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鑄造產能如何獲得
鑄造產能應依據熔煉設備能力、造型設備能力、產品工藝出品率和項目年時基數設計標准( GBT /51266-2017)進行
計算。
(一)熔煉設備能力
1.中頻感應電爐熔煉能力,根據其標配電源功率、熔煉的金屬材質等指標計算其純熱熔時間,判定其一天熔煉的爐次,進而計算其一天熔煉金屬液的能力。
2.沖天爐、電弧爐、燃氣連續熔化爐、燃氣翻轉坩堝爐等熔煉能力,根據米用能源、熔煉特點具體情況據買分析。
(二)造型設備能力
1.造型能力根據其造型設備相關參數、砂箱尺寸、產品造型復雜程度判定其每天造型數量及金屬液用量,依據瓶頸效應對熔煉能力和造型能力取較小數值用於產能計算。
2.對短流程鑄造工藝等沒有熔煉設備或無法計算其熔煉能力的項目,依據其造型設備能力進行計算。
3.對部分採用手工造型或全部採用手工造型的鑄造工藝無法判定其造型能力的項目,可依據其熔煉設備能力、參考造型面積進行計算。
(三)產品工藝出品率。工藝出品率依據其現有或擬生產產品、造型工藝進行計算。
(四)項目年時基數。依據 GBT /51266-2017,按250天 24小時計算,計算公式為:鑄造產能=(熔煉能力和造型能力較小值)×250天×工藝出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