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器官捐獻在那申請 怎麼個流程
■咨詢
捐獻者首先應了解器官捐獻的相關情況。
■登記
此次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是指面向社會公眾在其身故後自願的器官捐獻,不涉及活體器官捐獻。捐獻登記要到市紅十字會登記。所有的器官捐獻者都必須滿足自願、無償、死亡這3個條件。有關器官或組織功能良好,沒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嚴重傳染病,沒有癌症(除原發性腦腫瘤)者,一般都適合捐獻器官。
■簽字
1.捐獻者填寫《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
2.由捐獻者本人或直系親屬填寫《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未成年的捐獻者捐獻器官必須經父母同意並代為填寫《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需要志願者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監護人)同意簽字。如果沒有登記的,在身故後,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書面形式捐獻器官。
3.《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填寫完整後由捐獻者本人或委託他人交到當地紅十字會,並攜帶捐獻者本人的身份證原件,並經公證處公證。《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一式兩份,紅十字會審核後蓋章,一份存檔,一份交給本人或委託人自行保管。
■時間
因器官捐獻有較強的選擇性,病人病情惡化後請電話告知紅十字會,病人逝世後,以最短的時間內電話通知紅十字會及接收單位。接收醫生就會啟動捐獻程序,把捐獻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給臨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器官捐獻者在完成捐獻後的遺體,將由醫院進行符合倫理原則的醫學處理,恢復遺體原貌。
■用途
器官的利用嚴格遵照捐獻人的意願,用於人道主義救治病人,不可進行其他營利性使用。
祝你好人有好報!
2. 石家莊市醫院怎麼捐贈物資
可以通過市紅十字會定向捐贈,也可以聯系河北省慈善總會的工作人員定向捐贈物資。以石家莊市第四醫院為例,醫院必須以法人名義接受社會捐贈資助,應當經醫院領導集體審核同意,捐贈資助財產必須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使用。醫院內部的職能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接受捐贈資助。
石家莊市第四醫院接受社會捐贈資助管理
6.12.1.2 本辦法所稱社會捐贈資助,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捐贈資助人)自願無償向我院提供資金或物資等形式的支持和幫助。
6.12.1.3 醫院接受社會捐贈資助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自願無償的原則,符合公益目的。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附有影響公平競爭條件的捐贈資助,不得將接受捐贈資助與采購商品(服務)掛鉤,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攤派或者變相攤派。
6.12.1.4 醫院必須以法人名義接受社會捐贈資助,應當經醫院領導集體審核同意,捐贈資助財產必須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使用。醫院內部的職能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接受捐贈資助。
6.12.1.5 醫院接受的社會捐贈資助財產及其增值均屬於社會公共財產,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任何個人不得侵佔、挪用或損毀。
6.12.1.6 醫院要及時公開受贈受助情況和受贈受助財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6.12.1.7 醫院的社會捐贈資助行為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6.12.1.8 醫院接受境外捐贈資助,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入境手續;實行許可管理的物品,由醫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許可申領手續。醫院不得接受不符合國家有關質量、環保等標准與要求的境外捐贈資助。
6.12.2 捐贈資助的接受
6.12.2.1 醫院接受社會捐贈資助,由監察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業務部門對捐贈資助人的捐贈資助方案予以審核,根據捐贈資助項目是否屬於公益非營利性質、是否涉嫌商業賄賂和不正當競爭等情況,提出是否接受捐贈資助意見,並報院領導集體審核同意後辦理。
6.12.2.2 醫院接受社會捐贈資助,應當與捐贈資助人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捐贈資助財產的種類、數量、價值等信息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
6.12.2.3 捐贈資助人應當依法履行協議,按照協議將捐贈資助財產交付醫院財務部門或物資管理部門,不得在賬外核算,更不得設立小金庫,逃避財務監督。
3. 請問捐獻器官需要哪些手續
對於一個人來說,願意在自己死後捐獻出自己的器官,是非常偉大且無私的行為。特別是對於中國人來講,身體發膚受之父母是我們從小就接受過的教育,因此在器官捐獻這方面,中國人往往要比外國人保守。但是人死不能復生,如果在自己死後還能夠為社會做出一點貢獻,我想是百利而無一害的。隨著社會的發展,這些年來自願在死後捐獻器官的人也越來越多了。那麼捐獻器官需要怎麼做?每個人都有捐獻器官的資格嗎?
