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設備殘值
一般是指:
預計設備達到使用年限而報廢,處理後估計能得到的價款。
㈡ 設備殘值怎麼算
設備原值是1740000,設備殘值是設備原值的5%,殘值是原值1740000乘以5%,是87000
㈢ 請問固定資產的殘值和折舊年限怎麼計算呢是必須都有殘值嗎
工業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
一、通用設備部分 折舊年限
1.機械設備 10━14年
2.動力設備 11━18年
3.傳導設備 15━28年
4.動輸設備 8━14年
5.自動化控制及儀器儀表
自動化、半自動化控制設備 8━12年
電子計算機 4━10年
通用測試儀器設備 7━12年
6. 工業窯爐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產用具 9━14年
8.非生產用設備及器具
設備工具 18━22年
電視機、復印機、文字處理機 5━8年
二、專用設備部分 折舊年限
9.冶金工業專用設備 9━15年
10.電力工業專用設備
發電及供熱設備 12━20年
輸電線路 30━35年
配電線路 14━16年
變電配電設備 18━22年
核能發電設備 20━25年
11.機械工業專用設備 8━12年
12.石油工業專用設備 8━14年
13.化工、醫葯工業專用設備 7━14年
14.電子儀表電訊工業專用設備 5━10年
15.建材工業專用設備 6━12年
16.紡織、輕工專用設備 8━14年
17.礦山、煤炭及森工專用設備 7━15年
18.造船工業專用設備 15━22年
19.核工業專用設備 20━25年
20.公用事業企業專用設備
自來水 15━25年
燃氣 16━25年
三、房屋、建築物部分 折舊年限
21.房屋
生產用房 30━40年
受腐蝕生產用房 20━25年
受強腐蝕生產用房 10━15年
非生產用房 35━45年
簡易房 8━10年
22.建築物
水電站大壩 45━55年
其他建築物 15━25年
商業流通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
一、通用設備分類 折舊年限
1.機械設備 10━14年
2.動力設備 11━18年
3.傳導設備 15━28年
4.動輸設備 8━14年
5.自動化、半自動化控制設備 8━12年
電子計算機 4━10年
空調器、空氣壓縮機、電氣設備 10━15年
通用測試儀器設備 7━12年
傳真機、電傳機、移動無線電話 5━10年
電視機、復印機、文字處理機 5━8年
音響、錄(攝)像機 10━15年
二、專用設備分類 折舊年限
1.營業櫃台、貨架 3━6年
2.加工設備 10━15年
3.油池、油罐 4━14年
4.製冷設備 10━15年
5.糧油原料整理篩選設備 6━10年
6.小火車 6━12年
7.烘乾設備 6━10年
8.醬油、醋、醬、腌菜腐蝕性嚴重的
設備和廢舊物資加工設備 4━8年
9.庫(廠)內鐵路專用線 10━14年
10.地磅 7━12年
11.吊動機械設備 8━14年
12.消防安全設備 4━8年
13.其他經營用設備及器具 15━20年
三、房屋、建築物分類 折舊年限
1.經營用房、倉庫
鋼結構 35━45年
鋼筋混凝土結構 30━35年
鋼筋混凝土磚結構 25━30年
磚木結構 20━30年
危險物品專用倉庫 20━25年
2.簡易房 8━10年
圍牆 4━8年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
(國稅發〔2000〕84號)
第二十五條 除另有規定者外,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按照稅法的規定,無論是按照會計制度(財務制度)的規定年限提取固定資產折舊還是按照稅法規定提取,都不能少於稅法規定的年限。
至於是不是必須都有殘值根據不同的固定資產來確定,一般情況下是固定資產原值的5%。
㈣ 各類固定資產的年限和凈殘值率有規定嗎
一 通用設備部分
通用設備分類 折舊年限
1.機械設備 10~14年 2.動力設備 11~18年
3.傳導設備 15~28年 4.動輸設備 6~12年
5.自動化控制及儀器儀表 自動化、半自動化控制設備 8~12年 電子計算機 4~10年 通用測試儀器設備 7~12年
6.工業爐窯 7~13年 7.工具及其它生產用具 9~14年
8.非生產用設備及器具 18~22年 設備工具、電視機、復印機、文字處理機 5~
8年
二、專用設備部分
專業設備分類 折舊年限
9.冶金工業專用設備 9~15年 10.電力工業專用設備 發電及供熱設備 12~
20年 輸電線路 30~35年 配電線路 14~16年 變電配電設備 18~22年 核能發電設備 20~25年
11.機械工業專用設備 8~12年 12.石油工業專用設備 8~14年
13.化工、醫葯工業專用設備 7~14年 14.電子儀表電訊工業專用設備 5~10年 15.建材工業專用設備 6~12年 16.紡織、輕工專用設備 8~14年 17.礦山、 煤炭及森工專用設備 7~15年 18.造船工業專用設備 15~22年 19.核工業專用設備 20~25年 20.公用事業企業專用設備
自來水 15~25年 燃氣 16~25年
三、房屋、建築物部分
房屋、建築物分類 折舊年限
21.房屋
生產用房 30~40年 受腐蝕生產用房 20~25年 受強腐蝕生產用房 10~15年 非生產用房 35~45年 簡易房 8~10年
22.建築物 45~55年 其它建築物 15~25年
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
工業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
一、通用設備部分 折舊年限
1.機械設備 10━14年 2.動力設備 11━18年 3.傳導設備 15━28年
4.動輸設備 8━14年 5.自動化控制及儀器儀表自動化、半自動化控制設備 8━12年 電子計算機 4━10年 通用測試儀器設備 7━12年
