,除滿足生產要求外,根據規定必須保證安全要求,選購必須進行嚴格審查,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出廠標准,同時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對購置的特種設備是否符合以下相關文件進行判斷。
(1)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
(2)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3)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
(4)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2、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
新增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使用單位必須持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到所在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注冊登記。將安全檢查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上後,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管理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在作業中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國家統一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4、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並保證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的完整、准確。特種設備檔案必須是從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使用、檢修全過程的文字記載,它向人們提供特種設備各個過程的具體情況,有利於掌握和分析特種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情況,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查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5、特種設備的安裝、維修保養與改造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安裝、維修保養和改造時必須請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來完成。竣工後,安裝、維修保養、改造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後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過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檢驗,未經監督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或者交付使用。
6、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定期檢驗
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使用單位必須按期向所在地的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中的有關內容。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當檢查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同時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特種設備的報廢
標准或技術規程中有壽命要求的特種設備或零件應當按照相應的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單位應向負責該特種設備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報告。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部門辦理注銷。
8、建立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頇案
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根據特種設備的不同特性建立相適應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定期演練,對其可行性、符合性和有效性進行檢驗,確保當事故發生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能真正起作用,防止災害擴大,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一旦事故發生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還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條件。
總之,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特種設備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同時還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包括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規檢查、維修保養、定期報檢和應急措施在內的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使特種設備的管理部門和操作人員全面掌握其安全性能和技術狀況,了解和掌握運行規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種設備,從而全面有效地控制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
9、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及定期檢驗
1)特種設備行政許可
(1)特種設備行政許可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2)特種設備行政許可變更。特種設備停用、注銷、過戶、遷移、重新啟用應到質監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經質監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證書方可上崗操作。作業人員必須與企業辦理聘任手續並到質監部門備案。
2)特種設備定期檢驗
(1)特種設備報檢。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在特種設備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特種設備的檢驗日期可從檢驗報告、合格標志查看)。
(2)特種設備報檢要求。起重機械報檢時必須提供保養合同、有效的作業人員證件。
(3)特種設備換證。特種設備檢驗合格後,攜帶使用證、檢驗合格標志、檢驗報告、保養合同、保養單位的保養資質到質監部門辦理年審換證手續。
特種設備安全培訓: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落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的基礎上,必須在本單位內對特種設備作業進行業務培訓和安全、節能教育。做到有安全培訓計劃,有培訓記錄,有培訓考核。
㈡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是哪些機構應具備什麼條件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是從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型式試驗以及專門為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提供無損檢測服務,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
所具備條件為:1.有與所從事的檢驗檢測工作相適應的檢驗檢測人員;2.有與所從事的檢驗檢測工作相適應的檢驗檢測儀器和設備;3.有健全的檢驗檢測管理制度、檢驗檢測責任制度。
㈢ 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特種設備的生產單位應具備什麼條件
第十八條國家按照分類監督管理的原則對特種設備生產實行許可制度。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生產活動:
(一)有與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與生產相適應的設備、設施和工作場所;
(三)有健全的質量保證、安全管理和崗位責任等制度。
㈣ 特種設備維修單位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首先你要明確,特種設備維修(現在叫修理)分為兩種情況,一種叫重大修理,必須有相應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許可證書才可以施工,另一種一般修理,沒有資質要求。
此外,八大類特種設備,取證要求是不同的,給你幾個規程,你仔細研究就行了。
《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試行)》;
《TSG G3001-2004 鍋爐安裝改造單位監督管理規則》;
