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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氣站反恐需要什麼器材

發布時間:2023-05-21 17:26:24

㈠ 加油站反恐輔助機構有哪些

加油站作為易受攻擊的重點工地之一,為了提高防範和反恐能力,可以配備一些反恐輔助機構,以下是可能的一些選擇:

1. 視頻監控系統:安裝在加油站各個角落位置,監控加油站周邊環境和內部情況,能夠有效識別可疑行為和目標,提供遠程監控和記錄。

2. 安保巡邏系統:派遣專業的保安巡邏隊伍定時巡視加油站,密切注視加油站周邊的人員和車輛行蹤,預防不法分子的潛在威脅。

3.氣體泄漏監測控制系統:根據加油站內的氣體泄漏情況,實時監測油氣泄漏、可燃氣體濃度等異常情況,並通過自數陪念動警報、滅火等方式進行處理,防範化危為安。

4.射門防護門禁系統:為加油站出入口和油罐配備自動防護門禁系統,控制出入口的人員和車輛流量,有效防範恐怖亂棗襲擊和犯罪行為。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薯困的反恐輔助機構在具體的防範和反恐應對方案中需要根據加油站的特點和安全需求進行選擇和配置,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後得出的解決方案可能會更有效。

㈡ 液化氣充裝站和換罐站工作中平時要注意什麼,急用,謝謝

(1)貯氣瓶應該放在容易搬動而又通風乾燥、不容易受腐蝕的地方。以便換氣或發生意外事故時,比較方便搬走。要防止潮濕或飛油的鹽分、油類腐蝕鋼瓶,保持鋼瓶的清潔。

(2)貯氣瓶嚴防爆曬、嚴禁靠近明火或溫度較高的地方。因為氣瓶內的壓力是隨溫度增加而上升的,一旦造成瓶內的壓力反常上升,就會發生危險。

(3)氣瓶要直立使用、嚴禁倒立或卧倒使用,因為氣瓶上面裝的調壓器是對液化石油氣的氣體起作用的,如果氣瓶倒立或卧倒放,就會流出液體,液體變為氣體呈250~300倍擴散與空氣混合後,就會造成大面積的燃燒,甚至發生爆炸,所以是非常危險的。

(4)不管是滿瓶或空瓶都嚴禁摔、踢、滾和撞擊。因為輕則損壞油漆,重則氣瓶變形報廢,甚至會使氣瓶破損,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5)不準用開水澆和火烤鋼瓶去強行氣化。

(6)使用時氣瓶與灶具要平排放置,瓶與灶的最外側之間距離不得小於80公分。不允許灶台下放置鋼瓶,以防漏氣時造成事故。

請參照以文件 GB2894—88安全標志
GB7723—87固定式電子衡
GB14193—93液化氣體氣瓶充裝規定
GB15383—94氣瓶閥出氣口連接型式和尺寸
GB50058—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50160—92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
GBJ16—87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GBJ140—90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J232—87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電氣裝置篇)
GBJ235—82工業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金屬管道篇)
SHJ501—85石油化工劇毒、易燃、可燃介質管道施工及驗收規范
HGJ34—90化工設備管道外防腐設計規定
TJ36—79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
JJG1003—84非自動稱的准確等級
勞動部勞鍋字(1993)442號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
勞動部勞鍋字(1990)3號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 ]
勞動部勞鍋字(1990)8號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3充裝站職責
3.1負責站內液化氣體氣瓶的安全充裝、貯運及管理。
3.2保證所充氣瓶內氣體符合產品質量標准並出具產品合格說明。
3.3負責氣瓶充裝前、後的檢查及附件修理與更換
3.4液化氣體瓶充裝站還應熟悉用戶使用氣體情況。
3.5定期向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勞動部門報告充裝站安全技術管理狀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等。

