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安局調監控錄像需要什麼手續
公安局為偵破案件的情況下可以調取監控錄像進行取證。公安局在調取監控錄像的時候需要出具以下證件,就可以進行調取證據。
1、公安部門介紹信
2、調取證據通知書
3、人民警察證
❷ 調取銀行內監控錄像需要走什麼手續流程
查看銀行監控需要不證件,調取銀行監控須由公安機關出具介紹信,或由司法機關按司法程序申請調閱監控錄像。具體如下:
1、個人沒有權利調取銀行監控,只有公安局、派出所、人民銀行、稅務局或工商局等相關人員才可調取銀行內部的監控錄像。
2、如果個人要調取銀行錄像,首先需要到公安局或派出所報案,經過公安機關認定才能協助調取。
3、銀行的營業網點並不具備監控錄像的調取許可權,即便是客戶報案,公安機關人員也需要到分行的監控中心才可以調閱錄像,而若要取證拷貝,則需報請相關負責人同意。 4、由於在櫃台的視頻資料中,銀行的保險櫃位置、資金存放位置等一目瞭然,有些甚至涉及到一些客戶的個人信息,因此,銀行櫃台內的監控錄像資料,屬商業機密,無法對普通客戶公開。
5、據某國有銀行監控中心負責人的解釋,監控錄像的保管相當嚴格,平時,監控中心或分支機構的監控室,也只有銀行的安保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才能進去。
6、這就是為什麼只有公安局、派出所、人民銀行、稅務局或工商局等相關人員才可調取銀行內部的監控錄像的。
銀行監控系統有哪些功能。 銀行網路視頻監控系統的硬碟錄像機管理功能 由於客戶端軟體可直接調用多品牌硬碟錄像機的控制面板,故銀行網路視頻監控系統管理人員可像現場直接操作硬碟錄像機面板按鍵一樣,進行遠程錄像機參數設置。除以上列舉主流品牌錄像機外,分行下屬各支行還有其他品牌的數字硬碟錄像機,只要提供相應的鍵盤控制協議或SDK開發包,即可實現兼容。
銀行網路視頻監控系統的遠程錄像回放功能 銀行網路視頻監控系統錄像資料存儲於各營業網點的硬碟錄像機內,某些重要錄像資料可通過網路轉存集中在分行總控中心的網路視頻伺服器內。
各級授權用戶可以採用兩種方式查看錄像機資料:一是調用客戶端軟體內置的多品牌錄像機控制面板,直接操作硬碟錄像機的畫面切換及錄像回放;二是採用客戶端錄像回放軟體PowerPlayer,轉存、查詢、回放存儲於網路視頻伺服器內的指定錄像。
拓展資料:如何調取酒店監控錄像。
如果沒有報警只要理由正當是可以要到的。
1、需向酒店保安部說明調查錄像資料的時間段、事件原因並填寫調取監控錄像資料審批表。
2、特殊情況下,可電話通知保安部經理和總經理,說明相關情況,並在事後補辦審批手續。
3、保安部經理、主管有調取監控錄像資料的審批權,其他人員無權向外部門提供任何監控資料。
4、如查看內容事關重大或涉及廣場形象的突發事件必須要報請總經理批准,方可查看。
5、在調取監控錄像資料過程中,大堂值班經理和店值班經理可參與監控資料查詢過程,其他人員無權查看監控資料。
6、在節假日或突發事件發生需要當事人進入中控室查看錄像資料時,保安部值班人員可根據上級領導的要求,做好登記和調查結果的匯報工作。
8、事後要補辦查閱錄像資料的審批手續。
9、如有公安機關因辦案需要調取監控錄像資料的,中控室人員應積極給予配合,不得無故阻撓,事後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反饋。
10、查看結果保安部留檔備查,並做好相關保密工作。
❸ 如何到派出所調視頻取證
登記以後,通過派出所判斷,只有司法機關和辦案人員可以調取查看。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到派出所調取視頻取證,需要登記一般情況,按正常程序,普通公民無權查看。只有司法機關、辦案人員才能查看。因為攝像頭會涉及到他人的隱私還有其他一些問題,所以是沒有辦法向公眾開放的。到派出調取監控影像,必須要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作支持,否則,派出所不是菜市場是不允許自由自主行為的。關於合理性和必要性有判斷權在於派出所,這就需要涉事人向派出所陳述事實、理由並提出請求,派出所認為有必要的,屬於合理請求的會予以配合。在以下情況中可以調取:一是報案,派出所受理會就可以調取(有些案件可以不讓當事人查看);二是自我考量存在的必要性與合理性,如果具備必要性與合理性的可以向派出所提出申請與請求,由派出所決定是否調取。三是在訴訟中可以請求法院調取,也可以委託律師調查取證。一般的監控系統主要包括攝像機、鏡頭、紅外燈、雲台、智能球形攝像機、支架等。監控系統是安防系統中應用最多的系統之一,去調控要有合理真實的理由 。公安機關或者安保嚴密的地區設置的監控系統,能夠對一些可疑、異常的情況進行分析判斷。一般當事人不能介入偵查案件,除非是工作需要,公安機關會要求當事人進行辨別,否則就不能隨便介入監控系統。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十八條 公安機關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時,應當告知其必須如實提供證據,並告知其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提供虛假證詞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需要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取證據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開具調取證據通知書,明確調取的證據和提供時限。