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機械工藝編制中,鑄件出來後熱處理應該是正火還是退火,後面是機械加工。
1.退火 一般是指完全退火,即將鋼件加熱到A3(亞共析鋼)或A1(過共析鋼)以上30~50℃奧氏體化,經充分保溫後在爐內(或爐外灰中)緩慢冷卻的過程。
退火按其目的不同可分多種,如(1)用以使鋼軟化以改善切削加工性和塑性加工性的軟化退火;(2)用於消除殘余應力的消應力退火(或稱低溫退火);(3)用以通過擴散消除偏析的擴散退火;(4)用於獲得球化組織(粒狀珠光體)的球化退火;(5)用以消除鋼中白點的去氫退火等。
2.正火 將鋼件加熱到臨界點(Ac3或Acm)以上30~50℃或更高溫度奧氏體化並保溫使之均勻化後在空氣(靜止或鼓風流動或噴霧)中冷卻,以獲得細密珠光體組織的過程。也有人叫它正常化處理或常化。
正火的目的是為了獲得細密的珠光體組織和均勻分布的碳化物,這種組織既可加速淬火加熱時的奧氏體化,又有提高淬透性的作用,所以常用正火做為淬火前的預處理。
含碳量低於0.5%時,一般都用正火;高於0.5%時,正火後硬度會太高,不利於加工,所以一般會採用退火。
在兩者都可用的情況下,肯定就用正火了,成本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