4充裝站基本條件
4.1建站前,必須按照國務院頒布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中的規定,通過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查批准。
4.2必須經省、市級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審核驗收、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後方可從事氣瓶充裝工作。
4.3應具有適合所充裝液化氣體種類的充灌設備、管道等成套設施及廠房建築。
4.4應按下列內容配備和建立有關確保充裝質量和安全的管理制度:
a)與所充裝的氣體、氣瓶相關的國家標准、法規、規程等專業技術資料。
b)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和崗位責任制。
c)設備和儀器、電器、氣瓶等安全技術管理台帳|
d)氣瓶充裝前確認瓶內介質種類並進行余壓測試、剩餘介質的純度分析、重量檢查和充裝後重量復稱制度。
e)充裝記錄管理制度。/ T( r9 c) f' \7 w2 l, h
f)設備、安全附件、儀表、計量器具的定期檢查或檢驗制度。2 o4 v4 ^2 l* |1 H: K
4.5充裝站根據所充裝氣體的特性,必須設置相應的可進行置換、解毒、排放或回收處理瓶內可燃、有毒和其他液化氣體殘液的設施。排放的殘氣、液體必須符合TJ36中有關規定的要求
4.6應根據GBJ140中的具體要求,配置適用於所充氣體的滅火器具及其他消防器材。, W. t' E0 f e8 V
4.7應建立與所充裝的液化氣體種類、規模相適應的事故搶險和消防滅火常設組織機構,並具有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和搶險器具、設施。
4.8站內應配備氣體分析檢測儀器和專門進行氣瓶附件修理或更換的操作間。
4.9充裝站應根據氣體特性,按照GB2894中的具體規定,在站室內外醒目處設置安全標志。$ y/ f' D7 t5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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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充裝站人員條件% T( P* V( i x$ c% q
5.1站內必須配備一名有從事充裝站工作三年以上經驗的,並具有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含工程師)的技術負責人。
5.2應配備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經行業主管部門專業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6 e* m( S+ m1 v; k! z
5.3必須配備經過當地勞動部門專門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後的持證氣瓶檢查員,負責氣瓶充裝前的檢查工作。7 \+ e2 N' G& K- P7 E
5.4氣瓶充裝人員必須由經過當地勞動部門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認證資格的持證人員擔任,且每班充裝人員不得少於兩人。( H* ^6 s7 ^$ B# ]3 P
5.5站內應配備適量的經當地勞動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專業技術培訓合格的氣體分析和氣瓶附件檢修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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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充裝站廠房和設備條件
6.1廠房建築的耐火等級、廠區內防火間距、安全通道及消防用水量等安全防火條件必須符合GBJ16中的具體規定。
6.2充裝間、氣瓶儲存地點和液化氣體貯罐廠房溫度一般不宜超過30℃,並應設置通風、遮陽、蔽雨雪、防雷電、導除靜電和防超溫的設施。7 d% |* e' c1 m* \
6.3充裝容積為40L以上(含40L)的氣瓶充裝站,應有專供氣瓶裝卸的站台。若在站台上存放氣瓶,應做到:0 n" `2 q4 u" E) M" ?. f
a)空瓶與實瓶必須分開放置,並設立明顯標記。
b)站台上必須留有寬度不小於2m的通道。8 j. @7 V6 H) ^& j
