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安全承諾書
在當下社會,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承諾書,承諾書是單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那麼,怎麼去寫承諾書呢?下面是我幫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承諾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為維護泰德大廈1210單元在裝修期間的消防安全,遵照大連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現泰德物業公司(甲方)與業戶(乙方)及其委託進行裝修的裝修公司(丙方),訂立消防安全協議書如下:
一.甲方權力和義務:
1、依據消防的相關法律法規,審定的設計方案,對裝修進行監督。
2、協調乙方及丙方進場施工事宜。
3、負責向乙方及丙方介紹與裝修有關的消防設施和有關規定。
4、負責協調乙方及丙方施工中的用電、用水和動火事宜。
5、對乙方及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監督的權力,在發現乙方及丙方施工中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有權責令乙方及丙方進行改正,直至達到甲方要求。
二.乙方及丙方權力和義務:
1、負責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責任,保證不發生火災,火警事故。
2、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後,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及丙方進場施工事宜。
3、乙方及丙方必須設立現場安全責任人,向甲方了解與裝修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裝修安全負責。
4、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
4.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應出示原件,並將復印件報甲方存檔備案。
4.2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
4.3進行動用明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辦理《動用明火許可證》,操作應由有執隱族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4.4乙方及丙方施工中需要使用易燃物品時,應呈報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運入裝修單元,並必須定點存放,物品存放量不宜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後,如有剩餘,則必須馬上將剩餘物品運離大廈。
4.5施工區域禁止吸煙,並保證已開通煙感及探頭不受遮擋。
5、裝修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配置要求為:200平方米以下配3具2KG的滅火器,200-600平方米配5具2KG的滅火器,600平方米以上配8具2KG的滅火器。
6、發生消防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或撥打119),同時打碎報警器進行報警,並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7、現場當日廢料應清理完畢,特別是刨花鋸末應每天清除,設專人負責,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
8、乙方及丙方裝修人員離場時,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時須將電器設備電源切斷。
9、乙方及丙方應嚴格遵照消防局審定的方案施工,如有修改應重新申報消防局審批,得到批准後再施工。
10、乙方及丙方應對裝彎攜正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及丙方(業主)(蓋章):
日期: 日期:
裝修公司(蓋章):
日期:
為了確保消防安全,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實施細則和《溫州市企事業單位出租廠房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和規定,本著「消防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原則,特作如下承諾: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規定,加強防範意識,保證消防安全。
二、建立防火責任制度,由法人代表(或委託一名行政領導)擔任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三、把消防工作列入生產、經營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崗位責任制。
四、定期不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五、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維護市場消防設施,並指定專人管理消防器材,保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和完整使用。
六、嚴格遵守執行出租方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
用火、用電、值班巡邏等各項防火安全制度,接受出租方的消防管理。
七、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不佔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等,貨物、推車、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
八、不使用明火和電熱器具,如確因經營需要,須
經出租方同意,並定點、定人、定措施進行管理。
埋悔九、對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無條件消除。
十、參加財產保險,確保財產安全。
為確保20xx年度XX市消防安全,全面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高各單位消防安全總體形式穩定,實現「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等規定,我單位鄭重承諾,自覺履行如下職責,請公安消防機構、新聞媒體及廣大群眾監督: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和「單位全面負責」的工作原則,認真履行法律規定的消防安全職責,不斷提高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引導人員疏散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二)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檔案,按照標准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建設,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行動,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工作薄弱環節,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及時整改。
(三)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公布執行;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制度,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四)單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辦理動火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和相應的消防安全手續;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用明火。
(五)保證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暢通,
常閉式防火門保持常閉狀態,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六)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完好有效,並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七)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並建立巡查記錄;對消防部門指出的火災隱患按期落實整改。
(八)熟悉運用消防安全戶籍化系統,及時更新本單位相關信息及日工作記錄,完成消防安全自我評估、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變更等備案工作。
(九)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並將檢測結果報公安消防機構備案;消防控制室嚴格實行每日24小時雙人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員全部持證上崗,熟悉消防設備,並熟悉掌握火警處置及啟動消防設施設備的程序和方法。
(十)堅決實施《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xx—20xx)》,開展多種形式的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組織、引導群眾疏散的方法,每半年對員工集中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和組織一次滅火、逃生疏散演練。
未履行上述十條,本單位願意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為了加強本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安全,本場所將嚴格履行以下承諾:
