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安機關戒備等級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七條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淚彈、高壓水槍、特種防暴槍等驅逐性、制服性警械:
(一)結伙斗毆、毆打他人、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的;
(二)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運動場等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非法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的;
公安機關的任務特點來看,可劃分為三種類型的警備等級,即二級警備、一級警備、重大節慶活動警備。
1、二級警備。由經常性戒備轉入非常時期的戒備。主要是在社會治安敏感時期和波動較大,可能發生的恐怖襲擊、較大的群體性治安事件、災害事故和重大節日、重要會議、大型活動及其他重要警務活動時所處的高度戒備狀態。
2、一級警備。由經常性戒備、節慶警備或二級警備轉入高度戒備。主要是在社會治安形勢嚴峻,局部地區發生嚴重騷亂、暴亂,嚴重暴力恐怖活動,重大治安事件,特大災害事故或國家發布戒嚴令時所處的臨戰狀態。
3、節慶警備。由經常性戒備轉入重大節慶、文體、商貿活動等敏感時期的戒備。主要是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大型文娛體育活動和地方性節慶商貿活動時所處的高度戒備狀態。
中國監獄也將初步按戒備等級進行分類,即依據監獄警戒設施、監管技術裝備、警力配備、管理方法、活動范圍、勞動方式等因素,將監獄分為高度戒備、中度戒備和低度戒備三個等級,分別關押具有相應危險程度的罪犯。
目前,司法部正在結合監獄布局調整工作,抓好罪犯的科學分類,研究制定不同戒備等級監獄的建設標准、關押對象標准和監獄人民警察配備標准,然後選擇2至3個省進行試點。
建立罪犯改造質量評估制度。中國監獄目前所採取的罪犯計分考核制度中,改造表現的考核不夠全面科學。
新的評估體系將以提高改造質量為目標,以量化指標體系為依託,以對心理、行為測試為手段,將評估的結論與擬定的改造方案結合起來,有效調動和引導罪犯改造的積極性,充分重視罪犯的改造過程和重要關鍵點的控制,用過程保證結果。
⑵ 交通警察一級戒備是什麼意思
一級勤務,全體民警原則上不回家,24小時在單位待命;
二級勤務,各交警大隊全警上路,大橋及市區主幹道等路段隨即布滿警力。
三級勤務期間警力警備。由經常性戒備轉入重大節慶、文體、商貿活動等敏感時期的戒備。
主要是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大型文娛體育活動和地方性節慶商貿活動時所處的高度戒備狀態。
(2)使用哪些警備器材屬於違法擴展閱讀:
一級警備為一類著裝,如迷彩服,佩帶執勤標志,視敵情攜帶警械防護器材,5%%至10%警力攜帶武器彈葯,遇有嚴重持槍暴力兇犯,著鋼盔和防彈服等。
二級警備為二級著裝,依季節著制式服裝,視任務規定攜帶警械和防護器材等;
節慶警備為三級著裝,按《人民警察法》著裝佩帶規定和執勤需要攜帶警械和防護器材。
⑶ 什麼是公安機關二級戒備
就公安機關的任務特點來看,一般可劃分為三種類型的警備等級,即二級警備、一級警備、重大節慶活動警備。
1、二級警備。
由經常性戒備轉入非常時期的戒備。
主要是在社會治安敏感時期和波動較大,可能發生的恐怖襲擊、較大的群體性治安事件、災害事故和重大節日、重要會議、大型活動及其他重要警務活動時所處的高度戒備狀態。
2、一級警備。
由經常性戒備、節慶警備或二級警備轉入高度戒備。
主要是在社會治安形勢嚴峻,局部地區發生嚴重騷亂、暴亂,嚴重暴力恐怖活動,重大治安事件,特大災害事故或國家發布戒嚴令時所處的臨戰狀態。
3、節慶警備。由經常性戒備轉入重大節慶、文體、商貿活動等敏感時期的戒備。
主要是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大型文娛體育活動和地方性節慶商貿活動時所處的高度戒備狀態。
(3)使用哪些警備器材屬於違法擴展閱讀:
一級警備為一類著裝,如迷彩服,佩帶執勤標志,視敵情攜帶警械防護器材,5%%至10%警力攜帶武器彈葯,遇有嚴重持槍暴力兇犯,著鋼盔和防彈服等。
二級警備為二級著裝,依季節著制式服裝,視任務規定攜帶警械和防護器材等;
節慶警備為三級著裝,按《人民警察法》著裝佩帶規定和執勤需要攜帶警械和防護器材。
還可以按任務種類,如大型警衛任務,大型文體商貿活動的安全保衛與處置恐怖暴力案件、暴亂事件、災害事故等分開層次劃分著裝與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