被調取人應當在通知書上蓋章或者簽名,被調取人拒絕的,公安機關應當註明。必要時,公安機關應當採用錄音、錄像等方式固定證據內容及取證過程。需要向有關單位緊急調取證據的,公安機關可以在電話告知人民警察身份的同時,將調取證據通知書連同辦案人民警察的人民警察證復印件通過傳真、互聯網通訊工具等方式送達有關單位。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 第一百六十九條 進行調查核實,可以採取詢問、查詢、勘驗、檢查、鑒定、調取證據材料等不限制被調查對象人身、財產權利的措施。不得對被調查對象採取強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凍結被調查對象的財產,不得採取技術偵查措施。
❹ 如果裝了錄音屏蔽器怎麼取證
錄像。
一般來講,如果只有錄音證據,沒有其他佐證,得到法院支持是有難度的,談話內容中要有時間、雙方身份、地點等因素,在案件往往有重要作用,最好溝通過程中有明確確認如果裝了錄音屏蔽器可以使用錄像合法取證。
民事訴訟法第71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辨別真偽,並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❺ 監控錄像怎麼才算證據
監控錄像只要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那麼就是證據。法律規定證據是指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一切材料,因此只要監控錄像對案件具有證明作用,就可以成為證據。監控錄像作為證據應當來源合法,不能剪輯、增加、刪改,並且應當與案件待證事實之間有關聯。據包括:
1、物證;
2、書證;
3、證人證言;
4、被害人陳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6、鑒定意見;
7、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8、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 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分地提供證據的條件,除特殊情況外,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

❻ 通過怎樣的錄音錄像器材,或者怎樣的取證才合法呢
所謂的錄音錄像在法律上屬於視聽證據。視聽資料是採用現代化技術手段,將可以重現案件原始聲響、形象的錄音錄像資料和儲存於電子計算機的有關資料及其他科技設備提供的信息,用來作為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資料。
認定視聽資料是否具有效力,並作為證據使用,必須從以下三個方面判斷:
一、視聽資料的合法性。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判斷:一是從采證行為本身判斷是否合法,要求採集的視聽資料不能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二是從採集行為的目的是否合法進行判斷,出於合法目的設置的錄音錄像形成的視聽資料,具有合法性。三是從採集行為是否危害他人合法權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進行判斷,不具有危害性獲取的視聽資料,具有合法性。
二、視聽資料的真實性。審判實踐中,一些當事人對於對方提供的視聽資料並不完全認可。因此對視聽資料需要查明採集證據當時的時間、地點、在場人、背景,並聯系錄音錄像的前前後後和其他證據綜合考慮,運用邏輯方法,確定有優勢的證據,最終認定事實。當事人對於視聽資料真實性存有異議,需要提醒當事人申請司法鑒定方法甄別真假,並且告知當事人不申請可能會承擔不利的後果。
三、視聽資料的證明力。證據存在某些瑕疵和弱點,不能作為單獨定案事實的依據,必須依靠其他證據的佐證,補強證據價值,才可作為定案依據。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其真實性存在瑕疵,但也不能因此就全部否認其作為證據的證明能力和證明力,而要通過全部證據的綜合審定,補強視聽資料的證明力,以求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觀真實,實現實體正義。在視聽資料為單一證據的情況下,有必要提示當事人提供其他證據佐證。
❼ 公安機關調取民用監控手續是什麼
公安局為偵破案件的情況下可以調取監控錄像進行取證。
公安局在調取監控錄像的時候只需要出具:
1、介紹信
2、調取證據通知書
3、人民警察證
就可以進行調取證據。