6.4氣體加壓、分離、儲存、計量等壓力容器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和管理必須符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和《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的規定,同時上述容器必須設有準確、安全、醒目的液面顯示裝置並有可靠的防超裝、超壓設施。6 S1 [9 o2 v: ^. k4 r; H! d5 [
6.5液化氣體輸送管道的安裝和試驗及管道附件、閥門的選型必須符合GBJ235的規定,並根據介質的類別按HGJ34中有關要求在管道上噴塗相應的顏色標志。, b0 N* X- ?4 S9 d+ |* I" F
6.6充裝接頭的型式與尺寸應符合GB15383—94附錄A的規定。+ @8 C1 i6 d# t
6.7站內應配備與其充裝接頭數量相等的計量衡器。復檢與充裝的計量衡器應分開使用。配備的計量衡器應達到下列要求:
a)計量衡器的最大稱量值不得大於所充氣瓶實重(包括瓶自重與裝液重量)的3倍,且不小於1.5倍。
b)非自動稱衡器的精度應符合JJG1003中規定的中准確度等級要求;固定式電子衡器的精度應符合GB7723規定的3級稱等級要求。日充裝量大於10瓶的液氯、液氨氣體充裝站應配備具有在超裝時自動自斷功能的計量稱。' p" J L% a& S% J8 t" H
6.8管線、設備上配置的各種壓力指示計,其精度不應低於1.5級。# r0 ~4 q. V5 ]3 D) r
6.9充裝間應設置在氣瓶超裝時可同時切斷氣源的聯鎖裝置。( H( s6 y+ G# L3 F& g
6.10充裝毒性和可燃性氣體的充裝站,應設置相應的氣體濃度監測報警裝置。6.11站內所有計量、監測、報警和設備管道上設置的壓力表、安全閥等儀器、儀表、安全附件除配置齊全、完好外,還應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和GB14193中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和校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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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殊安全技術要求& N# ^( Z& j( _
7.1充裝毒性液化氣體的充裝站
7.1.1充裝劇毒液化氣體的充裝站,必須配置在充裝同時可防止氣體逸出的負壓操作系統。
7.1.2廠房內除設置一般機械通風外,還應備有事故排風裝置。對排出含有大量有毒氣體的空氣必須進行凈化處理,使其符合TJ36中有關規定的要求。5 |3 Q J$ q% M
7.1.3盛貯劇毒液化氣體的容器應設置在室內,並設有可在容器四周形成水幕制止突發性事故而造成毒性氣浪的給水裝置。8 O8 t V. c! [8 [( a. b
7.1.4充裝人員必須根據液化氣體毒性特性配備相應的防毒面具,同時還應設專人對上述防毒面具和濾毒罐定期進行檢查與更換。6 h) t- }8 l$ ~
7.1.5應在專門指定場所備有急救葯品並設專人定期檢查以防失效,同時還應具有可靠的通信聯絡手段和搶救、運送中毒人員的條件。; h/ M8 \9 [. g; H$ w; a
7.2充裝可燃性氣體的充裝站
7.2.1廠區內火災爆炸危險區的劃分,變、配電所和控制室的設計,電氣設備和裝置的選型及機械排風條件安全技術要求必須符合GB50058中的具體規定。
7.2.2充裝廠房內必須按GBJ16中具體規定設置有足夠泄壓面積的安全排氣裝置。充裝重度小於空氣的氣體,泄壓排氣裝置應安放在其室內頂部;充裝重度大於或等於空氣的氣體,廠房內在靠近地面的位置應設有機械排風設備。
7.2.3站內電氣裝置的安裝、驗收必須符合GBJ232中的有關規定。! \; w1 j6 }4 l+ z
7.2.4站內應備有適應不同型號機動車輛用的阻火器。
7.2.5操作人員著裝應採用防靜電衣服、底部無鐵釘鞋具,並應避免使用可能產生火花的檢修工具。)
7.3充裝腐蝕性氣體的充裝站
7.3.1站內的設備、管道、閥門及連接件與密封件應根據所充裝氣體的腐蝕性,選用相應的耐蝕材料製作。
7.3.2設備及管道系統上安裝的壓力指示計應採用耐蝕膜片式。如採用普通式壓力表,檢驗周期不應超過6個月。
7.3.3對於充裝與水反應易形成強腐蝕性介質的液化氣體氣瓶充裝站,應經常保持乾燥環境,同時還應備有對設備、管道、閥門、氣瓶進行乾燥的設施。& {9 L [6 z2 X+ C
7.3.4站內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時,應配戴可靠的預防酸鹼性灼傷的勞保用具。
7.4對於充裝同時具備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類型的液化氣體氣瓶充裝站,必須同時具備上述所對應類型的液化氣體充裝有關安全技術條件規定。
7.5為防止氣瓶超裝,各類液化氣體充裝站必須採用逐瓶稱重、充裝同時進行的方法充裝;禁止在無稱重情況下直接從貯槽或罐車往氣瓶內進行充裝