6. 工業窯爐 7━13年 7.工具及其它生產用具 9━14年
8.非生產用設備及器具設備工具 18━22年 電視機、復印機、文字處理機 5━8年
二、專用設備部分 折舊年限
9.冶金工業專用設備 9━15年 10.電力工業專用設備
發電及供熱設備 12━20年 輸電線路 30━35年 配電線路 14━16年
變電配電設備 18━22年 核能發電設備 20━25年
11.機械工業專用設備 8━12年 12.石油工業專用設備 8━14年
13.化工、醫葯工業專用設備 7━14年 14.電子儀表電訊工業專用設備 5━10年
15.建材工業專用設備 6━12年 16.紡織、輕工專用設備 8━14年
17.礦山、煤炭及森工專用設備 7━15年 18.造船工業專用設備 15━22年
19.核工業專用設備 20━25年 20.公用事業企業專用設備 自來水 15━25年
燃氣 16━25年
三、房屋、建築物部分 折舊年限
21.房屋
生產用房 30━40年 受腐蝕生產用房 20━25年 受強腐蝕生產用房 10━15年
非生產用房 35━45年 簡易房 8━10年
22.建築物
水電站大壩 45━55年 其它建築物 15━25年
商業流通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
一、通用設備分類 折舊年限
1.機械設備 10━14年 2.動力設備 11━18年 3.傳導設備 15━28年
4.動輸設備 8━14年 5.自動化、半自動化控制設備 8━12年
電子計算機 4━10年 空調器、空氣壓縮機、電氣設備 10━15年
通用測試儀器設備 7━12年 傳真機、電傳機、移動無線電話 5━10年
電視機、復印機、文字處理機 5━8年 音響、錄(攝)像機 10━15年
二、專用設備分類 折舊年限
1.營業櫃台、貨架 3━6年 2.加工設備 10━15年
3.油池、油罐 4━14年 4.製冷設備 10━15年
5.糧油原料整理篩選設備 6━10年 6.小火車 6━12年
7.烘乾設備 6━10年 8.醬油、醋、醬、腌菜腐蝕性嚴重的
設備和廢舊物資加工設備 4━8年
9.庫(廠)內鐵路專用線 10━14年 10.地磅 7━12年
11.吊動機械設備 8━14年 12.消防安全設備 4━8年
13.其它經營用設備及器具 15━20年
三、房屋、建築物分類 折舊年限
1.經營用房、倉庫
鋼結構 35━45年 鋼筋混凝土結構 30━35年 鋼筋混凝土磚結構 25━30年
磚木結構 20━30年 危險物品專用倉庫 20━25年
2.簡易房 8━10年 圍牆 4━8年 烘乾塔 12━17年
地坪、曬場、曬台、貨場 5━10年
3.其它建築物 10━20年
1、 固定資產折舊殘值率,內資企業5%,外資企業10%。
2、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有相關規定,房屋建築類20年,主要設備10年,電子設備、輔助設備、車輛等5年。
3、 折舊計算方法為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1-殘值率)/折舊年限/12
更新改造中和報廢的固定資產,土地(非土地使用權),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提。
房屋、建築物以外未使用、不需使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資產根據新准則是要提折舊的。
一、固定資產的折舊
(一)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不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後,不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提足折舊,是指已經提足該項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應計折舊額,是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後的金額。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固定資產,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累計金額。
(二)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並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後,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㈤ 一般企業儀器和設備的折舊年限是
一般企業儀器和設備的折舊年限是5-10年,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固定資產是指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對外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年會計年度的有形資產。固定資產不超過5000元可以直接進入費用。
(5)怎麼規定儀器設備的殘值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折舊的測算,主要通過測算來復核本期折舊費用的計提和分配,一般要做以下審計程序:
1、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折舊政策是否符合規定,計提折舊范圍是否正確,確定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是否合理;如採用加速折舊法,是否取得批准文件;
2、檢查被審計單位折舊政策前後期是否一致。