一、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其職責,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堅決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以及改建、擴建、重新裝修的,經消防部門行政許可後,方可投入使用或者開業。
三、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營業期間堅持每兩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營業結束時組織全面檢查,消除火種。
四、營業期間不使用明火,不動火施工,不進行裝修改造。
五、場所內不設置員工宿舍,不留宿從業或消費人員。
六、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設置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標志,並經常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不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七、營業期間堅決不佔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鎖閉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八、加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的管理,不亂拉亂接電線,不違法使用、儲存、經營各種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營業期間堅決禁止在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
九、場所內不採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經阻燃處理的軟包、地毯、沙發、窗簾等進行裝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裝設容易誤導疏散的玻璃、鏡子等。
十、定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和滅火疏散演習,不斷提高員工的防火意識、自防自救常識和引導顧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十一、嚴格按照核定人數營業。
本場所未履行以上承諾的,自願接受消防部門的處罰,發生火災事故的,自願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單位名稱(公章): 主要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為排除各類教育培訓託管服務場所火災隱患,全力遏制群死群傷及有影響火災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各類教育培訓託管服務場所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教育培訓託管服務場所不得改變建築、房屋使用性質,不得設置在居民住宅、工業建築、倉庫等建築內,不得與其他生產、經營、儲存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內。
二、教育培訓託管服務場所為混凝土框架、磚混結構等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應設置在一至三層;為磚木結構等三級耐火等級建築應設置在一至二層;嚴禁設置在四層及以上樓層。
三、與其他部分應採用實體牆進行分隔,且應分別設置獨立的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
四、嚴禁在疏散樓梯、走道、安全出口停放電瓶車或給電瓶車充電。
五、每個房間人均使用面積不應少於5平方米。
六、灶間(廚房)等輔助用房與其他部分應進行防火分隔(實體牆和可自行關閉的防火門或鋼質門)。
七、房間與房間、房間與走道、走道與樓梯間的隔牆應使用實體牆,並應砌築樓板底部。
八、每層面積不大於200平方米,第二、三層人數之和不超過50人時,可設置1部疏散樓梯。 疏散樓梯應採用封閉的樓梯間(實體牆和可自行關閉的防火門或鋼質門)。設置封閉樓梯確有困難的,與樓梯間相通的門應採用可自行關閉的防火門或鋼制門;疏散樓梯不得採用木樓梯,樓梯間首層應能直通室外或設置擴大封閉樓梯間。
九、面積大於50平方米的房間應設置2個疏散門。
十、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堆放物品。
十一、樓梯間、外窗或陽台不得設置防盜窗或金屬柵欄,當必須設置時,應能從內部易於開啟,並設置明顯標志。
十二、應選用4公斤及以上的ABC乾粉滅火器,按每50平方米不少於一具進行配置,每個配置點不少於2具且應放置在易於取用的公共部位。
十三、應設置簡易火災報警裝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聯網式火災探測報警器等),火災探測報警器應安裝在疏散走道、疏散樓梯、房間的頂部。
十四、應設置簡易自動噴水滅火裝置(可採用自來水延伸方式改造,每層末端設試水閥,管道應採用管徑不少於15毫米的鍍鋅鋼管,最不利點水壓低於1公斤的,應在高處設置不少於6噸的消防水箱,有條件的地區,還應統一設置室外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或消防卷盤(配置增壓水泵,確保水源、水壓穩定,張貼醒目標識,配備足夠長度的消防水帶,水帶內徑不小於19毫米,噴嘴口徑不小於6毫米,確保達到室內任一點)。
十五、應配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在每層疏散樓梯間和公共走道區域;住宿部分應每層配備火場逃生應急箱(防煙面罩、手電筒、消防軟梯)。
十六、吊頂、公共走道地面、疏散樓梯等部位必須採用不燃裝修材料,其餘部位不得採用泡沫夾芯彩鋼板、泡沫塑料等易燃裝修材料。
十七、不應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氣罐和甲、乙、丙類可燃液體。廚房應設置自然排風窗。
十八、應安裝智慧用電系統,電氣線路敷設應採用金屬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護,安裝空氣開關、漏電保護器,不得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不得使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嚴禁私自、違規拉接電氣線路,房間內不得吸煙、點蚊香(電蚊香、蚊香拍除外)。
十九、照明燈具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或採取其他防火措施,開關、插座和照明燈具靠近可燃物時應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
二十、明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開展日常消防管理;每日應對用火用電、疏散通道、消防設施等內容進行防火檢查並記錄;
二十一、職業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每半年應組織學生和員工1次消防業務培訓和演練;檢查、培訓、演練等印證資料應建檔備查。
二十二、室外廣告牌、遮陽棚等應採用不燃或難燃材料製作,且不應影響房間內的採光、排風、疏散逃生設施的使用、消防車的通行以及滅火救援行動。
二十三、一旦違反規定,致使該場所有發生安全事故危險,經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日以下拘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追究刑事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
以上條款我已認真閱讀,無異議。我承諾:我場所(個人)將嚴格遵守上述規定,並切實履行消防責任;如有違反,造成安全、火災事故,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並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承諾人:
告知 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場所地址:
承諾日期:年月日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落實自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確保消防安全,我單位鄭重向社會承諾如下: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單位內部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
二、落實消防投入專項資金,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完善消防設施,並設專人負責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生產、營業、教學、工作時間,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無阻;
三、組織內部防火檢查,對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確定整改措施、期限和責任人,及時整改。確定防火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並填寫巡查記錄;對易發生火災事故和易造成群死群傷或重大損失的部位進行重點監控;
四、將消防安全培訓列入日程安排,定期組織與員工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保證每
名員工熟知「四個能力」建設主要內容、「三懂三會」及本崗位消防安全常識;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和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持證上崗;
五、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我單位將自願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嚴格按照相關消防法律法規做好消防工作,若有違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重慶市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單位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切實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接受監督。
承諾單位(公章) 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