㈢ 液化氣儲配站搶險需要正壓式呼吸器和防化服嗎

液化氣儲配站搶險需要配備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和防化服。
液化氣屬於可燃氣體,所以為了防止液化氣泄漏等等,一定要配備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和防化服,還物老有一些報警器和堵喚芹漏器材等等。

液化氣易燃,所罩鏈升以不僅僅需要空呼,防化服也需要。還有報警器,堵漏器材。

㈣ 如何做好液化石油氣的安全管理工作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制度

  1. 液化石油氣站進出管理制度
    ①非本站工作人員禁止進入生產區內。確因工作需要進入生產區時,須經站長(經理)批准,並由本站工作人員陪同,經門余扒山衛檢查登記後方可進入。
    ②進入生產區的工作人員、外來人員不得攜帶火種(火柴、打火機、煙頭等),不得穿著化纖衣物和帶釘鞋,操作人員上崗應穿戴防靜電工作服和防靜電鞋。
    ③酒後人員不得進入生產區,嚴禁孩童或領小孩進入生產區。經批准進入生產區內的非工作人員,要服從站內安全管理人員的安排。
    ④汽車罐車和本站的運瓶汽車進入生產區,必須配裝可靠的防火帽和滅火器等有關的消防器材,並經門衛檢查合格後方准進出。
    ⑤電瓶車、拖拉機、畜力車及外來車輛不得進入生產區。
    ⑥門衛及安全檢查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做好對進出站人員和車輛的檢查登記工作,如實記錄液化石油氣站進出檢查登記表(見表2-1-1)中的內容,不得擅離職守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

  2.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①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保護財產和公民的安全。根據本單位工作特點和實際情況,特製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②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站長(經理)為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各車間、班組負責人豎中為相應部門、崗位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安全消防員協助站長做好全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並具體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③安全消防員和從事液化石油氣操作的人員要經消防安全培訓,並取得公安消防機構頒發的合格證後,方准上崗作業。安全消防員應結合本站具體情況和上級的有關規定,每年對全站人員進行4次安全消防和知識培訓教育,並將考核情況記人職工個人技術檔案。
    ④本單位建立由站長和安全消防員任正隊長、副隊長,全站40歲以下男職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安全消防員要針對本單位特點,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要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兩次消防滅火演練。
    ⑤站內所有的消防設施、器材和安全裝置,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齊全,並應選用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器材和設置,裝置在便於使用的指定位置。值班巡查員在每日安全巡查中,應將對消防設施器材的檢查和防火檢查作為一項主要的內容。
    ⑥安全消防員要會同有關人員定期做好消防設施和器材檢驗與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其完好、有效。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滅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和消防通道。
    ⑦站內應在醒目的位置設立「進站須知」、「嚴禁煙火」和「危險場所,閑人免進」 等消防安全標志。嚴禁攜明火或穿戴化纖衣物和帶釘鞋進入生產區內。因特殊情況確需動用明火作業時,要事先按規定程序辦理動火許可審批手續,並嚴格履行科學的隔離、置換和分析化驗方法,做好動火准備工作。動火現場要有監護人,動火作業結束後要及時將動火設備撤離生產區。
    ⑧當站內出現火災時,現場工作人員中最高職務者要擔負起領導責任,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疏散無關人員、車輛和氣瓶,任何人都有撥打「119」電話報告火警的義務。火災撲滅後,要保護好事故現場,接受事故調查。
    3.生產區巡迴檢查制度
    ①為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管理,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杜絕違章行為的發生,特製定生產區巡迴檢查制度。
    ②巡迴檢查分為單位值班領導組織的每日安全巡查和操作人員對本崗位的操作巡查。站內領導實行輪班制,每日應有一名站領導負責做好當日的安全巡查工作。
    ③值班領導每4小時應帶領消防員、設備員和維修人員對生產設備、工藝管路的運行狀況;操作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各安全裝置和設施的完好等情況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和防火巡查,並將巡查結果填入液化石油氣站安全巡查記錄表。

    ④機、泵操作員每1小時對運轉設備的電機溫度、電流、聲音和機器的溫度、聲音、壓力、液位、油位、油壓與振動情況,以及與機器相關的系統設備和附件的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巡查,巡查結果如實填入機、烴泵操作記錄表。

    ⑤儲罐操作人員每小時對罐區內儲罐的壓力、液位、溫度和安全裝置,及主要操作控制閥門進行一次安全巡查。夏季要根據此鍵儲罐溫度變化,及時開啟噴淋冷卻裝置,冬季要注意排水防凍,並按時填寫儲罐運行記錄表。