3、復核本期折舊費用的計提是否正確,尤其關注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固定資產的折舊;
4、檢查折舊費用的分配方法是否合理,是否與上期一致;分配計入各項目的金額占本期全部折舊計提額的比例與上期比較是否有重大差異;
5、注意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時,有關折舊的會計處理是否符合規定,查明通過更新改造、接受捐贈或融資租入而增加的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計算是否正確。
折舊測算,實際上就是自己把折舊的金額算一遍,再和企業財務賬上計提的折舊金額去做比較,如果差異較大,則要及時查找原因,看看是否存在錯誤或者舞弊的情況。
㈥ 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凈殘值按多小計算
資產的凈殘值是指資產報廢時預計可收回的殘余價值扣除預計清理費用後的余額。凈殘值率一般原按資產原值的3%~5%確定.現在統一為凈殘值率5%。
凈殘值率=凈殘值/原值*100%
㈦ 機器設備的折舊殘值一般是多少
機器設備的折舊殘值,是根據設備使用年限而定;
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㈧ 稅法怎麼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及凈殘值的
1、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殘值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2、關於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3、凈殘值,企業可自行確定,稅法沒有硬性規定一個標准。
4、關於折舊方法,一般採用直線法,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規定折舊年限的60%;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採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5、下列固定資產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
6、對生物葯品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儀器儀表製造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6個行業的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對上述6個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對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專門用於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8)怎麼規定儀器設備的殘值擴展閱讀
企業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有多種,基本上即可以分為兩類,即直線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舊法(包括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所含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選擇不同的方法.企業折舊方法不同,計提折舊額相差很大.
企業應當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提足折舊後,不管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一般應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企業在實際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後,不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㈨ 監控儀器計提折舊幾年,凈殘值率是多少
《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31條規定: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當估計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價中減除,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
㈩ 最新的設備折舊殘值率
稅法上原來的5%殘值抄率的規定已經取消,襲企業可以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及使用情況,確定是否預留殘值。如果固定資產使用到期後,沒有任何可利用價值或者變賣價值,可以選擇零。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即企業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預計凈殘值後,就不得再變更。這主要是為了防止企業通過改變固定資產的凈殘值,在年度之間隨意調節利潤,以規避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