可以看出,器官捐獻是一件復雜的事情,期間需要注意的地方也很多,但是這也代表了我國對於人體器官捐獻這件事的態度是嚴肅且認真的,對於那些無私的人,國家從來都不會馬虎對待。
4. 人體器官捐贈流程
有的人因為交通事故、勞動工傷或者是惡意重傷等情況出現身體器官有嚴重缺陷急需他人捐獻的器官替換,也有的熱心人士會願意奉獻社會,捐獻自己的器官救助這些有需要的人。關於死者遺體器官的捐贈,死者有意願捐贈的,須在生前以書面遺囑的方式同意捐獻。或者是有最親的近親屬的同意,或者是無利害關系的醫生的一致同意才能摘除遺體的器官。
一、器官捐獻的具體流程
1、志願捐獻器官者可登陸紅十字會網站或到市紅十字會辦公地點索取《人體器官捐贈移植條例》了解器官捐獻的有關說明。
2、志願捐獻者可到市紅十字會、各無償獻血流動點領取《器官捐獻志願書》。
3、由志願者本人或直系親屬填寫由市紅十字會統一製作的《器官捐獻志願書》,未成年的志願者捐獻器官必須經父母同意並代為填寫《器官捐獻志願書》。《器官捐獻志願書》需要志願者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監護人)同意簽字。
4、《器官捐獻志願書》填寫完整後由志願者本人或委託他人交到市紅十字會,並攜帶志願者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5、《器官捐獻志願書》一式兩份,市紅十字會審核後蓋章,一份存檔,一份交給本人或委託人自行保管。
6、當志願者將要辭世時,由委託人提前通知市紅十字會做好准備。
7、市紅十字會得到志願捐獻器官者的醫院死亡證明後,即可接受器官。
8、市紅十字會向志願者親屬頒發榮譽證書,志願者骨灰可葬在光明樹下。
二、器官捐獻的原則
1、自願,器官捐獻必須遵循自願、無償的原則,禁止以任何方式買賣人體器官。
2、無償捐獻,不應營利為目的,只是單純地想為社會盡一份力量。
3、優先考慮其他醫療方法;
4、無傷害;
5、鼓勵捐獻遺體器官。
法律依據: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十一條醫療機構從事人體器官移植,應當依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人體器官移植診療科目登記。醫療機構從事人體器官移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與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相適應的執業醫師和其他醫務人員;(二)有滿足人體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設備、設施;(三)有由醫學、法學、倫理學等方面專家組成的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與倫理委員會,該委員會中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的醫學專家不超過委員人數的1/4;(四)有完善的人體器官移植質量監控等管理制度。
簡要總結:
人體器官捐贈流程:有的人因為交通事故、勞動工傷或者是惡意重傷等情況出現身體器官有嚴重缺陷急需他人捐獻的器官替換,也有的熱心人士會願意奉獻社會,捐獻自己的器官救助這些有需要的人。關於死者遺體器官的捐贈,死者有意願捐贈的,須在生前以書面遺囑的方式同意捐獻。或者是有最親的近親屬的同意,或者是無利害關系的醫生的一致同意才能摘除遺體的器官。
5. 器官捐獻在哪申請 怎麼個流程
一,由志願者持本人身份證到紅十字會填寫器官捐獻自願書,並指定捐獻執行人。
二,當潛在捐獻狀態出現後,省級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會派相關人員進行核實評估。
三,當捐獻志願者生命垂危達到待捐狀態後填寫器官捐獻登記表確認捐獻。
四,捐獻者經所在醫院確認死亡後,由器官捐獻辦公室通知器官獲取組織獲取器官。五,器官捐獻辦公室根據器官分配與共享原則對捐獻器官進行分配。
六,器官捐獻者完成捐獻後的遺體,由醫院進行符合倫理原則的醫學處理,恢復遺體原貌並協助家屬處理善後事宜。
七,器官捐獻辦公室建立紀念碑、紀念網站等供親屬緬懷和紀念捐獻者,弘揚奉獻精神。
八,對家庭貧困的捐獻者家屬按有關規定進行困難救助。
法律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十一條 醫療機構從事人體器官移植,應當依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人體器官移植診療科目登記。
醫療機構從事人體器官移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相適應的執業醫師和其他醫務人員;
(二)有滿足人體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設備、設施;
(三)有由醫學、法學、倫理學等方面專家組成的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與倫理委員會,該委員會中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的醫學專家不超過委員人數的1/4;
(四)有完善的人體器官移植質量監控等管理制度。
6. 人體器官捐贈流程
人體組織器官捐獻具體流程
流程:捐獻咨詢、捐獻登記、確認捐獻、器官獲取、器官分配、遺體處理、緬懷紀念和困難救助。
捐獻器官的用途嚴格遵照捐獻人的意願,用於人道主義救治患者,不可進行其他營利性使用。捐獻具體流程為:
1.捐獻咨詢:捐獻者首先應了解器官捐獻的相關情況。