    ⑥裝卸作業過程中,操作人員應按裝卸操作規程的規定,做好對裝卸罐車的安全巡查,並加強與機、泵和儲罐操作人員的聯系配合,嚴防罐車或儲罐超裝。
    ⑦鋼瓶充灌作業前,操作人員要對待裝瓶、充槍、計量秤和系統壓力進行檢查核驗,並定期對操作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對已裝瓶、待裝瓶的清驗盤點。
    ⑧安全巡查中發現的異常情況和問題,有關人員要及時查明原因,並作出處理。對需要檢修或動火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嚴禁設備和系統帶故障使用與運行。
    4.設備儀器管理制度
    ①為加強設備儀器的購置、使用、維護保養、修理、檢驗等管理工作,使設備儀器保持完好狀態,特製定設備儀器管理制度。
    ②設備儀器實行站級管理和崗位管理。設備技術員負責全站設備儀器的更新、修理、檢驗和資料檔案的管理,操作人員負責所使用設備儀器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工作。
    ③站內壓縮機、烴泵、自動灌裝秤、鍋爐、儲罐及其他壓力容器應建立安全操作規程,其中鍋爐和壓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應按有關規定向安全監察機構申報並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④操作人員對所操作的設備要做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啟動使用和停車,並按規定做好設備潤滑加油、防銹工作,認真落實巡迴檢查制度,如實填寫運行記錄。
    ⑤操作人員對本崗位的設備、管線、閥門、儀表等裝置實行責任制,要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冒、滴、漏,並做好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工作。維護人員要對設備的修理質量負責,保證檢修後設備的完好使用。設備技術員會同安全員每周對設備按「完好、不完好、修理、停用」4個檔次進行一次檢查評定,每月將4次檢查結果作為對設備的評定依據掛牌公示。
    ⑥全站生產設備每年進行一次大修,每月進行一次小修。設備技術員要預先提出設備儀器的檢修內容和備品配件計劃,制定合理的檢修定額,嚴格控制修理費用。
    ⑦設備技術員要按規定做好對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制度的安排和落實。鍋爐每年進行一次運行檢驗,每2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壓力容器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的每6 年進行一次檢驗,3級的每3年進行一次檢驗。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壓力表每年要校驗一次;接地裝置每年在雷雨季節前檢測一次。
    ⑧設備儀器應建立技術檔案,其內容包括:
    a.設備、儀器的隨機技術文件、產品合格證、監制證書、裝箱清單等資料;
    b.安裝施工技術資料和安裝檢測驗收資料文件;
    c.修理、改造記錄及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d.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有關檢驗的技術文件和資料;
    e.壓力表、安全閥、接地電阻等安全附件的校驗、修理、更換記錄和資料;
    f.有關事故的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以及報廢報告資料。
    ⑨外購設備、儀器(包括備品配件)先由需用班組提出申請,經設備技術員審核、分析,並提出購置的型號參數和數量等具體計劃,報站長審批。購置計劃經批准後,由有關專業人員按照質優、價廉的原則選購。所購進的設備、儀器必須是國家定點企業生產的相應產品,並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書,壓力容器還需附監檢證書。設備儀器到貨後,由設備技術員、使用班組、購置經辦人和財務人員共同開箱驗收,對質量、數量和技術文件不符合要求的,由經辦人負責落實。
    ⑩由於人為過失造成的設備儀器(包括零部件)丟失、報廢,按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者處罰。對需報廢和淘汰的設備儀器,按固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由站長批准後,在設備檔案和財務固定資產台賬上注銷。
    5.汽車罐車使用管理制度
    ①為加強液化石油氣汽車罐車的管理,保障其安全使用,根據有關法規的要求和本單位實際,制定汽車罐車使用管理制度。
    ②本單位汽車罐車的使用管理除執行本制度外,還應執行《設備儀器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③汽車罐車投入使用前,應到有關部門辦理液化石油氣汽車罐車使用、危險物品准運和汽車罐車行駛牌照等使用登記手續。並將核發的液化氣體汽車罐車使用證、准運證、行車證等證件隨車攜帶。
    ④汽車罐車的駕駛員、押運員需經專業技術培訓和考核合格,並取得相應的《汽車罐車准駕證》和《汽車罐車押運員證》後,方可從事汽車罐車的駕駛和行車押運工作。未具有相應資格的不得隨意駕駛罐車和承擔押運工作。
    ⑤汽車罐車的駕駛員應按汽車日常檢查和保養要求每天對汽車發動機、底盤和運行部分進行一次檢查與維護。押運員要對罐體及安全閥、爆破片、壓力表、液面計、溫度計、緊急切斷裝置、管接頭、人孔、管道閥、導靜電裝置及滅火器材等附件的性能與完好狀況每天進行一次檢查維護。發現故障和異常情況要及時查明原因,並予以排除。保證汽車罐車性能完好,同時應保持罐車的清潔衛生和漆色完好。
    ⑥每次出車前,駕駛員和押運員應按第5條檢查內容對罐車進行全面檢查,並帶齊各種證件資料和維修工器具。行車中,要做好對罐車和安全附件的經常性檢查保養,嚴禁罐車帶故障行駛。
    ⑦新汽車罐車或經檢修後的汽車罐車,在首次充裝液化石油氣前,必須經抽真空或充氮氣置換處理合格[真空度不小於86.7kPa(650mmHg)或含氧量小於3%],並有處理單位的證明文件,方可進行充液。
    ⑧汽車罐車返回單位要及時卸液,不得帶液入庫停放。罐車不得兼作儲罐使用,禁止直接向鋼瓶灌裝。卸液時不準採用空氣加壓或蒸汽加熱等提高卸液速度的辦法。卸液罐車應留有不低於0.4MPa的剩餘壓力。
    ⑨遇有雷雨天或附近有明火,周圍有易燃易爆介質泄漏,罐體內壓力異常或其他不安全的情況時,要立即停止裝卸作業,並由作業現場負責人做出相應的處理措施。
    ⑩汽車罐車的裝卸作業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罐車或儲罐超裝。裝卸作業完畢後,要及時填寫裝卸作業記錄表。