《TSG R3001-2006 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
《TSG D3001-2009 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規則》;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單位資格許可程序和要求》。
㈤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 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請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TSG Z6001-2013
第九條 考試機構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質,有常設的組織管理部門和固定的辦公場所,專職人員不少於3人;
( 二)具備滿足考試需要的基地,根據實際需要在一定地區范圍內設立的分考點,也必須與基地相應項目條件一致;
( 三)建立考試質量保證體系和考場紀律、監考考評人員守則、保密、考試管理、檔案管理、財務管理、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並且能有效實施;
( 四)根據相應考核大綱,制訂考試作業指導書,明確理論考試的范圍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的具體項目(科目)以及合格指標;
( 五)按照理論知識考試「機考化」的原則配置資源和考試軟體,並且滿足相應考核大綱所要求的場所、設備設施條件和能力;考核大綱要求實際操作技能考試採取實物化(模擬化)的,應當具備考試實物化(模擬化)的條件;
( 六)具有滿足考試需要的專、兼職的監考、考評人員,配備考試機構技術負責人和各個分項的責任人,技術負責人和責任人應當由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工程師(或者高級技師)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擔任,考評人員應當由具有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5年以上(含5年)、具有豐富的實踐操作經驗並且熟悉考核程序、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內容及評分細則的人員擔任。
第十條 考試機構應當在本機構的考試基地及考點,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原則上不得在考試基地及考點以外進行;特殊情況或者特殊項目需要利用當地其他單位的條件和設施進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時,應當事先經過發證部門批准。
第十一條 考試機構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公布考試程序、考試作業人員種類、報考具體條件、收費依據和標准、考試機構名稱及地點、考試計劃等事項,並且告知審批發證程序;
(二)公布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的具體范圍、項目和合格標准;
(三)審查作業人員考試申請材料;
(四)按照考核大綱的要求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
(五)公布、通知和上報考試結果;
(六)建立作業人員考試管理檔案;
(七)根據申請《作業人員證》的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的委託,向發證部門統一提交申請,協助辦理《作業人員證》發放事宜;
(八)根據申請人的委託,向發證部門統一申請辦理《作業人員證》的復審;
(九)向本考試機構的指定部門和發證部門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及與考試相關的統計報表;
(十)完成本考試機構的指定部門和發證部門委託或者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考試機構不得強制要求申請人參加本考試機構組織的培訓。禁止培訓、輔導人員參與培訓、輔導對象的命題和監考工作。
㈥ 購買特種設備有什麼要求
必須是有製造許可證單位生產的產品, 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出廠時,是否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三十二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取得許可生產並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
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
㈦ 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人員應符合的條件是什麼
一、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
2、身體健康並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
3、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4、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工作經歷;
5、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6、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要求。
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與「特種作業操作證「是兩種不同的證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兩者沒有共同點,不通用,證書全國有效。
擴展資料:
一、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稱為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各種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都要復審,復審年限有所不同。
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修改<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已在2010年11月23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㈧ 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哪些條件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五個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並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8)特種設備應具備哪些條件擴展閱讀】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殊種類作業的從業人員。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可以採取以下培訓方法:企事業單位自行培訓;企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培訓;考核、發證部門或指定的單位培訓。培訓的時間和內容,根據國家(或部)頒發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標准》和有關規定而定。
㈨ 特種設備持證有哪些要求
申請考核資格、資料審查要求:1、申請人員基本條件(1) 身體健康,能夠適應所申請考核作業項目的需要;(2) 年齡在18周歲以上,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下;(3) 文化程度:初中以上,自檢員大專以上。(4) 經過安全教育和培訓,有3個月以上申請項目的實習經歷。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復審)申請報名須知機電類(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作業)
一、考試(復審)申請匯總表填寫說明
1、按要求項填好考試(新考人員填寫)、復審(復審人員填寫)申請匯總表。請加蓋公章,如表格不夠填寫可續表。
2、單位名稱:必須是申請匯總表上蓋章單位的全稱。
3、出生年月:按1974-7-3格式填入。
4、申請考核作業項目:類別、級別。
5、人員分類:空白不用填寫。
6、地區代碼:按(附件一)所在地區代碼表項填寫。
7、確認是否委託考試機構辦理取證(復審)手續。
二、考試(復審)申請表填寫說明:
1、按要求項填好考試(新考人員填寫)、復審(復審人員填寫)申請表。
2、作業種類、作業項目、類別、級別:按照70號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項目目錄要求填寫(見申請匯總表第四行)。
3、考試(復審)申請表填寫示例。
4、用人單位意見:按照申請表下端「注」的要求認真填寫並加蓋公章。
三、資料審查要求(申請人應提供以下資料)
(1) 單位加蓋公章的考試(復審)申請匯總表,1份/單位。
(2) 單位加蓋公章的考試(復審)申請表,1份/人。
(3) 身份證復印件(請用A4紙復印),1份/人。
(4) 畢業證書復印件(請用A4紙復印)或者學歷證明,1份/人。
(5) 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件復印件(其名稱應與申請表蓋章單位名稱相同),1份/單位。(6) 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其中一張粘貼在考試(復審)申請表上。另外兩張為辦證用照片,請用小塊雙面膠按照考試(復審)申請匯總表的序號順序粘帖在「照片粘貼紙上。
(7) 復審人員應提供所持作業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