2. 捐獻登記:人體器官捐獻工作是指面向社會公眾在其身故後自願的器官捐獻,不涉及活體器官捐獻。捐獻志願者持本人身份證到寧夏紅十字會或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人體組織器官庫,由器官捐獻協調員指導填寫器官捐獻自願書,並指定捐獻執行人。所有的器官捐獻者都必須滿足自願、無償、死亡這3 個條件。
3. 確認捐獻:
(1)填寫《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由捐獻者本人或直系親屬填寫《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未成年的捐獻者捐獻器官必須經父母同意並代為填寫《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需要志願者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監護人)同意並簽字。如果沒有登記的,在身故後,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書面形式捐獻器官。 《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填寫完整後由捐獻者本人或委託他人交給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醫務處器官捐獻協調員,並攜帶捐獻者本人的身份證原件,並經公證處公證。《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一式兩份,紅十字會以及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審核後蓋章,一份存檔,一份交給本人或委託人自行保管。
(2)填寫《知情同意書》, 捐獻者簽署知情同意書,工作人員應當向捐獻者說明細胞、組織、器官的用途、保存方式以及可能帶來的社會倫理等問題。細胞組織器官的獲取需遵循自願和知情同意的原則。對細胞組織器官的獲取及使用應取得捐獻者的知情同意,如供體未滿18 歲或無識別能力,由其法定監護人、配偶或家屬代為同意。對於那些生前沒有簽署知情同意或捐贈意願的潛在的屍體供體,需要有死者家屬或其監護人簽署同意。同時告知供體或其法定監護人、配偶或家屬供體資料的隱私權受保護,未徵得供體或其法定監護人、配偶或家屬同意的情況下不會隨意泄露。除必須簽署知情同意書外,還應符合醫學倫理的有關要求。此外,應告知符合篩選條件的捐獻者當其聯系電話、地址發生變化時,要及時通知登記部門。
(3)填寫《調查表》。所有供體在簽署知情同意書後,均要進行填寫調查表、體格檢查和既往史調查。所有的細胞組織器官都必須要求有完整的臨床資料,以備檢索。調查表主要包括如下內容: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現居住地址、通訊地址、聯系方式、身份證號、家族遺傳史等。資料逐項填寫,字跡清楚,填寫內容應保證真實、准確。
7. 人體器官捐贈,需要什麼手續
人體器官捐獻流程 捐獻登記:申請人到當地紅十字會以書面形式現場進行自願登記,或者由人體捐獻協調員在醫療機構中發現潛在捐獻者,如果潛在捐獻者及其親屬有捐獻意願,由協調員幫助完成系列捐獻手續; 器官獲取:當完成登記的捐獻者在臨床上達到待捐獻狀態時,由捐獻者所在的醫院進行醫學檢查,所在醫院協調員將捐獻者的相關信息報送捐獻辦公室,經過捐獻辦公室審核後通知器官獲取組織進行人體器官獲取,器官獲取組織根據人體器官捐獻標准進行判斷,確保有效捐獻,最後按照人體器官獲取標准進行器官切取並保存; 器官分配:由捐獻專家組根據中國人體器官分配原則,對捐獻器官進行分配,捐獻辦公室主要對器官捐獻和移植過程進行見證; 遺體處理:器官捐獻者完成捐獻後的遺體,由醫院進行符合倫理原則的醫學處理,恢復遺體原貌,對於有遺體捐獻意願的捐獻者,由捐獻辦公室聯系遺體接收站接收,對於沒有遺體捐獻意願或不符合接收條件的捐獻者,由捐獻辦公室移交親屬並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困難救助:捐獻辦公室根據有關救助原則,將對符合條件的人體器官捐獻者家屬進行困難救助; 緬懷紀念:捐獻辦公室規劃建立紀念碑、紀念林、紀念館或紀念網等,緬懷紀念捐獻者,為捐獻者家屬提供緬懷親人的場所。
8. 捐贈器官需要什麼 需要哪些程序
1、捐獻登記:您可以自己或通過器官捐獻協調員填寫《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自願書》書面向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表達器官捐獻意願,並徵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親屬的同意,我們會將您的相關資料錄入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自願者登記管理系統,並為您保密。
2、捐獻評估:當潛在捐獻狀態出現後,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派專職協調員和專家評估小組前往潛在捐獻者所在醫院開展工作,工作人員負責核實潛在捐獻者是否存在影響捐獻的法律、倫理等問題,向家屬確認捐獻的意向以及評價潛在捐獻者是否有影響捐獻的醫學禁忌症及是否處於待捐狀態等。
3、認捐獻:已辦理捐獻登記,因意外事故或疾病,達到潛在捐獻狀態時,由捐獻者配偶、成年子女或父母等直系親屬填寫《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確認器官捐獻。