    ⑾汽車罐車行駛中,應遵守交通規則,聽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a.按汽車罐車的設計限速行駛,保持與前車距離,嚴禁違章超車。要按指定時間和路線行駛。
    b.押運員必須隨車押運。
    c.不準拖帶掛車,不得攜帶其他危險品,嚴禁其他人員搭乘。
    d.車上禁止吸煙。
    e.通過隧道、涵洞、立交橋時,必須注意標高並減速行駛。
    f.當罐內液溫達到40℃時,應及時採取遮陽或罐外水冷等降溫措施。
    ⑿汽車罐車途中停放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a.不得停靠在機關、學校、廠礦、橋梁、倉庫和人員稠密等地方。
    b.停車位置應通風良好,停車地點10m內不得有明火和建築物。
    c.停車檢修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不得有明火作業。
    d.途中停車若超過6h,應與當地公安部門聯系,按其指定的安全地點停放。
    e.途中發生故障,若檢修時間長或故障程度危及安全時,應將汽車罐車轉移到安全場地,並由專人看管,方可進行維修。
    f.重新行車前應對全車進行認真檢查,遇有異常情況應妥善處理,達到要求後方可行車。
    g.停車時,駕駛員和押運員不得同時離開車輛。
    ⒀罐車罐體及其安全附件應按《液化氣體汽車罐車安全監察規程》的相關規定,定期報送檢驗機構檢驗。凡超檢驗周期未檢驗的,不應繼續使用。
    ⒁汽車罐車的外借使用應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並由該車駕駛員、押運員隨同操作。液化石油氣罐車不得用於充裝其他介質。
    6.鋼瓶充裝管理制度
    ①為加強鋼瓶充裝的檢查管理,杜絕不合格鋼瓶充裝和鋼瓶超裝,特製定鋼瓶充裝管理制度。
    ②凡需充裝液化石油氣的鋼瓶,實行灌前檢查、充灌過程檢查和灌後復檢責任制。檢查員和充裝員應嚴格把關,並做好檢查記錄和充裝記錄等工作見證。
    ③鋼瓶充裝前,由質量檢查員逐只進行檢查登記,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進行充裝。
    a.無製造許可證單位製造的鋼瓶和未經安全監察機構批准認可的進口鋼瓶,以及經檢驗單位判定報廢的鋼瓶。
    b.鋼瓶鋼印標志、顏色標記不符合液化石油氣鋼瓶規定及無法判定瓶內氣體的。
    c.用戶自行改裝或塗敷漆色的鋼瓶。
    d.瓶內無剩餘壓力的。
    e.鋼瓶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的。
    f.超過檢驗周期的鋼瓶。
    g.經外觀檢查,存在明顯損傷,需進一步進行檢查的鋼瓶。
    h.首次充裝的鋼瓶,事先未經置換和抽真空的。
    ④對經檢查不予充裝的鋼瓶,檢查員要及時通知用戶作相應的處理。需抽真空或抽殘液的鋼瓶,先進行抽空、抽殘處理。符合充裝條件的鋼瓶,質量檢查員作空瓶稱重和核定充裝量,並填好檢查登記表後,將鋼瓶轉送充裝崗位。
    ⑤充裝崗位的待裝瓶應按不同質量、型號分類存放,並與已裝瓶區用標志相互分開放置。充裝員要按該鋼瓶核定的充裝量和充裝操作規程認真進行充裝操作,如實填寫充裝記錄,嚴禁過量充裝。YSP-10、YSP-15型鋼瓶允許充裝誤差不大於±0.5kg,YSP -50型鋼瓶允許充裝誤差不大於1kg。
    ⑥充裝計量衡器要設有超裝警報和自動切斷氣源的裝置。稱重衡器的最大稱量值應為常用稱量的1.5~3.0倍。為保證稱重衡器的准確可靠,每2個月應校驗一次,校驗報告要記錄存檔。
    ⑦充灌過程中,充裝員隨時注意對充裝鋼瓶的角閥、瓶底、焊縫等部位的檢查,並做好稱重衡器量稱的調整檢查。若發現鋼瓶出現泄漏,要立即停止灌氣,並將瓶內氣體回收。對超允許充裝量的,要及時將超出量回收。
    ⑧充裝後的鋼瓶,由質量檢查員逐只進行重量復驗稱檢,復檢結果和檢查員姓名等內容要如實記錄到鋼瓶檢查登記表中。復檢合格的已裝瓶,轉運工要及時發放給用戶或送瓶庫暫存。
    ⑨檢查員、充裝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嚴禁外來人員動用充裝設備和工具。非充裝員、檢查員不得從事鋼瓶的充裝檢查工作。
    ⑩鋼瓶檢查記錄表(見表2-1-7)和鋼瓶充裝操作記錄表(見表2-1-8)每天由站技術負責人收集並存檔備查。