4、器官獲取:已辦理確認捐獻登記的患者,經所在醫院確認已經死亡後,器官捐獻協調員將捐獻者的相關信息報送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由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通知器官獲取組織獲取器官,器官捐獻協調員見證獲取過程,只摘取捐獻者同意捐獻的器官或組織。
5、器官分配:省級人體器官專家組根據器官分配與共享原則對捐獻器官進行分配。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對器官捐獻、分配的過程進行見證,以保證其公正、公平。
9. 捐獻器官流程有哪些
遺體捐贈手續一般需要去所在城市紅十字會的遺體捐贈科室進行辦理。遺體捐獻要以自願無償為原則,並且要徵得家人同意;捐獻人可到本地紅十字會登記,有特殊情況可要求登記機構上門登記;志願者申請登記表,需要本人簽字。
第一,由志願者持本人身份證到紅十字會填寫器官捐獻自願書,並指定捐獻執行人。
法律分析:遺體捐贈手續一般需要去所在城市紅十字會的遺體捐贈科室進行辦理。遺體捐獻要以自願無償為原則,並且要徵得家人同意;捐獻人可到本地紅十字會登記,有特殊情況可要求登記機構上門登記;志願者申請登記表,需要本人簽字。
第一,由志願者持本人身份證到紅十字會填寫器官捐獻自願書,並指定捐獻執行人。
第二,當潛在捐獻狀態出現後,省級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會派相關人員進行核實評估。
第三,當捐獻志願者生命垂危達到待捐狀態後填寫器官捐獻登記表確認捐獻。
第四,捐獻者經所在醫院確認死亡後,由器官捐獻辦公室通知器官獲取組織獲取器官。
第五,器官捐獻辦公室根據器官分配與共享原則對捐獻器官進行分配。
第六,器官捐獻者完成捐獻後的遺體,由醫院進行符合倫理原則的醫學處理,恢復遺體原貌並協助家屬處理善後事宜。
第七,器官捐獻辦公室建立紀念碑、紀念網站等供親屬緬懷和紀念捐獻者,弘揚奉獻精神。
第八,對家庭貧困的捐獻者家屬按有關規定進行困難救助。
法律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八條
捐獻人體器官的公民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公民捐獻其人體器官應當有書面形式的捐獻意願,對已經表示捐獻其人體器官的意願,有權予以撤銷。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捐獻、摘取該公民的人體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的,該公民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書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獻該公民人體器官的意願。
10. 捐贈器官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法律分析:首先要身體健康,沒有傳染病,例如乙肝之類的。器官捐獻流程說明 一、器官捐獻的原則 器官捐獻必須遵循自願、無償的原則,禁止以任何方式買賣人體器官。 二、器官捐獻的具體流程 1.志願 捐獻器官 者可登陸紅十字會網站或到市紅十字會辦公地點索取人體器官捐贈移植條例了解器官捐獻的有關說明。 2. 志願捐獻者可到市紅十字會、各無償獻血流動點領取器官捐獻志願書。 3.由志願者本人或直系親屬填寫由市紅十字會統一製作的器官捐獻志願書,未成年的志願者 捐獻器官 必須經父母同意並代為填寫器官捐獻志願書。器官捐獻志願書需要志願者直系親屬同意簽字。 4.器官捐獻志願書填寫完整後由志願者本人或委託他人交到市紅十字會,並攜帶志願者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5. 器官捐獻志願書一式兩份,市紅十字會審核後蓋章,一份存檔,一份交給本人或委託人自行保管。 6.當志願者將要辭世時,由委託人提前通知市紅十字會做好准備。 7. 市紅十字會得到志願 捐獻器官 者的醫院死亡證明後,即可接受器官。 8. 市紅十字會向志願者親屬頒發榮譽證書,志願者骨灰可葬在光明樹下。
法律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七條 人體器官捐獻應當遵循自願、無償的原則。公民享有捐獻或者不捐獻其人體器官的權利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欺騙或者利誘他人捐獻人體器官。第八條 捐獻人體器官的公民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公民捐獻其人體器官應當有書面形式的捐獻意願,對已經表示捐獻其人體器官的意願,有權予以撤銷。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捐獻、摘取該公民的人體器官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的,該公民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書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獻該公民人體器官的意願。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摘取未滿18周歲公民的活體器官用於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