㈤ 液化氣起火用什麼類型滅火器

液化氣罐著火時,飢蔽最好的滅火器材是手提式乾粉滅火器,有1公斤裝的,有2公斤裝的,也有4公斤裝的,家庭用1公斤裝或2公斤裝的就可以銀蔽了。
如果沒有準備乾粉滅火器的家庭,在遇到液化氣罐著火時,不要慌張,拿一塊濕抹布或濕毛巾並打開,然後蓋到液化氣罐手柄上,再用手將液化氣關掉,最後將冷水潑在液化氣手爛搏州柄處冷卻即可。

㈥ 我家在農村,建一個小型民用液化氣站需要什麼設備,大概需要投資多少錢

建小型液化氣站需要什麼設備:
1. 需要硬體方面有:消防水池、環路消防供水管路、噴淋降溫系統、市政消防接撥系統、消防泵、備用發電機、ABC乾粉滅火器、消防水迴流系統、燃敢報警系統、應急裝備和堵漏工具等。
2. 軟體方面有:安全管理制度手冊、安全培訓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演練方案、演練記錄等。
開辦液化氣加氣站需要什麼手續:
由於液化氣屬危險品,因此有關部門對辦理液化氣站審批比較嚴格。開設一家液化氣供應站(儲備站)(含燃氣機動車加氣站),其應具備的條件包括:
1、站址的設置應符合市、縣(市)液化氣供應站點布局規劃;
2、有符合標準的燃氣計量、消防、安全保護等設施;
3、有符合標準的固定站點設施;
4、有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度;
5、有符合規定的營業制度;
6、各崗位從業人員需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7、有固定的通訊工具;
8、同時,設立燃氣機動車加氣站,還應當有符合標準的燃氣儲存、充裝等設備。
在燃氣供應管理上,燃氣供應單位應當建立安全檢查、維修維護、事故搶修等制度,健全燃氣安全保障體系。
除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條件外,還要經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壓力容器安全注冊。相關具體情況,還可電話咨詢市燃氣管理辦公室。

㈦ 液化氣站周邊安全距離

設置瓶裝液化氣供應站點,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建築耐火要求不低於二級,不得用可燃材料裝修;電器照明按防爆要求設置,並配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二)瓶庫為相對獨立的非住宅建築,與居民住宅的距離不少於十米,與重要公共建築的距離不少於二十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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